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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违法犯罪记录会有多严重!

一个人的违法犯罪记录会有多严重!
一个人的违法犯罪记录会有多严重!

一个人的违法犯罪记录会有多严重!

仇少明律师

【法门按语】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之后,本应当拥有完整的公民权利。但其实不然,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控制无处不在。“没有犯罪记录”的证明对“良民”而言,最多只是觉得办事麻烦和心情不快。而对于曾经犯过罪的人士而言,背后的限

制却远远不只是麻烦,而是一系列的正式的非正式的权利限制,这加深了他们

回归社会的困难。

刑满释放虽然让罪犯的身体离开了监狱,但罪名却依然背负在释放者的心里。服刑人离开监狱之后,他们面临诸如就业、就学、就医、社会适应困难、生活等诸多问题。他们出狱之后,往往遭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机构歧视。以下总结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刑满释放人员正式而严格的职业(行为)控制。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0条的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这是刑法中的设置的前科报告制度。此外,在大量的法律法规中,对曾经违法犯罪的人员设置了重重职业和行为的限制,列举如下:

1.公务员:《公务员录用的规定(试行)》第17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本条

涵盖很广,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构、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系列管理单位)

2.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3.人民法院书记员:《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书记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人民陪审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

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

5.检察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6.人民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刑

事追究的;(二)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7.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7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9.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考试或者申请考核:(一)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二)被开除公职的;……。《司法部关于刑满释放人员不能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批复》:“对于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已领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件的,应当认定其《法律服务执照》无效,其所在的法律服务应当予以辞退,收回其《法律服务执照》,并报核发执照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10.公证员:《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

11.司法鉴定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2.外交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用为驻外外交人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申请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14.行政执法人员:《呼和浩特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19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15.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14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16.幼儿园工作人员:《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第31条规定:“幼儿园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一)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二)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的人员;(三)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受过行政拘留的人员。”

17.执业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5条规定:“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予注册。第16条规定:“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二)受刑事处罚的;……”乡村医生也有相应的限制,《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不予注册。”

18.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28号)》第12条:“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四)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19.会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40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注册会计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10条规定:“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满五年的,受理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21.期货从业人员:《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机构任用具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三)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

22.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人员:《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或者人员,禁止参与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工作:(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侦查、起诉;(二)涉嫌严重违法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立案稽查;……”

23.企业破产管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4.保险精算师:《中国保监会关于中国精算师(非寿险方向)认证资格考试的公告》:“二、报名条件,参加本次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未受过刑事处罚与金融监管处罚。”

25.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第74条规定:“拟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提交说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不报的,中国保监会对该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予核准:(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6.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11条:“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27.拍卖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15条规定:“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28.典当行业从业人员:《典当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9.直销工作人员:《直销管理条例》第19条:“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记录。”

30.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专利代理条例》第15条规定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1.证券从业人员:《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一)已被机构聘用;(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第10条:“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职业证书:……(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3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期货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

33.导游:《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3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5.基金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基金会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金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秘书长。

36.民用保障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人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37.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

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38.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已失效)第10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三)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9.注册测绘师:《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23条规定:“因在测绘活动中受到刑罚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测绘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40.公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人员:《天津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技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单位,技防系统的设计、安装、维修单位,禁止雇用无身份证件或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第12条规定:“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一)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四)未受过刑事处罚。”

42.锁具修理经营者:《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锁具修理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二)从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外地从业人员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暂住证);(三)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从业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在备案时提取锁具修理从业人员的指纹、掌纹等信息,并对备案的锁具修理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编号。

43.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保安人员:《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指:旅馆、印章刻制、印刷、旧货、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和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场所)聘用的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三)未受过刑事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

44.保安:《杭州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品行良好,自愿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二)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45周岁;(三)未受过刑事处罚;(四)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资格。”

45.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第7条第2款规定:“申领《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六)申请前三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46.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罚,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时止未满2年的。”

47.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1条第3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8.拒绝护照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14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一)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除了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明确加以规定的以外,很多企业、事业单位招聘条件中大多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条件,如国家电网招聘中就明确规定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这对很多国有单位而言,基本上是通例。单位人事部门会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如果一位在校大学生有了受到过学校的纪律处分乃至违法犯罪记录,估计他再有本事,招聘也会泡汤了。

1999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的修正原来的职业分类,2005年出版增补本)。《大典》按照工作性质同一性原则,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划分和归类,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当时我国社会职业结构状况,是我国第一部对职业进行科学分类的权威性文献。8个大类是:第1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第2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3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4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第5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第6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第7大类:军人。第8大类:不便分类的其它从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上排除了第一大类、第二大类部分、第三大类、第四大类部分、第七大类职业种类。以上法律法规及各种“潜规则”显然大大限制了曾经违法犯罪的人员回归社会的困难。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在当下社会,一个人的违法犯罪犯罪记录对一个人在社会上的生存会造成多么重要的影响!

无违法违纪证明.doc

无违法违纪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兹证明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系我辖区居民,先居住XXXX。 该人遵守国家法律,没有受到刑事制裁,无任何犯罪记录。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X公安局xx-x派出所(盖章) XXX年XXX月XXX日 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四)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五)经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申请,市级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 (一)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 (二)公检法司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治安违法人员的案底调查; (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了解本单位党政人员在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因轻微违法受到两次以下罚款、警告或不予处罚的; (五)除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记录外,未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一般交通违法的。 出具证明申请人分为单位申请人和公民申请人。 (1)单位申请人:录用公务员的国家机关;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依法

成立的公证机构。 (2)公民申请人: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业必需具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本市户籍居民;因出入境办理签证等需要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事项的本市户籍居民。 申请人申请出具证明时需提交和证明事项相关的手续。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凭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调查函、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3)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或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或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发表 99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关于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说明的通知 根据公安部门的最新要求,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流程: (一)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本人申请书; 2.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3.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 本人居民身份证; 5.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2.本人申请书; 3.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4.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 本人居民身份证; 6.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补充说明: 1.办理时间与地点: 瑞金路派出所办理时间: 调研科审核时间:明故宫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二下午(14:00-17:00)、将军路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三的上午(8:00-12:00需要批量审核的须提前预约。 2.外籍留学生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在具备上述材料后,由申请人本人到入境时办理临时居住登记的派出所办理。 3.不符合上述第一条办理条件的人员,必须按附件2(公安部门指定格式)出具证明。附件1 无犯罪证明 XXX, X(性别)于XXXX年——XXXX年就读于我校XX 学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应当以实际掌握的情况为依据,坚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尊重公民个人隐私相结合原则,依据申请人的申请规范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对被证明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作出的证明。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的违法记录包括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以及劳动教养等。 第五条本规范所称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的犯罪记录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处罚生效判决,以及行为人行为已构成犯罪,但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生效判决。 犯罪记录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 第六条以下情形,不列入违法记录证明事项: (一)被证明对象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因轻微违法受到两次以下罚款、警告处罚的; (二)因交通违法受到罚款、警告处罚的; (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规定其他不应列入违法记录证明的情形。 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向被证明对象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 印件。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下列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规范证明范围: (一)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 (二)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治安违 法人员的案底调查; (三)党政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了解本单位党政人员的违法犯罪情况。 第十条因招录公务员、吸收新党员,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提 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派员调查的,持单位介绍信、调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单位发调查函的,盖单位印章。 第十一条公证机构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申请出具违法犯 罪记录证明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证部门介绍信; (二)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居民身份证; (三)被调查人员公证事项申请书。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篇一:无犯罪记录证明范文格式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兹有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XXXXX人,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现为浙XXXX职工。其在我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XXXXX(盖章) 2021年1月22日 篇二: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函 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函 XXX派出所(全称): 您好!XXX为我公司新录用员工,在XX部入职做XX岗位,现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烦请贵所协助查询该同志有无犯罪记录,如无犯罪记录,请开具该同志无犯罪记录证明。谢谢! 公司名称日期 篇三: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无犯罪记录证明程序 办理办法:申请人持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持户口

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机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备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内有效 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样本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理流程 根据天河区天河南派出所的要求,为缩短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集体户籍人员(天河路104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的申请部分由我部协助受理。具体如下: 一、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年满14周岁; 2.广州市天河路104号集体户籍人员;3.有合法的申请事由;二、办理流程:(派出所要求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1、请先到学院人力资源部开具两份介绍信,一份用于借用户口卡;另外一份用于去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无犯罪证明申请表。 2、请参照《户口卡借出手续》流程办理户口卡借出手续。 3、户口卡借出后,请到东座三楼找陈先生或孙小姐开具《现实表现》,联系电话:85583751、85239422 4、申请人本人带上述材料到天河南街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横街191号,电话:020-********。 三、办理时间:

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

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 本人因为工作关系需要开此证明。因为第一次做这个事情,很简单的事情弄得极为复杂,多跑了很多冤枉路。特此,将流程写出,给朋友们提个醒。 流程:1.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表格的题头大致是这个意思。 2. 到档案及户籍所在地盖章。同时将户口本及身份证拿在自己手上。————我的档案及户籍均在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所以要到市人才的 6 楼办理,他们要审档案,在那张表格上写上:无犯罪记录balabala 。记住:一定要将户口本及身份证拿在自己手里。 3.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交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复印件,给他们看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4. 等三个工作日即可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记得:回去拿证明的时候一定要带回执!! 不然不给。 PS: 深圳的派出所工作人员工作还是很理性的,搞清楚自己要什么,就能够得到帮助。但是要知道自己真正要的东西的名称,有时是很难的。这个社会还是人情社会,要是我有认识的人可以帮忙,开这个破东西就要简单多了。根本不必三个工作日,也不用什么破回执。咬牙切齿的说。 校保卫处办理无犯罪证明流程 说明:在校师生因出国(境)公证、就职、申请教师资格证等原因,如需办理无犯罪证明,可参考以下流程。 步骤非公证类 (就职、教师资格证等)公证类 (出国等) 1 本流程适用于在校师生,请确认本人档案在校。 2 校保卫处网站下载或保卫处办公室领榷无犯罪证明(存根)》和《无犯罪证明》表格, 填写个人信息,将存根联及时交保卫处。校保卫处网站下载或保卫处办公室领榷无犯罪证明(存根)》,填写个人信息,及时交保卫处。 3 持《无犯罪证明》至所在单位、院(系),由主管人填写证明内容:在校表现、有无犯罪行为记录等。主管人签名后须加盖所在单位、院(系)党委公章。往公证处领取公证表格(上海市各区都有公证处)。

不合格项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项处置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施工过程中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施工试验、不合格工序的处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及依据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副中心机关办公区工程(一期)A1号楼,对整个工程的材料、设备及构配件进场、施工过程中不合格检验试验情况、各单位检查问题等对不合格项的处理。 编制依据 (1)《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与规范、规程; (4)北京城建集团《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制度》; (5)市副中心工程办发【2016】9号文,《关于加强北京市副中心机关办公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不合格项处置管理制度; (6)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不合格项的确认 物资不合格项:采购物资到货后,进场验收不符合或者外观验收合格但复试结果不合格,可以判定为物资不合格。 施工不符合项: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施工或检验批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施工试验不符合项:施工试验不合格,按规定经双倍复试后仍不合格的,可以判定为不合格。 其他具有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标准、图集及施工图纸要求的项目。 四、物资不符合项处理管理 采购物资在进场验收或复试发现不合格品时,进场验收不合格以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

人员、材料管理人员、监理或管理公司判定为准。 针对不合格材料,根据市副中心工程办发【2016】9号文要求,材料进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得进行二次复试,相应批次材料应按规定进行退场处理。 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以防误用,隔离的方法可采取涂漆、做标记、挂牌、划分隔离等方法。 根据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通知,物资部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见附表1),报监理单位及项目管理公司,在监理单位及项目管理公司的见证下将不合格材料进行退场处理,退场过程需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影像信息包括见证人员、接受人员、封样、装车、车牌号、车辆驶出现场口等)。 对不合格材料物资,物资部统一建立不合格物资处理台账,并留存退货单据,退货单据由供应方、收货方签字确认,并清晰载明材料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生产厂家、数量等信息。 五、施工过程不合格项的管理 现场日常管理出现的需整改、已整改的质量问题,不作为不合格项。只将产生问题无法整改,需要编制处理方案、征求设计、监理、建设等各方意见的问题,作为不合格项。 现场技术、质量、施工管理人员发现并上报不合格项,最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判定。 针对判定的不合格项,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联系设计、监理、勘察、建设等单位确定整改方案,并组织技术人员完成方案的编制,按程序报监理审核。需要设计认可的报设计签认。 现场按照审核确认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方验收。 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做好施工过程不合格项处理的资料整理、归档。 六、施工试验不合格项的管理 施工过程进行施工试验,发生最终检验试验报告不合格时,定义为施工试验不合格项。不包括能够进行双倍取样复试但还未复试的除判不合格。 发生试验不符合项时,项目专职试验管理人员应立即向汇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方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并依据应整改方案要求严格进行整改落实。 施工试验发生不合格项,需要暂停相关部位施工的,由技术负责人通知工程部门立即暂停所涉及的施工部位和相应施工工序的施工。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 你们知道什么是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文,欢迎阅读!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1】 派出所: 是中油碧辟石油(英国BP石油公司与中国石油合资)新入职员工为办理入职手续需要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望贵所为其出示。! 中油碧辟石油 樵高加油站 20XX.2.26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2】 派出所盖章: 联系: 2单位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 XXXXXX: 兹证明我单位员工XX(号:1101XXXXXXXXXXXXXX),因出国需要,特前往贵单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我单位与XXX国家移民署特殊要求,XXX必须开具此证明到201X 年XX月方可使用。故需贵单位批准开具。 特此证明!

XXXXXXXXX 20XX年12月XX日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3】 派出所: 兹有公司新入职员工:,性别:,号:为办理入职手续需要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望贵所为其出示。 !? XXXXXXX公司 年月日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4】 派出所: 兹有幼儿园新入职教师:,性别:,号:,为办理入职手续,需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望贵所予其出示。 ! 永红双语幼儿园 20XX-10-25 关于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分享给大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欢迎阅读! 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1】 ******加油站: 我单位承担****工作,****等设备需消耗汽油,我单位会加强安全

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派***同志到贵站购买汽油,希望加油站给予便利。 *********(公章) ****年**月**日 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2】 宽城镇派出所: 兹有本公司员工:xx,xxxx年xx月xx日去加油站办理加油业务用于工地吹风机加油,本次欲购买10l,请予以办理。 单位签章:xx 经办人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3】 XXXXXX: XXX公司派遣XXX同志,到贵单位购买汽油XX升,用于单位部XXX 工作,望予以配合。公司派遣XXX同志,到贵单位购买汽油XX升,用于单位部XXX工作,望予以配合。 XX年XX月XX日 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4】 散装油购买证明 (单位) 我单位因现委托我单位职工,前往贵加油站办理,请予以协助。特此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X人(这里打上户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身份证号码: XXXXXXXX,其在我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派出所 XX年XX月XX日(加盖派出所公章)以上是以派出所人称所写的证明。 另一种是你个人所写,然后拿到派出所加盖公章的,如下: 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X人(这里打上户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身份证号码: XXXXXXXX,从XX从XXX地方转至XX地方读书,现在暂住XXX,其在XXXX 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的记录,特此证明。证明 ***(姓名),男, 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990999,在我单位表现…………………………………………,无违法犯罪情况,无参加邪教组织情况。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未受刑事制裁公证证明 证明 兹有我居委会XXXXX姓名:

XXXX性别: XXX于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XXXXXXXXX 该人遵守国家法律,没有受到刑事制裁。 XXX派出所(xx)发证单位: XXX年XXX月XXX日发证人: XXX年XXX月XXX日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兹证明本公司预聘请人员: _________国家/地区________先生/小姐(护照号码: ________)以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____________公司 (xx) ____年__月__日 证明 锡公**证无字[20 ]号 我辖区居民,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 。经核查,在本证明出具日之前,本机关未发现其有:违法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刑事处罚记录。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限于用途)

不合格事项处理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要求通知 下面是从质量管理体系中摘取的对不合格品控制的相关要求,各车 间管理人员进行学习,今后再发现不合格事项要填写不合格品控制记录。 生产办负责对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进行管理。所有“不合格报告单或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处理单”均从生产办领取。生产办对所有纠正记录进 行编号,编号规则JZ-车间-年份-序号,如合成车间为:JZ-HC-2013-001。 各车间在接到或填写不合格品控制处理单后,要先统计数据进行分 析原因,并制定有效的纠正或预防措施,通过实施验证能防止不合格品 再次发生后,把原始不合格品处理单送到生产办存档。 一、质量手册相关要求 8.3不合格品控制 本公司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从而保证和提高产品的质量。 8.3.1 不合格品的标识与隔离 经检验确定未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员必须在检验报告上标明“不合格”,填写 “不合格品通知单”并在不合格品上悬挂“不合格”标识,同时立即通知责任单位负责人。 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并做好状态标识,防止不合格品在未做出处理前流入下道工序 或出厂。 8.3.2 外购物资不合格品的处置 经确定不合格的外购物资,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材料科负责与供方联系退货。 经确定不合格的外购物资,做出“让步接收、挑选使用、降级使用或改作他用”的必

须按规定进行审批。 8.3.3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根据不合格品对产品质量、寿命和生产工序的影响程度,划分为A、B、C三级。检验人员的主管领导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评审、分类,并 按权限决定处置意见。 检验人员必须进行资格确认,并能独立行使职权。如果改变其评审结论,须由上一级负责人签署书面意见。 不合格品评审后的处置意见有四类: a)进行返工,以满足规定要求; b)让步接收或降级(有时可附加返修要求); c)报废或退货; d)在产品交付后或使用后出现的不合格,组织要采取与不合格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评审后提出的处置意见,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做好评审记录。当对不合格成品做出让步接收、降级时必须与顾客沟通,得到批准后方可处置。同时应记录下不合格和返修情况,以说明不合格品的实际情况。当有规定时,还须向最终使用者、执法机构或其他机构报告。 经返工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或转序。 8.3.4 已交付顾客及投入使用的不合格品,由销售科组织有关人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有关规定处理。以上内容详见CR/CX-1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5改进 本节规定了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持续改进的策划、实施、评价等要求。 8.5.1 持续改进 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应策划和管理持续改进所必要的过程。 8.5.1.1 持续改进的目的 持续地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确保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得以实现。 8.5.1.2 持续改进的分类与项目 a)持续改进贯穿于过程之中,分为日常的改进活动(如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重大的、长远的改进项目(如对现有过程和产品的更改以及资源的需求); b)通过质量方针、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活动实现日常的改进,并提出改进项目,以促进体系的持续改进。

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

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规范全市公安机关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4)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公检法司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治安违法人员的案底调查,按原办法执行,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了解本单位党政人员在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 第二条申请人范围: (1)单位申请人:录用公务员的国家机关;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依法成立的公证机构。 (2)公民申请人: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业必需具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本市户籍居民;因出入境办理签证等需要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事项的本市户籍居民。 第三条申请手续: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凭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介绍信、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者调查函)、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3)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公证机构依法办理此项业务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进行审查复核时,出具证明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四条证明批准程序: (1)派出所依据本规定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必须经所领导审核批准,经办民警不得擅自对外出具相关证明。 (2)派出所受理出具证明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遇有复杂情形需调查核实的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 第五条证明主要内容: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主要内容: 经核查,在本证明出具日之前,本机关未发现辖区居民***有违法犯罪记录。 (2)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主要内容: 经核查,在本证明出具日之前,本机关发现辖区居民***有*条违法犯罪记录: *年*月*日因***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doc

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 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本人因为工作关系需要开此证明。因为第一次做这个事情,很简单的事情弄得极为复杂,多跑了很多冤枉路。特此,将流程写出,给朋友们提个醒。 流程:1.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表格的题头大致是这个意思。 2.到档案及户籍所在地盖章。同时将户口本及身份证拿在自己手上。————我的档案及户籍均在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所以要到市人才的6楼办理,他们要审档案,在那张表格上写上:无犯罪记录balabala。记住:一定要将户口本及身份证拿在自己手里。 3.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交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复印件,给他们看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4.等三个工作日即可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记得:回去拿证明的时候一定要带回执!!不然不给。 PS:深圳的派出所工作人员工作还是很理性的,搞清楚自己要什么,就能够得到帮助。但是要知道自己真正要的东西的名称,有时是很难的。这个社会还是人情社会,要是我有认识的人可以帮忙,开这个破东西就要简单多了。根本不必三个工作日,也不用什么破回执。咬牙切齿的说。 校保卫处办理无犯罪证明流程 说明:在校师生因出国(境)公证、就职、申请教师资格证等原因,如需办理无犯罪证明,可参考以下流程。 步骤非公证类 (就职、教师资格证等)公证类 (出国等) 1本流程适用于在校师生,请确认本人档案在校。 2校保卫处网站下载或保卫处办公室领榷无犯罪证明(存根)》和《无犯罪证明》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将存根联及时交保卫处。校保卫处网站下载或保卫处办公室领榷无犯罪证明(存根)》,填写个人信息,及时交保卫处。 3持《无犯罪证明》至所在单位、院(系),由主管人填写证明内

试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的处理程序

试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的处理程序 一、承包人已进场或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或施工工艺不满足设计、规范等要求,可能会或已经给工程质量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害,应作为不合格处理。 二、不合格项的分类 为便于统计,将不合格项分为以下几类: 1、原材料(所有进场的原材料) 2、路基工程(包括防护、涵洞等) 3、桥梁工程 4、路面工程 三、不合格项的处理及处理记录的管理 1、不合格项处理的要求 1.1凡中心试验室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由中心试验室向施工单位下发《不合格质量通知单》。 1.2施工单位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相应专业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参与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组复检。 1.3 监理组复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将相关资料报中心试验室,由中心试验室进行最终确认。 2、不合格项处理记录的收集、整理 2.1中心试验室负责不合格项处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2资料的组成: 2.2.1建立不合格项处理台帐

2.2.2不合格项的产生 ①不合格质量通知单(样表附后) ②试验及检测报告 ③现场检测记录表 ④照片、图片等声像记录 2.2.3 不合格项的处理回复 ①不合格质量处理闭合单(样表附后) ②试验及检测报告(处理后已合格,自检+监抽) ③现场检测记录表(处理后已合格,自检+监抽) ④照片、图片等声像记录(处理后已合格) ⑤其他记录(处理后已合格) 3、不合格处理的闭合 所有不合格处理后均由中心试验室督促处理,且资料必须闭合,全部闭合在中心试验室。

205国道淮安西绕城公路建设工程项目 不合格质量通知单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苏州方圆鸿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号:合同不合格号 说明:1、本表只适用于检测或检验结果不合格的通知。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XXXXXXX人(这里打上户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其在我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派出所 XXXX年XX月XX日(加盖派出所公章)以上是以派出所人称所写的证明。 另一种是你个人所写,然后拿到派出所加盖公章的,如下: 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XXXXXXX人(这里打上户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从XXXX从XXX地方转至XX地方读书,现在暂住XXXXXX,其在XXXXXXX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的记录,特此证明。证明 ***(姓名),男,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928************,在我单位表现…………………………………………,无违法犯罪情况,无参加邪教组织情况。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未受刑事制裁公证证明 证明 兹有我居委会XXXXXXXXX 姓名:XXXXXXX 性别:XXXXX 于XXX年XXXX月XXXX 日出生,现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该人遵守国家法律,没有受到刑事制裁。 XXXXX派出所(盖章) 发证单位: XXX年XXX月XXX日发证人: XXX年XXX月XXX日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兹证明本公司预聘请人员:__________________国家/地区__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盖章) 年月日 证明 锡公**证无字[20 ] 号 我辖区居民,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经核查,在本证明出具日之前,本机关未发现其有:违法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刑事处罚记录。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限于用途) 证明签发机关印章 二0 年月日 证明 兹证明XXX(性别,XX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湖北省XX县XX镇XX号)至二xx-x 年X 月X 日止,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受过刑事处分。 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行政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xx年X 月X 日

的通知关于规范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

无锡市公安局 锡公户〔2008〕14号. . 关于规范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局、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全市公安机关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出具证明的范围和对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2)公民因出入境办理签证等需要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事项的。 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公检法司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违法人员的案底调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了解本单位党政人员在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情况,按原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证明”范围。 二、严格出具证明的呈批手续: 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的,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表格),填写《公民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向其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因出入境办理签证等需要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事项的,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予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填写《公民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向其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 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派出所依据本通知规定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需由经办民警填写《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审批表》报所领导审核批准。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关于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说明的通知 根据公安部门的最新要求,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流程: (一)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本人申请书; 2.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3.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 本人居民身份证; 5.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2.本人申请书; 3.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4.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 本人居民身份证; 6.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补充说明: 1.办理时间与地点: 瑞金路派出所办理时间: 调研科审核时间:明故宫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二下午(14:00-17:00)、将军路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三的上午(8:00-12:00需要批量审核的须提前预约。 2.外籍留学生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在具备上述材料后,由申请人本人到入境时办理临时居住登记的派出所办理。 3.不符合上述第一条办理条件的人员,必须按附件2(公安部门指定格式)出具证明。 附件1

监理工程师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资料编号 工程名称某某大厦发生/发现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不合格项发生部位与原因: 致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 由于以下情况的发生,使你单位在地上五层1到9轴和B到H轴墙体发生严重□/一般□不合格项,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具体情况: 为控制地上五层1到9轴和B到H轴墙体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点焊连接梯子定位筋。经检查梯子筋制作尺寸、间距较小,且竖向定位筋端部未刷防锈漆。 □自行整改 □整改后报我方验收 签发单位名称:某某监理有限公司签发人(签字):某某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不合格项改正措施: 点焊连接梯子定位筋,梯子筋只做尺寸、间符合要求,竖向定位筋顶模筋端部磨平,刷防锈漆。 整改限期:某年某月某日前完成 整改责任人(签字):某某 单位负责人(签字):某某 不合格项整改结果: 致:某某监理有限公司(签发单位): 根据你方指示,我方已完成整改,请予以验收。 单位负责人(签字):某某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整改结论: □同意验收□ □继续整改□ 验收单位名称:某某监理有限公司验收人(签字):某某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本表由监理单位填写。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填写说明与依据 一、填写要点 1、本表由下达方填写,整改方填报整改结果。本表也适用于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工作。 2、“使你单位在——发生”栏填写不合格项发生的具体部位。 3、“发生严重□/一般□不合格项”此栏“项”一般指检验批项目的条目;“严重”是指检验批主控项目不合格情况;“一般”是指检验批一般项目不合格情况。当发生严重不合格项时,在“严重”选择框处划勾;当发生一般不合格项时,在“一般”先择框处划勾。 4、“具体情况”栏由监理单位签发人填写不合格项的具体内容。此栏目分两种情况:一是过程控制的检查,在“自行整改”处划勾。二是最终检查,在“整改后报我方验收”处划勾。由于各项目参建单位管理要求不同,所以,还应符合具体管理要求执行。 5、“签发单位名称”栏应填写监理单位名称。 6、“签发人”栏应填写签发该表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7、“不合格项改正措施”栏由整改方填写具体的整改措施内容。 8、“整改限期”栏指整改方要求不合格项整改完成的时间。 9、“整改责任人”栏一般为不合格项所在工序的施工负责人。 10、“单位负责人”栏为整改责任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 11、“不合格项整改结果”栏填写整改完成的结果,并向签发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12、“整改结论”栏根据不合格项整改验收情况由监理工程师填写。 13、“验收单位名称”为签发单位,即监理单位。 14、“验收人”栏为签发人,即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二、规范名称 《建设工程建立规范》(GB50319) 三、相关要求 1、验收隐蔽工程。对隐蔽不合格的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复查。 2、分期工程验收。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3、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 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项目监理部进行纠正,并制定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根据问题的数量和情节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批评、通报,知道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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