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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患者入院须知

市人民医院患者入院须知
市人民医院患者入院须知

市人民医院患者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欢迎您来本院检查治疗,为了保证您在住院期间得到精心、妥善的治疗护理,增进医患双方理解,配合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作好以下各项:

1、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室内请勿吸烟。听收音和录放机等请用耳机。不得使用外接电源和电器。

2、住院患者饮食,由医师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院外送进的食品,须经医生同意方可食用。

3、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协商,并经管理职能部门批准。

4、患者和家属不得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

5、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6、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确有重要原因必须离院者,需签署离院知情承诺书,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7、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重要文件、危险品等。钱财等贵重物

品自行妥善保管。

8、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是否陪伴须经主管医师、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陪伴者需开“陪伴证”,持证出入医院。

9、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不得在病区内使用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严禁向楼下倒水、扔污物、烟头,如因此发生火险,将追究法律责任。

10、住院期间如因治疗、手术用血,需提前按规定办理用血审批手续。

11、医院欢迎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规者,医院要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各项,患者及家属已阅知,并愿执行。

患者本人签字:家属代表签字:

200 年月日

(此线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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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姓名:拟住病房:

血透患者入院须知(最新)演示教学

血透患者入院须知(最 新)

XXX人民医院血透患者入院须知 肾友: 您好,因为患了尿毒症,您即将开始血液透析肾脏替代治疗,为了更好保证治疗的有效性,并有助于提高您的生活质量,以下是您透析期间必须注意和遵循的问题,请您仔细阅读: 1、血管通路是血透病人的生命线。对深静脉导管应该保持局部清洁干燥,尽量减少插管处肢体的屈曲,注意固定缝线有无脱落。对动静脉内瘘每次治疗结束后按压时间和力度要适当,保持内瘘血管有震颤,在透析间期应该禁止在内瘘上进行注射、抽血。内瘘侧肢体避免压迫,不能测量血压及穿紧袖口衣服。发现内瘘血管震颤减弱或消失应尽早就医。 2、血透患者的长期存活率与每周透析次数和每次的透析时间直接相关,充分的透析治疗能保证有效的血压控制、钙磷代谢平衡、饮食开放等。因此,尿毒症患者应保证至少每周三次,每次4小时的透析。透析间期应严格控制体重增加,体重增加过多,会增加心脏负担和心血管疾病的发生率。透析间期体重增加一般应控制在体重的3-5%以内。低盐饮食和限制水的摄入是透析间隙期控制体重增加的重要措施。 3、为了尽可能减少或延缓透析相关的长期并发症,可选用生物相容性较好的透析器如合成膜、半合成膜等,并根据体重、血管通路血流量的大小及透析充分性评估选择面积适宜的透析器。

4、保证足够的营养物质摄入是血透患者提高长期存活率较为重要的因素,血透患者的饮食应做到:低盐高蛋白饮食,蛋白质的摄入量至少每天每公斤体重1.2g;保证足够的热量摄入;适当控制钠、钾和磷的摄入;适当注意休息,戒烟酒,若情况良好,可参加较轻松的工作,适宜的运动有利于增加血透患者的食欲和体力。 5、按医嘱服药,特别是降压药,不可随意变动,血透患者需常规服用叶酸、B族维生素、铁剂、维生素D或复合维生素制剂。长期低蛋白饮食的患者往往合并较重的营养不良,在饮食中增加蛋白质摄入的同时,必须有合理的营养治疗,如口服开同,静脉应用氨基酸、脂肪乳剂、左卡尼汀等。 6、应定期检查,有时并发症出现的早期自我感觉无异常反应,但可通过化验及时发现问题,有利于及时调整透析治疗方案和及早地药物干预治疗,以预防和减少长期并发症。至少每个月测定血常规;1-3个月测定血尿素氮、肌酐、钾、钙磷、血糖、肝功能,血清铁蛋白、转铁蛋白饱和度、IPTH、C-反应蛋白;至少每6个月检查胸片和心脏彩超,测定乙肝和丙肝标志物及梅毒和爱滋病感染指标。 7、尿毒症的治疗方法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肾脏移植。肾脏移植是目前唯一能完全替代肾脏功能的治疗方法,血透患者有条件应及时行肾脏移植手术。如您准备做肾脏移植手术请及时去上级医院联系登记。 8、请按时支付透析费用,不得拖欠。何时停止付费,视为自动放弃透析治疗或转他院治疗而不再为您排班。而您每次透析治疗时,请带齐就诊卡、病历

市人民医院患者入院须知

市人民医院患者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欢迎您来本院检查治疗,为了保证您在住院期间得到精心、妥善的治疗护理,增进医患双方理解,配合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作好以下各项: 1、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室内请勿吸烟。听收音和录放机等请用耳机。不得使用外接电源和电器。 2、住院患者饮食,由医师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院外送进的食品,须经医生同意方可食用。 3、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协商,并经管理职能部门批准。 4、患者和家属不得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 5、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6、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确有重要原因必须离院者,需签署离院知情承诺书,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7、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重要文件、危险品等。钱财等贵重物

品自行妥善保管。 8、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是否陪伴须经主管医师、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陪伴者需开“陪伴证”,持证出入医院。 9、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不得在病区内使用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严禁向楼下倒水、扔污物、烟头,如因此发生火险,将追究法律责任。 10、住院期间如因治疗、手术用血,需提前按规定办理用血审批手续。 11、医院欢迎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规者,医院要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各项,患者及家属已阅知,并愿执行。 患者本人签字:家属代表签字: 200 年月日 (此线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 患者姓名:拟住病房:

精神病患者入院须知

精神障碍患者入院须知 为切实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本科室各项诊疗活动,现特向患者及监护人作出以下说明: 1、大部分精神障碍至今病因不明,经过住院治疗,多数患者病情好转;然而,也有部分患者,虽经积极治疗,症状仍难以控制或无法完全控制,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症状加重的现象。 2、医师将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在药物治疗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药物不良反应,如:过敏、急性肌张力障碍、震颤、静坐不能、难以逆转的迟发性运动障碍、粒细胞减少、以及心血管、消化、泌尿等系统的不良反应;在电抽搐治疗时可能产生骨折、呼吸抑制等并发症。 3、精神疾病患者因受到精神症状影响,可能会有突发的消极自杀、冲动伤人等行为,出于安全考虑,医师可根据病情需要采取必要的约束、隔离、陪护等保护性措施时,患者可能会因不合作而致扭伤、挫伤、骨折等意外情况。精神疾病患者在住院期间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甚至死亡或致他人死亡等意外情况。 4、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并未转移。患者若伤害他人,损坏公私财物,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监护人应当提供患者或本人的真实信息,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6、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陪护或转院建议时,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患者的陪护或转院工作。患者住院期间如需生活照顾,陪护人员由监护人自行解决。 7、精神疾病的治疗目标是让患者回归社会。经医师评估,患者可以出院时,监护人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的7天内来院办理出院手续。 8、患者的监护人主动要求出院,但医师评估认为不具备出院条件的,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患者出院后的一切责任。 9、探望者不得将伤害性物品如:利器、绳索、火种等带入病室。携带食品探视,应主动办理登记并征得医护人员同意。擅自带入而导致意外情况发生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监护人在会客时若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师或护士反映,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11、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期间,可能出现擅自离院的情况。院方将立即寻找并通知监护人,监护人应积极参与寻找,发现后立即通知院方并协助将其送回。自愿住院患者在其住院期间擅自离院的,视作自动出院。 12、法定监护人或承担医疗看护职责的监护人应按规定及时交纳住院费用。如发生欠费,接院方通知后,监护人应及时来院缴纳相关费用或办理结账出

病人入院须知

患者入院须知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普外科病案号 尊敬的患者及亲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科就诊,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医院是诊治疾病的场所,为了您和他人能够早日恢复健康,便于医护人员实施医疗行为,希望能够在我们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的同时,请您给予配合。 1.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应当由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为了保证您能够了解相应的有创(特殊)检查、治疗的目的和检查/治疗本身存在的风险,我们的医护人员将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详细交待,请您认真听取医护人员的告知并慎重考虑,认真签署同意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签署,就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及时复诊。 4.查房、治疗时间请患者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打扑克、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住院期间我科任何地方都不收现金押金。 5.对于患者诊疗中的医疗费开支,须由其自理(自己或者负责其医疗费支付的机构承担),如果由于诊疗经费不到位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院方不承担责任。患者住院的药品费还可能包括:前1日为次日执行长期用药医嘱而提前准备的药品费用,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均以出院审核结帐为准。 6、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7、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院方不负任何责任。 8、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炉灶,不得使用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手提电脑、现金、首饰、手机、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方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关于办理出院:我院实行预出院制度,如需出院,请提前1天告知您的医生,以便于医生和护士为您作好相关准备。 11.关于陪护管理:病人住院期间需留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具有照顾他人的能力、24小时不间断陪护、配合医护人员工作,因陪护不尽义务、导致患者出现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由患者家属承担责任。 有关住院须知、住院期间医院的管理要求和存在的各种风险及违反规定、不配合治

新农合参合人员就诊须知

新农合参合人员就诊须知 一、参合农民来我院就诊,应到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管办)办理电子转诊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应及时补办转诊手续或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所在县(市、区)合管办备案报批。 二、办理住院:凭当地的电子转诊单或转诊转院审批表办理住院手续,办理住院手续时及入院后,应主动向住院处工作人员、所入住病区护士长、主管医师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和《转诊、转院审批表》。若患者与所持上述证件不符时,医院拒绝收治。 三、办理出院:应主动向收费处工作人员提交《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报电子转诊单》或《转诊、转院审批表》(注意:粘贴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转入医疗机构协查情况,由主管医师、护士长填写并签字),收费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办理结算直补手续,病人在收费单据上签字。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费用的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受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的限制。 四、因信息系统故障、合作医疗证丢失、损坏等原因,不宜进行即时结报的,由参合人员全额结帐后,回当地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按规定报补。报补所需的相关资料:诊断证明、出院证、费用总清单、收费单据及病历复印件;《转诊、转院审批表》转入医疗机构协查情况由主管医师填写签字后,加盖医院新农合办公室印章。 住院补偿比例:见表 医疗机构级别 纳入补偿范围的 住院医疗费用 补偿比例 乡级100元<医疗费用≤500元部分50%左右500元<医疗费用≤1500元部分75%左右医疗费用>1500元部分80%左右 县级400元<医疗费用≤1000元部分50%左右1000元<医疗费用≤5000元部分65%左右医疗费用>5000元部分70%左右 市级1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部分55% 10000元<医疗费用≤20000元部分65%医疗费用>20000元部分70% 省级及省外1500元<医疗费用≤20000元部分45%

急诊患者入院制度及流程

急诊患者入院制度及流程 (一) 总则 1. 医务科、护理部、医疗科室、医院总值班、住院处及急诊收费处通力合作,保证有住院指征的患者一天24小时均可及时入院就诊。 2. 本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方有资格收治其专业范围的患者,所有住院证上必须写明入院初步诊断或收住的正当理由,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以下解释工作: (1)住院的理由; (2)治疗计划; (3)治疗的预期结果; (4)初步估计的住院费用; (5)其他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做出住院决定的信息。 3. 医院应关注那些在就医和入院治疗过程中存在某些困难的患者如老年人、残疾人、语言交流和听说功能受损者,并给予一定帮助。 4. 在专科病床已满的情况下,各病区根据病情性质就近安排至相关的病床。 5. 所有患者入院前需交纳预交款,对于病情不稳定但急需抢救的患者,必须先实施抢救措施。 6. 医院应首先保证急诊、手术预约患者入院。普通患者入院采取预约制,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由各科护士站统一安排,护士长负责。 7. 医保(包括农保)患者携带医保卡(农保卡)及身份证可在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住院处工作人员对持医保卡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核,并积极为其办妥有关手续。 8. 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按《传染病法》由专科收治。 9. 为保证急危重症抢救患者及时入院,各病区需预留1~2张抢救病床。 (二) 门诊患者入院程序 1. 医生在初步评估患者的基础上,对确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根据医院提供的服务范围和设施能否满足其诊疗的需求,如能满足其需求,则决定患者入院并开具住院证。 2. 入院患者持住院证,到相应病区按制度办理入院手续。病区护士热情接待,有空床位时,登记床位,告知入院流程;无空床位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与值班医师做好病情评估,开启预约登记。 3. 患者去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填写入院前的有关信息,支付费用。 4. 住院处把患者的信息输入电脑。 5. 病区护士收到入院单后,热情接待,带患者到床位并妥善安排,测T、P、R、BP、体重并记录,主动介绍入院须知、有关制度、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协助患者熟悉环境,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事先做好器械、药品等的抢救准备,并与护送者做好交接班工作。 6. 负责通知主管医生,并及时执行医嘱。 7. 护士按要求全面评估患者,对患者所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并作出答复。 (三) 急诊患者入院程序 1. 重危、急诊手术患者应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抢救准备,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护送,到达相关病房或手术室,运送途中携带必要的抢救器材及物品。

入院须知单

******医院病人住院须知 各位病员及家属:您们好! 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为您创造安静、整洁、安全、舒适的治疗和休息环境,我们将医院的相关制度向您做个简要介绍,请各位病员及家属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1.办完住院手续后,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出现意外等一切后果自负。 2.注意安全,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各种危险品等。钱款、首饰、手 机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遗失自负。 3.注意保持病区卫生,废物、果皮随手放入垃圾筐,不得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保持个人卫生,及时修剪指甲,常理发剃须,勤换内衣裤,不光脚下地。 5.保持病室空气新鲜,床铺整洁,食品和日用品请放在床头柜内。 6.请按病房规定休息。保持病区安静,不在病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 午休时 间及晚 23:00 之后应熄灯,确保正常休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住院期间请您配合医院按时交纳您的住院费用。 8.住院期间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应事先与主管医生商 量。住院期间,医生将会根据您的病情进行检查和用药,医保患者有些用药可能不在医保目录内或只是部分报销,自付部分可能会增加,您的报销额度以医保局最后报销数为准。 9 .陪护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陪护人员须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配合医院做好陪护工作。 10.住院期间严禁医务人员向病人索要钱物。病人和家属不向医务人员馈赠钱物。 11.不随意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不随意进治疗室。 12.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13.病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工作。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纪者,医院给予劝阻教育或罚款,必要时通知工 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14.医院为您 24 小时供应开水,患者不得私自使用外接电源的电器。 15.您的床头装有呼叫器,当您需要帮助时,可按呼叫铃请求帮助。 16.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请您不私自窜病房和调换床位。 17 .如您的家属对您的病情需要了解,请联系您的管床医生也可拨打医生电话。 18.为了预防坠床摔伤,病床配有床档,特殊情况时两侧安放(如:婴幼儿,尤其会翻身的婴儿;神志不清、 躁动者等),以保护患者的安全。老年病人及儿童患者和睡觉动作多的患者请将床挡抬起。家长应教育患儿不要在床上蹦跳,不得随意损坏床档。因患者自身及家长原因造成的意外责任自负。 19.我院是医疗机构中最基层的医疗单位:如患者病重、病危,我院将告知家属或监护人及时转诊上级医院, 如家属或监护人不愿转上级医院而要求我院治疗抢救,我院有权要求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病历上签字,我院会尽力利用现有条件给予抢救和治疗,但发生任何意外我院不承担责任。 20.如您还有其它需求,请告诉我们,我们将尽量满足您的合理要求。 请您遵守医院及病房管理的相关规定,期待您对我们优质护理服务的大力配合,并请您在出院时留下宝贵意见。祝您在我院住院期间心情愉快早日康复! 我已知晓上述入院宣教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患者(或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 病区护士签名: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医院保存,一份交病人)

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为方便参保人员更多地了解和掌握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丹东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印了这份《医保患者就医须知》,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并祝您身体健康! 一、参保人员住院程序 参保人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须持门诊医生填写的门诊病志及辅助检查材料、医保就医手册和IC卡到住院处办理住院登记,再到住院结算处交医保IC卡、押金(门槛费、自付费用的预交款)。将医疗保险就医手册交经治医生以备填写出院小结。住院期间若需特殊用药、检查、治疗的,需填写《特殊诊疗项目审批单》,经医院医保办审批并到市医保中心备案。 二、持“医疗保险住院临时卡”住院手续的办理 为方便参保人因病住院治疗,属于已参保缴费并按规定时限应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封锁参保人员除外),由于IC卡正在制作过程中的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的,可以申请办理“医疗保险住院临时卡”。咨询电话:3105783。 三、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及有关规定 我市于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调整的《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和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辽劳社发[2006]64号)相关规定,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治疗必需,但容易造成滥用或医疗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按文件规定,使用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

项目:一是需要医保定点医院审批;二是患者要先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余额按医保规定核销。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目录》中“甲类”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诊疗项目和一次性医用材料(含植入材料、人造器官)中“丙类”项目的全部费用由患者本人自己负担。 (二)诊疗项目类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具体比例 1、综合服务类“乙类”项目预先自比例为10%。 2、医技诊疗类“乙类”项目100元(含100元包括每个部位、每次)及以下的项目预先自付5%;100元以上的项目预先自付10%。 3、临床诊疗类的项目 ①临床各系统诊疗诊断类,“乙类”100元(含100元)以下的项目预先自付5%;“乙类”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项目预先自付10%;“乙类”500元(含500元)及以上的项目预先自付15%。 ②经血管介入诊疗项目中,“乙类”项目预先自付15%。 ③手术治疗中,“乙类”项目手术治疗预先自付5%;射频、激光、氩气刀、超声刀、双极电凝、腹腔镜、宫腔镜、鼻窦镜、胸腔镜、间盘镜、关节镜、血管镜、输尿管镜、脑室镜、颅内镜的手术治疗或加收项目,“乙类”预先自付10%;体外循环、立体定向、心脏搭桥、肾脏、心脏瓣膜、肝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术(只限血液病人)等列入“乙类”移植手术治疗,乙类项目预先自付15%。 ④物理治疗与康复类中,“乙类”项目预先自付10%。

患者入院须知

患者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治疗,我们会竭尽全力为您服务,由于医院是诊治疾病的场所,为了您和他人能够早日恢复健康,便于我院医护人员实施医疗行为,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制定患者住院须知,请您给予配合。 1、医院为公共场所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病区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禁止乱扔杂物共同爱护好环境卫生。 2、您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证件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借用他人合作医疗证办理住院,一经查实不予核销,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农合就医证、身份证必须随身携带已备检查。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您的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3、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及时复诊。 4、查房、治疗时间请患者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房内打扑克、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忙时,及时通知医生或护理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6、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离院后一切责任。若有急事、特殊事及外出检查必须经主治医师同意后方可离院。您在住院期间,未向主管医生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院三日医院将视为您自动退院,主管医生将为你办理出院手续,医院不承担擅自离院后一切医疗责任。 7、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8、患者在输液治疗时必须有家属陪同,及时反馈患者在治疗时的不良反应信息;60岁以上老年人、心脏病等危重病人,住院期间必须有人陪床,若因此造成的后果,院方不承担责任。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房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未经许可不得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患者个人财物如:手提电脑、首饰等贵重物品及现金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造成财产损失的,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农合办理手续及流程

新农合办理流程及所需手续 许昌县 新农合办理流程:入院48小时内-------院医保办领取《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住院科室大夫、护士长签字盖公章(填写内容请参照表中注解)------医保办办理登记-----县合管办办理审批------转诊单交予医保办------出院时到医保办办理报销(带出院证、诊断证明、领取人身份证)----住院收费处结算。 许昌县办理手续需提供: 普通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分娩患者:患者身份证、准生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新生儿患者:患儿母亲身份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上年11月1日之后出生的婴幼儿)、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14岁以下儿童(包括14岁)患者:患者户口本(户口本户头和患者户口本人页)、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外伤患者:患者身份证、外伤证明(需加盖村委会公章)、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注:成年人无身份证者需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外伤车祸肇事者逃逸需提供交警大队逃逸证明,摩托车需提供驾驶证 禹州市、鄢陵县、长葛市、襄城县 新农合办理流程:入院三天内(住院大夫开《新农合住院申请表》)----所在县合管办办理电子转诊单----住院科室大夫、护士长签字盖公章(需填写转入医疗机构协查情况)----医保办办理登记----出院时到医保办办理报销(带出院证、诊断证明、领取人身份证)----住院收费处结算。 禹州市办理手续需提供: 普通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分娩患者:患者身份证、准生证(双方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新生儿患者:患儿父母身份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当年元月1日后出生的婴幼儿)、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14岁以下儿童(包括14岁)患者:患者户口本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头和患者户口本人页)、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外伤患者:患者身份证、外伤证明(需加盖村委会公章)、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鄢陵县办理手续需提供: 普通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分娩患者:患者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新生儿患者:患儿父母身份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当年元月1日后出生的婴幼儿)、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14岁以下儿童(包括14岁)患者:患者户口本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头和患者户口本人页)、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外伤患者: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就医证或卡 长葛市办理手续需提供:

患者入院须知健康宣教

隆德县医院呼吸内科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 您好!首先欢迎您入住我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现将住院患者须知通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使您早日康复。 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 2、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3、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4、住院期间未经医师书面同意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擅自外宿,以免发生意外,陪护人员尤其要注意。若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

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自觉维护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严禁在病房内吸烟,不要向窗外倒水和丢东西。 6、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7、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 8、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9、老年人和体弱者想要洗漱,备一双防滑拖鞋,请您在家属或者陪护人员的陪同下洗漱,以免发生意外。 10、您的床头桌最多放水杯,剩余物品放在床头桌及壁柜里,床下要摆放整齐,窗台不得摆放物品,物品用完后请随时放回原处。 11、为了防止您滑倒,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同时请保持病室内、水池旁、厕所、洗漱间、楼道地面干燥,有水渍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清洁, 防止滑倒、摔伤。

精神疾病患者入院须知

精神疾病患者入院须知 住院号/门诊号: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 一、入院手续 护送人凭主治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和本人签章的《××××××医院精神疾病患者入院须知》,依照约定预交住院医疗费用和赔偿保证金后,方可办理患者入院手续。护送人不签章的患者不得入院,但另有约定或者发生紧急情况的除外。 二、本院告知 1、维护公民精神健康的各种精神病诊疗措施多具有一定的人身损害作用,可以造成难以防范和避免的并发症、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伤残或者死亡等不良后果。 2、住院患者可能发生难以防范和避免的毁物、逃跑、伤人、杀人、自(他)伤、自(他)杀等不良后果。 3、护送人有请求和接受精神医疗、选择精神医疗机构和医师、请求陪护、知情同意和自动出院等权利,应当遵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医疗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精神医疗纠纷,可以要求封存有争议的病历、药物及医疗器械和复印法定病历资料。 4、护送人应当遵守本院入、出院、探视、陪护和安全管理等制度,履行医嘱陪护的义务,在接到交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费用,不得直接送交患者贵重物品、现金、食品和烟酒,不得送交诸如各种锐器、钝器、皮带、绳索、火材、打火机等威胁患者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不得擅自购买和使用药物。 5、医务人员应当向护送人如实告知病情、诊疗措施和诊疗护理风险。各种精神病诊疗护理措施在护送人签字表示知情同意后方可实施,护送人不签字表示不同意的不得实施,但常规诊疗措施或者发生紧急情况的除外。 三、护送人有下列行为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交款义务造成中止或延误治疗损害患者健康的; 2、不履行知情同意的签章义务造成延误治疗损害患者健康的; 3、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陪护义务造成不良结果的; 4、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擅自送交违禁物品造成不良结果的; 5、患者因精神病理因素造成不良结果的; 四、护送人定义 本须知所称护送人,又称监护人,指成年精神疾病患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未成年患者的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和诊疗费用、提供经济担保并交纳赔偿保证金的其他亲属、朋友、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视为护送人。 五、法律效力 本须知由护送人签章后生效,具有住院精神医疗服务合同的同等效力。护送人签章视其已知本须知,同意入院并愿意承担监护及其他法律责任。 患者护送人(签章): 年月日 全州县人民医院

住院病人安全须知

住院病人安全须知 尊敬的病员同志: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选择,为了您的健康及安全,请您及您的家属在住院期间,配合医院做好如下工作: 1 从入院到办理出院手续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本人或者家属履行请假手续,原则上不予请假,擅自外出者及请假者,由此产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假未按时归院者由此造成无法报销费用的,一切费用由患者自理。 2 由于医院是24小时对外开放的特殊场所,来往人员复杂,请您在住院期间,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除交纳出院预交金外,不要将过多的现金滞留在病房,以免丢失或被盗。如若丢失或被盗,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为了病房的安全,未经医护人员许可,请您不要在病房使用任何电器,以免发生意外。 4 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及用氧患者的安全,请您及家属不要在病房吸烟。 5 陪护人不得擅自离开患者(需经医生同意)或与患者同床,由于患方陪护不到位,由此造成后果由患方承担。 6 严禁未经医生允许携带任何药品进入病区 7 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如小刀剪子针头及任何玻璃物品还有水瓶,如若出现任何意外后果自负 8 严禁从窗户向下扔东西,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9 严禁往厕所里乱丢东西,造成厕所堵塞者出现的任何经济损失由患者自负 10 不要随意丢垃圾,病房有垃圾桶,请爱护卫生 11 住院期间,应遵循医生、护士的嘱咐,以免影响病情或发生意外。 12 住院期间,医生可根据您的病情调整床位,请你配合。 13 住院期间,留有陪护者每晚收取10元陪护费用。 以上各条望患者及家属与医院配合,否则发生后果,责任自负。

科室床号患者姓名住院号 以上条款已阅知,患者或家属签名与患者关系 病区护士签名 年月日时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新农合住院病历审核要求

姚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历审核要求 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在住院病历审核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1、审核是否为参合对象(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册)、生育证(产妇)复印件是否齐全,姓名、住址是否与病历记录一致。) 2、审核病历上的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用法、用药量是否合理,出院带药是否超过7天量等,要求使用《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级基本用药目录》(试行)统一目录名称。 3、审核住院病历医嘱与住院明细表上所列项目、数量是否吻合。 4、审核住院费用明细表上所列的医疗服务价格是否按县物价部门批准的《云南省非医疗性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标准收取,药价是否按卫生院公示的价格收取。注意凡有医嘱记录但无执行记录的一律不予补偿,如有辅助检查医嘱但无检查报告单的不予补偿。 5、审核病历上开具的自费药品、自费诊疗,在住院费用明细表上是否有患者签名,是否纳入补偿,并将有关的数字填入审核栏。 6、审核住院费用明细表的逻辑关系。

7、审核住院费收据(发票)的逻辑关系,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等,并与住院费用明细表、报审单、表二、三上所填的费用总额是否一致。 8、审核住院费用报审单所填内容是否与病历、费用明细表上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并与表二、表三所填的补偿金额核对。将有关数字填入审核数栏,计算出正确的补偿金额。注意医疗机构多补偿者,扣除当月补偿金;少补偿者,不足额部分不予补偿。并在核查情况处填写多补或少补金额。 报审单的逻辑关系为(白内障手术除外): 自费药品费用+自费医疗服务项目费用+起付线=不予补偿费用合计 (住院总费用-不予补偿费用合计)*补偿比例=实际补偿金额 [住院总费用-实际补偿金额=个人支付额] 9、严格执行顺产限价政策,不得以使用自费药品为由突破限价,不得把产妇费用转嫁到新生儿费用中。 10、将审核后的数字填入表四的审核栏。 11、卫生院和合管办应在有签章的地方需盖上卫生院或合管办的公章。 12、审核病历后,简洁归纳总结审核病历发现的问题。 13、审核病历后,依据《姚安县二○○七年新型农村合作医

患者入院须知

患者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欢迎您来本院检查治疗,为了保证您在住院期间得到精心、妥善的治疗和护理,增进医患双方理解,配合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作好以下各项: 1.请熟悉院内环境,包括医生护士办公室,病房、卫生间、开水房,安全通道(入院后必须熟悉卫生院的消防疏散图在病房门背后)。护士告诉患者主任、护士长、主治医生,以及合作医疗和医保报销政策。 2. 请按医院规定时间作息,病房及走道禁止吸烟。听收音机和录放机等请用耳机。不得使用外接电源和电器。 3.住院患者饮食,由医师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小孩、老年人及危重病患必需留有陪护,陪护不得留下患者擅自离开。 4.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协商,并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 5.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了解病情需询问主治医生。 6.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造成诊疗、护理措施不能落实或隐匿性疾患突发而危及生命或在院外出现不良后果和意外等,如经劝告后,坚持外出外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病友自己负责。医院、科室已尽到告知义务与职责,故概不负责。 7.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重要文件、危险品等。钱财等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8.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是否陪伴须经主管医师、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陪护不能擅自占用空病床。 9.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不得在病区内使用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严禁向楼下倒水、扔污物、烟头,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将追究法律责任。 10. 住院期间及出院一周内不得饮酒及食含酒精的食物饮料药物等 11、患者如有不遵守医院规定,医院要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12.医院欢迎您提供改进工作的宝贵意见。 以上各项,患者及家属已阅知,并愿执行 护士:患者及家属签字: 年月日

住院患者入院须知

中本镇卫生院入院宣教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 您好!欢迎您来我院就诊。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提供整洁、安静、安全、舒适的休养环境,请您和您的亲友们一起与我们合作,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办完住院手续后,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出现意外等一切后果自负。 2、注意安全,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各种危险品等。钱款、首饰、 手机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遗失自负。 3、注意保持病区卫生,废物、果皮随手放入垃圾筐,不得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保持个人卫生,及时修剪指甲,常理发剃须,勤换内衣裤,不光脚下地。 5、保持病室空气新鲜,床铺整洁,食品和日用品请放在床头柜内。 6、请按病房规定休息。保持病区安静,不在病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请用耳机,午休 时间及晚23:00之后应熄灯,确保正常休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住院期间请您配合医院按时交纳您的住院费用。 8、住院期间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应事先与主管医 生商量。住院期间,医生将会根据您的病情进行检查和用药,医保患者有些用药可能不在医保目录内或只是部分报销,自付部分可能会增加,您的报销额度以医保局最后报销数为准。 9、陪护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陪护人员须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配合医院做好陪护工作。 10、住院期间严禁医务人员向病人索要钱物。病人和家属不向医务人员馈赠钱物。 11、不随意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不随意进治疗室。 12、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13、病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工作。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纪者,医院给予劝阻教育或罚款,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14、医院为您24小时供应开水,患者不得私自使用外接电源的电器。 15、您的床头装有呼叫器,当您需要帮助时,可按呼叫铃请求帮助。 16、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请您不私自窜病房和调换床位。 17、如您的家属对您的病情需要了解,请联系您的管床医生也可拨打医生电话。 18、为了预防坠床摔伤,病床配有床档,特殊情况时两侧安放(如:婴幼儿,尤其会翻身的婴儿;神志不 清、躁动者等),以保护患者的安全。老年病人及儿童患者和睡觉动作多的患者请将床挡抬起。家长应教育患儿不要在床上蹦跳,不得随意损坏床档。因患者自身及家长原因造成的意外责任自负。19、我院是医疗机构中最基层的医疗单位:如患者病重、病危,我院将告知家属或监护人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如家属或监护人不愿转上级医院而要求我院治疗抢救,我院有权要求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病历上签字,我院会尽力利用现有条件给予抢救和治疗,但发生任何意外我院不承担责任。 20、如您还有其它需求,请告诉我们,我们将尽量满足您的合理要求。 请您遵守医院及病房管理的相关规定,期待您对我们优质护理服务的大力配合,并请您在出院时留下宝贵意见。祝您在我院住院期间心情愉快早日康复! 我已知晓上述入院宣教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患者(或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 告之时间:年月日时护士签名:

入院须知、出入院流程

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为了让您能拥有良好的治疗环境,早日康复,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将热忱为您服务,愿我们的服务能使您满意! 一、办理入院、出院手续 1、住院处、医保科设在一楼门诊大厅通往住院部的通道两侧,负责办理患者的入院交费、补交款、出院结算手续。常规入院时间:8:00~17:30(冬季)、18:00(夏季);急诊入院时间:24小时(中午、夜间到门诊大厅挂号处交住院费)。 2、新农合患者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普通患者、市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患者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预交住院押金,请您保管好“交款收据”,在出院结算时交回住院处。 3、请您在我院实名就医,严禁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 4、普通患者、医保及新农合患者入出院流程、所需材料附后。 二、住院期间,请您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1、保持病室安静、整洁,不在病区内高声喧哗;走路、开关门窗要轻,不要干扰他人休息,不得互串病房;禁止在楼道、病室内吸烟。 2、请您听从医师、护士的饮食指导,医院有食堂方便就餐,就餐时间:7:30 、11:30 、18:00(冬季)、18:30(夏季)。 3、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上午11:00—12:00,下午16:00—18:00。为预防院内感染,每次探视不超过2人,谢绝呼吸道感染病人及患有其它感染的病人探视,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和科室有关规定。 4、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安排,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如需更换向责任护士或护士长提出;您住院后不得请假、擅自离院(外出检查需主管医生批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为了保证用药安全,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外购药品本院不使用,如确需外购,需医院批准。 6、为保证安全,请勿携带及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暖气、电磁灶等大功率电器;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7、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如有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8、您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三、健康指导 入院后医护人员将在您进行检查、治疗、用药、护理时告知您需配合的注意事项,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及时询问医护人员,请您认真听取医护人员的告知事项,以利您疾病早日康复。 四、住院费用缴纳、查询 1、医院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每日发放。 2、您对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您的责任护士或护士长咨询。 3、当您接到住院费欠费通知时,请及时到住院处补交医疗费用,以免欠费延误您的治疗。 五、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我院向社会承诺为“无红包”医院 1、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红包及各种礼品。 2、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以各种名义宴请医务人员。 3、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欢迎您和您的家属对我院的医疗、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以及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医院举报电话: 祝您早日康复!

血透患者入院须知(最新)

XXX人民医院血透患者入院须知 肾友: 您好,因为患了尿毒症,您即将开始血液透析肾脏替代治疗,为了更好保证治疗的有效性,并有助于提高您的生活质量,以下是您透析期间必须注意和遵循的问题,请您仔细阅读: 1、血管通路是血透病人的生命线。对深静脉导管应该保持局部清洁干燥,尽量减少插管处肢体的屈曲,注意固定缝线有无脱落。对动静脉内瘘每次治疗结束后按压时间和力度要适当,保持内瘘血管有震颤,在透析间期应该禁止在内瘘上进行注射、抽血。内瘘侧肢体避免压迫,不能测量血压及穿紧袖口衣服。发现内瘘血管震颤减弱或消失应尽早就医。 2、血透患者的长期存活率与每周透析次数和每次的透析时间直接相关,充分的透析治疗能保证有效的血压控制、钙磷代谢平衡、饮食开放等。因此,尿毒症患者应保证至少每周三次,每次4小时的透析。透析间期应严格控制体重增加,体重增加过多,会增加心脏负担和心血管疾病的发生率。透析间期体重增加一般应控制在体重的3-5%以内。低盐饮食和限制水的摄入是透析间隙期控制体重增加的重要措施。 3、为了尽可能减少或延缓透析相关的长期并发症,可选用生物相容性较好的透析器如合成膜、半合成膜等,并根据体重、血管通路血流量的大小及透析充分性评估选择面积适宜的透析器。 4、保证足够的营养物质摄入是血透患者提高长期存活率较为重要的因素,血透患者的饮食应做到:低盐高蛋白饮食,蛋白质的摄入量至少每天每公斤体重1.2g;保证足够的热量摄入;适当控制钠、钾和磷的摄入;适当注意休息,戒烟酒,若情况良好,可参加较轻松的工作,适宜的运动有利于增加血透患者的食欲和体力。 5、按医嘱服药,特别是降压药,不可随意变动,血透患者需常规服用叶酸、B族维生素、铁剂、维生素D或复合维生素制剂。长期低蛋白饮食的患者往往合并较重的营养不良,在饮食中增加蛋白质摄入的同时,必须有合理的营养治疗,如口服开同,静脉应用氨基酸、脂肪乳剂、左卡尼汀等。 6、应定期检查,有时并发症出现的早期自我感觉无异常反应,但可通过化验及时发现问题,有利于及时调整透析治疗方案和及早地药物干预治疗,以预防和减少长期并发症。至少每个月测定血常规;1-3个月测定血尿素氮、肌酐、钾、钙磷、血糖、肝功能,血清铁蛋白、转铁蛋白饱和度、IPTH、C-反应蛋白;至少每6个月检查胸片和心脏彩超,测定乙肝和丙肝标志物及梅毒和爱滋病感染指标。 7、尿毒症的治疗方法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肾脏移植。肾脏移植是目前唯一能完全替代肾脏功能的治疗方法,血透患者有条件应及时行肾脏移植手术。如您准备做肾脏移植手术请及时去上级医院联系登记。 8、请按时支付透析费用,不得拖欠。何时停止付费,视为自动放弃透析治疗或转他院治疗而不再为您排班。而您每次透析治疗时,请带齐就诊卡、病历本,并备少量现金,以备透析治疗期间临时用药。并请提醒一位直系亲属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更改,也请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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