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参与

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参与

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参与
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参与

提高公民意识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探析

云淑萍内蒙古财经学院010031

内容提要:实现社区治理是目前我国社区管理的发展方向,社区治理意味着社区多元治理主体的出现和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与公共事务参与,它的前提是公民意识的提高。本文通过梳理公民意识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与表现以及分析由于公民意识缺乏造成的社区治理问题,说明提高公民意识在我国社区治理中的迫切性。

关键词:社区治理公民意识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community management in our country is to realize the community governance, which means the appearance of multi-governance-subjects, the community residents’ self-management and participating in public affairs. The premise i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ense of citizenship.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affect and show of the sense of citizenship and the problems of lacking it, which proves the urgency of improving the sense of citizenship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Key words: community governance the sense of citizenship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公民社会正在萌芽中,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的公民意识正在形成。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新的基层管理模式已势在必行,社区治理正在成为中国社区建设的必然选择。但是,我国的城市社区治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实际治理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与公民意识缺乏有关的问题,从理论上厘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我国社区治理的进一步发展。

一、社区治理中的公民意识

治理理论的兴起与市场的失效和国家的不足相关。“治理”范畴是政治学、社会学、城市学广泛使用的概念。学者俞可平认为,治理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1〕社区治理是目前中国治理理论研究中最受关注的领域,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的政府管理职能发生了转变,尤其是基层政府的管理职能正呈现社会职能回归社会的趋势,社会管理重心正在由“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转变。同时,由于城市居民家庭私有财产的增加和权利意识的增强,除了作为“单位人”以外,作为“社区人”面临的物业纠纷问题、环境保护问题、拆迁问题等使得城市居民不得不越来越多地关注和参与社区建设。因此,在中国社区成为治理理论实践和公民社会建设的重要演练场。

社区治理的精神是“自治”,地方政府不会用它的“公权力”压迫基层社区执行命令,其它各方也各司其职。〔2〕社区治理的主要特征是多元主体的参与,除了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代表外,还包括居民、居民委员会(社区唯一合法自治组织)、社区非营利组织(也称社区中介组织)以及业主委员会等主体的参与。显然,公民参与是社区治理实现的主要特征,而社区居民是否具有公民意识,实现从居民到公民的转变,是实现公民参与的重要前提,对社区治理的实现意义重大。

(一)公民与居民的区别与联系

公民作为一种政治身份,分为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两种范式。公民的共和主义范式历史悠久,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其典型的特征是强调共和国先于个体,公民具有道德特征等。自由主义范式公民始于西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并逐渐扩展到全球的每一个角

落。它强调个人权利的至上性,认为权利的目标在于保障个人自由等。〔3〕无论哪种范式,公民都是国家—社会的框架下的概念,所以,公民的政治权利——主体责任是公民不同于封建社会臣民的特征。尽管我国《宪法》第33条对“公民”作出了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在实际的公民角色活动中,长期以来受传统影响更多的是对公民义务的强调,而公民权利相对弱化,对公民权利侵犯的各类事件屡见不鲜。而且在我们日常各种表述中,只见居民不见公民,公民与居民看似一字之差,但在实际使用中却有很大的不同和影响。按照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解释,居民是指在某个地方(多指城镇)居住的人。居民强调地域性,使用居民称谓某种意义上淡化了公民的权利与责任,而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公民缺乏社会责任感的结果就是公共资源遭到流失、公共环境受到破坏,进而公民的自身权益被损害;相反,对公民个体权利的保护离不开以社会责任感为前提的对公共资源与环境的保护。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总会发生侵犯居民利益的事件?

在目前中国的社区治理中,强调“公民”的提法并不是无稽之谈。在国家社会主义的传统下,公民社会几乎不存在,公共管理等同于国家管理,居民是被管理的对象,居民的权利更多是消极地被给予而不是积极地争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和公共管理体制的转变,公共管理向公共治理发展,但公共治理尤其是社区治理不成熟的最大根源是公民参与缺失与不足。因此,在社区治理中强调居民以外的“公民”身份很有必有。居民是一盘散沙的,公民则是有组织的有主体意识的个体,以组织性的、法制性的、协商性的方式进行理性公共参与的个体。

(二)公民意识的构成

作为公民,除了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规定外,其人格特征是公民角色扮演的内在动力。根据社会学的人格定义,可以这样定义公民人格特征:是公民涉及一切公民行为时的稳定心理特征,即公民意识,包括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

1.主体意识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阐述了人的“私人”与“公人”的双重身份(“人分为公人和私人的这种二重化”)以及“私权利”与“公权利”的双重权利。公民即“公人”,是参与社会政治共同体即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人,是“政治人”,他们参与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即公权利,这种公民权是同政治共同体相结合的权利,其内容是“参加这个共同体,而且是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这些权利属于政治自由范畴, 属于公民权利的范畴”。〔4〕从马克思的“公民”、“公民权利”阐述可以推导出,公民的主体意识就是公民所具有的“公权利”意识,具体表现为参与国家事务与公共事务的主体成员感、社会责任感。在西方,受以洛克为代表的自然法思想影响,公民与国家的契约关系思想已深入人心成为制度理念。但在中国,受几千年封建制度的影响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家社会主义的体制影响,公民的主体意识还非常缺乏,时下发生的种种事件都可以说明对公民主体意识的教育非常必要。主体意识是公民意识的基础。

2、权利意识

公民的权利意识指公民的政治权利意识。由宪法确认的政治权利,包括思想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会、结社、出版、游行示威自由、对政府的选举权、批评权、控告权及其他监督权,等等。〔5〕政治权利意识即指公民对这些权利内涵的认识和如何行使的认识。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具体体现。

公民意识不仅是公民的人格特征,还是公民维护自身人权的思想武器。在现实生活中,人权是具体的,琐碎的,需要动用多种方式去争取、维护、协商,公民意识是采取这些理性方式的理念来源。

二、公民意识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及表现

(一)公民意识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社区治理的核心理念是由过去单纯强调政府管理转变为政府、公民及其他组织共同参与对社区的治理,尤其强调主体间的协调、沟通与交流,而这种转变是建立在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的基础之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民意识的提高,有利于形成社区治理的局面。

公民意识的提高会促进公民社会的发育。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出现是公民社会形成的体现之一,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社区非营利组织以组织化的方式参与社区治理,与其他治理主体形成多元治理主体,实现社区治理的合作、参与和协商机制;公民意识的提高会促进居委会作为我国基层唯一合法的社区自治组织真正实现居民自治;目前,一些商品房住宅区的业委会已经显现出了公民意识的萌芽形成。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一些业委会运作展示了公民意识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北京新天第小区的业委会是一个比较出名的业委会,媒体曾多次报道。据业委会主任张大宪说,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自成立以来,就成为业委会、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片警的沟通平台,一个月要开好几次会议。通过这种协商机制和民主程序,业委会为小区居民做了几件大事,一是和开发商协商,将公摊面积收益收归为全体业主所有;二是收回住房维修基金,这在全北京是第一家;三是改造监控设施工程。对业委会和居民的自治热情,张大宪这样解释,“其实现在的小区业主是中国正在形成的中产阶级,他们不满足于个人的物质需求,更愿意推动社会进步和民主。”〔6〕

2.公民意识的提高,有利于降低政府的社区治理成本。

社区治理与社区管理相比的优点在于大大降低政府社区治理成本,而这有赖于公民意识的提高。社区治理的成本主要包括动员成本、监督成本、人力成本、设施成本。由于公民意识的提高,社区居民会把社区事务作为自己的公民义务与责任,积极参与与响应,进而形成公民社会组织,从而降低政府治理成本。例如,目前,我国城市社区服务的展开还主要以政府投入与经营为主,造成由于资金、人力不足而不能开展工作满足居民的需求。在美国,非政府组织帮助政府摆脱对社会事务的具体服务,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政府主要通过向非营利组织购买服务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在美国,参与社团已成为公民的主要行为。几乎每一任总统都在鼓励志愿组织和行动。1994年,国会通过“King Holiday 服务法案”,将马丁·路德金日定为志愿服务日。〔7〕

3.公民意识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理性解决城市社区矛盾。

目前,商品房业主因维权和开发商、物业公司或其它单位组织发生的摩擦事件屡见报端,已成为城市社区的主要问题集中点。一些摩擦甚至升级为群体性事件或暴力事件。据中消协不完全统计,在中消协接到投诉介入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三方之间的纠纷时,近九成以上的业主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已经达到了激化程度,这种激化的程度是,在三方之间只有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做出让步才可能解决纠纷的比例达到80%。“业主在这种矛盾激化下解决问题的成功率较低,一般在20%~30%之间。”〔8〕业主维权成功率低的原因除了法律制度不健全和政府执法不到位以外,其它都可以归结为公民意识缺乏所造成,包括缺乏法律知识为维权而使用过激行为违法;缺乏组织意识维权单打独斗处于劣势;缺乏公共责任意识惮于“枪打出头鸟”而“搭便车”;缺乏沟通、协商、对话意识手段单一行为武断。相反,维权成功的案例的原因也主要由于公民意识起很大作用能理性解决问题。据报道:

由12个小区业主委员会联合发起倡议、广州市业主联谊会组织的针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集体追讨活动,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参与集体追讨的业主委员会数目就增加至约60个,声势浩大,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业主委员会在合法理性的旗帜下自觉地团结起来,全力以赴为化解专项维修资金的这一历史难题。〔9〕

(二)公民意识在社区治理中的表现

公民意识在社区治理中主要表现为作为社区主体之一的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形成和公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政治参与、维权意识以及宽容意识。

公民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结社结团。与传统社会的以血缘、地缘、业缘关系结成的社会群体不同,公民社会组织是在契约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个体的组织。社区非营利组织

是社区某一类利益群体或某一特征群体为维护自身利益或社区公共利益自发结成的组织,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只有它的形成才能使社区形成治理结构。目前在中国城市社区具有公民社会组织性质的组织主要是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志愿者组织,但也具有政府主导的色彩。

公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体现在公民对社区公共事务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社区建设等等。公民的参与可以有效拓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对社区的和谐、快速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民的政治参与体现在社区的政治选举、政治表达上面。在社区选举中,存在居民对此持冷淡的态度、参与热情不高,有一种选谁都一样的心态,抱着这样的心态去参与,必将导致自己的权利丧失,影响社区的建设。所以,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对社区治理有重要的意义。

维权意识的提高是公民意识的重要体现,维权是公民结社、参与的主要动力。目前普遍存在不知侵权、不懂维权的状况。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维权如何促进组织化。

2009年10月13日,在广州市东川三街通往广东省人民医院的一个医疗垃圾出口,贴出一张拆迁规划公示,业主们惊讶的发现,自己的住房面临被拆迁的威险。经调查,业主们发现面自己居住多年的小区要作为公益性用地,而该地块拆迁补偿远不及该地块的一手楼价。面对这种情况,一些业主自发成立了“反拆筹备组”,开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事件发生后,一些业主积极行动,开动员大会,进行反复扫楼,挨家挨户张贴反拆迁资料、收集居民意见和进行签名活动,一些业主代表开始进行上访。与此同时,利用网络获得居民的支持。在经历了三个月的维权活动之后,原来的拆迁规划被叫停。〔10〕

此次拆迁事件的解决,充分说明了维权的共同利益如何促进公民社会组织的形成,也说明公民意识在维权中的关键作用。

三、公民意识缺乏造成的社区治理问题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社区治理看,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特点,社区治理模式的差别往往取决于政府和社区之间权能配置的方式。以政府和社区之间权能关系的不同, 社区治理模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即自治型治理模式、行政主导型治理模式和混合型治理式。我国的社区治理属于适应社会转型的国家治理需要的至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居民参与仍停留在革命时期形成的国家动员、群众参与的阶段。所以,这种参与还不能称为公民参与,是被动参与而非主动参与,是参与活动而非参与公共事务,是临时参与而非制度性参与,是个人参与而非组织、个体参与,是少数人参与而非多数人参与。究其原因,除了社区行政化的原因外,公民意识缺乏也是重要原因。

(一)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度差,归属感不强。

社区的本质特点是居民守望相助的共同体。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城市社区,既抛弃了传统街坊和单位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又没有在新的居住格局中形成契约性、团体性的社区认同感。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认同感不同之处在于不是基于地缘和血缘,而是基于同一团体的权利性的承认和公民意识中的宽容、多元化意识,所以,习惯于传统社会“单位人”的角色定位,还未形成现代社会“社区人”的角色定位,因而对于社区的认同度较低,归属感不强。原因在于:第一,社会资源还主要集中于“单位”,社区主要吸引下岗、失业群体和老、弱、病、残群体。第二,缺乏公民意识不能把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看做自己的公民责任。第三,政府对社区的权力下放不够,公民参与没有空间。因此,造成的结果是社区民主选举难以进行,居民代表大会难以召开。社区民主选举老年人较多,中青年较少;离职人员多,在职人员少;女性多,男性少。其次,社区活动被动参与,许多参与活动都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的,而非社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组织的。社区居民参与可有可无,随意性较大,缺乏制度保障。参与意识淡薄,参与热情低。

(二)存在社区建设资源缺乏和社区社会资源闲置的矛盾。

社区建设需要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无论中外,国家财政的收入都永远不能满足

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福利国家实践的失败表明,单靠政府的力量不可能建立起一套可持续的福利国家制度,最好是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即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同时,西方社区发展的经验还表明,仅靠经济手段难以解决社会问题,社区成员的参与是制定和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因素之一。尽管我国财政对社区的投入已有很大进步,但社区建设的资金依然紧张,人员身兼数职。许多居委会存在着这样的现象:牌子挂起来了,但工作并未开展。但同时,社区中现有的人力资源浪费严重,功能设施不能物尽其才。许多居民将多余的精力和时间打发在麻将桌上。而在美国,据美国全国独立部门199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18岁以上的成年人中,将近56%的人加入了志愿者行列。82%的公司捐助志愿者行动计划,26%的公司给予其员工带薪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时间。〔11〕(三)社区居民参与理性不足,普遍存在“搭便车”心理

根据公共选择理论,人们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社区建设时也较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与自己利益有关,参与热情就高,反之则低。同时,因为人的有限理性,公民参与社区管理时,反映的问题常常带有一定的片面性,或是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或是发发牢骚,这些都体现出社区公民参与的功利性较强。此外,在社区居民的参与中,多数人都存在“搭便车”的心理,他们认为公共利益的增加或减少不会直接对我个人利益有影响,所以我个人对公共利益的奉献既无好处也无意义,不如让别人去争取权益。正因如此,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和质量就会受到影响。

四、社区治理中有效培养公民意识的探索性建议

作为思想观念,公民意识的形成需要有相应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但同时,思想观念的转变与进步也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教育与培养公民意识。社区治理中面临公民意识缺乏所造成的问题,但社区治理同时也是公民意识形成的最好场所。然而,这需要政府主导与发挥作用,也需要公共精英的带动示范。

(一)培育社区认同感与归属感是有效培养公民意识的根本。

对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是公民意识中主体意识的来源。认同感与归属感一方面来自对邻里的认同,另一方面来自与社区的利益相关性。对邻里的认同感是在居民互动中自然形成的,但在商品住宅区居民很少像以前的街坊邻居那样全面的情感互动,更多属于局部的参与式互动。然而目前许多社区都缺乏互动场所和居民能够参与的活动,多数社区举办的活动属于作秀与社区考评项目,谈不上居民参与。而发达国家与地区政府重视用于居民活动的公共场所的建设。新加坡新建的公寓内专门辟出邻里活动中心等公共空间。由此说明,政府对建设形成公民意识的社区公共场所负有监管责任。而与社区利益的相关性,有待于共同利益的出现与观念的转变。

笔者所居住地的附近小区是Q村拆迁后开发商给村民们建的集体回迁住宅区,村集体组织仍然存在,村民们原有的社会生态系统也基本保留。由于开发商将小区大门两侧的临街骑楼卖出开饭店,饭店竟然要把污水处理管道和小区中的污水处理池接通,这显然会超过原有污水处理设计的负担从而影响小区环境,所以小区中的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抵制,两天后饭店的这一侵权行为才得以终止。维权成功的原因据笔者观察所得结论,一是由于居民同属同一村集体,组织成本低,能够很快形成行动力;二是由于老年居民们以情理服人,以“年老摄人”;三是居民们有一定的法律、维权常识。

(二)社区公共精英的出现对公民意识的形成有示范带动作用。

2004 年9月8日,广州《南方人物》周刊发表“影响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50人”,同时提出了公共知识分子的三条标准:第一,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第二,进言社会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第三,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12〕社区公共精英类似公共知识分子,他们在社区管理和维权中敢于当“出头鸟”,与公共知识分子不同的是,他们不具有专业素质和批判道义,他们只是具有一般公民素养的公民。但是他们又与普通公民不同,他们在经济地位上属于中产阶级中上层,接受过高等教育,更重要的是他们具有公民素养,包括主体意识、守法观念、协商理念、团体精神等。许多小区维权成功的原因都有社区公共精英的因素存在,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言行具有示

范带动作用,能够影响周围人群。

(三)网络社区是公民意识形成的演习场。

由于网络的普及,网络成为人们新的沟通平台。而且网络的匿名性又契合了现代人希望交流但又不愿担负由此增加的人情成本的需要。社区网络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要求中出现的。从租房、卖房到旧物交换,从邀约兴趣活动到公益活动,社区网络正成为社区居民沟通的重要平台,而公民意识也在这样的沟通中萌芽成熟。

著名的社区网北京回龙观社区借助网络,居民们在2005年3月,回龙观社区网5周年庆典,成功实现481人在顶上红餐厅聚餐,成为社区人数最多的集体“腐败”。 2007年9月,社区论坛里,一个名为“微笑墙”的活动温馨上演——为挽救河南来京求医的11个月大的兔唇宝宝浩浩,回龙观居民们热购笑脸。最终,“微笑墙”筹到了万余元捐款,用于浩浩的生活及治疗费用。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后,网站负责人第一时间通过社区网站宣传义卖募捐,总计为灾区群众筹集捐款535453.82元。回龙观尤为引人注目的还是它的维权行为,著名的“保卫绿地”维权失利后,居民们由维权走向积极参政,参加北京昌平区的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参选,最后,32岁的聂海亮当选为回龙观选区惟一的人大代表。对于他的当选,一些学者很兴奋,将之概括为“北京现象”。

有媒体评价道:“普通业主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意味着他们从上访维权走向选举维权,从代表一个人到代表一群人,从具体维权到积极参政。”“聂海亮的当选,应该是中国社区民主与现行民主体制实现的第一个对接。”〔13〕回龙观社区之所以能借助网络实现社区居民的自组织力、对社区的归属感和守望互助、作为公民的志愿服务行为、共同维护公共权益以及积极参政,它的关键在于回龙观社区的居民组成性质,主体居民属于25——35岁之间的中关村IT人士以及其它业界的文化水平较高的中高收入者。他们由网络互动发展为现实互动,公民意识也在这样的互动中成长发育。可以预见,网络将成为社区居民互动、组织、参与的平台之一。

注释:

〔1〕丁茂战.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103

〔2〕谢芳.西方社区公民参与〔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1

〔3〕布莱恩·特纳.公民身份与社会理论〔M〕,郭中华,等.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07:序言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M〕.中央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36.

〔5〕郭道辉.公民权与公民社会〔J〕.法学研究:2006,1:83

〔6〕王俊秀.社区自治:中国基层民主开步走.(2008-02-19).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86927522.html,/content/2008-02/19/content_2069031.htm.

〔7〕侯钧生,等.发达国家与地区社区发展经验〔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38-41.

〔8〕https://www.wendangku.net/doc/086927522.html,/1010001071~-1~4374/34291297_34392526.htm

〔9〕https://www.wendangku.net/doc/086927522.html,/c/2006-10-15/025*********s.shtml.

〔10〕刘志杰.五百业主成果反拆迁记〔N〕.中国青年报:2010-01-14(3)

〔11〕同〔7〕.42

〔12〕杜光.怎样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J〕.炎黄春秋:2009,2:24

〔13〕董月玲.北京回龙观居民区维权路:从具体维权到积极参政. (2005-6-22)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86927522.html,/20050622/n226034509.shtml.

论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论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问题及对策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姓名蔡津科班号09行政管理院系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同组姓名无指导教导梅昌超 一、课题名称 论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问题及对策 课题内容 当前,社区治理是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居民参与是社区治理的本质要求。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发展,原有的社会利益格局不断分化,多元利益主体逐步形成,必然要求公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并明确其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同时,需要构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体系。本文针对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也对此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 二、课题任务要求 1.观点正确,论证充分。

2.结构合理,逻辑严密。 3.满足一定的阅读量。 三、同组设计者 无 四、主要参考文献 张宝锋.现代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 朱分华,陈立强.论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1). 潘小娟.中国基层社会重构:社区治理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 侯静.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J].公共行政,2010,(3). 蔡生菊.论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缺失[J].发展,2010,(2). 陈丽霞.论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深度[J].中国经贸导刊,2009,(14). 徐善登.社区公民参与特殊性之内外审视——基于治理视阈[J].云南社会科学,2009,(4). 花蕾,徐建邦.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政府角色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8,(3). 赖飞,童小霞,董小刚.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J].科技经济市场,2007,(9). 王芳在.公民社会发展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选择[J].学术研究,2008,(11). 欧明华,谭志军.重塑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主体角色[J].企业导报,2009,(11).

武汉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情况分析

武汉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情况分析 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改革的稳步推进,社会领域改革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彼时,深刻转型期下,中国的政府职能正在发生显著变化,需求和呼唤社会中出现各种新的阶层、力量、组织来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和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这为社会组织的发育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2013年11月,十八届三次会议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国务院还先后于2013年9月、2014年11月发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为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方向的指引和巨大的动力。社会组织正是在这股巨大动力的推动下出现了较为平稳的发展。1988年,我国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仅有4446个。到2004年,达到近28.9万个;而从2004年到2014年的短短10年间,全国社会组织的数量增至60.6万个,是1988年数字的136倍左右。就整个社会组织行业来讲,在2014年,共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682.3万人,形成固定资产1560.6亿元,社会组织增加值为638.6亿元,接收社会捐赠524.9亿元,社会组织成为一个蓬勃发展的领域。其中,上海,深圳等城市社会组织的发展已走在全国前列,而武汉市继此大城市之后,近年来为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的号召,也开始重视并探索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问题。2013年10月,“美丽武汉·大爱江城”武汉首届社会组织公益项目选拔大赛圆满落幕,此公益项目比赛历时8个多月,吸引了400多个社会组织参与,参与群众6万多,网名投票数达2000多万人次投票;2014 年,武汉市登记的社会组织个数达到了 4800个,我市民政部门分别对其中符合评估资格条件的163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评估,评出5A级社会组织6家,4A级社会组织23家,3A级社会组织63家。如今,2015年公益项目大赛、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也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武汉市社会组织的发展迎来了春天。 另一方面,社区作为大社会的缩影,自然是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社会组织在社区有目的的建设起来,它逐渐承担起一定的社区功能,满足社区人群的需要,在社区治理中发挥出其特有的作用。社会组织携手社区居委会等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依据正式的法律、法规以及非正式社区规范、公约、约定等,通过协商谈判、协调互动、协同行动等对涉及社区共 发展进步。社区社会组织的引进,打破了传统政府对社区公共事务和服务的长期垄断,弥补

社区参与的含义,如何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

社会本081班张磊 39号 一、社区参与的含义: 社区参与是指社区居民自觉自愿的参加社区活动或事务的过程。区参与是一种公众的参与,意味着社区居民对社区责任的分担和成果的共享,它使每一个居民都有机会为谋取社区共同利益而施展和贡献自己的才能。社区参与是对各种决策及其贯彻执行的参与,是对社区的民主管理,它使每一个居民都有机会向地方政府表达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二、如何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 在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之前,必须找到困扰社区参与存在的问题,总体有四大问题:①总体参与率低、②非政治性参与为主、③参与渠道不畅通、④居民组织化参与不足。而在参与的过程中,与社区缺乏直接利益关系的居民很少参与社区活动,与社区利益休戚相关的居民,比如低保人员则大多成为参与的积极分子。而且很多人认为不参与,也不会犯法,干脆就不会参加。 针对以上问题,如何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首先应该举办社区活动,培养社区意识。社区活动的开展无形中为居民提供互动的机会,使居民在自然互动的情境和场合中,增加对社区事务的了解与关心,也使人与人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凝聚民众的向心力。其次,提高社区自主性,建立自治社区社会。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实行社区自治,建立分权观念,开展政府与社会的互助合作。第三,提供充分的信息,增加居民对社区的了解。信息的提供,可增进居民对公共事务的关心,产生归属感。第四,提高参与层次,实现从规划、执行到决策、管理、监督的参与。全方位的参与既可以了解居民的实际需求及参与意愿,又可增进社区居民的领导和自主能力。第五,搞好社区建设规划,创造良好的参与环境。社区的环境,包括社区的硬件环境和社区的软件环境,硬件环境包括社区的自然景观、道路、健身设施等,软件环境则主要包括社区文化。第六,提高公共意识,增强社区功能。提高社区居民的公共意识,应从社区的共同利益、服务功能及团队精神等方面着手。第七,引导培育社区民间组织,提高参与水平。社区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培育居民的自组织能力,降低居民对政府的依赖。切实加强社区正式组织建设,使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等法定组织名至实归,发挥应有的职能和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业主委员会、球迷协会、网民协会等社区民间组织,重点培育发展适合那些目前社区参与率较低的人员参加的社区民间组织。 总之,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必须针对不同社区的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措施,从实际出发,才能使问题得到充分解决,才能调动社区居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社区建设才能越来越好。

参与式社区治理

一、参与的目标是建立起新的社区生态系统。 社区主体是居民。居民的利益多元化,居民阶层化,需求多样化是现代新型社区的主要特点。社区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就要把握和适应这个主要特点。社区参与式治理就是突出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共同行动”为基础,以提高社区居民组织化为目的。参与式治理就是强调社区多元利益群体的互动;通过协商寻求共识,采取共同行动,对问题进行治理。强调在社区治理中社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最终目标是建立社区生活新秩序,构建新型的社区生态系统。 (一)参加与参与的区别 参加不是参与,但参加是参与的前提。没有参加就没有参与,通过参加逐步实现参与。参加在一定程度上是非主动的。就目前而言,社区居民一般地是参加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你组织我参加,这种参加是有选择的,是以兴趣爱好为前提的,参与则不同。参与是主动的,是一种权利的行使。二者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因此,不能用参加代替参与。 参与一般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层面:活动参与――过程参与――决策参与。 第二层面:决策参与――过程参与――活动参与。 在第一层面中,活动参与即对某一活动的参与(如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过程参与即对某一活动的全过程的参与,有对活动的监督、评议,决策参与即对参与者的价值体现。 在第二层面中,决策参与体现了参与者的价值。不管他的意见、建议是否被采纳,都体现了他对社区治理的态度。 过程参与,是参与者从策划到实施的全过程的参与,体现了参与者的价值提升。 活动参与,社区治理中的各项活动是社区治理的过程,通过对活动的参与,参与者分享到参与的快乐,更重要的是对治理成果的分享。 参与是一种权利,它的动力源于需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论,认为人的需求有五个递进,生活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这五个递进各自包含着许多具体内容,但归纳起来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维持生存的基本物质需求,包括生理和安全需求;第二层次得到发展和展示的精神需求。“参与”则正是第二个层次中的关键,是尊重与自我实现的需求的体现。如果没有这一需求,则不会产生“参与行为”。从这个意义上看,参与是目标群体的参与,是利益群体的参与,而绝不是“全民参加”。同样,非目标群体非利益群体的不参与同样是一种权利,与我无关可以不参与。应该看到,在社区事务中,必然会涉及到一部分利益最直接的关系人。因此,非目标群体非利益群体是动态的、可变的,此事为非目标群体、非利益群体,彼事就不一定了。因为任何社区事务总要涉及到一定的利益相关人。此事要不参与,彼事要参与。因此,对不参与同样应给予必要的尊重。这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参与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社区的主体是居民。居民是社区的主人。他们不仅有权利分享政府、社会通过社区这个平台享受到为其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社区为其提供的社区服务。同时,他们还有责任和义务参与社区事务和社区服务中来,奉献爱心,为他人提供服务,为社区发展做出努力。权利和责任、义务是对等的,没有只要权利,不尽责任和义务的事情。但是,“社区冷漠”是现在社区中的一个普遍现象,是社区“参与”的一个瓶颈。这种“冷漠”的表现:其一是人际关系的疏远。个性化生活,自我为中心“老死不相往来”,导致邻居间的“陌生”,“熟人社会”变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其二是人们更多的关注自身利益和权利,忽视他人的权利和社区公共权利与公共利益。社区建设就是要建设一个邻里守望,出入相友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社区冷漠”的治疗过程。“社区参与”既是一个有效的治疗路径,同时,也是一个有效的治疗方法。通过“参与”,社区成员在寻找共识的过程中,自我教育,学会尊重、退让、妥协,在采取“共同行动”中学会

城市社区社会治理情况汇报

城市社区社会治理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区社区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街道社区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加强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增强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态势。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社区队伍不断壮大,服务能力不断加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对加强城市基层管理,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社区建设总体情况 凉州区城区面积43平方公里,现有街道办事处8个,社区居委会35个(其中包括武南镇5个、黄羊镇3个)。有社区居委会主任30人,副主任47人,委员172人,各类社区党组织139个,党员1200多名。 选足配强领导班子,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XX年8月全区第四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完成,各社区选足配强领导班子,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工作职责、居委会工作职责、书记岗位职责、主任岗位职责、居委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居委会民主听证会制度、居务公

开制度、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居民代表会制度、居民事务代办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居民公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证。 社区办公场所得到改善。近几年来,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通过自建、购置、划拨、借用等方式解决了社区办公用房,其中自建解决的有3个,购置的有20个,戈【J拨的有4 个,借用的有8个;其中社区办公用房在300平米以上的有5 个,200平米以上的有6个,100平米以上的有14个,其余10个均小于100平米。 社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区共有社区工作人 员1075名,其中,公职人员91名,民选副主任47名,公益性岗位775名,进村进社服务人员29名,参战参试安置人员101名,聘用人员32名。年龄结构上,30岁以下47名,31岁至40岁291名,41岁至50岁667名,51岁以上70名。文化程度上,初中及以下349名,高中及中专592名,大专及以上79名,本科及以上55名。 社区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近几年,通过争取项目建设,西大街、东大街和西关街三个街道均完成了“四站一中心” 项目建设任务,各街道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建成集民政、社会保障、综治、计生等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并整合各部门资源,配套建设文体活动、图书阅览室、爱心超市、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使社区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 仓U新社区治理模式。在城区各社区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以管辖地域为对象,以社区为网,居民小区为格,将小区、居

社会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角色与作用

社会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角色与作用 【摘要】社会工作是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肌体自我修复及社会疾病救治和预防的重要保障机制。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会工作的作用是基础性的,不可缺少也不可替代的。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根本问题在于创新体制和机制。 【关键词】社会工作社区治理 The role of social work in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and function Abstract: Social work is an important condition of social benign operation, also is the body repair itself and society an important safeguard mechanism of social disease treatment and prevention. In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the role of social work is the basic, indispensable and irreplaceable.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social work in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the fundamental problem lies in the innovation system and mechanism. Key word: Social work Community governance 一. 社会工作的两个传统 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工作,从其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诞生,迄今大约一个世纪的时间。(王思斌,1998,6.)而在中国,这里指的是排除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中国内地,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在高等学校开办,还只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的事情,至今不到30年。至于作为专业性实务的社会工作,时间就更短了,也就是本世纪十年左右的时间。所以,无论官方还是学者,普遍认为中国的社会工作起步晚,水平低,大大落后于西方国家以及中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地区。甚至有人认为中国过去根本就没有社会工作。这样的评判是否符合实际呢?这样的评判虽然不能说完全没有根据,但也包含了很大的误区。 正如心理学等现代科学虽然只有不长的历史,却有久远的过去一样,中国的社会工作同样如此。虽然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框架下只有一段短暂的历史,或者说,现在正处在一个方兴未艾的时期,然而,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工作,在中国又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 1

(完整版)开大2018社区管理网上作业答案

一、单选题 1(2分) “青岛浮山后模式”新体制可以概括为“一个核心、三套工作体系”,其中“一个核心”是()。 A.社区党工委 B.居委党总支 C.街道党工委 D.社区党总支 参考答案: A 2(2分) 20世纪30年代初,以为首的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学生开始使用中文“社区”一 词。 A.吴文藻 B.孙本文 C.费孝通 D.帕克 参考答案: C 3(2分) “南京淮海路模式”街道办事处改革的第三步是()。 A.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 B.对街道办事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和移交 C.撤销街道办事处 D.建立社区党工委 参考答案: C 4(2分)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保证 是() A.民主选举 B.民主决策 C.民主管理 D.民主监督 参考答案: D

5(2分)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发起者 是()。 A.北京 B.上海 C.天津 D.广州 参考答案: B 6(2分) 与社区联系最密切的基层政府组织是()。 A.社区党组织 B.街道办事处 C.区政府 D.居委会 参考答案: B 7(2分) 在美国,()通过与政府、企业、基金会、银行等结合亲密伙伴关系,有力推动了社区经济的发 展。 A.福利组织联合会 B.食品银行 C.社区发展计划 D.社区发展合作组织 参考答案: D 8(2分) ()是德国社区服务的一种形式。 A.慈善组织会社 B.社区睦邻中心 C.社区服务中心 D.邻里之家 参考答案: D 9(2分)

美国社区卫生服务以()为中心,注重建立社区医疗中心与附近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紧密联系。 A.社区 B.家庭 C.邻里 D.镇 参考答案: B 10(2分) 我国首家物业管理公司于()在深圳成 立。 A.1979年 B.1981年 C.1990年 D.1992年 参考答案: B 11(2分) 政府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国家是()。 A.美国 B.英国 C.新加坡 D.日本 参考答案: C 12(2分) 英国伦()年出现了第一个社区服务组织“慈善组织会社”。 A.1869年 B.1870年 C.1877年 D.1884年 参考答案: A 13(2分) 按照台湾学者徐震的观点,下面属于社区“硬体”的有 ()。 A.社区公共设施 B.社区文化传统

公民参与、城市社区治理与民主价值

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 SOCIAL SCIENCES 2014年第2期总第231期 全球视野 中国个性 公民参与、城市社区治理与民主价值 * Citizen Participation,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and Democratic Value 夏晓丽 内容提要城市基层民主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层,城市社区治理的多元结构为公民参与基层民主创新提供了制度平台,而公民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实践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价值,也推动着城市基层民主的实际运转,是现代民主在社区微观层面的实现。在公民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践中,公民利益与权利得到实现,理性协商的公民精神得以培育,现代公民的主体性得到彰显,社区公民组织成长起来,民主不再抽象,不再陌生,而首先在社区范围内成为公民触手可及的真实生活。关键词社区治理公民参与公民精神理性公民作者单位济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济南250022 Xia Xiaoli Abstract :Urban democratic development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s the basis of the socialist democracy in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86927522.html,munity is the grassroots of the urban community.Urban community diverse governance structure provides a system platform for citizen participation in the innovation of democracy in grassroots,while the innovative practice of the citizen participating in the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not only embodies the basic value of socialist democracy,but also promotes the actual operation of the urban democracy in the grassroots,which is also the realization of modern democracy in micro-aspects of the community.Democratic development must start from the grassroots,and urban community is an effective place for democracy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n China.In the practice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 in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citizens ’interests and rights are realized,and the rational and deliberative civic spirit is to be cultivated.The modern citizen ’s subjectivity is to be highlighted,and community citizen self-government organization is growing.Democracy is no longer abstract and strange,and firstly become the real life within reach in the circle of the community citizen. Key words :community governance,citizen participation,civic sprit,rational citizenship *该标题为《重庆社会科学》编辑部改定标题,作者原标题为《城市社区治理的民主价值与有效运转———以公民参与为视角》。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协商民主机制创新研究”(批准号:13BZZ004)。 城市基层民主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城市基层民主必须从最基层的城市社区开始,社区为城市基层民主发展提供了生长的基础,是城市基层民主有效运转的最好空间。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的重要维度,公民参与的广度、深度和质量,是衡量现代民主发展的重要指标。现代民主不仅要有完备的国家民主制度设计,更要有公民参与的实际推动。从公民参与的视角考察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民主价值与有效运转,研究发现:社会主义民主不仅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抽象的民主价值中,也体现在城乡居民的真实生活里。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层, 38

社区社会治理典型材料

古州镇丰乐社区社会治理典型材料 古州镇丰乐社区位于榕江县城南端,与城关场坝社区紧邻,含丰乐村、头塘村、杨家湾村和生态移民安置示范区,国土面积14.6平方公里,2012至2013年完成以摆王、摆拉为主的770户3100人生态移民整村搬迁后,目前共有3753户13400人,5个党支部82名党员,现有社区工作人员6人,网格管理员9人,设有楼长57人。丰乐社区虽是2012年12月新成立的生态移民安置示范区,如今却是全州、全省的平安社区示范点、生态移民安置示范点和“创建廉洁社区”示范点,曾在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播出和报道过。丰乐社区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由于上级领导重视,思想宣传到位、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得力,充分调动和依靠广大居民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社区治安秩序良好,居民安全感普遍明显增强,打造“平安社区”已见成效,构建了一个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全面落实综治责任制。 丰乐社区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做到统筹规划、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切实把建设社会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了以“综治例会”为形式的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汇报、研究制度,综治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度召开综治例会一次。二是建立健全综治领导机构。按照上级综治部门的统一要求,我社区成立以党支部书

记为组长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治保小组、民事调解、普法、帮教小组、治安巡逻、法律咨询室等组织,综治维稳工作站、调解室、群众工作室、警务室有固定办公地点,办公设备齐全。三是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采取了“书记、主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干部具体抓,居委全体成员划片包干共同抓”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的工作机制,真正把综治创安工作落实到具体人身上。 二、加大投入、保障有力、筑牢基层综治阵地。 镇党委、政府在“人、财、物”上优先向丰乐社区各项工作倾斜,为社区配备了电脑16台、打印机3台、投影仪2台。一是社区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并实现六有,即:有一块牌子、有一个强有力的班子、有一个办公场所、有一套工作制度、有一支巡逻队伍、有一块宣传阵地,从而进一步整合农村治安资源,使治安巡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置帮教,法制教育、平安宣传等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是在我社区头塘村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坚持每月召开本辖区治安形势分析会议一次,每月坚持开展以治安防范、法制教育、卫生清理等为内容的创建活动,使综治、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坚持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14年全年共发生民事纠纷13起,调解13起,调解率达100%,成功13件,成功率达100%。四是认真落实安

美国城市社区治理及其启示

美国城市社区治理及其启示 邹丽琼(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徐州221116) 摘要:美国的社区治理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公民自治的典型形态,它主要不是依赖政府,而是依赖社区公民、公共服务企业以及公共服务组织的参与。美国社区治理表现出了社区治理民主化、社区治理组织化、社区权力多元化的特征。对美国社区治理的考察为中国社区治理的发展提供了经验。那就是,中国社区治理发展要求转变政府角色、培养现代公民和发展成熟的公民社会。 关键词:社区;治理;美国;社区治理 一、社区、治理和社区治理 最早提出社区概念的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腾尼斯,他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Community and Society)一书中指出,社区(community)是指那些由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团体(腾尼斯,1887)。①英国社会学家麦基文(1917)认为社区是广大的区域。任何社区都在风俗、传统、生活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区别性的标记和特征。与社区最初定义的情感因素不同,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克(1936)在社区概念中引入地域性特征,他认为社区是占据在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汇集。②社区互动理论的创始人美国学者桑德斯(1982)认为

社区是一种社会互动的场域。③国外的理论界逐步完善了社区的概念,概括来看,国外社会科学家认为社区的基本要素主要有:(1)有按一定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组织起来共同生活的人口;(2)有一定的地域和环境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地势、资源、气候、经济、交通和公共设施;(3)有自己特有的文化、制度和生活方式;(4)在情感和心理上有共同的地域观念、乡土观念和认同感。④由此可以看出,社区首先具有地域性特质,同时还包含着一定的历史文化的含义以及制度设施和物理设施。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西方学术界,特别是在经济学、政治学和管理学领域,“治理”一词十分流行。西方学者对治理作出了许多新的界定。英语中的治理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20世纪90年代,全球治理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N·罗西瑙(James N Rosenau)在《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和《21世纪的治理》中指出:治理为一系列活动的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与统治不同的是,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 ⑤Rhodes认为:其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合作伙伴》中指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⑥治理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美国城市社区治理及其启示社区治理是与社区统治相对的概念,它表示在社会利益多元化 时代社区公共管理的新理念。相对于社区统治而言,社区治理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非意识形态性。社区统治强调对社区的政治统治,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的价值判断。社区治理则关注对社区管理的有效性,强调节约治理的成本,提高治理的效能。(2)非暴力色彩。社区统治注重通过暴力手段来维持对社区的统治和占有,具有非常强的强制性。社区治理虽然也具有强制性,但是这种强制性是比较微弱的。社区治理是建立在政治和社会认同基础上的,更多的是依靠社区成员自觉的服从和参与。(3)权力运行的多向性。社区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

社会工作与基层治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86927522.html, 社会工作与基层治理 作者:姜爱 来源:《社会科学动态》2018年第04期 近年来,城市社区治理理论成果不断丰富。然而,我们却发现,城市社区治理在实务层面却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实践困境:专家学者所研究的理论知识与实务层面的实际问题无法完全契合;基层社区的实践也未能给政府部门提供良好的政策建议反馈;传统的社区问题真实而又持久存在,却未找到指导实践的视角来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因此,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通过对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经验的归纳与总结,开发出一套从理论到理念再到实务的技术体系①。这套独特的实务技术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应用与推广,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专业化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历经4年,通过转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理念和传授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方法,培育出一大批本土化的专业社区社会工作者。 2017年11月21日至22日,由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二届“行动研究下的城市社区治理论坛”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出发,围绕“社会工作与基层治理”的主题,与会人员从资源链接的经验与问题、积分兑换的经验与问题、公益金众筹的经验与问题、政策财政经费使用的经验与问题四个方面展开了讨论。参与本次论坛并发言的嘉宾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专业社区工作者,他们既是持证社工也是社区工作员,更是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的研究者。可以说,本次会议不仅是对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聚焦,也是对行动者与研究者的重新定义。我们认为,一线社区工作者是城市社区治理实践领域的专家,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研究领域的探索者,还可以说是城市社区治理行动研究的主体。虽然学术界常言“无学者,不论坛”,但是这批优秀的社区实践者可为学术界的研究带来思想上的交流与碰撞。这正是本次论坛与传统的以专家学者为中心的论坛的区别,也是本次论坛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 一、行动研究的类型、概念与特点 有学者根据实践研究中不同的协作关系,将实践研究分为四种类型,即隔墙观察型、外来者型、协同型和实践者型。隔墙观察型的实践研究是指研究者根本没有跟实务界发生任何关系。外来者型的实践研究是指研究者从观察者和他人的社会位置进行研究,从而作出评估、总结经验、提炼理论。协同型的实践研究是指研究者对其他实践者或其他实践者的实践进行研究。实践者型的实践研究是指实践者对其自我,对自我所处之社会位置、情境、社会经济政治的环境结构,对自己在某一社会情境下的行动或实践,以及对自己行动和实践所产生的影响所进行的自主研究。②我们通过梳理学界已有的分类,在丰富本框架的同时,根据研究和行动 视角的不同,对专家研究和行动研究在“过程—关系”两大维度下进行类型划分,深入探究行动研究在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研究的主体视角的不同,我们主要将实践研究分为专家研究和行动研究(参见表1)。专家研究即从专家学者的角度出发,它强调的是对事物高度抽象和凝练的理论性把握,

《社区治理》作业2参考答案

作业2 一、名词解释: 1、市场失灵P110 市场机制不能有效抑制垄断,不能有效提供公共物品,不能克服外部不经济行为,不能带来其运行所需的外部环境条件,还不能提供我们极为珍视许多东西,例如社会公正、社会保障和内心宁静等等,市场的上述缺陷就叫做“市场失灵”。 2、村民自治P105 即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3、社区服务P72 在政府倡导下,为满足社会成员多种需求,以街道、镇和居委会等社区组织为依托,具有社会福利性的居民服务。 二、单项选择题 1、B答案解析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并通过依法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2、A答案解析 在“四个民主”中,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根本,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证,四个民主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不能只重视民主选举,而轻视后忽视其他三个民主。 3、A答案解析

1986年在湖南长沙召开的全国社会福利会议上,民政部长崔乃夫首次提出在城市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构想,1987年在武汉召开的社会福利会议上,民政部公开倡导并全面发动在全国城市开展社区服务试点,1989年民政部又在杭州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会议,推广交流试点经验,进一步有力地推动了社区服务在全国更大范围的开展。 1993年民政部积极会同国务院其他14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标志着社区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产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促进了社区的繁荣发展,另一方面标志着社区服务走向市场化倾向的产业化发展道路,引起了许多潜在的问题。 民政部在1995年发布了《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标准》,通过行政文件的措施来规范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 4、A,答案解析 英国社区照顾和中国社区服务对象的比较 一、共同性: 在中西方的社区照顾中,都把社会福利对象作为核心的服务对象来提供服务和照顾。英国的社区照顾的对象就特指是社会福利对象,不再包括其他内容。中国的社区服务早期也是把社会福利对象作为惟一的服务对象,后来虽然社区服务对象扩大到一般居民和城市下岗职工,但是社会福利对象仍然是中国社区服务的关注重点。 二、差异性: 英国社区照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围绕着社会福利对象,以及相关的福利照顾者,不包括一般的社区居民。而中国的社区服务则由一开始的社会福利对象扩大到一般的社区居民,最后又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缺乏稳定性。英国是根据社区照顾的福利性质来界定其服务对象的,而中国社区服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来扩展自己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进而来归纳自己的服务性质。相比较而言,英国的社区照顾更容易明确自己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性质,也容易建立相应的

社区治理经验交流材料

至善天马.以人文本—做好社区服务 (曹溪街道天马社区:戴雪梅) 2016年11月1日 曹溪街道天马社区成立前后的基本情况:曹溪街道天马社区成立于2015年6月。处于城乡结合部,辖区面积1平方公里,居民总户数有2014户、常住人口10030人;其中包含13个小区楼盘、6个驻地单位。社区现有街道挂职书记1名,工作人员7名(含社区主任),其中社区在职党员369名,居民党员165名。 成立前:辖区居民形形色色、从事各行各业。他们的年龄、文化程度、生活状况、经济条件、个人素质、经历等等各不相同,所以他们对政策的认知理解水平也相差甚远,邻里间交流甚少。 自社区成立后:我们社区与时俱进,创新工作理念,积极倡导“创建非凡,至善共生“的理念,坚持做到六善:善德、善心、善行、善解、善意、善言。以居家养老与志愿者服务助残助困为主线,着力搭建暖心服务平台,特别注重充分发挥社区各种群体的作用,通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把居民凝聚在一起,发挥自身优势,不分你我,共同为社区出谋划策。进一步加强辖区帮扶、脱贫工作,加强同居民的联系,真正把服务居民落到实处。社区成立以来辖区内至今未发现吸毒涉毒、电信网络诈骗等情况,无重点信访人员,社区今后将继续加强管控。具体做法有: 居民自治,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第一原则。居民参与标志着对社区的认同和关爱,标志着居民既可以对社区内的利益分享,又能对社区内的责任承担。为使社区的自治工作真正开展起来,我认为,首先要做好四方面的基础工作: 着力深化居民自治意识,提高互动能力。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当前社区治理创新的必然趋向和选择。只有实行居民自治,让居民自己参与管理自己的事

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康巴什区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是社区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主题。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把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十九大报告又进一步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因此加快社区治理步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已成为促进康巴什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康巴什区委改革办把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作为今年重点研究课题之一,深入哈巴格希街道、滨河街道、青春山街道、康新街道进行实地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康巴什区城市社区治理基本情况及成效 康巴什区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12个社区,自2015年实施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提出了“一委一站一居一中心”的创新性社区治理模式,社区体制机制基本确立。政府增加了经费投入,社区服务设施逐渐完善。发展壮大了两支队伍,一支是社区居委会,一支是社会工作者,有效协助政府工作,提高了服务的质量和专业性,社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强化。社区社会组织不断发展,社区服务站解决了党、政、社事务中的交叉性问题,“三社联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社区治理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城市社区功能的发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以及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社区自治能力不足,管理职责有待进一步厘清。社区从法律上定性为居民自治组织,而在实际工作中,出于社会管理需要,“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政府却不断将行政事务转移给社区。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后社区准入制度执行不严,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性的摊派任务,所以改革后社区行政性的工作任务仍很繁重。社会事务大量沉淀到社区,导致社区台账资料多、调查报表多、会议活动多、证明盖章多、检查考核多,履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责以及服务群众的精力和时间大打折扣,难以系统、持久地给居民提供支持和帮助。另外随着城市管理工作重心逐步下移,社区承担了更多的工作任务,但缺乏相应的管理职权和完成工作、履行义务所必要的配套措施或保障,权责不对称。如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存在各部门因报表不同社区需重复上报数据、各部门在向社区推进工作时往往以文件通知等形式提出在社区加挂“xx牌”加重了社区的负担等问题。 (二)居民需求日益多元化,管理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增长,不同的居民需求相差甚远,给开展社区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这就要求社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动适应社会管理发展变化,建立健全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当前社区服务市场化程度不够,许多服务领域缺少服务标准、服务规程,多数服务产业化程度极低,个性化、多元化服务缺失,社区服务资源共享程度较低,

社区治理的基本理论精

第二章社区治理的基本理论 【学习目的要求】了解治理理论产生的背景;掌握治理理论的含义及其统治概念的区别;重点掌握社区治理理论的含义、社区治理理论产生背景,以及与社区治理相关的范畴。 一、治理理论的含义 关于治理概念,不同的社会学派有着不同的解释和界定,但最具权威性的定义是全球治理委员会下的定义,即:个人与公私机构管理其自身事务的各种不同的方式总和;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治理有四个规定性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条例,也不是,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和支配,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意味着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基于上述治理定义,我们认为治理的内涵应该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在治理的主体上,超越企业治理的局限,也突破一国治理的范围,存在着一个由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公私行为体、力量和运动构成的复杂网络结构。 第二,在治理的基础上,超越国家权力中心论,国家对内已不再享有唯一的、独占性的统治权威,国家仍然发挥主要作用,但必须和其他行为体合作;对外,国家主权或自主性观念也逐渐受到各类超国家体制概念的挑战和削弱。 第三,在治理的方式上,既实行正式的强制管理,又有行为体之间的民主协商谈判妥协;即采取正统的法规制度,有时所有行为体都自愿接受并享有共同利益的非正式的措施、约束也同样发挥作用。 第四,在治理的目的上,各行为体在互信、互利、相互依存的基础上进行持续不断的协调谈判,参与合作,求同存异,化解冲突与矛盾,维持社会秩序,在满足各参与行为体利益的同时,最终实现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二、治理和统治概念的本质区别 治理作为一种政治管理过程,也像政府统治一样需要权威和权力,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这是两者的共同之处。但两者之间更多的是区别和差异。 治理和统治的本质区别在于:1、两者的主体不尽相同。统治的权威中心一定是政府机关,而治理的权威中心包括政府机关但又不限于政府机关,治理的主体是多元化和多样性的,它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司合办的机构。统治是有政府单独行使公共事务的管理权限,而治理是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治理的主要特征“不再是监督,而是合同包工;不再是中央集权,而是权力分散;不再是由国家进行再分配,而是国家只负责管理;不再是行政部门的管理,而是根据市场原则的管理;不再是由国家‘指导’,而是由国家和私营部门合作。”2、管理过程中权利运行的向度不同。政府统治的权利运行依循自上而下的方向,他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定政策和行政手段,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单一向度的管理。而治理则是一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互动管理过程,它主要是通过谈判协商、对话合作、沟通交流、相互认同和确立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基础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管理机制主要不依赖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运行的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3、管理的范围不同。政府统治所涉及的范围就是以领土为界的民族国家。一个国家的政府统治如果超越了自己领土范围,而延伸到其他国家,那就是对其他国家主权的侵犯,这是国际法和各国关系准则所不允许的。治理的范畴既可以是特定领土界限内的民族国家,也可以是超越国家领土界限的国际领域。4、权威的基础和性质不同。统治的权威主要源自于政府的法规命令,治理的权威则主要源于公民的认同和共识。 三、善治及其基本要素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