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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理化检验取样及试样制取规程

材料理化检验取样及试样制取规程
材料理化检验取样及试样制取规程

材料理化检验取样及试样制取规程

1 目的

对材料复验的理化检验试样的取样、试样的加工及试样标识等作出规程性的规定,以保证材料复验的各项理化性能的检验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以及公司《质量保证手册》的规定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材料复验的理化检验试样的取样、试样的加工以及试样标识的作业过程。

3 引用标准

GB/T2975-1998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228.1-2010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一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29-2007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232-2010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

4 作业过程

4.1 金属材料力学性能、弯曲试验样坯的截取

4.1.1 一般要求:

a.金属材料力学性能、弯曲试验复验须按批号取样进行试验;

b.金属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样坯应凭《材料复验通知单》要求的试验项目截取;

c.金属材料复验用试样的样坯应从经入厂验收检验合格的钢材上截取,未经入厂验收

检验的不得取样复验;

d.复验试样的样坯由材料检验员依据本规程要求负责组织截取。

4.1.2金属材料力学性能和弯曲性能试验项目及取样数量:按表1及表2的规定。

表1 低碳钢及低合金钢力学性能和弯曲性能试验项目及取

样数量

材料状态

mm

试验项目及取样数量

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冲击试验压扁试验

板材

δ

<6

1 1 --

6≤δ≤

10

1 1 3注①-δ≥1

2 1 1

3 -

锻件

≤3500kg

1 - 3 -

— 130 —

续上表 管材

Φ<30

2件/批注

② 2件/批注

③ -

2件/批 30≤Φ≤65 2件/批注

④ -

2件/批

65<Φ≤400 2件/批注

注⑤

2件/批

注:①冲击试验采用5×10×55试样; ②采用管段(全截面试样)试样; ③有弯曲要求时采用全截面试样试样; ④壁厚≤12mm 采用纵向环形试样,壁厚>12mm 采用圆截面试样; ⑤GB9948-2013《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材料复验要求进行冲击试样制取,数量3件。

XX 压力容器制造规程、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TDZZ03010-20

14

标 题

材料理化检验取样及试样制取

规程

版本号/修改次 2014/0

页 数

共 12 页 第 2 页

上述未包括复验的材料状态和项目,按另下达的“材料复验专用取样及试样加工过程卡”的要求进行试样制取。表2 奥氏体不锈钢力学性能和弯曲性能试验项目及取样数

材料状态规格

mm

试验项目及取样数量

拉伸试验压扁试验

板材所有厚度 1 -

锻件≤3500kg 1 -

管材Φ≤30 2件/批注①2件/批30<Φ≤

400

2件/批注②2件/批

注:①采用管段(全截面试样)试样;②壁厚≤12mm 采用纵向环形试样,壁厚>12mm采用圆截面试样。

4.1.3 板材力学性能、弯曲试验样坯截取:按图1位置及尺寸截取及图2取样,样坯尺寸按表2的规定。

图1 板材力学性能试验样坯截取位置及尺寸图

A/2

A/2 W

钢板轧制方向

B

B W/4

注:样坯尺寸:

—131 —

表3 截取样坯尺寸表

材料类别材料标

准号

板材厚

mm

截取样坯尺寸

mm

A B

δ<250 100

XX压力容器制造规程、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TDZZ03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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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材料理化检验取样及试样制取

规程版本号/修

改次

2014/0

页数共12 页第

3 页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碳

素结构钢钢

板GB713-2

008

GB3274-

2007

6

6≤δ

≤10

260 110

10<δ

≤25

260 130

25<δ

≤40

300 150

δ>

40

320 150

奥氏体不锈钢GB4237-

2007

δ≤

25

260 70

25<δ

≤40

260 85

δ>

40

280 100

图2板材力学性能、弯曲试验取样图

a.平面取样位置

舍弃C1

轧冲击

制弯曲

B

方拉伸

向舍弃

C2

钢板原边

A

注:①舍弃长度:δ≤20 时C1=20mm ;δ>20时C1≥δ; C2=20mm。

②取样可按表1表2确定弯曲和冲击试验是否取样。

b.厚度方向取样位置

b-1拉伸及弯曲试验δ≤30mm全厚度取样

δ

A

—132 —

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

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原辅料取样规程 一、目的:建立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保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内、外包装材料,包括药用包装用铝箔、药用聚氯乙烯(PVC)硬片、塑料瓶;瓶簦、小盒、大箱。 三、责任者:仓库保管员,质保部取样品。 四、取样操作规程: 1 包装材料必须按相应质量标准批批取样检验。 2 QC人员接到请验单后,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核对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进厂编号及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具有供应商检验报告单,检测项目及结果是否符合我公司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计算取样量。设总件数为n,当n≤3时,每件抽取;当3<n≤300时,按√n +1件抽取;当n>300时,按√n /2+1件抽取, 根据样品的性质准备适宜的取样器皿、器具,如不锈钢镊子、剪刀、手套、尺、笔、标签、取样证等。 QC人员必须在接到请验单后,24小时内完成取样工作。 3 取样地点 在仓库现场取样。 4 取样 取样前应进行现场核对; 4.1.1 核对包装材料的状态标识,包装材料应置待验区内,有黄色的待验标识。 4.1.2 请验单的内容与实物标记应相符,内容为品名、批号、数量、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楚完整,内包装材料应有供应商药包材注册证号。 4.1.3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无破损、混杂、污染、启动痕迹。 4.1.4 现场检查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向仓库保管员询问清楚情况报质量保证部QA人员。 取样量: 4.2.1取样件数 设总件数为n,当n≤3时,每件抽取;当3<n≤300时,按√n +1件抽取;当n>300时,按√n /2+1件抽取。 4.2.2每件取样量 取样操作

井口取样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井口取样操作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846-40 井口取样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在抽油机井井口取油样,是油井日常管理中最基本的操作技能。通过对所取油样的化验分析,获得油井产出液的物性参数,为油井生产动态分析,改进油井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一、准备工作 1、穿戴劳保用品; 2、准备工具用具:200mm活动扳手一把,大、小样桶、排污放空桶各一个,搅拌棒一根,细纱布若干,记录笔,取样标签等。 二、操作 1、检查样桶:上井前检查取样桶有无桶盖、是否清洁、是否渗漏,符合取样要求; 2、放掉死油:检查井口流程,取样时要站在上风口位置,排污桶对准取样弯头,缓慢打开取样阀门,

将死油放进放污桶,当有新鲜井液喷出时关闭取样阀门; 3、取简分析油样:一只手拿好取样桶,并将桶口对准取样阀门出口,另一只手缓慢打开取样阀门.取样时,尽量开大取样阀门,井液不得溅出,并在抽油机上冲程过程中操作,分三次取完,含水大于90%取1000克以上;含水60%以上取500-600克;含水在60%以下取300克;含水在20%,以下取100克,取样结束后,关取样阀门,盖好样桶盖; 4、取全分析油样:取全分析油样时,用上述方法先用排污桶取样,先取排污桶容积的1/3,用搅拌棒旋转搅拌使游离水、气体分离出来,将油样装入样桶内。重复以上操作,当桶内油样达到1500g时,取样结束; 5、填写标签:用细纱布擦净取样桶和取样阀门边缘的污油.在取样标签土填写井号、日期、取样人,取样目的; 6、收拾工具、清理井场:把污油倒在指定的地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一、钢筋的取样试验 (一)钢筋 1.检验标准: 钢筋原材试验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亦按一验收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2根拉力、2根冷弯、1根化学)。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时,拉力1根。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两根钢筋中截取:每一根钢筋截取一根拉力,一根冷弯,其中一根再截取化学试件一根,低碳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25/45,30/50) ⑵试件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0mm处截取。 ⑶拉力试件长度:7d0+200mm。 ⑷冷弯试件长度:5d0+150mm。 ⑸化学试件取样采取方法: 1)分析用试屑可采用刨取或钻取方法。采取试屑以前,应将表面氧化铁皮除掉。 2)自轧材整个横截面上刨取或者自不小于截面的1/2对称刨取。 3)垂直于纵轴中线钻取钢屑的,其深度应达钢材轴心处。 4)供验证分析用钢屑必须有足够的重量。 (二)冷拉钢筋 应由不大于20t的用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一个验收批,每批中抽取3根钢筋,每根取3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冷弯试验。 (三)冷拔低碳钢丝 1.甲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 2.乙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以同一直径的钢丝5t为一批,从中任取三盘,每盘各截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丝逐盘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注:拉力试验包括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两个指标。 二、焊接钢筋试件的取样 焊接钢筋试验的试件应分班前焊试件和班中焊试件;班前焊试件是用于焊接参数的确定和可焊性能的检测。班中焊试件是用于成品质量的检验。 (一)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1.钢筋接头检验标准: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2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若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若 累计仍不足200个接头,则仍按一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批取试件一组(6个)3个拉力试件、3个弯曲试件;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 ⑵在钢筋同规格、同型号、同焊接生产条件下作焊接模拟试件; ⑶模拟试件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复验应从成品中切取试件,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试验时相同。

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 人员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取样前准备工作 4.1.1 QA 根据车间请验单上的内容,计算好抽样件(桶)数: n ≤3时,每件均抽样;3<n ≤300时,取n +1件;n >300时,取 2 n +1件; 抽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 4.1.2 根据物料特征,准备好取样工具,采样器和辅助工具(手套、剪刀、纸、笔、取样证、样品盒等)。 取样器:固体——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子、不锈钢镊子等。 液体——玻璃采样管,玻璃抽提。 盛装器:固体——具封口装置的无毒塑料袋,具塞玻璃瓶、洁净锁口塑料瓶等。 液体——无毒锁口塑料瓶,具塞玻璃瓶等。 用于微生物检查的样品所用的工具、盛器应经灭菌处理。 取样地点 ..1 取样人员应按人员进入洁净区SOP 进入车间; 4.2.2 用具按物料进入SOP 进入车间; 4.2.3 取样地点车间中间站或生产操作现场。 取样方法 4.3.1 口服固体制剂中间产品取样一般在中间站待验区取样。计算好取样件(桶)数后,用洁净探子或勺子在需取样包件的不同部位取样(一般不少于3个点),将所取样品总混均匀,取出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3倍数量样品置洁净无毒塑料袋或锁口塑料瓶中,密封或锁口备用; 4.3.2 对流水线作业(如冻干粉针剂、粉针剂)且车间无中间站的中间产品取样应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开始取样,取样时应随机取样,取样范围广,取样量应为足够供检验的数量,置取样盛器中密封或根据产品特点而定,备用; 4.3.3 对配料工序中间产品取样则必须是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进行。固体样品取样方法同,液体样品取样方法则按下法进行:摇匀后用洁净的玻璃管从所需取样包件或盛装容器中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取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置洁净容器内加塞、备用; 4.3.4 对中药浸膏中间产品取样则必须充分搅匀后,按方法从所盛装容器中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取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置洁净容器内加塞、备用。 取样完毕 4.4.1 取样后应将所取样品封口贴上标记(品名、批号、数量、生产岗位、取样人、取样时间);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水、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检测 法规、指南 取样指令: 1、当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到货时,评价室应收到发自物料部的一份化验申请单、一份厂商的化验证书。成品生产实现后,评价室应收到生产部的化验申请单。评价人员检查过这些资料后根据化验申请单在批化验记录相应地位上填写代号、批号、名称,并将化验申请单和批化验记录发至取样员。对于增补取样,由评价室填写化验申请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 2、取样员根据化验申请单所记载的来料包装数目预备留检标签、留样标签和清洁干燥的取样容器(对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取样器具灭菌后应保留在密闭的无菌容器内,超过两周应从新灭菌)。 粘好留检标签后,即可着手取样。 取样方法: 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工艺用水都应分辨制定取样办法。 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温柔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存、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力药品在取样时的特别要求等应又明白的规定。 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 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能够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 (1)原则:根据取样规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留神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懂得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到达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别,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 (2)取样个别由专职取样员进行。也可由车间工人或者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PR或SOP取样,然后由取样员进行收集,但抽样人员必需经由恰当的培训和考察,以避免差错,保障抽样的代表性。 (3)一定要做到某一个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帖上事先准备好的

药品检验取样管理规程(含表格)

药品检验取样管理规程 (ISO9001-2015/GMP) 1.0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取样的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2.0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取样。 需要取样检验的原辅料系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物料,以及对产品生产质量有直接影响的辅助材料。 中间产品是指药品生产过程中,没有完成所有加工工序的产品。 3.0定义 3.1.取样: 是指为某一特定目的,自某一产品、物料、中间产品中抽取一部分的操作。取样操作应与取样目的、取样控制的类型和取样的物料相适应。 3.2.样品: 是指按照取样规程取得的一部分物料。样品量应足够满足所有要进行的全部检验,包括复试和留样。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3.3.取样目的 工艺验证、设备清洁验证、设备确认等确认、验证环节取样; 物料入厂检验,批放行检验,中间控制检验,持续稳定性考察取样; 偏差调查过程中涉及的重新取样检验及掺假检验等。 3.4.取样类型 常规取样、异常取样、复验取样

其中异常情况取样是指:对退货产品、入库后出现异常产品、偏差调查需重新取样的。 4.0取样人和取样时机的规定 取样人应经相应的培训,由化验室主任授权批准。 4.1.原料、辅料 生产使用的原料、辅料采购进厂时,经库管员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员填写请验单,化验室负责取样检验。 4.2.中间产品 中间产品由该岗位人员在本工序完成后立即填写请验单;由化验室取样,并填写取样记录,化验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 4.3.成品 用于成品检验的样品取样由化验室在包装工序的前、中、后阶段分别取样。 留样观察和持续稳定性考察产品由化验室在生产外包装工序抽取。 成品取样由化验室完成,填写取样记录,化验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 5.0取样操作 ?取样前:按照请验单内容核对物料基本信息,如产品名称、批号、数量等; 检查物料包装是否密封、完整、是否存在物理破损。凡有异常的包件,应单独取样检验并记录异常情况。 ?取样时:须填写取样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物料编码、总数量(批量)、取样量、取样日期、必要的取样说明和取样人、复核人签名等项。?取样后:取样人员应将原容器或包装封口严密。 ?编制袋或牛皮纸包装的辅料取样后用绳包扎封口,桶装原辅料打开塑料袋取

原材料取样规定

原材料取样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原材料取样规定 一、目的:保证采购的主要化工原料进厂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取样管理规定: 1,取样人员: 1)由质量技术部安排检验员负责取样。必要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监督取样,此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 员同为监督取样人。 2)取样操作人员和监督取样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取样技术方法方能取样和监督取样。 3)取样人由经过培训的原料检验员担当;或者由供应商代表担当,但是必须在原料检验员作为监督取样人在场的情况下所取样品方可有 效; 4)对不能按照取样技术方法规定所取的样品,监督取样人有权要求重新取样,有权拒绝在原材料取样登记表上签字。 2,取样工具: 1)不同原料要按照“取样方法”中规定的取样工具,不得使用非专业工具; 2)取样人负责取样工具的发放、回收、清洁、维护和保管; 3,取样防护:取样过程要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取样操作人员要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 4,取样通知:化工原料到厂后,原料仓库应该及时通知质量技术部,以便安排取样、分析化验等工作。 5,样品送达: 1)自测样品:由取样人(或会同监督取样人一同)送往质量技术部,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外送检测样品:按照自测样品一样送到质量技术部,由质量技术部安排专人送往指定分析化验机构。 6,样品接受: 1)质量技术部按照相关制度办理样品登记,登记内容必须包含:样品名称、取样时间、取样人、确认人等内容;取样人(及监督取样 人)需要签名; 2)对所取样品保存方式不合要求、样品数量不够等,质量技术部有权拒收。 7,分析结果传递:分析出检测结果后,质量技术部应及时报告原料仓库。 1)检测结果合格,质量技术部在分析报告上加盖质检章后传递给原料仓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库。 2)检测结果不合格,由质量技术部将结果报知原料仓库,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8,样品检测完成应保留24小时后按照废液处理流程处置。 9,本取样方法的解释权在质量技术部。 三、取样方法:

取样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取样管理规程,规范取样管理。 范围: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工艺用水 职责:质量部经理、QA、检验室主任。 规程: 1 取样量的确定 1.1 对于原辅料和成品,原则上取样量为检验用量和法定留样量之和。若检验失败需增加样品时,可通过增补取样的方式获得。 1.2 法定留样不得少于项目全检量的三倍(一般不包括微生物检验所需样品量)。 1.3 稳定性考察的取样量,则应根据稳定性考察的项目、每次试验的用量、考察期的长短等因素来决定,考察期往往超过有效期。此样品量由药品研发部门人员及QA商定。 1.4 对于内包装材料及中间产品,取样量见附表一。 1.5 取样件数:一般原辅料总件数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量为n+1;n≥300时,取样量为n/2+1。中间产品、成品及特殊要求的物料等按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2 取样指令 2.1 质量部接到生产部发出的请检单后,开出取样指令(发取样证给取样员)。 2.2 取样员根据请检单所记录的样品数量,准备取样标签、清洁干燥的取样工具、容器, 到达到取样地点后,即可着手取样。 2.3 对于中间产品的取样,由相关班组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量保证室现场检查员确认后,将取样证交车间现场检查员。车间现场检查员根据“中间产品请检单”上内容,并准备合适的取样容器和标签,到取样地点取样。 2.4 对于增补取样,由检验室会同生产部决定,由生产部填写请检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质量部开出取样指令,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由取样员到现场增补取样。 3 取样方法

3.1 取样时填写取样记录,内容有取样日期、品名、编号、规格、批号、取样人签名等。 3.2 取样时应注意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了解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则应随机地在左右、上下到达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与物料的主体可能会存在差异时,抽样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 3.3 取样由质量部根据相应的规定取样,由取样员进行取样,取样员必须经过适当培训和考核,以避免差错,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3.4 某一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时,盛装的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贴上事先准备好的取样标签,以免发生差错。 3.5 样品容器等要贴上取样标签。 3.6 已被取样的包装要重新密封,防止包装内的材料受到污染或在运输或处理过程中散落并造成污染,每件贴上取样证,在重新打开包装时易被观察到。已被取样的包装物要放回原货位。 4 送样 取样结束后,应把样品交到分样员处,并由分样员做好台账后把样品分发到检验室相应各组,微生物样品和检验记录送至微生物检验组;化学样品和检验记录送化学检验组;留样样品送入留样室,并由留样员做好台账,贴上留样标签后入库。 附表一取样量

取样操作规程

总则 1.1取样系指从一批产品(或物料)中按取样规程抽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样品系指从整批产品(或物料)中采用足够检验用量的部分。取样人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为质量管理部经授权的QA人员。 1.2生产过程中所抽取的样品包括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及工艺用水。质量管理部有权直接指派人员进入生产区和仓库进行取样及调查。 1.3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工艺用水应分别制定取样规程,并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容器、取样部位和顺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等应有明确的规定 1.4取样员接到请验单后应及时取样。取样时严格按规定的取样程序、在规定的地点进行,并对照请验单检查品名、批号、数量及包装情况,无误后方可取样。 1.5准备清洁干燥的取样器、样品盛容器和辅助工具(手套、样品盒、剪刀、刀子、标签、笔、取样证等)前往规定地点取样。 1.5。1固体取样时用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镊子等;液体取样时用玻璃取样管、玻璃或塑料油提、不锈钢管。 样品盛装容器——具盖下班瓶或无毒塑料瓶。需取微生物限度检查样品时,以上相应器具均应灭菌。 1.6取样器具的清洁方法: 1.6。1取样容器、具的清洗与消毒: (1)在洗池或洗槽内清洗用具,必要时,可用适当的清洁剂。 (2)先用饮用水清洗然后再用纯化水淋洗至淋洗液呈中性。 (3)清洗后,将容器用清洁的擦布擦干;但塑料用具应擦干。 (4)干燥后,盖世太保盖子或放入橱内。 1.6。2取样容器、具的灭菌: (1)需要灭菌的取样容器、一般情况具在清洁后4小时内进行灭菌。 (2)将消毒好的用具在12小时之内使用,使用之前移至指定的地点。 (3)超过时限未使用的用具,应进行重新灭菌处理。 (4)贮存:和微生物限度检查使用器具一同贮存。 1.7取样要有代表性(全批取样、分部位取样),一次取得的样品最少可供三次检验用量。复验需再翻倍取样。 取样时必须填写取样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或编号、数量、来源、取样日期,必须有取样说明和取样人签名等。每件取样容器和被取样包装上都应帖有取样标志(取样证)。 1.8需要重新取样时,亦按取样规程进行。 1.9抽取用作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样品时,必须在洁净取样间(车)内进行取样,所用的容器具必须经过灭菌处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抽样时,凡发现异常可疑样品,应抽取有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械损伤明显破裂的包坟不得做为样品。 (2)凡从外观看出长螨、发霉、虫蛀及变质的物料或成品及中间产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再抽样检验。 (3)供试样品在检验之前,应保持原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做为供试品。 (4)供试品稀释成供试液后,应在均匀下取样。凡含抑菌成份或防腐剂等的供试品应做特殊处理后进行检验。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成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 人员、灌装、轧盖、灯检岗位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4.1取样量 最终取样数量一般不得少于全部检验所需用量的3倍。即1份供实验室分析用,2份作为留样品。 4.2取样方法 4.2.1 冻干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1.1 冻干粉针剂在生产过程中,灌装岗位人员应对以下灌装过程的样品进行标识存放:①开始灌装时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KS ”字样;②生产过程因异常情况(如设备维修、停电后重新启动灌装机或净化系统等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因素)停止生产后,重新开始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YC ”字样;③灌装即将要结束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JS ”字样,以上标识各取样不少于20瓶,总取样量见附表1。在生产过程中,QA 人员认为存在偏差的样品,有权要求灌装岗位人员进行标识取样; 4.2.1.2 灌装岗位人员对有以上标识的出箱样品,应进行单独存放; 4.2.1.3 轧盖岗位人员,应先取有以上标识的样品进行依次轧盖; 4.2.1.4 灯检岗位人员,按轧盖的顺序先对以上标识样品进行依次灯检; 4.2.1.5 QA 人员对以上标识的产品按轧盖前中后的顺序进行取样,分别从前、中、后样品中各平均抽取适量,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2 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2.1 按包装序号,分别从开始序号及结束序号样品中抽取; 4.2.2.2 生产过程异常情况(同上)的样品,QA 人员也应及时进行取样,每次取样数不得少于10瓶; 4.2.2.3 生产前、后及过程异常情况样品的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3冻干粉针剂、粉针剂理化检验样品与口服固体制剂全部检验样品取样 车间在产品内包装结束之后即可填写成品请验单通知QA 人员取样。QA 人员根据请验单上的内容,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在外包装生产线或待包装产品中间站进行随机取样,取样面应分散,广泛,不能集中在某一区域,取样单位以最小内包装单位为准,取样量参照下表,一般由产品的包装特性而定。 QA 根据本批产品数量(件数),计算好抽样件数,并拟定取样数量: n ≤3时,每样均抽;3<n ≤300时,取n +1件;n >300时,取2 n +1件; 取样量应能满足理化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总取样量见附表1和附表2。

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

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 为确保理化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及对生产过程的指导作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同时规范取样和留样过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专职检验员根据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分工要求,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实施取 样。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磷酸取样时,应注 意防止溅到皮肤上。 3、取样所用设备、工具、盛样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坚固耐用,防止样品的交叉污染; 水分样品的容器必须是密封、用非吸潮性材料制成。 4、取样完毕,做好现场取样记录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取样地点、产 地、取样日期、单重、工号、取样者等。 5、取样后应及时进行检测,防止受潮变质和污染。 二、原料取样 1、由专职检验员根据原料取样分工规定,对入厂的每批原料实施取样。 2、袋装原料的取样:最好是在装卸时,从各部位分别随机抽取,总取样袋数不少于 15袋,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总取样量约200克;取样时尽量不扎破包装袋,取完后及时扎好口,防止原料受潮变质和污染;所取样品在检测前要充分混合均匀,尽量减小检测结果误差。 3、块状原料的取样: 1)取样方法:根据料堆的大小,划分上、中、下三个部位,在每个部位沿料堆一周分别确定3-4个取样点,由每个取样点向料堆内深挖约300-400mm处铲取样品,全部取样点取完混合后,根据情况在生产现场或化验室破碎至做样所需要的粒度; 如无法按以上方法取样时,可在料堆的上、中、下部位的表面直接铲取样品,并在生产现场破碎至所需的粒度。 2)同一批料在不同时间入厂时,每次入厂的料均要单独取样,待本批料全部入厂后,将每次单独取的样品混匀后再做样。 4、所取样品外观颜色、粒度、包装质量等有异常时,要及时汇报处理。 三、半成品取样 1、由专职检验员根据半成品检测分工要求,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到现场取样,现场取

原辅料包材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原辅料取样规程 1 目的 建立原料、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原料、辅料。 3 依据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 4 责任人 仓库保管员、取样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5 内容: 5.1 原料、辅料运到后,由保管员初检合格,填写“请验单” 通知授权取样员取样。 5.2 取样前准备工作 5.2.1 收到仓库保管员或收料员请验单后,做好取样准备。 5.2.2 依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计算取样件数,原则如下: 抽样件数表 5.2.3 原料、辅料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稳定性考察取样

量最少应为一次全检量的15~20倍)。 5.2.4 准备洁净的采样器、样品盛装容器和辅助工具(勺子、探子、镊子、样品袋、手套、剪刀、刀子、纸、笔、等)。 5.2.5 到仓库指定地点取样。 5.2.5.1 核对状态标记。 5.2.5.2 核对订货合同,确定是否为指定供应商。 5.2.5.3 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相符,内容为品名、规格、产地、批号、来源,标记清楚,完整。 5.2.5.4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应无污染、水渍、虫蛀、霉变、混杂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抽样,待原因调查清楚,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才可抽样。 5.2.5.5 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件数,在原地取样或移到规定的取样间(车)内取样。 5.3 取样 5.3.1 取样地点 原辅料在仓库的待验区取样。 5.3.2 取样程序 打开包装后,按待取样品的状态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 5.3.2.1 破碎、粉末状或1cm以下的固体原辅料用探子在每一单位包装的不同部位取样(不得少于3个取样点),样品放在合适的容器内,封口,取样容器上应标明品名、批号、数量、产地、取样时间、取样人。

取样管理规程

取样管理规程 文件标题:取样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SMP-QA-002 版本号05 文件级别2级制订人年月日制订部门质量管理部 审核人年月日 颁发部门GMP办公室审核人年月日 批准人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 分发至质量管理部、物料储运部、各车间 1.目的:规范物料的取样管理,保证整个取样过程准确性和代表性。 2.范围: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包装材料、工艺用水等的取样。 3.职责: 3.1 取样人员负责对本规程的执行,对所取样品准确性负责; 3.2 QC/QA负责对所取样的样品,按其内控标准来进行检验; 3.3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样品检验的结果,评估分析、审核。 4.程序: 4.1 取样人员资质要求,见《取样人员工作职责》(OPR-QA-014)。 4.2 取样人员接到请验部门的《请验单》后,根据取样类型和分类立即进行取样。 4.2.1 原辅料、内包材(有微生物限度要求的)的取样,在仓库的相关洁净取样室中进行。 4.2.2 外包材的取样直接在仓库中进行。 4.2.3 中间产品的取样在车间在线取样或车间中间站、外包装间进行。 4.2.4 制剂成品的取样在外包装间、成品待验区进行(固体制剂成品的微生物检验样品在铝塑包装过程中取样、小容量注射剂成品的无菌检验样品在灭菌后每柜取样、粉针注射剂成品的无菌检验样品在目检过程前、中、后取样)。 4.2.5 原料药产品的取样在分装过程中取样。 4.2.6 工艺用水和公用介质在线取样。 4.2.7 对于气态的物料、工艺助剂、危险或高毒性的物料、其他特殊物料,如果有供应商检验报告且能表明其符合规格要求,则可以不进行取样检验和鉴别。但需要对每个包装容器、标识、批号进行复核确认,对于这些不需要进行取样检验的物料,需要评估证明其合理性。 4.2.8 对于某些生产消耗品,如用于接触产品的手套或与生产设备表面接触的纸、毛巾等,

取样室管理规程

取样室管理规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取样室管理规程 你的签名表明你已清楚了解本文件及附件内容,充分理解并认可本文件的所有条款。 任何对本文件的目的、范围、责任、内容、附件的改变都必须起到改善的作用,并详细记录文件的修订及变更历史,并且在执行以前必须取得批准,下表仅记录修订的主要内容。

1目的 规范取样室日常管理,防止取样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保证取样的可靠性。 2范围 适用于取样室管理。 3责任 质量部、QC室 4内容 4.1取样室的常规要求管理 4.1.1取样室的洁净级别应和生产区域保持一致。 4.1.2取样室应设在物料的仓储区域,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取样操作。 4.1.3取样室的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要分开,要配备相应的更衣室、物料缓冲区和取样操作间,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4.1.4各房间之间应保持一定压差;每次取样时应记录压差情况。 4.1.5进入取样室前,开启空调系统运行30分钟(应不少经验证的自净时间) 方可进入。 4.1.6取样前应记录取样操作室的温湿度,温湿度控制应与被取样物料的贮藏要求相一致。 4.1.7同一天取不同的物料时需要对取样操作间进行适当的清洁,更换取样工具以防止交叉污染。 4.2取样室的日常监控

4.2.1取样室应定期进行悬浮粒子和沉降菌的监测,洁净度级别应达到D要求。 (1)悬浮粒子每月静态监测一次。具体要求如下: ≥0.5μm最大允许数/M3为3520000; ≥5μm最大允许数/M3为29000。 注:95%置信上限也应达到以上要求。 (2)沉降菌每月动态监测一次,微生物应小于100cfu/4小时。 4.2取样室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4.2.1清洁工具 清洁工具包括吸尘器、刮墙器、水桶、不脱落纤维拖把、无尘毛巾、擦 拭布、乳胶手套等。 4.2.2清洁剂和消毒剂 (1)清洁剂:纯化水 (2)消毒剂:0.2%新洁尔灭溶液、5%来苏尔溶液、75%乙醇。 4.2.3清洁和消毒范围 地面、台面、门、洗手池、墙壁、天花板、回风口。 4.2.4清洁和消毒频率 (1)每次取样前和更换批次或更换品种取样时对取样操作间各清洁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2)当天取样结束后对取样室各清洁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3)消毒剂每星期交替使用,以保证消毒剂的有效性。 (4)如同一天更换多种物料取样时,需单独对取样操作间的各清洁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待全部物料取样结束再对取样室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 (5)每星期或经验证时间间隔臭氧消毒一次并填写《取样室臭氧消毒记录》。 4.2.5清洁和消毒方法 (1)桌面、门、洗手池、回风口:用纯化水冲洗干净的无尘毛巾擦拭,然后用擦拭布蘸消毒剂擦拭。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以规范成品的取样检验的操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成品取样检验工作。 3.责任: 质量管理科科长、中心化验室主任、合成车间主任、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接收请验单 包装完毕后,由车间质检员负责填写成品请验单,填好后送质量管理科。 4.2 安排取样人员 质量管理科接到请验单后,安排人员到车间取样。 4.3 按洁净级别要求进出 检验员按《人员进出洁净区标准操作规程》进入车间。 4.4 取样要求 检验员在车间待验室抽取样品。 取样原则如下(n为成品总件数):

●n≤3 每件均抽 ●3< n≤ 300 抽取√n+1件 ●n>300 抽取√n/2+1件 ●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用量的3倍。 ●准备取样器、样品盛装容器、辅助工具(均为清洁用具)。 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盘 样品盛装容器药用塑料瓶。 ◆到规定地点取样。 ◆核对成品状态标记,物料为黄色待检状态。 4.5 取样操作 ◆取样地点 取样地点与所取样品的生产投料区域洁净级别必须相同。 ◆取样程序 用洁净灭菌后的取样器在每一包装件不同部位取样,在取样盘中混合均匀,然后进行分样,检验样品装在洁净的塑料瓶(一次性使用)内,密封,做好标记(品名、批号),留样样品装在洁净的双层塑料袋中。 4.6 取样结束后处理 ◆在其上贴上取样证。 ◆取完样后,检验员及时登记样品名称、取样数量,核对批号、规格后将样品从传递窗传出。 ◆做好取样记录。 4.7 取样器具的清洁、干燥、贮存 取样器具的清洁、干燥、贮存按《取样管理规程》执行

5.附件: 附件1:《中间产品及成品取样量一览表》 中间产品及成品取样量一览表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 样方法细则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一、钢筋的取样试验 (一)钢筋 1.检验标准: 钢筋原材试验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亦按一验收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2根拉力、2根冷弯、1根化学)。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时,拉力1根。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两根钢筋中截取:每一根钢筋截取一根拉力,一根冷弯,其中一根再截取化学试件一根,低碳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25/45,30/50) ⑵试件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0mm处截取。 ⑶拉力试件长度:7d0+200mm。 ⑷冷弯试件长度:5d0+150mm。 ⑸化学试件取样采取方法: 1)分析用试屑可采用刨取或钻取方法。采取试屑以前,应将表面氧化铁皮除掉。 2)自轧材整个横截面上刨取或者自不小于截面的1/2对称刨取。 3)垂直于纵轴中线钻取钢屑的,其深度应达钢材轴心处。 4)供验证分析用钢屑必须有足够的重量。 (二)冷拉钢筋 应由不大于20t的用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一个验收批,每批中抽取3根钢筋,每

根取3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冷弯试验。 (三)冷拔低碳钢丝 1.甲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 2.乙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以同一直径的钢丝5t为一批,从中任取三盘,每盘各截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丝逐盘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注:拉力试验包括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两个指标。 二、焊接钢筋试件的取样 焊接钢筋试验的试件应分班前焊试件和班中焊试件;班前焊试件是用于焊接参数的确定和可焊性能的检测。班中焊试件是用于成品质量的检验。 (一)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1.钢筋接头检验标准: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2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若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若 累计仍不足200个接头,则仍按一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批取试件一组(6个)3个拉力试件、3个弯曲试件;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 ⑵在钢筋同规格、同型号、同焊接生产条件下作焊接模拟试件;

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

原辅料取样规程 一、目的:建立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保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内、外包装材料,包括药用包装用铝箔、药用聚氯乙烯(PVC)硬片、塑料瓶;瓶簦、小盒、大箱。 三、责任者:仓库保管员,质保部取样品。 四、取样操作规程: 1 包装材料必须按相应质量标准批批取样检验。 2 QC人员接到请验单后,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2.1 核对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进厂编号及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具有供应商检验报告单,检测项目及结果是否符合我公司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2.2 计算取样量。设总件数为n,当n≤3时,每件抽取;当3<n≤300时,按√n +1件抽取;当n>300时,按√n /2+1件抽取, 2.3 根据样品的性质准备适宜的取样器皿、器具,如不锈钢镊子、剪刀、手套、尺、笔、标签、取样证等。 2.5 QC人员必须在接到请验单后,24小时内完成取样工作。 3 取样地点 在仓库现场取样。 4 取样 4.1 取样前应进行现场核对; 4.1.1 核对包装材料的状态标识,包装材料应置待验区内,有黄色的待验标识。 4.1.2 请验单的内容与实物标记应相符,内容为品名、批号、数量、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楚完整,内包装材料应有供应商药包材注册证号。 4.1.3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无破损、混杂、污染、启动痕迹。 4.1.4 现场检查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向仓库保管员询问清楚情况报质量保证部QA人员。 4.2 取样量: 4.2.1取样件数 设总件数为n,当n≤3时,每件抽取;当3<n≤300时,按√n +1件抽取;当n>300时,按√n /2+1件抽取。 4.2.2每件取样量 4.3取样操作 4.3.1 外包装材料:将外包装清洁后,打开内包装,按取样量在上、中、下随机取样,并在所取样品上贴取样标签(品名、规格、批号等)。

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审批稿

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 规程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 人员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取样前准备工作 4.1.1 QA 根据车间请验单上的内容,计算好抽样件(桶)数: n ≤3时,每件均抽样;3<n ≤300时,取n +1件;n >300时,取 2 n +1件; 抽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 4.1.2 根据物料特征,准备好取样工具,采样器和辅助工具(手套、剪刀、纸、笔、取样证、样品盒等)。 取样器:固体——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子、不锈钢镊子等。 液体——玻璃采样管,玻璃抽提。 盛装器:固体——具封口装置的无毒塑料袋,具塞玻璃瓶、洁净锁口塑料瓶等。 液体——无毒锁口塑料瓶,具塞玻璃瓶等。 用于微生物检查的样品所用的工具、盛器应经灭菌处理。 取样地点 ..1 取样人员应按人员进入洁净区SOP 进入车间; 4.2.2 用具按物料进入SOP 进入车间; 4.2.3 取样地点车间中间站或生产操作现场。 取样方法 4.3.1 口服固体制剂中间产品取样一般在中间站待验区取样。计算好取样件(桶)数后,用洁净探子或勺子在需取样包件的不同部位取样(一般不少于3个点),将所取样品总混均匀,取出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3倍数量样品置洁净无毒塑料袋或锁口塑料瓶中,密封或锁口备用; 4.3.2 对流水线作业(如冻干粉针剂、粉针剂)且车间无中间站的中间产品取样应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开始取样,取样时应随机取样,取样范围广,取样量应为足够供检验的数量,置取样盛器中密封或根据产品特点而定,备用; 4.3.3 对配料工序中间产品取样则必须是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进行。固体样品取样方法同,液体样品取样方法则按下法进行:摇匀后用洁净的玻璃管从所需取样包件或盛装容器中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取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置洁净容器内加塞、备用;

原材料取样规定

原材料取样规定 一、目的:保证采购的主要化工原料进厂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取样管理规定: 1,取样人员: 1)由质量技术部安排检验员负责取样。必要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监督取样,此时,原料仓库管理员和质量技术部管理员同 为监督取样人。 2)取样操作人员和监督取样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取样技术方法方能取样和监督取样。 3)取样人由经过培训的原料检验员担当;或者由供应商代表担当,但是必须在原料检验员作为监督取样人在场的情况下所取样品方可有效; 4)对不能按照取样技术方法规定所取的样品,监督取样人有权要求重新取样,有权拒绝在原材料取样登记表上签字。 2,取样工具: 1)不同原料要按照“取样方法”中规定的取样工具,不得使用非专业工具; 2)取样人负责取样工具的发放、回收、清洁、维护和保管; 3,取样防护:取样过程要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取样操作人员要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 4,取样通知:化工原料到厂后,原料仓库应该及时通知质量技术部,以便安排取样、分析化验等工作。 5,样品送达: 1)自测样品:由取样人(或会同监督取样人一同)送往质量技术部,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外送检测样品:按照自测样品一样送到质量技术部,由质量技术部安排专人送往指定分析化验机构。 6,样品接受: 1)质量技术部按照相关制度办理样品登记,登记内容必须包含:样品名称、取样时间、取样人、确认人等内容;取样人(及监督取样人)需 要签名; 2)对所取样品保存方式不合要求、样品数量不够等,质量技术部有权拒收。 7,分析结果传递:分析出检测结果后,质量技术部应及时报告原料仓库。 1)检测结果合格,质量技术部在分析报告上加盖质检章后传递给原料仓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库。 2)检测结果不合格,由质量技术部将结果报知原料仓库,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8,样品检测完成应保留24小时后按照废液处理流程处置。 9,本取样方法的解释权在质量技术部。 三、取样方法: 1,固体样品 1)采样时以批为单位,按批包装袋(桶)数的1/12~1/10抽样,不得

物料取样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物料取样制度,规范物料取样过程管理。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购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半成品)、待包装成品、成品及退货产品取样。 3、责任 质保科、化验室、仓库保管员、生产车间质监员、取样人员 4、规程 4、1取样操作的管理规定 4、1、1 取样就是按照一定方案从总体物料中采集能代表总体物料的样品,通过检验样品而对总体物料的质量做出评价与判断。因此采集的样品必须能够代表总体物料的所有物料。 4、1、2取样操作的一般原则 取样件数由请验样品的总数决定。被抽检的物料与产品就是均匀的,且来源可靠,应按批取样。 若总件数为n,则当n≤3时,每件取样;当3<n≤300时,按n+1件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n/2+1件随机取样。如遇有小数时,则进为整数。 4、1、3一般原辅料的取样 若一次接收的同一批号原辅料就是均匀的,则可从此批原辅料的任一部分进行取样。若原辅料不具有物理均匀性,则需要使用特殊的取样方法取出有代表性

的样品。可以根据原辅料的性质,采用经过验证的措施,在取样前,恢复原辅料的均匀性。 4、1、4无菌物料的取样 无菌物料的取样应充分考虑取样对于物料的影响,取样过程应严格遵循无菌操作的要求进行,取样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培训,取样件数可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典》附录无菌检查法中批出厂产品最少检验数量的要求计算。 在对供应商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可要求供应商在分装时每件留取适当数量的样品置于与物料包装材质相同的小容器中,标识清楚,并置于同一外包装中,方便物料接收方进行定性鉴别,以减少取样对物料污染的风险。 4、1、5工艺用水取样操作应与正常生产操作一致,取样后应及时进行检验,以防止质量发生变化。 4、1、6印刷包装材料的取样 为避免印刷包装材料取样时存在混淆的风险,每次只能对一种印刷包装材料取样,所取印刷包装材料的样品不能再放回原包装中。样品必须有足够的保护措施与标识,以防混淆或破损。 应考虑到一次接收的内包装材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不均匀性,因此,至少要采用随机取样方法,以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取样件数可参考GB/T 2828、1 (ISO2859-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的要求计算取样。 4、1、7中间产品的取样应能够及时准确反应生产情况,在线取样时应充分考虑工艺与设备对样品的影响,选择相应的生产时段与取样位置进行取样操作;非在线取样,取样件数可按照本附录第二十条的要求进行计算取样。 4、1、8成品的取样应考虑生产过程中的偏差与风险。 4、1、9 取样量原则上不少于项目检验用量的3倍(不包括微生物限度检查、澄明度与热原检查所需的样品量)。原辅料取样量为4倍全检量,2倍作为检验用量,另2倍作为留样用量;包装材料取样量按检验操作规程的要求确定;中间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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