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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常压汽车罐车定期检验细则(适用于18564-2001)

39常压汽车罐车定期检验细则(适用于18564-2001)
39常压汽车罐车定期检验细则(适用于18564-2001)

1.目的

为了做好液体危险货物常压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工作,加强液体危险货物常压汽车罐车的安全运行,保证检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检验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按照GB18564-2001《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制造的,工作压力为常压、设计温度为常温条件下,与所载液体理化特性相适应的不同材质的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的定期检验;

2.2罐体材质包括金属罐体和非金属罐体:金属罐体主要指碳素钢、耐酸不锈钢、铝或铝合金板材所制作的罐体。非金属罐体主要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所制作的罐体。常压指工作压力不大于72KPa,常温指在正常大气压力下,金属罐体环境工作温度为-40~+50℃,非金属罐体为-20~+40℃。

3.检验依据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2001。

4.检验工具及仪器设备

4.1检测工具箱(游标卡尺、直尺、卷尺、弦线、手电、5-10倍放大镜等)

4.2超声波测厚仪UTM-102型

4.3数字万用表

4.4摄像机

4.5空气压缩机PCL150-230型

4.6安全阀校验台AKD-25型

4.7测氧仪RSS-5100型

4.8易燃气体测爆仪PGM-37型

4.9光离子化检测器PGM型

4.10蒸汽锅炉LHS0.3-0.4-YQ型

4.11压力表:0~0.1MPa/0.4级/φ150;-0.1~0MPa/0.4级/φ150精密压力表

各2只,0~0.1MPa/1.5级/φ150;0~0.2MPa/1.5级/φ150;0~0.4MPa/1.5级/φ150各2只

4.12其它相关仪器设备

5.检验工作程序见附页

6.检验方法程序

6.1检验前准备工作

6.1.1罐车检验日期到期前1个月,罐车使用单位应及时与检验单位联系,预约检验时间,明确检验前准备工作的要求。

6.1.2如需进入罐体内部,检验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要求

6.1.2.1检验前罐内介质必须清洗置换干净:油类介质的罐体应用除油洗涤剂进行浸洗,腐蚀或有毒介质的罐体应用相应的中和剂水溶液进行中和浸洗,然后进行空气吹扫,必要时进行蒸汽吹扫。对腐蚀或有毒介质的罐体,使用单位在清洗置换干净以后,应向检验单位提供可进罐作业的化验合格证明;

6.1.2.2检验人员应进行罐内可燃气体含量和含氧量测定。对有毒介质的罐体,还应进行毒性气体含量的测定。可燃气体浓度应≤0.3%,含氧量在18~23%(体积比)为合格,毒性气体含量应控制在有关标准或资料推荐的安全线以下。以上检测合格后,由部主任签发《进罐作业票》后,方可进罐作业或检验;

6.1.2.3对腐蚀或有毒介质的罐体,进罐作业或检验前,必须穿戴专业的防护服装。对有毒介质的罐体,进罐作业或检验前,还必须配戴相应的呼吸面罩;

6.1.3安全注意事项

6.1.3.1明确该次检验的安全员;

6.1.3.2罐车应有防止移动的具体措施;

6.1.3.3人员进罐后应有专人监护;

6.1.3.4检验用灯具应采用不超过24V的低压防爆灯;

6.2罐车基本情况的检查

6.2.1罐车原始资料审查

罐车原始资料主要应包括出厂合格证、罐体说明书;(资料审查)

6.2.2罐车实物及铭牌内容必须与原始资料内容相符合;(对照资料检查罐车实物及铭牌)

6.2.3车辆行驶证必须与罐车实际情况相符:包括汽车牌照、汽车型号、核定装载量、车门标志等;(对照行驶证检查罐车实物)

6.2.4罐车主要原始资料缺少的,应补齐有关资料,否则不予受理检验。罐车实物与所提供的原始资料或车辆行驶证内容不符的,不予受理检验;

6.3罐车安全检查

6.3.1车辆必须配备不少于2个与所载液体相适应的灭火器;(目测检查)

6.3.2罐车必须在驾驶室顶部中央配置1个“危险品”标志灯;(目测检查)6.3.3罐车必须在车身尾部右侧配置1个“危险品”标志牌;(目测检查)

6.3.4罐车应在罐体两侧中央部位喷写“严禁烟火”字样;(目测检查)

6.3.5易燃液体罐体的泵送系统距发动机排气管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m;(测量检验)

6.3.6罐体内外任一点到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和车辆连接点的导电通路电阻值不大于5Ω;(万用表检测)

6.3.7金属管路中任意两点间,或管路任意一点到橡胶拖地带和车辆连接点的导电通路电阻值不大于5Ω;(万用表检测)

6.3.8装卸软管应有导电铜丝并有专用接头;易燃液体装卸软管的两端,其电阻值不大于5Ω;(目测检查、万用表检测)

6.3.9罐车应安装火星熄灭器,火花熄灭性能应符合GB13365-92《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要求。火花熄灭性能试验应在检验车间外的露天停车场进行(与检验车间隔离),用肉眼观察最少应有二人同时进行,试验全过程用摄像机进行拍摄;(目测检查)

6.3.10易燃液体的罐体,当蓄电池安装在罐体下方时,必须有专用的箱和盖,并关闭良好;(目测检查)

6.3.11罐体上选配的液面计、流量计、压力表、温度计等仪表,应有计量部门的校验有效合格证;并且外观完好;(资料审查、目测检查)

6.3.12阀门箱应关闭严密,箱内无杂物;(目测检查)

6.3.13阀门应无外泄漏;(目测检查)

6.3.14罐车上如配有泵,应无外泄漏;(目测检查)

6.4罐体检查

6.4.1罐体表面漆色和标志检查(目测检查)

a.装载易燃液体的罐体底色为银灰色,色带颜色为正红色;

b.装载毒性液体的罐体底色为中灰色,色带颜色为正黄色;

c.装载腐蚀性液体的罐体底色为深灰色,色带颜色为正黑色;

d.罐体两侧色带中央处喷刷所载液体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6.4.2罐体后封头应喷写与车辆相同的放大的车辆牌照号;(目测检查)

6.4.3罐体顶部操作平台应装设护栏;(目测检查)

6.4.4罐体上的爬梯应便于攀登,连接牢固,宜设在罐体右侧;(目测检查)6.4.5罐内防波板应连接牢固、不易脱落,无明显位移;(目测检查)

6.4.6罐体上人孔和人孔盖的检查

6.4.6.1人孔内直径不小于500mm;(测量检验)

6.4.6.2人孔盖的紧固螺栓的数量应与直径相匹配,不得少于8个;(目测检查)6.4.7罐体上液体注入口的检查

6.4.

7.1液体注入口内直径不小于200mm,封闭式装卸的除外;(测量检验)6.4.7.2注入口盖的紧固螺栓的数量应与直径相匹配,不得少于8个;(目测检查)

6.4.8罐体外观检查

6.4.8.1对金属罐体应外观良好,内外表面应无裂纹、明显划痕或腐蚀凹坑等损伤缺陷,无明显变形及撞击凹坑等机械损伤,外表面油漆应无剥落现象;(目测检查)

6.4.8.2对非金属罐体内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杂质混入,无纤维外露,无目测可见的裂纹、划痕、疵点及白化分层等缺陷,在任取(30×30)mm2面积内最大直径为4mm的气泡不得超过5个,外表面应平整光洁,无纤维外露,无明显气泡及严重色泽不均匀现象;(目测检查)

6.4.9罐体与车架联结紧固情况的检查

罐体与车辆底盘(或底架)应连接牢固、可靠,必须采取防松措施,并能承受振动和冲击;(目测检查)

6.4.10装卸软管的直径与个数的检查

易燃液体罐体的装卸软管的公称通径应符合QC/T653-2000《运油车、加油车技

术条件》的规定;(测量检验)

6.4.11罐体有无自行开孔与改装部位的检查

罐体不允许有任何自行开孔与改装部位(目测检查);

6.4.12卸料阀门的检查

6.4.12.1卸料阀出料管口应设在罐体底部后端,如必须在罐体后封头开孔,装置卸料阀时,其出料管口不应超过车辆的后保险杠;(目测检查)

6.4.12.2罐体接管与阀门之间,不允许采用胶管连接,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罐体除外;(目测检查)

6.4.12.3有毒、腐蚀液体的罐体,采用耐压不低于PN1.6MPa的钢质阀门或其它专用阀门;(目测检查、资料审查)

6.4.12.4易燃液体的罐体,宜采用不发火的铜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球阀,直径应不大于DN65mm;(目测检查、资料审查)

6.4.13紧急切断装置的检查

有毒、腐蚀液体的罐体,其卸料阀门应为串联式双道阀门,其中一道阀门应为内置式阀门(紧急切断阀),并装置在罐体的底部;(目测检查)

6.5罐体壁厚要求的检查

6.5.1金属罐体壁厚要求的检查

6.5.1.1罐体壁厚测定点部位以加工减薄处为重点,测定点数每块钢板不少于4点。厚度测定后,标图记录;(测厚仪检测)

6.5.1.2采用碳素钢和不锈耐酸钢制造的罐体,其最小壁厚应符合以下规定:当罐体设计容量<11m3,额定容量<9.6m3时罐体最小壁厚为4mm;当罐体设计容量为11~24m3,额定容量为9.6~22m3时罐体最小壁厚为5mm;当罐体设计容量为24~30m3,额定容量为22~28m3时罐体最小壁厚为6mm;(根据实测值判别)6.5.1.3采用铝和铝合金制造的罐体,其最小壁厚为5mm;(根据实测值判别)6.5.2非金属罐体壁厚要求的检查

6.5.2.1测定点部位取罐体前部、中部、后部至少3个横断面,每个横断面上至少测定上、下、左、右均布4点。封头至少测定上、下、左、右均布4点及中心点。厚度测定后,标图记录;(测厚仪检测)

6.5.2.2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罐体,其最小壁厚应符合以下规定:当罐体容积≤2m3时罐体最小壁厚为10mm;当罐体容积为2~4m3时罐体最小壁厚为12mm;当罐体容积为4~6m3时罐体最小壁厚为13mm;当罐体容积为6~8m3时罐体最小壁厚为15mm;当罐体容积为8~10m3时罐体最小壁厚为18mm;当罐体容积为10~15m3时罐体最小壁厚为20mm;(根据实测值判别)

6.6罐体整体渗漏试验

6.6.1易燃液体的罐体总成,在36KPa的压力下,不得有渗漏和永久变形;(整体渗漏试验)

6.6.1.1试验用气:一般应用洁净的空气或氮气;

6.6.1.2试验方法:封闭好人孔,关闭注入口阀门,在各连接部位和阀门出口处贴一张薄纸,从适当位置缓慢向罐内通入洁净空气或氮气,使罐体压力达到36KPa,保压30min后,在各封闭连接部位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渗漏和压力下降,同时观察薄纸是否被吹动,放气后观察有无永久变形;

6.6.2腐蚀液体和有毒液体的金属或金属复合罐体总成,在72KPa的压力下,不得有渗漏和永久变形;(整体渗漏试验)

6.6.2.1试验用气:一般应用洁净的空气或氮气;

6.6.2.2试验方法:同6.3.1.2,试验压力为72KPa;

6.6.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罐体可采用48h满水静压试验,不得有渗漏和永久变形;(满水静压试验)

6.6.3.1试验用水:一般应用洁净的水;

6.6.3.2试验方法:从罐体顶部注满水后,清除罐体外表面的水迹,使罐体外表面保持干燥,在48h以后观察有无渗漏,然后排净罐内积水,观察有无永久变形;

6.7装卸软管压力试验

6.7.1装卸软管在196KPa压力下,保压5min不得渗漏;(软管压力试验)

6.7.2试验用气:一般应用洁净的空气或氮气;

6.7.3试验方法:首先在软管外涂抹肥皂水或将软管完全浸入水中,然后从适当位置缓慢向软管内通入洁净的空气或氮气,使其压力达到196KPa,保压5min,观察有无渗漏;

6.8通气阀检查及性能试验

6.8.1通气阀检查

易挥发液体的罐体应安装DN60的通气阀,罐体容量大于12m3时,必须装置2个DN60的通气阀;(目测检查、资料审查)

6.8.2通气阀性能试验

6.8.2.1当罐内压力高于外界压力6KPa时,出气阀应关闭,但高于8KPa时应开启;当罐内压力低于外界压力2KPa时,进气阀应关闭,但低于3KPa时应开启;(通气阀性能试验)

6.8.2.2试验用气:一般应用洁净的空气或氮气;

6.8.2.3试验方法:在通气阀校验台上试验,校验压力如下:出气阀开启压力8KPa,关闭压力6KPa;进气阀开启压力-3KPa,关闭压力-2KPa;

7.填写原始记录

7.1检验原始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的原始依据,检验人员在现场检验工作时,应按本条要求填写《液体危险货物常压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原始记录本》;

7.2填写原始记录应实事求是,字迹清楚,准确反映检验时的情况;

7.3检验原始记录应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和校核人的签字;

7.4检验原始记录应附检验申请受理单和检验任务单,连同检验报告一并归档;

8.出具检验报告

8.1检验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后,应根据检验原始记录的内容,出具检验报告;

8.2检验报告应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出具,并经责任工程师审核,由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

8.3检验报告应有明确的检验结论:本次检验共几项,根据GB18564-2001标准,符合几项,不符合几项;

9.结果的判定与处理

9.1检验结果合格

对所检项目全部符合GB18564标准的罐体,检验结论为:本次检验共几项,其结果符合GB18564标准的要求。

9.2不符合项的处理

9.2.1检验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应及时出具《检验意见书》通知使用单位进行整改。《检验意见书》按《程序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批,此时可暂不出具报告。整改工作应由原制造厂或有资格的专业厂家进行;

9.2.2使用单位对《检验意见书》中所列的所有不符合项整改完毕后,对整改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对无整改价值或继续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除出具含不符合项的检验报告外,还应在再次出具的《检验意见书》中明确停止使用的结论。

10.相关/支持性文件

10.1 JS101 液体危险货物常压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书

10.2 JS24 液体危险货物常压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原始记录本

10.3 JS17 整改通知单

10.4 Z JS16 检验案例报告

液体危险货物常压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工作程序

山东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概要

山东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汽车运价管理,维护旅客、货主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持续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山东省境内道路运输管理及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价、汽车货物运价。 第四条汽车运价根据运输性质、运输形式和市场竞争程度等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格范围内,自主确定和调整具体执行价格。 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自主确定或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第六条制定和调整汽车运价,应当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根据道路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考虑运输条件的差别,合理确定道路运输的价格水平。 第二章旅客运价 第七条道路班车客运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采取制定上限运价 和上限票价的管理方式。 加班车、定线旅游车客运价格按照道路班车客运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八条农村道路客运实行政府定价。

农村道路客运是指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的客运班车(线。 农村道路客运实行低票价政策,执行与城市公共交通相同的相关税费优惠和政府补贴。 第九条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道路旅客运输实行政府定价。 第十条 7座以下道路班车客运、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承托运双方根据车型、车辆等级、里程等协商确定。 竞争充分的线路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竞争充分的线路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省际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由运输企业按照客运线路起点、终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运价水平协商确定。同一条客运线路上的相同车型、相同等级客车的票价水平应当基本一致。 第十二条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第十三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 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l千米,四舍五入。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 定(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以下简称罐车)运输、装卸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运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设计温度不大于+50℃的液化气体、且为钢制罐体的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监督管理。 2.2汽运公司负责做好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及产品运输的管理工作。 2.3销售部产成品库负责做好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罐装作业管理。 2.4销售部负责委外运输车辆资质的审查。

3管理程序 3.1日常管理 3.1.1罐车投入使用前,由汽运公司负责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准运证;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汽车罐车牌照;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1.2汽运公司及产成品库,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对运输、装缷和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1.3罐车的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熟悉其所运输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的能力。 1.罐车押运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汽车罐车押运员证》。 2.汽车驾驶员必须先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再经汽车罐车安全驾驶、使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汽车罐车准驾证》后,才有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保证甲供材料及时供应,确保甲供材料质量,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与质量,降低工程材料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合范围 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各工程项目甲供材料管理。 三、管理职责分工 1、采购部是甲供材料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甲供材料的采购、移交管理等工作; 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甲供材料的检验及投入使用的材料质量的监控工作; 3、成本部负责审核甲供材料进场数量与工程量核算数量,竣工后结算。 第二章、甲供材料管理 一、甲供材料计划管理 1、采购部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主材范围、供货厂家、主材单价和数量进行采购,保证所购材料能够满足质量及使用等要求。 2、用料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编制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按周期(周或月)提前15天对甲供材料进场计划进行提报(部分甲供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制定提报时间),项目部对进场计划进行核审后,递交采购部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以及需要紧急采购的,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原因。《甲供材料提料单》见附表。 二、甲供材料现场管理 1、用料单位在接到材料进场通知后,提前做好场地规划、清底、平场、疏通道路、安排上、下车劳动力及相关机具等准备工作,用料单位必须指定专职收料人与甲方对接,进行验收及数量签字确认,出具指定此人收料签字确认有效证明。 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及用料单位共同对进场甲供材料按照来料凭证、材质证书进行检查验收,包括核准验收来料的品名、规格、型号、包装、标识,对来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对来料的数量进行计量统计,检查材料证书资料是否齐全,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必须在《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中注明,不得有修改。《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见附表。 3、验收合格后,采购部与用料单位办理材料交接手续、签认、凭证管理,并按规定做好计量检测原始记录,建立台帐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甲供材料移交单》见附表。 4、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办理验收手续,现场做好记录,将不合格产品隔离堆放,严禁投入使用,采购部协调沟通供料厂家办理退场工作。 5、用料单位根据材料的性能、现场条件、季节变化对存放材料进行科学的保管和保养。

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湖北省汽车运输价格行为,维护旅客、货主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本省汽车运输价格制定的依据。凡在本省境内参与营业性汽车运输活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除外)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输价格、汽车货物运输价格以及相关服务收费。 第四条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制定和调整汽车运价时,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以适应运输市场的发展,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根据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合理确定道路运输的比价关系,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第二章旅客运价 第五条道路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六条农村道路班车客运实行政府定价。农村道路班车客运是指县(市、区)内或者毗邻县(市)间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镇(含行政村、自然村)的客运班车(线)。

第七条卧铺客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 第八条包车客运、非定线旅游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竞争充分的班线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承、托运或对开双方根据里程、车辆等级等协商确定。包车客运可分为计程包车和计时包车,具体规定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汽车运价规则》(交运发[2009]275号)执行。 第九条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道路旅客运输实行政府定价。由下达指令性任务的同级政府或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定线旅游包车、加班车客运运价按照班车车型运价执行。 第十一条跨省班车客运运价按省际不同运价率和里程分段计算,也可按起、讫点省份运价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第十三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l千米,按四舍五入进整为l千米。 二、里程确定:道路班车客运计费里程,以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营运里程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包括对罐体和各种附件的检查和修理。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年度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放时间超过一年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验。 一、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①罐车检验前,罐内液化气必须处理干净,并用氮气或水蒸气置换。 ②蒸汽吹扫后的液化石油气罐车,其罐体内残余液化石油气含量小于0.4%。 ③罐内气体检测合格后,打开人孔盖,清扫罐内污物,在进罐前要测定罐内氧气含量,应保持氧气含量在18%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罐内清扫的污垢主要是液化石油气中的硫化氢腐蚀罐壁所形成的硫化亚铁,这种物质会与空气中的氧结合,迅速起化学反应并放出热量,当氧气充足时,会发生连续的氧化反应,使热量积聚,造成自燃。因此,在罐内未经蒸汽吹扫合格之前,严禁用空气进行置换。罐内清理出的残渣,应立即运至安全地段深埋或烧掉,不得在检验现场堆放。 ④卸下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装置,拆卸清洗后以备检验调试。 ⑤需全面检验的罐车对外表面进行除锈,罐内焊缝表面及两侧也应进行除锈打磨,直至裸露金属光泽。 ⑥为了保证罐内检验、维修人员的安全,罐内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尘口罩,罐外应有专人监护。 ⑦罐内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V的低压防爆灯。如需动火,应先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汽车罐车的年度检验

1.汽车罐车技术档案资料审查 包括出厂技术文件及资料,汽车罐车使用证、准驾证、押运证、准运证;历年来定期检验报告;使用运行记录等。 2.罐体表面漆色、铭牌和标志检验 罐车罐体外表面应为银灰色,沿通过罐体中心线的水平面与罐体外表面交线对称涂刷一条150mm的红色色带,罐体两侧中央部位涂刷 250mm×250mm的带有“易燃气体”的菱形标志图形。在罐体两侧后部色带的上方书写红色“液化石油气”字样,字高200mm,字体为仿宋体。在“液化石油气”字样对应的色带下方书写“罐体下次全面检验日期: ××××年××月××日”。字色为黑色,字高100mm,字体为仿宋体。 3.检查罐体的内外表面 注意有无裂纹、腐蚀、划痕、凹坑、泄漏、损伤等缺陷。 在罐车的年度检验中,对罐体的内外表面检查主要是靠肉眼直观检查或辅以低倍放大镜检查,必要时可采用表面无损探伤检查。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有效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杜绝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也为更好地控制进货源头,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依据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甲供材料主要指钢材(包含板材和线材)、水泥、木材、管材、商品混凝土、砌块(包含砖、浆砌块等)、沙石料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也包括燃油、电缆、五金类材料等。 3、本办法适用于天池能源工程项目建设。 4、本办法解释权归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技改指挥部 第二章甲供材料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对土建工程建设而言,甲供材料的主管部门为天池能源技改指挥部(或由公司指定某部门负责),其他关联部门为法律部、审计部、财务部、审计部、造价公司、监理公司(如果有)等,各部门职责如下: 1、技改指挥部:依据工程项目的类别、大小,在立项、招标或合同谈判时确定是否采用甲供材料,划定甲供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各项技术指标或等级,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技改工程部(或指定的其他部门):技改工程部为甲供材料的实施部门,负责和审计、法律、造价等部门共同完成甲供材料的询价、招标(或议标)以及谈判,确定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同时负责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进场、核算等工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提供准确数据。 3、法律部:负责甲供材料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查工作,确保供应合同或协议在法律层面上的完整和严谨,防范风险的存在。 4、审计部:负责对甲供材料的审计工作,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以及

供应程序是否完整,并审核甲供材料的结(决)算。 5、造价公司:负责向业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提供甲供材料的设计种类、规格及数量,为业主提供判断和分析的依据,复核甲供材料的设计用量和实际用量,做好工程的结(决)算工作。 6、监理公司:负责对甲供材料的进场把关,做好材料的品相、规格、数量等内容的检查和相关试验检测工作,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 7、财务部:复核甲供材料的结算,负责对甲供材料款的支付和扣回工作(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和要求执行)。 第三章供应商的选择 在业主方确定某项工程采用甲供材料后,由技改工程部协同审计、财务、法律、造价等部门通过询价、招标(或议标)等程序来选择最终的供应商,并遵循以下原则: 1、依据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明确甲供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技术指标等,确保甲供材料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规范要求。 2、询价:通过市场调查或咨询以及和各兄弟单位对接,对各供应商的材料进行性价比分析,同时考察各供应商的资质、业绩、信誉等,将资质等级高、业绩和信誉良好的单位纳入邀标或议标的范围。 3、审批程序:完成前期的调查、询价以及对各供应商的考察后,将所有的资料汇总后形成报告上报领导审批。报告审批后,即可开始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活动。 4、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概要说明,2、货物的详细说明,3、供货方式,4、供货期限,时间要作详细要求,并有奖罚措施, 5、投标单位的资格及条件,投标单位不少于3-5家,将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作为严格要求, 6、投标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负, 7、现场考察,投标单位考察施工现场,由工程部、审计、造价等相关部门对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8、招标材料的资金及付款情况说明 9、招标文件内容、目录、格式、资料等作统一说明和要求,10、招标

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8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通用范本

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要保证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的安全运行,除了选择合理的结构,严格控制制造质量,采用可靠的安全装置外,还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使用与管理。 罐车的充装、使用、运输和检验,应根据《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及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从人员、充装、使用、运输、日常维护和定期检验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系统规定

第四卷 第二部分 附件4-7 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1责任分工 1.1发包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 1.1.1及时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等资料及甲供甲指材料、设备清单供总包单位提 量使用。 1.1.2建设单位采购部具体负责监督各方工作,划分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提出报量 时间要求,审核监理单位审定后提、报量,及现场实测耗量签订供货合同,审核发料、领料汇总表,随时监督甲供甲指材料、设备库存及材料、设备的发放情况,督促供货单位按计划到货,按总包报表补货,提供发料预算量参考表,拨付到货款并组织竣工结算;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单位进行处罚。 1.2监理单位: 1.2.1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并审定总包单位的材料、设备提、报量及现场甲供甲指材料、设备 的实测耗量,如审定后的提、报量在工程中出现问题,监理单位应承担部分责任。1.2.2监理单位监督发包单位对材料、设备的管理,协助总包单位验货并在验货时最终对进 场材料、设备的质量把关(有最终质量否决权),监控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按规定程序进行。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1.3承包单位(以下称总包单位): 1.3.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负责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提量、统计工作(此工作应满足 现场材料、设备招投标和实施工程之用),并应核实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技术要求。详见附表JG-1及附表JG-2。统计好数量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若总包单位提量或管理责任,使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双方结算时,承包单位按损失金额的2倍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金。 1.3.2接货、验货(相关试验)、收货、保管、发货、跟踪、报表、盘点等材料、设备的管 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使用单位对材料、设备的使用部位、安装节点、细部做确与否;检查对已进场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已安装材料、设备的成品保护情况等的管理;对合同审核会签;提供现场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的实测耗量,此量应与建设单位共同核定并通知各相关施工单位执行;参与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及结算等工作; 在甲供甲指材料、设备管理上直接对监理负责。 1.3.3建设单位将安排部分材料、设备由独立供应单位负责供应而由总包单位负责安装。总 包须与独立供应单位联系,协调有关材料、设备的运送时间及复核提供所需的数量等以确保材料、设备的运送时间不会对总包工程造成任何延误,总包须对其工程进度总计划表中表示有关材料、设备应运至现场的时间,供建设等单位审阅。 1.3.4总包单位应须做好存放材料、设备的库房准备;对材料、设备的存放及保护方法作详 细的安排,并书面呈送建设单位审核及认可,若现场未有足够的仓储空间,则总包须安排工地以外的仓库存放,对此而产生的仓租、保管、二次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1.3.5总包须提前为材料、设备运输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材料、设备运输路线畅通及设备与 基础相互匹配;包括设计阶段考虑设备吊装口及运输路线、校核沿线结构荷载,施工阶段对运输路线的及时形成或施工预留,及材料、设备运至现场后的水平、垂直运输(将材料、设备运至各相关现场),以及在必要的部位采取结构加固措施等,费用由总包负责。 2报量、接收及发放 2.1统计报量:总包单位根据设计信息(图纸及变更)、甲供甲指材料、设备清单(包括:

公路运价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物价局(委员会): 现发布《汽车运价规则》,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全国汽车运价计算办法,正确执行《价格法》和国家物价政策,促进汽车运输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运费的依据。凡参与营业性汽车运输活动的经营者、旅客、托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货物运价、汽车旅客运价。 第四条各级主管部门在制定和调整汽车运价时,应遵循价值规律,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根据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合理确定汽车运输内部的比价关系,并考虑与其它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 出入境汽车客货运价的制定和调整还应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货物运价 第一节计价标准 第五条计费重量 一、计量单位 (一)整批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 (二)零担货物运输以千克为单位。 (三)集装箱运输以箱为单位。 二、重量确定 (一)一般货物:无论整批、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毛重计算。 整批货物吨以下计至100千克,尾数不足100千克的,四舍五入。 零担货物起码计费重量为1千克。重量在1千克以上,尾数不足1千克的,四舍五入。 (二)轻泡货物:指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33千克的货物。 装运整批轻泡货物的高度、长度、宽度,以不超过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为限度,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重量。 零担运输轻泡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立方米折合333千克计算重量。 (三)包车运输按车辆的标记吨位计算。 (四)货物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为准。起运地不能或不便过磅的货物,由承托运双方协商确定计费重量。 (五)散装货物,如砖、瓦、砂、石、土、矿石、木材等,按体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重量换算标准计算重量。 第六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 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的,进整为1千米。 二、里程确定 (一)货物运输的营运里程,按交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颁发的《营运里程图》执行。《营运里程图》未核定的里程由承、托双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583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我国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是在20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早期的罐车一般是在载重汽车上安装一个储液罐,有时只做临时性固定和配备必要的装卸阀门和安全附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的液化石油气罐车的发展有了很大进步,除了具备可靠的运输功能之外,还具备了安全储运与装卸操作的全套功能。全部淘汰了活动式罐车,目前,国内定点制造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的厂家有十几个,已制造出各种型号的载重在5~10t的固定式汽车罐车。在道路允许的情况下,也有15~20t的半拖挂式罐车供使用。 目前制造和使用罐车,虽然具备了安全可靠、经久耐用、美观经济、使用维修方便、行驶稳定的特点。但下一步的罐车不但从减轻自重,发展大吨位载液量和推广标准化方面,还应从自动控制、安全报警和准确显示液位方面有所发展创新。 一、汽车罐车的类型及特点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从甲供材料(设备)选用、合同、验收、保管、结算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甲供材料得到有效监控,真实反映材料成本、最终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甲供材料(设备)管理流程 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招标及合同签订---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验收---进度款支付及结算---供应商后评估 一、采购计划 工程部依据项目整体进度要求,编制《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合同管理部依据《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综合考虑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备货期、运输时间、合同洽谈时间等,编制《材料/设备招标采购计划》,报领导批准; 二、供应商选择 公司各部门推荐一至二家供应商,合同管理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考察及整体评估。 三、招标及合同签订 1、采取邀请招标的材料和设备,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 度执行; 2、采取简易招标的,由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在各部 门推荐单位中筛选优质供应商,邀请三至五家单位密封报价,并封

存各家单位的样品,做好标识;(简易招标适应于:标的总金额﹤50万或50万≥标的总金额≤100万,且供货期紧张的招采项目) 3、定标后,合同管理部负责甲购材料采购合同准备及前期合同沟通,工程部及规划设计部从技术、供货时间、质量控制及商务报价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管理部、成本部及财务部从价格、付款条件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经领导批准后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由规划设计部负责材料样板封样、并移送工程部保存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材料进场及验收 工程部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及施工单位的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场时间,由工程部通知供应商供货,同时通知施工单位做好接货验货准备。 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工程部提前协调、落实进场条件,如道路、堆场或仓库等): 验收流程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前,由供应商填写《材料验收申请单》报工程部,工程部通知各部门做好验收准备。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后,由工程部组织合同部、规划设计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验收,并做好统计的原始记录,各单位、部门统一签字确认送货单由工程部留底并抄送其他部门,所有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人员签署验收合格后,才视为该批材料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对接管货物后,对本批次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负责。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公路运输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汽车运价规则》(发布日期:1991年2月22日实施日期:1991年5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交通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84.02.06 【实施日期】1984.05.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条为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统一全国汽车运价计算办法,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协调各省、市、自治区之间运价,发挥汽车运输在各种运输方式中应有的作用,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发展、城乡物资交流和人民生活服务。本着运价基本上要和价值相适应,在提高运输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实行簿利多运和按不同运输条件分别计价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汽车客货运价是国家计划价格的组成部分,汽车运价规则是计算公路汽车客货运

费的依据。凡在国内从事公路和城市营业性汽车运输发生运费结算关系者,一律按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根据运价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省、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汽车客货运价率、费率。按省、市、自治区物价管理权限批准后,报送交通部备案。 第四条经济特区,涉外运输、国际联运和国际、国内集装箱汽车运输的费收规则,另行规定。 货物运输的计费重量 第五条重量单位 整车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尾数不足十公斤时,四舍五入。零担货物运输以公斤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为十公斤,不足十公斤者按十公斤计费,超过十公斤者,以实际重量计费;尾数不足一公斤时,四舍五入。 第六条重量确定 一般货物:无论整车、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实际毛重计算。 轻浮货物:是指一公斤重的货物,体积超过四立方分米或每立方米重量不足二百五十公斤的货物。按下列规定计重: 整车运输货物装载的高度、宽度和长度不得超过监理部门规定的限度,以车辆标记吨位计重; 零担运输以货物包装最高、最长、最宽部分计算体积,按每四立方分米折算一公斤或每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

安全管理编号:LX-FS-A82160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包括对罐体和各种附件的检查和修理。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年度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放时间超过一年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验。 一、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①罐车检验前,罐内液化气必须处理干净,并用氮气或水蒸气置换。 ②蒸汽吹扫后的液化石油气罐车,其罐体内残余

液化石油气含量小于0.4%。 ③罐内气体检测合格后,打开人孔盖,清扫罐内污物,在进罐前要测定罐内氧气含量,应保持氧气含量在18%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罐内清扫的污垢主要是液化石油气中的硫化氢腐蚀罐壁所形成的硫化亚铁,这种物质会与空气中的氧结合,迅速起化学反应并放出热量,当氧气充足时,会发生连续的氧化反应,使热量积聚,造成自燃。因此,在罐内未经蒸汽吹扫合格之前,严禁用空气进行置换。罐内清理出的残渣,应立即运至安全地段深埋或烧掉,不得在检验现场堆放。 ④卸下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装置,拆卸清洗后以备检验调试。 ⑤需全面检验的罐车对外表面进行除锈,罐内焊缝表面及两侧也应进行除锈打磨,直至裸露金属光

罐体车检测报告

报告书编号: SZ-GCD-2013-12-00963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 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报告 使用单位:张家港沿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罐车名称:重型罐式半挂车 行车执照号:冀JJS015挂 使用证编号:CGZJG1923 罐体编号:11Y014L-0056 检验类别:事故检验 检验日期:2013年12月14日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报告编号:SZ-GCD-2013-12-00963 报告目录 序号检验项目页码附页、附图页码 1 罐车检验结论报告 1 2 罐车基本情况检查报告 2 3 罐车安全检测报告 3 4 罐体壁测定与外观检查报告 4 5 罐体气密性试验报告 5 6 压力试验报告 6 7 焊缝线检测7 8 置换检测报告8

报告编号:SZ-GCD-2013-12-00963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检验结论报告 使用单位 张家港沿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罐车名称 重型罐式半挂车 罐车车号 冀JJS05挂 单位地址 张家港市 主要检验依据: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8564.1—2006《道路运输液体货物罐式车辆》 检验发现的缺陷位置、程度、性质及处理意见(必要时附图或附页): 无 检验结论: 继续使用 允许/监控运行参数 (监控或报废依据): 介质:苯 酮 醇类 行驶证核定充装量:33500Kg 下次检验日期:2014年12月24日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机构核准证号:TS7110213-2015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章) 日期:2013年12月14日 检验:孙军 日期:2013年12月14日 审核:魏苏文 日期:2013年12月14日 签发:陈公义 日期:2013年12月14日

工程项目甲供设备、材料领用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甲供设备、材料领用管理办法 1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技改及建设工程项目甲供设备、材料领用程序。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新建、改扩建、技改、技措等建设项目。2职责 2.1工程管理部负责确定技改及建设工程项目甲方供货范围,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 2.2物资采购部负责采购及货物发放。 3工作程序和要求 3.1 本公司技改及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统一由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根据设计文件、图纸、变更、签证、及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甲方供货范围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委托采购计划。由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项目代表)编制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并提交相关采购技术协议、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经工程管理部项目代表、工程管理部领导盖章确认后发物资采购部。 3.2物资采购部依据工程管理部提交的设备、材料委托采购计划,按照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级等要求,经平衡库存后,以合理的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或委托招标采购所需工程设备及材料等工程物资。 3.3施工承包商根据所承担的施工任务,依据设计文件、施工计划、图纸、变更、签证,按照附件二的格式测算并填写《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注明领用单位,提交工程管理部。

3.4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项目代表审核《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施工范围、材料用量,经同意后加盖名章确认,后提交工程管理部领导审批生效。 3.5施工承包商以施工费结算单位的名头,用本公司的物资调拨单,到物资采购部办理甲供设备、材料的领用手续(具体领料程序及地点按本物资采购部设备、材料领用程序执行)。物资采购部以批准的《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为发料的依据,办理出库手续。 3.6施工承包商领用《工程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单》上没有或超量的设备、材料,需补办设备、材料领用计划,否则,物资采购部不予发料或按照乙供材料出库。 3.7确定为甲供材以外的施工用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称乙供材)。确定为乙供材范畴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申请须经物资采购部领导许可并签字后方能实施该乙供材采购。否则,工程预决算部将对该部分乙供材不予结算。 3.8技改及建设工程甲供设备安装验收后经项目监理确认,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和工程预决算部工程造价管理岗在安装单位提供的本公司物资调拨单(第五联设备记录)上盖章确认。公司财务凭有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岗、工程预决算部工程造价管理岗盖章的物资调拨单记入工程费用并核销乙方挂帐。 3.9预算结算主材量审核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 3.10工程物资调拨单的填写应规范。对填写不规范的领料票,物资采购部不予发料。

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参考Word)

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 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 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道路运输价格计算办法,维护旅客、货主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运费的依据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价和汽车货物运价。 第四条制定汽车运价应当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根据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合理确定汽车运输的比价关系。 第二章旅客运价 第一节计价标准

第五条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四)国际道路旅客运输涉及其它货币时,在无法折算为人民币的情况下,可使用其它自由兑换货币为运价单位。 第六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的,四舍五入。 (二)里程确定: 1、营运线路公路里程按交通运输部核定颁发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确定。《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应当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中未标明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实际里程确定。 2、城市市区里程按照实际里程计算,或者按照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区平均营运里程计算,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3、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属于境内的计费里程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境外的里程按有关国家(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有权认定部门核定的里程确定。 (三)里程计算: 1、班车客运的计费里程按旅乘车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区间里程计算。 2、计程包车客运的计费里程,包括运输里程和调车里程。运输里程按客车驶抵载客地点起至下客地点止的实际载客里程计算;调车里程按客车由站(库)至载客点加下客点返回至站(库)的空驶里程的50%计算。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274-84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以下简称罐车)运输、装卸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运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设计温度不大于+50℃的液化气体、且为钢制罐体的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监督管理。 2.2 汽运公司负责做好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及产品运输的管理工作。 2.3 销售部产成品库负责做好液化气体汽车罐车

的罐装作业管理。 2.4 销售部负责委外运输车辆资质的审查。 3 管理程序 3.1 日常管理 3.1.1 罐车投入使用前,由汽运公司负责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准运证;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汽车罐车牌照;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1.2 汽运公司及产成品库,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对运输、装缷和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1.3 罐车的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熟悉其所运输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的能力。 1. 罐车押运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汽车罐车押运员证》。 2. 汽车驾驶员必须先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再经汽车罐车安全驾驶、使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

碧桂园集团甲指甲供材料采购管理办法修改版

碧桂园集团甲指、甲供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优化集团甲指、甲供材料的采购流程,堵塞管理环节中的漏洞,特制定《碧桂园集团甲供、甲指材料采 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国内所有项目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第三条甲指材料、甲供材料 (一)甲指材料:在施工合同中指定品牌,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采购的材料。 甲指材料清单: (1)A类甲指材料: 室外材料(外墙涂料、外墙砖、外墙人造文化石、屋面瓦、外墙披叠板、陶瓷薄板、泳池马赛克、玻纤瓦、石板瓦、成品天沟);室内铺贴(抛光砖、瓷片、仿古砖、内墙涂料); 安防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漏电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电线电缆) (2)B类甲指材料:锌钢组合栏杆、通道防火门、淋浴屏风(集团装修院确认标准款式;集团指定厂家库、指定价格,由项目自行选择合适的厂家进行专项分包采购) (3)C类甲指材料:钢筋、铝合金及塑钢门窗的型材及配件(集团指定品牌库,由施工单位自行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本办法所阐述的甲指材料事宜仅针对于A类甲指材料。 (二)甲供材料:由发包方(甲方)直接提供给施工方(乙方)用于施工的材料。 甲供材料清单范围: 1、卫浴:陶瓷洁具、龙头 2、机电类:开关面板、强电配电箱、弱电箱 3、灯饰:LED室内灯、LED户外灯、LED路灯、庭院灯等;直径货边长小于1.5米的吊灯、壁灯、吸顶灯、光纤灯等 4、空调:空调专业中的中央空调主机及控制设备、风机盘管、风柜、冷却塔、售楼部空调模块机组、分体及柜机空调器 以上所列甲指甲供材料为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的分类,若有更

《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 (交运发【2009】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 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道路运输价格计算办法,维护旅客、货主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运费的依据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价和汽车货物运价。 第四条制定汽车运价应当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根据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合理确定汽车运输的比价关系。 第二章旅客运价 第一节计价标准 第五条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四)国际道路旅客运输涉及其它货币时,在无法折算为人民币的情况下,可使用其它自由兑换货币为运价单位。 第六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的,四舍五入。 (二)里程确定: 1、营运线路公路里程按交通运输部核定颁发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确定。《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应当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中未标明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实际里程确定。 2、城市市区里程按照实际里程计算,或者按照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区平均营运里程计算,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3、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属于境内的计费里程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境外的里程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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