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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1、为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3、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事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

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职责.docx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本文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作者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 作者协议授权不得转载、转贴、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作者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者作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 引用,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 3、个人付费下载本文后依法享有使用权和二次创作权,但禁止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 引用本文内容。 1、执行国家对特种人员的规定、要求。坚持做到持证上岗。 2、热爱本工种的特殊作业,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献身企业,不断探索,高度负责,一 丝不苟的工作和责任感。 3、严格遵守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特种作业的正常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4、严格按照:特种作业的规范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操作等要求下进行工作,不得习 惯性的凭个人经验违章作业。 5、每天上岗,应自觉按规定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用具,检查好使用的工具用品及所接 触的机械设备和线路。 6、作业时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应该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的配备,不得在作业中导致 危及本人及周围人员安全健康的危险因素。 7、在每天检查时,发现有严重危险隐患,自己不能解决或排除危险时,一方面派人守护 现场,一方面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或上级有关部门求得尽快解决。 8、工作时坚持原则尽职尽责,敢于抵制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并有拒绝违章作业的权利,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9、作业时如有意外现象或伤亡事故出现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一方面派人守护现场,一 方面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或上级有关部门。 10、加强职业认识的提高,职业感情的培养,职业意志的培养,职业意志的锻炼,职业思 想的加强,职业道德的修养,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抓好安全文明生产并维护生产的正常 进行。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部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

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员工掌握从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2)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 (5)新进公司员工; (6)重新上岗的待岗、转岗、换岗、复工人员; (7)各施工队及作业人员;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法纪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典型事故经验教育等等。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方式、方法: 安全培训需要把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实际应用或者操作结合在一起,根据不同的对对象,分别进行相应学时和内容的培训。主要采取授课附加研讨的方式进行。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以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先接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培训教育,以提高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应按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人员、电瓶车司机、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爆破工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操作资格证书规定的作业范围内作业,并按时进行培训和复审。 3、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两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二、管理程序 1、各施工队必须配备满足工程所需数量和种类的特种作业人员, 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特种作 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与复审由施工 队与工程公司业务部门联络,协同办理。 2、作业队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做好劳动安全机构培训、岗前培训的有关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专业培训外,在从事特种作业前,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及要求见《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4、各作业队有关部门、施工队长(班组长)要对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活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必要时对违章操作的人要进行处罚或 进行岗前再培训,确保其有相应的安全意识。 5、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前,由现场安全员进行针对性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劳动防护用品的 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存相关记录。 6、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三、吊装作业 1、吊装盾构机部件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的盾构件,应按照盾构机安装图纸的要求进行检查,包括截面规格、连接板、高强螺栓、垫板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盾构件应按吊装顺序分类堆放。 (3)盾构件的吊装应根据现场所吊部件选择绑扎点及吊点,标明受力重心,并对吊索与盾构机部件绑扎处采取防护措施,必须在起重机不脱钩下进行。 (4)盾构件吊装,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参照施工方案要求制定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作业人员攀爬盾构件上下和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人员在盾构件上作业、行走。 (5)盾构件吊装时,起重人员应站在作业平台或按指定的地点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被服务方的面积、工程的难度及被要求工程时间来确定需要几个人来清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高空吊篮,另一种为高空吊绳,专业讲叫"上几根绳,下几回板"。 高空作业难度大,危险性高,特此施工人员是经过专业培训后,有多次高空作业的经验。安全操作规程 l、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2、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3、施工员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岗时要先系安全带,再系保险锁(安全绳上),尔后再系好卸扣(操作绳上),同时坐板扣子要打紧,固死。 4、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 5、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以防坠伤人,同时严禁嘻笑打闹和携带其它无关物品; 6、楼上、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串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7、楼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

好自身安全绳,尔后再进行辅助工作。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及拉绳、甩绳现象发生。 8、操作绳、安全绳需移位、上下时,监护人员及辅助工人要一同协调安置好,不用时需把绳子打好捆紧。 9、施工员要落地时,要先察看一下地面、墙壁的设施,操作绳、安全绳的定位及行人流量的多少情况,待地面监护人员处理、调整,同意后方可缓慢下降,直至地面。 10、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服务质量。 11、不准乱拿甲方或客户的物品,不得损坏甲方或客户的各种设施。 12、高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统一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017-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内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相关方(外来承包施工人员、外来购货人员、为本单位供货)人员等。 3职责 3.1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2公司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3各班组负责其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4各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工作程序 4.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4.1.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1.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4.2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通用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登高架设作业; (五)爆破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权只是考试 第三章用人单位 第八条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四条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41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转,确保外来作业人员在公司作业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3 具体规定 3.1凡外来进厂作业者进入公司办公区或临时进入生产区办事,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告知门卫要联系人员的姓名,经门卫联系并取得当事人许可,办理登记后方可进入。 3.1凡外来进厂作业者,必须由相关业务主管部

门人员陪同向公司总经办提供外来人员及其负责人的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等)和作业地点、时间、项目等内容。 3.2总经办应将要安全培训的人员通知公司安环质监科,由安环质监科组织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经安环质监科考试合格后,由总经办发放“临时出入证”后方能进厂作业。 3.3安环质监科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要向其介绍公司的生产特点、危险区域、安全注意事项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3.4外来施工单位要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项目负责人要对所在作业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属下员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及遵守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教育。 3.5外来单位进厂承包工程项目的合同(协议

维修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编号:SM-ZD-37730 维修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维修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加强维修厂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实现本厂的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安全培训计划。 2 适用范围 维修厂全体人员。 3 职责 3.1本厂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3.2本厂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按照公司安全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3.3本厂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

本厂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 管理要点 4.1维修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厂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工伤、病假复工和变换工种教育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办法执行。维修厂要负责厂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 4.2 维修厂应认真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殊工种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要求及时参加复审和新人员的初审培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特种设备(承压类)管理制度》(试行)、《特种设备(机电类)管理制度》(试行),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统一由环安部组织安排电工、电焊工、现场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包括起重设备操作证、压力容器焊接证和电工证,并每隔2年参加一次复审。 4.3 日常安全教育,由维修厂厂长负责每月一次的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外包过程人员的特种作业管理。 3、职责: 3.1、调度室负责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 3.2、安保部负责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3.3、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因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调度室、安保部同意方可变动。 4、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4.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4.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4.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 4.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 4.5、压力容器作业 4.6、起重机械作业(包括门、桥、塔式起重机械驾驶、电梯、起重工)等 4.7、各种登高作业。 4.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4.9、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5、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5.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霍州煤电安字[2009]660号文件精神,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规范职工培训工作程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工人培训:公司招聘或调入的合同工、临时工、参加实习人员、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及上岗前的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总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第三条厂级安全培训:是在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场所之前进行的初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 1、《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教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组织编写)。 2、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3、厂级安全培训结束后,由安环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分配,参加车间级安全培训。 第四条车间级安全培训:是新职工被分配到车间以后所进行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内容为: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知识读本》焦化企业安全篇有关内容(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写)。 2、本车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3、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5、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内容。重点是使新进厂员工认识掌握安全技术的必要性,要求新进厂人员在学习生产技术的同时,学习安全技术知识。 第五条班组安全培训:是新员工在上岗前,由班组进行的第三级安全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内容为: 1、“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 2、岗位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害区域、设备状况、消防措施等 3、所从事工种可能遭遇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班组是企业生产的第一线,这一级的安全培训最为直接和具体,是三级安全培训中一个及其重要的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6、车间、班组安全培训结束后由车间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培训合格证书》并安排上岗,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7、签订师徒合同:新工人上岗后同所在班组老工人一式两份签订《师徒合同》,在有安全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2个月方可独立工作。 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仪表修理工、钳管工、车床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引用范围 3.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 2010] 30号令 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监局[2005] 140号文 4.术语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5.公司现有特种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5.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5.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5.4压力容器作业 5.5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叉车) 5.6登高作业 6.职责 6.1生产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见附件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有权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6.2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公司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生产部、生产部经同意后方可变动。 7.管理内容 7.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 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 践操作培训。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后方 能上岗作业。 7.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 规程进行操作。 7.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 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 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 公司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7.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 品、用具。 7.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 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 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 7.6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 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 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 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7.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 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7.8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生产 部应加强对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督导。 7.9各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 及时进行纠正、教育和处理 7.10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有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

编号: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 项目名称:天津博纳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 分包单位: 班组: 姓名: 填表说明 1、本表由项目劳务管理员负责统一填写公用部分与归档。 2、涉及档案人员签字,必须由本人签字,严禁代签。 3、本记录要求涵盖现场所有人员,包括:项目部、项目部聘用人员、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临时工等。 4、人员进场24小时内,要求完成本表收集归档,此档案未归档前不得进入施工区域施工。 5、特殊工种要在身份证处粘贴特殊工种上岗证及核查记录。 6、本档案由安全总监每周对更新的进行检查,项目经理负责抽检。 7、表格内容不足可加页。 进场须知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进场安全教育。 2、进场作业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在总包单位登记备案。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 4、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与冒险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6、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翻越与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牌。 8、进入施工现场要遵守秩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9、禁止随意挪用消防器材。 10、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动用用电设备、机械设备。 11、超过2米的高处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无可靠防护禁止作业。 12、施工现场禁止跑跳打闹、打架斗殴。 13、禁止携带未成年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4、禁止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5、禁止在生活区违章用电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用电线路。 16、现场施工作业要做到工完场清、活完料整。 17、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按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表1: 人员基本信息表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 法(最新版)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及铲车、叉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等限于厂企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 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司机及司索员、指挥员厂企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等,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员工上岗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员工上岗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新员工上岗安全培训工作,帮助新员工了解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掌握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从业的各类人员。 3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和华润水泥管理手册。 4 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新员工三级(含转岗员工)安全培训,检查新员工培训考核结果,核准新员工上岗资格,批准新员工上岗。 4.2各部门按照培训流程和人力资源部出具的EHS培训工作联系单以及三级安全培训卡片规定,为新员工进行EHS培训、评估、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4.3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查、监督各类人员的EHS培训、教育、考核、上岗合规性。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5.1.1新员工培训需按“四个八”要求开展新员工培训。 5.1.2所有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按要求由人力资源部安排时间培训并存档。 5.1.3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培训。并开具安全培训工作联系单给安全环保部、用人部门组织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培训。 5.1.4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5.1.5用人部门负责对员工实施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5.1.6试用期间部门指定师傅(领岗人)对新员工进行操作规程和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传帮带培训。

5.2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5.2.1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2.2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非煤矿山、特种作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2.2我公司特种作业包括: ⑴电工作业;⑵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⑶厂内机动车辆驾驶;⑷防爆电动葫芦操作;⑸高压锅炉及导热油炉作业 (6)压力容器操作 2.3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⑴年龄满18周岁; ⑵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制度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⑷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培训 3.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安排职工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安环部提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计划,提出培训需求申请,由安环部联系有关单

位进行培训。 3.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的单位负责。 4.考核和发证 4.1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4.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4.3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发证资格的单位进行。 5.复审 5.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复审时间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的复审时间或有效期到达时间为准。 5.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在证件复审时间前一个月向安环部提出申请,由安环部联系发证单位进行复审工作。 5.3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内容包括: ⑴健康检查;⑵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⑶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⑷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5.4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6.管理和监督 6.1公司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6.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1829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Safet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 for employe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知识专门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对新进厂员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培训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安全教育(即指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安全教育由生产部负责,技术部协助,学习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指示、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安全的规定;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由车间或部门负责人负责,主要是学习本车间或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主要学习本工序或班组范围内有关安全规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等安全注意事项。 2、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

新进行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对特种作业人员,如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起重、车辆驾驶、气瓶检验、易燃易爆人员,必须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上岗作业。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和总结。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车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 制度大全

车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度大全 车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地讲,就是:企业各级生产... ?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地讲,就是: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对安全工作负起相应的责任。至于具体的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应根据各单位的生产特点和具体情况不同分别确定。 安全生产是渗透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层次的工作。只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才可能实现。因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企业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通过这一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这样,劳动保护工作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才能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认真负责地把工作做好。建立、健全和执行这个制度,就是使企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安全工作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因此,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同时,也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地建立起来,并认真负责地贯彻执行。只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安全工作才能有保障。 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首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必须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按照不同人员、工作岗位和生产活动情况,明确规定其具体的职责范围;在执行过程中要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企业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经常和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执行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对不负责任,或由于失误而造成工伤事故的,应予批评和处分;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贯彻执行过程中,要放手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参加讨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制度审查批准后,要使全体职工都知道,以便监督检查。下面是企业车间以下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三、车间主任(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指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了加强电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杜绝无证操作,预防不安全操作现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结合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大容各发电分公司。 2. 管理职责 2.1 安全生产技术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安全监察工作,协助开展取证培训工作。 2.2 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领证、证件保存等管理工作。 2.3 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各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特种作业范围 主要有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作业(气割)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等。 3.2 特种作业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3.2.1 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学习满一年的员工可申报考核发证。 3.2.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3 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操

作技能。 3.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 3.3.1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申报、培训、复审的组织工作。 3.3.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培训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 3.3.3 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包括: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基本原理;设备控制部位和安全装置的名称;设备的作用与使用方法;设备安全操作的规程和技术;设备维护和保养的方法;一般常见故障、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判断与处理方法;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等。 3.3.4 实际操作培训内容应根据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与技能的基本要求确定。 3.3.5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3.4 各分公司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 3.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 3.6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使用部门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7.1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3.7.2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1.1为了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的考核和管理,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遵章守纪,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确保全公司安全生产和本人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制定了安全培训教育分类、内容、要求及考核,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管理。 2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2.1安全科应于每年1月初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填写“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记录”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2安全科应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并应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2.3安全科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2.4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记录变更情况; 2.5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 2.6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2.7安全培训教育应记录,并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3 安全培训教育分类 3.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3.2新员工进公司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3.4变换工种安全培训教育 3.5复工安全培训教育 3.6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3.7外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4 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4.1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了解国家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4.3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教育。了解本企业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本领。 5 安全培训教育的具体要求 5.1管理人员培训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3)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应参加由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每年参加再培训。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2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新作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公司必须进行三级(公司、车间、岗位)安全教育。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①一级(公司)安全教育是指新员工到公司后,由安全科介绍到专职安全管理员报到,由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32小时,其内容为: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否则,车间(部室)不得接收分配其工作。 ②二级(车间或部室)安全教育应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32小时,其教育内容为: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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