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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南工学工字[2006]26号

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是在校学生会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接受社区党党工委、校学生会的领导和社区团工委的指导。

第二条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代表广大青年学生利益,了解反映学生的心声,增进院领导、社区管理办公室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生社区的民主管理,为把社区建设成文明、祥和、有序的住宿育人环境而努力。

第二章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在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住宿的学生为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该成员有权利了解本会的工作章程、组织机构等基本情况,有权对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各级组织举办的活动,并有权向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向上反映各成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第六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如有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校纪及损害其他成员和本会利益的行为,其他成员有权向组织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七条各成员有按照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担任职务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八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有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有维护本会名誉和利益,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第十条以建设社区精神文明为前提,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动力,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沟通院领导、院有关部门、社区管理人员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

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社区的民主管理,在维护安定团结的前提下,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十一条增强竞争意识,形成严肃的治理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把坚定的政治思想放在首位,立志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一代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二条本会一切活动以院学生会章程为最高准则,并在全院范围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章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四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职能部门设办公室、检查部、维权服务部三部门,各部设部长、副部长及干事。各楼栋成立楼栋管理委员会,设楼长助理等委员5-7名,各楼层设层长1名,各寝室设寝室长1名,为提高工作效率,楼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团总支委员兼任。

第十五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职责:

1、负责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和贯彻社区党工委、校团委、校学生会及上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

2、指导、帮助、协调和监督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3、负责制定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目标和各阶段的实施计划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4、依照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对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各成员进行考核,对工作态度消极者,有权对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者劝其离职,并报上级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1、负责协助主任的工作,对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2、收集了解学生提出的问题、意见,及时统计提交,并讨论出解决方案。

3、负责分管有关部门的工作,严格执行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及收集、统计和整理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各种工作资料,作好各项活动资料的打印与存档工作。

2、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使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更加紧密高效。

3、起草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制度等各类文件,审核并公布各种通知、通报以及各项工作的检查情况。

4、负责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工作状况的记载;通知召开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5、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办公室的财物进行管理。

6、负责监督学生社区《环保献爱心》活动的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检查部工作职责:

1、配合各楼管会监督和检查各寝室、卫生间、走廊、楼梯等处的卫生情况。

2、督促其成员遵守《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管理规定》和《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操行分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并检查和落实。

3、针对社区卫生检查的评分标准、检查方法以及社区内日常生活用品和设施摆放等具体规定,向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4、领导各楼管会和寝室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定期召开卫生方面的工作会议,研究并制定相关措施,努力为全体学生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5、在社区管理办公室指导下组织抽查社区的卫生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打分;监督及管理全校社区的环境工作,每周对学生寝室和楼栋公共卫生进行抽查,并向社区管理办公室反馈检查结果。

6、协助做好“文明寝室”“免检寝室”的卫生评比和核查工作。

7、检查和监督学生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违章用电等存在隐患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

第十九条维权服务部的工作职责:

1、了解社区学生的心声,维护学生在社区的切身利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负责收集、了解学生的意见与看法及时反馈给社区,并探讨可行性解决方案,协助社区解决所存在的问题。

2、进行不定期问卷调查,并时刻对意见箱的意见反馈进行处理,配合检查部对寝室楼栋进行评比。

3、协助做好贫困生的档案整理和管理的工作,搞好贫困生的情况摸底;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在校贫困生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努力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配合维护社区的公共设施,监督各楼栋的服务工作,并协助其它各部门顺利完成工作等。

第十四条楼长助理的工作职责:

1、在楼长领导下,协助楼长工作。

2、楼长分配的工作,以主管部分工作为主,其他工作积极配合。

3、在楼长不在工作岗位时,楼长助理履行楼长工作职责。

4、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二十条层长的工作职责

1、协助楼长、楼长助理对寝室进行综合评分及室内内务卫生、安全用电、文明住宿等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学生对寝室美化布置和日常文化娱乐活动开展。

3、做好宣传教育,禁止由寝室内向外乱仍杂物。

4、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对后进学生帮教工作。

5、制止本层寝室成员的不文明行为。

6、对学生社区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7、协助楼长和管理人员做好社区安全防范工作。

8、协助做好“文明寝室”的评选工作。

9、对本层和社区内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校保卫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寝室长的工作职责

1、落实每天打扫寝室卫生的值班人员,并负责监督检查,如不合要求,可令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2、按照社区颁布的寝室卫生、内务、安全用电等管理要求,

结合本寝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自己寝室特色的卫生、内

务、用水、用电等管理规定,室员共同遵守。

3、正确使用本室房屋及家具设备,有损坏及时保修(到值

班室填报修单)。

4、做好本寝室安全防范工作,遵守防盗、防火、防其他灾

害工作的规定。

5、要团结本室的同学创造出团结友爱、互帮互学的学习氛

围。

6、善于了解本室同学的思想、学习及生活情况。如有问

题,及时解决,或请班主任、辅导员帮助解决。

7、寝室长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制止室员不文明行为。

协助层长、楼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

员会。

第二条本章程修改权限为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代表大会。

第三条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生工作处 2006年5月23日印发

共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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