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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1目的:为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加强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人员外出参加各项培训工作,进一步严格完善培训审批流程工作。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下属公司。

第二条培训制度

规定各公司应按短、中、长期制定各种培训计划,并坚定不移的落实执行,培训分为内训及外训两种,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各分公司的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之一,规定内容如下:

1、内训

新员工必须经岗前无薪培训,培训期限为3-10日,并且考核合格后,经培训师送到用人部门或单位,由其部门领导安排适合岗位进行工作。考核不合格者,禁止上岗。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公司不予聘用。

所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均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涉及参加授课、受训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业务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可由主管业务经理依据培训计划安排时间进行培训,课程、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必要时可申请参加社会相关培训。

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内容及实际需要,由授课人出题,人事部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所有培训记录在培训结束后应上交至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2、外训

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以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所有培训所需各种费用、物品、资料等由公司承担;外出培训签订培训协议。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者,应由本人承担培训费用,其额度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流程

一、公司及各下属单位人员外出参加培训、会议、考察、调研以及技术性培训等人员均统一填写《外出培训事项审批单》进行OA流程审批。待审批流程结束后,方可外出参加培训。同时其他原因需出差的人员仍继续使用原OA审批表单《出差申请单》审批流程。

二、具体审批流程:发起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此次培训事件内容的真实性必要性并备案)---如涉及差旅费与行政部审核费用核定---公司人事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三、要求:建立培训、会议资料归档工作,

1.培训:外出参加培训人员待培训结束后,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成绩单、相关证书、培训材料、书籍、光盘、电子版培训内容;受训后7个工作日内将荣获的相关资格证书《培训心得》统一归档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档。

2.会议、考察、调研:

外出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人员,待出差日程结束后7日内要求将结果考察、调研结果、会议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上缴单位公司行政部备档。

注意事项:

(1)下属各单位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及员工外出培训,审批表由下属人力资源负责人统一填写;其他人员外出培训由本人自行填写;

(2)规范填写审批单内容,附件扫描上传培训机构下发的相关邀

请函或通知及本人签订的培训协议书。

(3)此申请单适用范围包括外出培训,会议,考察,调研,技术性培训等。

(4)以上归档内容要求各下属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建立培训台帐以备公司审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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