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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正义的四重内蕴_毛勒堂

论经济正义的四重内蕴_毛勒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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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卷第4期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12月Vol.24,No.4Journal of Jis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Dec.2003哲学研究

论经济正义的四重内蕴X

毛勒堂

(复旦大学哲学系,上海200433)

摘要:处于现代性汪洋大海所包围的当今社会生活,其背后激荡着急剧膨胀的贪欲,与之相应,社会生活也被

狭隘的资本化原则所主导,由此导致严重自然生态危机的同时,也不断地引发人文世界的意义危机和价值虚

无,从而深刻地凸现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对峙。为此,文章从存在论的根基处将正义的价

值原则导入到经济生活,阐述了经济正义所蕴含的四重维度,即以平等对待经济需要;以秩序规范经济行为;以

共生牵引经济生活;以自由看待经济发展,力图以全新的经济正义理念矫正人们将经济资本化的狭隘观念。

关键词:经济正义;平等;秩序;共生;自由

中图分类号:F01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074(2003)04-0006-06

作者简介:毛勒堂(1970-),男(哈尼族),云南红河人,复旦大学哲学系博士生,云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副

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哲学的研究。

所谓经济正义?简单说来,指的是经济领域中的正义问题,它将正义的价值理念和原则导入到经济领域,从而对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所进行的正义价值评价及原则规范,是对经济生活世界的正义追问,它构成社会正义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形式。由于正义是人特有的对自身存在方式和存在意义所进行的哲学反思,本质地关涉着合目的性和合理性的价值维度,它旨在折射和追求对人的终极人文关怀。因而,经济正义不仅包含着/经济0的原则,更内蕴着正义的尺度,经济正义通过对经济生活领域的正义查审和对经济活动中经济行为的正义审视,来为经济生活世界提供正义的价值原则和意义的担保。经济正义本质地牵连到经济的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效率和公正的统一、自然和人类的统一、当代人和后来人利益的统一,由此追问我们在经济生活中经济什么、如何经济、为谁经济等至关本质的问题。易言之,经济正义是正义的价值理念在经济世界中的渗透,并外化为现实的制度规范和体制原则,牵引和约束经济行为及经济活动,使之趋于正义之善。它规导着经济活动中利益和意义、经济和道德、手段和目的的内在统一,以确保人之为人的存在之真理。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经济正义是经济生活的首要美德,它旨在超越狭隘的利己主义和经济资本化的眼界,关心人类绝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性的完善,指向一个充满社会凝聚力和道德约束的经济生活世界。经济正义终极目的不在于为了经济而经济,而在于完善丰富的人性内涵,充分展露人的自由自觉的类本质,使人拥有人的世界、人的社会关系和人自己。为了实现人的自由本质,经济正义要求在经济生活中遵循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平等、秩序、共生和自由的正义理念和正义原则,使经济发展遵循人的

X收稿日期:2003-06-26

全面发展的终极要求。所以,经济正义本质地内蕴以下四重维度:

维度一:以平等对待经济需求。经济平等是经济正义的内在维度之一,是对经济生活中的平等要求。通常,人们仅仅以所谓的效率作为经济的唯一目的,认为经济的终极追求就是/帕累托最优0,只要实现了/帕累托最优0便是正义的。其实,这是一种狭隘的看法。经济正义不仅关注对效率的追求,同时强调经济生活中的平等。也就是说,一种经济状态只有既达到效率要求又符合平等标准,才能被描述为是正义的。这里的关键是怎样的经济状态是平等的?的确,这是一个充满歧见和混乱的问题,不存在一目了然没有异议的答案。问题首先来自于/平等是个有争议的概念:赞扬或贬低它的人,对于赞扬或贬低的究竟是什么,意见并不一致。0[1](P2)所以,要确定经济平等的标准和尺度,或者给予经济平等以定义性的说明或界定,是非常困难的,正如美国学者阿瑟#奥肯所指出的那样,/经济平等这个概念,很难以确定或衡量。即使它存在的话,也不可能被公认是完全的平等;但要公认是不平等却很容易。0[2](P63)从奥肯的这句话里,我们可以得出,虽然追求完全的平等是不可能的,但在对不平等的公认中求得相对的平等是可以的。在直接探讨平等概念以前,首先要明确的是需要(needs)和欲求(wants)的原则区分,/需要0是所有人作为同一/物种0的成员所应有的东西。/欲求0则代表着不同个人因其趣味和癖性而产生的多种喜好。社会的首要义务是满足/需要0,否则个人便不能成为社会的完全的/公民0。人类的需要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感到必不可少的绝对需要;另一种是相对的需要,它追求无限的欲求以满足人的优越感,因而是无止境的。[3](P22)由此,对于经济的平等,我们可以做出如下的解释:经济正义的平等原则包含两个层次,即基本需求上的绝对平等和超过基本需求上的比例平等。所谓基本需求上的绝对平等,就是作为社会的每个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必须得到保障,在这一点上所有人都在经济上有着种类平等,是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因而是绝对的。对此,笔者赞同现代美国哲学家艾德勒的观点:/像在政治领域内一样,在经济领域里,正义的第一原则是,把根据自然权利属于大家的东西还给他们自己。所有人都有一种自然权利去得到过好日子所需要的经济物资,使他们不因某种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贫困潦倒。0[4](P214)在超过基本需求上的经济正义的平等乃是指等比例的平等。所谓的等比例平等,就是指按同一标准对待同一事物,亦即/当一事物在某一认同的方面不比另一事物多,也不比另一事物少时,我们说这两个事物是平等的。0[4](P188)这也就是说,等比例平等所表达的是:对有平等地位的人平等对待,对地位不平等的人根据它们的不平等给予不平等待遇。所以,经济正义的平等原则包含基本需求上的绝对平等(第一原则)和超越基本需求上的等比例平等(第二原则),并且前者优先于后者。之所以这样,艾德勒认为,乃是作为社会成员的每一个人,都是经济上的拥有者,在人的基本的生存需要这条基础线上,所有人都有一种作为人的种类平等,因此满足基本需求的经济上的平等是绝对的,这是经济正义的内在要求。而那些占有超过人类自然所需最低限度财富的人,并不是基于其自然权利而得到这些财富的,而是出于他们生产出更多的财富,是根据不同的贡献进行不同的分配,因而同样是正义的。当出现两个原则之间的冲突时,第二原则服从于第一原则,通过对第二原则的限制来解决矛盾和冲突,即必须以某种方式满足一切人的最低经济需求,谁也不能根据他的劳动贡献去赢得过多财富,以致在某些方面影响大家的基本线上的经济需要。[4](P214-216)事实上,对经济正义的平等原则,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也持上述同样立场,他在5作为公平的正义6中对5正义论6中的两个基本原则作了这样新的表述:(1)每一个人对于一种平等的基本自由之完全适当体制都拥有相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这种体制与适于所有人的同样自由体制是相容的;(2)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它们所从属的公职和职位应该在公平的机会平等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第二,它们应该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同时,这两个原则是按照先后次序安排的,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公平的机会平等优先于差别原则。[5](P70)总而言之,经济正义的平等原则,要求对基本经济需求的绝对不可剥夺性以及超出基本经济权利方面主张按贡献分配的正义原则。

维度二:以秩序规范经济行为。秩序是规范人与事物行为准则的总和,它总是与规范联系在一起,良好的秩序需要以良好的行为准则为基础。秩序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基本条件,它作为人类行为方式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社会结构不可缺少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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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之一。社会之所以需要秩序,乃是因为人之行为的社会性及其互动关系的客观要求,人们只有在社会秩序协调的基础上,才能展开正常的社会生活。正如一位社会人类学家指出的那样,社会生活显然存有某种秩序、某种一致性和某种恒久性,如果社会生活中不存在秩序,那么任何人都不可能有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或满足自己最基本的需求。[6](P54)同时,秩序意味着自由,它不仅是自由的前提,而且本身就包含着自由。秩序表达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体现了事物运动的自然必然性,所以著名学者库利指出,/只有糟糕的社会秩序才是和自由对立的,自由只有通过社会秩序或在社会秩序中才能存在,而且只有当社会秩序得到健康的发展,自由才可能增长。0[7](P278)对此,弗朗西斯#福山表达了同样的看法,认为人类生来就有为自己创立道德准则和社会秩序以求自由的本能,因为没有规范的/失范0状态令人感到很不舒服。[8](P176)如此可见,追求自由是人类的本性,人类追求正义就是追求自由的自觉体现,所以正义在本质上内涵着秩序的维度。经济正义乃是对经济生活或经济活动中的正义追求,旨在通过对经济活动中经济行为的秩序规范,以保障经济生活的有序展开,从而实现经济生活中的人性自由。之所以着重强调经济活动中的秩序维度,乃是因为经济活动是整个社会生活最坚实的基础和核心。只有对经济生活的秩序规范和准则要求,才能确保经济生活中人的自由之本性,而这些规范和准则通过人们的经济关系及行为方式,就表现为一定性质的经济秩序。这里必须指出的是,经济秩序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关系的改变而发生改变。易言之,经济秩序是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所遵循的经济准则或行为规范,它往往通过法律、政治以及道德等表现出来。但是,正如社会市场经济思想的创始人缪勒#阿尔玛克所说的那样,经济秩序的最终标准不能是权或法、多数或自由、民主或独裁这类目标,它的目标只能是人道。所以,经济秩序不是由许多确定不变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经济目标构成的体系,而是一种以人道为基本价值依据的社会工程学。只有把超经济价值的人道基础看作经济的本来面目,才能在经济秩序中获得人性的自由。[9](P73)这也就是说,经济秩序的根本价值在于其所内含的对人性自由之诉求的正义维度,经济正义的价值理念乃是经济秩序的真理,离开了经济正义的价值标准,经济秩序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从而远离人道的根本。所以,虽然经济秩序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中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呈现出相对性,但究其实质,经济秩序的根本旨趣在于通过对经济行为的秩序规范和对经济活动的准则要求,从而有序地展开经济生活,创造出丰富的经济财富,以优化人的生命存在的环境和社会空间,完善丰富的人性,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总而言之,人类的经济活动是社会活动的最基本的、最普遍的组成部分,它广泛地涉及到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和每个群体的利益,从而形成错综复杂、矛盾交织的社会利益关系,这客观上要求对经济行为进行秩序的规范,为有序的经济生活提供某种担保。而这些经济秩序主要通过社会的政治制度、法律、经济体制、道德舆论来维持和体现。但是,我们所要求的经济秩序是充满正义、符合人道的经济行为规则,如果在经济生活中,依靠强权、特权超越于经济秩序,并强迫人们服从强权,那么这无疑与我们所倡导的经济秩序是不相容的。经济秩序表征着经济生活的有序规范,并指证着这些秩序、规则所内涵的自由、正义的旨趣,它通过对经济生活的秩序要求,根本的体现人的自由、正义之诉求,因而经济秩序体现了经济正义的价值指向。

维度三:以/共生0牵引经济生活。法国著名思想家托克维尔曾指出,/一个没有共同信仰的社会就根本无法存在。0[10](P524)这说明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需要健康而又共同的理念和信仰的牵引。共生理念正是身处当代的人们必须持有的思想理念和价值关怀。/共生0并非仅仅是简单的共同生存,也不是某种具体的生存状态,而是表征一种人类的有价值和有意义的生存理念和存在的样态,一种对人类合乎自己理性的理想的生活面貌的自觉诉求。/共生0的哲学意蕴乃是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关系的理性审视和自觉把握,以承认他者的独立、尊严和价值为前提,从而以自我与他者间的和谐和良性互动为旨归。因此,对于/共生0所蕴含的内在价值和积极意义,日本学者山口定指出:/共生0理念的提倡,乃是要求现时代的人对自身生存方式的自觉省心,它要求每一个人尤其是强势群体要有相当的觉悟和自我牺牲精神; /共生0不是强求社会关系导向同质化的方向,而是旨在承认种种异质者的共存基础上,树立全新结合关系的哲学;/共生0不仅是简单地互相依靠,同时必须是以独立保持的紧张关系为内容的;/共生0还要求内含着平等的旨趣,必须受到透明的公开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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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的制度保障的支撑。[11](P118-119)共生理念的呼吁,是人类对自身当代处境的某种醒悟和自觉。在今天,倡导经济生活中的共生理念,具有深刻的现实根据和重大深远的意义。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源于经济的固有的本质;另一方面是当今的/社会经济化0和/经济的目的化0使然。首先,经济活动是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它通过人类有目的的生产劳动与自然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以谋取人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从而实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对此,马克思认为经济活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0[12](P202)因此,就某种意义而言,经济既是人类历史的发源地,又是社会发展的永恒动力,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经济的这种固有本质一开始就包含着双重的关系,即为了从事经济活动必须形成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必然联系,由此必然展开诸如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经济分配以及人与自然之间适度的物质能量的交换关系等等。实质上,经济的本质乃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其中便包含着共生的内容。其次,/社会的经济化0以及与之相应的/经济的目的化0使得在今天强调共生理念显得刻不容缓。/社会的经济化0简单说来,表达的是经济生活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居于中心和支配地位的社会现实。而/经济的目的化0描述的是经济的资本化以及经济手段之目的化的经济现实。在古代,经济活动主要是基于需要目的,反对无限度的牟利经济。到了近代,以分工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取代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从此财富成为经济的目的,资本构成了经济的唯一旨归,经济便脱离人的志趣变得日益与人疏远。因此,马克思指出:/根据古代的观点,人,不管是处在怎样狭隘的民族的、宗教的、政治的规定上,毕竟始终表现为生产的目的,在现代世界,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而财富则表现为生产的目的。0[13](P486)对于经济的资本化和狭隘化所导致的社会异化和/生活世界殖民化0,富于历史责任感的许多思想家给予了诸多的揭露和批判。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由于实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追逐资本利润成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唯一目的,工人遭遇资本家的严重剥削,导致工人阶级处于极端贫困的边缘,使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处于异化的状态。本来经济活动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和完善自身的需要而从事的生产劳动,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活动完全资本化,人成为经济的奴隶和附庸,所以马克思作出了深刻的发问: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这在人类发展中具有什么意义?[14](P14)对于现代社会的这种资本扩张而价值萎缩的生活局面,德国著名哲学家哈贝马斯则用/生活世界殖民化0来加以描述,为了克服这种/殖民化0的扩展,他提出了/交往行为理论0。他认为,由于在今天的/晚期资本主义0社会中,/交往行为0领域已完全离开了/以理解为目的0,而纯粹/以金钱和权力为媒介0,所以实现/交往行为0的合理化已变得刻不容缓。故而,人类奋斗的目标不是使/劳动0即/工具行为0/合理化0,而是使/交往行为0/合理化0,因为/交往行为0的/合理化0意味着人的解放、个体化、不受控制的交往的扩大。[15](P11,13)而法兰克福学派的名将马尔库塞则用/单面社会0、/单面人0来指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以此来指证现代社会对人的控制和奴役的性质。无须多说,现代社会的/经济化0,以及现代市场经济的/资本化0,导致了诸多的生存难题和/意义危机0。对此,罗马俱乐部主席奥尔利欧#佩奇指出:/人口无节制地增长、人民之间存在的鸿沟与分裂、社会不公正、饥俄与营养不足、贫困、失业、盲目增长、通货膨胀、经济危机、能源危机、民主危机、货币波动、保护主义、文盲、不符合时代的教育、青年的反抗、疯癫、庞大和衰落的城市、犯罪、农村的遗弃、吸毒、军备竞赛、社会暴力、侵犯人权、无视法律、原子狂、制度僵化、政治腐败、官僚主义、军国主义化、破坏大自然、环境污染、道德价值衰退、丧失信念和不安情绪,等等。这一切都在发展,不断地相互激荡。0[16](P37)面对人与人之间冲突不断、人与自然之间紧张对立的局面,处于生存危机四面埋伏、存在的意义日趋萎缩的当代人,再也不能无视风雨飘摇中的存在家园,必须从根本上反思自己的世界观和存在方式。我们今天倡导经济正义正是对自身经济生活的自觉反思和力图超越现代经济方式的努力,虽然这种努力将是艰苦而漫长的,但我们相信这是人类对自身命运的/思想0之事业,正如经济学家乔治#吉尔德所说的那样,别人的幸福最终也就是自己的幸福这一信念,并不是轻而易举地或一成不变地来到人间的;然而它却是和平与繁荣的关键所在,是上天授予的进步的一个源泉。[17](P11)经济正义倡导在经济生活中始终持有共生的价值理念,并以之牵引经济生活的发展,强调经济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存的行为准则,树立/太空船0的经济行为理念。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人们之间的生存联系更加紧密,每一个人都不能离开他者而独立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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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存在牵连,所以在经济活动和经济生活中要有共生的思想,否则人类的存在根基有彻底崩溃、人类有灭顶的危险。此时此景,我们需要通过对经济活动的正义匡正和对共生的理念的呼唤,以通达/民胞物与0的存在真际。当然,我们呼唤经济正义的共生理念,并非是排斥现代文明、以追求/田野牧歌0似的浪漫为志趣,而是在对现代经济生活的方式作出深刻反省基础上的自觉,不是对现代文明、现代经济方式的简单否定,而是在批判继承现代经济成果基础上的/扬弃0。因而,经济正义的共生理念所倡导的是对现代经济生活的超越,以进一步完善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存关联。

维度四:以自由看待经济发展。自由对人而言,乃是崇高而神圣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体现了人性固有的本质。马克思曾经指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乃是人的类特性,历史不过就是人类追求自由这个目的的活动过程罢了。经济正义所持有的以自由看待发展的经济理念,就是要超越狭隘的经济观,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视角来看待经济发展。因此,阿马蒂亚#森认为,自由是社会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促进人类发展的重要手段,经济发展就其实质而言,应该是自由的增长,而不是象狭隘的经济观那样,往往把经济的目的仅仅看作是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或个人收入的提高。他认为,追求利润、财富、收入固然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但它们最终只属于工具性的范畴,是为人的发展、扩展人的自由而服务的,我们的生活质量应该不是根据我们的财富而是根据我们的自由来衡量,所以/经济增长本身不能理所当然地被看作就是目标。发展必须更加关注使我们生活得更充实和拥有更多的自由0,因为/扩展我们有理由珍视的那些自由,不仅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和不受局限,而且能使我们成为更加社会化的人、实施我们的生活选择、与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世界交往并影响它。0[18](P10)经济活动是人所特有的活动方式,也是人确证自己本质力量的一种方式,在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人们在逐渐扩展自己的自由力量。以自由看待经济发展,强调经济生活中的正义关怀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描述和所持有的态度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对于资本主义经济活动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对自由的积极和消极因素,马克思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一方面马克思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给人类带来的自由和生机;另一方面又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的经济生产方式给工人无产者带来的极大奴役,从而要求克服私有制,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即共产主义。对此,马克思在5共产党宣言6中指出,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开拓了世界市场,使得人们摆脱了束缚于天然首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0[19](P256)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较之封建生产方式而言,最大的成果之一乃是用自由的劳动契约和不受限制的人身迁移制度,来取代人身依附性劳工和强制性劳工体制,从而获得了相对的自由空间。马克思正是从自由的视角,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给人类所带来的自由空间,积极评价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历史进步性。但是,马克思在高度评价资本主义较之封建社会具有更高自由空间的同时,对资本主义社会导致的对工人阶级的赤贫和丧失自由的现实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并要求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自由与解放,从而从共产主义的原则高度指明了人类自由的努力方向。马克思指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并没有消灭阶级对立和剥削的存在,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导致了一方面财富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又生产出大量的工业无产者,私有制使人变得愚蠢而片面,远离了人的自由之属性和本质。因此,无产者只有消灭自己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消灭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获得生命的自由,并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占有自己的全面本质。[20](P262)所以,马克思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0[20](P265)消灭私有制,就是要占有自己的全面本质,就是要实现人的自由之本质,从而确立个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以之代替关系和偶然性对个人的统治。因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赞誉和批判都是基于自由的立场和原则的。其实,正如阿马蒂亚#森正确指出的那样,以扩展自由看待经济发展这种信念完全不是新鲜的,历史上很多思想家对于经济的自由追求属性都给予了非常重视,对于经济活动也具有广阔的视界,从亚里士多德、亚当#斯密、马克思等等,无不如此,甚至哈耶克也一直强调把经济发展放到关于自由的视界和框架之内,认为经济考虑只是我们用来调和与调整我们不同目标的因素,这些目标最终说来没有一个是经济的。[18](P289)在现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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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的资本化,致使人们在市场经济中获得许多自由力量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对人之自由的束缚和奴役因素,导致了诸如/全球危机0、/价值虚无0等生存的难题。以自由看待经济发展的经济正义理念,就是在对现代经济方式进行哲学的思考和理性的审视基础上所倡导的全新价值理念,超越狭隘的经济观,将经济纳入到哲学的意义世界中加以审视和判明,从而根本上确立新的经济观,倡导发展经济的宗旨就是要消除那些限制人们自由的因素,对经济活动给予思想关照和智慧的引领,从而以自由看待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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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Four Connotation of Economic Justice

MAO Le-tang

(Philosophy Department o f Fudan University,Shan ghai,200433,China)

Abstract:Social life surrounded by modernity c onte mporary is dominated by greediness and capital principal which lead to serious natural crisis,at the same time brings human being in a state of meaningless and vacuity.Thus it exposes the tight opposition between man and nature,man and society,man and man.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bring the princ-i pal of economic justice to the economy realm to justify the narrow stand of economy capitalization through the new no-tion of economic justice.Based on the above,the paper expounds the four dimensions of economic justice.

Key words:economic justice;equality;order;symbiosis;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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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比较优势与中国经济发展

发挥比较优势,利用当地有利条件形成竞争优势,这样的产业就不需要政府扶持,可以占有很大的市场获取利润,随后就能再投资,实现产品技术的升级,这样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挥比较优势,还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经济发展了,政府能动员的资源多了,解决社会问题的基础就好了。改革开放以后,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得比较好,在社会问题上也解决得比较好,就业、社会救济、农村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等问题都解决得比较好,这是和经济增长以及政府财力越来越强大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讲演者小传 林毅夫: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毕业于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系获博士学位,1994年创立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并担任主任至今。有著作13本,其中《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被翻译成6种语言出版,《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与《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分别获1992及2001年度孙冶方经济科学奖。1992年发表于《美国经济评论》的"中国的农村改革及农业增长"一文,被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国际粮食与农业政策研究中心授予1993年度最佳政策论文奖,2000年被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评为1980至1998年内发表于国际经济学界刊物上被同行引用次数最高的论文之一,获颁经典引文奖。1997年被澳大利亚农业和资源经济学会授予约翰·克劳夫爵士奖。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一、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就 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成为拉动许多国家经济增长的原动力。 1978年底中国开始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1978-2004年间,中国GDP年均增长达到9.4%,2004年GDP的规模为1978年的10.3倍,而世界同期的年均GDP 增长率仅为2.8%;中国国际贸易年均增长16.7%,贸易规模增长了56倍,进出口额由1 978年的206.4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11547亿美元,同期贸易依存度由9.5%增长到69.3%;中国的发展对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东亚金融危机中,中国的人民币没有贬值,为东亚经济的迅速复苏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现在中国虽然是一个存量的小国,但是,已经成为增量的大国。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世界经济和贸易的主要来源,成为拉动许多国家经济增长的原动力。更为重要的是,中国还有巨大的增长潜力,中国有可能在本世纪中叶前变成全世界最大的经济。 二、发展中国家经济的特性 世界上大多数转型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都是赶超战略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领导人选择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目标的发展战略。然而,重工业作为资本密集型的产业,是不符合中国比较优势的,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与中国当时的经济状况相冲突,使重工业优先增长无法借助于市场机制得以实现。解决这一困难的办法,就是做出适当的制度安排,人为地压低重工业发展的成本,即压低资本、外汇、能源、原材料、农产品的价格,降低重工业资本形成的门槛。于是,适应于重工业优先增长的赶超战略,一套以扭曲要素和产品价格为内容的宏观政策环境就形成了。相应的制度安排,是对经济资源

论经济法的理念

论经济法的理念 内容摘要:经济法理念是经济法的基本范畴,通过界定经济法理念,明晰当中的内涵,探索其内在价值及实现方式,有利于深化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揭示经济法的本质,提炼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理念的确定在经济法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在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法律适用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法理念社会本位 一、经济法理念的基本界定 (一)法理念诠释 汉语当中的“理念”一词出现较晚,最初是由日本人从德语Idee翻译(意译)而来的,是指在一定世界观主导之下的某种基本观念。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法律是人性中所蕴含的最高理性,告诉人们所应做之事,禁止人们所不应做之事。”因此,法律不能仅限于条文的表面含义,应该注重法律的思想内涵。“理念”,作为西方哲学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范畴,指的是“一个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范型”。1在历史上,不同时期的西方哲学家也给理念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在理念论中,柏拉图剔除了“理念”一词的感性色彩,以此来表述存在于彼岸世界的每一类事物及其特性的原型、渊源,它是事物最真实的存在和极致状态,而我们所看到的此岸世界的各种事物不过是它的影子,这些事物因“分有”了理念而存在。2亚里士多德认为理念并不与事物相分离,而是与质料相结合,存在于具体的事物当中。康德认为理念是指“纯粹理性的概念”,“它在感官中是不能有任何与之重合的对象的……它们把一切经验知识都看作是由诸条件的绝对总体性所规定的。它们不是任意虚构出来的,而是由理性的本性自身发出的,因而是与全部知性运用必然相关的。最后,它们是超验的,是超出一切经验的界限的,所以在经验中永远不会有一个与先验理念相符合的对象出现。”3黑格尔认为理念可以理解为理性,也可以理解为主体——客体;观念与实在,有限与 1《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465页。 2严存生:“论法的理念——兼论法哲学的研究对象”,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3[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78—279页。

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审批稿

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 姓名:方晓丹 学号: 分校: 指导教师: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0一三年月日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任务书 专业班级:学生姓名: 一、题目: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 二、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主要任务与要求 (一)主要任务 1、

摘要 经济法是指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与民商法同是调整经济生活的重要法律部门。它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其产生和形成是法律、法学自身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 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不但应当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而且也应当有自己独立的作用范围。经济法的作用首先在于弥补民法公平观念之不足。公平原则是民法的最高准则,它既体现了民法的任务、性质和特征,也反应了民法的追求目的,是民事立法的宗旨、执法的准绳和行为人守法的基本指南。其次是弥补商法效益观念之不足。最后是弥补行政法国家利益至上观念之不足。 在此我们要重点讨论一下经济法的价值和功能:首先经济法的功能体现着经济法的本质,扞卫着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其功能包括了社会整合功能、利益分配功能和宏观调控功能所以经济法的功能是非常重要的;其次经济法的价值包括了其法律价值、社会整体效益和经济法的保障性价值。 关键词:经济法;公平原则;最高准则;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功能

目录 第一章前言 (1) 第二章经济法的价值 (1) 经济法价值的含义 (1) 经济法的法律价值 (1) 经济法的公平价值 (2) 经济法的主导价值:社会整体效益 (2) 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价值 (2) 经济法的保障性价值 (3) 公平 (3) 正义 (3) 第三章经济法的功能 (4) 经济法功能的意义 (4) 经济法的利益分配功能 (4) 经济法的社会整合功能 (5) 经济法的宏观调控功能 (5) 第四章总结 (5) 参考文献 (6)

漆多俊 经济法课件-经济法的价值 功能和基本原则

第一编总论 第三章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一、经济法的价值 (一)经济法价值的概念 ●经济法的价值是指经济法在客观上所具有的能供人们利用的某种性能 和功效。 ●(二)经济法价值的内容 ●经济法价值的内容包括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但 其内涵具有特殊性。 ●秩序:指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 秩序。 ●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经济效益),尤其是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公平: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 二、经济法的功能 (一)法的利益分配功能 法律具有这种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功能,通过法律的实施能实现法律内在价值,实现预定的秩序、自由、安全、效率和公平等相结合的价值目标,即理念目 标。 (二)经济法的功能 经济法在民商法等法律所作的权利分配的基础上,对原有权利安排作出适当调整和再分配,这就弥补了市场机制的不足和民商法的局限,使经济法具有的 特殊价值—社会总体效率、社会(实质)公平、符合正义要求的秩序、自由等价 值目标和理念目标得以实现 三、经济法的理念 (一)经济法理念的概念 ●经济法理念是人们对于通过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实现人们预想的经济和社 会理想目标的信念。 经济法理念的理想目标模式,是国家调节的预定目的,即影响社会经济的结构和 运行,实现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其实现途径便是通过经济法的制定和实 施,规范国家调节活动。 (二)法律理念同法律价值的关系 ●区别: ●价值是客观的,需要实际利用才能释放; ●理念是主观的,须借助事物的价值和功能,才能变成客观存在 ●联系: ●法律理念中的理想目标模式的实现,需要凭借法律固有价值的释放和实现; 理念也可以反作用于事物的价值。 (三)经济法价值、功能与理念的关系 ●人们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法的固有价值(体系和特点),在经济法的固有 价值体系基础上形成人们关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人们头脑中的价值目标模 式)以及经济法理念(理想目标模式);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篇一: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 ——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篇二: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着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着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经济法2000字论文

论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 [论文摘要]反垄断法经济方面的价值目标主要有实现社会整体效益、谋求实质公平,非经济方面的价值目标包括维护市场自由竞争、保障民主、提高经济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等价值目标。 美国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颁布了反垄断法,但这种法律目前在我国还是一种全新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并决定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该法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大型国企借控制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美国学者博登海默说过:“任何值得被称之为法律制度的制度,必须关注某些超越特定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相对性的基本价值”。因此,法的价值取向是任何法律都无法回避的一个基本问题。 反垄断法本身所固有的价值目标应该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实现社会整体效益。从法哲学的角度讲,法的效率价值是指法能够使社会或人民的较少或较小的投入而获得较多或较大的产出,以满足人们对效益的需要的意义。作为反垄断法核心价值的社会整体效益,是指反垄断法在实施过程中所取得的合乎社会整体需求的有益

效果。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法的法律价值是着重于维护社会总体效率、社会(实质)公平和建立在这样基础上的社会秩序”。作为经济法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反垄断法从一开始就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为己任,以社会权利本位为宗旨履行着调控经济、平衡利益、缓和矛盾的职能。反垄断法的本质就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整体效益而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律体现。

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 姓名:方晓丹 学号: 分校: 指导教师: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0一三年月日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任务书 专业班级:学生姓名: 一、题目: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 二、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主要任务与要求 (一)主要任务 1、

摘要 经济法是指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与民商法同是调整经济生活的重要法律部门。它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其产生和形成是法律、法学自身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 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不但应当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而且也应当有自己独立的作用范围。经济法的作用首先在于弥补民法公平观念之不足。公平原则是民法的最高准则,它既体现了民法的任务、性质和特征,也反应了民法的追求目的,是民事立法的宗旨、执法的准绳和行为人守法的基本指南。其次是弥补商法效益观念之不足。最后是弥补行政法国家利益至上观念之不足。 在此我们要重点讨论一下经济法的价值和功能:首先经济法的功能体现着经济法的本质,捍卫着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其功能包括了社会整合功能、利益分配功能和宏观调控功能所以经济法的功能是非常重要的;其次经济法的价值包括了其法律价值、社会整体效益和经济法的保障性价值。 关键词:经济法;公平原则;最高准则;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功能

目录 第一章前言 (1) 第二章经济法的价值 (1) 2.1经济法价值的含义 (1) 2.2经济法的法律价值 (1) 2.3经济法的公平价值 (2) 2.4经济法的主导价值:社会整体效益 (2) 2.5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价值 (2) 2.6经济法的保障性价值 (3) 2.6.1 公平 (3) 2.6.2 正义 (3) 第三章经济法的功能 (4) 3.1 经济法功能的意义 (4) 3.2经济法的利益分配功能 (4) 3.3 经济法的社会整合功能 (5) 3.4 经济法的宏观调控功能 (5) 第四章总结 (5) 参考文献 (6)

部编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8.1《公平正义的价值》优秀教案

公平正义的价值教学设计

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 第1课时公平正义的价值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公平和正义的意义。 教学难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据说,在古罗马军队中,士兵每天定量得到一块面包充当全天的口粮。一开始,切割面包与分配面包的任务是由长官一人担任,于是长官往往切割下最大的一块留给自己,然后按关系亲疏决定切割下面包的大小进行分配。由于分配不公平造成军队内部矛盾甚至内讧的事

不少。为了防止因争夺食物产生的争斗,罗马人很快找到了一个极好的规章:当两个士兵拿到了一块面包后,规则要求一个士兵来分割,而另一个士兵首先出来选择属于他的一半。在这种规则下,分割面包的士兵出于自利,只能最大限度地追求平均分配。戈登认为,这种法律是从每个人的自利角度来制定的,以使其行为公平合理。自律法考虑到了每个人的利益,而不是一个集团的利益,不是那些制定和执行这些法律的人的利益。这也构成了西方以制度保证公平分配的传统。 我们该如何认识公平呢?(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认识公平 活动一:“分黄金”的故事 1.阅读教材第107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栏目。 2.通过情景模拟,再现教材中所描述的故事情节。 剧本示例:古时候,有一位父亲临终前,把三个儿子叫到跟前,说:“老大啊,你精明能干,我不用太担心。老二啊,你虽能力一般,却很有孝心。老三啊,你身残体弱,心地善良,叫我如何安心。”说完,老大回话:“父亲,作为兄长的我会照顾好他们的。”老二应声附和。老三也宽慰父亲不必为自己担心。父亲接着说:“既然如此,现在你们每人拿一锭黄金,这剩下的一锭就给老三,你们还有何异议?没有就都回吧!”三人异口同声应道:“必当谨记父亲教导。”退出。 3.(1)假如你是这位父亲,你会怎样分配这四锭黄金?(2)结合“分黄金”的故事,谈谈你对公平的看法。 提示:(1)平分。(或大儿子精明,二儿子有孝心,一人一锭,三儿子生计困难自然理应多分,这也符合中华传统。)(2)公平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公平就是每个人都能在良好的合作中得到应得的利益;公平要帮助和扶持弱势群体。 活动二:探究“公平”内涵 1.阅读教材第107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栏目。 2.依据你对公平的理解,请对上图中的行为和政策进行评价。 提示:违反了交通规则接受处罚是公平的,找朋友摆平就违背了公平原则,也是违法行为。国家的“两免一补”政策让孩子们都能上学是国家保障公平的措施。 教师讲述:公平有着丰富的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都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活动三:探究公平对个人和社会的作用 1.阅读教材第108页“探究与分享”栏目。 2.让学生逐一阅读图片,然后分别发表自己的见解。并思考每一幅图片反映出的社会意义价值。 提示: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目标导学二:正义的力量 活动四:热点再现

罗尔斯正义论

罗尔斯《正义论》及其现实意义 2013年12月31日 09:10 来源:《人民论坛》作者:张祎字号 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摘要】20世纪70年代,美国当代著名的伦理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发表《正义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由平等、公平机会、差别对待等原则,在西方国家哲学、伦理道德学、政治学、经济学等领域引起了极大反响和关注。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重读《正义论》,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罗尔斯《正义论》和谐社会现实意义 1971年,美国著名理论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出版,即刻成为当时西方社会领域最轰动的一件事,引起各界思想背景不同、观点各异的哲学家、政治家、思想家等的关注和热议。《正义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由平等、公平机会、差别对待等直接反映社会现象、影响社会正义的原则,是对当时西方国家社会现实的深刻反思,同时也对我国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现代社会生活的快节奏,使大众经常以工作繁忙等理由来推托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当“小悦悦”等类似的案例出现后,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公众的道德标准和正义观,应该思考我们社会的正义观如何树立。因此,当前我们更有必要重新翻阅哲学大师罗尔斯的《正义论》。 罗尔斯《正义论》的主要思想 在罗尔斯《正义论》之前,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的是传统的功利主义,其核心思想是,如果能够满足社会成员的最大幸福,它的组织就是正确的和正义的,但它却无法保证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公平分配,常常是资源总量增加了,成果和成本的分配却有失公平,最终导致社会贫富两极化。针对这一缺陷,罗尔斯以洛克、卢 梭、康德等社会契约论为基础提出了足以替代功利主义的一种新的思想理论体系,即罗尔斯《正义论》。罗尔斯通过系统全面的论证,将其正义理论体系浓缩为两大原则,第一是自由平等原则,第二是机会公正和差别原则二者的结合。 自由平等原则。每个人对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①简言之为自由平等。罗尔斯在论证正义理论体系过程中,始终并一再强调把平等的自由原则放在第一位,这与资本主义国家自由至上这一普遍思想达成共识。他认为,自由的地位坚不可摧、不容侵犯,一种自由只能被另一种更自由制约,而不为任何经济因素、利益因素所牵绊。罗尔斯阐述的自由平等原则,包括公民言论自由、思想开放、财产权平等、机遇平等、机会自由等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直接适用于规定社会基本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他希望通过赋予社会个体自由与平等,从而实现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亚当斯密与《国富论》

亚当斯密与《国富论》 牛顿曾说“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纵观世界历史,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人很多,而能把自己肩膀给别人站的巨人却少之又少,翻开西方经济史的长卷,首先跃入眼帘的是便是“现代经济学之父”和“自由企业的守护神”亚当·斯密,他是经济学当之无愧的鼻祖,也是西方经济史中少有的“巨人”。 亚当·斯密生活在十八世纪中叶,是英国杰出的古典经济学家,是古典经济学体系的建立者。他的代表作《国富论》被称为经济学中最重要的著作,是一部经济学百科全书,包括的不仅是政治经济学,还包括经济史,经济学说和财政学,这本书也因此被誉为“市场经济的圣经”。 我们首先说说这本书产生的时期。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英国是最早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时代较早,资产阶级革命也相对不够完善,英国国内实现了封建势力与资产阶级的妥协,议会至上,王在法下的君主立宪制。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英国还拥有着大量的封建残余,大量的封建地主还拥有着土地,仍然可以在经济上和资本家一较高下。而资本家都是一些新兴的资产阶级,还看不到商业发展的前景,也不知道该怎样做。从微观的资本家的角度来看既是如此,那么对于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英国来说,商业发展的影响更是巨大,东南面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已经开辟出了新航路,而且通过殖民掠夺的方式夺得了美洲亚洲和非洲的绝大多数殖民地,也因此获得了大量的资本积累,东边的法国已经夺得了西欧的陆上霸权,掌握着西欧的经济命脉,而长期居住在北欧的以海牧维生的荷兰人,又霸占着国际的海路贸易。在这种四周环敌的地理位置与贸易格局之下,大英帝国如何崛起,新兴资产阶级如何生存,在他们的面前是一片黑暗。而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在海关任职的普通专员成为了经济学说史上的先知,就是他教会了英国的资本家们该怎么做,使英国在百年之内迅速崛起为世界第一强国,这个人就是亚当.斯密先生,《国富论》的独家作者。 《国富论》全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主要研究促进或妨碍国民财富发展的原因,论证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制度更能促进财富的生产。具体看来,该书技巧高超,文笔清晰,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涉商业和商业事务、

论经济法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基本原则 【摘要】法律原则是组成法律的必不可缺的一个要素,而经济法作为我国七大部门法之一而单独存在,经济法基本原则有其极具特色、与众不同的确立标准和价值,在此基础上,笔者将经济法基本原则总结为三个,即:社会本位原则、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及适度干预原则。 【关键词】法律原则确立的标准价值经济法基本原则 经济法,产生时间远远晚于其他部门法,是一个刚独立不久的法律部门,其基本原则一直被学界密切关注并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讨论。个人认为,首先搞清楚法律原则的定义、特征,然后根据经济法的特质来探究其基本原则较为妥当。 一、法律原则的定义和特征 我国著名学者文显认为,法律原则是指:一种原理和准则,具有综合性与稳定性,以规则的基础或本源作为存在目的。晖认为,法律原则的定义应该区分外部和部。从外部来看,法律原则是指:依据产生的社会事实,表现出通过一种符号来展现事物规定性的

公共化以及国家化,从而在更宽广的围,通过某种形式来调整公共社会关系。从部来看,法律原则是指: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被视为领导地位的行为准则,并且将所有规则串联起来,具有统摄作用。 法律原则的特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来体现:1、纲领性。当具体案件的法律规则缺失时,法律原则就会被法官拿过来直接使用,作为依法判决的法律依据。2、融贯性。法律原则无所不在,它体现于每部法律的方方面面,渗透在每个法条当中。3、号令性。也就是说法律原则体现的是法律所要表达出来的本质。 4、抽象性。法律原则“追根溯源”,它表达的不是显而易见的浅显的外在,而是从法的精神出发,提炼挖掘出法律应有的精髓。 5、稳定性。法律原则经过长期的总结和实践终究会被确定下来,之后便不会轻易更改,故其具有可预测性,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水准和对案件的把握程度进行自由裁量。 二、经济法原则的确立标准 首先,法律原则具有抽象性,经济法基本原则,经济法只是一个定语,核心词汇还是法律原则,也应该满足“高度标准”,也就是说,要达到高度的规。从一个角度来说,要展示出经济法的目的理念;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又要总领一切具体规则。经济法基本原

论经济法的效益价值

论经济法的效益价值 摘要: 经济法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体现国家意志,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建立健全的经济法律制度,其目的为了保障社会整体经济的总体良性运行。增强社会整体经济效益价值对于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大有裨益。经济法的价值是经济法在调整关系中通过发挥其自身特有的功能要实现的基本目标。在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市场机制在经济体制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是不变的。我国经济体制从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向混合经济体制转变,仍遵循实现社会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价值目标。 关键词:经济法价值效益价值 一、经济法的效益价值的涵义及表现形式 经济法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直接调整特定经济关系,其实质是从法律的角度反映国家因素对市场经济关系的影响。国家通过经济法这一法律形式调整国民经济运行,背后隐藏的是市场失灵和国家或政府失灵导致经济运行低效益的理论。因此,有学者提出经济法是“增量利益生产和分配法,增量利益就是指劳动产品超出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而剩余对人们来说就是一种增量利益。”经济法的效益价值就是社会整体经济效益。 1、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概念 社会整体经济是相互联系的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总和,它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结构复杂、具有广泛内部外部联系的同

一综合体,在这个综合体内,各部门、各地区、各环节共同组成经济活动的动态体系。社会整体经济效益是指从整个社会经济的全局出发,从长远发展趋势出发,从社会整体经济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相互联系的角度出发,用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有效产出。社会整体经济效益作为经济法的价值是指国家通过经济法这一法律形式调节社会整体经济运行,力图实现社会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我们认为用社会整体经济效益来界定经济法的效益价值比增量利益更能体现经济法效益价值的宏观性特点。 2、经济法的效益价值的表现形式 (1)经济法保障和促进劳动生产率 经济法追求经济效益,具有平衡协调的功能,它追求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实质公平与形式公平的统一,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的统一,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统一,国家调控与市场资源配置的统一。经济法不以命令与服从为基本原则,虽然国家对社会经济的调节与管理也需要采取一些强制方式和手段;但重要的是采取引导和促进方式;将各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组织协调起来,以法律规范的方式予以规范和调控,从而促进和保障社会劳动生产效率。 (2)经济法保障和促进经营效率 经济法的效率原则要求有一套相应的权责利相统一的经济责任制相配套,否则,经济法的效率无从得以保障,以致社会主义公有制主导的市场经济之经济法和经济法治就会落空,成为空洞之物。经济法

浅谈我对正义法的理解

浅谈我对正义法的理解 班级:法学1301 学号:1049723102719 姓名:董世军当我初次接触到“人是目的”这一“石破天惊”的伟大命题时,不禁震撼与感动于它所体现的光辉的人性价值和深切的普世价值。它所倡导的,要把每个人作为具有理性的人同等地看待和尊重,把自己和他人能够基于某一行为或某一制度而获得更好的生存状态、更好地生活作为行为的目的,而不是把他人当做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和工具。这让我联想到中共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将“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的政策理念,其基本含义就是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由此可见,东西方的这两种思想有着相通之处。但是“以人为本”的思想最初的的提出者管仲拘囿于当时的政治社会环境,并没有站在更高的角度来阐释该思想的来源,当今社会,这一思想作为执政党的理念贯彻执行,但它应该是一种渗透到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个人内心的思想,所以我们有必要通过了解康德的深刻阐释,进而了解新康德主义者施塔姆勒在他的《正义法的理论》中阐述的社会理想和正义的法的概念和方法,让我们的法律更加正义与人性化,让我们的党的执政理念更具智识资源的支撑,也让我们每个人都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人是目的”这一理念的提出者康德认为,自然界的事物依据自然意志存在,只具有相对价值;而人作为理性的存在,具有自由意志,

具有绝对价值,即其本性凸显为目的本身。这就昭示我们,不仅人的各种主观需求的满足是目的。客观目的,亦即其存在自身就是目的的东西,而且是一种无法用任何其他目的来取代的目的,别的东西都应当仅仅作为手段来为它服务,因为若不然,就根本不能发现任何具有绝对价值的东西。①康德还认为人作为理性的存在,彼此之间应该相互尊重。一个人的行为,无论是针对他自己的,还是针对别人的,他必须同时把自己和别人都尊为目的。②既然人是目的,那么人的生理需求、精神需求以及随着知识的扩展、智识的发展所要求满足的东西就应该得到满足。是以被较普遍地接受的正义法的含义就是:人们得到他所应当得到的东西。而这种应然性的基础在于人的存在就是目的,人具有绝对价值。但是单个个人享有个人自然禀赋的权利且人人平等,却无法依靠个人实现保障安全、维持秩序、实现自身权利时免受他人侵犯,于是这种责任就移交给了主权者。所以主权者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让渡,它的责任就是通过制定正义的法律,即能够充分满足人民所应得的东西的法律来实现人的价值,激发人的个性与潜力,让人能够自由全面发展,以人为目的来运行整个国家机器。 施塔姆勒在《正义法的理论》中所讲的法的理念的本旨社会理想,即“一个自由意志人的共同体”,在我理解看来所言说的就是具有良性品质的法律所欲求达到的目的和具体的规范的设定应充分尊重和满足个人的需求,这不仅包括个人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为他人和为自己而实现的外在物质方面的需求,更包括需要的得到他人尊重、认可、有尊 ①《康德著作全集》第四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36页。 ②同上。

罗尔斯正义论评述

书名:正义论 书评:图 罗尔斯《正义论》评述 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是美国著名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心血之作,它把他近20年潜心研究社会正义问题的成果发展成一个逻辑严密、条理一贯的体系,并被誉为“二次大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标志着伦理学研究中的重大转折,使伦理学从脱离社会生活的元伦理学转到古典的非怀疑的传统—规范伦理学”,罗尔斯本人也被称为二十世纪的洛克。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是西方信仰危机的一个时代,人们对社会普遍不满,迫切需要一种能够给人们提供某种借以安身立命、某种能够为之献身的价值。而元伦理学由于只研究道德语言的逻辑,不涉及它们的现实生活基础,从来没有想到要给人们的生活以某种指导;存在主义的虚无主义倾向更使人感到无意义生活的无奈,各种非道德主义思潮在动摇着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信仰基础,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着无情的批判。这是不是说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过时了呢?如果没有,它的道德基础何在?如何解释当前社会的不平等以及如何解决这些不平等?这些间题摆在所有西方理论家的面前,要求他们作出解答。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其中的一种。 罗尔斯认为,任何社会制度的道德基础都是正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即依赖于社会的基本结构。如果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是正义的,这个社会就是正义的。他从整体的观点出发,将一种制度或它的主要部分与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体系的基本结构区别开来,因为整体的正义并不意味着它的部分都是正义的,反之亦然。这种方法是正确的,因为社会的正义与否,的确表现在它的政治宪法和主要经济、社会体制方面,而且部分的正义与否不能直接用以判定整体的正义与否。但是,无论是政治宪法,还是主要的经济、社会体制,都只是结果,关键在于对形成这一结果的原因的探索。这种探索的结果,便是正义论。 罗尔斯所使用的方法,是逻辑构造主义。它不同于逻辑重建主义的地方在于,重建要求客观地再现,而构造只要求体系的自恰性与完满性,其前提可以是高度直觉的,虽然二者都是公理化体系。也就是说,罗尔斯是抛开社会实际生活过程而仅仅使用纯粹理性,从高度直觉的前提来构造自身完满的正义论体系的。这种方法的一个优点是,它可以免受实际生活事件的干扰,具有一种纯粹性,这种纯粹性提供了一种能使人们从远处观察他们的目标的观念;而这些观念正是“他们实际上接受的条件,或者既使没有接受也能被哲学的反思去接受的条件。”罗尔斯就是用这些观念作为前提,来构造他的正义论的。他试图以一种近似于自然科学中理想实验的方法来构造一个关于正义的道德几何学,而且特别推崇爱因斯坦的思想实验方法。爱因斯坦的理想实验建立在光速不变这个事实以及相对性原理和不可能存在快于光速的速度这个假设之上的,与此相类似,罗尔斯的正义论建立在中等匾乏条件这个事实以及人性平等原理和无知之幕这个假设之上的。而且,他在构造正义论时,实际上在使用着爱因斯坦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一方法的。作为一种理论方法,罗尔斯的方法论是可取的,但隐藏在他的方法论背后的哲学思想却是不科学的,因为他认为,造成当时人们道德信仰危机的真正原因不在于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而在于人们对这一制度的看法。他构造正义论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对正义作出新的阐释,把自由、平等、博爱的传统观念与正义原则联系起来,借助于正义原则恢复人们对自由、平等、博爱这所谓民主制度三

国富论对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启示

浅谈《国富论》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启示 前几周一直在读亚当-斯密写的《国富论》,这本书全名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亚当·斯密是英国政治经济学古典学派的创立者,他被奉为“经济学之父”。该书初版于1776年,与美国的《独立宣言》同年发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在其成文之后的200多年时间里,先后赢得了无数荣誉:“西方经济学的‘圣经”、“经济学的百科全书”、“影响世界历史的10本书之一” 等。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巴克勒在其名著《文明史》中,甚至认为“这本书对人类幸福做出的贡献,超过了所有名垂青史的政治家和立法者所做贡献的总和”。而经典的可贵之处在于你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收获,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无疑就是这样的经典。这次的阅读,我把切入点选在了“《国富论》之于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启示”。 21世纪以来,国际经济变化比以往更是风起云涌,中国在这十几年中的发展是举世瞩目的。简而言之,成就显著,问题依旧。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是中国在第二个十年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经济体制的改革还需继续深化。事实早已证明,靠计划经济是不能够富国强民的,中国的发展必须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自由和法制是市场经济的有力保障,而中国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真正根植于社会的自由和法治传统,亚当·斯密或许能带给我们一个契机。因为他代表着一种新的思维,一种颠覆两千年中国封建传统的思维。这就是自由主义,一种基于个人至上理念的哲学。亚当·斯密生于苏格兰,在十八世纪的

苏格兰,有一个思想传统,叫做“自然秩序”理念。这种自然秩序是通过未预期的社会结果形成的,也就是说,市场,像语言、法律体系和许多其他现代社会制度一样,不是中央计划或集体调整的结果,而是因很不相同的原因而行事的个人行为的未预期的的社会结果。这种思想乍看平凡无奇,细味其中蕴含的经济意义却极为深刻。因为一旦接受这一观点,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放弃让政府指导市场运行的传统观念,让自由市场机制成为指导我们进行经济活动的“看不见的手”。也就是说,某种程度上,所谓的“看不见的手”、“自由放任”都可以说是由这一传统衍生的思想。显然,对市场的强调将极大地释放它蕴含的力量。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虽然从未明确提出市场与制度之间联系的理论,但作为“苏格兰传统”的继承者,我们从他的文中可以感受到他并没有一味地强调市场的万能,而是不经意地点出,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设计,市场也会变成“万恶之源”。没有以自由和法治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逐渐失去它的魔力。纵观西方自由市场的发展,无不是伴随着个人自由的不断延伸和扩展。重读《国富论》,让我更加确定这一点。按照亚当·斯密的逻辑来看,这两者也确是有着内在联系的。市场鼓励个人的自由交换,并通过法律,而不是政府的强力,来保证这一交换的顺利进行。个人的行为只受价格、道德、法律等自然因素影响,个人的创新自此才真正得以带来人类社会的巨大发展。市场和法律良性互动的背后,是政府权力的不断压缩,个人自由的不断彰显。创新精神作为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

经济法的价值分析(一)

经济法的价值分析(一) 摘要]经济法的价值可分为目标价值和功能价值。经济法的目标价值是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经济法的功能价值是实质公正、经济秩序、事实自由。 关键词]经济法;目标价值;功能价值 经济法的价值不仅是经济法的本质的外在反映,而且是经济法的目标和原则据以确立的基础。因此,经济法的价值问题可以说是经济法的核心问题。 关于经济法价值的定位,当前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福利价值;二是经济民主价值。1]还有的学者把经济法的价值定位于:经济法的存在价值——商品经济的普遍法;经济法的法权价值——权利的规制;经济法的资源价值——发展公平;经济法的社会价值——经济安全。2]这些定位因缺乏一个居于统帅地位的价值或因几个价值之间缺乏内在的关联而显得有些零散。有的学者把经济法的价值划分为目的性价值与工具性价值,认为目的性价值居于主导地位,反映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与理想;工具性价值是经济法为实现其目的性价值(法的理想)应具备的基本属性或共性价值。3]这种划分的思想无疑具有合理性,但这种称谓值得商榷。在一种重目的而轻手段的文化中,工具价值很容易被误为手段而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笔者认为,在确立经济法的价值时,有必要遵循这样三个基本原则:(1)体现经济法的特质;(2)简洁、明了,便于对经济法的理解以及在实践中的运用;(3)适当分层,避免价值重叠,并使各个价值之间保持有机的联系。据此,判定经济法的价值就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经济法的目标价值,或称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即经济法存在的目的和使命;二是经济法的功能价值。 一、经济法的目标价值: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法律价值是法的精神内核,体现在法律之中并因法的存在而具有意义。法的产生、发展与消亡的历史无疑也是法律价值产生、发展与消亡的历史。因此,我们要探寻经济法的价值,必须从经济法产生的历史根源着手。 众所周知,现代经济法产生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垄断的背景下,其产生的社会经济动因是商品经济高速发展所形成的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其时,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通过市场进行,但市场机制又存在盲目性,经常造成市场失灵和混乱。在经济法产生以前,经济领域的法律关系由传统民商法来调整。亚当·斯密等人认为个体效益与社会整体效益是一致的,只要每个个体实现了自己效益的最大化,那么社会也就能实现它的利益最大化。在这种理念上建构起来的民商法,当社会出现个体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尖锐矛盾时,虽然也作了一些修正,如对契约自由的限制,从过错责任发展出无过错责任等,但其调整方式的自治性和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使其无力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以及效率与公平、个体营利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等问题。于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就应运而生了。它的产生本身就昭示着在经济法调整的领域里,传统法律价值发生了变化,新的价值开始形成。那就是追求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可以说,经济法自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整体效益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以补充民商法的不足。 由此可见,经济法的目标价值就是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经济法直接追求社会整体效益应为经济法价值观的独到之处,其他法律部门或者不追求宏观社会效益,或者是在追求实质正义之终极目标的法的体系中,通过形式主义的调整间接地实现社会效益。社会整体效益是唯一的代表经济法根本特点与基本精神的价值目标,也是经济法功能价值以及经济法宗旨、原则赖以存在的前提。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法的“效益”是一种社会效益。社会效益相对于经济效益而言,其内涵更为深刻和广泛。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效益,不只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社会福利、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自由和自身价值等诸

正义论 罗尔斯txt 罗尔斯 正义论

正义论罗尔斯txt 罗尔斯正义论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罗尔斯正义论‖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https://www.wendangku.net/doc/0a9282350.html,的支持! 社会公平与教育公平的理想_____-罗尔斯的《正义论》及其教育公平观 正义的乌托邦______罗尔斯《正义论》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正义是分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 理论是理想性质的,不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主要探讨―法律被严格服从‖―组织良好的社会‖的正义理论,建构正义的乌托邦。 一,罗尔斯的生平 约翰?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 (February 21, 1921 – November 24, 2002) 1 1,1921年出生于马里兰的巴尔的摩。John Rawls was born in Baltimore, Maryland. 1939年,进入普林斯顿大学,期间,对神学产生浓厚兴趣, 一度想成为一名圣公会牧师。 Upon graduation in 1939, Rawls attended Princeton University, and was elected to the The Ivy Club. During his last two years at Princeton he ―became deeply concerned with theology and its doctrines‖. 1943年,大学毕业,进入美国军队,曾在南太平洋参加二战。 1946年退役,回到普林斯顿攻读道德哲学的博士学位。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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