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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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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是由网畅基于php+mysql开发,具有律师简介、案例精选、律师风采、法律文书、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在线咨询等律师网站常用的栏目,并预设了二十多种常用分类。用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创建各种文章、图文、下载型栏目,支持栏目内容加密访问和会员阅读权限控制,支持HTML静态网页生成和多语言,可用于创建律师个人网站、律师事务所网站。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模板

?会员类型管理 - 可创建多种会员类型,设置不同的注册参数和权限

?会员管理系统 - 会员注册、登录、重设密码、会员资料修改?权限控制系统 - 针对会员类型或单个会员设置阅读、发布权限?栏目管理系统 - 自由创建栏目频道,设置栏目名称和显示参数?新闻文章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文章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图文发布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图文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下载管理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下载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互动交流社区 - 内置小型互动BBS,也可使用DISCUZ!论坛会员接口

?网站广gao系统 - 具有页内广gao、浮动广gao、弹出窗口、挂角广gao等多种形式

?访问统计系统 - 网页访问统计分析

?投票调查系统 - 设置投票组,任意插入模版

?友情链接系统 - 支持文本和图片链接

?模版插件设置 - 通过后台设置模版插件的显示参数

?管理权限设置 - 可设多个管理员,自由分配各种管理权限二、系统特点和优越性

[>]灵活的可视化模版引擎

采用可视化模版引擎,每个频道可设置使用不同模版套系;每

个页面或显示模块均可自定义模版;针对分类信息网站的特点,可以为每个不同的信息类别指定不同的发布表单和查询模版。[>]和分类信息相关的文章资讯频道

可以和分类信息类别相关联的文章资讯频道,在不同的分类信

息频道显示不通的文章资讯

[>]全站内容插件灵活调用

文章、信息等插件可自由插入到任何模版页面,丰富网站内容。[>]灵活的会员权限控制体系

可将栏目、类别或单篇内容进行阅读权限控制,指定阅读权限

级别;

为各会员类型或单独会员设置各种阅读、发布权限和发布数量

控制;

[>]灵活的网站广gao管理系统

具有轮播广gao、页内广gao、弹出窗口、浮动广gao、对联广gao、挂角广gao等广gao形式;

可任意创建页内广gao,生成广gao插件标签,插入模版中任意位置。

[>]网站辅助功能丰富

具有邮件qun发系统、访问统计系统、投票调查系统、友情链接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等网站辅助工具

[>]静态HTML生成

可设置生成静态HTML网页,自定HTML缓存更新时间,提升网站访问速度

[>]多语言支持

独立语言包,采用UTF-8编码,通过修改语言包可创建各种语言的网站

[>]搜索引擎优化

多目录结构和HTML静态网页,每个页面都可设置网页标题、

META标签,更有利于搜索引擎收录

[>]便利实用的升级更新体系

采用XML远程获取升级信息,保证升级的延续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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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 【完整版】 2017年11月全面更新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律师内部管理制度

律师内部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律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法制和社会正义。 三、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依法执行职务。 四、忠于律师事业,勤勉敬业,诚实信用,恪尽职守,开拓奉献,严以自律,维护律师声誉。 五、律师为聘请单位和公民担任法律顾问,应经所领导同意或指派,按照聘请合同的约定,为聘请方提洪法律服务,办理各项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按单位建立法律顾问档案,详细记录所办理的法律事务、案件和法律建议,以各考察总结工作。 六、律师承办各类案件的代理工作时,必须在受委托的权限内,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接受指派后,要认真听取委托人的陈述,审查其提供的证据,依法办理各种必备的手续,并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研究和取证工作。案件终止代理、减免收费必须报请所领导批准。 案件办结后,应及时一按要求订卷、归档,典型案件要及时总结、写出案例,以交流推广。 七、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接受指派后,要依法办理各种必备手续,认真研究起诉书或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研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认真阅卷和调查研究。 承办律师必须会.见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向其宣传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刹并做好会见笔录。 做无罪辩护、改变指控性质和重大疑难案件的辩护,以及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必须经集体研究并经所领导审定。 律师拟拒绝辩护和减免收费必须报请所领导同意。开庭时拒绝辩护的,庭审后应及时向所领导报告并记录备案。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整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2018年1月更新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

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为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执业水平,保证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接下来为你带来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一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二、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出版著作权、名誉权、税务、保险、注册登记等项法律事务。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四、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办理引资、融资租赁、借贷、抵押、担保、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上市等各项法律事务。

五、国内外经济业务部:负责办理涉外及国内的经贸、期货、海商、国际保险,企业破产清算、分立,合并等项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事务所按上级下发的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填写受案通知单,按标准收费,收案表应经主任签字。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第七条本事务所建立会议记录制,所内所作的各项决定及其全部重要工作,均应作出详细记载,并于年底装订成卷,由事务所主任签字盖章存查。 第八条律师办结的各项业务应及时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律师助理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负责办理。 第九条事务所承办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案件: 一、xx案件;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配备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审核。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七条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 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最新版】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设在: 第三条本所的宗旨:(各所自定) 第四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五条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 第七条本所开办资金总额为:万元。其中: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 第八条本所以等法律事务为主,兼顾其他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为: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九条本所在业务建设上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并执行以诉讼、非诉讼办案操作规程和办案质量负责制为主线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注重法学理论研讨和典型案例的研究,注重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律师培训交流,以增强本所的综合实力。 第十条本所根据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设立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业务部门。 第四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产生、职责和变更。 第十一条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实现本所日常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行政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负责日常管理及行政事务全面工作。 第三条在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前提下,本所行政管理推行岗位分工负责制。主任负责全面行政管理事务,副主任分管日常内部管理及行政事务,内勤人员、财务人员、律师协助主任、副主任管理具体行政事务。各项行政管理均分解落实到人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本所行政管理包括接待、值班、收案、财务、公文、印章、档案、考勤、人事、会议、后勤、安全等行政管理事项。 第五条本所每月不定期召开所务会议,研究解决行政管理方面的事宜。所务会议参加者为:全体在职人员、在职律师、注册律师及相关负责人。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召集、主持,会议决定经与会者多数同意通过。 第六条本所每周二、四上午为学习日。周二上午为业务学习日,学习新颁行的、、文件,讨论疑难案件;周四上午为政治学习日,学习时事政治及有关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旗委政府重要文件。 第七条本所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日安排律师一至二人负责日常接待、收案、法制宣传、参与信访调解、解答、等事务。值班人员应对办事项进行处理并登记。

第八条收案、收费均由本所统一办理,禁止个人私自收案、收费,具体办法见本所“收、结案管理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所重视并加强财务管理,详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对印章、介绍信严格管理,办法如下: (一)使用印章或介绍信均应有正当理由; (二)须经所主任批准; (三)履行登记手续; (四)明确专人保管,禁止随身携带印章、空白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便函外出; (五)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本所重视公文的日常管理。凡以本所名义制作的报告、请示、函件均应符合相应格式并经副主任审核后交所主任签发。公文应用本所稿纸拟就,以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本所指定专人负责公文的收、发工作,往来公文均应编号、登记,传递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本所重视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规定见“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所重视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规定见本所“人事管理制度”、“招聘、辞退及辞职管理办法”以及“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考勤制度实施“一所两制”,分别为在职人员、在职律师、聘用人员实施正常上下班登记考勤制度与注册律师实施外出去向登记报备制度。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1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投诉人为公民个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书及内容如下: (1)投诉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被投诉的律师姓名; (2)投诉请求; (3)投诉事实与理由。 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 一、根据司法部、司法局以及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所的收费标准、收费方法及收费管理,必须严格按国家计委计价费〔_______〕_______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收费由本所统一办理,并出具市司法局统一规定的收据。律师不得私自收费。 四、本所在国家收费标准范围以内,根据业务标的大小、需时长短、繁简程序、律师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数额。本所应给委托人提供《收费说明》。 五、本所解答法律咨询,一般根据用时长短计时收费。 六、对委托本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一般按年度固定收费,在为聘方办理简易法律事务时不再收费。 七、本所办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办理涉外业务时,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最高限。 八、本所办理异地委托业务,仍按收费标准收费;但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委托方另行负担或报支。 九、本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所花费的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和其他必须开支,凭报销单据向委托人报支。 十、本所办理业务可预收费用,待办结后按收费标准结算,多退少补。在符合国家收费管理的前提下,可以协商收费。 十一、本所对下列情况的法律服务,酌情减免收费。 1.关系到国家利益,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的; 2.当事人被严重侵权,经济上无力负担法律服务费用的; 3.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收费的。 减免收费由主任决定。 十二、对非因委托人的原因而办案中止,委托人要求退还办案费时,根据办案的实际付出,本所将余额退还给委托人。 十三、当事人对本所收费有异议,本所与其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部门申诉。 十四、本所严格收费管理并订立“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国家有关收费规定的责任人均应给予处罚。本所主动接受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以及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监督。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

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

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xxxx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xxxx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管理,本所所有员工除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规定外,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所称员工是指xx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所有员工。 二、招聘及入职制度 1、招聘方式、原则 本所根据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制订员工招聘计划,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内部推荐、员工自荐和外部招聘方式来招聘人员。 2、录用与入职 2.1经录用后,如发现被录用之人员与应聘时表述不一致,事务所可单方面予以解除合同。 2.2新入职员工报到,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并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2.3员工提交的证件及简历必须真实无误,发现作假,事务所将立即辞退。2.4员工到相应行政部门录入指纹考勤。 2.5员工个人资料如有变动时,如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应行政部门,以便做出相就调整。 3、试用转正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时间为1-3个月,所里相应部门负责人会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做综合评估后,并主任审核批准,方可转正。 4、员工离职 4.1事务所及员工均有权利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填写《离职申请书》向公司提出申请。离职日期以公司领导批核为准。 4.2员工在离开事务所前,必须按事务所离职程序办理手续,填写《员工离职工作事项交接清单》并归还事务所领用的一切物品和借款,包括移交在职期间的工作文档、客户电话及工作关系等并办理好工作交接。 4.3任何原因离职而未办离职手续的员工,事务所将不予发放剩余薪资。员工

律师所管理制度

海南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收结案和收费制度 第一节收案 第二节结案 第三节收费 第三章财务管理与分配制度 第四章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五章政治业务学习、培训、交流制度 第六章文书、印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文书管理 第二节印章管理 第三节档案管理 第七章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第八章民主管理制度 第九章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章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 第十一章投诉查处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司法部有关规章和全国律协的行业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海南省内依法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订立、变更,应当符合本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及本所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 律师应当自觉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第二章收结案和收费制度 第一节收案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统一收案、主任审查制度。严禁私自接案行为。 第六条律师收案应先填写《收案审查表》,交由主任审查后办理委托手续和收费。如遇特殊情况须电话请示后方可办理,并及时补办审查手续。 《收案审查表》内容包括:案件委托人名称、联系人、地址以及其他联系方式等资料,案由,审理法院,审级,承办律师,简要案情,收费方式和标准,收费数额(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时间,其他有关事项。 第七条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应先完整填写《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连同经审查的《收案审查表》一并交由专职管理人员盖章。 专职管理人员应认真确认《收案审查表》是否经有效审查,核对《收案审查表》填写内容与《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手续的内容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再填写收案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如发现内容不一致,应及时向主任汇报,在没有得到明确指示之前,不得私自加盖公章办理委托手续。 第八条律师承办下列业务,应及时向主任汇报案情: (一)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案件; (二)重大疑难案件和敏感性案件; (三)一审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版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 【完整版】 2018年1月更新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11.律师事务所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12.律师事务所文印人员(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所对实习人员的管理,为本所及社会培养律师后备人才,根据省厅、市局有关实习人员管理规定及本所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实习人员是指: 1、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在取得律师资格后,取得执业证前为从事专职或兼职律师工作而在本所实习人员。 2、大专院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实习生。 二、本所接受实习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本所专职律师的二分之一。 三、拟到本所实习的,应当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经本所合伙人会议审查同意后,报市司法局批准。 四、本所应与实习人员签订书面实习合同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合同应当对本所及实习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约定。 五、实习期限: 1、取得律师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实习期为一年。 2、在校生依所在学校的教学安排。 六、在本所应当为实习人员指定指导律师,以保证实习人员的实习质量,取得较好的实习效果。指导律师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七、指导律师应当对实习人员在业务知识、业务技巧、业务程序、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指导,并对实习人员在实习过程中的行为有监督的义务。 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在实习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应当及时指出,对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所合伙人会议报告。 八、实习人员在本所期间应当遵守下列纪律: 1、自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律师管理规章及本所的一切规章制度; 2、服从本所安排,虚心接受指导律师的指导,尽心尽力地完成本所及指导律师安排的工作。 3、不得单独执业; 4、不得为与本所业务有竞争的行为; 5、不得以本所的名义有损本所利益或本所形象的行为; 6、不得同时在其他律师事务所实习。 九、实习人员在实习中的职责: 1、协助指导律师从事庭前准备工作; 2、代指导律师传递、传达文书或资料; 3、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起草有关法律文书; 4、协助指导律师整理有关案卷材料及立卷; 5、从事本所及指导律师安排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十、实习人员在实习中违反本所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规定的纪律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 ——律师管理制度——------------------------------------------------- 2 律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规定---------------------------------------- 2 收案、结案办法---------------------------------------------------- 4 档案管理办法------------------------------------------------------ 6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9 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12 律师业务利益冲突认定与处理规则----------------------------------- 14 律师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 22 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规定----------------------------------------- 24 投诉查处办法----------------------------------------------------- 26 ——行政管理制度——------------------------------------------------ 28 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28 考勤规则--------------------------------------------------------- 30 工作人员仪表及行为规范------------------------------------------- 33 前台接待文员工作规范--------------------------------------------- 34 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36 办公设施及用品管理规定------------------------------------------- 37 办公物品采购发放及报销办法--------------------------------------- 39 ——财务管理制度——------------------------------------------------ 40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40 财务管理办法----------------------------------------------------- 42 ——公章管理制度——------------------------------------------------ 44 公章管理规定----------------------------------------------------- 44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范本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范本 第二条本所行政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本所日常工作并负责本所行政管理事务。 第三条在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前提下,本所行政管理推行岗位分工负责制。主任负责全面行政管理事务,副主任、部门负责人协助主任管理某类或某项行政事务。各项行政管理均分解落实到人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本所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专职律师一至二人负责日常接待、收案、解答法律咨询等事务。值班人员应对办事项进行处理并登记。 (一)使用印章或介绍信均应有正当理由; (二)须经所主任批准; (三)履行登记手续; (四)明确专人保管,禁止随身携带印章、空白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便函外出; (五)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本所重视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规定见本所“人事管理制度”、“招聘、辞退及辞职管理办法”、“考勤制度”以及“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本所按《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合作律师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 第十五条本所依《章程》及其他有关制度开展后勤服务工作,以便顺利开展日常业务。后勤工作由副主任一人分管。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合作律师会议。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业务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事务所实行科学管理;本事务所实行律师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本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制度,真实记录律师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重大案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为委托人负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事务所的部门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事务所的一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财务总务工作。 三、房地产业务部: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包、招标、合同见证等各项法律事务。 第五条本事务所建立收案制度,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为收案日期;以接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期。常年法律顾问以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为收结日期。非诉讼事件以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为结案日期,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以收案、收费、交卷为统计标准。收结案应由该案的律师专人负责并应建立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事务所对律师承办的案件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的制度,以保证办案质量。讨论案件至少应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主持,二名以上律师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有必要提请全体律师讨论的案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事务所主任召集全业务部律师或全所律师参加讨论,必要时向市司法局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

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 二、本所的收费标准、收费方法及收费管理,必须严格按国家计委计价费〔_______〕_______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收费由本所统一办理,并出具市司法局统一规定的收据。律师不得私自收费。 四、本所在国家收费标准范围以内,根据业务标的大小、需时长短、繁简程序、律师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数额。本所应给委托人提供《收费说明》。 五、本所解答法律咨询,一般根据用时长短计时收费。 六、对委托本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一般按年度固定收费,在为聘方办理简易法律事务时不再收费。 七、本所办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办理涉外业务时,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最高限。 八、本所办理异地委托业务,仍按收费标准收费;但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委托方另行负担或报支。 九、本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所花费的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和其他必须开支,凭报销单据向委托人报支。 十、本所办理业务可预收费用,待办结后按收费标准结算,多退少补。在符合国家收费管理的前提下,可以协商收费。 十一、本所对下列情况的法律服务,酌情减免收费。 1(关系到国家利益,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的; 2(当事人被严重侵权,经济上无力负担法律服务费用的; 3(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收费的。减免收费由主任决定。

十二、对非因委托人的原因而办案中止,委托人要求退还办案费时,根据办案的实际付出,本所将余额退还给委托人。 十三、当事人对本所收费有异议,本所与其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部门申诉。 十四、本所严格收费管理并订立“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国家有关收费规定的责任人均应给予处罚。本所主动接受主管司 法行政机关以及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监督。 十五、本制度报司法局批准,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施行。 友情提醒:本文来自文书收集与整理,特别感谢原作者~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教程文件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第一章 保障业务的顺利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条 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所配备全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第二条 遵守财经纪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第三条 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 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 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第四条 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第五条 第六条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犬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审核。 会计制度第二章

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第七条 会日目。31月12日起至1月1会计年度自公历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第八条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 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第九条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依据,第十条 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第十 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第十二条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第十三条 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 行政机 资金管理第三章 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第十五条 出租;本所的银行帐户不准出借、本所要遵循国家规

(精编)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汇编

(精编)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律师管理制度——--------------------------------------------- 2律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规定 --------------------------------------- 2 收案、结案办法 --------------------------------------------------- 4 档案管理办法 ----------------------------------------------------- 6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 9 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 12 律师业务利益冲突认定与处理规则 ---------------------------------- 14 律师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 ---------------------------------------- 22 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规定 ---------------------------------------- 24 投诉查处办法 ---------------------------------------------------- 26 ——行政管理制度——------------------------------------------------ 28 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 28 考勤规则 -------------------------------------------------------- 30 工作人员仪表及行为规范 ------------------------------------------ 33 前台接待文员工作规范 -------------------------------------------- 34 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 36 办公设施及用品管理规定 ------------------------------------------ 37 办公物品采购发放及报销办法 -------------------------------------- 39 ——财务管理制度——------------------------------------------------ 40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 40 财务管理办法 ---------------------------------------------------- 42 ——公章管理制度——------------------------------------------------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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