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附件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甲类)
兹有省州(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居民:姓名:(户主),身份证号:,于年月至年月享受城市(农村)低保,领取证号:,家庭成员人:姓名,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
姓名,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
姓名,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
申请人在校就读期间享受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特此证明。
县区民政部门或
乡镇、街道办事处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戊类)
兹有省州(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学生,身份证号,于年月在
县(区)教育部门申请了每年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银行为,贷款合同号为。
特此证明。
县教育局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
(庚类)
兹有省州(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学生,身份证号,因其直系亲属身患残疾导致家庭贫困。
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