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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

财务公司——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
财务公司——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

财务公司——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

王大威

吴践

作者:2008-07-11

针对部分央企下属公司以及集团公司违规炒股炒楼的问题,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于2008年年初表示,要加强央企资金管理,鼓励建立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国资委鼓励央企选择的重要管理方式。而财务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机构,能够为集团公司带来哪些好处,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阻碍其发展的因素又有哪些,以下结合对国内外一些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研究和咨询经验进行分析。

财务公司的定位与发展方向

国外发达国家的财务公司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全球500强企业中有2/3以上都有自己的财务公司。1987年5月,我国批设了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目前我国已有82家财务公司,150家央企中有41家已成立了自己的财务公司,集中在能源和资源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

2006年12月,国资委出台了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未来两年央企将掀起重组并购的高潮,而这其中必然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各集团企业也将会有组建自己的财务公司的需求。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质上财务公司相当于企业集团的内部银行,集团公司与财务公司是“父子”关系。财务公司的其主要职能包括:对内的金融服务、资源配置、资本控制、内部结算、筹资融资、资信鉴证等职能,对外的消费信贷、融资租赁、投资管理、财务顾问等职能。

《办法》赋予了财务公司制度创新的空间。首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财务公司的资本金应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办法》中对外部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作限定,集团外部持股比例有可能处于控股地位,财务公司有可能成为集团外部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企业或参股公司。

其次,《办法》二十九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申请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这使财务公司具有了作为金融控股公司投资主体的机会。

从现状看,我国财务公司具有初步混业经营的一定经验。多数财务公司都不同程度涉足资本市场,在国债、企业债券和一级市场申购等业务方面成为资本市场的活跃参与者。不少财务公司参与货币市场运作,成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公司还强化了投资银行中介业务手段,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另外还涉足了保险等领域。

内部银行应是财务公司的当前定位,从发展方向看,财务公司必然会加强同外部的联系,逐步向外向型的金融机构发展。所以,在长期内应把金融控股公司作为财务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

问题犹存

首先,在外部环境方面,企业集团的不成熟使财务公司绝大多数只能定位在内向式的调剂资金余缺上,虽有利于集团提高内部效率,但对集团产业发展促进不大。商品市场的不成熟,使财务公司暂时找不到围绕商品进行金融服务的客体需求。金融市场的不成熟,也使得财务公司的发展一直没有走上正轨。

其次,在内部运营方面,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和提供服务能力有待提高。财务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较为薄弱,部分财务公司仍然存在明显缺陷,监管法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比较普遍。财务公司收入结构不合理。财务公司利息净收入远低于投资净收益和手续费净收入。财务公司盈利水平受资本市场影响明显,存在不稳定性和较大的市场风险。

财务公司受到集团公司的影响,独立性相对较弱。财务公司的内部人员一般较少,但在可从事的金融业务范围上与银行类似,涉及的各类金融服务在风险控制上都有相应的要求,如何能合理安排人员及岗位职能,满足风险管理要求,是一个较大的挑战。

此外,部分财务公司近期出现自营业务规模下降、委托业务规模上升的趋势,且委托业务存在突破成员单位范围、资金来源运用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帐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如何发挥作用

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出于风险控制原因,“集团内部化”的财务公司特色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就我国目前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来看,财务公司在为集团财务管理服务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对已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的发展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仍应以“立足于集团,为集团服务为主”为基础,研究开创新的业务品种,充分挖掘现有业务的服务潜力,使之充分发挥财务管理服务功能。

同时,加强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的沟通,针对需求提供有特色的服务。同时,加强对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的培训工作,让各方都能更清楚财务公司所能带来的效益。

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类业务管理办法,特别强调风险控制方面的要求及基本标准,以避免可能的违规事件所导致的潜在风险。

进一步优化设计财务公司内部相应的组织及岗位职能、绩效考核体系及激励机制等,在加强内部风险管理的同时,提升财务公司培养人才、保留人才、吸引人才的能力。

对尚未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

不管从企业集团集中管理资金、控制下属公司风险、建立内部融资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角度出发,或者是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要求角度出发,财务公司都很有设立的必要。

企业集团应从设立财务公司之初就结合集团本身的特点和长远需求,系统考虑其短期和长期定位,考虑引进合适的的外部战略投资者,设计好相应的股权结构。

在设立过程中需要结合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制衡的公司治理架构,权责分明的组织结构和操作规程,有效防范各种风险的内控体系,较为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

此外还应根据《办法》要求,提前考虑选拔、储备或引进符合银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规定比例的专业从业人员,必须在风险管理、资金集约管理等关键岗位上有合格的专门人才。

本文作者:

王大威系德勤管理咨询公司人力资本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拥有10多年管理咨询经验,曾任多家国际知名咨询公司高层管理职位,带领团队对国内众多大型国有、民营及外资企业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企业并购重组服务。

吴践系德勤管理咨询公司人力资本咨询服务经理,曾服务于多个国际领先的人力资源咨询机构,专精于管控模式、组织结构、流程梳理、岗位、薪酬、绩效、任职资格等方面,服务客户涵盖多个行业中的国有、民营及外资企业。

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理措施

第一篇 一、集团公司加强财务集中管控的必要性 1.财务集中管控提升了财务抗风险性 集团内部资金分散,不能将其发挥到最大作用,并且分散的资金数额又庞大,很难及 时调配和监管。因此财务集中管控,能对资金起到整天监管和调配使用的功能,避免了资金的不良流失,保护集团公司利益。 2.财务集中管控是集团财务管理的提升 财务管理是集团公司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资金的集团正常运行的保障,因资金是集团 公司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所以也是安全最差的资产,为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的运转,财务集中管理为集团利益保驾护航。 二、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集中管控的预算监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国集团公司没有完备的预算管理体系和预算编制,由于集团公司中的下属公 司众多,所涉及的管理制度不同,对预算报表的填报要求也不相同,各公司的预算体系不同,所采用的编制和记账方式也有差异,分公司不能很好的合并报表,存在各公司报表格式要求 不统一的情况;各分公司所涉及的行业领域不同,各公司提交预算报表的时效要求也不同, 不能统一规定上报时间;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预算管控存在事后看结果的情况,缺乏事前预期任务下达,事中监控管理,预算审批过程效率低下,缺乏了预算的准确性和预算的时效性。 2.集团财务集中管控的制度不完善 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较多,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资金被下属单位长期占有,造成资 金的流动性差,各公司和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资金调配,导致分公司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制 约了其发展步伐,也降低了现有资金的利用率;另外,财务资金的管控距离过长,不能及时有效得进行掌控,同时下属公司多开户头,导致管理的不规范;大多集团企业的财务人员没 有系统的学习和研讨财务集团管控制度,或者对财务集中管控制度存在错误理解。 3.财务集中管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缺乏 财务集中管控的核心力量是财务人员,他们的业务素质决定了工作效率的状况,是财 务集中管控执行情况的要素。由于财务集中管控中的工作人员对集中管控缺乏系统性的学 习,其专业技能也存在不足的情况,企业很少对其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竞赛活动,加

财务公司——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

财务公司——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 王大威 吴践 作者:2008-07-11 针对部分央企下属公司以及集团公司违规炒股炒楼的问题,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于2008年年初表示,要加强央企资金管理,鼓励建立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国资委鼓励央企选择的重要管理方式。而财务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机构,能够为集团公司带来哪些好处,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阻碍其发展的因素又有哪些,以下结合对国内外一些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研究和咨询经验进行分析。 财务公司的定位与发展方向 国外发达国家的财务公司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全球500强企业中有2/3以上都有自己的财务公司。1987年5月,我国批设了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目前我国已有82家财务公司,150家央企中有41家已成立了自己的财务公司,集中在能源和资源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 2006年12月,国资委出台了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未来两年央企将掀起重组并购的高潮,而这其中必然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各集团企业也将会有组建自己的财务公司的需求。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质上财务公司相当于企业集团的内部银行,集团公司与财务公司是“父子”关系。财务公司的其主要职能包括:对内的金融服务、资源配置、资本控制、内部结算、筹资融资、资信鉴证等职能,对外的消费信贷、融资租赁、投资管理、财务顾问等职能。 《办法》赋予了财务公司制度创新的空间。首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财务公司的资本金应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办法》中对外部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作限定,集团外部持股比例有可能处于控股地位,财务公司有可能成为集团外部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企业或参股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引

附件2: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评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实现分类比较,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已满一个会计年度及以上的财务公司法人机构。 第三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是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财协”)依据财务公司报送的数据、信息,运用行业统计分析系统对财务公司的经营水平、核心价值、管理能力以及发展环境进行定量和定性打分,最终形成评级结果的过程。 第四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和公开原则。 第二章评级指标体系 第五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标体系由经营水平、核心价值、管理能力、发展环境4大模块、8大类、18个指标组成。 第六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标体系由定量和定性两部

分组成。其中,定量指标13个,定性指标5个。 第七条经营水平模块主要评价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分为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4类,7个指标。 (一)资本充足性:下设资本充足性1个指标,评价财务公司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能力,兼顾集团对财务公司的资本补充能力。 指标公式: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加权风险资产合计*100% 资本补充能力=1-集团资产负债率 (二)资产质量:下设不良资产率、贷款拨备情况2个指标。其中,不良资产率指标评价财务公司信用风险资产存在损失的程度;贷款拨备情况指标关注财务公司就贷款损失进行拨备的情况。 指标公式: 不良资产率=财务公司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余额/财务公司信用风险资产余额*100% 贷款拨备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一般准备)/各项贷款总额*100%或拨备覆盖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一般准备)/不良贷款总额*100%,按拨备金额孰高原则选取对应公式。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研究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山西焦煤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研究 姓名:宋毅 年级:2012级专硕2班 学院: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会计学 校内导师:胡南薇 校外导师:曹敏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4年5月

研究生毕业论文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4年5月

分类号:密级:UDC:单位代码:11413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论文题目:山西焦煤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研究 英文题目:Research on the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of Shanxi Coking Coal Group Finance Co. Ltd. 姓名:宋毅年级:2012级学号:ZSK120503036Q 学科专业:会计学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校内导师:胡南薇 校外导师:曹敏 论文完成日期:2014年5月22日论文答辩日期:___学位授予日期:__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摘要 财务公司是现在依附于企业集团的非常重要的一类金融机构,它以资金为纽带、服务为手段,增强了企业集团的整体凝聚力,为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提供了应有的融资服务,是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重要金融工具。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财务公司)作为山西焦煤集团重要的金融机构,它的运营良好与否直接影响整个山西焦煤集团资金管理的状况,也是促进山西焦煤集团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由于成立时间尚短,其内部控制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制约着财务公司的稳定运行和发展,所以加强山西焦煤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通过文献分析和案例分析两种手段对山西焦煤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深度剖析,首先通过研究财务公司与一般企业在主营业务上的区别,分析其在内部控制方面与其他企业的相同点和因主要业务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性,然后根据在山西焦煤财务公司的实习经历中发现其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个方面进行剖析,分析其中存在的制约因素,然后根据其中存在的限制企业发展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一系列的改进措施,希望能够对山西焦煤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有所帮助。 关键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公司、煤炭行业、企业集团

证券公司与银行战略合作协议(模板)

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二零年九月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为充分发挥双方客户规模优势,实现资源互换,建立紧密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提升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宗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战略规划合作 1.1、平等互利,实现双赢。甲乙双方互视对方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在多层面开展业务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产品或服务,双方实现互惠共赢。 1.2、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有效推进本协议所达成的合作项目,共同处理合作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甲乙双方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对外公布本协议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业务开发合作 甲乙双方发挥各自资本经营与资产管理的整体综合优势,在业务推进期间,甲乙双方应彼此配合,并保持项目进展的透明度。双方合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项目: 2.1 资金融通合作 乙方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资金融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给予甲方综合授信额度。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针对甲方的实际需求,为甲方提供共同商定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适用于同业资金拆借、次级债、公司债券、承销贷款、短期融资券、股票质押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将根据双方业务合作情况及乙方业务经营情况作相应调整。 资金拆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同业拆借资格及拆借额度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同业拆借市场共同确认对方为合作对象。 融资融券业务的合作。在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业务合作。 2.2 基金业务合作 甲方与乙方同意合作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创业基金产品研究,在基金的设立、销售、托管以及过户登记方面开展全面的合作。甲方作为主发人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在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乙方为该基金的托管银行。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双方同意在发行基金和代销基金时,利用各自的分销渠道优势在基金分销业务中展开合作。 2.3 承销保荐业务合作 乙方向甲方推介其所在地区基本符合相关业务条件的优质企业资源,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甲方为乙方推荐的企业进行改制、辅导、发行上市及上市后股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及选择方案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及选择方案 一、我国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模式 在我国,当前集团公司采用的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报账中心模式,结算中心模式,内部银行模式,财务公司模式。 1、报账中心模式 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模式,集团公司资金收支的各种权利都集中在母公司的财务部门,各个子公司通过保障中心向母公司提交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提出资金需求。这种模式又分为统收统支模式和伯父备用金模式两种。这种资金管理模式主要优势是可以对企业资金管理有一个整体性认识,对于提高资金运作的宏观战略性,提高对子公司沉淀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整个集团公司的资金流量及其流向,最终实现企业收支平衡有着积极作用;但这种模式影响各子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积极性和灵活性,对于集团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有着一定的负面影响。 2、结算中心模式 结算中心模式是在集团公司内部设置专门的机构——结算中心,处理各个子公司现金收支和资金结算业务,一般结算中心都设置在母公司财务部门当中,作为独立的机构行使职能。结算中心的运作原理如下:由结算中心开设一级账户,各子公司开设一级账户下的二级账户;子公司的收入都存入结算中的一级账户,不可私自挪用;有结算中心代表集团公司对外筹集资金,以保证集团公司的资金需求;依照集团公司的战略,统一计划,对各子公司拨付所需资金;办理各分公司

之间的往来结算,计算各分公司在结算中心的现金流入净额和相关的利息成本或利息收入;核定各分公司日常留用的现金余额。 3、内部银行模式 内部银行是集团公司内部的,管理集团公司内部日常资金结算,资金筹集、调拨和运作的资金管理机构,其设置原理的指导思想是社会银行部分功能内部化,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和管理方式引入企业的管理当中。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各子公司设立内部结算账户;发行集团公司内部支票和货币;发放内部贷款;对内统一调度资金,对外统一筹集资金;制定内部结算制度,监督资金运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建立信息反馈系统;银行化管理。 4、财务公司模式 在我国,财务公司一般是集团公司发展到较大规模后,由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财务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它经营部分银行业务,除抵押放款以外,还经营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及投资咨询等业务,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财务公司还担负着集团公司的理财任务。财务公司可以通过其经营业务的便利为集团内部各公司提供专业的资信服务,为企业寻求高质量的客户和合作伙伴、投资机会提供信息;另外,对于扩大融资范围,拓宽融资渠道,财务公司也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财务公司还可以将沉淀的闲置资金投放于其他项目,以提高集团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二、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及管理模式的选择 1、集团公司资金管理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中海集团财务公司 严李浩 集团财务公司是产融结合的产物。自1987年东风汽车财务公司——国内第一家财务公司成立至今,目前国内正式开立的财务公司机构总数已经超过120家,财务公司所在的企业集团涵盖了十余个行业。截止2010年底,我国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6万亿元,净资产总额为1861.76亿元。财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产业集团的附属产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对财务公司的外部约束相对较弱,因此,加强内部控制对于提高财务公司防范非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提升管理水平至关重要。本文在讨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理论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理论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以及提高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与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理论的前身是20世纪40年代的内部牵制理

论,并在20世纪70年代取得了较大发展,形成了基于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结构理论。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的提出,它才真正被金融机构所熟悉和应用。20世纪90年代国际金融机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等,使全球金融界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由于我国财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较大差异,更凸显了财务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是财务公司具有典型的产融结合特征。财务公司产生于实体经济,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企业集团出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效率的目的,产生内部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的需要,而设立财务公司。企业集团的主要精力在于实业,财务公司明显处于从属地位,集团对金融的管理能力一般要弱于实业。二是具有“内部性”。其股东是企业集团及其关联成员,服务的成员主要是其股东,股东与服务对象单一,这与商业银行存在明显区别。三是有向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财务公司既从事融资业务,又从事结算业务,还从事投资业务,跨市场经营必然加大其金融风险,对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财务公司的上述特点,必然造成财务公司的透明度较低,外部监督较弱,进而对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依赖性更高。 一般来说,良好的内部控制要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设计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等;(二)相互牵制原则,公司必须在每项业务流程上配给足够的参与人员,一般不少于两个,从而形成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避免因“一人操作”可能出现的事故和差错或因无人监督造成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现象,相互牵制原则可以及时发现或制止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升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第二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是财务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所从事的各种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一种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确保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规范业务活动,提高财务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保证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运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确保财务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确保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第四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必须贯穿各项业务过程,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财务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级人员都必须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三)审慎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任何业务的开展都要防范风险、审慎经营。(四)制衡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应当做到权责分明,相互牵制。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财务公司应围绕防范和降低风险、提高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建立以资产安全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六条财务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划分相关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在部门和岗位之间建立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 第七条财务公司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业务稽核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在实施内部控制中应明确各自的职责。 (一)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确定财务公司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二)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三)监事会负责对财务公司董事、管理层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有权依法实施财务检查; (四)业务稽核部门应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应当有权获得财务公司的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检查和反馈。 (五)风险管理部门应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应当制定和实施识别、计量、监测涵盖各项业务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第八条财务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并针对各类业务的具体情况制

我国银行业与证券业合作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我国银行业与证券业合作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合作越来越广泛,相互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银证合作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趋势。银证合作是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竞争力,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顺应资本市场和商业银行发展需要的必然趋势。 银证合作是一个内容十分广泛的领域,它涉及到金融法规、金融监管、金融创新等金融领域的方方面面。同时,银证合作也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仅会遇到金融工具创新的技术难题,而且会遇到银证业务发展过程中的政策瓶颈。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银证合作已经逐步走出了一条由不成熟到成熟,由被动模仿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 我国的银证合作是随着金融体系的变迁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在1993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各银行先后以全资或参股的方式开办了大量金融信托机构、证券兼营机构,但从1992年下半年开始,随着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的兴起,大量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增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助长了投机行为,增加了金融监管与宏观调控的难度。为了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通过1995年出台的《商业银行法》和1997年出台的《证券法》,逐步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然而,随着银证通、信贷资产证券化、融资融券、允许部分券商与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券商质押贷款等业务的不断完善与发展,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业务合作已经成为星星之火,专业化、规模化趋势明显。 一、银证合作的主要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银行与证券机构之间的合作有三个层次: (一)一般性业务合作 这是一种最表层的合作方式,银行将券商视同接受贷款的普通企业与之开展信贷业务,或者券商在证券市场上经营股份制银行的上市股票,双方只是一般的、常规的业务关系,其主要合作形式是二者之间的资金合作,如质押贷款、同业拆借等。1999年以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推动了该合作方式的发展,例如,199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先后下发或转发了《基金割裂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规定》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国债回购市场;1999年9月和2000年1月,国通、国信、湘财、大鹏、光大等12家券商及1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相继获准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200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为质押向商业银行贷款。2000年底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和广东证券宣布,该行将对广东证券所属广州市营业部的客户开办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中银对这项全新的业务设置贷款最低额为30万元,相当于贷款个人拥有股票市值的五成,这是全国首家银行推出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剧悉,国内各大商业银行都在考虑跟进。

大型集团企业资金管理模式

大型集团企业资金管理概论 前言 随着中国进入WTO以来,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励,“多元化”和“全球化”已经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由于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域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缺乏足够了解,集团企业要想全面插手成员企业的管理是不现实的。目前,以资金集中管理为主线的新一代企业管理思想正在一些大型集团企业中悄然兴起。 管理现状 资金管理思想已经引入集团企业管理很久了,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旧的资金管理思想已经不能满足集团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了。目前,我国大多数集团企业对资金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成员企业多头开户,集团无法对资金流动实施有效监控; 资金账外循环,流向不清,信息失真; 集团部资金闲置与短缺无法调节,资金充裕的机构对闲置资金缺乏有效的理财手段,而资金短缺的机构却又向银行大量贷款,集团财务费用居高不下;

缺乏准确的现金流量预算,无法做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 缺乏统一的财务资金调控制度,没有统一的资金管理信息平台,信息传递渠道不畅,财务、资金结算、投资、融资等信息集中不起来,致使企业决策者难以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资金信息,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控制。 管理目标 通过资金运作和资金监控,实现集中资金、降低费用、加强监控和提高效率的管理目标。 集中资金 证券市场低迷、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贷款利率升高,这些因数都导致企业外部融资越发困难。集团企业只有充分调配部需求,高度集中部闲置资金,将有限的资金资源用到最利于企业发展壮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降低费用 合理安排调配部资金余缺,降低集团财务费用;开展部结算,杜绝体外循环,节约部结算费用;通过外部网上银行,集中收付集团资金,减少资金结算成本。 加强监控 加强现金预算,在现金流动上做到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流出控制,做到集团资金安全阀。 提高效率

企业内部银行的职能与适用范围

企业内部银行 一、企业内部银行定义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 二、企业内部银行的职能 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信息反馈职能,发挥计划、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信息反馈中心。 1.结算职能 ——内部银行对下属各核算及其之间的经济往来,诸如: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产成品与半成品的转移、劳务提供、器材设备的供应、商品采购、库存、销售、服务及营业费用发生,以及各种费用支出、解缴,资金调拨,都运用企业内部结算价格和相应的内部支付手段,及时准确地进行内部核算。 ——效果: 对原来内部各单位相互经济往来,缩短了结算时间,尤其原各单位在社会上的银行多头开户,结算时间长的局面大为改善,活化了资金,减少了在途资金占用。 通过强化内部结算纪律,解决内部资金相互拖欠问题。 原来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实物形态转移,体现为企业内部一切经济活动。通过内部结算变成模拟外部市场核算的商品交换、结算关系,树立直观的价值观、成本观、商品观。 2.融资信贷职能 ——以资金有偿占用的原则,引入信贷机制,运用利息杠杆调节作用,促进企业内部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管理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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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004 年7 月27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 年第5 号发布,根据2006 年12 月28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的决定》修订)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于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关联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之上的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之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 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本办法所称外资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于中国境内独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所称投资企业包括该外资投资性公司以及于中国境内注册的,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和其投资者共同持股超过25% ,且该外资投资性公司持股比例超过10% 的企业。外资投资性公司适用本办法中对母公司的关联规定,投资企业适用本办法中对成员单位的关联规定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运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人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务公司名称应当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且标明“财务XX 公 司”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名称中应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 全称或者简称。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于其名称中使用“财务公司”字样。 第七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资金管理原则 第一条资金管理是指所有与资金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关系管理、银行帐户及存款、银行付款、对外融资、内部存贷、内部项目资金往来、外汇等。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管理政策,制订、监督、解释及修改本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实行资金计划管理,通过编制和执行各项资金计划(包括月度资金计划和周资金申请等),对融资、付款等各项资金活动进行有序安排以控制资金成本。 第四条由集团财务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支付。各子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财务部要求对本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油站资金和收款工作进行管理。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缴存公司的银行帐户,公司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坐支公司现金或有价票卡。 第五条公司对外融资、担保、抵押等资金业务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上述活动。 第二章银行帐户和资金集中管理第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购买、保管支票等银行支付票据,申请开通和使用网银等,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按照公司资金政策办理。公司的会计账户设置应一一对应各银行账户,公司会计应每月出具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监控银行未达账项。 第七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原则上为法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副总经理私章,特殊情况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的使用遵循公司相关印章管理流程,副总经理私章由副总经理本人保管。 第八条公司的银行账户按照账户性质和用途分为基本户(支付和报销专用)、收入户(收入专用)、税务专户(税务和扣款专用)、资金池专户(资金池调拨专用)、贷款专户(贷款放款及还款专用)、其他专户(根据具体业务设置)。 第九条集团设立一级收入帐户,集团及所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时归集至该帐户。 第十条集团下属子公司设立一级收入帐户,子公司及其下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

集团公司如何管理内部银行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86072469.html, 集团公司如何管理内部银行 作者:练锦华 来源:《财会学习》2017年第03期 摘要:集团公司建立内部银行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内部银行不仅是集团公司进行财务内部结算、融资借贷、日常资金往来的重要工具,而且在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和控制方面同样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实现了企业管理、信贷结算和财务核算的“三联动”效应。如何充分发挥内部银行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加速资金良性循环是当前许多集团公司面临的挑战。本文基于集团公司设立内部银行作用的分析,提出了加强集团公司管理内部银行的措施,旨在真正发挥内部银行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键词:集团公司;内部银行;财务核算 随着集团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陡增,建立内部银行是集团公司打造内部融资机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必经之路,将商业银行的信贷功能、结算功能与集团公司内部经济核算结合起来建立的内部银行机制,有利于妥善管理资金收支两条线,实现资金上收下拨,上收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营业款项,委托银行自动上收贷款,下拨备用金和员工工资,并且代付供应商材料款、运费、货款等其他成本支出,统筹运作集团公司有限的资金,避免资金闲置,优化资金周转速度。内部银行的建立,使得集团公司内部各项结算工作、控制工作和核算工作得以优化,理顺日常经济往来和经营成果核算的流程,对集团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内部银行对集团公司发展的作用 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和外部银行相比,因其是从集团公司角度出发而建立的,所以在降低利息成本、提高公司融资谈判能力、合理把控资金潜在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内部银行的建立优化了资金管理流程 内部银行在建立的过程中需要设置不同的岗位进行专业化的分工,这样提高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水平。传统的资金结算工作和信贷功能隶属于财务管理部门,而内部银行将资金结算和信贷功能独立管理以后,拓宽了企业资本运作的范围,有效解决了集团公司资金分散、资金闲置以及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内部银行的设置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还可以通过吸收政府和外部银行的资金来拓宽融资渠道,尤其是对于资金充足的企业而言,内部银行制度的建立给企业开拓了更多闲置资金的投资渠道,促进了企业效益提升,给资本运作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内部银行实现了集团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控制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四章会计的内部控制 第五章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 第六章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公司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财务公司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根据《中国财务公司行业自律办法》,借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结合财务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是财务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所从事的各种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一种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确保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规范业务活动,提高财务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保证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运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确保财务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确保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第四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必须贯穿各项业务过程,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财务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级人员都必须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三)审慎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任何业务的开展都要防范风险、审慎经营。 (四)制衡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应当做到权责分明,相互牵制。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财务公司应围绕防范和降低风险、提高资产

集团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

集团公司财务内部控制 制度货币资金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x集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天能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资金使用成 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公司拥有的库存现金、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以及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 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支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的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的保管分离。 第四条公司副总以上财务负责人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五条公司总部和各下属单位的财务部门要设置如下岗位:

(一)出纳员岗位,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保管银行支票等有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保管内部收款收据和本人名章,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和收付业务; (二)设置货币资金核算岗位,负责审核货币资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填制有关会计凭证、登记有关会计账薄,对货币资金的账薄记录和实际金额进行核对; (三)设置货币资金主管岗位,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的货币资金核算、管理工作,保管除出纳员名章之外的所有与货币资金收付有关的印章。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薄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公司总部和下属各单位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合格人员,分别担任货币资金业务的各个岗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且要定期实行财务部门内各岗位之间的轮换制度。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权限按责任大小进行授权。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有权批准支付与本部门职责有关的1万元及以下的货币资金,超过1万元必须由主管的副总经理(副书记)批准(或授权财务部经理、副经理批准),50万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或授权财务部经理、副经理批准),200万元以上由管理层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后批准,1000万元以上必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资金集中管理的五种模式!

资金集中管理的五种模式 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模式选择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资金管理需求以及过往的资金管理模式等因素进行评判。贸然选择过于集权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可能导致其与公司 的经营管理模式不相适应,导致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因而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模式选择应该是一个从“分权”到逐渐 “集权”的过程。 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采用集中的资金管 理方式来加强协同和控制,并提高集团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集中式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有统收统支模式、拨付备用模式、内部银行模式、结算中心模式和财务公司五种模式。 一、统收统支模式 在统收统支的情况下,集团成员企业(分支机构)不单独设立账号,所有现金收入都必须集中到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一切现金支出都由母公司财务部门来执行。实践证明统收统支的方式有助于企业集团实现全面收支平衡,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减少资金的沉淀。但是,统收统支不利于调动成员企业开源节流的积极性,以致降低整个集团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效率。 二、拨付备用模式 拨付备用金是指集团总部按照一定的期限拨给成员 企业一定数额的现金备其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成员企业的

所有现金收入必须集中到集团财务部门,成员企业所发生的现金支出必须持有关凭证到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报销以补 足备用金。与统收统支方式有所不同的是成员企业在集团总部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之内,可以对拨付的备用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但是集团所属分支机构(成员企业)仍 不独立设置财务部门,其每一笔支出仍必须通过集团财务部门的审核,超范围和超标准的开支必须经过集团总部的批准。统收统支和拨付备用金均属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仅适用于集团总部管理同城或相距不远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至于远程子公司通常不宜采取这种高度集权的资金管控方式。 三、内部银行模式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 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详细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详细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包头会计工作实务相关内容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详细总结如下: 一、企业内部银行定义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 二、企业内部银行的职能 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信息反馈职能,发挥计划、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信息反馈中心。 1.结算职能 ——内部银行对下属各核算及其之间的经济往来,诸如: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产成品与半成品的转移、劳务提供、器材设备的供应、商品采购、库存、销售、服务及营业费用发生,以及各种费用支出、解缴,资金调拨,都运用企业内部结算价格和相应的内部支付手段,及时准确地进行内部核算。 ——效果:对原来内部各单位相互经济往来,缩短了结算时间,尤其原各单位在社会上的银行多头开户,结算时间长的局面大为改善,活化了资金,减少了在途资金占用。 通过强化内部结算纪律,解决内部资金相互拖欠问题。 原来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实物形态转移,体现为企业内部一切经济活动。通过内部结算变成模拟外部市场核算的商品交换、结算关系,树立直观的价值观、成本观、商品观。 2.融资信贷职能 ——以资金有偿占用的原则,引入信贷机制,运用利息杠杆调节作用,促进企业内部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集中和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利用信贷杠杆进行内部资金融通,并尽量减少对外借款。 ——效果:改变了原来内部各单位分头向银行贷款、内部不能相互融通的情况,改进了资金多余与紧缺、苦乐不均的局面,减少了对外贷款,节省了对外银行贷款利息。 发挥横向拆借和纵向调剂职能,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促进各下属单位精打细算、少贷、早还,提高企业支付能力。 3.监督控制职能 ——监控职能主要通过企业核实的各项资金定额、财务收支计划、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结算制度、结算程序、内部结算价格体系、内部合同、经济纠纷仲裁制度等实现。 ——效果:通过监督、控制,使许多不合理开支、资金外流问题、违法乱纪现象得到遏制和改善。通过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核算进行全过程管理,弥补传统财务会计事后算帐的不足。 4.信息反馈职能 ——通过内部银行核算资料,准确反映企业和下属各单位的收入、支出、节余情况和经营业绩,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为企业领导决策和调整信贷计划提供依据。 ——效果:对各下属单位收支、结存情况反馈及时。公司通过建立资金收、支、存制度,每天对各单位资金收、支、存情况统计上报,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动态、销售经营情况。 三、适用范围 一般而言,企业内部银行适用于具有较多责任中心的企事业单位。一般不推荐给小企业或责任实体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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