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申报表编号:
孝感学院2011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
项目立项申报表
项目名称:婺源古建筑与环境关系的调查报告—以大理坑村为例
团队名称:城建学院婺源古建筑调研小分队
负责人:夏超
申请日期:2011年6月18日
共青团孝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制
一、项目申报
附件4:
孝感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责任书
本人和我所在团队的所有成员均为自愿参加孝感学院201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具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所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本人及所在团队的所有成员均对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存在的风险及可能出现的危险状况有全面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本人及所在团队的所有成员均已详细阅读并认同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和孝感学院《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在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并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引发的纠纷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学院:孝感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团队名称:城建学院婺源古建筑调研小分队
队员签名:
二〇一一年六月(本页填写后请与项目申报书一并上交至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