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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章 税法概述

第一章税法概述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我国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中,纳税义务人的确定原则是()。 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国籍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2. 在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的地方税的立法权属于()。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地方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3. 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法律效力的判断上,下列原则错误的是()。 A.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C.同一层次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D.实体法从新,程序法从旧 4.纳税人在承担税法规定的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应承担义 务的是()。 A.进行纳税申报 B.申请延期纳税 C.申请税收复议 D.进行税务检查 5.下列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是()。 A.资源税 B.消费税 C.个人所得税 D.印花税 6.下列税收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是()。 A.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B.消费税 C.房产税 D.关税 7.在税法的构成要素中,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的要素是( )。 A.纳税义务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税目 8.下列税种中,主要由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的但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的税种的是()。 A.增值税 B.资源税 C.个人所得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9. 下列税种中我国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税种是()。 A.房产税 B.营业税 C.增值税 D.车船税

10.下列税种中,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是()。 A.资源税 B.印花税 C.个人所得税 D.车船税 11.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决定性因素是()。 A.税收法律事实 B.税收基本法 C.税收法律法规 D.宪法 12.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 A.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B.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不对等 C.法律地位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D. 法律地位不平等,权利义务不对等 13.下列各项中,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是()。 A.《税收征收管理法》 B.《增值税暂行条例》 C.《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D.《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4. 下列各税种中,不能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有()。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房产税 C.车船税 D.消费税 15.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成()。 A.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B.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C.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 D.税收基本法与税收普通法 16.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税目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 C.纳税人就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 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的物品 17. 我国税收立法权的划分类型是()。 A.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划分 B.按照税种的基本要素划分 C.按照税种的收入级次划分 D.按照税收执法的级次划分 18.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是由()来决定的。 A.税收法律制定 B.税收法律实施 C.税收法律事实 D.税收法律本身 19.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税种是( )。 A.资源税 B.土地增值税 C. 工资、薪金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D.企业所得税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概述 一、税收制度的内容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或者说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制度的总和。税收制度是取得收入的载体,主要包括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管理体制等。从法律角度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从税收制度的形式来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结构简单的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而结构复杂的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多种税并存的复税制税收制度。一个国家为了取得财政收入或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税种,并规定每种税的征收和缴纳办法,包括对什么征税、向谁征税、征多少税以及何时纳税、何地纳税、按什么手续纳税、不纳税如何处理等。 因此,税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二是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构成税种的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构成税收制度的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法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 税种的设置及每种税的征税办法,一般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这些法律就是税法。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其中,“税法通则”规定一个国家的税种设置和每个税种的立法精神;各个税种的“税法(条例)”分别规定每种税的征税办法;“实施细则”是对各税税法(条例)的详细说明和解释;“具体规定”则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补充性法规。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单独制定税法通则,大多数国家都把税法通则的有关内容包含在各税税法(条例)之中,我国的税法就属于这种情况。 国家税收制度的确立,要根据本国的具体政治经济条件。所以,各国的政治经济条件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具体征税办法也千差万别。就一个国家而言,在不同的时期,由于政治经济条件和政治经济任务不同,税收制度也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异。我国的现行税制就是建国后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逐步演变而来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概述 一、税收制度的内容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或者说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制度的总和。税收制度是取得收入的载体,主要包括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管理体制等。从法律角度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从税收制度的形式来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结构简单的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而结构复杂的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多种税并存的复税制税收制度。一个国家为了取得财政收入或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税种,并规定每种税的征收和缴纳办法,包括对什么征税、向谁征税、征多少税以及何时纳税、何地纳税、按什么手续纳税、不纳税如何处理等。

因此,税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二是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构成税种的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构成税收制度的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法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 税种的设置及每种税的征税办法,一般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这些法律就是税法。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其中,“税法通则”规定一个国家的税种设置和每个税种的立法精神;各个税种的“税法(条例)”分别规定每种税的征税办法;“实施细则”是对各税税法(条例)的详细说明和解释;“具体规定”则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补充性法规。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单独制定税法通则,大多数国家都把税法通则的有关内容包含在各税税法(条例)之中,我国的税法就属于这种情况。 国家税收制度的确立,要根据本国的具体政治经济条件。所以,各国的政治经济条件不同,

中国的税收制度---概述

中国的税收制度概述 中国的税收制度,从改革开放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结构逐步合理,杠杆运用纯熟,既保证了财政需要,又有效调节了经济的健康运行。 [编辑] 中国税种的构成 税种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税收体系中的具体征税的种类。每个税种由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期、纳税时点、纳税期限、纳税地点、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规处理等构成。税种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纳税人)和征税客体(征税对象)的不同。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本身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用法律、法规形式开征的所有税种的总合,构成了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税制。因此,税种是形成税制的直接因素,也是税制结构的基础。 1994年我国进行了全面的、结构性的税制改革。改革后我国的税制由37个税种缩减到目前的22个,具体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关税、船舶吨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因此,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8个。 [编辑] 中国税种的分类 税种分类是对一国(地区)全部税种的分类,它是根据每个税种构成的基本要素和特征,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若干的类别。税种分类的意义在于进行分类后,便于对不同类别的税种、税源、税收负担和管理权限等进行历史的比较研究和分析评价,找出相同的规律,以指导具体的税收征管工作,因此,它是研究税制结构的方法之一。 我国与当代世界各国一样,实行由多税种组成的复合税制。我国现行的税种比较多,名称各异,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多种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 征税对象不仅决定着税种的性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税种的名称。因此,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是最常见的一种税种分类方法。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可将全部税种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等。 (1)流转税类。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流转额具体包括两种:一是商品流转额,它是指商品交换的金额。对销售方来说,是销售收入额;对购买方来说,是商品的采购金额。二是非商品流转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者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由此可见,流转税类所指的征税对象非常广泛,涉及的税种也很多。但流转税类都具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即以商品流转额

税务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税务治理概述 本章属于考虑的重点章,在以往的考试中出过单选、多选,也不止一次的出过简答题,本章分值一般在15分左右,考点分散繁琐,考生要注意在本章第二节“税收征收治理程序及要求”中今年新增加了审核评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治理这两方面的新内容,一般新增内容出题机率比较大,应特不注意。 按考试大纲的要求: 一、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治理体制,熟悉我国现行国税、地税税务治理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 二、掌握税务治理的差不多规程,熟悉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差不多方法,税务检查的差不多形式,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熟悉在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税务治理体制 一、税务治理体制概述(了解)

(一)税务治理体制的概念 税务治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点,以及地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治理权限的一种制度,是税收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治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治理权两个方面。 1.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据法定程序给予税收法律效力时所具有的权力。税收立法权包括: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 2.税收治理权 税收治理权是指贯彻执行税法所拥有的权限,它实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力,属于政府及其 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税收治理权包括: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目的增减 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的审批权。 (二)分税制下的税务治理体制 1.分税制的概念 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治理体制。 2.分税制的内容

(1)合理划分中央和地点政府的事权范围。 (2)合理划分税种,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点收入。将国家开征的全部税种划分为中央税、 中央与地点共享税和地点税。属于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 属于与经济进展紧密相关的要紧税种划为中央与地点共享税;属于适合地点征管,有利于调 动地点积极性的税种划为地点税。 (3)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国家税务局直属中央政府,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点共享税的征收和治理;地点税务局隶属于地点各级政府,负责地点官税的征收和治理。 二、我国税务治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熟悉) (一)税务治理机构的设置 国家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点税务局,分不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点共享税和地点税的征收治理工作,从而形成了国家税务局和地点税务局相对独立的税收治理组织体系。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治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代表国家实施税务治理的职能。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治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国家税务局;各省、自治

第一章 税法概论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税法概论 一、术语解释 1、税收制度 2、课税对象 3、税法 4、起征点 5、税制体系 二、填空题 1、以课税对象划分税种分为_____、收益额、______、资源和人身等五大类。 2、税率的三种主要形式包括______、累进税率和______。 3、税收法律关系包括______、客体和______三个要素。 4、按照税收能否转嫁,税收可分为_____和_____。 5、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有_____并向国库_____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6、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主要包括行政手段和_____。 7、减免税规定是对特定的_____和特定的_____所作的某种程序的减征税款或免征税款的规定。 8、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_____的税率。 9、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_____和_____。 10、比例税率在具体运用上又分为_____、差别比例税率、______和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 三、判断题(判断对错,并将错误的改正过来) 1、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 2、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3、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即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4、我国现行流转税包括增值税、关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和消费税。 5、我国的税收诉讼法规仅在《税收征管法》中作了具体规定。 6、课税对象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是税区别费的主要标志。 7、在处理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的问题时,国内税法应处于优先地位,以不违反国内税法为准。 8、我国现行税制是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与之相互配合的复合式税制体系。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讲义制度格式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讲义 制度格式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08年的分值为3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属于分值最低的一章。2009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第一节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收法律关系(P91) 1、主体 (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主体 对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即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纳税主体。

2、客体 3、内容 【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2008年) A、税务部门 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 C、海关部门 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答案】ABCD 【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征税主体(选项AC)和纳税主体(选项BD)。 【例题2】对于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 A、国籍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答案】D 二、税法的制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税收法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仅拥有税收立法权,还可以授权国务院公布有关税收条例

3、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4、财政部:负责组织制定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制定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 5、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征收管理制度 【例题3】国家税务总局有权根据税收法律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答案】× 第二节税收制度 一、税种的分类(P93) 1、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契税 (4)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 【例题4】下列各项中,属于流转税的有()。(2004年)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所得税 【答案】ABC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知识分享

第一章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演变 世界各国税收征管的立法体系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分为“综合立法”和“分税立法”两种形式。“综合立法”是指将各个税种之全部或共通的实体事项、稽征管理和救济程序都纳入一部法律中。“分税立法”是指个别税目单独制定税法,在各个税法中对实体事项、稽征管理等程序均进行规定。“分税立法”有助于单个税法的制定和修改,但在税法中容易形成对同一事项的重复规定,从而造成规定的分歧和矛盾,不利于纳税人纳税和征管的实施,因此各国大多采取“综合立法”的形式。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其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一个从分到合的过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被忽视,税收法制极不健全。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该要则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的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都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管的规定散见于各单行税收法规之中,原则性较强且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在这期间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实施的这种税收征管体系太过于分散。一直以来,我国没有一个专门的税收征管法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税收征管体系。为了健全法制,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和不规范的状况,国务院于1986年4月发布了《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并于同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对分离,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综合立法的基本雏形已经建立。 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在一段时期内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征管的完善起到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该条例慢慢暴露出来一些缺陷,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律规范不统一、不规范;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不足;立法层次低,征管手段软化;内外税分别适用两套征管制度,缺乏公平性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推进,《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已经明显滞后于客观形势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在宪法等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在原《税收征管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于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税收征管法》,并于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日本税收制度概述.doc

日本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征税体制,由中央征收的税种称为国税,由都道府县征收的税种称为地方税。日本的税收立法权统一在国会,各种税法都要经国会批准,主要税种管理权集中在中央,一些地方税的解释权或者减免权归地方政府。日本实行的是中央地方兼顾型税制,国税、地方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体系。国税由财务省管理,地方税由总务省内设的自治部门管理。 日本现行税制中的国税、地方税共有53个税种, 国税主要税种有:法人税、个人所得税、继承与赠与税、消费税、酒税、烟税、挥发油税、地方道路税、石油天然气税、印花税、汽车重量税等; 地方税主要税种有:个人居民税、法人居民税、个人事业税、法人事业税、不动产购置税、汽车税、汽车购置税、轻油交易税、固定资产税、特别土地持有税、事业所税、城市规划税等。另外,日本的社会保障税不是独立税种,而是以加入保险的形式缴纳的。 (一)主要税种概况 1.法人税 ⑴纳税人 法人税的纳税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普通法人组织和其他有经营 性收入的法人组织。纳税人分为国内法人和外国法人。总部设在日本境内的为国内法人,总部设在日本境外的为外国法人。国内法人应当就其来源于日本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法人税;外国法人只就其来源于日本境内的所得纳税。 ⑵征税对象、税率

法人税的征税对象是法人各经营年度从事经营获取的利润。国内法人就经营所得、清算所得、退休年金基金等所得缴纳法人税。 来源于日本境内的所得共分为11类:经营和资产运用所得、提供劳务所得、不动产租赁所得、存款利息所得、股息所得、贷款利息所得、资产转让所得、广告所得、人寿保险基金所得、从隐名工会等组织分得的所得、中小企业风险准备金。 法人税的基本税率是30%。资本金不超过1亿日元的法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800万日元,适用税率为2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万日元,适用税率为30% 。 ⑶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①股息处理。实行法人之间分配股息扣除制度。法人A对法人B 持股达25%以上、持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法人A从法人B取得的股息全额不征税;持股低于25%时,取得的股息80%不征税。 ②向外国分支机构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日本法人向外国分支机构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但是必须符合独立公平交易价格的规定。对资本弱化公司而言,负有关联公司债务的日本法人支付利息的可扣除部分受到限制。运用公式计算出的负债资产比例超过3:1时,不得扣除负债利息。 ③固定资产折旧。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余额递减法和直线法。余额递减法不适用于1998年4月1日以后购进的建筑或固定资产。税法规定了不同种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使用上述两种方法时的年

税收与税法概述

税收与税法概述

第一章税收与税法概述 第一节税收的概念、特征与职能 一、税收的概念 关于税收的概念,中外学者有不同的表述。就国外学者看,德国学者海因里希·劳认为,“税收并不是市民对政府的回报,而是政府根据一般市民的标准,向市民的课征”。①日本著名税法学家金子宏则认为,“税收是国家以实现为提供公共服务而筹集资金这一目的,依据法律规定,向私人所课的金钱给付”。②英国学者道尔顿认为,“所谓租税,系公共机关的一种强制征收。租税的本质之异于政府其他收入者,即在纳税人与政府之间并无直接的同等交换物之存在”。③美国学者塞利格曼认为, ①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西方税收理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0 ②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西方税收理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0 ③高培勇.西方税收——理论与政策.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10

“税收是政府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向人民强制征收的费用,它与被征收者能否因其而得到特殊利益无关”。① 在我国,有学者将税收界定为一种财政收入,也有学者主张税收是一种分配活动或分配形式,还有学者把税收称为一种分配关系,各方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相较于其他定义,本书认为以下说法更合理一些。所谓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地、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②此定义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1.指明了税收的目的。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公共财政职能。财政职能指财政活动所具有的客观功能,体现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 ①陈少英.税法学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 ②徐孟洲.税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

尼日利亚税收制度概述

尼日利亚税收制度概述 2010年02月08日 尼日利亚制定了完整的税法。为方便我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更好地了解当地税制,现作一简要介绍。 一、尼税收征管体系 尼实行联邦制,设有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与此相对应,尼税收征管也实行联邦、州和地方三级管理,各级政府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 (一)联邦税 联邦税由尼联邦国内税收局(Federal Inland Revenue Service)负责征收,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税、石油利润税、增值税、教育税、公司资本收益税、公司印花税、公司扣缴税、信息技术发展费等税种。此外,联邦首都区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扣缴税、资本收益税、印花税,尼外交部职员、警察人员、武装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以及非尼日利亚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也由尼联邦国内税收局征收。 (二)州内税 州内税由各州的州内税收委员会(State Board of Inland Revenue)负责征收,主要包括州内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扣缴税、资本收益税、赌博和彩票税,以及商用场所注册费、州首府道路注册费等。 (三)地方税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税收委员会(Revenue Committee)负责征收,主要是与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有关的税费,比如酒税、出生和婚姻注册费、公共广告费、州首府以外的道路注册费、动物牌照费、电视许可费等。 二、尼税收征管程序 尼税务征收以纳税人申报为主,税务机关负责监督和催缴。纳税的基本程序如下: 1、纳税人在就近的联邦国内税收局办公室或地方税务部门注册,取得税务编号; 2、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内开展自评,计算出应缴税额; 3、纳税人根据自评结果填写税务申报表,连同审计报表、固定资产表、负债表等报表,到税务部门核准的银行[1]缴税。银行代收税款及各种申报表后,向纳税人出具收款凭证; 4、纳税人依据银行凭证向税务部门换取正式收据,并办理完税证明。 三、尼主要税种 (一)公司所得税 根据尼公司所得税法,公司应就其一个纳税年度内的全部收益缴纳所得税。应税收益包括经营收入、租金、分红、利息、折扣、特许权使用费、养老金收益、年金,以及来自于短期货币工具如政府债券的收益等内容。 1、纳税人

税收管理与纳税检查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税收管理概述 【名词解释】 1、管理一般:管理是有关的职能部门或个人,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运用各种手段,对某一 领域的人、财、物、信息等进行组织、协调和控制的一项活动,也就是管理者未达到既定的目标对管理对象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活动。 2、税收管理:就是国家的财政、税务、海关等职能部门,为了实现税收分配的目标,依据 税收分配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对税收分配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3、税收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颁布、实施、修正、废止税法的一系列活动。 4、税收司法:是国家的有关机关(如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对违反税法的案件,按照法律 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判决的一系列活动。 5、税收业务管理:是以税款征收入库为中心的管理活动。 6、税收计划管理:就是征收机关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税收法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以及客观经济情况,对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的税收收入、税务经费、税收成本等进行测算、规划、组织、协调与控制的活动。 7、税收票证管理: 8、税收征收管理:主要是稽核税额和征收税款过程的管理活动,是征收机关行使征税与管 理税收权力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 9、税收会计管理:是征收机关对税收计划执行和征收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系统地、连续地 进行核算,反映监督的活动。 10、税收统计管理:是征收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制度的要求,对税收分配过程 中涉及的税源、税款和税政等方面进行统计、整理、分析的活动。 11、税务机构管理 12、税收管理体制:是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税收收入和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制度。 13、税收管理权限 14、税收收入归宿 15、分税制:是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的一种形式,也是税收管理体制的一种形式。它是在 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的各级政府之间,格局各自的职权范围划分税种或税源,并以此为基础来确定各自的税收权限、税制体系、税务机构和协调财政收支的一种制度。 16、分享税种式分税制:是全国所有开征的税种由中央统一制定,对既定的税种及其收 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不重复征收的前提下,确定中央与地方各自的管理权限和收入归属。 17、分享税源式分税制:是指中央与地方都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管理权限,中央与地方可 以对同一税源课征相同性质的税收。或者说,对每一项课税,不论是隶属于中央或者地方,也不论纳税人的行政隶属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都可以从这一项税源中取得收入。 18、依法治税原则 19、效率原则:税收管理的效率原则是以较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 20、税收成本:是指税收管理过程中的耗费。它包括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反映税收成 本的指标主要有税收成本率=税收成本/税收总收入额*100% 税收净收益率=(税收总收入额-税收成本)/税收总收入额*100% 【简答】 1、税收管理及其内容 税收管理就是国家的财政、税务、海关等职能部门,为了实现税收分配的目标,依据税收分配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对税收分配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一种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概述 1

税收制度概述 一、税收制度的内容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或者说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制度的总和。税收制度是取得收入的载体,主要包括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管理体制等。从法律角度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从税收制度的形式来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结构简单的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而结构复杂的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多种税并存的复税制税收制度。一个国家为了取得财政收入或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税种,并规定每种税的征收和缴纳办法,包括对什么征税、向谁征税、征多少税以及何时纳税、何地纳税、按什么手续纳税、不纳税如何处理等。 因此,税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二是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构成税种的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 违章处理等;构成税收制度的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法人所得税、 2

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 税种的设置及每种税的征税办法,一般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这些法律就是税法。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其中,”税法通则”规定一个国家的税种设置和每个税种的立法精神;各个税种的”税法(条例)”分别规定每种税的征税办法;”实施细则”是对各税税法(条例)的详细说明和解释;”具体规定”则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补充性法规。当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单独制定税法通则,大多数国家都把税法通则的有关内容包含在各税税法(条例)之中,中国的税法就属于这种情况。 国家税收制度的确立,要根据本国的具体政治经济条件。因此,各国的政治经济条件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具体征税办法也千差万别。就一个国家而言,在不同的时期,由于政治经济条件和政治经济任务不同,税收制度也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异。中国的现行税制就是建国后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逐步演变而来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制度是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载体 税收是国家经过法律手段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分配形式。税收的多少决定着国民收入在纳税人和国家之 3

税收管理复习题.docx

简答题关于税收保全、权利义务第二章不重要 考点:时间期限、性质细节、方法程序、责任义务 第一章税收管理概述 ?税收管理就是国家的财政、税务、海关等职能部门,以法律为依据,为了实现税收分配的目标,依据税收分配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对税收分配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税收管理的内容:税收立法、计划、征收、行政、管理其他管理 ?税法国家税收分配活动的准则和规范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 ?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容: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务票证管理、税务信息管理/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反避税管理、税收分析 ?税收行政管理又称税务组织管理,是对税务机关内部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以及税务人员等进行的管理。 ?税收管理的原则:法治、公正、效率 ?税收管理的作用:保证税法的贯彻和执行,监督征纳双方的履行各自的义务,有利于 ?有利于政府的财政收入得以实现 ?有利于税收调节经济的功能得以发挥 ?有利于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的整体纳税意识 第二章税收立法与税收计划 ?税收立法即税法的制定,是国家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废止税法的一种专门性管理活动。 ?税收立法的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公平主义效率主义实质课税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法律主义、法定性原则。所有税收活动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双向: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课税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超越法律的课税是无效的、违法的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 ?税收公平主义:税收负担必须依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同的,税负相同(横向公平),税收负担不同的,税负不同(纵向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原则——税收超额负担最小化;管理费用最小化——行政费用最小化,奉行费用最小化 ?实质课税原则: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实税负,而不能仅仅考核其表面上是否符合课税要求。实质重于形式 ?税法适用原则:法律优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现行税法体系的构成:税收实体法(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税收程序法;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以税收立法形式; ?我国现行税收法规的特点:税收规范性文件成为我国税收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数量上占绝对优势。 ?中国税收立法程序:提议审议通过颁布 ?税收计划税务机关在现行的税收制度条件下,根据国民经济计划及其发展变化的趋势,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财税政策的调整变化情况,对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收入进行测算而编制的收入计划,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计划的作用:有利于调动各方完成税收目标的积极性;有利于国家筹集资金保证国家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考核和检查税收管理的水平; 第三章税收管理基础(税务登记、账簿管理、发票管理、税收信息管理、税收票证管理) ?税务登记亦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歇业等基本情况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制度。《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4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是税收征管的第一个环节 ?凡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和应税行为的纳税人,都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除国家机关、个人(自然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扣缴义务的时候应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税收管理教学大纲

《税收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概述 课程性质:必修 计划时数:50学时 学分:2.5学分 教学对象:税收专业学生 《税务管理》是税务专业与财政专业的主要专业业务课。本课程以经济学理论、管理学理论、法学理论为基础,介绍和阐述了税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的基础理论、税务管理的基本方法、税务管理的基本形式、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税务管理人员的配备与职责界定、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内容(税务登记管理、会计账簿与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纳税检查管理、税收行政处罚、税务行政纠纷处理——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等。税务管理课程必须是学生在学习了《财政学》、《中国税制》等课程的基础上进行教学,其后续课程是《纳税检查》,因此本课程的教学既是满足学生掌握我国税务管理制度的需要,同时也将为后续的《纳税检查》课程教学打好基础。 二、教学内容描述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税收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税务管理也不断地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税务管理的技术手段越来越现代化,因而税务管理也显得日益复杂,税务管理的技能也日益增强。这就要求税务管理人员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人员、企业的办税人员的税务管理技能相应提高。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将培养学生掌握现代税务管理的基本理论,熟悉税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业务规程,能较为熟练地运用税务管理的基本技能方法,能胜任未来涉税管理工作。 教学要求是组织实施教学、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守则。依据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正反学生培养目标,根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根据本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上下游课程的关系, 第一章税收管理概述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的内容是本课程的起步与入门环节性的基础知识。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税务管理的概念,理解税务管理在整个税收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了解税务管理的基本内容,了解现行税务管理体系的构成,理解税务管理的原则。 [本章主要内容] (1)税收管理的客观必然性 (2)税收管理的内容 (3)税收管理体制 (4)税收管理的原则 教学重点: 本章的重点是理解税务管理概念的不同层次的含义,初步掌握税务管理体系(程序)中有哪些环节的内容构成,研究现行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完善的途径。 教学难点: 本章的难点是观察发现现行税务管理体制存在问题,并借鉴国外的经验探讨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教学方法:讲授 学生自学要求: 在学习本章过程中,学生应学习相关的其他课程的知识,如管理学的一般原理,财政学中的关于财政收入管理体制等内容,以作为理解本章内容的学科基础。

第一章税收与税法概述

第一章税收与税法概述 第一节税收的概念、特征与职能 一、税收的概念 关于税收的概念,中外学者有不同的表述。就国外学者看,德国学者海因里希·劳认为,“税收并不是市民对政府的回报,而是政府根据一般市民的标准,向市民的课征”。①日本著名税法学家金子宏则认为,“税收是国家以实现为提供公共服务而筹集资金这一目的,依据法律规定,向私人所课的金钱给付”。②英国学者道尔顿认为,“所谓租税,系公共机关的一种强制征收。租税的本质之异于政府其他收入者,即在纳税人与政府之间并无直接的同等交换物之存在”。③美国学者塞利格曼认为,“税收是政府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向人民强制征收的费用,它与被征收者能否因其而得到特殊利益无关”。④ 在我国,有学者将税收界定为一种财政收入,也有学者主张税收是一种分配活动或分配形式,还有学者把税收称为一种分配关系,各方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相较于其他定义,本书认为以下说法更合理一些。所谓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地、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⑤此定义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 1.指明了税收的目的。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公共财政职能。财政职能指财政活动所具有的客观功能,体现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与监督管理职能。现代国家的各项职能,包括公共财政职能等的实现一刻都离不开赋税的支持。 2.指明了税收的政治前提和法律依据。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和法律。马克思曾高度概括了国家所拥有的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 ①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西方税收理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0 ②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西方税收理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0 ③高培勇.西方税收——理论与政策.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10 ④陈少英.税法学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 ⑤徐孟洲.税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

《中国税制》第一章税收的本质特征习题(含答案)

第一编税收基本知识 第一章税收的本质特征 一、概念 1、税收 2、税收强制性 3、税收无偿性 4、税收固定性 二、单项选择题 1、税收是凭借( B )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A、财产权力 B、政治权力 C、人权 D、产品经营权 2、国家征税的目的在于(A)。 A、为实现国家职能而筹集资金 B、为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C、减少货币发行 D、减少纳税人的收入 3、税收三性的核心是( C )。 A、固定性 B、强制性 C、无偿性 D、相对稳定性 4、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是( B )。 A、国债 B、税收 C、货币发行 D、费 5、税收的三性包括( A )。 A、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B、自愿性、固定性、无偿性 C、强制性、无偿性、绝对静止性 D、无偿性、自愿性、绝对静止性 三、多项选择题 1、税收具有(BCD )的基本特征。 A、自愿性 B、无偿性 C、固定性 D、强制性 2、下列(ABCD)属于财政收入形式。 A、税收 B、国债 C、货币发行 D、国家资产的出让收入 3、税收概念包括以下含义(ABC )。 A、政府征税是为了实现职能而筹集资金 B、征税凭借的是政府的政治权力 C、税收在绝大多数国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D、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 4、下列表述税收的强制性含义正确的是(ABCD)。 A、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B、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的非自愿性 C、税收的强制性是非惩罚性的 D、税收的强制性缘于税收的无偿性 5、下列表述税收固定性含义正确的是(ABD )。 A、税收固定性意味着税收制度的实施及其日常管理具有规范性 B、税收固定性意味着税收制度的相对稳定性

巴西税收制度概述

巴西税收制度概述 巴西是拉下美洲最大的国家。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它的历史较悠久,其税收制度在发展中国家较为典型。像美国与法国代表西方发达国家分税制的两种类型,巴西和印度则分别代表发展中国家分税制的两种类型。 一、巴西税制的演变 自新大陆发现及开发以来,巴西一直作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受葡萄牙统治时期最长,1822年才脱离殖民命运,1889年建立了联邦共和国,奠定了巴西联邦制的政体。1930年巴西军人发动政变,成立了军人政权,实行总统制。 在军人政府的统治下,巴西税收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集中化和集中与分级管理两个时期。集中化时期,在发展民族工业、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总体政策指导下,税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与直接控制,采取了具体的税收措施,特别是"二战"后税收规模进一步扩大,税收总额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从四50年的0.024%提高到70年代的8.3%。1964年革命以来进入了税收的集中与分级管理时期,将原来的统一由联邦直接控制改革为全国的税神分归属联邦、州和市三级管理,经过近30年的发展演变成划分税种、分散立法、分别征管的模式,这种税制更类似于美国的分税制。 巴西是南美税收较重的国家之一,共有各种捐税58种,远高于美国,是墨西哥税收的2倍。出口商初到巴西访问,常常发现此地零售价为CIF值的3-5倍,从而推断到巴西搞经营利润会很高,然而一经实践,才体会到巴西税赋之高,赚钱不易。以进口为例,进口商品完税梭的成本通常是CIF价的1.8-2倍。如到巴西办企业,则各种税费,五花八门,若不进行认真核算,投资往往要失败。 巴西的税收极为复杂,按行政划为联邦税、州税(州税有44种)、市税三级,其缴纳比例分别为63.5%、23.5%和13%。政府对税收采取分级征收和管理的办法。此外,企业还要交纳各种社会性开支。 联邦税包括所得税、工业产品税、进口税、出口税、金融操作税、临时金融流通税、农村土地税等; 州政府税包括商品流通服务税、车辆税、遗产及馈赠税等; 市政府税包括社会服务税、城市房地产税、不动产转让税等; 社会性开支包括法人盈利捐(税)、社会保险金、工龄保障基金、社会一体化计划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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