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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管部管理制度

质量部内部管理规定(试运行)
一、目的:
规范质量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部门整体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质量部所有员工均适用之。
三、内部管理条例如下:
1、工作要求方面:
1.1、各成员须加强对质量管理知识、质量管理运作程序、检验判定标准和本厂产品的全面
了解(包括产品类型、各种性能及相应之检测方法等),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己独立准确
分析问题的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1.2、工作中积极配合上级的工作,服从上级的安排和调派,不得无故造谣生事,聚众闹事或当面顶撞上司;
1. 3、工作中必须严格遵照作业流程和检验标准操作,不得随意变更流程、标准;
1.4、检验工作中必须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切实将各项检测工作完成好,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1.5、相关成员应认真做好报表和记录表单的填写工作,要做到如实规范填写,真实反映,如发现其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
规范之情况,则要追究当事人之责任;
1.6、对质量异常问题,检验员须结合多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并予以妥善处理,如遇自己不能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据
实向上级反映并记录,不得自行处置,自作决断或拖拉、隐瞒、谎报异常事实,并且积极配合责任单位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
采取相应之矫正和改善措施,跟踪其改善效果,以达到“持续改善”和“预防再发生”之目的。
1.7、当班检验员在工作时间内须认真处理好该班之一切相应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将本班之工作遗留到下一班处理;
1.8、经检验员检验合格之产品,如在后续工序检验时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引起客户抱怨,则要追究相关人员之责任。
1. 9、各科室负责人须仔细参照《质量部工作手册》明确自身职责,认真做好权责范围内之每一项工作,在本组人员当中要
起到表率和管理者应有的作用,不得有渎职、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之行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相应惩罚;
2.0、各科室人员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进度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要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
2、工作标准方面:
2.1、过程检验员:批量性不良,全年不得超过1次。
2.2、部品检验员: 各IQC每月检验疏失不得超过3次。
3、工作环境方面:
3.1、保持桌面清洁,地面不能有任何产品和配合件;定时对量规仪器进行保养,桌面不能有私人物品, 检验标识区域划分明确,
办公区域干净整洁。
3.2、当天值班人员保持办公区域整洁干净,按规定关好

电灯、风扇、门窗。
4、奖励条例方面:
4.1、本奖励条例之奖励名额为每月1名,奖励人员由科长提报部门主管审核后决定之优秀员工。
4.2、奖励条件:
1)工作尽职尽责,一月内工作无疏失者;
2)及时发现异常问题,为公司挽回一定损失者;
3)在遇特殊异常情况时,能妥善处理和解决且获得良好效果者;
4)工作积极努力,表现优异者;
5)勇于举报作假、舞弊和违规行为者;
6)连续半年无违规行为者;
7)每月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成绩突出者;
8)在公司举办的特别活动中,表现优秀,为本部门赢得荣誉者;
9)符合公司规定之奖励条件者,将提报公司进行奖励;
5、惩罚条例方面:
5.1、本惩罚条例规定之受惩罚人员及惩罚金额由科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核后决定。
5.2、惩罚金额将依相关条款视情节轻重程序决定,且惩罚金将用作本部门之奖励基金。
5.3、凡有违反本条例内之条款,新入厂或初犯者,口头警告一次;情节较重影响较大者,
申诫一次罚款30元;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屡次违规,屡教不改,
态度恶劣者,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并在质量部内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者,作调离处理。
5.4、惩罚条件:
1)不遵照规定时间上下班者;
2)无故不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及参加时迟到、早退者;
3)未经请假就私自不上班者(包括加班);
4)未请示上级就私自调班或调换工作岗位者;
5)上班不穿戴厂服者;
6)未经允许,私自离岗或随便窜走其它岗位和部门者
7)在车间或办公室内起哄、吵闹或与人争吵打架者(重者将上报公司处理);
8)不积极配合上级工作,或不服从上级安排和调派者,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
9)无故造谣生事,聚众闹事者(重者上报公司处理);
10)不遵照作业流程和标准操作,随心所欲,自行其是者;
11)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工作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者;
12)报表、记录填写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者。
13)工作严重渎职者。 (本条例暂定为试运行版,各科室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编制: 审核: 批准:
质量部 实施日期: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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