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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认识错误练习

刑法总则认识错误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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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认识错误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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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值题型归纳总结

. ... .. . 绝对值题型归纳总结 一、知识梳理 模块一绝对值的基本概念 模块二零点分段法(目的:去无围限定的绝对值题型) 模块三几何意义 . . .z

例题分析 题型一 绝对值代数意义及化简 【例1】 ⑴ 下列各组判断中,正确的是 ( ) A .若a b =,则一定有a b = B .若a b >,则一定有a b > C. 若a b >,则一定有a b > D .若a b =,则一定有()2 2a b =- ⑵ 如果2a >2b ,则 ( ) A .a b > B .a >b C .a b < D a <b ⑶ 下列式子中正确的是 ( ) A .a a >- B .a a <- C .a a ≤- D .a a ≥- ⑷ 对于1m -,下列结论正确的是 ( ) A .1||m m -≥ B .1||m m -≤ C .1||1m m --≥ D .1||1m m --≤ ⑸若220x x -+-=,求x 的取值围. 【解析】 ⑴ 选择D .⑵ 选择B .

. ... .. . . . .z ⑶ 我们可以分类讨论,也可以用特殊值法代入检验,对于绝对值的题目我们一般需要代正数、负数、0,3种数帮助找到准确答案.易得答案为D . ⑷ 我们可以用特殊值法代入检验,正数、负数、0,3种数帮助找到准确答案C . ⑸ ()22x x -=--,所以20x -≤,即2x ≤. 【变1】 已知:⑴52a b ==,,且a b <;⑵()2 120a b ++-=,分别求a b ,的值 【解析】 因为55a a ==±,,因为22b b ==±,,又因为a b <,所以22a b =-=±, 即52a b =-=,或52a b =-=-, ⑵由非负性可知12a b =-=, 【例2】 设a b c ,,为整数,且1a b c a -+-=,求c a a b b c -+-+-的值 【解析】 因为a b c ,,为整数,且1a b c a -+-= 故a b -与c a -一个为0,一个为1,从而()()1b c b a a c -=-+-=,原式2= 【例3】 (1)已知1999x =,则2245942237x x x x x -+-++++= . (2)满足2()()a b b a a b ab -+--=(0ab ≠)有理数a 、b ,一定不满足的关系是( ) A . 0ab < B . 0ab > C . 0a b +> D . 0a b +< (3)已知有理数a 、b 的和a b +及差a b -在数轴上如图所示, 化简227a b a b +---. a-b a+b 【解析】 (1)容易判断出,当1999x =时,24590x x -+>,2220x x ++>, 所以 224594223710819982x x x x x x -+-++++=-+=- 这道题目体现了一种重要的“先估算+后化简+再代入求值”的思想. (2)为研究问题首先要先将题干中条件的绝对值符号通过讨论去掉, 若a b ≥时,222()()()()0a b b a a b a b a b ab -+--=---=≠, 若a b <时,2222()()()()2()a b b a a b a b b a a b ab -+--=-+-=-=,

刑法总则重点名词解释及相关要点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法的法律,具体的说,也就是掌握甄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罪刑法定原则: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使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有刑法加以规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人人必须守法。定罪量刑行刑一律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的效力范围: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属地原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国家工作人员及军人更应重视) 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限制外国人但又尊重他国习俗) 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出海捕鲸??)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我国刑法与1979年7月1日通过,7月6日公布,子1980年1月1日起生效,1997年3月14日修订的刑法通过并公布后,从1997年的10月1日起施行。 刑法的溯及力:只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问题。如果有,则有溯及力。我国用了从旧兼从轻原则。按新法:新法生效后犯罪,新法生效后审判或判决。法定刑较轻是指法定最高刑较轻,若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指法定最低刑较轻。 犯罪构成:是从总体上划清罪与非罪的、此罪与彼罪界限的具体标准,就是依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损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其要件具体变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刑法总则知识点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刑法的概念、性质、体系及其解释 (一)刑法的概念与分类 刑法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可以分为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刑法典就是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等名义发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我国目前的附属刑法一般只是重申刑法典的内容,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无刑法之外的特别规定。 (二)刑法的修改 我国在1997年修订了刑法后,截至目前,我国共颁布了七个刑法修正案。 单行刑法必须是对刑法典进行了修改或补充的《决定》,即增加、删除、修改了罪名或法定刑 (三)刑法的结构 1.从形式上划分 刑法从形式上可以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 (五)刑法的解释 按照法律效力,可以将刑法的解释分为三大类: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需要注意的是学理解释虽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它对于刑事司法乃至刑事立法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按照解释方法,可以将刑法解释分为两大类: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以及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论理解释是指参酌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论理解释通常是超出刑法字面含义的,否则就是文理解释了。因此,要严格限制论理解释。只有文理解释无法得出结论或者得出的结论明显不合理,甚至荒谬时,才能适用论理解释。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三个: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总论试题和答案

课程刑法总论专业法学年级2013 级本试卷共 8 页,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180 分钟;考试方式:闭卷 10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以下正确的是( c ): A.不明知所犯罪客观要件内容就不构成故意犯罪 B.错把乙当甲杀害是犯罪对象认识错误 C.错将100克面粉当毒品海洛因贩卖属于对象不能犯未遂 D.非法拘禁他人两天后出于良心发现自动中止放出被害人构成犯罪中止 2.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B )。 A.简单的共同犯罪 B.复杂的共同犯罪 C.必要的共同犯罪 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下( D )情况成立共同犯罪。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B.缺乏共同意思联络和共同行为的的同时犯 C.共同过失行为 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4.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 C.构成抢夺罪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5.甲出于盗窃枪支的故意,窃得一军人的手枪一支,随后藏于家中。甲的行为属于( B )。 A.结合犯 B.牵连犯 C.连续犯 D.想象竞合犯 6.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

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C ) A.刑事拘留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刑事拘留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 7.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D ) A.甲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应当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B.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的,应当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C.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同时又发现漏罪的,应当先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实行"先并后减";再对新罪与前一并罚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实行"先减后并" D."先减后并"在一般情况下使犯罪人受到的实际处罚比"先并后减"轻 8.关于累犯,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B )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甲在附加刑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又犯罪。甲成立累犯 B.甲犯抢夺罪于2005年3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二年刑期。甲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故意犯重罪。甲成立累犯 C.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五年徒刑期满,期满六年后又犯故意杀人罪。甲成立累犯 D.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 9.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一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 A.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 D.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 10.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 A.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 B.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 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 D.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但判前先行关押时间不算在内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0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 悉乙家的丙为自己能盗窃成功标别墅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

绝对值的重难点突破知识讲解

绝对值的重难点突破

绝对值(第一课时) 一、素质教育目标 (一)知识教学点 1.能根据一个数的绝对值表示“距离”,初步理解绝对值的概念. 2.给出一个数,能求它的绝对值. (二)能力训练点 在把绝对值的代数定义转化成数学式子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运用数学转化思想指导思维活动的能力. (三)德育渗透点 1.通过解释绝对值的几何意义,渗透数形结合的思想. 2.从上节课学的相反数到本节的绝对值,使学生感知数学知识具有普遍的联系性。 (四)美育渗透点 通过数形结合理解绝对值的意义和相反数与绝对值的联系,使学生进一步领略数学的和谐美。 二、学法引导 1.教学方法:采用引导发现法,辅之以讲授,学生讨论,力求体现“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教学要求,注意创设问题情境,使学生自得知识,自觅规律。

2.学生学法:研究+6和-6的不同点和相同点→绝对值概念→巩固练习→归纳小结(绝对值代数意义) 三、重点、难点、疑点及解决办法 1.重点:给出一个数会求出它的绝对值。 2.难点:绝对值的几何意义,代数定义的导出。 3.疑点: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四、课时安排2课时 五、教具学具准备 投影仪(电脑)、三角板、自制胶片。 六、师生互动活动设计 教师提出+6和-6有何相同点和不同点,学生研究讨论得出绝对值概念;教师出示练习题,学生讨论解答归纳出绝对值代数意义。 七、教学步骤 (一)创设情境,复习导入 师:以上我们学习了数轴、相反数.在练习本上画一 个数轴,并标出表示-6,,0及它们的相反数的点。 学生活动:一个学生板演,其他学生在练习本上画. 【教法说明】绝对值的学习是以相反数为基础的,在学生动手画数轴的同时,把相反数的知识进行复习,同时也为绝对值概念的引入奠定了基础,这里老师不包办代替,让学生自己练习。

刑法总论习题集及答案

刑法学总论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就刑法修改所作的说明,属于( A )。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论理解释 2、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是采取( D )。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3、孙某1985年5月生,1998年6月盗窃他人财物价值2380余元;1999年8月抢劫他人手机一部和现金1200余元;2001年10月实施绑架行为时,被抓获。孙某应对( B )负刑事责任。 A、盗窃、抢劫和绑架行为 B、抢劫和绑架行为 C、盗窃和绑架行为 D、绑架行为 4、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刑法理论上对其称之为( B )。 A、结果犯 B、行为犯 C、危险犯 D、举动犯 5、刘某意图杀死范某。一天,持刀潜伏在范某院落的大门外,等候范某的出现,后因久等未果,又惧怕法律,遂打消杀人恶念,持刀返家。对刘某的行为应定为( B )。 A、犯罪预备 B、预备阶段上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上的犯罪中止 6、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有( A )。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7、( A )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A、犯罪的时候 B、侦查的时候 C、起诉的时候 D、审判的时候 8、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4年时,因犯脱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5年,那末,人民法院对其应在( D )决定执行的刑罚。(新罪:先减后并) A、10年以上15年以下 B、5年以上15年以下 C、5年以上11年以下 D、6年以上11年以下 9、下列情节中,属于量刑酌定情节的有(D )。 A、累犯 B、未成年人犯罪 C、立功 D、犯罪动机 10、防卫过当是指( C )。 A、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 B、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一般损害的 C、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 D、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四个选择项中,有2——4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选出后,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是指(ABCD )。 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B、犯罪的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而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外 C、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外,而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犯罪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我国船舶内 2、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有:(BCD)。 A、危害行为B、犯罪的时间C、犯罪地点D、犯罪方法 3、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概括起来,表现为以下形式:(CD)。 A、故意形式B、过失形式C、作为形式D、不作为形式 4、不作为形式犯罪的义务来源有:(ACD)。 A、法定的义务 B、道义上的义务

绝对值知识点及练习

绝对值知识点及练习 1、定义:(1)几何定义: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读作“绝对值a”。 (2)代数定义: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实数a的绝对值是:|a| ①a为正数时,|a|=a(不变) ②a为0时,|a|=0 ③a为负数时,|a|= -a(为a的绝对值) 任何数的绝对值都大于或等于0,因为距离没有负的。 2、实数的绝对值具有以下性质: (1)|a|大于等于0(实数的绝对值是非负实数); (2)|-a|=|a|(互为相反数的两实数绝对值相等); (3)-|a|小于等于a小于等于|a|; (4)|a|>b可以推出a<-b或a>b,a<-b或a>b可以推出|a|>b; (5)|a·b|=|a|·|b|; (6)|a|/|b|=|a/b|(b≠0); (7)|a+b|小于等于|a|+|b|,当且仅当a、b同号时,等式成立; (8)|a-b|大于等于||a|-|b||,当且仅当a、b同号时,等式成立; (9)a属于R时,|a|的平方等于|a|的平方。 特别提醒:(1)绝对值具有非负性,即|a|≥0; (2)绝对值相等的两个数,它们相等或互为相反数; (3)0是绝对值最小的有理数。 3、利用绝对值比较大小 (1)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 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比较的具体步骤: ①先求两个负数的绝对值; ②比较绝对值的大小; ③根据“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作出判断. (2)几个有理数的大小比较 ①同号两数,可以根据它们的绝对值来比较:a.两个正数,绝对值大的数较大;b.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②多个有理数的大小比较,需要先将它们按照正数、0、负数分类比较,然后利用各数的绝对值或借助于数轴来进一步比较. 4、利用绝对值解决实际问题 绝对值的产生来源于实际问题的需要,反过来又可以运用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类: (1)判断物体或产品质量的好坏 可以用绝对值判断物体或产品偏离标准的程度,绝对值越小,越接近标准,质量就越好.方法: ①求每个数的绝对值; ②比较所求绝对值的大小; ③根据“绝对值越小,越接近标准”作出判断. (2)利用绝对值求距离

刑法总论习题集及答案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刑法导论 2008 年08 月21 日10:46 I ?关于刑法的体系,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B.刑法体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C.狭义刑法体系仅指“刑法典”的体系 D.广 义刑法体系包括①“刑法典”;②单行特别刑法;③附属刑法 2?关于刑法典正确说法是:() A ?刑法典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B.刑法分则主要是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分为10章 C ?在1997年修订刑法之后,只颁行过一个单行刑事法,此后对刑法修订全部采取“修正案”形式D.目前已有6个修正案(截止于2007年12月底) 3?罪刑法定原则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含义是:() A ?刑法应以制定法为依据成文法,排斥习惯法B.刑法不得类推解释或类推适用 C ?刑法不得溯及既往 D ?刑法不得规定过分的、残酷的、不确定的刑罚 4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正确说法是:() A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司法的原则不是立法原则 B.犯 罪与刑罚只能由法律规定,因此排除犯罪性事由只能由刑法明文规定 C.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价值理念是 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 D ?不违反行政法、民商法的行为当然也不违反刑法 5?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刑罚的轻重与罪行和刑事责任相适应 B ?罪行指客观行为及其侵害性C.刑事责任指行为人主观意 识的罪过性和人身危险性 D ?罪刑相适应仅仅是指刑罚的轻重与罪行轻重相适应 6?下列哪种情形体现出罪刑相适应原则?() A .对累犯从重处罚 B .对自首、立功的从宽处罚 C .对中止犯处罚宽大于未遂犯、预备犯 D.对不满 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A .行为地在我国,结果地不在我国 B .行为地不在我国,结果地在我国 C .行为地和结果地都在我国 D .行为地和结果地都不在我国 & (犯罪地确认、属地原则适用)一艘悬挂我国国旗的客轮停泊在英国某港口时,在轮船 上的一美国乘客甲某遭到在岸上的英国公民乙某枪击身亡。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对乙某根据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B.对乙某根据保护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C ?对乙莱根据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D?对乙某谋杀案我国没有管辖权 9.(普遍管辖原则)张某系美国公民,因为多次组织从哥伦比亚向美国贩卖毒品,被美国有关当局通缉。张某于2000年5月到中国旅游。美国方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报中国警方,请求中国警方将张某逮捕。 经查张某从未向中国贩卖过毒品,也未在中国贩卖过毒品。我国依法可以对张某采取下列措施:( ) A ?对张某实行逮捕 B ?立即驱逐岀境C.由我国司法机关审判 D ?应美国请求实行引渡10?甲某身绑炸药混上我国某民航班机。在飞机起飞后,甲某露出身上的炸药,手持火柴,胁迫机组人员 将飞机开往韩国。机组人员与甲某周旋,称需要加油,在国内某机场紧急迫降后将甲某制服。甲某的行为: ()A ?构成劫持航空器罪(既遂)B.构成劫持航空器罪(未遂)C ?构成爆炸罪(既遂)D.属于国际 犯罪 II ?下列哪种情形可适用属地原则确立我国刑法对案件的效力?() A ?甲某劫持一架美国航空公司的飞机在我国南京市机场迫降 B.甲为杀害乙,从日本邮寄投放了毒药的糕点给住在南京市的乙,乙收到后发现糕点霉变未吃。 C?属于俄罗斯的一列国际列车行驶在我国领域内时,外国人甲盗窃外国人乙的数额较大财物。 D?甲潜入泰国驻华使馆盗窃了数额较大的财物。 12?中国公民甲在日本盗窃了美国公民乙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于此案的甲:()A?日本国可以属地原则为依据适用日本刑法审判B?中国可以属人原则为依据适用中国刑法审判 c ?依据中国刑法必须追究乙的刑事责任D?依据中国刑法不应当适用中国刑法追究乙的刑事责任13?我国船舶“长城”号停靠在巴西港口时,中国籍船员甲乙二人打架斗殴,甲致乙死亡。 巴西法院判处甲某故意伤害罪,处4年有期徒刑。甲某假释回国后:() A ?我国法院依法有权对:甲某该项罪行再次审判 B ?我国法院对甲某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 c ?我国法院不能对甲莱该项罪行再次审判,因为这违反“一事不两罚”的原则 D。我国法院对甲某再次审判时,不需考虑甲某在外国已经受到处罚的事实 14.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A ?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城内犯罪或国内犯)应适用属地原则(即根据犯罪发生在中国)确立中国刑法对该罪行的效力,但法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B. 对于一起刑事案件根据属地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均可以确立我国刑法效力时,适用属地原则 C. 对于一起刑事案件根据属人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均可以确立我国刑法效力时,适用属人原则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2、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伦理刑法与行政刑法、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具体概念) 3、刑法的创制根据? (1)上位法根据:宪法 (2)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4、刑法立法的目的、任务及功能? (1)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惩罚是手段,保护各种法益是目的 (3)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的生活局面。 (4)行为规制功能、法益保护功能、自由保障功能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基本原则:(1)指贯穿整个刑法、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

有理数易错题总结

有理数·易错题练习 一.多种情况的问题(考虑问题要全面) (1)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是3,这个数为_______; 此题用符号表示:已知 ,3=x 则x=_______;,5=-x 则 x=_______; (2)绝对值不大于4的负整数是________;(3)绝对值小于4.5而大于3的整数是________. (4)在数轴上,与原点相距5个单位长度的点所表示的数是________; (5)在数轴上,A 点表示+1,与A 点距离3个单位长度的点所表示的数是________; (6) 平方得412的数是____;此题用符号表示:已知,4 122=x 则x=_______; (7)若|a|=|b|,则a,b 的关系是________; (8)若|a|=4,|b|=2,且|a +b|=a +b ,求a -b 的值. 二.特值法帮你解决含字母的问题(此方法只适用于选择、填空) 有理数中的字母表示 , 从三类数中各取1——2个特值代入检验,做出正确的选择 (1)若a 是负数,则a________-a ;a --是一个________数; (2)已知 ,x x -=则x 满足________;若,x x =则x 满足________;若x=-x, x 满足________; 若=-<2,2a a 化简____ ; (3)有理数a 、b 在数轴上的对应的位置如图所示: 则( 0-11a b A .a + b <0 B .a + b >0; C .a -b = 0 D .a -b >0 (4)如果a 、b 互为倒数,c 、d 互为相反数,且,3=m ,则代数式2ab-(c+d )+m 2=_______。 (5)若ab ≠0,则b b a a +的值为_______;(注意0没有倒数,不能做除数) 在有理数的乘除乘方中字母带入的数多为1,0,-1,进行检验 (6)一个数的平方是1,则这个数为________;用符号表示为:若,12=x 则x=_______; 一个数的立方是-1,则这个数为_______;倒数等于它自身的数为_______; 三.一些易错的概念 正数 0 负数

《刑法总论》司法考试真题链接及参考答案

《刑法总论》【司法考试真题链接】及参考答案 第一章 1.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 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 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上述4 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司法考试多项选择真题)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参考答案:ABCD 2.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司法考试单项选择真题)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参考答案:C 3.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④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司法考试单项选择真题) A.第①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②句正确,其他错误 C.第③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④句正确,其他错误 参考答案:B 4.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这一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2008年延考司法考试单项选择真题) (一)补正解释 B.当然解释 C.反对解释 D.缩小解释 答案:D

2017刑法知识点总结(简洁版)

刑法考点总结(简略版) 总则部分: 一、刑法概述 1.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2.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3)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刑法的适用范围 (1)空间效力: ①国内犯:属地管辖; ②国外犯: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 (2)时间效力:溯及力:禁止溯及既往(我国采纳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犯罪论 1.刑法概说 (1)犯罪的概念 (2)犯罪的分类 2.犯罪构成 (1)违法性: ①危害行为: A.刑法禁止的行为不是犯罪故意支配下实施的任何身体动作,而是在客观上可能侵犯法律保护的利益的行为; B.作为与不作为危害行为; C.持有行为 ②行为对象:是指实行行为所作用的物、人、组织 ③危害后果:危害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所造成的现实侵害事实与现实危险状态 A.分为:侵害犯与危险犯 B.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a.意义:影响罪数的认定;影响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定;影响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的 判定;影响结果加重犯的认定。 b.特点:共性:客观性;顺序性;相对性;规律性;复杂性 特殊性: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都具有特殊的因果关系发展进程 c.认定:合法则的因果关系;条件关系与危险的现实化 ④特定身份:必须是在行为主体实施犯罪行为前就已经具有的特殊资格或者已经形成的特殊地位。 ⑤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都属于违法阻却事由。 (2)责任性: ①故意/过失: A.故意犯罪的认识因素要求行为人认识所有的客观构成要件事实,所以任何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都是特定的。

高考数学重点难点易错知识点总结复习及例题讲解一

高考数学重点难点易错知识点总结复习及例题讲解一 集合是高中数学的基本知识,为历年必考内容之一,主要考查对集合基本概念的认识和理解,以及作为工具,考查集合语言和集合思想的运用.本节主要是帮助考生运用集合的观点,不断加深对集合概念、集合语言、集合思想的理解与应用. ●难点磁场 〔★★★★★〕已知集合A={〔x,y〕|x2+mx-y+2=0},B={〔x,y〕|x-y+1=0,且0≤x≤2},如果A∩B≠ ,求实数m的取值范围. ●案例探究 [例1]设A={〔x,y〕|y2-x-1=0},B={〔x,y〕|4x2+2x- 2y+5=0},C={〔x,y〕|y=kx+b},是否存在k、b∈N,使得〔A∪B〕∩C= ,证明此结论. 命题意图: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集合及其符号的分析转化能力,即能从集合符号上分辨出所考查的知识点,进而解决问题.属★★★★★级题目. 知识依托:解决此题的闪光点是将条件〔A∪B〕∩C= 转化为A∩C= 且B∩ C= ,这样难度就降低了. 错解分析:此题难点在于考生对符号的不理解,对题目所给出的条件不能认清其实质内涵,因而可能感觉无从下手. 技巧与方法:由集合A与集合B中的方程联立构成方程组,用判别式对根的情况进行限制,可得到b、k的范围,又因b、k∈N,进而可得值.

解:∵〔A∪B〕∩C= ,∴A∩C= 且B∩C= ∵ ∴k2x2+〔2bk-1〕x+b2-1=0 ∵A∩C= ∴Δ1=〔2bk-1〕2-4k2〔b2-1〕<0 ∴4k2-4bk+1<0,此不等式有解,其充要条件是16b2-16>0,即b2>1 ① ∵ ∴4x2+〔2-2k〕x+〔5+2b〕=0 ∵B∩C= ,∴Δ2=〔1-k〕2-4〔5-2b〕<0 ∴k2-2k+8b-19<0,从而8b<20,即b<2.5 ② 由①②及b∈N,得b=2代入由Δ1<0和Δ2<0组成的不等式组,得 ∴k=1,故存在自然数k=1,b=2,使得〔A∪B〕∩C= . [例2]向50名学生调查对A、B两事件的态度,有如下结果:赞成A的人数是全体的五分之三,其余的不赞成,赞成B的比赞成A的多3人,其余的不赞成;另外,对A、B都不赞成的学生数比对A、B都赞成的学生数的三分之一多1人.问对A、B都赞成的学生和都不赞成的学生各有多少人?

刑法总则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刑法总则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逃避抓捕后自首比坐以待抓处刑轻的矛盾 自首制度对于鼓励犯罪人悔过自新和减少司法运作成本意义重大,并有助于实现刑罚目的,因而其重要性为各国刑事立法、司法以及刑法理论所认同。自首制度在中国的立法设臵和司法适用渊源流长,有关于此的理论研究也历久而弥新。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自首制度的传统类型划分,通常认为是依据刑法第67条的两款规定而作出的二元划分,即将自首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该条第1款规定的“一般自首”,或者曰典型自首,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另一类为该条第2款规定的以自首论的“余罪”自首,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对第2款规定的自首类型,刑法理论界称其为“准自首”。 (一)、一般自首 1、自动投案 何谓自动投案,刑法理论界曾有不同主张,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自首解释》)之规定,笔者认为,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臵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一般自首成立的必备要件,是自动投案行为合乎逻辑的自然延伸。对这一要件应作如下理解: 所供述的须为自己的犯罪事实。自己的犯罪事实既包括只犯一罪的事实,也包括犯数罪的事实。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外,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的犯罪事实:对主犯,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同样,由于共同犯罪的性质决定了每一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对于从犯、帮助犯、教唆犯、胁从犯而言,如果仅供述自己实施的部分行为而不供述其所知的其他同案犯,不能成立自首。就数罪而言,由于数罪有同种数罪与异种数罪之分,对同种数罪的自首问题理论界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犯重罪而自首轻罪,或犯轻罪而自首重罪,如所自首之轻罪与重罪属于同一事实范围者,其自首有效力,例如所犯为伤害致死,而仅以伤害罪自首是,反之亦然。”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对于一人犯同种数罪,投案时只供述其中一个或几个罪行,认定自首,对于其他没有供述而后被查出的罪行,不能认定为自首。 (二)、准自首 “准自首”作为独立的自首类型被明确法典化,在我国刑事立法上尚属首次。此前刑法理论界对被限制人身自由后交待未被掌握的罪行的行为能否视为自首一直存在不同的认识,观点针锋相对。现行刑法取肯定说。准自首的构成要件如下: 1.准自首的主体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讲解学习

学刑理整点识知法.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 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 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 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 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 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3(.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 【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优秀的初中数学绝对值的重要知识点总结

优秀的初中数学绝对值的重要知识点总结初中数学绝对值的重要知识点总结 知识要领:在数轴上,表示一个数a的点到数b的点之间的距离,叫做a-b的绝对值,记作|a-b|。 绝对值 几何的意义 在数轴上,一个数到原点的距离叫做该数的绝对值.如:5指在数轴上表示数5的点与原点的距离,这个距离是5,所以5的绝对值是5。 代数的意义 非负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非正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 a的绝对值用“|a|”表示.读作“a的绝对值”。 实数a的绝对值永远是非负数,即|a|≥0。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 若a为正数,则满足|x|=a的x有两个值±a,如|x|=3,,则x=±3. 应用举例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还是0。 任何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任何有理数的绝对值都≥0。 0的绝对值还是0。

特殊的零的绝对值既是他的本身又是他的相反数,写作|0|=0。 |3|=3=|-3| 当a≥0时,|a|=a 当a 存在|a-b|=|b-a| 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比如:若|2(x—1)—3|+|2(y—4)|=0,则x=___,y=____。(||是绝对值)。 答案: 2(X-1)-3=0,且2Y-8=0 解得X=5/2,且Y=4。 一对相反数的绝对值相等: 例+2的绝对值等于—2的绝对值(因为在数轴上他们离原点的 单位长度相等) 知识归纳:在数轴上,表示一个数的点到原点的距离叫做这个数的绝对值,绝对值用“||”来表示。 初中数学知识点总结:平面直角坐标系 下面是对平面直角坐标系的内容学习,希望同学们很好的掌握下面的内容。 平面直角坐标系 平面直角坐标系:在平面内画两条互相垂直、原点重合的数轴,组成平面直角坐标系。

刑法学1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1知识点总结(大红本) 第一章刑法概说(非重点)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 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 第三节适用刑罚人人平等原则 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概念 第二节犯罪构成 第五章犯罪客体(非重点) 第一节犯罪客体概述 第二节犯罪客体的分类 第三节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 第一节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第二节危害行为 第三节危害结果 第四节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五节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 第七章犯罪主体 第一节犯罪主体概述 第二节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 第四节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第五节单位犯罪 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 第一节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第二节犯罪故意

第三节犯罪过失 第四节与罪过相关的的几个特殊问题 第五节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第六节认识错误 第九章正当行为 第一节正当行为概述 第二节正当防卫 第三节紧急避险 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第二节犯罪既遂形态 第三节犯罪预备形态 第四节犯罪未遂形态 第五节犯罪中止形态 第十一章共同犯罪 第一节共同犯罪概述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罪数形态 第一节罪数判断标准 第二节一罪的类型 第三节数罪的类型 第十三章刑事责任(非重点) 第一节刑事责任概述 第二节刑事责任的根据 第三节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 第十四章刑罚概说 第一节刑罚的概念 第二节刑罚的功能 第三节刑罚的目的 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非重点) 第一节刑罚的体系 第二节主刑 第三节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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