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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ZCZB-2009-242

项目名称: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陈卫华(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海军(签字或盖章)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须知 (5)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1)

第四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3)

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25)

第六章: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27)

第七章:设计合同书格式 (29)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3)

附件:招标评标办法 (6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已在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

2、建设地址及规模:本工程设计起点为南新东道与吉祥路交叉口,终点为现状东环路,设计总里程3210米,为新建工程。本路规划道路红线宽50米,双向八车道。

3、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

4、主要设计内容: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标准横断面、结构、桥梁、排水、路灯等设计;

5、资金来源:唐山市城市维护费;

6、质量要求:合格;

7、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全线道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等)、市政管线、照明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及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并负责设计文件汇总,完成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以及后续服务等。

三、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自勘察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止。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市政行业(道路、桥梁)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设计乙级资质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人员组成结构、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根据自身实力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须知: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资料的彩色扫描输出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唐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唐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

4、报名同时发售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陈卫华(签字或盖章)

办公地址:唐山市车站路129号

联系人:张玉兰联系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063000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海军(签字或盖章)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

联系人:连翠玲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050000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

A. 总则

1.招标范围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称“招标人”)委托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对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详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资料表。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包括内容详见投标须知资料表),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勘察报告一式四份,设计图纸一式八份)。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2)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的要求。

(3)除招标人在工可阶段方案研究中提出的推荐方案之外,投标人也可根据调查研究,通过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分析,推荐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并贯彻业主的设计理念。

(4)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5)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交参考资料及图纸,还应负责编写相关专业的施工技术规范。

(6)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7)投标人应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依据,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设计费用。

2.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经唐山市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唐山市城市维护费中标后的设计费用均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

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通过资格后审。

投标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工作进行转包和分包。

投标人须独立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投标人中标后,若将部分设计工作进行分包,业主将视为投标人违约,并按合同条款的相应规定采取措施。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且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5. 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提供协助。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和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意外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招标人均不负责。

6. 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再召开标前会议。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考察后,如果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

由于回答投标人所提出问题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7条第款中所列招标文件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以补遗书(应进行正式编号)的方式提供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悉。

B.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第四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第六章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第七章设计合同书格式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招标评标办法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发出的所有补遗书(有正式编号)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根据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16天以前提出的问题(包括发现招标文件有错漏、缺页)进行澄清和解答,并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将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书面答复。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或者是答复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招标人可能会以补遗书(有正式编号)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遗书(有正式编号)将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遗书(有正式编号)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补遗书(有正式编号)。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有正式编号)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C.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来往的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卷、篇、节编制,包括下列各项内容:第一卷商务文件

标前页

第一篇投标书格式

第二篇授权书格式

第三篇投标担保

第四篇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内容

A-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资质)

A-2、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经验)

A-3、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人员)

B、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C、项目组织机构与质量保证框图

D、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E、投标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情况

F、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G、主要人员资历表

H、后续服务人员资历表

I、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及软件表

J、其它资料表

第五篇勘察设计报价

A、勘察设计报价表

B、投标报价汇总表

第六篇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第二卷技术文件

第七篇技术建议书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2.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

3.以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过程中在勘察设计方面存在的问

题和弊端,以及在本项目设计中采取的避免措施

4.总体设计思路

5.工程概算造价测算

6.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7.必要的图纸

投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如下原则,否则,按废标处理。

⑴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除招标人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⑵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第六篇《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应控制在1万字以内;第二卷《技术文件》第七篇《技术建议书》应控制在万字以内。

⑶设计方案可对工可阶段的方案进一步深化研究;或在工可阶段费用估算的范围内推荐新的具有可行性的设计方案。

⑷投标文件第二卷必须用A3纸装订成册,第一卷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不提倡装帧豪华。高档豪华的投标文件对评标结果不产生任何影响。

12. 投标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水文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如需要)、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全部基础资料)、配合业主施工招标(包括提交施工技术规范,相应图纸)、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

⑴本项目设计的全部费用。

⑵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费用。

⑶提供业主施工招标所需的各施工标段的工程说明、相应图纸和施工图预

算;还应包括编写各专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等配合招标服务的费用。

⑷施工期间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的费用。

⑸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设计取费应当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依据,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

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业主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之中,不另行支付。在签订设计合同书之前,招标人将要求中标人填写一份《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有关项目的详细报价。

根据合同规定,由设计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报价之内,中标后,业主不另行支付。

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设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1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本须知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于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 投标担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本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担

保。

投标担保可采用在唐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具有担保业务资格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或保证书。所有投标担保保函或保证书原件在开标时提供。

投标担保的复印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拒绝。

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天内,将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如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由出具保函的有担保资格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按保函或保证书担保金额向招标人提供相应金额。

⑴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⑵投标人不接受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对其投标价的算术性修正;

⑶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9条第款或第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函或签署合同书。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法人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人应将第一卷商务文件和第二卷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及副本)统一装订,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并加盖密封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信封上应写明:

16.2.1 写明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名称;

16.2.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编号;

(2)工程名称;

(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在投递过程中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写明的地址,在本须知资料表中所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遗书(有正式编号)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8.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19. 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书面提出,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将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先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必须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办理。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4条第款的规定由出具保函的有担保资格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按保函或保证书担保金额向招标人提供相应金额。

E.开标与评标

20. 开标

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资料表中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在签到簿上签名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接受监督机关和投标人代表监督。

除已按本须知第19条第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之外,招标人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核查。

招标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签署情况及投标报价等相关内容。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机关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开标记录应经监督机构代表签字后存档备查。

21. 评标过程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书为止,凡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价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泄露。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22.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评标阶段,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判定其内容是否详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是: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齐全,字迹和各种证件(复印件)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

(5)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合格的投标担保;

(6)勘察设计取费在规定的浮动值内;

(7)同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报价;

(8)投标文件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如果投标文件按照评标程序经过澄清后未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按废标处理。

23.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指有细微偏差的),以正本为准;

(2)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3)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24.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评标办法》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业绩、信誉、拟投入项目的设计人员的能力、对项目的理解以及设计方案的优劣以及设计费报价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分并签名。设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分别评分,汇总各项得分,得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依据对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的排序高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

告上签字但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F.授予合同

26. 合同授予的标准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将合同授予按照本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评标办法》的规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且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能力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享有的权力不受本款限制。

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办量履约保函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果没有符合评标规定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27.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

因项目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招标人有权提前中止招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但招标人应将投标担保退还给投标人。

28. 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招标人在收到履约保函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书后,应在5天内通知其他投标人已落标。

29. 履约保函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书之前,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期限应满足本须知资料表第16项的规定。

履约保函金额应为合同价格的10%。为取得履约保函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0. 设计合同书的签署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事宜。签约的地点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在签订设计合同书之前,应按本须知第29条第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函。

签订设计合同书时,中标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代理人授权书。

设计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款或款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26条第款的规定,将合同授予下一个符合评标及授予合同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没有符合评标规定的下一个投标人时,招标人则应重新招标。

31. 纪律与监督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以行贿、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中标,也不能采取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施加压力或干扰,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附件1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详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详见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00-0203)

第四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详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

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河北省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中标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业主或业主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中标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新近颁布的标准、规范。

第六章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一、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下列原始文件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一套。

二、下述资料由设计人依据设计需要自行搜集

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搜集或购买全部地形图、地质图、规划图及所涉及的其他图纸或资料,自费进行工程测量、研究试验及有关协调(包括签订协

议)、调查和资料搜集等工作。

第七章设计合同书格式

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ZCZB-2009-242 项目名称: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陈卫华(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海军(签字或盖章)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须知 (5)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1) 第四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3) 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25) 第六章: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27) 第七章:设计合同书格式 (29)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3) 附件:招标评标办法 (6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已在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唐山市南新东道工程; 2、建设地址及规模:本工程设计起点为南新东道与吉祥路交叉口,终点为现状东环路,设计总里程3210米,为新建工程。本路规划道路红线宽50米,双向八车道。 3、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 4、主要设计内容: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标准横断面、结构、桥梁、排水、路灯等设计; 5、资金来源:唐山市城市维护费; 6、质量要求:合格; 7、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全线道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等)、市政管线、照明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及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并负责设计文件汇总,完成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以及后续服务等。 三、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自勘察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止。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市政行业(道路、桥梁)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设计乙级资质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人员组成结构、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根据自身实力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公示招投标书范本

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沧州渤海新区骅郡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18) 第四章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及参考依据 (20)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1) 第六章评标办法 (42)

第一章招标公告 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本招标项目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经沧州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沧渤经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中标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渤海新区,从渤海路现有道路西延至旭阳街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沧州渤海新区渤海路西延工程道路全长.m,设计行车速度km/h,道路标准断面宽m。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污水工程)、桥涵工程、 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预留给水、电力、通信等管线位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标段划分:划分了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效果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清单及预算编制);经审图机构审图合格后出具施工图(由设计单位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审图机构审图并支付审图费用)、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包括本项目区域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投标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且需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

(项目名称)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第二节投标须知修改表 (6) 第三节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7) 第三章评标办法 (19) 第四章合同条件 (24) 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条件 (24) 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33) 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39) (一)项目说明书 (39) 1.1 项目概述 (39) 1.2 建设依据 (39) 1.3 用地现状 (39) 1.4 现状交通 (39) 1.5 建设规模 (39) (二)方案设计要求 (39) (三)方案设计投资预算编制要求 (40) 3.1 编制依据 (40) 3.2 编制内容 (40) 第六章勘察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规范 (41)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4) 一、投标函 (46) 二、投标报价书 (47)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8) 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9) 五、投标担保证明 (50) 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 七、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52) 八、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53) 九、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配备情况表 (54) 十、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员和各专业负责人员的资格证书及获奖证明材料 (55) 十一、勘察设计进度计划、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措施承诺书 (56) 十二、联合体协议书 (57) 十三、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的带标志网页打印件 (58) 十四、标书编制人员名单 (58) 第八章附件 (59)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单位)以(批准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3计划工期: 2.3.1设计工期:初步设计周期为方案批准后日历天,施工图的设计周期为初步设计批准后日历天。 2.3.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3.2参加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资格。 3.3投标单位必须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领取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密匙及《茂名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3.4省外投标单位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0c4190409.html,/)持本企业招投标密匙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茂名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名回执》,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所有签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亲自手签);

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泾县污水干管(一期)工程勘察招标文件 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期:二O一0 年二月三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 (1)泾县城东排水渠污水干管,长约2000M。 (2)泾县泾川大道污水干管,长约1500M。 (3)泾县稼祥中路污水干管,长约700M。 (4)泾县气象路污水干管,长约700M。 (5)泾县李村路污水干管,长约900M。 (6)泾县曙光路污水干管,长约1000M。 (7)泾县财富路污水干管,长约1500M。 以上工程项目及建设规模等均为初定项目,工程投资初步测算约2830 万元,具体实施以政府发文批准项目和规划设计要点、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价为准。 2、勘察范围:本招标文件所列各项工程的地质勘察。 3、工程勘察周期:110个日历天。 4、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设计、勘察标准,深度达规范要求。 5、资金来源:贷款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8、投标有效期为:30天(日历天) 9、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一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一份)。 10、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2月5日15时 地点:泾县污水处理厂基建办。 11、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1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2月28日15时 地点:泾县污水处理厂基建办。 17、开标时间:2010年2月28日15时30分 地点:泾县污水处理厂基建办。 (二)自然条件 1、水文与气象简况: 泾县地处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属暖湿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5.6℃,平均相对湿度79%,年平均降水量1044mm,年平均日照时数2209小时,年平均霜期237天,主导风向东南风。主要地表水系有串场河、泰东河、何垛河、通榆河、梓辛河、五烈河。 2、地形、地貌简况: 东台地处里下河地区东北部,台城及其近郊地势平坦,起伏甚微,地势由东向西逐步倾斜,地面标高一般在3-4.5米(黄海高程),台城及其周围河网发达,北郊一带农田水利基本定型,西南郊区沟河港汊较多。 3、土壤: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最新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2 号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2013年第23号进行修改。 中文名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布单位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文号第 2 号实施时间2003年8月1日 目录 1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编辑 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第2号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某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doc 7页)

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 2007-06-19 上午10:06:12 总点击数:3684 本月点击数:2941 本周点击数:2928 今日点击数:1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发包行为,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市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县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二)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招标人资格、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进行备案; (三)负责对参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的投标人资格进行核实并备案; (四)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五)监督招标投标承诺及合同的订立、履行; (六)查处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 (七)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第四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勘察设计招标投标适用本规定。属应招标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勘察设计单项勘察费、设计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标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计划或项目核准、备案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三)可供参考的建设场地地形图(设计招标还应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成果报告)。 (四)供水、供电、供气、节能、环保、消防、人防、通讯、市政道路、绿化和交通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及其它技术资料。 (五)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银行资信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海南日报》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网、海南建设信息网上刊登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性质、规模、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二)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能力,并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法人实体参加投标。 (三)国家有关规定免予招标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投标人应是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法人实体。同时还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没有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冻结处于破产状态,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不同的,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第八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境外设计单位参加本地区建设工程设计投标的,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设计单位与国内设计单位联合投标的,应在报名参加投标的同时,持单位的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业绩资料、投标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备案。 境外投标者应提交的主要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特级和一级建设工程一般不少于45日;二级以下建设工程一般不少于30日。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

关于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说明 法律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达到勘察设计招标规模的,应当公开招标。 建筑物的外观、功能和造价,主要取决于设计方案的优劣,公共项目的设计招标更受到公众的强烈关注。招标首要目的是提高设计水平,通过竞争方式寻求令人满意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技术实力和创作灵感缺一不可。投标人越多,竞争越激烈,成果越丰富,方案越合理,效果越满意。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的招标投标活动,不会取得任何效果,只会成为耗费人力、物力和时间而没有任何意义的活动。公平是所有具有竞争性质的活动应该追求的最高境界,设计招标活动能否最大限度地为投标人创造公平竞争机会,关键在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既有口碑甚佳的,也有声明狼藉的。如果招标结果变得很容易“预测”、越来越缺乏神秘感,幕后交易屡屡得手,招标投标将失去意义,最终导致集体沉沦。经验告诉我们,一切不公平、不合理的做法,背后往往隐藏着违法行为和非法交易行径,只是暂时未暴露而已。 制订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宗旨,是建立一套打击造假不公、幕后操纵的有效机制,使招标结果更有公信力。 一、招标文件范本的适用范围和作用 招标文件范本适用公开招标活动,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与其他招标文件区别如下: 1、招标文件范本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可以有效降低违法违规风险,加快招标进程。其他招标文件难以兼顾招标投标和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的要求。 2、招标文件范本尽量兼顾招标投标活动各方的利益,通过建立统一完善的规则,达到合理平衡状态。其他招标文件常因某种目的、某些需要而随意改变规则,破坏平衡。 3、招标文件范本吸取全市设计公开招标活动的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和更新,能够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其他招标文件难免考虑欠周全,甚至重蹈覆辙,产生矛盾、招惹麻烦。 4、招标文件范本统一格式、统一规则、统一发布,方便各方当事人下载、编制、审查、阅读和理解。其他招标文件自订规则,五花八门,千差万别,难免造成偏差失误。 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采用最新公布的版本。

第八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第九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基本情况,了解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基本组成;熟悉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职业能力目标 通过本章节教学,能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的设置及合理分配权重分值。 第一节概述 一、工程勘察设计概念 工程勘测:是指对工程建设地点的地形、地质、水文、道路条件等进行勘测,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为工程设计提供基本资料。 工程设计:是指在批准的场地范围内对拟建工程进行详细规划、布局、设计,以保证实现项目投资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提供具体详细实施设计文件。 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目的 勘测设计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设工程进人实施阶段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勘测设计质量的优劣,对工程建设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进度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招标人委托勘察任务的目的是:为项目选址和进行设计工作取得现场的实际依据资料。 设计招标的目的:通过设计竞争,择优确定综合指标均好的方案和设计单位,以达到拟建项目能够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三、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特点 1.工程勘察招标的特点 如果勘察工作仅委托勘察任务而无科研要求,委托工作大多属于用常规方法实施的 内容(地形图测绘、岩土、水文勘察)。任务比较明确具体,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给出任 务的数量指标,如地质勘探的孔位、探眼数量、总钻探进尺长度等。 勘察任务可以单独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实施,也可以将其包括在设计招 标任务中,由勘察设计总承包。也就是说,由具有相应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或由其选择 承担勘察任务的专业勘察分包单位承包。采用总承包招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和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第八部第2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 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 抢险救灾的; (三)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 有效的竞争的; (五)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 能配套性的。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电子、水利、民航、广电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 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 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 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 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 外,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 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要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 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 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 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十四条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1.关于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的法律规定 勘察设计和监理工作招标,均需遵守《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殊之处说明如下。 (1)勘察设计招标除应遵守上述法规规章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 (2)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如勘察设计、监理费用在50万元以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对于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2)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3)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施工招标最高为80万元人民币)。 (4)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投标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或者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5)关于监理招标,国家发改委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尚未颁布专门的行政规章(《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故主要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 2.招标程序的步骤 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可将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1)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单独完成,投标人不参与。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招标方式。 ①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 ②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 ③按照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选择合同的计价方式; ④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合同类型等因素的影响程度,最终确定招标方式。 2)办理招标备案。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招标备案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获得认可后才可以开展招标工作。 3)编制招标有关文件。招标准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有关文件,保证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文件大致包括:招标广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 (2)招标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该阶段从发布招标公告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

技术标投标文件勘察设计大纲

技术标投标文件勘察设计大纲 七、勘察、设计大纲 一、工程概况、设计范围; 二、拟采用的勘察设计标准; 三、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四、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五、勘察设计进度计划; 六、勘察设计装备配置、工具与计算机软、硬件配备及其应用情况; 七、勘察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八、后续服务工作安排; 九、其它。 (一)、工程概况、设计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xx工程,顺庆岸起于****解放街预留口,跨过xx街后落地;xx起于****xx预留口,沿xxxx延伸, 高架跨过鹤鸣路后在仙鹤路转盘处落地。该项目顺庆岸xx路线全xx623m,其中桥梁xx485m;xxxx路线全xx1026m,其中桥梁xx946m。总投资2.61亿元。xx工程的建设对xx****交通量疏解有重要作用,能充分发挥其过xx主要通道的功能,实现交通分流、减少交通拥挤、提高出行效率。 技术标投标文件勘察设计大纲 1.2勘察、设计范围

本项目为xxxxxxxx工程勘察设计。包括路线、桥梁、路基、路面、路线交叉、交通工程、配套的排水、景观工程、照明工程及沿线设施所有配套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勘察、测量、xx设计、预算编制、招标配合服务及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等)。 (二)、拟采用的勘察设计标准;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94) 1) 《xx测量规范》(CJJ8-99) 2)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4)《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 5)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6)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 7)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 50021- 2001)9)《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10) 《土的分类标准》(GBJ145-9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GB50011-2001)13). 技术标投标文件勘察设计大纲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14)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5) 《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J83-91) 16)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17)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18)

技术标投标文件勘察设计大纲(技术建议)(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七、勘察、设计大纲 一、工程概况、设计范围; 二、拟采用的勘察设计标准; 三、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四、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五、勘察设计进度计划; 六、勘察设计装备配置、工具与计算机软、硬件配备及其应用情况; 七、勘察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八、后续服务工作安排; 九、其它。

(一)、工程概况、设计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延伸线工程,顺庆岸起于****解放街预留口,跨过丁香街后落地;高坪岸起于****白塔路预留口,沿清溪河延伸, 高架跨过鹤鸣路后在仙鹤路转盘处落地。该项目顺庆岸延伸线路线全长623m,其中桥梁长485m;高坪岸延伸线路线全长1026m,其中桥梁长946m。总投资2.61亿元。延伸线工程的建设对南充****交通量疏解有重要作用,能充分发挥其过江主要通道的功能,实现交通分流、减少交通拥挤、提高出行效率。 1.2勘察、设计范围 本项目为中坝嘉陵江大桥延伸线工程勘察设计。包括路线、桥梁、路基、路面、路线交叉、交通工程、配套的排水、景观工程、照明工程及沿线设施所有配套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招标配合服务及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等)。 (二)、拟采用的勘察设计标准; 1)《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94) 2)《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3)《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 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5)《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 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7)《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 8)《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

0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2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23号令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规避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公开招标示范文本) 珠海市建设局监制

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备案)部门意见(公章):

前言 一、为规范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投标活动,切实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我们编写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公开招标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公开招标示范文本》),用以指导招标人编制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勘察公开招标文件。 二、编写《公开招标示范文本》的主要依据及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2号令)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7部委12号令) 6、《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列》(国务院) 7、《广东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 8、《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GF-2000-0203)示范文本 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GF-2000-0204)示范文本 10、《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和建设部2002

年) 三、本《公开招标示范文本》由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四部分组成(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中标通知书已单独成册未列入本文本)。 四、《公开招标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须公开招标的勘察项目,招标人应参照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勘察公开招标文件。 2、对于规模大、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可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对于规模较小、地质条件简单的工程可采取直接入围方式。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招标人在编制勘察公开招标文件时,应按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规范提出要求。项目没有特殊要求的,不应提出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条件。 4、招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投标须知部分确定的内容选项‘□’里打出‘√’号;在不需要的内容选项‘□’里打出‘×’号;选项内容未尽事宜可在‘其它说明’中表述或另附详细说明;其它选项的空格内,招标人应具实填写,依法调整;开标、评标程序应与招标人确定的评标、定标方式一致;招标文件其它部分属于规定性条款,招标人一般情况不应做文字修改和删减。 5、《公开招标示范文本》内的合同文本,推荐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示范文本或《建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特点、概念、内容121

一、工程勘察设计概念 工程勘测:是指对工程建设地点的地形、地质、水文、道路条件等进行勘测,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为工程设计提供基本资料。工程设计:是指在批准的场地范围内对拟建工程进行详细规划、布局、设计,以保证实现项目投资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提供具体详细实施设计文件。 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目的 勘测设计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设工程进人实施阶段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勘测设计质量的优劣,对工程建设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进度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招标人委托勘察任务的目的是:为项目选址和进行设计工作取得现场的实际依据资料。设计招标的目的:通过设计竞争,择优确定综合指标均好的方案和设计单位,以达到拟建项目能够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三、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特点 1.工程勘察招标的特点如果勘察工作仅委托勘察任务而无科研要求,委托工作大多属于用常规方法实施的内容(地形图测绘、岩土、水文勘察)。任务比较明确具体,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给出任务的数量指标,如地质勘探的孔位、探眼数量、总钻探进尺长度等。勘察任务可以单独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实施,也可以将其包

括在设计招标任务中,由勘察设计总承包。也就是说,由具有相应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或由其选择承担勘察任务的专业勘察分包单位承包。采用总承包招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和监理可以减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协调义务,而且能使勘察工作直接根据设计需要进行,满足设计对勘察资料精度、内容和进度的要求,必要时还可以进行补充勘察工作。 2.设计招标的特点投标人将招标人对项目的设想变为可实施的方案。招标人在设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所提出的要求比较模糊、各种指标不是很明确具体,只是简单介绍建设项目的实施条件、预期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投资限额、进度要求等。投标人要根据招标条件、现场踏勘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对建设项目的设想变为可实施的初步方案,然后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报出各自对项目的构思方案、实施计划和设计费用报价。招标人通过开标、评标程序对各方案进行比较,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标方案和中标人。 四、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内容 1.工程勘察招标的内容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以及建设地点的不同,设计前所需的勘察也各不相同,主要有下列8大类别。①自然条件观测。②地形图测绘。③资源探测。④岩土工程勘察。⑤地震安全性评价。⑥工程水文地质勘察。⑦环境评价和环境基底观测。⑧模型试验和科研。依据总体方案平面图及设计单位提出的某技术方面要求,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及施工。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工程项目的建设可以分为规划建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其中,勘察设计阶段是承前启后、决定项目建设成效的关键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场地的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量、测绘、测试、观察、调查、勘探、试验、鉴定、研究和综合评价,形成勘察成果技术资料,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价、选址、规划、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具有特殊要求的大型复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一般分为四个阶段:为建设项目选址及可行性研究做准备的可研勘察;为初步设计提供依据的初设勘察;为施工图设计做准备的详细勘察;为项目地基工程施工做准备的施工勘察。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只需要进行可研勘察和初设勘察。由于工程勘察大多用常规方法、手段实施,与工程设计相比技术创造成分相对较少,招标文件、评标、投标文件相对简单,为此本书主要介绍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是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具体技术和经济问题,为工程建设项目功能布局、组合、造型、结构、构造、生产工艺流程、材料设备选型、周围环境的相互联

系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制定一个完整的建设方案,编制系统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 1)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分阶段控制的特征。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涉及不同的行业与专业,如建筑、交通、铁路、水利、航空等行业,以及建筑、结构、装修、暖通、给排水、照明、计算机网络、电气、热能动力、公路、道桥、河道、港口等专业。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分阶段实施,各阶段的工作特征和需求控制目标是有区别的。工业、交通、电力、市政等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划分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其中方案设计包括在工程可行性研究中。大型复杂工业项目,或有复杂技术问题的主体工程,往往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之间又增加技术设计阶段,或将工程初步设计与技术设计两阶段合并成为扩大初步设计。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划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其中可行性研究相当于其他行业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相当于扩大初步设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划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七)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广电、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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