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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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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0年1月22日9:01

建保[2009]2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的部署,扎实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棚户区改造,既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四)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作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力争从2009年开始,结合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特别应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拆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2.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3.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4.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格界定改造范围。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严禁大拆大建。

5.统筹兼顾,配套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三、政策措施

(六)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1.中央采取适当方式,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市、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中,按规定安排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本金占20%的规定。

2.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根据改造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信贷条件,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要在信贷资金规模上给予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城市和国有工矿棚

户区改造贷款担保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投入。

3.鼓励采取共建的方式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国有工矿企业要积极筹集资金。棚户区居民应合理承担安置住房建设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七)加大税费政策支持力度。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八)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应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约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项目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对于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严禁将已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开发建设。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就近安置为主;对异地建设的,应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域。

(九)完善安置补偿政策。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各地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

四、组织实施

(十)落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负总责,对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负责监督考核。市、县人民政府是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部门责任、具体措施,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和分配公平,确保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国有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依法落实建设用地和筹集资金等相关工作。

(十一)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的重要问题,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工作指导。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税收支持政策;国土资源部负责完善土地供应政策;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各有

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方各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十二)编制规划计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结合起来,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市、县人民政府要编制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编制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

(十三)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规范,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优化新建安置住房的规划设计,在较小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基本居住需要。要按照节能省地环保要求,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有关住房质量、建筑节能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十四)强化监督检查。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种问题,坚决制止棚户区改造中损害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分别于每年7月31日和次年1月31日前,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及土地供应开发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各级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有效使用和安全等各环节的监督。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用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区,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取得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正在实施的国有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按现有政策继续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保[2009]29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wendangku.net/doc/0a15289479.html, 2010年01月0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的部署,扎实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

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棚户区改造,既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四)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作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力争从2009年开始,结合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特别应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拆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2.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X年确定的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X 县人民政府委托,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一年,从X年10月10日至X年10月9

日。 (三)项目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至太姒路东侧,西至城关小学西墙,北至文化路,南至X东西街。 (四)项目拆迁量 本项目拆迁总户数为491户(套),房屋拆迁总面积137629平方米,拆迁总占地115.8亩;涉及拆迁范围为X。(以上数据为初步摸底调查情况,实际面积、户数待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件,以实际勘测的户数、面积为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拆迁安置方式全部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抵押; 4.抢栽各种花木。 (七)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接到征收部门的通知,应当停止办理征收区域内所有房产、土地、工商、税务、户籍等涉及增加补偿费用的有关手续。 (八)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

XX年季度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讲话稿【DOC可编辑范文】

XX年季度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讲话 稿 同志们: XX年新年伊始,我们就召开季度全市棚改工作推进会,充分证明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改工作。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国棚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行动起来,扎实做好XX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各 项工作。这次会议,既是推进会,也是调度会,更是决胜会。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决战之年,务求棚改工作决战决胜 XX年是国家实施的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中的最后一年和决战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第二年和和关键之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提高对棚改工作的认识,认清工作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快推进棚改进程,切实完成棚改工作目标,为三年计划画上圆满的句号。 今年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任务非常艰巨,各县区政府一定要提高对棚改工作重要性认识,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上来,要将棚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工作态度,从调查摸底、项目包装、可研编制、融资贷款、抵押物准备、

项目实施、任务推进、工作调度等相关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见效,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任务责任到人,限时完成,对完不成任务者比照《安顺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实行问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棚户区改造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以早字当头,全力以赴抓好棚改工作落实 今年是城镇棚改征拆类项目享受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中央各类资金补助优惠政策的最后一年,是“机会窗口”的最后一年,按照我市已总结出的“三早”、“四制度”、“五到位”工作做法,以目标任务为工作方向,以县级领导包保责任为保障,以融资工作为抓手,以完成房屋征收为工作落脚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面启动XX年棚改项目。 “一年之计在于春”。各项工作务求“早”。即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XX年1月完成房屋征收前期准备工作,从2月起全面进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阶段,3月底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任务的20% 一季度 末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工作;第二季度开始安置房建设开工准备工作,二季度末完成安置房建设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工作,6月底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任务的50%;第三季度末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任务的80%第三季度安置房建设全面开工建设;11月中旬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任务的100%,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 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祝业精市长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祝业精市长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06年6月21日) 同志们: 刚才,有关城区、土地收储中心和开发企业就如何搞好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介绍了经验,他们的做法很好,值得借鉴,要认真组织学习推广。学战同志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和工作部署,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今天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棚户区改造的经验交流总结会,是一次再动员、再部署的会议。下面,我再简要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坚定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这项工程的实施,不仅可以改善老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居住条件,对于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化水平也具有重要作用。可以说,棚户区改造既是经济任务,也是政治任务,没有条件可讲,没有后路可退,必须无条件地坚决完成。棚户区改造的政策不能变,决心不会变,丢掉幻想,准备拆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市三年要完成108块、713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占全省棚户区改造面积的47.5%,任务相当繁重。今年是棚户区改造的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完成我市三年目标甚至是全省改造任务都至关重要。目前看,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并不乐观,改造进度低于全省其他各市州。尽管有总量大、统计口径不一致等客观因素,但总体进展速度还是不够快。现在已是6月下旬,半年就要过去了,今年剩余的有效时间还有4、5个月,时间非常紧迫,形势非常严峻。不利因素虽然存在,但我们也要看到好的一面:有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各城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的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有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参与,有前两年的工作基础和成功经验,有潜力巨大的住房消费需求,等等,这些都为我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必须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来对待这项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破难点,解难题,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全市人民满意。 二、要抓住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关键环节 影响和制约棚户区改造的障碍性问题很多。我们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通过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关键性问题,加快推进改造工作整体进度。 (一)采取综合措施,破解拆迁难问题。被拆迁人不愿意拆迁,原因很多,要具体分析,具体对待。有的认为补偿价格低,有的对适用的补偿政策有异议,有的担心拆迁后买不到合适的住房,也有的漫天要价、不达目的决不搬迁。实践证明,要想让棚户区居民支持、配合拆迁工作,就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要逐门逐户地深入居民家中,大力宣传拆迁法规和补偿政策,使被拆迁人掌握法律和政策规定,要让群众明白、理解“为什么拆、怎么拆、住啥房、啥时住”等问题,让他们消除误解和疑惑;要抓紧完善政策,对补偿政策之间打架、撞车的,要尽快理顺、调整,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要加快回迁房和定销房建设,保证建设质量。老百姓看到宽敞明亮、设计合理的新房建起来了,心就会有底了,自然就会着急拆迁、主动拆迁;对于漫天要价、无理阻挠的,该强迁就要依法强迁,决不手软,对于“钉子户”,要强制拆迁,有情安置,确保拆迁工作有序进行。 (二)抓紧研究突破性措施,破解老大难地块启动难问题。东安屯等棚户区地块,占地面积大、居住环境差、涉及被拆迁居民多,是我市多年来悬而未决的老大难问题。尽管市、区两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与国内很多开发企业进行了多次洽谈,但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对这些“啃骨头”项目,要组织有关城区和部门集中“会诊”,找出影响项目招商的具体病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制定启动改造的良方,规划不合理就研究规划,政策不到位就研究政策,要一个一个地重点突破。对有改造意向的开发企业,要盯住不放,耐心协商,千方百计争取促成。实在找不到合适开发建设单位的,土地收储中心要克服困难进行收储,绝不能让这些老大难地块影响全市棚户区改造进度。 (三)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土地收储的好处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尽快启动开发商不愿开发的地块,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二是便于高标准建设;三是通过净地出让,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实现良性循环。土地收储的关键是资金问题。我们要采取政府投一些、银行贷一些、开发商垫一些等多种渠道解决资金问题。目前,在银行资金还没到位的情况下,土地收储部门可以采取先卖后拆、分期付款、分期交地的方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保[2009]295号【颁布时间】2009-12-24

?【法规标题】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 ?【发文字号】建保[2009]295号 ?【颁布时间】2009-12-24 ?【全文】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 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 建保[2009]2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的部署,扎实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棚户区改造,既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四)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作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力争从2009年开始,结合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特别应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拆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2.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3.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4.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格界定改造范围。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严禁大拆大建。 5.统筹兼顾,配套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最新)

* *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工程名称: ***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棚户区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环城南路南侧、规划路东侧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区管委会 4、项目代建单位:***市***局 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局于2013年3月6日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建设八栋6+1层住宅及室外配套道路硬化、绿化以及水、电、暖、燃气等管网工程。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3325m2,总建筑面积48952.92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1985,不计容建筑面积6967.92㎡),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底层停车位122个,室外停车位个126。总户数372户。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8811万元。 2、资金筹措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宜阳新区管委会。 五、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依据

1、任务依据 1.1.本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1.2.项目区的岩土勘察报告; 1.3.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基础数据和资料。 2、法律及法规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2.4、《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 2.5、《关于下达宜春市中心城区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宜住保办字〔2013〕3号); 3、技术依据 3.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2002年版) 3.2、《住宅建筑规范》 GB50096-1999 (2013版); 3.2、《住宅设计规范》 GB50368-2005; 3.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68-2005; 3.4、《建筑设计资料集》; 3.5、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 3.6、《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5篇

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5篇 【篇一】 20XX年,XX区列入省、市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任务目标4442套,分别是XX、XX庄一期改造项目,XX、XX 村改造项目,XX庄、XX三期、XX区域改造项目。涉征居民2062户,安置房4536套,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XX村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采取异地安置方式进行安置,拆迁户数为456户,已全部完成征收。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回迁区占地面积83030.66平方米,约合124.55亩,总建筑面积227620.4平方米。已全部完成征地。已确定回迁红线,回迁方案已审批,已完成勘察、设计、监理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已取得立项、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总投资为100044万元,资金来源为农发行贷款75500万元,已取得授信,企业自筹24544万元。已完成投资32000万元(资本金已投入12000万元,贷款发放20000万元)。 该项目拟建安置房1298套,安置房面积146843.31平

方米。目前,施工单位正在进场定位放线,研究围墙的设计方案,临建房彩板组装,一标段土方开挖,二标段开挖东侧围墙基础及围护。 二、XX、XX庄一期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采取原址回迁方式进行安置,拆迁户数为696户,已全部完成征收。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回迁区占地面积87634.81平方米,约合131.45亩,总建筑面积300142.62平方米。已全部完成征地。已确定回迁红线,回迁方案已审批,已完成勘察、设计、监理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已取得立项、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二标段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总投资为134560万元,资金来源为农发行贷款101000万元,已取得授信,企业自筹33560万元。已完成投资35000万元(资本金已投入15000万元,贷款发放20000万元)。 该项目拟建安置房1818套,安置房面积191569平方米。目前,施工单位正在平整临建场地,甲方办公室砌筑围墙。一标办公区硬化支模板,组管,电线电缆进场,开挖临水管道沟及布管,浇筑办公区地面;二标围档基础开挖,平整场地;监理办公室镶地砖,临水管道布管。地面硬化混凝

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保[201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推进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根据《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快编制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土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建设条件,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二、中央投资补助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外、不能通过商业开发解决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包括在建项目和当年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中央补助投资按照项目批准文件和有效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改造户数为依据进行安排,用于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补助标准另行研究确定。 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认真核实年度拆迁改造任务和安置方案。申请中央投资补助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 2、市、县人民政府对年度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完成审定,并已正式核发拆迁许可证; 3、建设程序到位,建设用地和资金已落实,具备当年开工条件。 四、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投资补助建议计划,并附以下文件: 1、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全省(区、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2、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 3、省级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4、项目资金落实文件; 5、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年度拟拆迁改造计划; 6、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项目单位对所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以及其他需提交的文件。 中央所属工矿企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负责统筹规划和申报。 五、已纳入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和其他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享受中央投资补助的建设项目,按原渠道安排,不得重复申请中央投资补助。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省上报的年度计划拆迁改造户数进行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核定的拆迁改造户数和补助标准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工作计划 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

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 西安市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 一、编制思路 按照棚户区改造“拆建并举,安置先行,确保回迁”的总体原则,xx 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除区管项目外不再启动新的市管改造项目,主要抓好安置楼建设、居民回迁及腾迁土地整理出让工作。 全年安排拆迁项目15个,拆迁建筑面积约68.02万平方米,安排投资3.76亿元;安置楼建设项目31个,建筑面积412.2万平方米、投资23.42亿元;开发建设项目1个,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投资1亿元;棚户区年度完成投资28.18亿元。 二、项目拆迁 全年计划安排拆迁项目15个。其中,结转项目9个、新启动项目6个;拆迁面积共计68.02万平方米,安排投资3.76亿元。 (一)结转项目(9个) 1、市管项目。争取4月底完成红星巷二期、游艺市场二期棚户区的拆迁收尾工作,拆迁面积9万平方米、投资0.54亿元。其中:红星巷二期(3.5万平方米)、游艺市场二期(5.5万平方米)。 2、区管项目。年内完成兴隆居等7个棚户区房屋拆迁,建筑面积约28.23万平方米、投资1.69亿元。其中:兴隆居(4万平方米)、新庆村(3万平方米)、农兴路(2.73万平方米)、炭市街(5.83万平方米)、解放路(7.6万平方米)、小雁塔西侧(1.65万平方米)、东大街(3.42

万平方米)。 (二)新启动(6个) 年内新启动6个区管棚户区拆迁,建筑面积30.79万平方米、投资1.53亿元。其中:马家窑(0.6万平方米)、长缨东路北侧(1.6万平方米)、夏家庄(9.9万平方米)、郝家巷(8.36万平方米)、铁塔寺(5.56万平方米)、安定坊(4.77万平方米)。 三、安置楼建设 全年安排安置楼工程建设项目31个,建筑面积412.2万平方米、投资31.2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5个,建筑面积296.22万平方米,投资16.63亿元;新开工项目16个,建筑面积115.98万平方米,投资6.78亿元。 (一)续建项目(15个) 1、市管项目(7个)。建筑面积115.85万平方米、投资5.56亿元。其中:祥和居一期(34.22万平方米)、任家庄(4.53万平方米)、乐居场(48万平方米)、安仁坊(14万平方米)、城市新苑(6万平方米)、联志小区(6万平方米)、东岳庙广场(3万平方米)。 2、区管项目(8个)。建筑面积180.37万平方米、投资11.07亿元。其中:小东门外一期(37.91万平方米)、玄武路(25万平方米)、长乐大厦(6万平方米)、泰和居(33.6万平方米)、八府庄园(50万平方米)、元丰怡家(13万平方米)、东大街路南(10万平方米)、民安大厦(4.86万平方米)。 (二)新开工项目(16个)

棚户区改造专题会上领导讲话稿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0a15289479.html,)/演讲致辞/领导讲话稿 棚户区改造专题会上领导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和市生态委、棚改办、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的同志,到区金桥饭店和区村两个棚改项目地块进行了实地查看,了解两个项目的规划建设理念和推进情况,专题研究棚户区城中村项目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刚才,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市棚改办、、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同志,围绕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等,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这里,结合大家的意见,我再强调几点: 一、充分认识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 城市中心区特别是、两个区,是全市经济、文化中心,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占据很重要的位置。由于中心城区建成时间长,房屋和人口密度大,产权构成情况复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任务相对较重。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品位、推动经济发展、

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认识和推动这项工作。 (一)这是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关键举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同志今年2月3日在包头主持召开棚改现场会时明确强调,棚改是城镇化绕不过去的一道坎,是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关键举措。作为城市来说,不改变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低矮的棚户区这一面貌,就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不利于全面小康创建。我们既要通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等措施来着力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也要积极顺应广大群众迫切希望改善生活、居住条件的呼声,通过对棚户区城中村集中进行改造,切实解决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问题。 (二)这是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有效载体。去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xx—2020年)》。规划明确了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并专门用一个章节的内容阐述“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宜居城市建设,既要社会文明、经济富裕、公共安全,也要环境优美、资源承载能力足够、生活便利等。因此,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应有之义,是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现代化宜居城市的有效载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 导意见 发表日期:2010-03-26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保[2009]295号2009年12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的部署,扎实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经 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

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 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棚户区改造,既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 的重要结合点。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四)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作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力争从2009年开始,结合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特别应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拆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

某某县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松桃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背景 ㈠、项目名称:松桃县乾洲坝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㈡、建设性质:新建 ㈢、建设内容: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㈣、总投资:12958.94万元 其中:1、申请银行贷款8300万元(约占总投资64%) 2、企业自筹4658.94万元(约占总投资36%)㈤、建设规模: 1.棚户改造区用地面积:18.2公顷 2.棚户区安臵用地面积:5.34公顷 3.招拍挂用地面积:9.8公顷 4.棚户改造区户数:553户 5.棚户改造区人口:1935人 6.棚户改造区拆迁建筑面积:10.67万平方米 7.新建安臵建筑面积:10.67万平方米 ㈥、承办单位:松桃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㈦、项目负责人:李明刚 ㈧、承办单位概况 松桃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公司性质为国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实物资产折资1.95亿元;货币资金0.05亿元,公司设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公司法人代表系县常务副县长李明刚,公

司现有员工13人。 1、主要经营范围: ①信用担保或委托贷款。 ②经营国有经营性资产。 ③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2、公司经营目标: 充分利用松桃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存量,通过资本重组盘活国有资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中承载功能和先导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行,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以县重点项目建设为融资主线,为县域经济重点产业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㈨、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3、《松桃县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4、《松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6、《松桃苗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05-2020)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GB50180-93) 8、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法律、法规标准 9、国家有关工程建设专项技术规范、标准 1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㈩、编制原则

2018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2018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切实解决好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强力推动我县棚改攻坚工作。特制定2018年澧县棚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提升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城区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棚户区改造宣传力度,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健全两轮征询制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第一轮为改造意愿征询,其同意率必须超过90%方可实施;第二轮为签约征询,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予暂停,待条件成熟时再予推进。 2.坚持片区改造、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津澧新城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改造项目,片区改造,注重实效。对于无法连片改造的分散、零星地块,优先规划建设生态立体停车场、社区休闲健身场所、体育设施以及小游园、街头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小街小巷改造。 3.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征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房屋

征收法律法规,科学制定补偿方案,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改造计划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下达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项目的通知》(湘建保〔2018〕18号)文件,我县2018年棚改项目计划为4700 户,一类是改、扩、翻建项目,共计1253户,其中澧南镇500户、小渡口镇300户、大堰垱镇453户;另一类是货币化安置项目共计3447户,其中澧西街道办635户、澧阳街道办770户、澧浦街道办922户、澧澹街道办1120户。 四、任务分解 根据省住建厅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单位对接,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货币化安置项目 1.澧西街道办棚改计划635户,本年度实施15个子项,共计990户(详见附表1)。 2.澧阳街道办棚改计划770户,本年度实施12个子项,共计1162户(详见附表2)。 3.澧浦街道办棚改计划922户,本年度实施10个子项,共计665户(详见附表3)。 4.澧澹街道办棚改计划1120户,本年度实施2个子项,共计420户(详见附表4)。

棚户区改造工作自查报告

棚户区改造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下发的棚户区改造文件精神,我县对3013-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政策落实的情况、项目工程进展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难作如下汇报: 一、xx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和完成情况 1、xx年县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南岸棚改项目:安置地点在南岸东段,建设面积为27500平方米,改造户数250户,改造资金约2200万元,目前工程量已完成60%左右。 2、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三块: (1)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安下圆盘,改造面积约1644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137万元。 (2)集合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朝阳路含安下改造面积约6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80万元。 (3)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东皋村,改造面积约1356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763万元,总安置户数为184户。 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办理了审批、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目前已基本完成房屋征收工作,现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二、精心组织编制我县xx年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 今年9月以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棚户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制订了可行方案,按照前期调研、专题研究、文本编制、征求意见、规划出台五个步骤进行。在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住国家和省扶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机遇,坚持“三种结合”,用科学发展观全面

谋划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以高标准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绘编。 三、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措施 1、统一领导、高位推进、统筹协调 在我县棚改工作中,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高位推进,形成了强有利的组织领导保障。 在棚改工作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就棚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统筹协调。现场办公会上,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就当场拍板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限时办结,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广泛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在棚改工作中,为消除拆迁户的疑虑,我们从宣传政策入手,因此,我县一方面召开由被拆迁人代表、人大、政协委员、专家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和听证会,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民意;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本地的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以及棚改后对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与美化城市的重要性,让广大市民意识到棚改工作不仅仅可改变县城新面貌,而且还可以改善城市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3、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着重让利于民,概括我县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惠民措施: (1)补偿安置方式多样、灵活、切实考虑我县实际,着重考虑了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主要体现在安置方式上,对被征收房屋为栋房的,

棚改办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棚改办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XXXX年,市委、政府下达我区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共XX 个片区XXXXX户,其中城市棚户区共XX个片区XXXX户,工矿棚户区X个片区XXXX户,估算总投资XX亿元,占全市总任务的XX%。截至目前,已启动改造XX个片区XXXXX户,建成安置房XXXX套XX.X万平方米,在建安置房XXXX套XX.X 万平方米,完成房屋测量XXXX户,完成房屋评估XXXX户,完成房屋征收XXXX户,累计完成投资XX.X亿元。 一、进展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XXXX年以来,先后开工建设XX个棚改项目,一是原煤机一二厂一期、众安四期、红领喜来、汉唐九期等X个项目已建成交付使用。二是继红村、一棵树、原煤机一二厂二期、原煤机三厂、裕吉巷、民生三期、煤苑以南片区、兴隆园、星海苑、世爵府邸等XX个续建项目正在全面推进,另粮库家属院及静宁苑X个续建项目因资金短缺、主体报验、规划调整等方面原因尚未复工。三是物资局家属院及福利院东西片区X个新建项目已完成基础施工。 回迁安置情况。一是积极协调规划、住建等部门对安置房进行竣工验收,XXXX套安置房交付使用。其中,原煤机

一二厂一期安置居民XXXX户,原煤机三厂安置XXX户,汉唐九期安置XX户,红领喜来安置XXXX户,众安四期安置XX 户,锦鑫家园安置XX户,古香社区安置XX户,X监狱XXX户移交自治区监狱局进行安置,铁路职工XXX户移交银川铁路局进行安置。二是货币直接补偿安置世纪大道XXX户,继红村XX户,一棵树XX户,共计XXX户。三是全力配合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棚户区居民房款收缴工作,已完成原煤机一二厂二期项目XXX户居民购房定金收缴。 资金筹集情况。已启动改造的XX个片区中,一是政府投资的有原煤机一二厂、继红村、一棵树、铁路、农指X个工矿棚户区及世纪大道X个城市棚户区,原煤机三厂棚改项目及其他城市棚户区均通过社会投资完成开发改造。二是政府投资项目中由我区投资建设的是继红村和一棵树两个项目,针对这两个项目区财政投入XXXX万元,向国开行贷款X.XX亿元。三是协调环星海湖开发资金X.XX亿元用于世纪大道的房屋征收,目前剩余XXXX万元。四是按照各项目建设进度落实中央、市配套专项补助资金约X.XX亿元。以上各项争取各类资金共计X.XX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区棚户区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 房屋征收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征收房屋XXXX户,静宁苑、一二厂二期、煤苑以南、继红村、一棵树、农指、铁路、福利院东西片区及世纪大道等片区房屋征收工作还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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