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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01124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01124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01124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1、药柜及各手术间,凡有储备的药品必须有专人每天对药品的温湿度、批号、有效期进行查看,时时对药品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近效期先使用,科室对长时间不用的抢救车备用药品要在近效期6个月之前与药房联系,更换新批号。

2、在距药品有效期近6个月时,纳入近效期药品管理,做到以下几点:

(1)按规范登记表建立登记记录;

(2)在药品外包装盒空白处贴近效期标识

(3)时时进行查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4)正确评估,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的,及时用完。

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

定义:易混淆药品是指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以及品多规或多剂型药品等。

一.、对易混淆药品,设定如下警示标识:

提示一种药品有多种规格

提示看起来外观相似的药品

提示读起来发音相似的药品

二、易混淆药品的储存管理:

1.根据剂型不同,注射剂、外用药品应分区摆放,分柜陈列

2.药名标签放置必须与成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

3.同一类的易混淆药品应分开放置,避免同排、相邻放置。

4.易混淆药品的标签旁应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三、易混淆药品的使用

护理人员应掌握易混淆药品的鉴别识别,在给患者使用易混淆药品时,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产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给患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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