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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1-0000.08.026-201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环境保护监督标准资料

QHN-1-0000.08.026-201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环境保护监督标准资料
QHN-1-0000.08.026-201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环境保护监督标准资料

Q/HN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HN-1- 0000.08.026—2015

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环境保护监督标准

Supervision 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for coal-fired

thermal power plant

2015- 05-01发布 2015- 05 -01实施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5)

4 监督技术标准 (5)

4.1 除尘系统监督 (5)

4.2 脱硫系统监督 (10)

4.3 脱硝系统监督 (15)

4.4 废水处理系统监督 (21)

4.5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督 (25)

4.6 烟囱防腐的监督 (28)

4.7 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督 (29)

4.8 燃煤中硫份、灰份的监督 (33)

5 监督管理要求 (33)

5.1 环保监督管理的依据 (33)

5.2 日常管理内容和要求 (35)

5.3 各阶段监督重点工作 (39)

6 监督评价与考核 (40)

6.1 评价内容 (41)

6.2 评价标准 (41)

6.3 评价组织与考核 (41)

附录A(规范性附录)环保设备台账编写格式 (42)

附录B(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不符合项通知单 (48)

附录C(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季报编写格式 (49)

附录D(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信息速报 (53)

附录E(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预警项目 (54)

附录F(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55)

附录G(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 (56)

附录H(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动态检查问题整改计划书 (57)

附录I(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评价表 (58)

前言

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电厂技术监督管理,保证燃煤发电厂环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燃煤发电厂的管理要求、结合国内外燃煤发电厂的新技术、监督经验制定。

本标准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所属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强制性企业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HB-J-08.L06-2009《火力发电厂环境保护监督技术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提出。

本办法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争胜、张广孙、吴宇、施永健、张光斌

本标准审核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部、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赵贺、赵毅、武春生、林勇、罗发青、张俊伟、曾德勇、陈勇、郑志海、夏春雷、周晔芳、吴宇、李慧芬、徐敏然

本标准审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工作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批准人:寇伟

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环境保护监督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环境保护监督从可研、环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及改造的全过程相关的技术标准内容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的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1~150.4 压力容器

GB 536 液体无水氨

GB 2440 尿素

GB 5085.1~ 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69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0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8 水质铵铅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8 水质铵铅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9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 6719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GB/T 7349 高压架空送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

GB/T 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2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GB/T 7483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12720 工频电场测量

GB/T 13931 电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GB/T 1467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48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0801.1~GB/T 20801.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GB/T 21508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性能测试方法

GB/T 21509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

CJ 308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DL/T 260 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

DL/T 296 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导则

DL/T 322 火电厂烟气脱硝(SCR)装置检修规程

DL/T 334 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L/T 335 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

DL/T 341 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检修导则

DL/T 387 火力发电厂烟气袋式除尘器选型导则

DL/T 414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L/T 461 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维护管理导则

DL/T 514 电除尘器

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DL/T 678 电力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DL/T 748.1~DL/T 748.10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

DL/T 838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DL/T 852 锅炉启动调试导则

DL/T 894 除灰除渣系统调试导则

DL/T 895 除灰除渣系统运行导则

DL/T 938 火电厂排水水质分析方法

DL/T 988 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变电站工频电场和磁场测量方法

DL/T 997 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

DL/T 1076 火力发电厂化学调试导则

DL/T 1121 燃煤电厂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DL/T 1149 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

DL/T 1150 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验收技术规范

DL/T 1175 火力发电厂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器滤料滤袋技术条件

DL/Z 1262 火电厂在役湿烟囱防腐技术导则

DL/T 5046 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4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L/T 5142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6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3部分: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9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DL/T 5196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定

DL/T 5257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程

DL/T 5403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及质量验收评定规程

DL/T 5417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DL/T 5418 火电厂烟气脱硫吸收塔施工及验收规程

DL/T 5436 火电厂烟气海水脱硫工程调试及质量验收评定规程

DL/T 5480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设计技术规程

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580 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5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 2020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HJ 2025 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8 电除尘器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HJ 252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袋复合除尘器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178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

HJ/T 179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25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

HJ/T 32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条件电除尘器用高压整流电源

HJ/T 32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条件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

HJ/T 32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条件袋式除尘器滤袋框架

HJ/T 32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条件袋式除尘器滤袋

HJ/T 32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条件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

HJ/T 32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条件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

HJ/T 33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条件分室反吹类袋式除尘器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 562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HJ 563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JB/T 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JB/T 5910 电除尘器

JB/T 5911 电除尘器焊接件技术要求

JB/T 8471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JB/T 8536 电除尘器机械安装技术条件

JB/T 11263 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运行维护规范

SH 3007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发改价格〔2014〕536号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环发〔2009〕第8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Q/HN-1-0000.19.001-2011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装置设计导则

Q/HN-1-0000.19.002-2011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装置运行导则

Q/HN-1-0000.19.003-2011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燃煤烟气脱硫装置检修维护导则

Q/HN-1-0000.08.002-2013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检修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Q/HN-1-0000.08.049-201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Q/HB-G-08.L01-2009 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Q/HB-G-08.L02-2009 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价办法

华能安〔2011〕第271号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3 总则

3.1 环境保护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

3.2 环境保护监督的任务是实现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环保设施在可研、环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及改造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3.3 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环境保护监督的目的是以燃料、脱硫用吸收剂及副产物、脱硝用还原剂及催化剂、环保设施和各类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废水污染物、厂界噪声、厂界电场与磁场强度、储煤场及储灰(渣)场的无组织粉尘、废弃物等〕排放为对象,以环保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从而使污染物排放达标。

3.4 各电厂应按照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技术监督管理和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电厂环保监督管理标准;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编制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检验及试验规程等相关/支持性文件;以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保证环保监督工作目标的实现和持续改进。

3.5 从事环境保护监督的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标准及相关标准和规程中的规定

4 监督技术标准

4.1 除尘系统监督

4.1.1 除尘器的设计

4.1.1.1 一般要求

a)除尘器的设计应满足GB 13223、地方排放标准及环评批复的要求。

b)电厂应向除尘器制造厂家提供设计时所必需的原始燃煤性质、烟气参数、飞灰特性及工况参数、

工程条件、设计参数等技术性能要求,由制造厂家根据技术性能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设计。

c)电厂如果有超越上述标准的特殊要求,应在订货合同书或技术协议书中注明,可作特殊设计。

d)除尘器的设计应重点考虑环保标准变化、实际烟气量、燃煤灰分等指标,并留有足够的余量。

4.1.1.2 电除尘器

a)电除尘器的设计按照DL/T 514、HJ 2028、JB/T 5910执行。

b)适合电除尘器处理的含尘气体粉尘比电阻一般在 104~1013?·cm。

c)电除尘器的入口烟尘浓度应不大于 50g/m3。高于上限时应设置预除尘设施。

d)电除尘器的设计年限应与主机设计年限相适应,电除尘器设计寿命应不低于 30 年。电除尘器

主要结构件保证 30 年的使用寿命,电控设备保证 10 年以上的寿命。

4.1.1.3 袋式除尘器

a)袋式除尘器的设计选型按照GB/T 6719、DL/T 387、DL/T 1121、HJ 2020执行。

b)袋式除尘系统应设置预涂灰装置。

c)袋式除尘器根据具体情况可设计紧急喷雾降温系统。紧急喷雾降温装置应安装在空预器出口烟

道总管的直管段上。喷嘴投入使用的数量根据烟气温升情况确定。喷水量和液滴直径应能保证雾滴在进入除尘器之前能完全蒸发。喷嘴应有防堵和防磨措施。

d)袋式除尘器的正常运行阻力宜控制在1000Pa~1300Pa;高浓度袋式除尘器正常运行阻力宜控制

在1400Pa~1800Pa。

4.1.1.4 除灰系统设计按照DL/T 5142执行。

4.1.2 除尘器的制造

a)电除尘器的制造应符合DL/T 514、HJ 2028的规定。

b)电除尘器电源应符合HJ/T 320、HJ/T 321的规定。

c)电除尘器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底梁、立柱、大梁、阳极板、阴极线、阴极框架)应符合 JB/T 5910、

JB/T 5911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d)电除尘器主件、焊缝质量、涂漆等检验,按DL/T514技术指标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方法、数

量依据制造厂有关技术文件或标准进行,检验合格的零部件方可出厂。

e)袋式除尘器和电袋复合除尘器的制造应符合GB/T 6719、DL/T 387、DL/T 1121、HJ 325、HJ 327、

HJ/T 328、HJ /T 329、HJ/T 330、HJ 2020、JB/T 10921的规定。滤袋应符合DL/T 1175及HJ/T 327的规定。

f)钢结构件所有的焊缝应符合DL/T 678的规定。

g)所用材料及紧固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于牌号不明或无合格证书的外购

件,须经制造厂复检,符合设计规定时方可使用。

h)电厂应按照DL/T 586对除尘系统主要设备进行监造。

4.1.3 除尘器的安装

4.1.3.1 电除尘器

a)电除尘器安装按照DL/T 514、HJ 2028、JB/T 8536及制造厂安装说明书执行。

b)电除尘器系特大型设备,其零部件一般在制造厂内制造,运到现场总装。出厂前应重点检验产

品主件:大梁、底梁、立柱、阳极板、阴极线、阴极框架、高压电源。

c)安装前,应复检各零部件,合格后方可安装。

d)安装单位应有专检人员按DL/T 514标准的规定及制造厂提供的安装图样进行安装质量检验,

制造厂派工地代表进行安装质量监督,并协助解决安装中的问题。

e)电除尘器应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设备图纸等组织施工,设备安装应符合GB 50231、

DL/T 5047、DL/T 5161.3及JB/T 8536的规定。

f)所有电瓷类产品应在安装前进行耐压和绝缘性能试验,并符合JB/T 5909.1的规定。

g)电除尘器应设置专用地线网,每台电除尘器本体外壳与地线网连接点不得少于 6 个,接地电

阻不大于 2?。整流变压器室和电除尘器控制室的接地网应与电除尘器本体接地网连接。高压控制柜应可靠接地,整流变压器接地端应与除尘器接地网可靠连接。

4.1.3.2 袋式除尘器

a)袋式除尘器的安装应按照DL/T 1121、JB/T 8471的要求执行。

b)压缩空气系统管道安装按照GB 50235、GB 50236的要求执行,压缩空气管路施工时除设备和

管道附件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外,其余均采用焊接。

c)压缩机、风机、泵的安装符合GB 50275的要求。

d)按照行业标准和除尘器制造厂设备安装说明书对除尘器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评价与验收。

4.1.4 除尘器的调试

4.1.4.1 电除尘器

a)电除尘器的调试按照DL/T 461、DL/T 852、HJ 2028及电力行业相关调试规范执行。

b)电除尘器高、低压电源调试,应按电气说明书进行。

c)电场阴、阳极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500M?。

d)振打电动机、电磁振打器、卸灰电动机绝缘电阻应大于 0.5M?。

e)雨、雪、雾、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并联供电升压试验。

f)电除尘器的主要调试内容

1)电除尘器低压控制回路调试。

2)电除尘器高压控制回路调试。

3)电除尘器阴阳极、槽板振打机构调试。

4)灰斗料位计及出灰系统调试。

5)所有加热器的调试。

6)各控制系统的报警和跳闸功能调试。

7)电除尘器冷态空载调试。

8)电除尘器热态负荷整机调试。

4.1.4.2 袋式除尘器

a)袋式除尘器的调试按照DL/T 1121、HJ 2028及电力行业相关调试规范执行。

b)单体调试的主要内容

1)机电设备、电气设备、仪表柜等单机空载运行不少于 2 h。

2)各阀门应动作灵活、关闭到位、转向正确。

3)卸、输灰系统调试。

4)空气压缩机调试。

5)脉冲阀喷吹调试。

6)喷雾降温系统调试。

7)电气及热工仪表自动控制系统调试。

c)联动调试操作流程

1)系统中所有的控制设备和热工仪表受电。

2)压缩空气系统启动。

3)卸、输灰系统启动。

4)风机、电动机冷却系统启动,引风机启动。

5)清灰系统工作。

6)各控制对象的动作应符合控制模式的要求。

7)冷态联动试车时间不少于 4 h。

d)检漏及预涂灰

1)袋式除尘器预涂灰前应进行检漏。检漏可采用荧光粉检漏方式。

2)对于新投运的袋式除尘器,为防止油污对滤袋的污染,在正式投运前应进行预涂灰。预涂

灰的粉剂可采用粉煤灰或消石灰。

3)预涂灰过程中及预涂灰完成后不得清灰,直至除尘器正式投入运行。

4.1.4.3 除灰除渣系统调试按照DL/T 894的规定执行。

4.1.5 除尘器的运行监督

除尘器的运行监督应严格按照《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第536号)的规定执行。

4.1.

5.1 电除尘器

a)电除尘器投运率达到100%。

b)电除尘效率、压力损失、漏风率、出口烟尘浓度达到设计保证值。

c)监视整流变压器、电抗器温升,油温不允许超过80℃,无异常声音。

d)高压整流设备的运行电压、电流应在正常范围,当工况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e)振打系统运行正常。

f)灰斗料位计、灰斗加热系统及出灰系统运行正常。

g)监视指示器、信号灯及报警系统工作情况。

h)当电除尘器高压硅整流设备停运后,阴、阳极振打装置应继续运行2h~3h后停运。

i)振打装置停止运行后,仍应继续排灰,直到灰斗排空方可停运出灰系统。

j)若电除尘前设置低温或低低温省煤器,监视凝结水流动阻力,应按运行规程要求控制好冷却流量和除尘器入口烟温。

k)监督湿式电除尘器阴、阳极冲洗管网的电动阀启停正常,监视冲洗压力和流量在正常值范围内。

l)湿式电除尘器产生的废水宜回用于脱硫系统。

4.1.

5.2 袋式除尘器

a)袋式除尘器投运率达到100%。

b)袋式除尘效率、压力损失、漏风率、烟尘浓度达到设计保证值。

c)按运行操作规程要求巡查并记录袋式除尘系统的运行状况和参数,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处理。

d)监督压力损失及清灰效果。

e)监督进口烟气温度:当烟气温度达到设定的高温或低温值时应发出报警,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f)监督出灰系统:检查灰斗料位状况,当高料位信号报警后,应及时卸灰;出灰系统运行正常。

g)监督喷吹系统:检查空气压缩机电流、排气压力、储气罐压力及稳压气包喷吹压力正常。

h)监督巡检脉冲阀和其它阀门的运行状况,以及人孔门、检查门的密封情况。

i)实时检查风机与电机运行状况、轴承温度、油位和振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j)锅炉停运后,袋式除尘系统应继续运行 5~10min,进行通风清扫。

k)锅炉短期停运(不超过4天)时,除尘器可不清灰,再次启动时可不进行预涂灰。

l)锅炉长期停运时,应对滤袋彻底清灰,并清理灰斗的存灰。再次启动时宜进行预涂灰。

m)运行期间,滤袋备件不少于5%。滤袋寿命期前6个月应批量采购滤袋。

4.1.

5.3 其它要求

a)除灰除渣系统运行按照DL/T 895的规定执行。

b)除尘系统运行记录保留时间不少于1年。

c)新投产机组在投运6个月后,进行除尘器性能验收试验;现役机组在除尘器技术改造或A修1

个月后,进行除尘器性能验收试验。电除尘器性能验收试验参照GB/T 13931执行;袋式除尘器的性能验收试验参照 GB/T 6719 执行。

4.1.6 除尘器的检修监督

4.1.6.1 电除尘器

a)监督检查阳极板、阴极线、绝缘瓷件等内部设备的积灰、定位及损坏情况。

b)监督阳极振打系统及传动设备:检查减速机、承击砧振打中心位置、磨损情况;检查各振打轴、

锤紧固情况,保险销断裂损坏情况。

c)监督阴极悬挂装置、大小框架及传动装置:检查绝缘子室及绝缘套管、阴极大小框架、阴极线、

振打传动装置。

d)监督电加热或蒸汽加热系统:检查电加热元件、温度控制、热风吹扫系统。

e)监督灰斗卸灰及输灰系统:检查灰斗卸灰装置、料位报警装置、加热装置。

f)监督高压硅整流变压器及电除尘器控制系统:检查高压硅整流变压器,高、低压套管,绝缘轴

电缆头及瓷轴、绝缘轴、绝缘子。

g)监督低温或低低温省煤器:检查传热管腐蚀、积灰、磨损情况;检查吹灰器堵塞和损坏情况;

检查弯头及焊缝磨损状况。

h)监督湿式电除尘器:检查壳体和支撑梁的防腐损坏情况;检查阳极板和支撑梁腐蚀、损坏情况;

检查阴极线及上下部吊挂装置及绝缘箱损坏情况。

i)监督湿式电除尘器工艺水系统:检查电磁阀状态;检查冲洗管网、喷嘴堵塞情况。

4.1.6.2 袋式除尘器

a)监督滤袋和袋笼:检查每个过滤仓室的滤袋破损情况;检查袋笼、气流分布板磨损、变形和腐

蚀情况。

b)监督清灰系统:检查喷吹装置是否有错位、松动和脱落情况;检查压缩空气及空气过滤器堵塞

情况。

c)监督电磁脉冲阀:检查各阀门处积灰、腐蚀和磨损情况;检查阀门的灵活性和严密性。

d)监督灰斗卸灰及输灰系统:检查灰斗卸灰装置、料位报警装置、加热装置。

e)监督烟道预喷涂装置:检查烟道上预喷涂法兰或喷孔磨损、腐蚀、堵塞情况。

f)监督喷雾降温系统:检查烟道内部喷嘴的磨损、腐蚀、堵塞情况。

g)监督压缩空气系统:检查空气压缩机、除油、脱水、干燥过滤设备。

4.1.6.3 除尘器检修按照DL/T 748.6执行。

4.2 脱硫系统监督

4.2.1 脱硫系统设计

4.2.1.1 脱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GB 13223、地方排放标准及环评批复的要求。

4.2.1.2 脱硫工艺宜根据锅炉容量、可预计供应的燃料品质、脱硫效率、脱硫投运率及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吸收剂的供应、脱硫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场地布置、脱硫工艺和设备技术发展现状、安全可靠性要求等因素,在兼顾节电的前提下,经全面分析优化后确定。

a)对燃煤St,ar≥1%或单机容量≥300MW的机组,宜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

b)对燃煤St,ar<1%或单机容量<300MW或运行寿命低于10年或位于非重点地区、非省会城市的机

组,优先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经技术经济性论证评估后,也可慎重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工艺。

c)对燃煤St,ar≤1%的海滨电厂,在海水碱度满足工艺要求、海域环境影响评价经国家有关部门

审查通过后,宜采用海水法脱硫工艺;对燃煤St,ar>1%的海滨电厂,在满足上述条件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也可采用海水法脱硫工艺。

d)经技术经济论证评估后,有条件的电厂也可试用氨法烟气脱硫工艺。

e)在严重缺水地区,对燃煤St,ar<1%的机组,经技术经济论证评估后,可慎重采用烟气循环流

化床工艺。

4.2.1.3 现役机组加装烟气脱硫装置或进行二次增容改造时,宜根据实测及可预见的锅炉在供热+发电最大负荷下、燃煤、吸收剂品质及用水水质最不利情况下的烟气(含裕量)及参数,确定脱硫装置及公用系统的设计基础数据,并结合煤源变化、燃煤掺烧趋势、设备条件、运行情况、现有场地条件、机组停机时间、机组节能降耗和工程投资情况以及国家和地方对排放限值及总量削减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最合适的方案。一般情况下,脱硫技改项目吸收系统、烟气系统和公用系统应协调改造。

4.2.1.4 新建机组配套建设的脱硫装置,设计参数宜采用锅炉最大连续工况(BMCR)、燃用可覆盖重量占比95%以上硫份的燃煤烟气参数,无论锅炉设计煤种如何,脱硫系统设计硫份须综合考虑煤源变化、燃煤掺烧趋势、以及国家和地方对排放限值及环评批复对总量削减要求等因素,并留有20%以上的余量,脱硫系统场地宜预留进一步改造空间。

4.2.1.5 无旁路脱硫装置的设计应遵守的原则:在锅炉防爆设计压力允许条件下,宜采取增压风机与引风机合并;宜设置吸收塔废浆处理系统;脱硫设备备用和冗余系数应增加;脱硫逻辑和保护应进入主机系统;脱硫系统设事故降温措施。

4.2.1.6 电厂应向脱硫设备制造厂家提供设计时所必需的技术性能要求,制造厂家根据要求并按DL/T 5196设计。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按照HJ/T 179等相关标准执行;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按照HJ/T 178等相关标准执行。

4.2.1.7 烟气脱硫设计应充分发挥生产、建设和研究机构的综合作用,达到烟气脱硫总体布局合理、主、辅机设备选型及裕量合理,充分体现节能、节电原则,设计指标领先。

4.2.1.8 新建机组配套建设的脱硫装置的寿命,与主机组寿命相同;现役机组脱硫装置的寿命,原则上不低于主机组剩余寿命。

4.2.1.9 脱硫设备的设计应重点考虑环保标准变化、实际烟气量、燃煤硫份、烟尘浓度等指标,并留有足够的余量。新建燃煤机组不得设置脱硫旁路烟道。

4.2.1.10 设计脱硫DCS系统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a)对于湿法脱硫系统和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系统,DCS系统要记录发电负荷(或锅炉负荷)、烟

气温度、烟气流量、增压风机电流和叶片开启度、氧化风机和密封风机电流、脱硫剂输送泵电流、脱硫岛pH值以及烟气进口和出口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浓度等参数。

b)对于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系统和炉内喷钙炉外活化增湿脱硫系统,DCS系统要记录自动添

加脱硫剂系统输送风机电流以及烟气出口温度、流量、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浓度等参数。

c)DCS系统要确保能随机调阅上述运行参数及趋势曲线,相关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

4.2.1.11 在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脱硫投运率和脱硫效率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脱硫系统的设计要按能耗最优来考虑。

4.2.1.12 脱硫系统的设计原则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装置设计导则》执行。

4.2.2 脱硫设备的制造

4.2.2.1 脱硫系统的主要设备制造质量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执行;无规定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2.2.2 脱硫设备中的压力容器遵循GB 150.1~150.4的规定。

4.2.2.3 钢结构件所有的焊缝应符合DL/T 678的规定。

4.2.2.4 所用材料及紧固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于牌号不明或无合格证书的外购件,须经制造厂复检,符合设计规定时方可使用。

4.2.2.5 主要零部件的加工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制造、检验和验收,并确保总装的接口尺寸精度。

4.2.2.6 脱硫设备内部防腐施工所选择的防腐材料应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资料,必要时对原材料应进行抽查复检。

4.2.2.7 电厂应按照DL/T 586对脱硫系统主要设备进行监造。

4.2.3 脱硫设备的安装

4.2.3.1 脱硫设备的安装按照DL/T 5417中规定及制造厂安装说明书执行。

4.2.3.2 湿法脱硫吸收塔的施工按照DL/T 5418的规定执行。

4.2.3.3 脱硫装置安装宜采取业主主导的非总承包的方式或其他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安全、降低工程造价的方式进行。

4.2.3.4 钢结构的施工符合GB 50205的规定。

4.2.4 脱硫设备的调试

4.2.4.1 一般要求

a)脱硫设备的调试应按照电厂与调试单位签订的调试合同、设备制造厂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执

行。

b)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备的调试按照DL/T 5403执行。

c)海水脱硫设备的调试按照DL/T 5436执行。

d)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调试按照JB/T 11263执行。

e)其它脱硫方式的调试可参照DL/T 5403及DL/ T 5436执行。

4.2.4.2 单体调试的主要内容

a)仪表的单体调校,信号和控制单回路调试检查。

b)设备电动机转向的确认和试转,其中主要包括:工艺水泵、除雾器冲洗水泵、搅拌器、氧化风

机、吸收塔浆液循环泵、石灰石仓顶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称重皮带给料机、石灰石振动给料机、石灰石磨机、浆液箱搅拌器、GGH、脱水机、石膏排出泵、滤布冲洗水泵、滤液泵等。

c)检查和确认电动门、气动门、手动门、安全门等阀门的动作情况。

4.2.4.3 分系统调试的主要内容

a)工艺系统调试。

1)工艺水系统。

2)压缩空气系统。

3)烟气系统冷调试。

4)吸收塔系统。

5)石灰石存储及浆液制备系统调试。

6)石膏脱水系统。

7)脱硫废水处理排放系统。

b)电气系统调试。

c)热控系统调试。

4.2.4.4 整套启动调试的主要内容

a)检验调整系统的完整性、设备的可靠性、管路的严密性、仪表的准确性、保护和自动的投入效

果,检验不同运行工况下脱硫系统的适应性。

b)检验石灰石储存及浆液制备系统、公用系统满足脱硫装置整套运行情况。

c)进行烟气系统、S02吸收系统热态运行和调试。

d)进行石膏脱水、脱硫废水处理等系统带负荷试运和调试。

e)完善pH值调节、密度显示与调节、增压风机热态动(静)叶调整、脱水调节、液位调节等。

4.2.4.5 整套启动调试应达到的技术指标

a)各分系统试运验收合格率100%。

b)保护自动装置、热控测点、仪表投入率达到100%,热控保护投入率100%。

c)电气保护投入率100%、电气自动装置投入率100%、电气测点/仪表投入率100%。

d)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能够准确实时监测进、出口烟气参数。

e)锅炉满负荷下,脱硫效率、出口SO2排放浓度、系统压力降、石膏品质、废水排放均达到设计

保证值。

4.2.5 脱硫系统的运行监督

脱硫系统的运行监督应严格按照《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第536号)的规定执行。

4.2.

5.1 湿法脱硫系统

a)脱硫系统投运率应达到100%。

b)烟气系统

1)脱硫效率、出口SO2浓度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2)根据机组负荷变化调整增压风机出力,控制脱硫装置入口压力。

c)SO2吸收系统

1)通过调节吸收塔浆液循环量,从而适应不同含硫量和不同机组负荷工况。

2)根据吸收塔入口烟气流量、SO2浓度及石灰石浆液品质和石灰石浆液密度变化,调整石灰

石供浆量以控制吸收塔浆液的pH值。一般pH值控制在5.0~6.0的范围。

3)通过控制吸收塔石膏浆液排出量来实现吸收塔浆液密度调整,一般吸收塔浆液密度控制在

1080~1130kg/m3的范围。

4)通过控制吸收塔废水排出量来实现吸收塔氯离子含量控制,一般氯离子含量控制在2×10-2

(1ppm=1×10-6)以下。

d)吸收剂制备系统

1)石灰石氧化钙含量、活性、细度等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石灰石氧化钙含量、细度等常规指

标每批测量一次。

2)石灰石给料稳定,石灰石浆液浓度合格。

3)根据石灰石球磨机电动机电流应定期补充钢球。

4)石灰石旋流器入口压力正常。

e)石膏脱水系统

1)脱硫石膏品质达到设计值。

2)石膏旋流子投入数量及入口压力正常。

3)真空皮带脱水机滤饼厚度符合要求。

4.2.

5.2 海水脱硫系统

a)投运率应达到100%。

b)脱硫效率、出口SO2浓度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c)外排海水pH值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不应小于6.8,符合当地海水水质标准。

d)外排海水COD增加值和溶解氧含量等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当地海水水质标准。

e)全厂外排废水温升符合设计要求。

4.2.

5.3 干法脱硫系统

a)投运率应达到100%。

b)脱硫效率、出口SO2浓度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c)生石灰石中氧化钙含量、活性、细度等指标达到设计要求。氧化钙含量、细度等常规指标每批

测量一次。

d)脱硫塔出口烟气温度满足后续除尘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4.2.

5.4 其它要求

a)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的运行参照DL/T 1149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装

置运行导则》执行。

b)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运行参照JB/T 11263执行。

c)新投产机组在投运6个月后,进行脱硫设备性能验收试验;现役机组在脱硫设备技术改造或A

修1个月后,进行脱硫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脱硫设备性能验收试验按照GB/T 21508及DL/T 1150执行。

4.2.6 脱硫系统的检修监督

4.2.6.1 湿法脱硫系统

a)烟气系统

1)增压风机:检查外壳、衬板、叶片、出口导叶的磨损情况;检查调整液压驱动装置,校对

叶片开度;检查传动装置;检查失速及喘振探头;检查液压缸、轴承箱、轮毂;对油系统

进行检查、清理;校对叶片实际角度与刻度盘角度是否相符。检查润滑油过滤器前后压差。

2)GGH:定期检查GGH原、净烟气侧差压情况,及时清理积灰;检查GGH密封系统,进行各

向密封间隙测量、调整;定期检查中心筒密封;检查导向、支撑轴承;扇形板检查及间隙

调整;减速箱各齿轮传动齿面磨损检查及间隙的调整;检查吹灰器、喷嘴堵塞处理;检查

密封风机系统。

3)检查烟道各处膨胀节应无开裂和漏烟现象;检查烟道内防腐脱落及磨损情况。

b)SO2吸收系统

1)吸收塔:检查塔本体有无漏浆、漏烟及漏风现象;检查塔内损坏的部件并对其进行更换;

检查吸收塔的内壁、钢梁、支撑件和喷淋层的防腐;检查、清理更换喷嘴;检查、清理塔

内件的结垢物。

2)除雾器:检查除雾器元件是否脱落、变形;检查除雾器元件是否堵塞,表面是否清洁;检

查冲洗水喷嘴是否脱落、角度是否正确;检查除雾器冲洗管道是否堵塞、是否泄露;除雾

器支撑件是否正常,如有必要进行局部更换。

3)吸收塔搅拌器:检查油封;减速机内部清理;轴承检查更换;叶轮检查修理,必要时更换;

搅拌器轴检修;检查更换润滑油;检查搅拌器的震动情况,机封是否泄露,皮带是否松动。

4)浆液循环泵:检查紧固地脚螺栓;检查联轴器螺栓;检查中心及轴承间隙;检查轴承、机

封、衬胶泵壳、密封环、叶轮,必要时更换;检查修理吸入端泵盖、护板;检查出入口管

道膨胀节;检查修补叶轮,必要时更换;检查入口滤网堵塞、破损情况;检查滤网紧固连

接件部件腐蚀情况。

5)氧化风机:检查油封、联轴器、轴承及轴承箱;检查入口滤网、出口消声器是否堵塞;检

查叶轮间隙是否正常。

6)石膏浆液排出泵:检查地脚螺栓;检查对轮及泵的附件;检查中心及轴承间隙。

c)吸收剂制备系统

1)振动给料机:检查整体机件的紧固程度;调整双质点连接弹簧板组;整定电磁铁铁芯与衔

铁间的间隙。

2)石灰石斗式提升机:检查溜槽衬板;检查传动齿轮、传动链条;检查顶部轴承磨损情况;

检查减速箱油质情况;检查料斗及料斗固定螺栓;检查料斗传动轴平行度;检查落料口及

配重情况。

3)卸料斗专用除尘器(仓顶袋式除尘器):检查更换滤袋;检查风机;内部清理,消除漏风;

滤袋筒架检查、修理;电磁阀膜片检查、更换。

4)石灰石料仓或粉仓:检查内部密封情况;检查料位计是否准确。

5)湿式球磨机:检查大牙轮、联轴器及其防尘装置;检查钨金瓦、选补钢球;检查润滑系统、

冷却系统、进出螺丝套椭圆管及其他磨损部件;检查滚动轴承;检查球磨机减速箱装置;

球磨机人孔检查;轴端唇形密封检查;入口锥形密封盘更换;出口滚筒滤网检查;检查入

口短节衬胶;检查筒体内衬;检查端盖螺栓及筒壁;检查大小齿轮磨损情况;检查小齿轮

油封;检查齿轮箱、离合器;检查润滑油喷射泵;检查弹性联轴器;检查油站高压气泵冷

油器喉部密封;检查油站润滑油泵进出口滤网;检查齿轮轴承;检查油站油质、油雾器、

检查油管及接头。

6)检查输送设备及管道。

d)石膏脱水系统。

1)石膏/废水旋流器:检查、清理旋流器内部各部件的磨损情况;检查溢流嘴、沉砂嘴的磨

损情况;检查筒体、锥体、锥体延长体及其进料口是否结垢,并及时清理;检查各管道连

接是否牢固。

2)真空皮带脱水机:检查修补真空皮带脱水机滤布、脱水皮带;检查、清理冲洗水喷嘴;滚

筒轴承、托辊轴承更换;检查耐磨皮带磨损程度;检查皮带跑偏开关、冲洗水流量控制系

统和调偏气囊;检查真空盘;检查真空泵。

e)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检修监督按照DL/T 341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燃煤烟气

脱硫装置检修维护导则》执行。

4.2.6.2 其它方式的脱硫系统

a)海水脱硫、干法/半干法脱硫及其它脱硫方式的脱硫系统的检修监督参照DL/T 341、DL/T

748.10、《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燃煤烟气脱硫装置检修维护导则》及电厂脱硫系统检修规程执行。

b)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检修监督参照JB/T 11263执行。

4.3 脱硝系统监督

4.3.1 脱硝系统设计

4.3.1.1 脱硝工艺的选择

a)烟气脱硝工艺应根据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锅炉特性、燃料特性、还原

剂的供应条件、水源和气源的可利用条件、还原剂制备区废水与废气排放条件、场地布置条件等因素,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b)优先使用燃烧控制技术,在使用燃烧控制技术后仍不能满足NOx排放要求的,可因地制宜、因

煤制宜、因炉制宜地选择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并便于实施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以下简称“SCR”)或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以下简称“SNCR”)。

c)低氮燃烧器(LNB)是减少炉外SCR脱硝运行费用的有效手段,当低氮燃烧器降低NO x幅度超

过100mg/m3时应优先考虑低氮燃烧系统改造,否则不建议改造低氮燃烧系统。

d)为达到100mg/m3以下的NO x控制指标,可选择的脱硝技术包括:LNB+SCR;SCR;LNB+SNCR/SCR。

e)新建、改建、扩建的燃煤机组(除循环流化床锅炉外)脱硝工艺宜采用SCR烟气脱硝工艺。

f)对于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工艺优先采用SNCR。

g)脱硝工艺的选择按照DL/T 296执行。

4.3.1.2 还原剂的选择

a)还原剂主要有液氮(NH3)、尿素[CO(NH2)2]、氨水(NH3?H20 或NH4?OH)。

b)还原剂的选择应根据其安全性、可靠性、外部环境敏感度及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c)电厂地处城市远郊或远离城区,且液氨产地距电厂较近,在能保证运输安全、正常供应的情况

下,宜选择液氨作为还原剂。

d)电厂位于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区或受液氨运输条件限制的地区,宜选择尿素作为还原剂。

e)SNCR脱硝系统一般采用尿素或氨水为还原剂。

f)液氨应符合GB 536的要求。液氨运输工具应采用专用密封槽车。

g)尿素应符合GB 2440的要求。尿素溶解罐宜布置在室内,各设备间的连接管道应保温。所有与

尿素溶液接触的设备等材料宜采用不锈钢材质。

h)当采用尿素水解工艺制备氨气时,尿素水解反应器的出力宜按脱硝系统设计工况下氨气消耗量

的120%设计。

i)采用氨水作为还原剂时,宜采用质量浓度20%~25%浓度的氨水溶液。

j)还原剂储存、制备和使用应符合HJ 562 和HJ 563 的规定。

4.3.1.3 催化剂的选择

a)催化剂的形式及特性:

1)蜂窝式催化剂是以二氧化钛为载体,以钒(V) 为主要活性成分,将载体与活性成分等物料

充分混合,经模具挤压成型后煅烧而成,比表面积大。

2)平板式催化剂是以金属板网为骨架,以玻璃纤维和二氧化钛为载体,以钒(V) 为主要活性

成分,采取双面碾压的方式将载体、活性材料等与金属板网结合,后经成型、切割、组装

和煅烧而成。

3)波纹板式催化剂是以玻璃纤维为载体,表面涂敷活性成分,或通过玻璃纤维加固的二氧化

钛基板浸渍钒(V) 等活性成分后,烧结成型,质量轻。

b)当省煤器出口烟尘浓度<20g/m3时,宜优先考虑采用蜂窝式催化剂。

c)当省煤器出口烟尘浓度≥50g/m3时,宜优先考虑使用板式催化剂。

d)当省煤器出口烟尘浓度在20g/m3~50g/m3之间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蜂窝式或板式催化

剂。

e)催化剂层数设计尽可能留有备用层,其层数的配置及寿命管理模式应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

优选最佳模式。基本安装层数应根据催化剂化学、机械性能衰减特性及环保要求确定。对于板式催化剂可以采取半层添加方案。

f)电厂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催化剂测试块进行性能测试,其化学寿命和机械寿命应满足催化

剂运行管理的要求。

4.3.1.4 脱硝系统的设计

a)脱硝设施的设计应满足GB 13223、地方排放标准及环评批复的要求。

b)脱硝设施的设计按照DL/T 5480的规定执行,工艺系统、技术要求、检验验收按照GB/T 21509

执行。

c)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系统设计参照HJ 562执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系统设

计参照 HJ 563执行。

d)脱硝设备的设计应重点考虑环保标准变化、实际烟气量、燃煤情况、灰渣特性等指标,并留有

足够的余量。

e)液氨储存与供应区域应设置完善的消防系统、洗眼器及防毒面罩等。氨站应设防晒及喷淋措施,

喷淋设施应考虑工程所在地冬季气温因素。

f)还原剂制备区应设置工业电视监视探头,并纳入工业电视监视系统。

g)厂界氨气的浓度应符合GB 14554的要求。

h)反应器入口CEMS至少应包含:烟气流量、NO x浓度(以NO2计)、烟气含氧量等测量项目;反

应器出口CEMS至少应包含NO x浓度、烟气含氧量、氨逃逸浓度等测量项目,同时满足地方环保部门要求,CEMS与环保等相关部门联网。

4.3.2 脱硝设备的制造

4.3.2.1 一般要求

a)脱硝系统的主要设备制造质量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执行;无规定时,应按照合同约

定执行。

b)钢结构件所有的焊缝应符合DL/T 678的规定。

c)所用材料及紧固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于牌号不明或无合格证书的外购

件,须经制造厂复检,符合设计规定时方可使用。

d)主要零部件的加工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制造、

检验和验收,并确保总装的接口尺寸精度。

e)电厂应按照DL/T 586对脱硝系统主要设备进行监造。

4.3.2.2 脱硝设备的制造要求

a)脱硝设备中压力容器制造应按照GB150执行。

b)所有与尿素溶液的接触泵和输送管道等材料宜采用不锈钢材质。所有与氨水溶液接触的设备、

管道和其他部件宜采用不锈钢制造。

c)氨输送用管道应符合GB/T 20801有关规定,所有可能与氨接触的管道、管件、阀门等部件均

应严格禁铜。液氨管道上应设置安全阀,其设计应符合SH 3007有关规定。

d)催化剂应有性能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1)蜂窝式催化剂外观质量要求见表1。

表1 蜂窝式催化剂外观质量要求

华能集团企业文化手册

中国华能集团企业文化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标识设计介绍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标识设计为“H”、“N”字母变形。 “H”、“N”是“华能”汉语的拼音字头,相互组合的整体寓意:为振兴中华奉献能源,增添动力,创造幸福。 “H”采用粗壮字体,刚劲有力,表现出安全、可靠、稳健的视觉形象;“N”采用三条射线与“H”沟通相连,形成闪电字型,象征循环永动,能量无限;基色选用深蓝色,体现庄重、严谨、宁静、和谐与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面向世界的远大志向。 从字母的形状看,如山似峰,恢宏大气;从标识构图看,组合工整,庄严凝重;从叠加效果看,既简洁明快,又充满朝气,彰显作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神圣使命和时代风范。 华能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表述及诠释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党组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对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核心理念体系主要内容的规范表述及诠释如下: 企业宗旨: ——把华能建设成一个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红色”公司;一个注重科技、保护环境的“绿色”公司;一个坚持与时俱进、学习创新、面向世界的“蓝色”公司。 建设“三色公司”是华能的使命与愿景,是与华能的战略目标相适应、相吻合而构成的文化形态。建设“三色公司”理念,是华能企业精神的概括和延续,是企业多年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结果。 “三色公司”具有特定的思想内涵。建设“红色公司”,是华能的根本态度和精神境界,是华能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努力的历史使命的集中体现,是华能职责的生动写照;“红色”是华能本色,是立身之本、“三色”之本。“绿色”,寓意人类与自然环境协同发展、和谐共进。建设“绿色公司”表明华能崇尚科学、尊重人才、注重科技、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

中国华能集团的实在研究与评述

中国华能集团的实在研究与评述 中国华能集团的实在研究与评述 华能集团是中国国有企业100强之一,成立于1988年8月。目前,华能集团由其核心企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9家成员公司、400家子公司构成,同时还直接控股30家海外分支机构和海外公司。其中,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和山东华能电力开发公司两子公司先后于1994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如何对子 公司实行有效控制、如何考核其业绩,以及选择什么样的激励机制,成立伊始,华能集团就在不断地进行探索。 一、对子公司的控制 中国华能集团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核心企业、成员公司和经营单位。第一层为母公司,第二层为子公司,第三层是另一种类型的子公司(即所谓的经营单位)。在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过热期,华能集团曾经还有过第四层和第五层。但是,经过几年重组和改进,华能集团现在只有三个层次。以前,母公司对子公司只考核“两张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一个人”(总经理),对子公司监管不严。这种模式存在很大弊端,因为它无法控制子公司决策错误及其由此所产生的巨大损失,而且这类损失常常是不可逆转的。“事后控制”的风险相当大。 目前,中国华能集团对其子公司既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又实行必要的监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主要体现在三个领域:(1)人事控制。包括经

理人员的任命,全年报酬的确定,以及对每个子公司中各职能部门职位数目的确定等。(2)投资控制。现有规定是,投资金额超过一定限额就需母公司批准。如对一些大的子公司,自主投资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小公司则为5百万元。(3)财务业绩控制。每年的财务目标即为上一年的实际经营成果。财务业绩从三个方面来评价:利润、净资产报酬率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从结果看,几乎没有哪家子公司不能达到它们的目标。期望的净资产收益率(ROE)是15,但电力业务由于政策性补贴等因素,其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稍低,为10左右。 二、华能集团的业绩考核制度 华能集团业绩考核制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目标系统”阶段(1989-1991)。在这一阶段,考核指标主要是一些绝对量,如主要产品产出单位、完工百分比、利润、还贷和管理费等。这个系统的主要缺陷是,没有对投资效果进行考核,从而使得子公司投资失控。 第二个阶段是“以合同为基础的管理责任系统”阶段(1992-1996)。该系统除了利润指标外,还增加了一些反映经营效率方面的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增加值、偿还母公司贷款和利润上交等指标。但是,这一系统的问题是,不同子公司具有不同的获利水平,使用统一的标准不能达到考核经营效率的目的。同时,该系统也没有考虑对过程的监控。 第三个阶段是“业绩考核制度”阶段(自1997年以来)。为了考察投资效益,同时考虑到不同产业的差异,华能集团在1997年把以合同为基础的管理责任系统改为业绩考核制度。华能集团还调整了考核指标,以反映经营效率和过程控制,如采用了净资产收益率及其它比率。同时,为了体

QHN-1-0000.08.026-201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环境保护监督标准资料

Q/HN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HN-1- 0000.08.026—2015 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环境保护监督标准 Supervision 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for coal-fired thermal power plant 2015- 05-01发布 2015- 05 -01实施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5) 4 监督技术标准 (5) 4.1 除尘系统监督 (5) 4.2 脱硫系统监督 (10) 4.3 脱硝系统监督 (15) 4.4 废水处理系统监督 (21) 4.5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督 (25) 4.6 烟囱防腐的监督 (28) 4.7 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督 (29) 4.8 燃煤中硫份、灰份的监督 (33) 5 监督管理要求 (33) 5.1 环保监督管理的依据 (33) 5.2 日常管理内容和要求 (35) 5.3 各阶段监督重点工作 (39) 6 监督评价与考核 (40) 6.1 评价内容 (41) 6.2 评价标准 (41) 6.3 评价组织与考核 (41) 附录A(规范性附录)环保设备台账编写格式 (42) 附录B(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不符合项通知单 (48) 附录C(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季报编写格式 (49) 附录D(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信息速报 (53) 附录E(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预警项目 (54) 附录F(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55) 附录G(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 (56) 附录H(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动态检查问题整改计划书 (57) 附录I(规范性附录)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评价表 (58)

全国五大发电集团、地方电厂及所属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 北京市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 天津市 华能杨柳青电厂 上海市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发电厂 上海工程分公司闵行检修公司重庆市 华能珞璜电厂 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发电厂华能重庆燃机电厂 福建省 华能福州分公司(电厂) 甘肃省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 汕头市发电厂 华能广东分公司 华能油头电厂 汕头华能南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汕尾市新城发电厂 河北省 华能上安电厂 邯峰电厂 河南省 华能河南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孟州市电厂 武陟县热电厂 黑龙江省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华能新华发电厂 鹤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武汉华中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荆门热电厂华能江山发电公司 湖南省 华能岳阳电厂 吉林省

长山热电厂 江苏省 华能南京电厂 华能太仓发电厂 苏州市华能热电厂 华能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淮阴发电厂 辽宁省 华能大连电厂 华能丹东分公司 华能营口电厂 内蒙古自治区 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伊敏煤电公司 山东省 华能国际山东分公司 华能白杨河发电厂 华能辛店电厂 华能德州发电厂 济宁发电厂 华能威海发电厂 华能日照发电厂 山西省 山西华能榆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川分公司 成都热电厂 四川华能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康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明台电厂 东西关水电股份公司 四川华能宝兴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华能太平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 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大理华能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小湾电站建设公司 漫湾发电厂 浙江省 临安恒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长兴电厂 中国大唐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doc

标准编号Q/HN-1-0000.08.012-2014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气部分) 2014-04-12

目录 1 总则 (4) 2 电气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5) 2.1 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工作 (5) 2.2电气设备的巡视 (5) 2.3 倒闸操作 (6) 2.4 高压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分类和相关规定 (7)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8) 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8) 3.2 工作票制度 (8) 3.3 工作许可制度 (11) 3.4 工作监护制度 (11)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1)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2) 4.1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12) 4.2 停电 (12) 4.3验电、装设接地线 (13) 4.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标示牌式样见附录P) (14) 5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14) 6带电作业 (15) 6.1 基本规定 (15)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15) 6.3 等电位作业 (16) 6.4 带电断、接引线 (17) 6.5 带电短接设备 (18) 6.6 带电水冲洗 (18)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19) 6.8 感应电压防护 (19)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19) 6.10 保护间隙 (20)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20) 6.12 低压带电作业 (20)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20) 7 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22) 8 变压器的检修、维护工作 (23) 9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24) 10 在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动机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25) 11 在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讯、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25) 12 电气试验 (26) 12.1 高压试验 (26) 12.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27) 12.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27) 12.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27)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简介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简介 2010-02-16 17:20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 五大电力公司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5家发电公司。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 截至2008年底,集团公司资产总额2842亿元,可控装机容量为51990MW,权益装机容量为40116MW;其中水电机组10539MW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20.3%;火电机组41123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79.1%;风电机组328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0.6%。核电机组1350.8MW,占集团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3.37%;集团公司包括213家成员单位,15家参股企业,职工总数为104018人。 集团公司资产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等地,拥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霍煤露天煤业股份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6家A股上市公司;拥有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并通过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拥有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致力于为香港提供电力的中港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承担流域开发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拥有在电力设备成套服务领域中业绩突出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拥有大型煤炭企业中电投蒙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9个已建成的1000MW以上的大型电厂;拥有控股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等比例控股的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以及在广西、辽宁、湖南、吉林、重庆等省市进行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参股5个运行核电厂和3个在建核电项目。

中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简介01

中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 简 介 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寺沟峡筹建处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简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的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境内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改善产业结构,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电为主,综合发展,逐步成为实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务国家、走向世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经营以下业务: (一)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

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 (二)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 (三)从事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 (四)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资、融资业务。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文简称:华能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 Huaneng Group,英文简称:CHINA HUANENG,英文缩写:CHNG。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0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62291888 传真:(010)62291899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信用电力行业宣传活动组织奖申报材料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信用电力” 行业宣传活动组织奖申报材料 按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开展“信用电力”行业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积极组织所属单位参与“信用电力”行业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各企业对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体员工的诚信意识,营造企业优良的信用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华能集团基本情况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电源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金融、煤炭、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实业投资经营及管理。 公司从1985年创立至今,在3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为电力工业的改革、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了丰富经验;为电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示范作用;为满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坚持方向明确、科学发展,不断创新、保持领先,多方合作、互利共赢,逐步形成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红色公司;注重科技、保护环境的绿色公司;坚持与时俱进、学习创新、面向世界的蓝色公司”的企业使命和“坚持诚信、注重合作,不断创新、积极进取,创造业绩、服务国家”的核心价值观等具有华能特色的企业价值理念。 公司致力于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截至2014年底,公司境内外全资及控股电厂装机容量达到1.5149亿千瓦,为电力主业发展服务的煤炭、金融、科技研发、交通运输等产业初具规模,公司在中国发电企业中率先进入世界企业500强,2015年排名第224位。截至2014年底,职工人数约14万人,下属单位440余家。 二、华能集团“信用电力”行业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开展“信用电力”行业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展壮大20年来,逐步形成了具有华能特色的企业文化基础。公司党组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为了把华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提出了全面实施企业文化战略性举措。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吸收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的优秀成果,努力培育具有华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企业文化,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总体发展战略的原则。企业文化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部署和工作实践来进行,从战略目标、发展方针、管理模式、队伍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为促进华能的持续、协调、快速发展服务。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坚持企业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把开发人才资源、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激活员工潜能、激励和凝聚员工为共同目标奋斗作为中心任务。 第三、坚持循序渐进、创新发展的原则。从华能长远发展的高度统筹规划企业文化建设,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不断推进,注重质量,务求实效;坚持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在发展实践中不断赋予企业文化新的内涵。 第四、坚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把精神文化建设与制度行为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软”、“硬”管理相互支撑、相互渗透、优势互补。 第五、坚持统一整合、协调一致的原则。统一规范整合企业文化,在核心理念方面要保持统一性;正确处理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的关系,把共性与个性有机融合起来。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 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把华能做强、做大,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健康发展,深化员工对以“三色公司”为主要特征的理念体系的认同、信奉和实践,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全方位塑造华能形象,进一步提升品牌效应,为实现战略目标提供精神动力。 建设具有华能特色的企业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在近三年内,要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第一、以建设“三色公司”为使命,构筑企业文化理念体系 建设“三色公司”是华能的使命与愿景,是与华能实现战略目标相适应、相吻合而构成的文化形态,目前已经形成的基本表述是: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电厂名录

五大发电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华能集团所属电厂 华能丹东电厂华能大连电厂华能上安电厂华能德州电厂华能威海电厂华能济宁电厂华能日照电厂华能太仓电厂华能淮阴电厂华能南京电厂华能南通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长兴电厂华能福州电厂华能汕头燃煤电厂华能汕头燃机电厂华能玉环电厂华能沁北电厂华能榆社电厂华能辛店电厂华能重庆分公司华能井冈山电厂华能平凉电厂华能岳阳电厂华能营口电厂华能邯峰电厂 大唐集团所属 长山热电厂湖南省石门电厂鸡西发电厂洛阳首阳山电厂洛阳热电厂三门峡华阳发电公司河北马头电力公司唐山发电总厂北京大唐张家口发电总厂兰州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合肥二电厂田家庵发电厂北京大唐高井发电厂永昌电厂北京大唐陡河电厂南京下关发电厂安徽淮南洛河发电厂保定热电厂略阳发电厂微水发电厂峰峰发电厂含岳城电站天津大唐盘山发电公司内蒙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保定余热电厂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辽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发电运营中心长春第二热电有限公司晖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第二发电厂台河第一电厂江苏徐塘发电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北发电厂安徽淮南洛能发电公司安阳华祥电力有限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公司华银电力株洲发电厂华银株洲发电公司金竹山电厂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厂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耒阳发电厂灞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灞桥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厂陕西延安发电厂陕西韩城发电厂永昌发电厂甘肃甘谷发电厂甘肃八0三发电厂甘肃连城发电厂甘肃兰西热电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公司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广西岩滩水电厂陈村水力发电厂王快水电厂张家界水电开发公司贺龙水电厂鱼潭水电厂陕西石泉水力发电厂石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碧口水电厂百龙滩电厂 华电所属: 1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3 华电财务有限公司 4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5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6 北京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7 河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在建) 9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在建)1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扩建)1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1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14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5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16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7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18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19 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0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4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5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6 铁岭发电厂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doc

公司概况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的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境内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改善产业结构,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电为主,综合发展,逐步成为实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务国家、走向世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经营以下业务: (一)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 (二)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 (三)从事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 (四)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资、融资业务。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文简称:华能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 Huaneng Group,英文简称:CHINA HUANENG,英文缩写:CHNG。 注:2000年集团重组后,对部分产业企业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核实后的资产总额2001年有 所下降。 组织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试行) 一、工作条件 1、引进人才可担任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属研究所、实验室负责人,其中具备正职条件的,也可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2、引进人才可担任华能重点科技项目负责人、技术带头人等职务,经推荐评选可担任集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 3、用人单位可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引进人才配套研发团队。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项目负责人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项目研究内容或技术路线调整、团队成员的聘任及薪酬支付(具体内容另行规定)。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办公室和实验室,为项目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引进人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973、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 4、同等条件优先推荐引进人才参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各类政府奖励的评选。引进人才可以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担任国内知名大学客座教授,参加集团公司科技奖励评选。 5、引进人才在华能工作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确定其权益归属。引进人才有保守华能商业机密、遵守竞业限制等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生活待遇 1、落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可选择在国内任一城市落户。 2、资助:根据国家规定,中央财政一次性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补助。 3、薪酬: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并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医疗:集团公司为引进人才办理三甲级医院干部医疗卡,每年进行体检。在国内工作期间,可享受公司医疗保健有关待遇。未成年子女可提供一定数额的医疗费补助。 5、保险:按照集团公司规定, 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并可缴纳一定数额的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费。 6、补贴:提供相应水平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子女教育补贴。 7、激励:引进人才的研究成果对集团公司技术创新起到了重大作用,经评议,可给予特别奖励;研究成果以专业化公司形式实现产业化的,经批准,可奖励主要研究人员一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009年8月11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基建过程中的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国有资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所有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基层单位(以下统称各企业)。 第三条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五条各企业实行突发事件(含生产安全事故)三个渠道逐级报告制度,由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行政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对口领导、部门报告。 各企业必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级报告系统的责任制。 第六条各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涉网事故后,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第七条公司系统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八条公司系统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竞争力”的意识,搞好安全工作。 第九条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与行政监察部门有权参与事故调查,依靠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华能-组织结构

领导成员 曹培玺 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黄永达 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张廷克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那希志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乌若思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黄龙郭珺明马晶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胡建民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寇伟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组织结构

成员单位 直属单位 华能党校(教培中心)华能技术经济研究院 信息中心 分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东北分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中分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东分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广东分公司 区域公司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发电厂 丰镇发电厂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海勃湾发电厂包头第一热电厂 包头第二热电厂包头第三热电厂 乌拉山发电厂呼和浩特热电厂 乌海热电厂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临河热电厂蒙西发电厂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燃料公司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煤电项目筹备处 和林发电厂扎鲁特煤电项目筹备处 杭锦电厂筹备处

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海拉尔热电厂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 汇流河发电厂灵泉电厂 满洲里热电厂扎兰屯热电厂 牙克石热电厂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阿荣旗光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陈旗热力公司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扎罗木得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筹建处华能满洲里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呼伦贝尔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九台电厂华能长春热电厂 华能四平风电厂华能白山煤矸石电厂筹建处 华能梅河口综合利用热电厂筹建处华能磐石热电厂筹建处 吉林华能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华能长春生物质热电厂 华能镇赉马力风电厂华能临江聚宝水电有限公司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鹤岗电厂华能新华电厂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德州电厂华能济宁电厂 华能辛店电厂华能威海电厂 华能日照电厂华能白杨河电厂 华能嘉祥电厂华能曲阜电厂 华能济宁热电厂华能黄台电厂 华能莱芜电厂华能烟台电厂 华能临沂电厂华能聊城热电厂

华能电厂待遇概况

华能电厂待遇概况 第二年正式上岗以后一年的薪水为65K/y左右.;薪水=基本工资+奖金一扣缴相应的保险公积金一所得;五大发电公司华能的资产几乎是最优良的;区的差异收入会有不同),值长一般10~12万/年;1)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费;2)保险福利分为保险,住房公积金,各厂的比例可能;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用的.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 第二年正式上岗以后一年的薪水为65K/y左右. 薪水=基本工资+奖金一扣缴相应的保险公积金一所得税+其他 五大发电公司华能的资产几乎是最优良的。现在新电厂招收的员工都是做运行,一般上岗的运行员工最低岗位的收入也在6.5万/年左右(因地 区的差异收入会有不同),值长一般10~12万/年左右。 1)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费、夜班补贴、书报补助、住房补助、交通补贴以及其他各种补助构成,一共1500元/每月左 右 2)保险福利分为保险,住房公积金,各厂的比例可能不一.单位承担每人0.6k/y左右,个人扣缴相应的部分.

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是生病和退休后享用的.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保险的延续,在基本医疗保险帐户的钱用完后,没有报销的医疗费用可以继续报销。补充养老保险是在退休后一次性领取的。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福利不多. 3)奖金(要根据电厂效益) 季度奖:跟月奖差不多. 过节费: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每次不到1K) 年终奖金:8K 安全生产奖:不定 4)所属三产企业入股收益.(要根据电厂实际情况) 二:华能国际人力成本(员工总工资) 华能国际员工2006年总工资比2005年多4亿元,达28.87亿元,人均工资12.28万元.基本工

华能集团介绍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文简称:华能集团公司 英文全称:China Huaneng Group 英文简称:CHINA HUANENG 英文缩写:CHNG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0号。 该企业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2006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三十六,2007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三十八。 公司简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是世界500强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境内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改善产业结构,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电为主,综合发展,逐步成为实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务国家、走向世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中国华能注册资本200亿元,主要包括: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金融、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实业投资经营及管理。 中国华能从1985年创立第一家公司至今,历经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电力工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逐步形成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红色公司,注重科技、保护环境的绿色公司,坚持与时俱进、学习创新、面向世界的蓝色公司”的“三色”公司理念和“坚持诚信、注重合作、不断创新、积极进取、创造业绩、服务国家”的核心价值观。 截至2009年6月底,中国华能在全国26个省、市、区及海外拥有运营的全资、控股电厂130 座,装机容量8896.7万千瓦,煤炭、金融、科技研发、交通运输等产业初具规模。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工作计划修改稿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2011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节能环保部 二○一一年一月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11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1年工作会议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经管、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经管办法》等相关经管制度的要求,做好2011年度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工作为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保驾护航的作用,特制订2011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1技术监督规范制度完善 1)发布2011年度火力发电厂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电能质量、电测、化学、节能、环保、热工、金属(含锅炉压力容器)、汽轮机等11项技术监督用规范目录清单。 2)发布2011年度水力发电厂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电能质量、电测与热工计量、节能、环保、金属、化学、监控自动化、水轮机、水工等12项技术监督用规范目录清单。 3)2011年1~6月份完成风力发电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电测、电能质量、监控自动化、机务等7项监督技术规范的制订、审核、颁布工作。 4)2011年1~4月份完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经管办法》、《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专家选拔与工作经管办法》的制订、颁布工作。 5)督促各产业(区域)公司依据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经管办法》

修订完善产业(区域)公司技术监督经管办法。 2技术监督人员培训 1)2011年7~8月份,开展第二批火力发电企业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电能质量、电测、化学、节能、环保、热工、金属(含锅炉压力容器)、汽轮机共11项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 2)2011年8~9月份,开展风力发电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电能质量、电测、监控自动化、机务共7项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 3)2011年11~12月份,联系中电联标委会开展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重点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宣贯。 4)2011年5~12月份,按照《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经管办法》的规定,开展火力发电11项、水力发电12项技术监督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3技术监督分析评价 1)2011年4、7、10月和2012年1月,对各产业(区域)公司、发电企业1~4季度技术监督季报、动态检查报告进行汇总、分析,编辑出版1~4季度共4期《电力技术监督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并跟踪监督、指导问题的整改过程。 2)2011年4、7、10月和2012年1月,通过收集集团公司范围内设备状态、电力技术监督报告、国内外技术动态(热工院及行业科研技术动态)、先进经验和技术专题论文、规范和规范修订等信息,编辑出版1~4季度共4期《技术监督通讯》。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300MW汽轮机节能降耗实施导则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300MW汽轮机节能降耗实施导则 (2007年4月30日发布) 1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上海汽轮机厂、哈尔滨汽轮机厂、东方汽轮机厂生产的300MW汽轮机及热力系统、辅机系统的节能降耗工作,俄制300MW等级机组及其热力系统、辅机系统的节能降耗工作可参考本导则。 2汽轮机及热力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汽轮机结构设计、系统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等因素,现役300MW汽轮机组在安全性、可靠性及经济性等方面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经济性较差,供电煤耗、厂用电率均比同类型进口机组高出较多,在低负荷运行下尤为突出。 2.1汽轮机本体存在不足 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 1)各监视段超压,如果限制压力,机组出力偏紧; 2)缸效率偏低,以高压缸最为突出,普遍比设计值低4~8个百分点; 3)各段抽汽温度偏离设计值,以2、3、5、6段抽汽温度最为突出,比设计值高出 15~30℃; 4)缸效率下降速度快; 5)高、中压缸各平衡盘及两端部汽封漏汽量较大,以中压缸进汽平衡盘汽封漏汽 量尤为突出; 6)调节级效率比设计值低15个百分点左右。 2.2热力系统及辅机设备不完善 目前,机组实际运行中存在问题最多且最为普遍的是疏水系统,制造厂设计的300MW 汽轮机组疏水系统的疏水阀门为60~80个。由于疏水阀门前、后差压大,阀门出现不同程度的内漏。机组启、停次数愈多,这些阀门内漏的机率愈大,出现门芯吹损、弯头破裂、疏水扩容器焊缝开裂等故障。既危及机组安全运行,又严重影响经济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热力系统设计方面,工质有效能的利用不尽合理; 2)设备及热力管道疏水系统设计庞大,冗余系统多,易出现内漏; 3)冷端系统及设备不完善,凝汽器真空度偏低; 4)辅机选型、配套和系统设计不合理,导致运行单耗大,厂用电率增大。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法制工作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法制工作 简报 (第1期)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普法办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编者按:集团公司“六五”普法工作已经启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资委及集团公司普法规划要求,加强对各单位法制工作指导,促进经验交流与法律知识普及,共享法律工作典型经验,宣传法制工作先进事迹和突出个人,为华能系统法律工作者共享法律工作信息、成果,建立一个交流的平台,全面提升华能系统各级企业法制工作水平,我们将定期编印《法制工作简报》。希望集团公司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

所属企业的法律工作者和广大员工,积极提供本单位法制工作和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以供各级领导和单位参考、借鉴。 集团公司制订下发“六五”普法规划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近日,集团公司印发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启动了华能集团“六五”普法工作。华能“六五”普法主要目标侧重于提高企业负责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规划》明确了各阶段的任务,以及为保障规划的落实,成立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各部门协调分工机制以及普法工作八项制度等相关内容。 华能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资委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截止目前,包括北方公司、甘肃公司等11家二级单位结合实际,相应制订了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已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 根据国资委关于建立并完善普法工作机构、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普法职责的通知精神,集团公司下发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一、公司简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是世界500强企业。按照国务院关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注册资本200亿元,主要包括: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金融、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实业投资经营及管理。 中国华能从1985年创立第一家公司至今,历经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电力工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逐步形成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红色公司,注重科技、保护环境的绿色公司,坚持与时俱进、学习创新、面向世界的蓝色公司”的“三色”公司理念和“坚持诚信、注重合作、不断创新、积极进取、创造业绩、服务国家”的核心价值观。 截至2009年6月底,中国华能在全国26个省、市、区及海外拥有运营的全资、控股电厂130座,装机容量8896.7万千瓦,煤炭、金融、科技研发、交通运输等产业初具规模。 中国华能坚持“综合实力行业领先”的发展方向,努力打造结构优势、体制机制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队伍优势,实现三大三强(即资产规模大、市场份额大、社会贡献大和盈利能力强、竞争能力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有机统一,致力于建设一个以电为核心、煤为基础、金融支持、科技引领、产业协同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能源集团。到2010年,中国华能所有企业达到节约环保型企业标准要求,各项能源消耗指标和排放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可控装机容量超过1亿千瓦,煤炭产能超过6000万吨/年。

二、公司领导 曹培玺 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黄永达 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张廷克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那希志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黄龙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郭珺明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马晶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胡建民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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