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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管理的中微观层次滨水景观规划编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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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Styles & Features of Cities & Towns & 摘要: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颁布,体现了面向管理的城市规划编制要求。文章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提出面向管理的中微观滨水景观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重点探讨了绿线、蓝线规划在滨水景观规划中的体现,认为未来城市景观规划不仅要重视技术导则的编制,还要与管理人员共同探索管理导则的编制。

一、面向管理的城市规划编制

自2002年以来,建设部先后出台了《城市绿线管理规定》(2002年9月13日)、《城市紫线管理规定》(2003年12月17日)、《城市黄线管理规定》(2005年11月8日)、《城市蓝线管理规定》(2005年11月28日)。这些规定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城市规划管理的高度重视,也对城市规划的编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2005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颁布了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与原有的编制办法相比,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是体现了面向管理的城市规划的编制,强调了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的属性。其中第一章第三条指出: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二、景观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 景观规划管理是指政府通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管理措施等手段,对城市建成环境的公共干预,主要针对城市形态的建立和发展及城市景观形成的公共价值领域。

当前,景观规划管理已经引起很多城市的高度重视,成为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景观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中微观层次的规划,其中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代表,将其作为开发控制和设计控制的共同依据。为了使设计控制更好地指导建设项目,也使开发者更好地理解设计意图,一些城市编制了城市设计

导则,配有相应的解释、建议和图文并茂的示例,并强调满足设计导则具有多种可能的对策等。可见,规划设计人员已经从设计角度对规划的内容、成果形式进行了多方面探讨。

但站在规划管理角度,特别是从景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的要求来看,景观规划的编制还没有为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因此,笔者认为如何使中微观阶段的城市景观规划更好地为规划管理服务,面向大众,体现景观规划公共政策的属性,是我们规划设计人员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

三、面向管理的滨水景观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 城市滨水地区一直是城市空间开发的重点地区,滨水地区景观规划更是城市景观规划中的亮点,探索面向管理的中微观层次的滨水地区景观规划编制很有代表意义。笔者结合实际项目,提出中微观层次滨水景观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图1)。主要强调控制导则、设计指引、工程导则三部分并重,面向规划管理和实施。

(一)控制导则

以蓝线规划、绿线规划、滨水地块开发强度为核心,参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表达方式,确定绿线、蓝线、道路红线坐标,提出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后退绿线、限制高度等指标。 (二)设计指引

以水系断面设计指引、滨水地块城市设计指引、滨水景观设施指引为核心,参照城市设计导则的成果表达方式,确定水系断面形式,对重要景观节点、滨水界面、亲水岸线等提出设计要求,对绿线内植物配置建议方案,对滨水地区的各类景观设施布局提出建议。 (三)工程导则

以确定水系河底标高、常水位标高,高水位标高、

面向管理的中微观层次滨水景观规划编制探索

马赤宇 邵爱云 徐恩华

小城镇建设

48Styles & Features of Cities & Towns &河岸场地标高、河道宽度、附属设施位置等为核心,参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表达方式,分地块提出控制要求。

四、绿线、蓝线规划在滨水景观规划中的体现 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三十一条指出,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要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对于编制中微观层面的滨水景观规划来讲,笔者认为绿线、蓝线规划是其中的核心内容,既是对总体规划要求的落实,又是进一步制定控制导则各项具体内容和设计指引的基础,同时也与水系工程规划有密切的关系。 (一)蓝线规划 1.蓝线概念

根据《城市蓝线管理规定》,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或保护的现有城市水体、规划水体边界控制线。包括规划和已建成的自然的江、河、湖泊、溪流、沼泽地、自然湿地、水塘、水库、景观水系等内容。 2.蓝线划定依据

(1)蓝线划定需要结合地形并考虑不同水位关系。

蓝线范围应包括岸线区域,由于水位存在一定的区间变化,有水的区域也相应变化,一般将常水位与最高水位之间的区域作为岸线区域,蓝线结合具体地形确定。原则上以最高控制水位为准,同时考虑在特大暴雨时保护湖泊的要求而确定的。

(2)蓝线范围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基本

一致。

按照《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蓝线范围宜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基本一致。

(3)城市蓝线控制范围包括为保护城市水体而必须进行控制的区域。城市蓝线的划定综合考虑堤防、防洪、环保、景观、排灌等需求。 3.蓝线划定标准

在实际规划中,如何划定蓝线是蓝线规划的核心

问题。笔者认为应在不同规划阶段,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

(1)以河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向外延伸若干距离为蓝线控制范围。

(2)以河道常规水位或最高水位向外延伸若干距离为蓝线控制范围。

由于水系形态不规则,规划应在控制线型的主要拐点处设控制点,确定主要控制点坐标。 4.蓝线控制要素

(1)平面控制。河道平面主要控制五条线:河道中心线,河道两侧河口控制线,以及河口控制线外侧的河道安全防护控制线。

(2)断面控制要素。根据水利规划确定的河道过水能力要求拟定的最小河道断面,由河底高程、河底宽度、河道边坡和河口高程等主要要素组成。断面类型可以概括为矩形断面、梯形断面、复式断面三种。对于满足过水能力要求的河段,可以进行优化断面形式,结合陆上规划进行局部放大断面,提倡亲水边坡和生态护岸。

(3)河道附属工程控制线。河道附属工程控制线同样也是河道蓝线的重要组成要素之一。河道附属工程主要指河道工程的附属工程,主要有水闸、泵站及其管理房,以及河道管理站,这些附属工程是河道工程得以正常运转发挥综合效益的关键性工程,与河道工程一起构成一个整体,在规划中应进行控制。 (二)绿线规划 1.绿线概念

根据《城市绿线管理规定》,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

图1 滨水地区景观规划技术路线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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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Styles & Features of Cities & Towns &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笔者认为,滨水地区绿线指城市滨水蓝线外所控制绿化区域的控制线,是保证城市水系公共性和共享性的措施,是水系利用过程中公众活动的主要场所。 2.绿线划定依据

(1)绿线的确定依赖于滨水功能区的定位。 绿线区域的存在为水体的保护和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提供缓冲空间。因此,绿线的划定要考虑滨水功能区的定位。

(2)城市道路作为绿线区域的主要界限之一。 由于城市道路对城市用地的分隔作用,以及道路红线管理比较成熟,有利于对绿化区域的保护,规划将城市道路作为绿线区域的主要界限之一。 (3)绿线的划定要考虑水生态系统的需要。 水生态系统方面的研究成果认为,如果滨水绿化区域面积大于水体面积,又没有集中的城市污水的影响,水生态系统将能够自身稳定并呈现多样化趋势。 3.绿线划定标准

(1)河道水系以蓝线为依据向外延伸若干距离为绿线控制范围。

(2)城市公园的滨水绿线确定应参照《公园设计规范》。以陆域和水面面积之比不小于50%作为城市公园型滨水绿线划定基本原则,有利于水系景观的合理有效利用。

(3)城市广场的滨水绿线确定应依据城市广场的性质和所处位置。 4.绿线规划设计要素

参考刘滨谊等著《城市滨水区景观规划设计》一书中的内容,笔者认为在中微观层面,滨水地区绿线内绿地设计要体现空间环境、植物种植、硬质景观、铺装等内容(表1)。

五、结语:由技术导则走向管理导则

本文提出的滨水地区景观规划编制的成果是为景观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融合了城市设计、工程规划等内容,也可以说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化和形象化,是技术导则,不能等同于管理导则。

有学者提出,管理导则是将规划管理的全过程编制成册,成为规划管理施行的文本。它将取代规划条件发放到每一个建设项目的申请人和设计师手中。规

划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规范化管理,其最终内容由规划控制内容和具体地块的实际情况双向决定。管理导则是管理人员与开发商、设计师沟通的渠道。因此,技术导则或文件只有和规划管理程序结合在一起,才能形成管理导则。

笔者认为,作为景观规划,制定管理导则更有实际意义,也符合景观设计的发展趋势。滨水地区作为城市景观设计中的重点区域,规划设计人员应与管理人员结合,使规划成果由技术导则转化为管理导则,更好地保障规划实施。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2.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 3.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 4.刘滨谊等.城市滨水区景观规划设计,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5.尹海林主编.城市景观规划管理研究——以天津市为例,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作者单位:

马赤宇 徐恩华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环境与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所

邵爱云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

表1 滨水地区绿地设计要素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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