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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2009〕11号(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修订内容说明[1]

安监〔2009〕11号(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修订内容说明[1]
安监〔2009〕11号(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修订内容说明[1]

附件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线路部分)修订内容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1、新增了部分章节和附录。2009版修编后的新线路规程共:13章55节,含18个附录,原规程为:10章46节,含13个附录。此次修编新增加3章9节5个附录。

新增加的3章为:第7章起重与运输、第8章高处作业、第13章一般安全措施;

新增加9节为:8.1 一般注意事项,8.2 起重设备安全规定,8.3 人工搬运,13.1一般注意事项,13.2 设备维护,13.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13.4 工具的使用,13.5 焊接、切割,13.6动火工作票制度;

新增加5个附录为:附录A 现场勘察记录格式、附录H 工作任务单、附录P线路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附录Q线路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附录R 动火级别的划定。

2、对原部分章节进行了重新整合。一是原线路第6章“一般安全措施”重新拆分、整合、修编后,变为了三章内容,并进行了较大修改,具体为:第6章线路施工、第7章起重与运输、第8章高处作业;二是其中新规程的第13章“一般安全措施”的内容已经和原规程的第6章“6.1一般规定”的内

容完全不一样,修编后的第13章“一般安全措施”的内容是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水、火电厂动力部分)的相关章节中精简整合而来。

3、修编后的规程重点增加了特高压部分、高压直流部分。特高压部分的重点在安全距离上。高压直流部分的重点是,把高压直流部分中的相关安全技术引入修编后的规程中。

4、本次修订将线路工作中涉及到的通用工作的安全要求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水、火电厂动力部分)》中转过来,并进行了适当的精简。如线路的第13章一般安全措施、第7章起重与运输、第8章高处作业等内容。

二、有关修编的主要条款说明(粗体部分为新增或修改)

1 总则

本章没有做较大修改,新规程有8条,原规程也为8条:

1.4.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准单独工作。

【说明】原规程“临时工”改为“非全日制用工”,“不得”改为“不准”。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

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说明】本条“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为新增内容。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说明】原规程“总工程师”改为“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变电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说明】本条“(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及相关场所”为新增内容。原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改为“变电部分”;“主管”改为“分管”。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本章的章节未作变动。本章共有7节30条,原规程也为7节30 条。本章中主要修改条款及内容如下:

2.1.6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说明】原规程“结束”改为“终结”。

2.2.1条:进行电力线路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检修作业,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A)。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组织。

【说明】一是修编时将“进行电力线路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中的原“和”字换成了“或”字;二是原规程“并作好记录”改为“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A)”;三是“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组织”为新增内容。

2.2.2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说明】原规程“主管”改为“分管”。

2.3.2.3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

【说明】本条“需要”为新增内容。

2.3.2.4 在直流线路停电时的工作。

【说明】本条为新增内容。

2.3.2.5 在直流接地极线路或接地极上的工作。

【说明】本条为新增内容。

2.3.3.1带电线路杆塔上且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

【说明】本条“且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表5-1规定的”为新增内容。

2.3.3.3电力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说明】原规程“高压电力电缆”改为“电力电缆”。

2.3.3.4 直流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说明】本条为新增内容。

2.3.3.5 直流接地极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说明】本条为新增内容。

2.3.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

【说明】原规程“以及低压带电作业”删除。

2.3.5条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

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说明】本条“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为新增内容。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为新增内容。

2.3.6.5接户、进户计量装臵上的低压带电工作和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

【说明】本条“计量”为新增内容。

2.3.7.1工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说明】原规程“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正确清楚”改为“工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

原规程“需要修改”改为“需要修改时”。

2.3.7.2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

执行。

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票应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

【说明】原规程的第2.3.7.1条的第二、三段改为本条。

2.3.7.3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说明】根据原规程的第2.3.7.2条修改,并删除“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2.3.7.4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款。

2.3.7.5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说明】本条为原规程第2.3.7.3条。

2.3.7.6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款。

2.3.8.1 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

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

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说明】本条“带电作业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为新增内容。

2.3.8.2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见附录H)。

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说明】这条属于较大改动:

一是本条“见附录H”、“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为新增内容;

二是将原规程“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改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原规程“一张停电工作票”该为“一张工作票”;原规程“工作负责人”改为“小组负责人”;原规程“一份留存”改为“一份工作负责人留存”。

三是将原规程“工作任务单应写明工作任务、停电范围、

工作地段的起止杆号及补充的安全措施”删除。

2.3.8.4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

上述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运行单位备案。

【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款。

2.3.9.2第一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

第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第一、二种工作票的延期只能办理一次。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准延期。

【说明】本条第二段为新增内容;原规程第 2.3.9条第二句话改为本条第一段。

2.3.10.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规程、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

【说明】原规程“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改为“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为新增内容。

2.3.11.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说明】一是本条第6小条的“变动是否合适”为新增内容;二是原规程第2小条“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删除;三是原规程第7小条“工作班成员变动是否合适”删除。

2.3.11.5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

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说明】

一是第1小条中将原规程的“明确工作内容”改为“熟悉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改为“掌握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改为“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

二是第2小条的“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为新增内容。原规程第3条内容“相互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放到了第2条中;

三是将原规程第2小条的“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单独编成了第3小条。

2.4.2 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含变电站、发电厂、环网线路、分支线路、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的线路)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操作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调度值班员或工区值班员在向工作负责人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应将工作班组名称、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内。

【说明】一是“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的线路”为新增内容;二是“操作接地线”为新增内容。

2.5.1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

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装完工作接地线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说明】原规程“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改为“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

2.5.2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说明】本条“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为新增内容。

原规程的“不得”改为“不准”。

2.5.3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

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说明】本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为新增内容。

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本章的章节未作变动。本章共有6节25条(原规程6节23 条),增加2条。主要修改及重要内容: 3.2.1.1 断开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闭所、配电站(所)(包括用户设备)等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说明】本条“换流站”为新增内容;原规程“环网设备”删除。

3.2.1.2 断开线路上需要操作的各端(含分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

【说明】原规程“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改为“线路上需要操作的各端”;原规程中的“(保险)”删除。

3.2.1.3 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包括用户线路)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

【说明】原规程中的“(保险)”删除。

3.2.1.4 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

【说明】原规程中的“(保险)”删除。

3.2.2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

【说明】原规程“(对无法观察到明显断开点的设备除外)”改为“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

3.2.3 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不能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悬挂标示牌;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应摘下或悬挂标示牌。 【说明】原规程3.2.2条的后半段“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应摘下”改为本条。

3.3.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应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

直流线路和330kV及以上的交流线路,可使用合格的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验电时,绝缘棒或绝缘绳的金属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根据有无放电声和火花来判断线路是

否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说明】本条“直流线路和”为新增内容。 3.3.2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

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但应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许可。

验电时人体应与被验电设备保持表5-1的距离,并设专人监护。使用伸缩式验电器时应保证绝缘的有效长度。

【说明】一是原规程“高压发生器”改为“工频高压发生器”;二是本条“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但应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许可”为新增内容;

3.3.3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臵、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臵、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无电。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臵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

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

【说明】一是“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为新增内容;二是原规程的“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臵、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臵指示的变化,但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或信号已发生对应变化”改为“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臵、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臵、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无电”;三是“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为新增内容。

3.3.4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禁止工作人员穿越未经验电、接地的10kV及以下线路对上层线路进行验电。

线路的验电应逐相(直流线路逐极)进行。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或其组合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说明】本条“(直流线路逐极)”为新增内容。

3.4.1线路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工作接地线并三相短路(直流线路两极接地线分别直接接地)。

各工作班工作地段各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包括用户)都要验电、装设工作接地线。直流接地极线路,作业点两端应装设接地线。配合停电的线路可

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处工作接地线。装、拆接地线应在监护下进行。

工作接地线应全部列入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确认所有工作接地线均已挂设完成方可宣布开工。

【说明】一是原规程“接地线”改为“工作接地线”;二是“(直流线路两极接地线分别直接接地)”、“直流接地极线路,作业点两端应装设接地线”、“工作接地线应全部列入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确认所有工作接地线均已挂设完成方可宣布

开工”均为新增内容;三是原规程“挂、拆”改为“装、拆”。

3.4.2禁止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

位臵。如需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变更情况。

【说明】本条“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变更情况”为新增内容。

3.4.4 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准小于25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说明】原规程“用”改为“由”、“不得”改为“不准”、“严禁”改为“禁止”。

3.4.5装设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

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人体不准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说明】原规程“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改为“人体不准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3.4.8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杆塔的停电线路上装设的接地线,应采取措施防止接地线摆动,并满足表5-1安全距离的规定。

断开耐张杆塔引线或工作中需要拉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时,应先在其两侧装设接地线。

【说明】原规程“断开耐张杆塔引线时,应先在断开引线的两侧装设接地线”改为“断开耐张杆塔引线或工作中需要拉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时,应先在其两侧装设接地线”。

3.4.9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多次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说明】原规程“逐个放电”该为“逐个多次放电”。

3.5.2个人保安线应在杆塔上接触或接近导线的作业开始前挂接,作业结束脱离导线后拆除。装设时,应先接接地

端,后接导线端,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个人保安线的顺序与此相反。个人保安线由作业人员负责自行装、拆。 【说明】本条“个人保安线由作业人员负责自行装、拆”为新增内容。

3.6.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见附录J)。

【说明】本条“及跌落式熔断器”、“(见附录J)”为新增内容。

3.6.3在城区、人口密集区地段或交通道口和通行道路上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围栏),并在相应部位装设标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看管。

【说明】本条“或交通道口和通行道路上”、“并在相应部位装设标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看管”为新增内容。

3.6.4高压配电设备做耐压试验时应在周围设围栏,围栏上应向外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围栏和标示牌。

【说明】原规程“应悬挂”改为“应向外悬挂”;原规程“严禁”改为“禁止”。

4 线路运行和维护

本章的章节未作变动。本章共有4节25条(原规程也为4节25条)。主要修改及重要内容:

4.1.1 巡线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单独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并经工区(公司、所)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电缆隧道、偏僻山区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天气巡线,必要时由两人进行。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杆塔和铁塔。

遇有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对线路进行巡视,应制订安全措施,并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巡视应至少两人一组,并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说明】本条“汛期”和“遇有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对线路进行巡视,应制订安全措施,并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巡视应至少两人一组,并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为新增内容。

4.1.2 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天气和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自救器具和药品;夜间巡线应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说明】本条“汛期”和“自救器具”为新增内容。

4.1.3 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时,巡线应沿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9-16批准 2002-12-01实施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3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DL 5009的第1部分,是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修订。颁发十年来,DL 5009.1—1992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出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淘汰,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本部分与DL 5009.1—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强调从技术上确保作业点的环境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章(见第5章)。 ——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中的各种安全施工设施。 ——删除原标准中有关制氧站和乙炔站内容(原标准第485条~第514条)。 ——删除“修配加工”中有关锻工作业、铸工作业、热镀锌作业等内容(原标准第613条~659条)。 ——增加“角向磨光机”(见13.2.4)。 ——增加“人工挖孔桩”、“振冲桩施工”、“深层搅拌(旋喷)桩施工”、“强夯”四节(见16.3、16.4、16.5、16.6)。 ——增加“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见第16章)。 ——部分条文的词句及严格用词的修改和顺序变更。 本部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起草。 本部分起草人员:李岗、翟焕民、周柯、宋宝成、李强、林镇周、高艳彬、张天华、刘用霖。 本部分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应采取的措施和应遵守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的建筑、安装、现场加工、调试、启动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L 500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试题库及答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试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题 【单选题】1.本规程规定了工作人员在()应遵守的安全要求。 A.检修现场 B.运维现场 C.作业现场 D.抢修现场 答案:C 【单选题】2.低[电]压: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的电压等级。 A.220V以下 B.220V及以下 C.1000V以下 D.1000V及以下 答案:D 【单选题】3.高[电]压:a)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b)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的电压等级。 A.输电 B.变电 C.配电 D.用电 答案:A 【单选题】4.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A.安全管理 B.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 C.工作流程 D.作业方法 答案:B 【单选题】5.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A.结合电力行业特点 B.根据工作实际 C.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 D.为满足现场需要 答案:C 【单选题】6.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应合格、齐备。 A.劳动防护用品 B.安全工器具 C.施工机具 D.装备 答案:A 【单选题】7.作业现场的( )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A.办公条件和安全设施 B.办公条件和生产设施 C.生产条件和生产设施 D.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 答案:D 【单选题】8.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A.技术员 B.管理员 C.单人 D.专人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_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线路部分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作业要求……………………………………………………… 5 安全组织措施………………………………………………… 6 安全技术措施………………………………………………… 7 线路运行与维护……………………………………………… 8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9 线路作业……………………………………………………… 10 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11 带电作业…………………………………………………… 12 电力电缆工作……………………………………………… 附录A (资料性附录)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 附录B (资料性附录)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C (资料性附录)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附录D (资料性附录)紧急抢修单格式……………………… 附录G (资料性附录)操作票格式……………………… 前言 本标准的第5 章和7 .3.4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 / T 1.1——200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CA/TC22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竞成、蔡崇积、胡翔、方旭初、罗耀国、刘亨铭、张雷、吴濡生、黄金领、陈伟松、杨光亮。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目次 前言 1 范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施工现场 4 防火防爆 5 文明施工 6 施工用电 7 季节性施工 8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9 脚手架及梯子 10 起重与运输 11 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12 修配加工 13 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具 14 土石方工程 15 爆破工程 16 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 17 混凝土结构工程 18 专门构筑物 19 砖石砌体及装饰工程 20 拆除工程 21 其他工程 22 建筑施工机械 23 热机安装 24 机组试运行 25 金属检验 26 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作业

27 电气设备安装 28 母线安装 29 电缆 30 热控设备安装 31 电气试验、调整及启动带电 32 热控装置试验、调整与投入使用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用词讲明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3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DL 5009的第1部分,是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修订。颁发十年来,DL 5009.1—1992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主动的作用。然而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显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进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剔除,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本部分与DL 5009.1—1992相比要紧变化如下: ——强调从技术上确保作业点的环境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章(见第5章)。 ——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中的各种安全施工设施。 ——删除原标准中有关制氧站和乙炔站内容(原标准第485条~第514条)。 ——删除“修配加工”中有关锻工作业、铸工作业、热镀锌作业等内容(原标准第613条~659条)。 ——增加“角向磨光机”(见13.2.4)。 ——增加“人工挖孔桩”、“振冲桩施工”、“深层搅拌(旋喷)桩施工”、“强夯”四节(见16.3、16.4、16.5、16.6)。 ——增加“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见第16章)。 ——部分条文的词句及严格用词的修改和顺序变更。 本部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起草。 本部分起草人员:李岗、翟焕民、周柯、宋宝成、李强、林镇周、高艳彬、张天华、刘用霖。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考试题库(GB 26860-2011) 一、填空题 1、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 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2、低压是指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高压通常指超过 低电压的电压等级;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3、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4、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 5、直接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在设备的(接地处)逐相验电。验电前,应先在 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 6、工作中应确保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且仅有一点)保护接地。 7、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人员进入接地点(4m)以内,室外人员进入接地点 (8m)以内,均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8、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9、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高压断路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均应(戴 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10、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 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1、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12、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0.7)米。

13、35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1)米。 14、110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1.5)米。 15、人员工作中与10KV及以下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0.35)米。 16、人员工作中与35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0.6)米。 17、人员工作中与11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1.5)米。 18、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不应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 丝者)。 19、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 工作票,在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0、测量设备绝缘电阻,应将被测量设备各侧(断开),验明(无压),确认设备(无人工 作),方可进行。在测量中不应让他人接近被测量设备。测量前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21、在带电的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开路)。 22、在带电的电磁式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短路)或(接 地)。 23、进入SF6电气设备低位区或电缆沟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气体含量(不 超过1000u L/L)。 24、检修发电机时,在发电机出口母线处(验明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 25、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接地端),后装(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 26、成套的接地线应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力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级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相关场所。其它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20—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1994,NEQ) GB/T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GB/T 26860—2001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器部分 3、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0—1994,GB/2900,50—2008 界定的以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电]压low voltage;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 3.2 高[电]压high voltage;HV (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 3.3 发电厂[站] 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生产电能的工厂。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试卷-变电专业

一、判断题(每题1分) 1、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报告上级,得到允许后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必须经过本单位安监部门的审核许可。× 3、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必须指定临时的监护人员并通知工作人员。× 4、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5、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可以戴防护手套使用。× 6、现场规程宜每2—3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 7、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 ,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8、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9、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避免使用金属梯子。× 10、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 11、发现有人中暑应立即将病员从高温或日晒环境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用冷水擦浴,湿毛巾覆盖身体,电扇吹风,或在头部置冰袋等方法降温,并及时给病员口服盐水。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12、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必须拉足,验电时,手必须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必须与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13、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14、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5、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符合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的安全距离。× 16、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灾害发生时,如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得到设备管辖车间有关领导批准,巡视人员应与派出人员之间保持通讯联络×。 17、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严禁解锁。如需解锁,必须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后,履行批准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18、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9、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 20、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21、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和上级部门。√ 22、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并且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 23、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24、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一、单选题 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抛掷。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严禁抛掷。 2.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入库。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入库。 3.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新架设的导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措施。在此类母线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母线上再挂临时地线。A.组织B.技术C.隔离D.施工 答案: c 答案要点:新架设的导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在此类母线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母线上再挂临时地线。 4.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m。 A.1.5、3 B.2.5、4 C.2.5、5 D.3.5、4 答案: c 答案要点: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 5m。 5.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A.月B.季度C.年D.两年 答案: c 答案要点: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6.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建筑材料的堆高高度,成材堆高限高为()m。 A.1 B.2 C.3 D.4 答案: d 答案要点:建筑材料的堆高高度,成材堆高限高为4m。 7.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乙炔气橡胶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胶管,()使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A.不须B.不得C.可以D.无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乙炔气橡胶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胶管,不得使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8.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工作人员至少每()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病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A.半年B.壹年C.两年D.叁年 答案: c 答案要点: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病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9.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在软母线上作业前应检查金具连接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只能在截面积不小于()mm2 的母线上使用竹梯或竹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 A.120 B.100 C.80 D.60 答案: a 答案要点:在软母线上作业前应检查金具连接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只能在截面积不小于120mm2 的母线上使用竹梯或竹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 10.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1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220kV 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m。 A.2 B.4 C.5 D.6 答案: d 答案要点: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220kV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m。 12.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杆以及其他剩余器材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学习资料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学习资料 (变电部分) 一、单选题(共43题) 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 )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A.人身;B.设备;C.人身和设备;D.人身、电网和设备 答案: D(见《变电安规》4.1) 2.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 )应合格、齐备。 A.劳动防护用品;B.工作服;C.安全工器具;D.施工机具 答案: A(见《变电安规》4.2.1) 3.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 A.事故紧急处理措施;B.紧急救护措施;C.应急预案;D.逃生方法 答案: A(见《变电安规》4.2.4) 4.《安规》要求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 )。 5.创伤急救;B.触电急救;C.溺水急救;D.烫伤急救 答案: B(见《变电安规》4.3.3) 6.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7.生产技术;B.实际操作;C.岗位技能;D.操作能力 答案: C(见《变电安规》4.4.1) 8.作业人员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应( )考试一次。 A.每六个月;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 答案: B(见《变电安规》4.4.2) 9.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 )后,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A.学习培训;B.安全知识教育;C.考试合格;D.电气知识培训 答案: B(见《变电安规》4.4.3) 10.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 )。 A.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B.违章指挥;C.工作负责人的监护;D.参加开工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试行) 1 总则 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教育和培训 ,经考试合格上岗。 ,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 1.8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408—91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能源部1991-3-18批准 1991-09-01实施 1总则 1.1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3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1.4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1.5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5.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1.5.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5.3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6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1.7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1.8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1.9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附录E、附录F的要求。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值班工作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安全“三基”管理培训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 选读(11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 17混凝土结构工程) 考试题(共110题、162空) 每空1分 项目部名称: 单位名称: 姓名: 得分: 要求:开卷考试、独立完成 2011年9月11日 1 从事焊缝、切割与热处理的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应熟悉

()。 2 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操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对准备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操作的人员,应经身体检查,双目裸视力均在0.4以上,且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3 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专用()等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 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m的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5 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m的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 6 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或切割作业。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 )的措施。 7 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 8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应设(),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严禁用()作为通风的风源。 9 在容器或坑井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绳的一端交由()。 10下坑井、隧道、深沟内作业前,必须先检查其内是否存有(),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作业。 11施工现场的电焊机应采用集装箱形式统一布置,保持通风良好。电焊机及其外接头均应有相应的()。 12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装设地点距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3 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必须装设()。 14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超长时,应架高布设。 15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严禁多台电焊机()接地。 16 在使用长期停用的电焊机前必须测试其(),电阻值不得低于(),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7 电焊机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并使用()。电焊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将其从轨道下面穿过。 18 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 20 气瓶应每( )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应每( )年检验一次。定期技术检验项目应包括:内、外表检验,水压试验(使用中的乙炔气瓶只做气压试验);必要时应测量气瓶的最小厚度。 21 气瓶上必须装( )。 22 不得将气瓶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不得沾染( )。 23 严禁直接使用不装减压器的气瓶或装设不合格减压器的气瓶。乙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 )。 23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输气流速不得大于(1.5~2.0)m3(h·瓶)。

《安规》考试题库(变电部分附答案)

《安规》考试题库 (变电部分) 一、单选题共97题 1.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并经考试合格,经( )认可,方可参加工作。答案:B 《变电安规:1.4.4》 A. 聘用单位 B.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 C. 发包单位 D. 用工单位 2.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 )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答案:B 《变电安规:1.5》 A. 制止 B. 拒绝 C. 举报 3.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作业人员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应( )考试一次。答案:B 《变电安规:1. 4.2》 A. 两年 B. 每年 C. 三年 4.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 )应合格、齐备。答案:B 《变电安规:1.2.1》 A. 穿戴 B. 劳动防护用品 C. 器材 D. 工具 5.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答案:A 《变电安规:1.2.4》 A. 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B. 紧急救护措施 C. 应急预案 D. 逃生方法 6.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 )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答案:B 《变电安规:1.1》 A. 施工 B. 电网 C. 网络 D. 电力 7.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经( )鉴定,作业人员无妨碍工作的病症。答案:C 《变电安规:1.3.1》 A. 领导 B. 医疗机构 C. 医师 D. 专业机构 8.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规定,作业人员的体格检查每( )至少一次。答案:C 《变电安规:1.3.1》 A. 三年 B. 四年 C. 两年 D. 一年 9.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 )伏及以上者。答案:A 《变电安规:1.7》 A. 1000 B. 250 C. 500 D. 380 10. 高压设备上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并且通至邻接( )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答案:C 《变电安规:2.4.1.1》 A. 工具室 B. 控制室 C. 高压室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用电部分

6 施工用电 6.1 总则 6.1.1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6.1.2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6.1.4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6.2施工用电设施 6.2.1 35KV及以下施工用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1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2.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

10KV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就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3.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的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2.2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 6.2.3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有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腐朽、劈裂。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6.2.4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6.2.5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6.2.6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6.2..6–1表6.2.6–3的要求。 表6.2..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电力线路部分) ? 1 总则; ?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 2.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 2.2 现场勘察制度; ? 2.3 工作票制度; ? 2.4 工作许可制度 ? 2.5 工作监护制度 ? 2.6 工作间断制度 ? 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 3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 3.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 3.2 停电 ? 3.3 验电 ? 3.4 装设接地线 ? 3.5 使用个人保安线 ? 3.6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 4 线路运行和维护; ? 4.1 线路巡视;

? 4.2 倒闸操作; ? 4.3 测量工作; ? 4.4 砍伐树木; ? 5 临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 5.1 在带电杆塔上的工作; ? 5.2 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 5.3 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 5.4 临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 ? 6 一般安全措施; ? 6.1 一般规定; ? 6.2 高处作业; ? 6.3 坑洞开挖与爆破; ? 6.4 起重与运输; ? 6.5 杆塔施工与检修; ? 6.6 放线、紧线与撤线; ?7 配电线路上的工作; ?7.1 配电线路上工作的一般规定; ?7.2 架空绝缘导线作业; ?7.3 装表接地; ?8 带电作业; ?8.1 一般规定; ?8.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8.3 等电位作业; ?8.4 带电断、接引线; ?8.5 带电短接设备; ?8.6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8.7 带电爆炸压接; ?8.8 高压绝缘斗车臂作业; ?8.9 保护间隙; ?8.10 带电检测绝缘子; ?8.11 低压带电作业; ?8.12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9 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9.1 一般规定; ?9.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求; ?9.3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 ?9.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 ?10 电力电缆工作; ?10.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0.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附录 ?附录A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B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C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 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 35 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 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且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20—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1994,NEQ) GB/T 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 3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0—1994、GB/T 2900.50—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发电厂[站] 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的生产电能的工厂。 [GB/T 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1] 3.2 变电站(电力系统的) substation (of a power system)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电或配电线路的终端、开关及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通常包括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施(例如保护装置)。 注:根据含有变电站的系统的性质,可在变电站这个词前加上一个前缀来界定。例如:(一个输电系统的)输电变电站、配电变电站、500 kV变电站、10 kV变电站。 [GB/T 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2] 3.3 电力线路 electric line 在系统两点间用于输配电的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的设施。

2020年整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部分)考试卷名师精品资料

火电厂工程安全规范试题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部分) 一、填充题(50题) 1、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区域均应有及; 2、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或。 3、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集程度布设,一般每隔应设置一个。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一般按建筑面积每㎡设置灭火器一个 4、在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的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 5、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办理,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6、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建( 构) 筑物不小于m 的单独隔离场所

7、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明确的施工内容和要求。 8、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和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 9、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图等竣工资料 10、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 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m 11、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 12、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m 。距离大于m 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 13、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m ,且应用橡胶软电缆。 14、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装在室外。 15、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V ,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V 。 16、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 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 17、各种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前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测定。 19、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下道栏杆高和

QGW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无附录

目录 前言 本规程依据《关于委托补充修订〈安规〉的函》(安监一函[2008]12 号)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进行修订补充形成。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和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带电作业,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在低压配电

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二次系统上的工作,电气试验,电力电缆工作,一般安全措施,起重与运输,高处作业等十五部分。 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K附录N附录O、附录P、附录Q 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的附录I、附录J、附录L、附录M 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提出并解释。 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张雷、陆懋德、戴克铭、葛乃成、刘亨铭、聂宇本、方旭初、吴濡生、罗耀国、胡翔、李智勇、孙鹏、刘凯、刘庭、杨振强、韩学军、张印虎、刘昊、肖关荣、张健、杨光亮、张继明、周忠浩。 本规程为首次发布。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工作人员在作业现场应遵守的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在运用中的发电、输电、变电(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工作的所有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608—2008 高处作业分级 GB 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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