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文件
西校〔2012〕332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各学院(部)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第五条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六条对推免生申请者应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第七条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的交流,支持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申报西部高校研究生招生交流协会会员单位。
第二章推荐
第八条学院(部)开展推免生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一)教学质量优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招生工作秩序良好。
第九条确定学院(部)推免生名额依据:
(一)教育部批准下达我校当年推免生的推荐总指标数。
(二)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总体比例。
(三)适当考虑学校学科发展、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及上年指标使用情况。
第十条学院(部)不得擅自将推免生名额跨院使用,不得以推免生工作为由进行本硕连读培养和宣传。
第十一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
让。
第十二条报名推免生的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有必修课程无补考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除上述4个条件外,学生尚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被推荐或直接参加复试:
1.在校期间,国家级以上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挑战杯、数学建模和电子设计竞赛,下同)一等奖获得者;艺术类学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体育类学生参加国家级(全运会、大运会、锦标赛,下同)及以上比赛前三名,可申请直接进入复试。
2.学校含弘学院和经各学院(部)认可的创新班学生,经本人提出申请,2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直接进入复试。
3.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710分制),或小语种四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百分制)以上,综合积分排名在全年级前35%者,可参加推荐学术型学位,综合积分排名在全年级前50%者,可参加推荐专业学位。
4.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体育类专业学
生获得国家级及以上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个人项目前6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365分或通过重庆市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合格或小语种四学期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综合积分排名在全年级前50%者,参加推荐。
(六)当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推免生的指标增加时,学校可适当调整推荐条件。
第十三条各学院(部)推荐到外校的免试研究生原则上占推免指标的10%以上。
第十四条推荐工作操作程序:
(一)按照本办法,学校制定年度推荐工作实施方案,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全校公布。
(二)学院(部)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部)的实施方案。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学院(部)按照规定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1.综合积分计算办法:学习成绩积分+奖励积分。
(1)学习成绩积分为学科发展课、专业必修课、实践环节课的平均成绩。
(2)成果的认定与奖励积分:
①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奖励积分6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二等奖1项;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前3名1项;在学科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发明专利1项。
②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奖励积分4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1项;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第4名1项;省级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一等奖1项;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实用新型设计专利1项;全国优秀标兵。
③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奖励积分3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省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第5名1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人。
④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奖励积分2分:
学生在校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第6名1项;省级优秀标兵。
⑤师范专业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支教,考核合格的加2分,评为校级以上优秀实习生的加3分。
⑥国防生完成军政训练计划,年度军政素质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加1分;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国防生或优秀国防生干部加2分;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国防生标兵加3分;三类加分只取最高一类,不累计。
⑦同一成果奖励只记最高级别奖励积分,不同成果奖励积分可以累加。
⑧成果认定有关说明:
A.成果以实际已经取得成果为准,录用通知和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B.加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除体育比赛外,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
C.所有成果均需提供原件,无原件者一律不予认可;
D.论文无特殊说明的均不包括增刊和内部出版物;
E.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2.在校期间获得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通过初选的学生,由学院(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学校审定推免研究生名单。
(七)报重庆市招办审查合格,即取得推免生资格。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就业。
第十五条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名点予以现场确认。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推荐及接收单位应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第十七条推荐及接收单位应将推免生政策规定、有关推免生资格、招收推免生名额、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进行公开。
第十八条学校将推免生工作中的学生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
第十九条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推荐及接收学院(部)未按本办法执行的,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推免生名额、取消学院(部)推免资格并追究直接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等处理。违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学校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主题词:教育人才培养△推免△办法△通知
西南大学办公室 2012年9月13日印发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2019 年6 月课程名称【编号】:经济法概论【0048 】 A 卷大作业满分:100 分 温馨特别提示 1.共5个试题,其中任选2个试题做,同时标明具体做的题号,每题50 分,共100分。 2.如果做3题或者3题以上或者抄写试题者记为零分。定良种鸡款共计3万元,冯某预付定金5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县良种站 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 空,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 某修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请根据《合同法》 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 1.该材料包括哪些主合同和从合同? 2.冯某预付定金5000元是否合法,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同时并用? 3.陈某要求对该音响设备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 一、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组织机构。 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二、2018年李某在某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中秋节放假3天都加班, 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先回答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然后列举一个案例来说明国庆节放假7天,其中1日至4日加班4天。请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最低 一种消费者的权利。 支付李某多少加班工资?假如他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350元。 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先回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然后列举一个案例来说明 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 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 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 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已与县良种站签订了一份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海大办〔2014〕31号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予印发实施。 2014年6月5日 抄送:校领导 -1-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印发 -2-
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精神,结合近年来我校开展推免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原《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作如下修订。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纪检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学部代表共9~11名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校推免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全校的推免工作,审议和确定推免生名单。 (二)各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成立本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接受学生报名,审议、推荐本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办法、标准、程 -3-
西南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西南大学关于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西校〔2012〕351号),优化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接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生源奖学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学校接收的来自全国重点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全国同类学科排名前30%的推免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奖励标准: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奖励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3000元/人。 第四条奖励方式:学校每年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在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一次性评定奖励。 第五条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定细则由研究生奖助学金办公室(挂靠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制定。 第六条优秀生源奖学金每年9月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入学推免硕士研究生填写《西南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初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公室复审,审定通过后统一发放。 第七条申请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参评条件同时符合该项奖学金不同奖励标准的,适用就高原则,不兼得。 第八条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同时申请学校其它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奖励与资助。 第九条鼓励各培养单位自主设立本单位的推免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助学金,不断提升本单位研究生生源质量。
第十条对于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硕士研究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业中途退学的,学校追回该项奖学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西南大学排球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俱乐部的名称:西南大学排球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性质:西南大学排球俱乐部是在西南大学体委、体育学院领导下,由西南大学排球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以健康教育为目的,在全校开展、普及排球的 非赢利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俱乐部宗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国家政策,团结大学里各民族热爱排球运动的学生,围绕“全民健身计 划纲要”努力发展我校的排球运动,推动我校排球运动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 高,增进与其他排球俱乐部和运动员的友谊,为西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为民族大团结服务。培养练习者礼让谦逊、百折不挠、忍耐克己、爱国等良好 的意志品质和道德修养。 第四条本俱乐部受西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体育学院的监督、管理,响应并赞同中国排协的章程。立足本校,为学生的素质教育作贡献,为本校的体育事业作贡 献。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积极开展排球运动的宣传、培训、辅导及竞赛,积极组织、引导、协助管理校内的排球活动,积极参加对外交流及竞 赛,加强各俱乐部之间的交流,以推动我校排球运动的普及和运动水平的提高。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拼搏竞争意识,提高学生的排球技术水平和身体机
能。通过培训班、教学与训练研讨、专题讲座、信息交流会、竞赛、观摩等 形式提高学生专业知识水平和对热点问题的认识。倡导学生学习相关的理论知 识,以达到内外兼修的目的。 1.增强学生身体素质。通过排球运动中的跑、跳、扣等动作,发展学生速度、力 量、耐力、柔韧等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心血管系统功能,达到增强学生体质 的目的。 2.提高学生运动技能。通过本俱乐部教练对会员的训练指导,规范会员的排球运 动技术,使之掌握排球运动项目的技术动作,提高学生运动和竞技能力。 3.加强交流。来自各个学院的学生共同汇聚俱乐部,共同参与俱乐部相关活动, 为学生相互交流搭建了有利的平台,是各学院同学和知识交流的契机,同时排 球也是会员能相互帮助的最有效的体现,培养学生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 4.普及排球知识。排球理论知识的普及是必需的,通过本俱乐部的教学,我们向 会员传授排球训练的基本理论,排球竞赛规则,排球运动项目技术等等,让会 员真正了解排球,喜欢排球运动。 第六条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俱乐部工作。 第三章俱乐部会员 第七条会员种类:个人会员 第八条俱乐部成员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并遵守俱乐部章程; 2、有加入本俱乐部的意愿,并能保证积极参加俱乐部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西南大学文件 西校〔2012〕332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各学院(部)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第五条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六条对推免生申请者应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第七条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的交流,支持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申报西部高校研究生招生交流协会会员单位。 第二章推荐 第八条学院(部)开展推免生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一)教学质量优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招生工作秩序良好。 第九条确定学院(部)推免生名额依据: (一)教育部批准下达我校当年推免生的推荐总指标数。 (二)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总体比例。 (三)适当考虑学校学科发展、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及上年指标使用情况。 第十条学院(部)不得擅自将推免生名额跨院使用,不得以推免生工作为由进行本硕连读培养和宣传。 第十一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西南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大学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生奖学金每学年度评定一次,于每年9月进行。 第四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和程序,择优评定,宁缺毋滥。 第五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为学生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学习成绩原则上为学生必修课课程成绩,不计算通识选修课和辅修专业课课程成绩,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计算专业选修课课程成绩。 学生奖学金按专业进行评定。学习成绩进入前40%的学生,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学生奖学金。 第六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3.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言行举止文明。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5.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予执行的残疾学生除外)。
第七条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补考、重修科目(通识选修课和辅修专业课除外,专业选修课由学院(部)自定)的,该学年度无评定资格。 第八条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为: 奖项比例金额 一等奖学金 3% 5000元/学年 二等奖学金 7% 3000元/学年 三等奖学金 15% 2000元/学年 第九条评奖程序: 学院(部)依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高低,形成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初评名单,公示后组织填写《西南大学学生奖学金登记表》,汇总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在全校公示后,报学校审批确定。 第十条学校另设特等奖学金,根据《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评定的优秀学生标兵确定,原则上每学年度评选1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学年。 第十一条学校在每年大学生荣誉周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相关材料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西校〔2007〕249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处)。
西南大学国学苑社团章 程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西南大学国学苑 社 团 章 程 西南大学国学苑 社章制定委员会制 (待大会通过) 目录
总纲 第一条为确立本组织的基本制度规范,保证本组织的正常运作、促进本组织的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组织名称为西南大学国学苑,简称国学苑,英文名称为Ancient Chinese Studies Association Of Southwest University(简称ACSA OF SWU)。 第三条本组织成立于2012年4月27日,由原西南大学国学研讨协会(成立于2009年9月5日)和原西南大学中华风韵社(成立于2010年9月5日)合并组建而成,是一个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南大学委员会正式注册,非营利性、以弘扬国学为主要目的的人文社会学科领域学术科技类学生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学校党政机构和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举办活动。 第五条本组织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南大学委员会的领导,并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南大学委员会委托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进行指导。 第六条本组织参与发起创建重庆市高校国学社团联合会,为其成员社团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单位,本组织承认重庆市高校国学社团联合会的章程、遵守其制度和纪律、执行其决议。 第七条本组织的宗旨是:“昌明国粹,融化新知”。
第八条本组织的精神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第九条本组织的标志是:由红色玉石图案、隶书繁体“国”字和祥云图案组成的组合图案。 第十条本组织的歌曲是:《龙文》。 第十一条本组织有以下几项基本任务: (一)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传播国学,弘扬中华民族独特的优秀学术和文化,在西南大学及更大范围内、大学生群体及更大群体中引起对国学的关注、学习,为当今我国学界意义深刻的国学复兴热潮和我国社会主义学术文化事业的繁荣贡献绵薄之力。 (二)立足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人文社会学科教学研究实力雄厚的西南大学,积极调动学校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在国学领域,为学校及更大范围内的国学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促进校园学术文化氛围的提升。 (三)荟萃学校国学爱好者,发扬吴宓等西南大学老一辈学术精英的治学精神,探究学问、品评文化,开展国学学习、研讨活动,启发学习兴趣、提升人文素养。 第十二条本组织的发展定位是:发展成为集学术性、规范化、家园型为一体,能促进会员全面发展、在西南大学及更大范围内、大学生群体及更大群体中拥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优秀组织。
西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各学院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第五条推免生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推荐环节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接收环节工作由研究生处(院)牵头,校纪委、监察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及相关学院共同参与。 第六条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七条对推免生申请者应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第八条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的交流,支持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申报西部高校研究生招生交流协会会员单位(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广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昆明理工大学)。 第二章推荐 第九条开展推免生工作的学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教学质量优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招生工作秩序良好。 第十条学校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学院推免生名额: (一)按教育部批准下达我校当年推免生的推荐总指标数。 (二)按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总体比例。 (三)适当考虑学校学科发展、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 第十一条学院不得擅自将推免生名额跨院使用,不得以推免生工作为由进行本硕连读培养和宣传。 第十二条截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第十三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应用技术本科、职教师资本科、独立学院本科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关于召开西南大学第三届四次教职工暨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代表组: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西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校工会教代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决定召开西南大学第三届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30日上午8:00-12:00 二、会议地点 音乐学院演奏厅 三、参会人员 全体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及特邀代表 四、注意事项: 1、全体代表要提前调整安排好会议期间的工作,按时参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说明原因并报校工会批准同意。 2、请各代表组(部门工会)于3月27日(星期二)下午4点前将参会人员最终名单报校工会吴睿明老师处,联系电话68252396。
3、请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坐。 附件:1. 西南大学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单 2.西南大学第三届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 会列席代表名单 西南大学第三届四次“两代会” 筹备工作组 2018年3月22日 附件1
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正式代表名单 (300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6人) 宋明黄蓉生(女)崔延强王文余王敏(女) 何玲玲(女)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3人) 江凌(女)陈跃李栋宣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13人) 杨映忠张卫国丁忠民祝志勇王钊温涛 欧文福毕茜(女)杨丹(女)张蓝月(女) 赵莉萍(女)王代莉(女)田丽(女) 法学院党委(2人) 李旭东(女)赵兴洪 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2人) 宋辉马震越 教育学部党委(11人) 石隆伟陈时见靳玉乐韩仁友朱德全刘义兵 范蔚(女)赵斌赵鑫李佳(女)赵玉芳(女)心理学部党委(4人) 郭成黄泽文夏凌翔陈富国
西南大学文件 西校〔2015〕170号 关于修订并印发 《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经2015年4月22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学校对《西南大 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 2015年5月1日 - 1 -
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维护西南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国家、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南大学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实训、调研、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应遵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分适当的原则。 第二章违纪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六条纪律处分的种类: - 2 -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七条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轻微不予纪律处分的, 由学生所在学院(部、所、中心)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学生违法犯罪的,分别给予下列纪律处分: (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处 罚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被处以行政拘留以下处罚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被行政拘留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四)构成犯罪不被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留校察看 及以上处分; (五)被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因身体原因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违纪 的,不予处分;因身体原因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 能力时违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处分: (一)违纪后,主动承认错误、有悔改表现的; (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他人违纪行为等立功表现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 3 -
西华大学文件 西华学字〔2017〕125号 关于印发《西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学生纪律处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了《西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经2017年7月20日学校校务会审议通过,四川省教育厅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华大学 2017年8月21日
西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树立正确的育人导向,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西华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西华大学学籍的学生。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学校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实施纪律处分,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和程序合法、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的基本原则。坚持处分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第五条学生对违纪处分有按程序进行陈述、申辩、申诉的权利。 第二部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和应用 第六条对违反法律法规、《西华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
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七条学生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危害后果轻微,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一)能主动承认错误或认识错误态度较好,如实陈述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确有悔改表现的,或主动配合违纪调查且对调查取证有贡献的,可从轻处分; (二)受他人胁迫或诱骗,或者因过失违纪,且认错态度好,可从轻处分; (三)能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减轻或免予处分; (四)主动检举同案人或其他人应当受到处分的问题的,经查实的可减轻处分; (五)其他应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学生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加重处分:(一)故意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串供、无理狡辩以及防碍有关部门、单位调查取证,或拒不承认错误的; (二)包庇同案人员或打击报复、威胁、恫吓批评人、检举
西南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西南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在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学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二章 党支部设置 第四条 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所在二级党组织批准,可建立党支部。每个党支部党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学院、研究所(中心)教工党支部一般按系、教研室、研究室或教
学科研团队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院(所、中心)、年级、班级、专业设置。机关、产业、后勤、直(附)属单位等一般按部门设置党支部。不够单独设立党支部条件的,可以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一般按居住区域设置。来校务工党员,可单独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 二级党组织应积极创新党支部设置,使党支部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实际结合更加紧密。 第五条 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根据具体情况分为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党小组设组长一人,由小组党员选举产生或由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级党组织要指导党支部建立健全党小组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党小组的工作与活动。 第六条 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第七条 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正式党员担任。支部书记由党性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拥护、乐于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具有两年以上党龄的同志担任。 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系(教研室、研究室)正副主任或处级干部担任;按学科、专业或教学科研团队建立的党支部,支部书记一般由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由政工干部、教师或党员学生干部担任。 第八条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
西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 西华学字<2016>90号 一、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精神和《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4]2号)的规定,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省级财政和省属高校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省级财政分担所需经费的60%,高校分担所需经费的40%.学校应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等落实分担资金,列入年度学校预算。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第一学期评审一次。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第五条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标为准,名额原则上按照校内各二级培养单位可参评研究生人数比例的40%进行分配。 第六条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档,各档次的奖励标准、
学生比例和资金分担详见下表: 上述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三、参评条件 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二、三年级研究生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考试、考查课均无不及格。同时应按照《西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表(2016年修订)》(附件1)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如实填写《西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得分明细表》,并按个人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推荐人选。 5.一年级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评审:
西华大学2016年流体机械及工程专业介绍 基本信息 所属院校西华大学 所属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工学[08]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 名称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相近二级学科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工程热物理 [080701]|热能工程[080702]|动力机械及工程 [080703]|流体机械及工程[080704]|制冷及低温工程 [080705]|化工过程机械[080706]|☆能源环境工程 [080720]|☆动力装备与信息工程[080721]|☆工业生态学 [0807J1]|☆环境能源工程[0807J1]|☆可再生能源与环境 工程[0807J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环境工 程)[0807Z1]|☆风能和太阳能系统及工程[0807Z1]|☆核能 发电工程[0807Z1]|☆可再生能源科学与工程[0807Z1]|☆能 源与环境工程[0807Z1]|☆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7Z1]|能 源环境工程[0807Z1]|能源与环境工程[0807Z1]|新能源材 料[0807Z3]|可再生能源科学与工程[0807Z1]|动力工程及 工程热物理(能源环境工程)[0807Z1]|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7Z1]|☆能源利用与管理[0807J3]|核能发电工程 [0807Z1]|风能和太阳能系统及工程[0807Z1]|化工过程技 术与系统工程[0807Z1]| 是否为国家重点学科未知 竞争力对比报录人数42 录取人数14 报录比33.33%推免人数-- 总分275 政治/科目一37 外语/科目二275 科目三56
科目四56 专业深度解析学科概况 流体机械及工程是一级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下的二级 学科。流体机械与工程学科(专业)研究各种以流体作为工质和能量 载体的机械设备的流体动力学原理与设计,以及与流体动力学相关的 复杂流动现象的实验与数值模拟。本学科以流体工程、车辆工程和动 力工程等多个领域的流体动力学问题为主要研究背景,以积极为我国 国防工业现代化和新型高科技兵器的开发提供理论和技术保障服务 为特色,同时兼顾能源、机械、航空、航天和水利等领域的需求。 专业培养目标 流体机械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应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 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拥护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善于 与人合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 悉所从事的研究领域中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 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要求较熟练的掌 握一门外国语,能够应用该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 3、身心健康。 就业方向 就业前景: 流体机械与流体工程在我国应用较广,近几年来更是涵盖了农业、工 业、水利、环保、航天、国防等各个领域。由于应用范围广且此专业 开设院校较少,所以对流体机械与流体工程专业毕业生需求量极大。 由此看来,本专业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十分广阔。 流体机械与流体工程毕业生可在以下几个方向工作: 1、在流体机械、流体工程、电站运行管理、液压气动、航空航天、 从事研究工作。 2、在排水、能源利用等行业有关的研究单位、公司、企业从事设计、 策划、生产等工作。 3、在高等院校、政府管理部门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 相关职位流体机械及工程研发设计(https://www.wendangku.net/doc/0e18531522.html,编辑整理)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统计抽样的优点的是()。 .统计抽样能够客观地计量抽样风险 .统计抽样通过调整样本规模精确地控制风险 .统计抽样有助于注册会计师高效地设计样本,计量所获证据的充分性 .统计抽样可能发生额外的成本 2、注册会计师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对审计范围的考虑事项不包括()。 .对利用在以前审计工作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预期 .编制拟审计的财务信息所依据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对指导、监督及复核的影响 .拟审计的经营分部的性质 3、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依据是()。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审计准则 .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 4、下面有关分析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过程中,分析程序是必须执行的程序 .实质性分析程序是细节测试的一种补充,注册会计师仅仅依靠实质性分析程序可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对同一认定实施细节测试的同时,可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的资料主要涉及财务信息,但注册会计师视需要也可以利用非财务信息
5、下列有关审计证据相关性的提法中,错误的是:() .审计证据与证实某一审计目标的其他证据有相互印证关系时,能够产生联合证明力 .审计证据应与审计事项的某一具体审计目标密切相关 .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要足以证明审计事项的真相以及支持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审计证据与审计目标或其他证据的内在联系越强,审计证据的质量越好 6、下列各项中,对误差的定义正确的是()。 .B公司要求验收部门对已收货的商品编制验收单,注册会计师将未编制验收单的情况作为一项错报 .A公司要求订购单必须事先连续编号,注册会计师进行此项控制测试时将订购单未经过被授权人员签字作为偏差 .注册会计师核对C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账与总账,将总账和明细账中金额不符的情况作为错报 .注册会计师核对销售商品的发票和账面金额是否相符时,将发票未进行审核的情况作为偏差 7、下列有关财务报表审计目标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第三方,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旨在增强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 .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发挥着导向作用 .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对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发挥着导向作用。 .财务报表审计目标界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计划和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8、下列各项中,预防员工贪污、挪用销售货款最有效的方法是() .公司收到顾客支票后立即寄送收据给顾客 .收取顾客支票与收取现金由不同人员担任 .记录应收账款明细账的人员不得兼任出纳
社会工作考试科目及范围 一、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二③331社会工作原理④437社会工作实务其中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专业课由我校命制。 复试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综合面试 二、考试范围: 考试科目: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原理部分包括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及社会学基础知识两个方面的知识。 第一部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 了解社会工作的产生背景及其基本假设;了解社会工作的社会功能,把握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上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思路;理解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基本特点及其本质;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包括价值理念、理论基础、过程模式等。 第二部分:社会学基础知识 了解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基本功能,掌握社会学基本概念与理论,掌握社会学观察社会现象、分析社会问题的视角与方法。 考试科目: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实务部分包括社会工作实务方法及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两方面的知识。 第一部分:社会工作实务方法 了解社会工作实务的意义,掌握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实务方法的涵义与适用范围,掌握实务方法的各种工作模式及工作技巧,掌握社会行政、社会政策的内容基本理论与方法。 第二部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了解社会调查研究的科学过程,掌握具体的调查设计与实施方法,掌握资料分析的方法及撰写调查报告的要求。 三、参考书目 1、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二版). 2、风笑天,《现代社会调查方法》,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三版). 3、胡荣,《社会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4、童敏,《社会工作实务基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
西南大学文件 西校〔2014〕400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 2014年9月10日
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各学院(部)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具体实施本单位
推荐工作。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五条对推免生申请者应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在对其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第二章推荐 第六条确定推免生名额依据: (一)教育部批准下达我校当年推免生的推荐总指标数。 (二)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数。 (三)适当考虑学校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和上年指标使用情况。 第七条学院(部)不得擅自将推免生名额跨院(部)使用,不得以推免生工作为由进行本硕连读宣传。 第八条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第九条报名推免生的条件: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
西南大学章程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西南大学组建之初,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并于2006年开始组织起草。《西南大学章程》于2007年7月16日在学校第一次党代会上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 《章程》自施行以来,对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条款较为宏观,可操作性不够强。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颁布,西南大学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学校需要进一步总结改革实践成果,凝练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深化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为此,学校于2012年启动了章程修订,努力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奠定基础,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二、修订程序 章程修订历时两年多,文本15易其稿,最后形成了10章115条1.2万余字的章程文本。修订过程主要经历以下9个阶段: (一)成立机构:2012年3月成立了《章程》修订工作指导组和工作组,组成人员有教育部党组成员、校领导、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校内外专家、法律顾问
等,党委书记黄蓉生同志任指导组组长。 (二)文本起草:2012年12月,通过参加培训、学习调研、讨论提纲、分工写作、分头讨论、工作组统稿、反复修改等环节,完成了初稿。 (三)征求意见:2013年1~2月,先后征求了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学生、民主党派、学校发展规划咨询专家、学校二级教授代表,教代会常委等层面意见。 (四)教代会讨论:2013年3月1日,《章程(修订稿)》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五)进一步完善:根据教代会意见修改后,于2013年3~4月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调研、听取校内外专家(教育管理、法律、行政管理、文字等方面)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章程》。《章程》修订期间,校领导高度重视,征求意见稿分别2次上校长办公会和2次上党委常委会审议。 (六)校长办公会审议:2013年6月26日,《章程(修订稿)》第三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 (七)党委常委会审定:2013年7月3日,《章程(修订稿)》第三次经党委常委会审议,并经表决通过。 (八)网上公示:2013年7月9~15日,《章程(修订稿)》在校园网主页上向全校师生公示,无异议。 (九)教育部核准:2013年7月16日,《章程(修订稿)》报教育部核准。期间,涉及“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学术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