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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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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集团整体优势,降低采购成本,保障生产建设所需物资及生产服务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分)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范围内开展的各类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活动,均股企业及其它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及配件等。本办法所称生产服务是指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承包运营、租赁、外委修理、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化运维、设备监造、内外贸代理、物流、展会、金融(银行、证券及保险等)及中介(会计、审计、造价、法律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项目咨询等)等生产服务类采购。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法合规兼顾效率,保障生产安全、稳定运

营,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严禁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采购活动。

第五条集团公司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以安全、快捷、高效的运行理念,逐步推行和完善电子商务采购。已上线单位的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活动原则上应在集团公司ERP系统、招标计划管理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及电子招标平台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工作统一管理,实行总部集中采购和所属企业集中采购相结合。

第七条集中采购的范围由集中采购目录确定,总部集中采购目录由集团公司负责制定,所属企业集中采购目录根据需要自行制定。

第八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机制,上级采购部门可委托下级采购部门执行。

第九条集团公司定标委员会是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按照相关议事规则研究、决定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过程中的重大事宜,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定标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采购中心。所属企业应建立本企业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决定本企业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过程中的相关

事宜。

第十条集团公司采购中心是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目录。

(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供应商。

(五)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库存、配送及仓储等物流工作。

(六)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质量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管理。

(八)指导、监管、考核所属企业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工作。

(九)负责集团公司内部自产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工作。

(十)负责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后评价工作。

(十二)配合开展国产化开发工作,负责国产化替代产品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参与物资及生产服务采

购相应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企业管理部:参与采购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审核工作,组织全面预算编制工作。

(二)技术管理中心:参与总部集中采购设备类招标文件及询价书的审核及相关评标工作。

(三)法律事务部:负责总部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和合同的审核,参与质量索赔工作,处理总部集中采购中发生的法律纠纷。

(四)基本建设管理部:参与总部集中采购基本建设所需物资招标文件及询价书的审核。

(五)财务管理部:参与总部集中采购预算管理、供应商管理、质量索赔等工作,参与统付合同的审核并负责财务付款。

(六)监察审计部:负责总部集中采购相关投诉和举报案件受理,组织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七)总部机关需求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编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质量检验等工作,参与本部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审核,并根据需要参与相关评标工作。

(八)其它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参与总部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开发公司负责进口设备及备件归口管理,配合采购中心做好物资联储共备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设备进口代理、主要进口备件的集

中采购(从生产方直接采购的除外)。

(二)在采购中心管控和组织下,具体实施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联储共备物资采购。

第十三条所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相关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规定和要求,组织制订本企业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企业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报本企业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计划及招标计划。

(四)配合开展总部集中采购实施工作,落实执行总部集中采购成果,组织实施总部委托采购和企业自行采购工作。

(五)负责本企业物资验收、库存、仓储、配送、结算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企业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企业内部产品和生产服务市场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企业物资及生产服务供应商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企业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统计分析报表编报工作。

(十)负责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本企业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配合开展国产化开发替代及采购后评价工作。

第三章标准化管理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对物资及生产服务编码、物资及生产服务供应商编码以及物资技术规范等实行统一标准化管理。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建立总部与所属企业赋码管理组织及逐级审核机制,按照一物一码的原则对物资及生产服务编码进行赋码管理,建立并完善相关编码数据库,并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编码治理工作;对部分特殊需要可根据所属企业申请给予一定的授权。

第四章集中采购目录与采购计划管理

第十六条集中采购目录按照采购品类和限额标准进行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第十七条集中采购目录应根据年度集中采购工作目标和年度采购需求情况及采购资金预算编制。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目录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印发执行。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依据源自采购计划,实行“年度、季度、月度采购计划相结合、紧急采购计划为补充”的计划管理模式,执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审批机制。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应建立和完善上下统一的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计划管理制度,明确计划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及审批权限。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方针,规范股份公司集中采购行为, 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提升,特制订《中国建筑股 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 《办法》是各级企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指导性文件。 1.2适用范围 1.2.1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建筑或股份 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分子企业。海外企业可按所在地区的特点,在 执行本《办法》时适当修改。 1.2.2股份公司所属企业需制订相应的细则、办法、程序、规定等可控性 文件作为执行本办法的配套文件。 1.3管理原则 1.3.1理念:价值发现,合作共赢,阳光透明; 1.3.2管理方针; 总体部署,过程把控;规范运作,标准统一; 信息引领,高效协同;战略互惠,整体提升。 方针内涵解释: 总体部署,过程把控: 由股份公司统一对集团采购管理进行设计和规划,做好服务、引领 和监督工作。 规范运作,标准统一: 按照股份公司要求的“统一的机构,限定的模式,规范的流程”实 现采购。

信息引领,高效协同: 以应用网络交易平台为核心举措,统一采购体系,实现资源高度共 享,适时收集基础数据,高效分析实施结果,指导采购管理持续改 进。 战略互惠,整体提升: 不断引进和发展高端资源,推行战略互惠合作,实现股份公司总体 采购管理水平的提升。 1.3.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集中采购管理须做到机会公平、过程公正、结果公开。 1.3.4诚信履约原则: 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恰 当的行使权利,诚信履约,重视和维护中建企业品牌及合法权益。 1.3.5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原则: 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应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 定实施细则。 1.4主要对应的风险 本办法所对应的“风险”是指: 1.4.1供方风险 供方资源不足,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对其监控不严, 质量低劣,可能导致质次价高,损害公司利益。 1.4.2制度风险 制度不完善,没有分级授权管理,不相容职责分离不适当,易导 致舞弊情况发生侵损公司利益。 1.4.3计划风险 缺乏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可能导致项目 施工进度受阻或窝工或浪费等不利局面。 1.4.4合同风险 在合同中对供方的业务范围、安全、质量、进度、付款条件、验收、 保密、赔付、监控等方面约束不严,不利于合同履约。 1.4.5管理风险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设备和物资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设备和物资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公司设备和物资采购质量控制流程,加强公司设备和物资采购的质量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含备品备件,以下同)和生产用原辅料采购的质量控制管理,覆盖计划、采购、验收三大流程。 3、管理办法 3.1设备、二类机电物资采购的计划申报 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新增、更换、维修加工及储存设备和备件计划时必须附技术质量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a成台设备(含车辆等)和成品备件: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为保证互换性还须提供生产厂家。 b标准件: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 c加工或定制备件:设计或测绘图纸。设计或测绘图纸必须注明材质、交货状态(如热处理要求等)。 d考虑到有些单位为非专业性,有些备件可提供照片、样品或到专业部门查阅相关手册。 e凡是特种设备(如行车、车辆、起重设备、空压机、储气罐等)均必须通过生产安全部门审核申报。 f凡是替代设备和备件或更换生产厂家,均必须通过设备部门审核申报。 g凡是新上项目的设备和备件,均必须通过项目设计单位审核申报。 3.2原辅料采购的计划申报 原辅料一般为生产消耗性材料,如生产原料矿渣、钢渣尾料等;生产辅料煤、柴油、机油等。各有关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提出原辅料采购计划时必须附技术质量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a生产原料矿渣、钢渣尾料等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规程要求; b生产辅料煤、柴油、机油、钢棒等必须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提出的要求提出采购技术质量要求。 d其它辅料采购计划质量要求按使用要求提交。 3.3设备和物资采购的合同质量控制 a供应部收到采购计划后要对提交的技术质量要求进行采购咨询,采购招标时原则上必须附签技术协议书,技术协议书必须由申报单位或审核部门起草并参

最新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资料

物资采购招(邀)标管理办法 一、总则 ㈠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㈡招投标活动不受单位、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㈢招投(邀)标的范围:四川***有限公司从市场购买原燃材料、设备、零配件、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其它物资超过以下限额的应进行招投(邀)标采购。 1、一次性采购额15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额60万元以上的同种物资采购项目。 2、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经公司招(邀)标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同意的物资,可以不纳入招投(邀)标采购范围。 二、组织管理 ㈠公司每年年初发布招(邀)标委员会人员名单,招(邀)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领导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 2、负责公司更新技改、新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负责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并负责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纳入公司统一招投(邀)标范围的招标工作。 4、负责确定公司统一招标方式、标的物的确定,参与评标、议标过程。 5、负责提出招标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 ㈡评标小组:由招(邀)标委员会确定,挂靠企管处,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招标项目的开标和评标,并对中标结果负责。 2、负责对招标后,在签订合同内容有变更时进行会签。 ㈢招标承办单位:物资采购实施招标时,由物资供应处作招标承办单位;大修技改、工程实施招标时,由工程项目处作招标承办单位;其它物资实施招标时,由相关单位作招标承办单位。 三、招标 ㈠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㈡招标文件的格式由招(邀)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和修订,招(邀)标文件应载明下列内容: 1、投标人须知; 2、投标书格式; 3、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 4、技术规格和图纸; 5、报价及货物量清单; 6、交货时间; 7、必要的附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制作费(或资料费); 8、开标的时间、地点;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doc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教职工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3.10.25. 一、采购制度 1、学校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办理。 2、采购物品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3.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4、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5、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6、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育兰学校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4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园长、工会主任、总务处主任、财务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总务处主任、总务处办事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负责人为总务处主任。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金额在五佰元及五佰元以上)必须先提出采购申请报告,报总务处主任,由总务处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 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成员采购或政府采购。 2、学校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金额在壹佰元以上五佰元以下)必须先提出采购申请报告,报总务处主任,由总务主任报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XXXXX有限公司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类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时的大宗物资(钢材、沥青)采购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机料科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集团公司授权XX公司负责钢材采购工作,授权XX公司负责沥青采购工作,各公司按照业务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直属及控股分子公司机料科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集团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集团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集团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部和各直属项目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资质量、合同履约、诚信经营等。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准入的有效依据。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的需求建议计划必须依据工程项目生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库存,工程进度、期货价格等进行编制。第十五条编制物资采购需求计划须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目前库存,采购方式、标准等内容。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1 总则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1 总则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建造成本,规范工程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对大额物资采购的控制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根据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需求,按照公司程序文件及物资采购流程控制图的规定和要求,工程公司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合格供方名单》、相关采购信息及附件材料应报总师室备案。 3 招投标 对于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材料或小型机具,工程公司可采取市场调查、推荐等形式选择3个以上的合格供方,在进行询价、报价、比较产品质量和单位信誉等程序后,确定供应单位。 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应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少数物资国内只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或一些援外工程在投标中就已承诺使用某个生产厂家生产的物资,或物资供应时间特别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投标。

根据物资采购的具体情况,工程公司应编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所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答疑时间、封标要求及交标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投标资格的设置应综合考虑资质、资信、实力、业绩、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招标文件的参考文本见附件。 对于采购金额特别巨大的物资采购项目,或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物资采购项目,或一些专业机电设备的采购,如多台大型挖掘机的采购、电梯的采购等,可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如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招标文件拟定后,应通知合格供方或其他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4 开标 工程公司负责组织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应邀请监察室参加。 开标前,应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交标时间情况。 开标后,应当场填写投标报价记录表,记录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及标书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该记录表应留存一份至监察室。 5 评标 工程公司根据物资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考虑为3人以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材料采购质量,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规范、严谨、合法的招标采购方式降低采购环节,杜绝违约、违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部门物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五条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广州公司常务副总、佛山公司常务副总 第六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副经理、合约设计部经理 成员:合约部主任、设计部主任、仓库管理部经理 工作小组负责物资招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本级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招标、评标工作。 3、对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开评标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5、执行评标纪律,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进行处理。 第八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1、辅助市场和供应商调查、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2、制定开标议程、评标流程及办法。 3、根据所招标采购的物资的技术参数,制定评标标准。 4、负责成立当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 5、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技术和商务答疑、澄清等工作。 6、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就投标物资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付款方式、供货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集体谈论后形成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单位,报领导小组审定。 7、依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完善并实施后续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物资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并实施。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内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内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

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3、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审核、报批项目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提高大宗物资采购的透明度,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的过程监督,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中的大宗物资指钢材、油漆、焊材。 二、内容 1、采购主体。公司所有的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均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的部门组织实施。如公司外部有成立项目部的(主要以现场施工为主,如安装等),项目部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零星大宗物资可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委托项目部进行采购,项目部根据授权零星采购的大宗物资必须报公司招采部门备案。 2、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分为: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和零星采购(询价)。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超过1000吨(含)时,在有较多可供选择供应商的情况下,须采用邀请报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邀请报价招(议)标可以对报价单位采用不公开方式,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确定重点洽谈单位或对招标材料进行拆分后议标。零星采购(询价)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低于20万元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低于1000吨时,可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后购买。 3、采购招(议)标组织机构。成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组成;

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采购、财务、技术、市场商务、行政、法务等相关主控部门组成。对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的物资,由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邀请报价招(议)标的全过程,并确定中标单位;对零星采购(询价)的物资,均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供应单位。 (四)、采购工作流程 1、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流程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 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 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七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内 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物资和服务的采购流程,明确采购范围和方式,落实监管职责,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采购应该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竞争、择优和效益原则,确保品质,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含义。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公司通过购买、租赁、委托等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适用范围。 (一)物资类 1. 设备设施:主要包括汽车及其零配件、零星维修、食堂、宾馆、绿化园林及后勤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等; 2. 生产物资: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农药化肥、清洁用品、卫生工具、客房日用品、苗木花卉等; 3. 办公物资: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 4. 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和各类劳保物资。 (二)服务类。主要包括律师服务、注册会计师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租赁服务、车辆维修服务、办公设备设施维修、文化项目及宣传策划、项目外包、劳务外包、合作经营(含食堂档口)、委托代理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物资和服务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及职责。公司成立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下设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由后勤处长和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后勤处班子人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单位的各类招标与采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及职责。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由后勤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公司党总支纪律委员行使独立监督权,不行使表决权,成员由财务部、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公司招标采购事宜暂归口财务部管理,履行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的具体职 责,其主要职责是:

建筑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方案P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股份公司“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落实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规范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完善内部物流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标准》等文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物资集采专供应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对大宗物资实行集采专供,形成规模采购与物流,整合采购与物流资源并着眼于双赢,进一步明确物资工贸公司与项目部合同关系,合理支付采购与物流服务费用,保证集采专供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3条集团公司主管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物资集采专供工作;集团公司物设部是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设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物设部部长、物贸公司总经理任副组

长,组员由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第4条“中铁一局物资采购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物供中心)与“中铁一局物资工贸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对集团公司投资、直管项目、重点区域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和配送供应服务。 第5条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应建全两级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职能,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6条集团公司物设部职责: 6.1负责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收集国家物资政策、法律法规、物资技术标准方面资料; 6.2 负责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采专供工作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协调指挥部、各子(分)公司及时提供主要物资需求计划、物资价格资源及结算价格信息工作。 6.3 负责对物资需求计划、主要物资价格结算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 6.4 负责组织成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物资招(议)标工作小组。组织物资集中采购评标工作,包括: ——审定物资集中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组建物资评标专家,建立专家库,审查评标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研究和决定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的有关重要事项。 ——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独立于物设部和物供中心,专家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行独立的评判,并对结果保密,物设部对抽取的专家组成员保密。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XXXXX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检验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确保订购物资符合公司质量标准和要求,杜绝不合格物资入库,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 三、职责 品质部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四、采购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1、必须向评定合格的供应商采购; 2、采购前应提供有效的采购文件和资料; 3、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品质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五、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部应提前通知品质部进行检验。 2、品质部检验专员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并填写相应的《产

品检验报告表》。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入库。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六. 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订购单。 2、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3、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4、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5、物资工艺图纸。 6、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发货单。 七、影响采购物资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采购物资对产品质量、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物资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情况。 4、采购物资对本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八、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 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XXXXX 有限公司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 XXXXXX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 规范采购行为, 发挥规模 优势, 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类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时的大宗物资(钢材、沥青)采购 管理。 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 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机料科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 集团公司授权 XX 公司负责钢材采购工作,授权 XX 公司负责沥青采购工作,各公 司按照业务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 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 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 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 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 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 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第七条直属及控股分子公司机料科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集团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集团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集团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 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部和各直属项目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 资质量、合同履约、诚信经营等。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准入的有效依据。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的需求建议计划必须依据工程项目 生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库存,工程进度、期货价格等进行编制。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采购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及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价格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实用的原则,使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1.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组织机构、招投标范围及方式、发标、投标、开标、评标及定标的管理程序。 1.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 2 术语和定义 2.1集中采购 是指在品种上通用的、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物资,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管理的方式。 2.2自行采购 是指除集中采购之外的、由公司及各企业采购部门进行自主采购管理的方式。 3 物资采购招标的范围和方式 3.1公司对一下常规物资采购原则上实行招标。

3.1.1采购额为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采购物资。 3.1.2一年内预计采购额再100万以上分批进行采购的某种物资。 3.1.3公司管理需要,临时指定的其它采购物资。 3.2符合公司招标物资范围内物资的采购由相关部门组织招标。 3.2.1属集中采购的物资,由总部安排组织执行,公司采购部门及各企业积极配合并参与。 3.2.2属自行采购的物资,由公司各采购部门及各企业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投标工作,具体招标方式的选择由公司招标委员会确定。原则上公开招标优先于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可结合进行。 4 招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公司设立招标委员会,由公司价格管理办公室、采购部、财务部、技术部、质量部、风险管理部等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招标组织和管理工作。公司主管领导任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采购部,负责主持日常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4.2公司各采购部门及企业设立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由行政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财务、质量、技术、价格、风险等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的编制、申报和实施。 5 流程控制与要求 5.1发标管理 5.1.1公司各采购部门及企业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符合招标物资范围内的物资采购,须向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物资采购招标申请及编制的招标文件,由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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