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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64-2012 油气管道动火规范

QSY 64-2012 油气管道动火规范
QSY 64-2012 油气管道动火规范

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安全措施

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安全 措施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安全措施一、认真搞好安装前准备阶段的安全技术工作。施工前一定要编制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地点的周围环境,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措施。在安装施工范围内的洞口、坑边、临边、升降口边等,应有固定的盖板、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的明显标志。不安全的隐患必须排除,否则不能进行安装作业。认真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凡土建、吊装、安装等几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做到统一指挥,共同拟定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进行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或其它隔离措施。在从事防腐、放射性和有毒有害作业时,施工前要认真检查防护措施。劳保用品是否齐全。要配备一定数量有经验的架子工搭设架子,也可制作一些工具式可移动式的平台安装架。 二、设备吊装要有吊装方案,计算好设备的重量,以正确选择吊装机具和吊装方法。有时设备没有铭牌,不知其重量,一定要在吊装前计算清楚,切勿盲目选用。 三、要搞好设备安装过程中周围孔洞的防护,要满铺脚手板或加盖固定盖板,边安装边拆除,切勿麻痹大意。在安装设备过程时,凡超过2m以上的作业,周围没有安全防护的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在挖掘管沟土方时,必须按照土方施工安全技术的规定进行。凡深度超过1.5m时,一定要放坡或加可靠支撑,管沟土方开挖和埋管,尽量在雨季到来之前或雨季过后进行,并集中力量以最快速度搞完,以确保施工的安全。 五、架设高空管道操作面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能搭脚手架的一定要搭脚手架,管线较短的可以沿管线满搭。操作面要保证有600mm宽,满铺脚手板,并设1.2m高两道防护栏杆。每隔20m应搭设人行梯道。管线较长可以分段搭设,搭设一段,施工一段,施工完后再搭下一段,如果管线很长很多,脚手架材料较缺,也可在下面铺设双层水平安全网,搭部分脚手架作辅助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屋架下,天棚内,墙沟边安装管道时,要有充足的照明,能搭脚手架的一定要搭,不能搭的就在管道下面铺设双层水平安全网,工人作业时一定要挂好安全带,水平安全网要宽于最外边的管道1m以上,以保证管道保温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在设备、管道安装施工中,对于零星的焊接、修理、检查等作业点的安全防护更不能忽视,坚持不进行安全防护的就不准进行施工。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1、目的 为了保证动火作业安全,使动火者、监火人各自明确自己的责任,做好防范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2、范围 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过程。凡进入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本动火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涉及到进入受限空间、设备内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等情况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动火作业的风险辨识(危害识别) 3.1 动火作业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危害识别),制定出相应的作业程序(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3.2 将制定的作业程序(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传授给每位作业人员,并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内,开出动火证。 4、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作业。 4.1 各种气焊、电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以及气割、等离子切割、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4.2 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电钻等明火作业。 4.3、熬沥青、铁锤击物件(产生火花)、喷砂和产生火花、赤热表面的其它作业。 4.4 禁火区内生产装置和储罐区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工具。 5、企业动火作业分级 5.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5.1.1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生产装置、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5.1.2 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塔内、凉水塔内动火作业。 5.1.3 节假日期间进行的一级动火作业应升为特殊动火作业。

5.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有毒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 5.3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作业。 6、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6.1 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之前,动火单位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制定出安全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以确保作业安全。 6.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申请单位指定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该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进行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并将经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制定出的安全措施,逐条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分析数据及安全措施栏内,然后根据确定的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6.3 动火作业证批准后,由动火作业负责人下达动火指令,保管好动火安全作业证,并负责整个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7.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证的审批,由动火地所在部门(车间)的主管领导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初审、签字,然后报安全保障部经理复审签字,无问题后开出动火证,安全总监审核签字,总经理(基地主任)签字。 7.2 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由安全保障部经理复核,安全总监签字后作为终审签批。 7.3 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由动火地所在车间的主管领导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初审、签字,而后报部门经理复审后签字作为终审签批。 8、动火作业前的检查 动火作业证办理后,动火作业负责人要按照动火作业方案和动火安全措施以及动火证中的要求,对动火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所用工具的完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核实,并与参加作业的人员交代作业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

2021年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摘要

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摘要 欧阳光明(2021.03.07) 2012年2月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目录 一、油气站场与建筑物、企业、交通线等安全距离1 二、油气管道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2 三、油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地下电缆敷设安全间距3 四、油气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平行的安全间距5 五、油气管道与交流接地体的安全距离6 六、油气管道与铁路安全间距7 七、油气管道与公路的安全间距8 八、油气管道穿越与其他工程安全间距9 九、油气管道跨越与其他工程安全间距10 附录111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11 附录214 技术规范(供参考)14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和管道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管道线路和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一、油气站场与建筑物、企业、交通线等安全距离 国内现状: 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对石油天然气站场(管道附属设施)与周围居民居住区(建筑物、构筑物)、相邻厂矿企业、交通线(铁路、公路、电力线路)等的防火间距,见表1.1(标准中表4.0.4)所示。根据GB50183的规定,输油气管道站场均属于五级站场。放空管按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火炬间距减少50%。 表1.1石油天然气站场区域布置防火间距(m) 等作业需向县级以上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申请,而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对爆炸作业场地(如采石场)的防火间距规定为300米,距离偏短。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在(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 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禁止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设施。虽没有明文规定不许禁止埋设油气管道,但油气站场(尤其是首末站)属于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应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GB50183与《公路安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含表格)

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ISO45001-2017)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 1.2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1.4本规定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编制。

1.5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分工与职责 2.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企业设备(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4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动火作业人职责 2.5.1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5.2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见附件1)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专题研究报告:管线安全保护措施

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措施可分为三个阶段:地下管线设计阶段时的保护措施、地下管线运行管理阶段的维护措施、施工时的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措施。 1.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设计 1.1 排水管道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输送腐蚀性污水的管渠必须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及附属构筑物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污水管道、合流污水管道和附属构筑物应保证其严密性,应进行闭水试验,防止污水外渗和地下室入渗。 1.2 给水管道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金属管道应考虑防腐措施。金属管道内防腐宜采用水泥砂浆衬里。金属管道外防腐宜采用环氧煤沥青、胶粘带等涂料。金属管道敷设在腐蚀性土中以及电气化铁路附近或其他有杂散电流存在的地区时,为防止电化学腐蚀,应采取阴极保护措施(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或牺牲阳极。) 1.3 热力管道 根据《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2010),管沟敷设的热水管道应涂刷耐热、耐湿、防腐性能良好的涂料进行防腐设计。 1.4 燃气管道 传统燃气管道的管材一般采用镀锌管,其连接方式为螺纹连接,在连接处如果密封不严就容易漏气,因此改用无缝钢管、铜管等替代镀锌管,并用焊接连接的方式替代螺纹连接,使管道内部形成一个绝

对的密封空间。暗埋的燃气管道容易受到环境中的水、气等共同作用而发生腐蚀,可在管道外侧涂刷一层防腐漆使之在管道外表面形成致密的保护层与外界隔绝,或者直接在外表面贴附热收缩胶带以及PE 防腐胶带等,或者同时采用多种防腐措施形成多重防护。 1.5 电力电信管道 根据《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DL/T 5484-2013),电缆隧道应采用全封闭的防水设计,电缆隧道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盒)、预埋件、预留通道接头等细部构造应加强防水措施。隧道内宜配置环境监控系统,采用在线实时监控模式对电缆隧道集中监控。 2.地下管线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2.1 排水管道 管网运营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管网的日常巡视检查及管网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如管网普查;管道疏通清淤;清捞污水口、检查井、排气井;维修或更换检查井、污水口井盖、井框、污水箅、爬梯等;排放口清淤;封堵管道;拆除管堵;闸门、闸门井维修;局部破损管道修复、局部断头管的打通;排水用户管理;配合水务主管部门进行防汛抢险等等。 2.2 给水管道 管网运营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管网系统的运行操作,并建立操作台账;管网巡线和检漏;阀门启闭作业和维护;管道维护与抢修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修订)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规范不适用于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编制依据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3.职责 3.1 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 3.1.1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1.2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主持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1.3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1.4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1.5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1.6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2生产单位负责人(动火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3.2.1负责办理《作业证》对所属生产系统的安全负责。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2.2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

作业。 3.2.3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2.4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监火人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3 动火人(持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 3.3.1 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3.2 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3.3 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3.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3.5 随身携带《作业证》。 3.4监火人(车间岗位人员或车间岗位人员和维修人员共同担任) 3.4.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4.2 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4.3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4.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车间监火人员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灭火器、消防水袋等消防设施放回原处,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5动火分析人(车间专兼职安全员) 3.5.1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3.6动火初审人(一级动火由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审批,二级动火由所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审批) 3.6.1 动火作业的初审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3.6.2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3.6.3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关注油气管道安全管理示范文本

关注油气管道安全管理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关注油气管道安全管理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近年来,我国有关中央企业在陆上石油、成品油和天 然气管道(以下简称油气管道)管理方面不断落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同时,在不断学习国际 先进经验、借鉴经实践验证的成熟管理方法基础上,积极 开展油气管道运行保障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工作,为油气管 道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在体制机制建设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石油天然气 管道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油 气管道配套管理、咨询机构,健全了管理机制,并将国家 法律法规标准与企业本身管理制度、技术要求等进行融 合,形成了适合企业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机制。

在安全意识培养上,有关中央企业通过确保全员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员工安全行为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员工共同认可的安全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增强员工对生产过程的主观责任意识,接受员工的监督,营造自我约束、自主管理和团队管理的安全文化氛围。 在推进科技进步上,有关中央企业针对国内油气管道的情况,初步提出了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探索了事故的预防性管理方法,搭建了管理体系框架,提升了管道风险防控和现场处置能力,研究探索了一系列安全技术,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推广应用,为保障管道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加强日常管理上,有关中央企业在重点防护管线或管段(人口密集区、打孔盗油频发段、地质灾害频发段、防恐重点部位、老原油管道)加强油气管道巡护,对部分因运行日久造成腐蚀老化等现象的老旧管道进行了更新改

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最新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最 新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最新版) 1、各施工队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指定安全员,制定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采取有保障的安全防护措施。 2、勘测路由复测线路,应对管道沿线情况进行人文、风俗、地理、环境等综合调查,将沿途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穿越其他线路等进行详细记录,从而熟悉线路环境,辨识危险源,以便在施工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施工过程中工具和材料应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在沟边或挖出的土坡上面,以免落入沟中伤人。 4、在工地现场使用车辆搬运器材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5、开挖或非开挖工程(微钻顶管)施工前,首先调查附近通信、电力、雨污水、自来水、热力、煤气、石油等地下管线及障碍物,

严禁未经调查就盲目施工。 6、开挖沟槽时,须在两端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红旗、红灯或绳索等标志),以免发生危险。 7、在公路和交通路口施工时,必须设明显交通警示标志,要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建议施工队设专人看管,必要时建议请交警配合,协助保证安全,夜间必须设照明警示。 8、在铁路、桥梁或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施工时,应使用有关规定的标志,不得使用红旗和红灯等警示标志,以免引起误会造成事故。 9、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立即撤除。 10、旧路面开凿宜分段进行,对施工路段应围护封闭并设置警示和导向标志,以免妨碍交通。 11、用镐开挖旧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应不少于2米,前后不少于3米,不得面对面使镐。 12、大锤砸碎旧路面时,周围不得有人站立或通行。锤击钢钎,

Q SY 65.1-2010 油气管道安全生产检查规范 第1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检查通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65.1—2010 油气管道安全生产检查规范第1部分:安全生产管理检查通则 Safety inspection code for oil and gas pipelines— Part 1:General inspection rules for safety management 2010-04-02发布2010-06-01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Q/SY 65.1—2010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检查内容及标准 (1) 3.1 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 (1) 3.2 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 (1) 3.3 特种设备管理 (2) 3.4 锁定管理 (2) 3.5 作业许可管理 (2) 3.6 安全培训 (4) 3.7 交通安全管理 (4) 3.8 承包商安全管理 (4) 3.9 应急管理 (5) 3.10 管道维抢修管理 (5) 3.11 防汛管理 (5) 3.12 管道管理 (5) 3.13 劳动保护管理 (6) 3.14 事故管理 (6) 3.15 职业健康管理 (7) 3.16 HSE信息系统管理 (7) 3.17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 (7) I

Q/SY 65.1—2010 II 前言 Q/SY 65《油气管道安全生产检查规范》是对Q/SY 65—2007《原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检查规 范》的修订。 Q/SY 65《油气管道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安全生产管理检查通则; ——第2部分:原油成品油管道; ——第3部分:天然气管道。 本部分为Q/SY 6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是对油气管道安全生产检查中共性的内容进行归纳,同时结合近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增加相应检查内容,总结提炼后形成的。与Q/SY 65—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的内容; ——增加了“特种设备管理”的内容; ——增加了“锁定管理”的内容; ——增加了“作业许可管理”的内容; ——增加了“安全培训”的内容; ——增加了“交通安全管理”的内容; ——增加了“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内容; ——增加了“应急管理”的内容; ——增加了“HSE信息系统管理”的内容。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天然气与管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奇、闫啸、刘锴、郭晓瑛、宋兆勇、张彦敏、白杨。

管道施工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管道施工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我工地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重伤以上人员事故,不发生重大地下管线损坏事故,把轻伤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安全保证体系 1.在施工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切实做到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受损害,全面有效地实现安全生产。 2.施工中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负责安全工作。下设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自上而下形成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实施安全监控。落实全部施工人员的,推行安全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教育,使参加施工的每一个人从思想上都对安全工作得以充分重视。做到人人讲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三、物质保证在项目经理部内,留有充足的,以购置安全器械和设备,保证施工现场的紧急开支。购置足够数量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械,如安全帽,安全带,专用劳动服,专用安全操作工具等等。 四、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工程项目现场,建立完善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实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的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使进场的工人了解工种的要求,掌握施工安全技术,提高安全处能力。 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规则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奖惩规定:从经济上奖励安全生产好的班组或个人,并对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者进行惩处。项目经理部每周对各施工班组或个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促进各工种、各工程部位的安全生产,使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消灭在无形之中,对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六、安全教育 1.施工中必须遵照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业务责任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2.施工员必须及时下达每项工序的施工安全交底单,并向每个施工人员将安全施工交底内容交代清楚。 3.严格执行班前会制度。班前讲话必须讲安全,做到“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的文明工程。 七、管道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一般要求 1)上下沟槽应走或土坡道、斜道。 2)安装作业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如内。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规范

编号:SM-ZD-23933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 全审查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规 范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工作简况 20xx年4月13日,应急管理部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应急函〔2018〕9号)文件中下达了《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规范》标准制订计划。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作为牵头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制订该标准。 标准编制组接受委托后收集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陆上油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结合我国陆上油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现状,起草了《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规范》(初稿)。 未完待续!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说明 (一)编制原则

本次标准编制的主要原则是进一步规范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充分做好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安全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陆上油气管道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陆上油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要内容 本次标准编制的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章是标准适用范围,明确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主要安全审查内容及审查程序要求。 2.第二章是规范性引用文件,罗列了本标准引用和相衔接的相关标准,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等。 3.第三章是一般规定,对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规范不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1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 3、动火作业分级:一级、二级、三级动火作业。 3.4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11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米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米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米内及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 4.1.1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4.1.13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5.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 5.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 5.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爆炸下限小于4%,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 6、职责要求 6.3监火人 6.3.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3.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6.3.3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6.3.4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6.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2.5《作业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

关注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22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关注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关注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近年来,我国有关中央企业在陆上石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油气管道)管理方面不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同时,在不断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借鉴经实践验证的成熟管理方法基础上,积极开展油气管道运行保障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工作,为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在体制机制建设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油气管道配套管理、咨询机构,健全了管理机制,并将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与企业本身管理制度、技术要求等进行融合,形成了适合企业自身实际

的管理体制机制。 在安全意识培养上,有关中央企业通过确保全员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员工安全行为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员工共同认可的安全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增强员工对生产过程的主观责任意识,接受员工的监督,营造自我约束、自主管理和团队管理的安全文化氛围。 在推进科技进步上,有关中央企业针对国内油气管道的情况,初步提出了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探索了事故的预防性管理方法,搭建了管理体系框架,提升了管道风险防控和现场处置能力,研究探索了一系列安全技术,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推广应用,为保障管道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加强日常管理上,有关中央企业在重点防护管线或管段(人口密集区、打孔盗油频发段、地质灾害频发段、防恐重点部位、老原油管道)加强油气管道

供水管道专项安全施工措施

供水管道专项安全施工 措施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供水管道专项安全施工措施1、工程概述 木浪河扩建工程供水主管道部分由D700玻璃钢管及球墨铸铁管组成,管线总长24600m,管线K0+000m~K4+100m段顺原有渠道布置,为了避免渠道受到破坏,管槽开挖只能采取人工或机械设备进行凿石等保护措施; K4+100m~K24+600m段主要经过响格、纳怀、瓦嘎、邓家坡、营上古寨、月亮田水厂、武寨等地段,最后通至狮子山水厂终点,该段沿途管线经过位置地势高差起伏较大,无施工道路相通,其中部分管线靠近村寨,今后管线在开挖爆破,施工机械设备通行及人工材料转运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主要危险源分析 根据我公司以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结合供水管道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管道开挖及安装施工中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渠道段的保护 (2)开挖后形成高边坡的稳定性

(3)开挖爆破对邻近村庄的影响 (4)施工机械设备在地势陡峭段的安全运行 (5)地势陡峭段人工材料转运及管材安装的安全保障 3、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是实施安全保护管理目标的中心环节,运用安全保护系统工程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管理从严,做好安全事故的超前防范工作,为实现安全保护管理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安全的全面管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找出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没有得到应有处理不放过;领导和群众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 在施工过程中,由安全部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坚持持证上岗。抓好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杜绝高空坠落、电击事件和其它事故。具体措施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前言 本标准第5.1条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3)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利民、梅建、路念明、常虹、张军、郭风琴、张晓钢、张建敏。 2008-11-19 发布2009-01-01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 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 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2008化学品生 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hotwork)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钴、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inflammableandexplosivearea)

公共区域油气管道的安全现状及建议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共区域油气管道的安全 现状及建议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338-14 公共区域油气管道的安全现状及建 议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管道运输是能源输送的主要手段,管道在现代化的工业生产和人们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其在输送水、油、气、煤以及通信、供电、交通、运输和排水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成为现代工业和城镇生活的大动脉,因而被称为生命线工程。 然而,近日的一则“我国油气管道每10公里有2.5处隐患,但整改率只有12.6%”的报道,再次让油气管道的安全问题成了大家的热议的话题。被称为城市“生命线”的地下管线错综复杂,在方便城市生活的同时,也因施工不当、年久失修等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并可能造成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甚至成为当地居民的“夺命线”。而油气管道隐患整改工作涉及单位多、投入大、难度高、不少地方需要政企联动才能解决。

动火安全作业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动火作业hot work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2 易燃易爆场所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area 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 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4.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4.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3 二级动火作业 4.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4.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5.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 5.1.4 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 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5.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8 在铁路沿线(25 m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1.9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5.1.10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1.11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5.1.12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5.1.13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5.2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5.2.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2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分厂)应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6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6.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6.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6.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7 职责要求 7.1 动火作业负责人7.1.1 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7.1.2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7.1.3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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