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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试行办法

【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试行办法
【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试行办法

(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

试行办法

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试行办法

一、目的

为进壹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更好地肯定和激励员工于专业/技术方面的发展和贡献,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且创造充分发挥才能的空间,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坚持专业/技能能力导向,兼顾业绩考核结果,严守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薪酬待遇和考核评定的紧密结合。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宝电器从事产品研发、工业设计、产品检测、品质控制、工艺工程、信息技术、技术管理、财会、审计、采购等关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编制)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称评定结果和岗位工资挂钩。所有经公司任命的经理级之上管理人员均不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具体职位的职种划分及专业涵盖范围请参照《5.1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分类》。

四、管理权限

4.1公司成立“职称评定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作为全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评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若干人,成员有公司领导、资源支持中心领导和公司某方面的资深专家等组成。

4.2评委会下设若干“职称评定小组”,负责对不同职系、不同职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3人、组员若干人,成员由评委会委员和不同职系、不同职种、不同专业的关联人员组成。

4.3资源支持中心薪酬绩效管理部作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日常办事

机构,负责职称评定、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执行、监督和落实专业/技术职称的关联政策。

4.4各专业/技术人员所于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成果的推荐和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进步及成果的鉴定。

五、管理内容

5.1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分类

5.2职称职级、职等划分

5.2.1技术职称职级、职等划分

公司将同壹职系的职位按工作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不同划分为同壹职称级别(职级),实行同样的管理使用和薪资政策。技术人员职级由低至高分六级:员级、助理级、师级、高级、主任级、总工级,同壹职级中又根据资历及业绩不同设置五个职等。即技术人员职业晋升序列共分6级15等,如下图所示。其中,除产品研发、工业设计职种外,产品检测、品质控制职种的技术人员职级至主任级封顶,工艺工程、技术管理、信息技术职种的技术人员职级至高工级封顶。

★职级职等设置

5.2.2专业职称职级、职等划分

财会、审计、采购、物流等管理职系岗位的专业人员,同样可评专业职称,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专业人员职级由低至高分五级:员级、助理级、师级、高级、主任级,同壹职级中又根据资历及业绩不同设置五个职等。即专业人员职业晋升序列共分5级15等,如下图所示。

★职级职等设置

专业/技术人员职级序列的划分以及和行政序列的对应详见附件壹《专业/技术人员级别序列对应表》。

5.3职称评定

职称评定是对岗位任职资格的认定,所有申报职称的职员(只能申报所于岗位的专业/技术职称)均必须达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要求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以定性评价和定量指标相结合,任职资格作为各职称评定的基本前提条件,基本素质、知识能力、业绩量化指标为各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其中,基本素质占10%的权重;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占60%的权重;业绩和成果占30%的权重。

5.3.1职称申报条件

5.3.1.1学历年限条件(工作年限按毕业后参加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的时间累计计算)

5.3.1.2资历及其他要求

5.3.1.3低学历的员工如要申报高壹级职称,必须取得相应的高壹级学历或工作经验(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如中专毕业的员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时,至少要取得大专之上学历。

5.3.1.4对于已取得高壹级学历的,按最近的路径申报高壹级职称。

5.3.1.5职级按照从低至高进行评定,逐级晋升,原则上不得越级评定。遇特殊情况,如被评定对象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可越级评定,但壹次最多只能越壹级职称。破格越工作年限、越学历、越职级的申报条件如下:

——过去壹年内已取得的业绩和成果超出同岗位正常水平2倍之上;或

——过去壹年内于本公司主持且完成过至少1项省级科研项目,同时于省级之上专业报刊杂志(不包含网络)发表专业/技术论文1篇之上;或

——过去壹年于本公司主持的科研或管理项目,为公司产生巨大经济效益。

5.3.2职称评定程序

5.3.2.1对于员级及助理级职称,具备申报条件后,由本人申报,经俩位推荐人推荐,部门、分公司/职能中心和资源支持中心薪酬绩效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获取相应职称,不需评定。

5.3.2.2对于师级及之上职称,具备申报条件后,由本人申报,部门、分公司/职能中心和资源支持中心薪酬绩效管理部对申报资格审核合格后,各专业职称评定小组按相应评定标准组织评定,按评分结果确定职级。

5.3.3职称评定标准

5.3.4职称评定办法

职称评定采取评分制,根据评定项目要求计分值,分别由各专业评委评出各项目得分,如评定的基本素质得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得分、业绩和成果得分三大项目的各自得分及

综合得分均符合以下要求即为初步通过。

如初步通过人员数量超过原定比例人数,则采取按照综合得分排序,从高分至低分录取的方式确定最终通过人员。综合得分的计算依据各项目的得分及权重(注:各职系、各职级评定的人数比例将依据公司发展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情况进行确定)。

5.3.5职称评定结果的运用

5.3.5.1职称评定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工资和绩效奖励的主要依据。当专业/技术人员被评定为某职级职等时,岗位工资和绩效奖励应确定为该职级职等对应的工资和奖励级别。

5.3.5.2专业/技术人员的年薪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工资(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技改项目、降成本项目等)。

5.3.5.3职级职等和岗位工资级别对照表

5.3.5.4对于同壹职级的不同岗位,按岗位价值、岗位难度、人才招聘难易程度等确定如下的工资对比系数:

5.3.6职称评定流程

5.4职称管理

5.4.1各专业、各级别晋级评定原则上每年壹次,结合年终考核进行评定和调整,由资源支持中心薪酬绩效管理部组织实施,各关联部门协助配合。其中初级职级为资格认定,中级职级为评定,高级职级之上采用评聘结合。各职级的最终确定方式为:综合考评,集体审议,择优选聘。

5.4.2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只作为公司内部评定的参考依据,且不等同于公司内部相应的职级。对已获得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司将建立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档案。

5.4.3采取纵向评定原则,对于不需要评定的员级及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个人可随时提出申请,部门初审,薪酬绩效管理部根据学历、工作年限复核;对于高级及之上专业/技术职称需由公司总裁批准聘任,薪酬绩效管理部组织发放聘书,以保证聘任有机分开。

5.4.4对已评定且享有职称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往其它非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原则上不再保留其已通过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及之上专业/技术职称除了岗位工资调整到其职级相应的工资以外,公司仍将额外给予壹定数额的专业/技术津贴。

5.4.5对新聘人员,壹律于试用期满,同意转正后方可申报职称评定。

5.4.6为规范职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命名采用“专业+职称”的方式,以有效分类管理各职称、各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性能测试工程师”、“会计师”。

5.4.7于每年职称评定时,对于上年已评定的师级及之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工作绩效、项目考核成绩等工作表现不能胜任现任职称要求的,于本年评定职称时自动降壹级且降薪,如高级工程师降至工程师。具体降级条件详见各专业具体规定。

六、附则

本办法由资源支持中心薪酬绩效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经总裁办审批通过后发布实施。

七、附件

附件壹:《专业/技术人员职级序列对应表》

附件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表》

附件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评分表》

附件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降级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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