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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路局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管内的新建、改扩建大中型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难度高、风险大、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施工活动。重大危险源范围主要包括:⑴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⑵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⑶模板工程;⑷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⑸脚手架工程;

⑹拆除、爆破工程;⑺高空、水上、潜水作业工程;⑻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⑼隧道工程;⑽铺轨、架梁工程;⑾营业线工程;⑿其它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遵循“摸清底数,强化管理,过程监控,结束销号”的原则,同时做到与隐患排查、参建各方安全责任落实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由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按建设项目归口管理并组织具体实施。路局建设管理处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路局安监室负责涉及营业线施工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归口管理重大危险源,建档并组织具体实施;

2.及时调查核实施工、监理等单位反馈的设计未考虑或考虑不周而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3.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持续的、不间断安全检查。

第七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

1.提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管理台帐;

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工作;

3.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编制应急预案;

5.组织安全专项培训、安全技术交底;

6.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工作;

7.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施和过程监控。

第八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

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

3.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并进行监理;

4.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

第三章管理程序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识别重大危险源并组织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管理机构汇总,统一上报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并同时上报局建设管理处信息交流平台;涉及营业线运营安全的危险源还要报局安监室及相关业务处备案。

第十条对靠近营业线、住宅和其他重要公共设施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必要时,应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按相关程序组织专家论证。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核必须结合施工现场实际严格把关,特别是对靠近营业线、住宅和其他重要公共设施工程的,必须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将安全控制措施按照专业和岗位进行分解,做到施工、监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问题清楚、部门明确、责任落实”。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该制定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与设施,并组织演练。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应急程序、通信联络方式、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以及事故后的恢复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施工状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向现场所有人

员进行安全专项培训;向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并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下实施,施工现场要保证足够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把关。特别是营业线施工,严禁无计划、超范围,严禁简化作业程序和违章施工,严禁施工路料管理无序。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必须对重大危险源的施工进行巡查及必要的旁站监理。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应责令停工整顿,以书面形式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必要时同时报局安全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及时纳入《监理月报》。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从程序、技术等各个环节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把关,督促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营业线施工)落实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证施工安全。同时建立盯控协调机制,特别落实结合部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安质部门要指定专人根据施工方案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内容,认真组织针对施工现场的关键点、薄弱点的各项检查工作,切实解决好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作业“两张皮”现象,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针对营业线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检查落实营业线施工的防护情况,对施工作业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检查把关,强化现场超前防范,突出施工现场安全基本作业制度的落实,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无监护”施工。

第二十条营业线施工中,设备管理单位应对施工方案及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核对,根据施工内容制定监护措施,按路局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账,同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主管领导。按程序要求填写在建大中型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登记表(见附表)。

第四章考核

第二十二条路局建设管理处、安监室、各专业处室和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专项检查。重点

检查重大危险源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交底和过程控制;检查现场实物与资料台账的相符性;检查监理单位旁站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危险源控制不力、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责任单位发牌警示)。检查结果列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内容,予以公布或者通报。

第二十三条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每季度召开重大危险源监控通报会,提出重大危险源监控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参建各方的责任落实。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

2.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不立即组织核查并处理发生事故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开始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表:大中型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附表:

大中型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日期:年月日

重要危险源管理办法

重要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重要危险源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于重要危险源实行分级控制、重点监控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级别划分 第三条危险源分级: 危险源风险评价采用LEC法进行,根据危险源风险评价的结果(D 的数值),分为五个级别: 一级:D > 320,极其危险; 二级:320 ≥D >160,高度危险; 三级:160 ≥D >100,显著危险; 四级:100 ≥D >20,一般危险; 五级:D ≤20,稍有危险。 第四条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危险源,确定为具有不可接受风险,为重要危险源。 第五条重要危险源主要存在于以下施工范围,各单位应根据实

际辨识和评价确定危险等级。 (一)高边坡土石方开挖、支护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开挖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高处模板施工、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四)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存放、使用。 (五)大件运输、大型设备制造及大型金属结构制安。 (六)特种设备的安拆、运行。 (七)大件起重吊装施工。 (八)场内上下班班车。 (九)重要临时设施施工。(如大型设备的安装、调试;现场临时供电线路施工;厂内施工道路建设运行等) (十)电力生产设备的故障运行。 (十一)电厂大坝、尾矿库的病险运行。 第三章管理与监控 第六条重要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建档 (一)重要危险源主要由项目部建立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经验的工人或聘请安全评估专家组成危险因素辨识及施工作业风险评价小组,组织辨识、评价,并建立档案和管理台帐,也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2.工程变更审核 2.1目的 通过对工程变更必要性及费用的审核,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 2.2范围 适用于绿城全资项目、控股项目以及按绿城模式管理的参股项目的工程变更审核工作。 2.3职责 2.3.1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负责变更情况的描述,并从成本角度出发,把好第一道关。 2.3.2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工程变更的必要性。 2.3.3项目公司材料设备部审核甲定乙供材料、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价格。 2.3.4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审核工程变更费用。 2.3.5项目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 2.3.6片区执行总经理负责20万元及以上重大变更的审批。 2.4工作程序 2.4.1施工图会审 2.4.1.1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工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成本管理部、绿城装饰公司(涉及精装修内容时,下同)、材料设备部(涉及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下同)参加。 2.4.1.2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审核施工图会审中工程变更的必要性。 2.4.1.3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记录和整理,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分别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后发至参加会审单位,并留档汇总。 2.4.1.4会审纪要涉及工程成本增减的,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应及时计算其变更金额,并在月度工程成本报告中反映变动情况。 2.4.1.5附录:

施工图会审流程图 工作内容责任人/部门 2.4.2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2.4.2.1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填写《工程变更审批单》。 2.4.2.2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变更的必要性,并在审批单上签署意见,确认后送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若涉及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价格审核则送项目公司材料设备部,材料设备部完成审核后送工程成本管理部。 2.4.2.3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根据合同计算工程变更费用与施工单位核对确认,并在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返还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 2.4.2.4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相应审批权限报有权审批人审定。 2.4.2.5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根据审批单上意见,录入联系单,经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施工单位施工,并抄送监理单位。 2.4.2.6附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XXXXXX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建设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按期履行,保证投资的合理性,使分公司工程建设步入稳定有序的程序,依据总部和省分公司工程建设相关规定,结合XXX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分公司负责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省分掌握由分公司实施项目的建设工程管理。 第三条XX 部为XXXXXX分公司建设管理部门。 第四条分公司对所建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负责人制。即所建工程施工材料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费用结算实行一人负责制。 第五条由XX 部根据相关因素决定工程由工程队或外部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第六条由工程队施工的项目由工程队队长为工程负责人或由指定的工程队其它人员。所有设备安装工程、光缆线路测试由XXX机械室负责。由外部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外部施工单位负责人即为工程负责人。 第七条XX 部依据工程结算办法与考核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考核与费用结算。工程负责人为考核与结算的主要负责人。 第八条XX 部在市场部、XXX部门及项目合同签定前应积极主动配合市场部、XXX部门,为市场部、XXX部门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

第二章工程管理职责 第九条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部委、XXX总部、省公司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 2、制定分公司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3、在省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进行控制,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4、对分公司城域网专项投资项目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物资设备采购招标。 5、组织协调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负责向省公司统计、报告工程进度; 6、实施工程质量控制,做好安全生产。按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对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 7、负责验工计价,及时办理工程费用的结算。 8、会同维护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工程文件和竣工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9、按规定向省分建设管理部门提报相应的材料,每月汇报工程进度,根据进度申请工程费用。 10、负责与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鉴定监理与设计合同。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第十条工程队、XXX部门工程负责人职责 1、在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所属工程进行进度、安全、质量、费用、材料的管理与控制。配合监理与设计做好工程监理与设计工作。 2、有雇佣临时工的权利,对参加所属工程的分公司员工有考核与管理的权利。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71683

目录 1 主要编制依据 (1)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 3 危险源识别 (2) 3.1 危险源辨识分类 (2) 3.2 危险源的辨识内容 (5) 3.3 危险源辨识准备 (6) 3.4 危险源辨识方法 (6) 4 危险源评价 (6) 4.1 专家打分评价法 (6) 4.2 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7) 5 重大危险源清单 (8) 5.1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9) 5.2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9) 5.3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0) 6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法 (11) 6.1 安全管理 (11) 6.2 防止坍塌事故的管理 (12) 6.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管理 (13) 6.4 防止触电事故的管理 (14) 6.5 防止火灾事故的管理 (14) 6.6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管理 (15) 6.7 防止职业病危害的管理 (16) 6.8 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疾病的管理 (17)

1 主要编制依据 1.1公司《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程序》 1.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1.8《安全帽》GB2811—2007 1.9《安全带》GB6095—2009 1.10《安全网》GB5725—2009 1.11《安全标志》GB2894—2008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14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项目部开工前确定、选择识别范围,结合自身特点识别危险源,按经验判定风险级别,安质环保部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小组,按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归纳,整理成《危险源评价表》,最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 《危险源调查表》、《危险源评价表》、《重大危险源清单》,由安质环保部编制,安全主任审核后送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项目部的危险源管理方案由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并根据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和响应预案。 项目部要随时对作业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在安全日记中予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安质环保部每月一次对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作业班组在每天上班前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点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当发生事故,应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评价。 项目部对在有粉尘、强噪音、光、放射、震动等特殊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保用品,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危险源识别 详见项目部危险源调查表。 3.1 危险源辨识分类 为了便于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分析,首先应对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分类可任选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一种: 3.1.1 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和直接原因分类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 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点源管理制度 为及时对重大危险点源实施跟踪监控,杜绝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了《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施工重大危险点源管理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点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 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情况可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一)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点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五)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会产生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危险的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 管理办法

文件号:珠实集[ ]xxx号编制部门:工程管理部发布日期: xx月xx日 签发人:梁宇行审批机构:集团领导批准日期: xx月xx日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现场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力度,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和集团各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范围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二级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集团开发项目在所有工程类合同签订后发布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阶段发生的变更技术经济文件。 第四条所有工程类合同发生的变更技术经济文件,根据其变更原因分为两类: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统称“工程变更”。

第三章定义 第五条设计变更:指各方对施工图(指经设计单位、业主双方签字盖章的施工图)提出的调整和优化;以及业主对合同约定的产品设计标准提出的调整和优化。其主要内容包括:(一)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二)业主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三)由于业主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或由于总承包单位因施工需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第六条现场签证:指业主对在施工现场发生、在施工合同价款之外且不计入设计变更的各类零星事件的确认,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无法在图纸上反映的返工确认。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变更事项。 (三)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直接或间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 (四)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第七条合同变更金额指由于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所产生的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发挥投资的最大经济效益,实现低成本高效益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项目审批与管理组织机构 一、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1、工程项目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成员: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供销公司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工程技术部、机动部、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供应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组 组长:董事长 成员: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工程技术部、机动部、生产部、预决算部、安全环保部、供应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及工程项目部经理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决 策 1、工程项目方案由工程技术部结合公司发展计划提出,经 总工 程师审查后,向工程项目评审领导小组提报工程方案,说明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③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初步分析;④ 投资估算和资金

筹措的设想;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⑥ 建设工期等。经工程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开展前期工作。 2、新建工程项目实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决策;技改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或项目方案决策。 3、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三、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或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工程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同意后,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四、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准备、工程建设、投料试车直至竣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五、工程项目的管理程序 1、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批准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和工程指挥部负责建设项目准备工作。组织建设项目设计或办理委托设计,并与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进 行技术交流,形成技术协议和合同文本,报董事长审批。 2、工程技术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设计过程中要及时与设计院设计人员沟通、交流。项目设计交付后及时组织工程技术、生产等相关人员会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达到设计要求后经工程建设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审查同意,董事长批准。 3、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建设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对图 纸进行会审,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技术政策和现行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1、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 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 分的。 2、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 ,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 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 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吊篮脚手架;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 认真组织实施。 2、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 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3、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4、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5、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6、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 并公示控制的项目, 部位, 环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路局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管内的新建、改扩建大中型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难度高、风险大、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施工活动。重大危险源范围主要包括:⑴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⑵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⑶模板工程;⑷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⑸脚手架工程; ⑹拆除、爆破工程;⑺高空、水上、潜水作业工程;⑻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⑼隧道工程;⑽铺轨、架梁工程;⑾营业线工程;⑿其它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遵循“摸清底数,强化管理,过程监控,结束销号”的原则,同时做到与隐患排查、参建各方安全责任落实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由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按建设项目归口管理并组织具体实施。路局建设管理处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路局安监室负责涉及营业线施工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归口管理重大危险源,建档并组织具体实施; 2.及时调查核实施工、监理等单位反馈的设计未考虑或考虑不周而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3.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持续的、不间断安全检查。 第七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 1.提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管理台帐; 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工作;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 (三)指挥部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 第三章经济签证管理 第五条经济签证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 第六条经济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 第七条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 第八条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 第九条经济签证条件 (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条经济签证手续 (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分析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 险源分析预防控制预案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的作业场所,也是建筑施工生产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场地。这主要是建筑施工产品固定性,生产式多样性,生产流动性,作业环境特殊性等多面因素造成的。根据我公司多年来生产实际,有五个面是事故多发性的隐患。现制定预防及预案措施。 一事故原因分析 1.高处坠落:主要发生在脚手架作业,各类登高作业,洞口临边作 业所涉及的部位。其主要原因如下; (1)作业不系安全带: (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边(阳台 边.屋面边.楼层边.上下跑道两侧卸料平台外侧)处不设 防护拦杆。 (3)搭设脚手架时,材质过细,钢木混用,立杆间距过大, 连墙杆过少,拉结不牢,基础不平以及脚手架跳板不满 铺,架体防护不密。 (4)龙门架安装和拆除是发生倒塌。 (5)横板支撑体系不经过计算,无剪刀撑和拉杆数量不够, 立杆排列混乱,造成整体失稳。 (6)塔吊安装拆卸中,违反安装拆除程序或使用中超载,斜 拉斜吊。 (7)违章乘坐吊盘(吊蓝),钢丝绳断裂和断绳保险,吊蓝停

靠装置,超高限位失误失灵 2.坍塌:主要发生在施工基坑.边坡.桩壁.模板胀撑及施工现场临 时建筑倒塌等。其主要原因是: (1)开挖基坑.基槽时,未按图纸情况设置安全放坡或支护。 (2)在人工挖桩中,没按设计进行护壁等安全措施 (3)在刚施工的楼板上堆放过多的物料。 (4)在拆除工程,设备施工中,没按施工案进行,野蛮施工。 3触电:多发生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中。(未按TN-S系统几两级保护)其主要原因是: (1)工程外侧边缘与外电高压线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没有增设遮拦或保护网。 (2)施工机械漏电。 (3)手持式电动工具未进行有效的接地零保护。 (4)电线.电缆破皮,老化造成漏电。 (5)移动式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或电极接错漏电。 3.物体打击:该种事故来源存在多面,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 面: (1)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 (2)支撑.粉饰.砌筑等多工种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没有采取隔离封闭措施。 (3)各种拆除作业(模板.脚手架)上面拆除时,下面同时进行清理作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定稿).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 的单元,以及其它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 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第四条企业是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立即整改; (三)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验证。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 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单 位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 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 门备案。 (五)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源投 入。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企业应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普查和辨识,分类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五、进行工程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填写相应的工程变更资料及详细陈述工程变更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 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 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 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

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12、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节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以及现场确认工作; 2、负责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的报批工作,负责协调重大工程变更的跟踪审计工作; 3、对本项目工程变更方案进行确认及费用增减进行审核,涉及变更权限应按贵安建投公司有关变更审批程序执行,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还须报原审批机关审定认可; 二、设计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变更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参加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进行现场签认; 3、对已下发的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碰、漏及时予以更正或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主方)

绿能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1 总则 1.1 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提高效率,保证项目质量和投资收益,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今后的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独资和控股企业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2 项目类别和部门职责划分 2.1对项目的实施,实行分级管理 2.1.1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和项目具体情况,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划分为以下两类: 2.1.1.1一类建设项目:LNG 工厂、储备库、加气站、撬装式 LNG 装置及工程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2.1.1.2二类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维修改造项目。 2.1.2 管理权限划分如下: 2.1.2.1 项目经理的选派。一类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选派;二类建设项目,由各分、子公司选派并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2.1.2.2 考核。一类建设项目,集团公司工程部同项目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考核;二类建设项目由所属分、子公司同项目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考核,《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企管部,纳入集团公司统一考核。 2.1.3 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一类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二

类建设项目由分、子公司组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2.2工程部职责 工程部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部门,下设项目组和概预算办公室。 2.2.1 工程部职责 2.2.1.1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管理,对项目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投资控制承担主体责任。 2.2.1.2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流程。 2.2.1.3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2.1.4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对一类建设项目经理的选拨和委派,并与委派的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 2.2.1.5负责组织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 2.2.1.6参与项目开发,配合市场部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拟定项目的初步建设方案。 2.2.1.7组织招投标工作,负责审查招投标项目范围及承包商、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资格,审查工程建设合同。 2.2.1.8负责协调分、子公司、承包商、监理、勘察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2.2.1.9负责审核项目组提交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资金、物资需求计划并监督实施。 2.2.1.10负责监督项目相关制度的执行。 2.2.1.11负责组织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里程碑节点、重大设计变更,并报集团总工程师审批。 2.2.1.12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工程物资管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进出相符。 2.2.1.13负责督促项目组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检查管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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