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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如何做好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深化社会矛盾化解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对我市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正处在城市化建设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加快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呈现持续多发、复杂多样的态势,维稳工作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我们要以创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为目标,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确保社会持续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正确认识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性,自觉把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摆上政法工作的重要位置

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但矛盾得不到正确处理,社会就决不是和谐的。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是政法工作职责所在。和谐社会是大多数人的和谐,只有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了发展、实现和维护,社会才是和谐的。政法各部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督促化解社会矛盾,从而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政法工作性

质所决定的,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政法工作也只有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所作为,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

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是政法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随着我市快速发展,我们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很多不尽“和谐”的因素,诸如土地征用、搬迁安置、城中村改造、企业改制等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安定有序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这些矛盾的存在和激化,必然影响我市社会的安定有序。因此,我们要把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摆在政法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稳定。

二、目前我市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和产生的几点原因

随着我市近几年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人民的物资生活、精神生活日益丰富,人民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但在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也日益突出,如: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企业改制引发的矛盾、暴力执法抗法引发的矛盾、山权林权纠纷引发的矛盾等。

造成当前社会矛盾持续多发、复杂多样的原因有很多:一是决策和政策不当,执法不公。一些部门滥用职权,不依法行政或执法监督不严不公,在制定政策时,侵犯和牺牲群众利益,损害群众利益;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要么不懂法,要么不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事情有失公正。

二是党政领导不够重视。目前仍有少数基层及部门领导认为经济工作才是“硬指标”,化解矛盾纠纷问题是“软指标”,没有把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提到新时期、新形势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重排查轻化解,化解矛盾纠纷过于走形式,该协调不协调,或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化解不力。

三是基层调解组织缺乏战斗力及协调能力。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权限、方式和效力都很有限。同时,调解队伍不稳定,制度得不到落实,作用很难发挥,导致许多问题由小变大、积少成多。另外,当前矛盾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多、部门多,往往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难以解决。

四是队伍素质整体偏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矛盾热点、难点问题增多,需要化解的社会矛盾呈现出广泛化、群体化、复杂化的新特点,引发矛盾的原因有体制、观念、工作作风等多方面的因素,有时则是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矛盾化解难度增大。目前,调解人员的素质与当前复杂的矛盾纠纷已不适应。

五是群众法治观念较为淡薄。在社会矛盾纠纷中,一些人心态浮躁甚至严重失衡,维权意识强烈而法治观念淡薄。有些人信“访”不信“法”,认为只有往上告,或者把事情闹大,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把矛盾

扩大化。同时,有大量无直接利益冲突者因为“仇富”、“仇官”心理和“不公平感”、“被剥夺感”心理因素,对社会不满情绪潜滋暗长,也卷入到突发事件中,造成矛盾的复杂化。

三、意见和建议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不要因违法决策、违法行政、违法执法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违法决策、行政、执法,是引发突发事件的重要原因,而且一旦诱发,还很难处理。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决策、管理,使决策和决策的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同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引发社会矛盾事件。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们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从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领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

会稳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关部门要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职能,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控制力,不要弱化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核心和堡垒作用

近年来,由各种矛盾和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大多发生在基层,而这些基层组织又大多比较薄弱,特别是党组织作用弱化起不了作用,没有很好的控制力,使得矛盾越来越大,引发群体性事件。如:土地征用、山权林权所引发的矛盾纠纷等等,如果处理不好,将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因此,作为矛盾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控制力,使得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我市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是抓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关键,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顽强,业务精湛的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一是建立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业务培训,要加强对基层调解员、信访干部等相关工作人员经常性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信访干部等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二是要结合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变化,制定培训规划,逐步使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主动自觉地依法处理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适应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需要。三是要不断充实调解队伍。要有计划、分步骤对队伍进行调整补充,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思想意识好、懂法律、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我们要加大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矛盾化解的过程就是法制宣传的过程,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在矛盾化解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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