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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密码

南传密码(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一:缺失的政治常识

关于国家暗中支持的说法,没有任何所谓国家暗中支持的行为,会存在与目前这种开明并且信息泛滥的时代。如果有,间谍也许是一种。如果暗中支持的东西,电视报纸新闻连篇累牍的曝光,以及互联网详细的描述,这些媒体是不是暴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如果是暗中支持,是不是因该悄悄的打,而不是大张旗鼓的喊打。如果是暗中支持,为什么有那么多国外媒体也参与报道,他们也会配合国家进行调控吗?台湾报纸,菲律宾报纸,新加坡报纸,香港报纸,人民日报海外版等等,甚至CNN和BBC也有报道。当然基于行业人封闭的小环境,看到这些很难,即便看到了也会习惯性无视。如果仔细其他行业细节就会发现很多东西与这个讲法自相矛盾。这里面所谓暗中支持的论调,与其宏观调控论调是自圆其说的悖论,如果新闻中的宏观调控非常详细的揭露了行业细节性操作,那么这不是打破了暗中支持的保密论调吗?确实有一些新闻描述有偏差,但是有很多新闻非常客观的把行业每一个细节都清清楚楚的描述清楚了,这是打国家的脸还是破坏国家机密?每一个案例中被抓的人,被曝光的细节,是不是都是破坏暗中支持。

关于日本,台湾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作为经济起搏器的说法,

关于美国西部淘金,德国巴士等等说辞

没有任何一个西方国家,依靠所谓的直销、传销、连锁销售发展为发达国家,所有发达国家的基础必然是强大稳定的工业基础、科技基础、信息产业基础,依靠创新及过硬的产品质量打造大国基础,而商业、农业、服务业发达的国家也不可能用这种人际网络营销模式作为基础,中国是个大国,尤其不可能以此作为支柱。这种说法本末倒置,打开视野就能识别这种谎言。

虚拟经济发展了西方国家,是对的,问题是发展西方世界的虚拟经济,不是这种虚拟经济,是股票,期货融资等资本市场行为,很多时候行业人以为这种东西代表虚拟经济,看到货币战争一类的书籍,就会认为行业发展了整个西方世界,这种说法和偷换概念,缺乏对正常经济常识的认知。

关于“中国要发展,连锁必先行”这个新闻日期是连锁销售生命起点的说法,以及连锁发展十四年历史的说法,这是关于真正的连锁销售所说,传销只是穿上了这个马甲,为自己涂脂抹粉。这是李岚清在深圳建设初期所讲,针对目标是企业行为,非民间行为。在这里需要了解详细的连锁销售解释,经济领域中,连锁销售是有很多种的,人际网络只是其中一种,而且是最被边缘化的一种,目前国内准确定义的措辞为直销行业,官方和学术界措辞中没有涉及人际网络的连锁销售模式。如果按行业角度去理解,深圳本地是从未发生过这种事情的,如果有也就是那些睡地铺的传销团队。需要了解什么是真正的连锁销售,可以多参考国美苏宁,麦当劳肯德基这一类主流连锁,另外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结合行业每日日常工作,来回的学习那些所谓的行业知识、复制工作等等,这里面有销售行为吗,名字本身就和行业本体操作不对口。

关于国家领导六十个亿引进连锁销售、资本运作模式的说法,没有一种所谓的经济模式,国家会花费六十亿从国外引进。只需要招商引资外资企业,其企业的操作模式自然而然会引进国内,模式只是发展方式,这不存在知识产权,无需花钱引进。这个说辞有说是李岚清,又说是刘奇葆,又说是吴仪(反正没人觉得自相矛盾),这么大张旗鼓的引进模式,是如何欺骗外国人暗中操作的?如何低调?六十个亿即便是国家项目引进,也不可能是低调引进,怎么欺骗外国人进行低调?国外媒体以及人民日报海外版都报道过行业是传销的事情,这难道是外媒配合国家一起调控吗,明显是虚假的。很多第一次接触行业的人,乍一看行业非常

严密,群体非常大,才会相信这样的说法,深入了解之后就应该有所了解,就像银行卡一样都是私人操作。在中国这种流行山寨文化的国度,这种通过简单复制一两个月就能学会的东西,如何会花费巨资去引进这种东西呢?有什么东西中国人学不会的,有什么东西需要六十个亿引进。如果在行业里沉淀的时间比较长,看清楚行业里关于宏观调控的具体表现和操作,任何一个有政治觉悟,了解中国政治现状的人,都会明白这种东西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中国特色法治环境的国家。

关于国家操作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的说法,没有那个国家会愚蠢到用人际网络作为发展国家经济的一种主体性经济模式,如果有,只有阿尔巴尼亚的庞氏骗局,副总统都参与的大型庞氏骗局,导致该国经济崩溃,政治体制瓦解。人际网络的正规军直销业,在正常经济中只是一种补余性质的商业经济模式,和股市、期货、债券等虚拟经济范畴一样,必须建立在实体经济基础之上(直销是以产品销售为导向,人际网络为渠道行销产品的模式),否则将形成泡沫经济引发大量社会问题。一群人来回东奔西走,天天讲课拉人,就能让一个国家强盛,完全没有政治常识。如果你能理解详细的行业说法“宏观调控”,仔细斟酌思考一下现状下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以及宏观调控对行业的细节性操作,你就会了解这种东西不可能在西方政治制度下生存,所以不可能是从国外六十个亿引进。

关于WTO关贸总协定的说法,WTO谈判的内容里只有安利、雅芳等直销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销售产品,没有行业这种每天来回讲课互相学习作为日常工作的模式;正常的工作都是为了创造价值,而不是没完没了的学习,即便是学习,也不会是这样不规范、潦草、简单的内容。至于抵抗外企的说法,你有没有自己调查过国外有这样的企业存在?关贸总协定详细文件中如果有相关措辞,只怕行业人早就发挥悟性找到字眼了。(那些留学生说的话并不一定是真实理解的真实本质,他只是合作体系的人,现身说法为了留住你让你掏钱,而且从来不会有人说国外用什么东西进行调控,没有调控的行业在行业人眼里是不可能的,在这一点上却没有人去思考)。

关于低调运行相关说法,没有一个合法的经济行为需要低调运行,也没有一个经济行为的管理需要用公安机关扛着刑法来直接管理,任何经济行为都是工商部门管理的范围,以行政法规来实现惩罚,逾越法律界限后才是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不可能用刑法惩罚。一个十三年的行业还没有立法,一直在违法,这不就是法律告诉你的现实吗。没有一个合法的经济行为,需要面对警察躲躲藏藏,面对外人必须谎言。这一点的细节性体现,本身就拆穿了国家花费60亿引进这个项目的说辞。在西方政治制度和普世价值下管理的国家,强调个人自由以及诚信机制的完善,这种左脚踩自己右脚的做法,在西方国家不可能有操作空间,民众可以用法律的形式指控ZF不诚实、欺诈等。至于在体系中的某些所谓留学生所谓外籍人士的解释,往往是驴头不对马嘴,甚至在国外居住很久未能进入国外主流社会,不能有效认知西方政治现实。当然不排除某些人刻意欺骗的可能性,他们在描述国外有这种东西的时候,不会告诉你国外怎么调控,国外什么法律调控,国外发展现状,国外是否五级三阶制等等,均是浅浅带过不敢深谈,在这个环节上行业人往往是言多必失,转移话题的时候则更多的时候讲淘金、黑死病、金融巴士、一类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反正你没有时间去国外调查考证,怎么说他都不在乎,这种谎话几乎是拆不穿的谎言可以肆无忌惮的胡扯。

关于国家行为肯定赚钱,肯定赚大钱的逻辑。国家行为的事情太多,但是真正的国家行为都是建立在一个正常的经济理论基础之上才能具备合法前提,而合法的前提下,太多行业是合法,不代表什么东西都是稳赚不赔。股市大跌的时候,也是国家行为,赚得多还是赔得多?至于赚大钱的多少,自己仔细看分钱内幕图。仔细看上层保密的分钱机制。是不是国家行为前面说很多了,后面还有关于宏观调控更为细节的描述。我们在这里首先要强调的是,国家行为和赚钱,并没有对等关系。这个逻辑是完全错误的认知。国家行为是国家有目标对象,

但是这个目标如果按行业人的说法是拉动内需解决就业,那么这就已经暗示行业人,你来只是拉动内需的,是来解决就业的,至于赚钱不赚钱,和这两个目标没有直接关系。换个方法说就是消费行为是被保护的,赚钱没有保障,或者再直接一点说行业人是来扶贫、来花钱、来消费的,赚钱不赚钱是警察说了算(因为警察调控导致体系崩溃或者行业人放弃)。

这个问题其实是暗示暗中支持的暴富机会是真实的,是机遇,这种思想本身其实和行业十四年历史、国外引进、WTO等等说辞,都是自相矛盾的。看清楚这个环节,需要足够的社会阅历和政治常识。

国外有没有传销,为什么和国内的表达不同。这里涉及到英文传销与中文表述的变迁,标准的英文多层次直销单词,直译的时候更符合“传销”这个词汇,形神兼备。在中国直销进程的早期,都被称之为传销,新闻中的表述为传销和非法传销两种,从措辞上来说传销是个经济模式,但是很多利用这个模式欺骗、诈骗的则是非法传销。后期立法中将两种用俩个词汇分开,以正视听,合法的为直销,非法的为传销。但是学术层面的翻译,还有一个改变的过程,留下一些后遗症,需要时间和空间。用一个比较简单的方式来说,国外的传销等于国内的直销,国外的金字塔诈骗、无限连锁、庞氏骗局,等于中国的传销。这是目前很多人混淆的一个概念,直销传销名词的区分,确实造就了一段时间的理解混乱,随着时间的延续和预防传销的宣传效应,这种误解目前越来越少。美国有反金字塔法案,日本有反无限连锁法案,在台湾则称之为老鼠会。每个国家或地区都依据自己的法律去进行预防。从目前国内接触到的外界信息来看,整个西方发达国家,都不能避免这种欺诈行为。由于西方社会整体文化比较高,所以手法低劣的金字塔诈骗行为很难流行做大,但是麦道夫骗局这样的高科技高智商的金字塔诈骗,却能大行其道。而以产品为导向的直销行为演变为诈骗行为,在西方国家也存在,而且整体上来说法律层面比中国还滞后。这种诈骗行为本身在全球对于社会管理和预防犯罪来说,都是一个新课题,不仅仅是中国存在,这一点是寻常视野的人很难看到的。至于直销传销之间的模糊界限所导致的识别难度,后面单独论述。

关于西部大开发与行业相关:与民间资本相关言论有冲突,来自于西部省份的民间资金,给广西融资,穷了西部其他省份,富了广西一个省。这与西部大开发的整体战略相违背,肯定是谎言。我们在各地都可以看到新疆体系,四川体系,云南体系,贵州体系等等,他们这些来自于西部贫困地区的资金,也是为了西部开发吗?难道他们自己不是西部吗?你有听说他们是假体系吗。真正的西部大开发有很多很多新闻,自己找一找会有非常多的海量信息,你在其中能找到多少和行业相关的新闻呢。

关于政府政策(北部湾开发、西部大开发等等),政策是有时效性的,政策不是法律。法律会一如既往坚持很久。而政策往往是具有时效性的。比如所有中国人都知道的…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时过境迁后现在的政策是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政策。这些中国特色的政治语言技巧,需要有更多的体会。如果有足够的时间,足够连续性的看新闻,看官方政策变化过程,你会发现即便是北海来宾这样的城市,行业之外的机会还是很多,行业的空间本来就很小。

关于刘奇葆将行业带入四川,刘奇葆因民间资金流失考察广西等,类似自相矛盾的说法,在每个体系中流传的都不一样,无法统一描述,唯一知道的是,违背政治常识和经济常识而发生的现象,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至于是不是地方政府行为,则要看对地方官僚的GDP政绩有多少好处了。(切记一个重点中的重点,对当地有好处的事情,不等与对参与者有好处,这事情需要仔细换位思考,这也是大部分人迷惑的地方,后面解释更详细)。

关于国家行为、政府行为的区别,没人可以找到准确的符合事实的国家行为解释,都是杜撰嫁接的资料。而政府及政府部门有很多层级体现,要分清楚逻辑关系。村政府也是政府,国务院也是政府,你说的政府到底是哪个政府。地方政府的利益驱动问题,在811央视新闻中说的很清楚,来宾政府因为消费和内需及房价问题,驱动其对行业人群持漠视态度,对

于很多缺乏社会经验的人来说,在这个问题上解释起来非常累,混淆了很多概念。比如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混淆,地方政策和中央政策混淆;基层警察不负责言论(有时候是被曲解)就代表政府态度,缺乏社会经验,缺乏理性思维,认为警察知道了不管是政府行为,警察管了是职责所在,媒体有个民间资本的关键字就是正面,有个打击传销就是负面。这种简单至极的二元思维,在面对纷纷扰扰的社会现状,是很难有生存空间。在这个问题中,对没有政治常识的人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政府层级的混淆,以及政府不会做错事、不会被利益驱动去伤害普通人这样的单纯想法,解释起来比较费劲,运用说辞的话,各种煤矿,群体事件,贪污,拆迁等社会负面元素可以作为佐证,拉开话题去慢慢说,最好是利用身边的事情来解释(家乡城市的市政府的事情)。

村政府也是政府,市政府也是政府,因为犯错误、处理事情不得体被批评的地方政府很多了。只是很多时候这种自上而下对既得利益的批评,都被当做宏观调控了。

南传密码(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二: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

以一个空手道的二次分配模式(注意行业本体没有产生附加值,其拉动效应是每一个社会群体都会产生的共有特性),作为经济学理论基础,以价值两三百的劣质产品甚至空口无凭的资格(申购单上交),来销售三万多、六万多、甚至十几万二十几万的参与资格(机会),其实与生活中大部分诈骗行为无太大差别。最大的差别在于行业是用一个模式、一个机制去骗,而不是每一个行业人去骗,所以很多身处其中的人非常真诚,却不知道自己在无意识的欺骗新人。这里解释的问题是,经济行为本身可以产生附加值,有再创造的过程。诈骗行为是欺骗钱财为目的,欺骗达成效果,自然会骗到钱。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经济行为,是否欺骗行为的区分,而不是是否赚钱的问题。从严谨的角度来说,如果诈骗都骗不到钱骗不到人,不会有人去诈骗,所以不要奇怪传销会赚钱,因为传销的一次性拉人头、金字塔特征本身就决定会有少数人赚钱,说通俗一点就是,骗到人就有钱,骗不到人就赔钱。大部分媒体在宣传过程中,都会强调赔钱的大多数人,而往往团队内部的参与者,会强调那几个赚钱的人,忽视身边那些赔钱的人。

关于新经济模式的说法,没有一个经济模式,会以无穷裂变的方式无限、良性发展,一变三三变九的结局,注定是违背经济学常识,不可能是一种经济模式,而更为准确的定义则是,该行为是一种诈骗犯罪行为。很多时候,会有些人用正正经经的连锁经营模式来混淆这个概念,从美国犹太人发明到日本,再扯到马来西亚新加坡,能扯多远扯多远。在任何国家的框架中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框架中,工业农业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性产业,不可能超越这个基础去发展什么人际网络营销,营销营销只是商业范围的事情,不可能在国家经济中超越工业农业等基础制造业、高科技产业等。商业商业,是基于生产制造业和消费者之间的纽带,怎么可能超越所有一切经济行为带动一个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呢。真正的新经济是指那些朝阳产业中所包含的环保、绿色、能源、生物工程、互联网产业等高精尖经济模式,至于人际网

络营销本身,早已不是什么新概念,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今一直就是一个补充性的经济形势,在很小的范围内适用。

关于拉斐尔曲线、拉弗管道的说法,也是一种无视常识的歪理邪说,这种源自于北海热点传媒的谬论,嫁接税收专用理论作为所谓收口谎言,真正的拉斐尔是动态平衡在一个相对固定的百分比,宏观调控国家整体税收效益,不存在收口,不可能运用在人际网络模式中。识别该谎言的重点在于,无论你怎么发展,必须依赖三的倍增或二的倍增,只有以人数倍增为基础才能分到更多的钱,而人数不会因为投资钱数多少而产生任何变化,无论你做多少份门槛的体系,都必须依赖人数倍增来达到钱的倍增。而从人数倍增上来看,依旧是十七代人全国人不够用的诈骗本质。讲师在这里讲述的内容,是用提高门槛的措辞,转移注意力,模糊参与人数,而错误估算成功率,如果相信这个说法则与几何倍增有自相矛盾,这种常见的左手打右脸的矛盾很多。

关于国家在行业融资拿去运作,收益后返还老总,补足1040万的说法。很简单,广西有多少人在做,这些人上平台都,都用这个钱来补足老总收益,一共需要多少钱?打劫广西财政局?够不够补?够补几个?怎么补什么手续补什么凭证补?换个方式说,国家外汇储存美元储备,有多少都闲着不用,用你这点钱去运作,运作完了帮你赚钱,这玩笑是不是很大?说这种话的人要么彻底不懂宏观经济形态(你看看他的知识结构),要么就是睁眼说瞎话(看他的眼睛)。看待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要习惯性的去思考推荐人说的话,而是放下他说的那些东西,用自己的想法去考虑下到底有没有问题,用自己的常识去判断。

关于连锁销售模式的说法,连锁是一种正常范围的经济行为,以是企业的产品通过连锁店店铺销售的同时,有店铺,有广告,口碑式的宣传,订单式的销售,是一种普遍流行的销售方式,一切以企业产品为媒介。行业里没有产品就销售资格,或者把几百块的东西当做几千几万销售,这是一种诈骗形式。我们寻常所见麦当劳肯德基,国美苏宁,等等均是真正的连锁销售。而不是天天喊着销售,却玩空手道的传销骗局,传销人还大言不惭的说什么“产品不重要模式重要”,欺骗的模式而已。真正的连锁是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流通成本,一切依赖产品销售为核心,不是人拉人排排队分果果的游戏。相关行业网站为连锁经营协会。一切以销售产品的流通领域为主导,而不是人头人数的所谓消费主导。对直销来说,人际网络就是渠道,渠道本身是不赚钱的,而是通过这个渠道形成产品的流通,而达成多层次进而渠道所有人都会获利,其几何倍增的基础是商品的流通,不是人头的积累,流通产生附加值,人头只是单纯的赤裸裸的再分配,很直接的把你的钱拿到我的兜里,这不是经济行为。

关于资本运作的名词理解,资本运作不是一种模式,只是一种行为,建立在资本市场(股市、期货、债券、金融融资放贷等)上的一种商业行为,笼统称为资本运作,不是什么细化的经济模式。更不是什么拉人分钱的游戏。所谓资本运作,必须通过集中资本,在资本市场或者

常态市场领域中投资,通过各种经营性手法赚取利润,并将利润返还给集资方,是一个正常的增值过程,运作流程和市场行为和经济密切相关,不是一个天天讲课来人就分钱的游戏,这种东西和资本几乎是没有瓜葛。至于民间资本,我想大部分人都应该记得“豆你玩,蒜你狠,猪肉涨价,油涨价”等等等等的行为,以温州民间资本为主体进行的这种期货市场以外的操作,才是真正的民间资本运作,其流程中体现的关键因素还是增值,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本质。传销里面天天讲课,都是为了约人留人发展人,这是增值还是诈骗游戏,应该很容易区分,每个正常进入过社会工作的人都具备这个常识,只是因为你被诱惑,魔术一样的传销手法让你信以为真。

关于虚拟经济的名词,传统的虚拟经济泛指对象,是针对建立在实业基础之上的资本市场的运作行为,而形成的金融性质经济,虚拟经济范畴绝大部分情况下泛指各种金融衍生品的市场行为。在某些场合中,互联网的眼球经济也被归结为虚拟经济之中。如果一定要说传销是虚拟经济的一种变异,也只能说传销人群所拉动的边际效益所导致的虚假繁荣,勉强算是虚拟经济。与传统范畴的虚拟经济性质不同,其区别主要在于传销的主体行为不具备生产、增值、流通等经济行为的特征,其本体只是一个再分配过程,更直接的的说就是诈骗,分钱,用一个欺骗性的模式分钱,并且不停用各种语言骗术掩饰骗局本质(所谓保密即欺骗)。关于行业拉动内需,有人的地方就有市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任何人群聚集的地方,都会因为这个人群存在,而发展相关基本产业,卖房子租房子,买菜,出租车,各种正常消费等等。消费是基于人的生存基础而存在,至于这个人群本身是做什么,干什么,并不是这些基本消费性因素决定其合理合法。反过来说,一群卖淫女集中居住地可以拉动消费,一群假冒伪劣产品制造基地,一群高污染企业,甚至一群无业游民天天在出租房吹牛、打牌、睡觉也会有这种拉动效应,只是没有人去关注这种人群的消费能力表现,能是一种经济行为吗?能是一种经济模式吗?那么管理这些事物的扫黄打非行为、打假处罚行为、环境治理行为都会是一种调控的管理方式吗?人再多,拉动内需再大,不代表这个人群本身所做的事情是对的,也不能证明是一种经济行为、是合理合法。这些所谓的内需,只是任何人都需要的一种正常的基本生存消费。传销人群所造就的消费,只是边际效益,不是本体本质,以消费、拉动内需作为传销本体的合理合法借口,这是没有社会认知的理解,是缺乏经济常识的表现。假设下,以此作为基本前提,哪大吃大喝大手大脚的消费,才是拉动效应扩大化的基本表现,是不是不应该限制消费,而应该鼓励花钱,相当一部分传销团伙都是限制消费节省开销,甚至大锅饭、吃素,禁止大吃大喝。

关于民间资本富中国相关说法,具体看中央2009年发布的开放民间资本三十六条。最近的温州民间资本高利贷崩盘,这是标准的民间资本行为,以及鄂尔多斯的集资性质民间资本行为,每一个民间资本行为必须依赖融资放贷这样的寻求利润最大化的升值操作,才是正本清

源的资本运作本质行为,而不是所谓的拉动内需而自己主体用五级三阶制再分配的分钱行为,分钱只是分配过程,不是增值升值投资过程。消费是附带效益,不是本体升值行为。这一点需要注意主体与附带的区别,就能识别清楚什么是真正的民间资本和行业的资本运作,任何人数众多的群体,都有这种附带效应,附带效应不能决定群体所做事情是合法,如果依此作为合法或者立法的标准前提,那么人口众多的中国,会有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譬如某些城市的红灯区、二奶村之类的社会现象)。

关于百企入桂的说法,企业企业,什么是企业,不需要我们再解释吧,法人啊实体啊办公室啊都是阳光之下的存在,这个常识我想不用解释了吧。另外政策是具有时效性的,这个政策早已经时过境迁,广西已经度过了这个时期。在百度新闻里,搜索百企入桂这四个字,你会看到真实的百企入桂是什么现象,这也只是行业习惯性嫁接的方式,按说一个城市的体系都不止一百个,走转范围打的人,应该知道有多少体系。全广西几百万行业人(行业说法是两百万甚至六百万)如何只有一百个,这也是个逻辑错误。

关于无店铺连锁销售是直销业前期表现形式的说法,以及抵抗外企迎接WTO等说法,以及十六字方针的说法。直销已经立法,05年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可以自己查询当时历史。这个说法本身已经时过境迁,连直销这个目标都没看清楚,大部分生活在城市中的中国人,都知道安利、完美、天狮、新时代、三生、太阳神这些直销企业吧,还需要你嘴里说的那些连锁销售是打造直销的过渡阶段吗?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的说法吗。外企已经进来了,WTO早就签署了。十六字方针也是针对直销业立法开放之前的说法,目前已经没有存在基础,也时过境迁。直销传销两条例以及早期的传销暂行管理办法,是一个历史性因素,具体演变过程请百度搜索《由乱到治:中国直销业走过20年》,政府的阐释,清清楚楚尽在其中。

WTO之前争取的时间,只是为了保护国内企业不受技术优势的外企冲击,行业基本是三无状态,无公司无产品无场地,说到这里又要绕圈子到虚拟经济上去,如何能解释完呢。

关于凤凰卫视“祖国的大陆上正发生着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支不穿军装的队伍,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的说法,首先这句话是从哪里嫁接来的无法查询,但是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凤凰卫视肯定没有这么说过,因为所有看过凤凰卫视的人都应该知道,以香港这种西化思想下西方普世价值的为价值观的媒体,自始至终对中国是以“中国大陆”为标准措辞,不会用“祖国大陆”这个措辞。想办法找个有卫星接收的地方,多看几次凤凰卫视就可以了。至于…没有硝烟的战争?这样类似的措辞,在新闻里出现的频率太高,无法查询是行业人从那里嫁接而来。在网络中能找到这样的文字,不是行业人的博客,就是网资传销的论坛,目的就是为了引诱你跟随他,或者就是一些没有正常认知的人在非清醒状态下的呓语,要么为了拉人,要么为了卖非法书籍(地摊上的行业书籍)。

关于阳光工程

关于五口之家

关于朱镕基答记者问“两广地带有一个新生事物,组建一支庞大的队伍”。记者问:“是什么样的新生事物?”朱:“希望阳光工程,以五口之家为发展。”记者再问,朱“无可奉告”。。纯粹胡说八道,这个和…暗中支持,暗箱操作?等假话自相矛盾,总理都这么去提倡去暗示,哪暗中支持就不可能继续存在了。已知的阳光工程只有与希望工程相关的教育项目,与传销没有关系。但凡所有杜撰所谓朱镕基说法,请自己翻看<朱镕基答记者问一书>,未有记录,按行业人的思维方式来说,这么含糊的措辞,不存在需要掩饰的必要,大可不必掩饰,而且以行业思维来说,这么大的项目理应在书中有描述。

关于幸福的港湾。北海是个很小的城市,排除掉这个半拉子电视剧之后,从未有以北海为背景的电视剧。作为当地城市领导,在策划人忽悠下,参加一个自己城市有史以来第一个电视剧开幕式背景的活动,这对中国官场政治现状来说,是非常自然而然的事情,不行你找个小县城县长问问他,这样的开幕式他会不会出席。这不是市政府自己掏钱做宣传,别人掏钱政府人士出席,是非常自然而然的宣传行为,没什么特别的。只是这个事情被行业无限放大,掉过头来说,即便是真的,也不过是个市政府秘书长(廖),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七品不足,值得相信吗?潇湘电影拍摄,环北文化投资,凯章影视做的片头花絮。片子还没有拍完,环北文化老总骆炬即因为网络传销及幸福的港湾造成的负面影响被抓捕,百度新闻中可以查询“环北文化”寻找,08年左右的北海老行业人基本都晓得这个人开的环北文化,地址在北海西南大道的发展大厦。易铁百度空间的相册里也有相关照片。(丢人的事情,相关部门总会是语焉不详,抓了就等于擦干净了屁股,这也是现实社会中的中国政治特色,至于网络上流传的视频,都是行业人自己上传分享,你自己也可以上传,只要不是反冬色_情信息,都可以上传,中国的网络环境还是很自由的,所以有时候说言论、自由也是一把双刃剑)。在某些地方地摊上卖的光碟,个别地方有在新华书店卖,都是因为利益驱动,卖书的卖光碟的人为什么不去赚1040万呢。很多卖行业书行业工具的人,都是有家不能归的难民。如果仔细翻看过哪些地摊上的书籍,应该都知道是假货,粗制滥造的水平,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至于书店里销售的,和下面所说的北部湾集结号情况一致。

关于百度百科中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等名词的解释,为什么和传销人解释如出一辙。你只需要有足够的百度百科权限,你也可以去修改,文字只要看起来大意符合基本的互联网法律法规,都可以修改。你也可以查看一下百科里有多少次修改次数,多看点就知道了。当然,你也可以把更多的行业关键词发放到百度百科中,只要不违背基本的互联网法律法规,一般情况都可以发布,或者绕过百度百科,在其他地方发布,互联网本身所代表的意思就是自由的言论发布,而全世界各国的互联网法律法规都尚未完善,这不代表是机会,这代表的是会

越来越严谨。2011年打击传销的风暴中,清理掉了大多数传销网站和传销博客,甚至连易铁的新浪博客都被误删,你不能说政府不作为,因为前脚删完了,后脚还有很多人还在发博文,开网站,开博客这样的行为几乎是零成本行为,你自己都可以操作。

关于某些城市完全依赖传销经济所导致的以上各种现象,而推理其在当地合法的说法(我们都走了南宁就变成空城一座),请详细看央视新闻共同关注中描述的来宾传销,大部分依赖传销经济的城市,都与新闻中所说一致。央视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无需啰嗦。没有人否定传销确实可以在这种特定环境拉动消费,带动当地经济。既得利益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并不代表他会为参与者负责,被抓被罚款被坐牢,被追债,被倾家荡产,都是咎由自取,甚至连个申购单都没有在自己手上证明,如何保障权益。只能干巴巴的说…相信推荐人?,他其实和你一样,什么都不知道,被骗来的。即便有些人下线发展的多,搞点钱了,也不代表就明白。记住行业的模式在进行着机制性欺骗,并不一定是行业人、推荐人欺骗。

关于保险业,银行业使用五级三阶制的说法,这里所说的五级三阶制,是正常企业管理框架,而不是分钱模式。注意区分管理模式和分钱模式,都是模式但是意义完全不同。行业里的五级三阶制是五个级别三个晋升阶段的对应分钱提成模式,而保险只是凑巧也是使用五个级别三个阶段的模式进行管理,奖金的分配模式和这个五级三阶制丝毫没有可比性,完全不同的百分比混为一谈。这里其实已经混淆了什么是…制度?,如果有五个级别就能确定为五级三阶制,那我们在生活中可以找到很多类似的管理模式,甚至在扩大化一下六级三阶十级四阶等等。而且保险业是由保监会监督管理,而行业的操作只有自律没有监督,记住自律的意思就是没有第三方监督(即便是号称有监督也是凭空杜撰的资本运作办公室、西部办之类的空头支票)。如果以此作为五级三阶制符合经济或管理基础的论据,那类似政治体制、国有企业等多层级管理是否更具先进性?

在直销业中,依旧有个别的小公司在使用五级三阶制,而行业中的五级三阶制,仔细推敲经理同级补助12%的构成,就知道这个制度不是真实的五级三阶制,是个数字欺骗。如果数字计算能力比较强,自己可以在拿到的钱数中推敲计算出同级补助的谎言,其同级补助本来就在间接提成中体现,经理间接提成的所有相关计算都是数字欺骗,尤其针对10份、11份体系。21份以后淡化同级补助的收益计算,所以很多人没有察觉到这里,从最开始的收益计算,欺骗就已经开始进行。一般而言,比较对数字敏感精于计算的人,可以在计算中找到很多问题,尤其是二代三代经理状态下,大部分数字计算的欺骗都可以体现出来。比如很多行业人都知道大经理没有什么钱,只能靠小腿的发展拿钱,单线的三代经理是没有钱的,如果有也往往是一代出局的魔鬼体系,而相对11份体系来说,连经理收入都要重点保密,这是11份体系独有的第二次揭慌(单腿产生两个经理后,这个腿在600份之前没有钱拿),2

1份以上的二次揭慌是在六百份老总复制中进行,淡化这个操作。66份以上体系则是直接逾

越过经理漏洞,除非特别精明的人才能自发察觉到机制性欺骗。

南传密码(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三: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

关于反洗钱法,反洗钱法只是一个金融领域的法规,必须配合相关金融制度完善后、诚信机制的有效建立,才能发挥作用。目前因周边立法没有完善,反洗钱法的运用不能发挥作用,如果要验证,可以搜索“违反反洗钱”关键字的新闻,查看现有大部分都是宣传性行为,案例则是针对法人账户与自然人账户之间的密集关联交易(公对私转移资金),而且大部分案例均是针对证劵业保险业等金融系统风险预防。传销是私人对私人账户),同时需要注意的还有,洗钱的两种表现形式,在一个短时间范围内,‘集中进分散出’或‘分散进集中出’,也决定目前反洗钱法不可能针对传销操作实施。传销操作是分散进分散出(老总或者操盘手是分散取钱,每个银行网点和柜员机取几万,不用预约,因为老总行为你不知道,对下面成员保密)。至于反洗钱细节文字,网上可以搜索,反洗钱具体要求和操作,可以找银行内部资料查证,不仅仅依靠公开的资料,以及体系中所谓的银行专业人士说辞,自己去调查去考证。至于个别地区个别银行网点为了抢存款,传销分子开通VIP大客户通道,这也只是银行职能范围内的竞争表现形式,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如果某公司基本户之外的现金账户用私人账户,这种个人取钱走VIP通道的现象也会在你身边发生。没人规定、没有执法部门要求、也没有法律要求银行明知对方为传销人员(或其它犯罪)而不让其存款。关键点两个,是否公对私账户,是否分散进集中出,这是两个涉及洗钱的前提条件。

如果依据反洗钱作为抑制行业(打击传销)的调控工具,为什么不用,而要使用传销罪名?这个操作本身不就是已经告诉你,是什么性质了吗?

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请查阅相关政府网站及公开资料。这种法律条文,一般来说都是很严谨的措辞,不会提及具体的传销名目,但是在公安部工商总局传销预警的新闻中,可以找到很多针对性强,切合实际情况的措辞,比如警惕以西部开发,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目的传销行为等等。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传销不会承认自己是传销,反而还会玩弄各种文字游戏,模糊概念。骗子不会承认自己是骗子,反而会认为骗是一种生意,是一种生存技巧。

禁止传销条例中,并没有规定限制自由为传销特征,多层次、团队计酬的意思是,你发展A,你可以拿钱,A发展B,你和A也可以拿钱,B发展C,你、A、B都可以拿钱,三层以上称之为多层次。传统生意中的代理渠道,是你赚A的钱,A拿你的货去赚B的钱,B拿A 的货去赚C或者消费者的钱。这是正常商业中的金字塔行政、商业关系,你并不能因为消

费者消费而直接赚取消费者的钱,你赚的钱只是A的钱。如果你拿了C或者消费者的钱,而且形成固定奖金制度,那就是传销。无论你卖什么产品,是资格、机会、还是其他各种名目,都是多层次传销。

为什么明知道是传销不抓,关于法律细节中,什么情况下违法法律?以组织领导传销罪为出发点,需要三十个下线及相关证据构成违法。证明三十个下线,需要各种证据,以及相关人员口供笔供,资金往来记录,并且抓住这个组织者、领导者,才能绳之以法。这是法律规定的细则,如果公安抓人不能组织有效的证据,进入法院因证据不足会释放。

所以看清楚这里的关键点,违法与否在于下线人数多少,层级多少;而是否被法律惩处,则是依靠证据链条,法治社会不能随意处置,哪怕是你自己承认,没有三十个下线还不是一样被教育教育放走。

换个角度来说警察的行为,如果警察知道对方是传销,但是找不到上面的人,需要使用多少的执法成本才能抓到一个人,而且往往下线们还被教唆,不要对警察说任何事情。如果是国家行为,和警察说了就不会有问题。

关于没有限制自由就不是传销的说法,限制自由的传销在中国目前很多地方都少量存在,这种限制自由的行为只是一种拉人头的方法,并不是传销的本质所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对于媒体报道,往往习惯性的去关注那些博取眼球的恶性新闻措辞,时间长了以后就会形成一种思维惯性,认为限制自由、会议营销就是传销。这只是某些种类传销的一种表现形式。如同人的外衣,换了一套以后还是这个人,不能因为外衣的变化而推理人不同。如果仔细查看这些限制自由的传销种类,他们除了操作上(留人、讲课)有区别,所讲内容大意基本一致,绝大部分睡地铺限制自由的传销团伙,都是用五级三阶制,甚至广州周边城市存在的暴力传销,讲课中也是3800,收益计算业务洽谈等关键部分,都和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一样。关于法律中对传销的定义,参看《禁止传销条例》

正面这个问题,传销导致的限制自由,触犯的法律是非法拘禁罪,不是传销罪。限制自由只是一些传销的表现方式,而不是本质。本质还是多层次计酬和拉人头本质,没有法律说限制自由和传销是挂钩的。媒体上宣传的有些限制自由的传销,也只是一种表象,搞清楚这个逻辑。男人是人,但是人不一定肯定就是男人。相关细节查询禁止传销条例和组织领导传销罪详文及司法解释。这个现象和行业带动消费是一回事情,都是附带的表象,不是本质,注意区分。

关于传销就肯定是金字塔的说法

关于行业是等腰梯形不是金字塔的说法,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金字塔。1-3-9-27-81-243这样

以三或者二的人数倍增形成参与层级关系的金字塔,这是媒体中所描述的金字塔。其次是需要了解金字塔只是一个形象比喻,并不是以此作为评价是否传销的法律标准,法律定义中并没有是否金字塔结构断定传销的定义,而是金字塔的多层级以及拉人头及虚构的收益来源。从逻辑关系上来说,传销肯定是金字塔,但是反过来金字塔并不一定是传销,因为大部分合法直销也是金字塔结构。用通俗的方式来解释这个逻辑关系,就如“男人是人,人不一定是男人”。另外需要注意的一个关键部分是,参与传销后所谓的级别保密,将上层金字塔顶部遮掩,从600份平台以下的级别看起来自然而然是等腰梯形,三角形遮住顶角自然变成等腰梯形,其实在传销课程中画图掩饰等腰梯形的时候,你可以从B级别以上就是水平线描述察觉,从E、D、C、几个级别可以顶B级别,为什么就不能顶A级别?而变成水平线出局,只是对保密内容的一种掩饰。至于为什么要保密A级别,则有五花八门的说辞来掩饰,要给他自己找理由太容易。不管他怎么说,保密A级别的本质就是挡住了塔尖,识别清楚他们的语言陷阱,当你说你能不能看看上面到底是什么情况,则是“上去就知道了”“打工的能知道老板在做什么吗”之类的语言技巧回避问题本质。关于法律中对传销的定义,参看《禁止传销条例》,记住一点,没有任何传销会告诉你他是传销,肯定是用各种方式技巧掩饰自己的传销本质,只有这样才能拉到人搞钱。反而极力澄清自己不是传销的人,做出各种

各样的比较、比喻、掩饰的人,往往就是贼喊抓贼的传销。

关于出局制、世袭制意味着不是传销的说法,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单位解释传销的时候,提到是否出局作为评判标准,反而在中国所有流行的异地传销中,均有所谓‘出局’、‘退役’的说法。这个出局制的说法,为寻常老百姓编制了一个貌似“公平”的机会和奖金制度。而在另一面所有国家法律支持的具有直销牌照背景的直销公司奖金制度,均没有所谓出局,老百姓从公平的直觉来判断专业的法律精神,有时候并不会完全一致。而出局所需要的人数累计按四代出局制,完美计算累计需要两千四百人左右。于此同时,传销课程中所讲的世袭制是传销基本特征的说法,也不对,因为大部分合法直销均有世袭制。这也只是虚构公平性的一种说辞。关于法律中对传销的定义,参看《禁止传销条例》,看法律,看政府部门公告,不要听什么行业人的解释,政府的解释是权威的。左边相信政府暗示国家暗中支持,右边说政府解释的传销案例、预警是调控,这是一种左手打右脸的自相矛盾。国家模模糊糊的措辞肆意歪曲为正面支持,而正面澄清的失去,却不予理会甚至看都不看张嘴就说宏观调控。自己说自己的话,完全在自己脑海中虚构国家概念和政府政策。

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中关于传销是以商品为媒介的说法,

关于传销是有产品的,行业是没有产品所以不是传销的说法,有没有商品,并不是指实物性质的商品,具备一定特征的资格、股份、机会、权益、概念等非实物商品也是商品,有时候在文字表述中体现为变相传销,变相的意思就是虚化的商品概念。这种处理方式只是一种文字技巧,欺骗一般人的时候,其实也是一种偷梁换柱转移话题的技巧,沟通的时候切记。这种说法和算1040万或者780万的时候,解释3800的资格问题,有冲突,因为所谓资格也是算一种商品。其他很多传销种类中,也有很多没有实际产品纯粹分钱的模式,一样被定性为传销,其中就有臭名昭著的网资传销。

是否传销,并不是有没有产品。而是发展过程中,是否有多层次团队计酬,这个意思用最简

单的方式来表述“A发展B----A赚钱,B发展C-----A也赚钱,C发展D-----A又赚钱,按这个固定的资金回报模式赚钱,超过三个层级,即为多层次,就是传销。至于产品,只是发展的一个道具,在行业中有的有产品,有的传资格,那么这个资格其实也就是一个道具,一个商品。每个人都有个3800的资格股,这不就是商品吗。在连锁体系里500元的产品费,都有吧。66份以上体系不都是传一个机会吗,这个机会算不算商品呢。

这句话和早期行业里流传的“产品不重要、模式重要”严重冲突,所有连锁名目的体系中,这种话都流行过。即便是大部分有公司名目的资本运作体系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只是2010年之后,这个话越来越少见。

关于行业多少年以后立法。行业如是说:“每一种新型经济模式从试运行到立法都会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如果在运行初期弊大于利,那就在萌芽中终止;如果利弊相当,就逐步规范它;当利大于弊,就在不断地完善中去实现立法。纵观:股票从1986年——1993年历经7年才立法;个体经济从1978年——1991年试运行13年才立法立新的法律”。用一个新的立法推翻以前的事情,这种事情在一个政治形态稳定的国家,不可能发生。如果立法了,以前所有被调控的体系,是不是都应该得到赔偿,所有传销的帽子都应该由政府来公开道歉?这种话欺骗下新人是经常性的,但是有些没脑子的老行业也天天挂在嘴上。同时这句话和暗中支持有冲突,暗中支持的东西不可能立法。最大的冲突就是和以预防传销的宣传来进行调控这个说法有冲突。传播这种话的人,如果不是新人,就是没脑子没文化的老人。这个说法和前面解释行业是国家从国外花60个亿引进的解释类似,一个用刑法调控导致很多人失败的行业,如果立法后,那么以前所有失败者都来要求国家赔偿或者要求翻案,这种大规模翻案在文革之后,政治形态稳定的中国,可能吗?这只是没有法律常识的人,用来安慰新人坚持发展的一个借口,类似这样机制性欺骗、拖延的措辞,还有很多。法律是很严谨的,相信这种话的人,不仅仅是没有一点基本的法律意识,而且连什么是经济行为都不懂,缺乏的常识太多。从行业角度来说,立法本身代表的合法化,会大幅度降低行业发展难度,为什么不等立法以后去做?合法之后是机遇,还是合法之前是机遇,或者说如果能合法,那还是机遇吗。很多行业说法都是自相矛盾的。

关于行业人认为政府如果想打击很简单的事情,体系图联通画好了,打款账号银行早就调查落实,老总住址联通更清楚(意思是电话定位技术可以找到老总)。联通只有号码没有上下线关系,你在申请电话号码的时候你应该知道流程。银行打款账号银行是知道的,问题在于公安知道不知道,银行是存钱融资贷款赚钱转账赚手续费的商业单位,没有责任和义务打击传销,只能配合,他是肯定不会管也没道理管的。电话定位老总手机可以查询老总住址,没错,问题是你肯定知道你体系大老总手机号码吗,你能确定这个手机号码在大老总手上吗,其次你是否知道电话定位这个技术门槛,在中国公安系统只有省厅级别才有,连市局局长都没有这个权限?你可以自己找公安干警去问问的,不要总是听推荐人胡扯。法律是需要走流程的,无论联通还是银行,只有在收到执法部门公函后才能实施这些操作,而公函之前的法律流程是,公安机关是否有体系图、账号、人员构成、团伙规模等等细节性资料,才能以公函方式要求银行配合,发函省公安厅要求联通定位,你能不能搞清楚这个法律流程和法律常识?是否还要说一些银监会问题、反洗钱问题?前面已经说过了好不好,在谈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很多逻辑混乱的行业人会不自觉的绕圈子。

很多时候警察知道对方是什么人,有什么事情,但是警察只是执法的第一步,落实在最后是法院,走过法院流程才算是有结果,而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辩护律师等等,都会造成无法有效结案。证据的多少,决定抓捕后被宣判的结果,宣判之前可能会有行政处罚,宣判之后也可能有行政处罚,更多的情况下,对警察来说搜集足够多的证据,宣判

足够多的人,是警察的政绩,而源于证据不足从法院打回的案子,或者从轻处理的案子,都是很常见的现象。所以很多情况下,证据的多少也是警察这个职业本能动力的源泉,明明证据不足,却还要去折腾,去抓人等等,这不是一个正常反应。所以在这里,需要了解的问题本质是法律本身所赋予的权利,要求证据太多,制约执法有效性,导致打击传销不利。这个说法是真实的。

关于打击传销的具体行为,及各种预防传销措辞的理解。面对传销,政府的行为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宣传预防传销,二是打击传销清理整顿。宣传是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拉条幅座谈会广场咨询,以及张贴各种标语告示等等。打击传销由于需要证据链条的构成,而链条要素比较多,往往需要时间和空间。在很多体系里觉得‘打击非法传销’中的非法两个字,暗示或者字面推理为有合法传销,其实是基于传销本质中与直销的近亲基因而做的描述。很多预防传销的宣传中均可以看到如下字眼‘规范直销打击传销’,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合法直销和非常传销是两个有关联,但是又对立的词汇,在2005两条例立法之后,合法传销这个字眼已经彻底消失,不会在官方文字和主流媒体中出现。注意很多行业人的知识面有限,会玩一些抠字眼的嘴皮子游戏,切记。先搞清楚真正的资本运作是什么形态,真正的连锁销售是什么东西,就知道他们说的资本啊连锁啊,都是打着资本和连锁的旗号做传销,很多综合素质低的行业人,往往指着“打击以连锁销售为名义的传销。。。。”这样的标语说,他们打的是假体系是传销,我们是真连锁没事的。

关于“这么多人都是傻子吗”,法不责众的说法,是古语中的说法,在封建时期道德约束更多是依赖儒家经典,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等典籍,这里说的法不责众更多是针对道德层面,而不是现如今法治社会的法律,两者是有差别的,但是字面看起来是一个意思,这也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特征。在现代社会中,道德无疑是处于较高的位置,而法治进程中渐行渐改逐步完善的法律则是道德的底线保障。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人多不代表合法,行业人再多,相比传统经济和行业外人群,能多到哪里去呢(是照顾行业这个小群体,还是照顾那些没参与的大群体?这一点有政治觉悟的人应该明白什么叫做大局观)。而且这个问题是反问语气,反问语气是一个没有答案的回答。譬如我问你,我饿了难道不吃米饭吗?有可能我吃别的东西,有可能打葡萄糖,有可能在减肥。或者用肯定的语气说“我吃米饭了不饿”,并不意味只能吃米饭才能解决饥饿问题。反问本身因为没有给明确的答案,一般人遭遇的时候会自然而然顺着另一个方向去寻找答案,而往往真实的答案有很多种。“这不是白色的吧”,答案不一定是黑色,也可能是赤橙黄绿青蓝紫。非黑即白的二元逻辑思维,是很正常的普通人思维,绝大部分情况下老百姓比较赞成不是好人就是坏人的说法,其实在现实中往往是没有严格意义的坏人和好人。(注意其他问题描述中的利益驱动问题,及央视811新闻所描述的细节)

这个问题的前半个问题,这么多人都是傻子吗?那就需要综合这么多材料去询问,是否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看法,你应该会在行业中感觉到,每一个人的说法都是统一复制出来的,每个人都在对你重复一样的事情一样的道理,重复本身就是一种没有独立思维的表现,况且,大部分讲工作的人都是处于行业基层,没有上平台,上了平台的人再对你保密不说真话。傻

子没几个,但是行业的复制确实造成大部分人,没有去系统全面的思考这些问题。绝大部分行业内部流传的无知谎言,都是基层走工作的时候以讹传讹杜撰出来的。

这么多人,到底有多少,没人能说清,每次谈及这个问题的时候,行业复制总会习惯性的说“国家肯定知道的,政府会有一个无形的手在监控,这就是调控”,用这样的腔调转移了话题。而实际上行业人再多,永远都是少数,行业发展再快,也会因为调控缩小减少。

不管这么多人是不是傻子,每一次行业人所看到的调控都是以打击传销的名义出现。法律已经在惩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人。而对处于基层的行业人来说,只要不触及三十个下线,确实没有违法,何必抓你呢。你也知道哪些有三十个下线的人往往都是神秘兮兮的,而且在每一个调控高峰期推荐人都会复制工作,要求你对警察保密,那么就是对法律保密,欺骗法律。这个问题在其他问题中,会更加详细的盘点每一个要点,看下面的解释。

这么多人在广西做,难道中央政府不知道吗。这个反问,依旧是没有给答案。上面知道了,应该怎么办?下发指令和文件要求打击,那么打击的执行部门是不是地方政府的执法机构。每一次中央政府的行为,公安部工商总局的行为,都被行业人称为宏观调控,无论做什么都是调控,你能说政府没有做吗?政府管了,也做了,但是在行业人的眼里,嘴里,都是调控。抓人坐监狱了,上法庭了,还是调控,做什么说什么干什么都是调控。一般来说,问到这问题后解释清楚后,行业人下一步就会继续反问,管银行啊,管联通啊,把他们一管好不就搞定了吗?而实际现实中,广西很多城市管了工行去农行,管了联通去移动去电信,行业的游击战从未停止,这个小区管了,搬家去哪个小区。但是这些游击战术,对新人来说都是保密的,对老人来说都是消极的因素,你很难知道。换个角度来说,过多介入银行和电信部门,会干扰他们正常状态的商业操作,不可能为了打击传销让所有外地做生意的人都不能开卡,这是不现实的(外地人在当地做生意的很多,不仅仅是做这些事情的,当然初次接触行业的人可能了解不到这么多信息)。

换一个角度来说,每一个打击行为都是必须依赖地方执法机构,不可能由中央派人派队伍去地方执法,那样等于中央直接否认基层执法的能力,这种事情在目前体制现状之下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么由地方执法操作的事情,其中公安部门、银行、工商都是地方政府和相对应上级部委部门双重管理,而地方执法的经费是由地方政府拨付,这就是利益驱动的问题需要了解清楚,有利益驱动地方政府放纵,那么他可以用拖延拨付经费,以及其他手中的行政权力来技术性限制执法部门的执行能力。这种情况在调查中经常体现,其实很多基层执法是非常愿意去打击传销的,但是没经费、没人手,想做事的人做不成,但是当舆论和媒体尖锐指责的时候,基层执法却要承担最大的压力,这些原因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新闻中体现,问题是很多人看不懂官方新闻(官八股)。很多时候打击传销都是公安、工商、加城管甚至加上武警

去执法,耗时耗力,还不一定能达到效果,无论是北海还是来宾南宁,都发生过这样的打击行动,即便是看见武警出动,行业人还是习惯性的认为是调控,只要躲起来过一段时间,还会回来继续做。比如早期打击传销时,把行业人丢到火车上,结果他上了火车又下车,甚至自己去退票还赚了火车票钱,以后干脆地方执法就走个过场,爱管不管了。在官方新闻中打击传销的第一态度是,党委市委要重视,否则就是白打,假打,那些不重视的人自然会利用这个人群继续拉动内需,由此上演了很多看起来非常真实的调控现象(假打现象,配合地方媒体作秀现象)。

拔高一下层面,站在国家角度来看待,这点事情与其他危及社会安定的事情相比,芝麻大一样。所有的传销均打着国家支持国家政策的招牌才能忽悠人,如果公开打着传销、欺骗、违背国家政治意愿的幌子还能骗钱吗。社会在转轨时期,社会矛盾积累很多,与其他社会矛盾相比,传销所积累的所具备的,很小。很多幼稚单纯、没有政治常识的行业人会说“国家主席或者总理发言说行业是传销,一句话不就完了吗”,如果你看过新闻联播,这样的发言仅仅在惩治贪污腐败、民怨极大的事情上存在,即便是基于民间资本的事情也是温州高利贷崩盘,导致实业性质企业受牵连才有总理发言。只有实质性危及社会、国家经济的事情,才会有高层出面,不要把一个芝麻大的事情放在最高层去说,如果这样去处理社会犯罪现象,执法机关不就成摆设了吗。

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基础执法无奈操作,负责的和不负责的都看多了,易铁才理解基层有基层的难处,所以很多时候针对具体的基层执法乱象,不做深究,因为真正的错确实不在他们身上,他们只是被迫站在前面,掩护真正的既得利益者,而且被舆论批得体无完肤还不能躲闪,因为必须掩护背后的既得利益。当然,很多时候这种想打打不了的局面,间接的造就了基层执法的各种反向操作,罚没款、放水养鱼、收保护费等等,也逐步演变为既得利益者其中的一份子,毕竟对有些部门来说罚款就是创收来源,“既然打不了、不让打那就创收赚钱吧”。有些问题,只能静待体制的完善,或者突发事件造成的突变,稳定思维在目前形势下,是不可阻挡的主流思维,传销组织的宣传更多顺应大流去欺骗老百姓,更多时候无暇分身的职能部门,只能被动等待。

关于行业如果是传销,为什么越打越多的说法。这个说法其实是反问的引导方式,误导新人行业不是传销,是国家暗中支持的项目。同样这个反问也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需要从技术层面来详细看待。从百度新闻中查询传销新闻的密度来说,确实是传销越打越多的状态,但是从另一个状态中,我们需要知道,每次针对来宾、南宁、北海、遵义、固原、包头、辽宁等传销重灾区打击(调控)之后,很多团队不甘心自己赔钱,把团队带走搬迁至其他城市继续发展。从整体上来看从业人数远远比原来下降,但是从业的地点大幅度变多,经常是这个城市有两三百人,那个角落有五六百人,而不是像原来来宾一样一个城市聚集几万甚至

十几万人。那么这种情况下,人数少很多,但是地点分散很多,会在新闻宣传中有一个错觉,原来只有那么几个城市有传销,而现在是很多城市都有,每一次大规模打击传销的行动,都会像捅了马蜂窝一样造成扩散。而传销本身必须依赖强大的群体气氛营造磁场,让新人认同,同时巨大的搬迁费用,对新环境的不适应,新的聚集地执法力度更大(有时候会更小,前期不重视)等等,会导致大浪淘沙之后,能够在新的地方盘活的体系,少之又少。比如有一阵时间非常泛滥的南昌红谷滩很多体系,在一次较完整的打击风潮中大部分垮掉,小部分搬家至长沙合肥武汉继续苟延残喘。所以总体看新闻密度,是越来越多,有传销现象发生的城市越来越多,而看总体人数越来越少,这是易铁个人调查的结果,有心人可以自己调查。

这是一个传销地多少与传销人数多少的概念模糊,注意区分清楚逻辑。而在来宾北海这样的地方,如果能找到一个当地人仔细询问房租、价格、房价、菜价等基本信息,大概就能找到这个城市里现状从业人数的多少。具体原因和细节,看后面对“行业角度的宏观调控”的详细论述。易铁写过两次广西传销个人调查汇总,不能说精确,甚至不能说准确,但是提供方法,你自己可以尝试。

国家肯定知道行业的这个事情、生意,但成功不成功在个人,这个观点或者类似的语气,在老总的嘴里比较流行,严格的说,这种语气也是转移话题,而且与新人所了解的事情违背,温和的否定了合法、二次平台等等问题。从措辞技巧上来说,含蓄的承认了国家知道、个人操作的事实,成功在个人,那么就是有运气和对个人有较高要求,不是什么人都适合的意味在其中。这个问题应该和什么人合适做行业,什么人不合适行业联系在一起讨论。这么大个中国,有多少事情,被各种既得利益因为利益、面子问题掩盖,多少地方政府办的破事儿,遮遮掩掩直至媒体曝光,在中国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关键是各地情况差异巨大的国家,任何神奇不合常理的事情都会发生。那么这句话其实是两个意思,国家行为、知道不知道,等等事情,和个人赚钱没关系。那么问题的关键在于成功率和调控这个兜圈子的话题上。后面慢慢说吧。

国家肯定知道有贪污,有腐败,有不公平,有各种各样的犯罪,能不能成功贪污,腐败后躲避法律,通过不公平的社会机制敛财,难道针对这些不好的社会现象所作的新闻、会议、法律制定,等等事情都是调控吗?

关于行业这么严密的组织和高效是如何发展而来。以官方说辞为准,百度查询“由乱到治:中国直销业走过20年”,文中描述的主体为直销业,而伴随直销业发展历程中的各种违规操作、冒名顶替操作很多时候真假难辨,五级三阶制就是最初期的级差奖金制度,也就是名噪一时的摇摆机传销制度,而当时的摇摆机传销尚有传销暂行管理办法等法规支撑,随后9 8年一刀切进入无序调整期,再后来05年度直销传销立法,剥离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演变至今。在各个传销重灾区里,都能找到一些雷同的操作,大致可以描绘出行业渐变的过程,

同时从业务洽谈和高起点里面的1份3800如何发展到380万,其实也间接的解释了行业的前身是什么。在广州周边还有很多1份的团队,大部分都是限制自由、吃素的操作,新闻上很多跳楼、绑架之类的都是这个团队,打着网络营销的旗号,直销公司的名目进行各种操作。

关于行业如此严密的组织结构,叹为观止云云。。。这需要诉说历史,从最早流行的摇摆机传销(很多年纪大的人都听说过)睡地铺的时代,发展到连锁销售11份10份,然后发展为21份,进一步演变为21份资本运作甩掉500元的产品空手道。期间经历的法律环境为《传销暂行管理办法》,无店铺自愿连锁销售相关文件,然后是《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历时近二十年,才发展为现在的合法直销形态,以及地下非法传销形态。法律总是滞后的,有了新的犯罪才会制定新的法律。非法传销一直在演变,躲避规避法律,合法直销一直在规范,现在已经全部阳光化。无店铺连锁销售相关已经早早的走入历时,过去的,过时的,常态的直销已经有法可依。所以很多具有时效性的东西都已经无效,相关官方文字百度搜索“由乱到治的中国直销二十年”。请正视历史因素,直销已经度过了发展期,不合法不违法的时代(参考相关法律)。很多朋友在第一次接触到行业这么完整的机制性的欺骗之后,叹为观止,惊为天人。其实这些机制性的欺骗,是从摇摆机时代就开始缓慢积累,通过不停的失败,不停的思考如何钻空子,历经上十年时间缓慢发展而来,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佩服中国人钻空子的劲头非常执着,而且在这方面非常非常的聪明,有钱就是爷的这种社会风气下,投机钻营的气氛是非常浓厚的。十几年失败了无数人次,才造就目前这个依旧破绽百出的机制性欺骗的行业,中国人很执着吧,呵呵。你听说过老外有这么执着的圆谎吗?美国华尔街麦道夫骗局,据说骗了二十年才倒闭的,是目前有史以来全球最高水平的庞氏骗局,美国人一样也被骗。

直销传销为什么这么难以识别,甚至很难定性。直销是以销售产品为目的,人际网络的几何倍增为模式,达到行销产品的目的。直销操作中,可以用欺骗、夸大产品、以次充好等方式诈骗,这类似于传统商业中不正当行为,这里不做过多描述。直销的人际网络中,每个人销售产品,多层次计酬而形成几何倍增的收益,而违规的直销涉嫌传销操作,则是重点吹嘘暴富、机会等方式,把产品销售行为淡化,拉进来一个人就能赚钱(进来的人必须买对应金额的产品),这样就是在直销网络中进行传销操作,以产品为幌子拉人头也可以赚钱而且往往比销售产品更快。而这种行为大部分都是属于个人行为(做歪了这个说法来自于直销),无论使用任何行政手段,在直销基层都很难避免这种行为,这是直销涉嫌传销最难的一个地方,无法量化规范基层直销人员的口头措辞。目前国内规范直销公司的方式,都是从源头上掌握公司整体运转,监管好产品、库存、系统等大的方面,不可能去细化监管每一个直销团

队的基层操作,而基层操作中更多情况由媒体进行舆论监督,这种方法一定程度上在老百姓对传销直销的直觉判断上,造成了更大的混乱。更多时候遭遇这种事情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国家相关部门网站作为最终标准。

整体来看目前直销局势,互联网发展的趋势很明显,各公司按自己的理解进行创新模式,政府会给予一定空间以观后效,所以会有一个阶段性的过渡过程,比较混乱。鱼目混珠的太多,各种试图骗一笔就走的人也很多,社会空气太浮躁,流行各种暴富思想,能够理性面对各种所谓的机会,往往需要很多专业的知识和足够的阅历,机会最多的时候,陷阱也总是披着机会的外衣流行,暴富的机会更多情况下是欺骗陷阱,反而踏踏实实经营网络的可能是真货。

关于多层次本身的尴尬,可以百度搜索‘禁止传销条例的背景揣摩’一文,并理解政府对于监管直销打击传销的难度,理解中国厚重的封建社会思想包袱,理解目前社会的浮躁,理解转轨时期的艰辛,理解人性中不可抹杀的惰性和贪念。社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过于简单的思想,很多事情是无法解释清楚的,读者请自行理解,单纯幼稚的人情直接跳过这

一段文字。

南传密码(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四:搞清楚五级三阶制

关于五级三阶制是非常先进的制度模式说法,五级三阶制是上世纪末九十年代流行的摇摆机传销使用的奖金制度,其中就有臭名昭著的新田、文斌等公司,这个制度获奖是在八十年代一个小型直销会议中获奖(新加坡),只是一个炒作性质的会议,该制度早已被现在流行的双轨、矩阵等混合制度取代,八十年代的东西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已经和先进没有关系。很多中国人都经历过当年摇摆机的培训,其中45%就是摇摆机传销公司的产品及运作成本(新田为代表的五三制度是40%成本),而你现在参与的时候则是两手空空,连个申购单都不在自己手中。目前中国所有运用五级三阶制的人际网络,几乎是百分百的传销,甚至新闻中经常曝光的睡地铺、跳楼之类的暴力传销,用的都是清一色的五级三阶制。如果你了解过现在直销业流行的混合制度(主要是级差和双轨的混合,也有和太阳线的混合,电脑排网的矩阵一般是敛财性质的资金盘),就知道什么是人性化、什么是不停进步的先进奖金制度。

关于五级三阶制的成功率(简称五三制),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处理,看五三制本身,就是原原本本的真真的五三制,成功率是非常低的,因为真实的五三制是基于销售产品本身的直销奖金制度,并不是什么模式。五三最大的亮点是因为,65到600的跨度很大,这个阶段会强迫大部分没有能力的人放弃直销事业,而转入一般性销售,这样会促进销售产品(直销是以产品销售为导向),而不是拉人头,从整体上来说会促使团队整体发展比较稳健。6 5-600的过程中,会产生一条线N个经理,而只有最下面的一代二代经理有间接提成,那么

其他经理只能依赖销售产品获利。这种用制度强迫团队成员进行销售的方式,是1990年前五三制度在新加坡获奖的原因。那么从直销角度来说,真实的五三制度,老总收入应该按5 7,38,19计算,而我们在行业里,没有那个老总会告诉你,他这个月拿了多少个57,多少个38,多少个19。因为这么说等于告诉新人,他一个月十万收入积累的份额,直接就达成出局(十万除以38,就是份额,再除以21就是人数,所以这个地方肯定是欺骗),真实的五三制,成功出局概率几乎不可能,两万分之一左右,而且没有涉及外部调控因素。这个五三制,在东北一些小型直销公司中,还在使用,鉴于直销的销售产品行为,是具备多次销售或者说重复消费的机会,所以真五三制虽然达不到所谓的出局,但是只要有产品销售,团队成员每个月是有月工资的,这种制度本身就是为了促进销售产品,因为不能上级别的人可以用正常销售产品维持收入,对公司来说产品的销售才是赚钱来源。行业在这个层面上,是一次性的拉人,拉完就分完这一次的钱,没有重复性,所以要注意这一点的区别,确实需要一些直销知识。

很多直销朋友在解释为什么五三制度不好的时候,会用拨出比例来解释,拨出比例越低,崩盘概率越低,收益相对越低。拨出比例越高,前期发展速度会很快,因为拉人就有钱拿(推荐奖或者叫做直推奖励),这样速度过快的发展人际网络,会导致产品销售不利,并且招来社会反感,法律及媒体曝光跟随而至,在爆发期以后就会导致直接进入崩盘倒计时。精明的直销人可以从奖金制度推算出崩盘周期时间表,大部分维持发展速度而又能有较多收益的奖金制度,一般会把拨出比例卡在60%左右相对比较理性,这也是国内主流直销公司的一个共识。真正的五三制拨出比例是52%,没拨出的就是所谓的产品和运营成本(行业所说的45% +3%)。从这个角度分析五三制度的话,由于拨出比例很小,五三不会崩盘。但是忽略了两个问题,五三制度不是销售产品的制度,没有重复性的销售行为;其次行业的五三,是假五三,不是真五三。行业的假五三,是一分钱不留全部分配掉,所以严格的来说,拨出比例是百分百。

关于行业的假五三制成功率,既然行业上层分配并没有按57,38,19分配,那么五三制度的先进性,获奖等等说法,自然不攻自破。当然,很多时候媒体上用真五三制的成功率来衡量行业的假五三制成功率,这样的对比就明显不合适了,有些媒体确实比较流于表面形式没办法。

真实的行业五三制,这么计算,按三代出局的大资本体系,出局的时候三个A3,九个A2,2 7个A1,每个A1下面29个人,这是完美出局,那么出局人数就是个27个29人团队,加上39个老总。共计822人。

按5433等几种的四代出局制,则是81个A1老总,那么就是81个29人,加上120个老总。共计24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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