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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云街道云卉路社区绿化修枝整形工程

翠云街道云卉路社区绿化修枝整形工程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翠云街道办事处

二○一八年三月

翠云街道云卉路社区绿化修枝整形工程

竞争性比选文件

一、招标条件与招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翠云街道云卉路社区绿化修枝整形工程,由翠云街道按两江新区、街道小额维修管理办法予以实施,招标人为翠云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采取竞争性比选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能力强、服务信誉佳、取费合理的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翠云街道云卉路社区翠竹苑。

2.工程内容及规模:对翠竹苑1114棵生长过密、过高的乔木进行修枝整形,并取缔88棵有安全隐患的乔木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 自本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止。

4.投资性质:财政拨款。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涵盖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情况参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明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愿意承接本项目施工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挂靠企业或个人投标。

4.2合格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资格要求: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年检合格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与该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不能参与投标。

(4)投标人资质完整、有效(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可提供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以及未提供上述资格条件有效证明的

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投标报价:

1.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包括本工程制作、安装、材料、人工、运费等费用,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本工程造价按中标综合单价与验收合格工程量(若需据实增加工程量,须以建设方书面指令为准),经建设方委托的工程造价审计单位审定后据实结算。

3.本工程采用全清单限价,任何一项清单报价超出该项清单限价即为废标;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附件4)填写相应清单表格,若未按此格式填写即为废标。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

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本工程各子目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清单格式以招标人统一发出的清单为准。

5.投标人因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招标范围是涵盖本工程招标清单全部工作内容工程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资料,自行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工程数量进行复核。一旦中标,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已涵盖本工程招标清单全部工作内容工程量。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以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消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决策等原因)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完整为由而主张的任何损失或索赔。

7.工程最高限价:136394.61 元(大写:壹拾叁万陆仟叁佰玖拾肆元陆角壹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7862.71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废标,变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报价为废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相关业绩资料;

(4)按规定应填报的其它资料。

2、时间及地点安排

(1)2018年3月28 日起在翠云街道党政信息网上自行下载本竞争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2)答疑时间及地点:如投标人对本文件有疑问或不清楚,可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2:00之前通过电话进行答疑,超过此期限,招标人不再接受答疑。

(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 日15时00分,开标会时间为2018年4月2 日15时00分,地点:翠云街道办事处507室。

3.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资料应统一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密封袋上采用打印纸粘贴,注明投标项目和投标人全称。所有投标文件装订必须牢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出示法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贰份,投标文件中壹份,递交投标文件时壹份,以备查验)。若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或证明材料与本人不符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当场退还。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概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材料堆放等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或出现对施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安全、风险和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本项目现场,开标后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已踏勘本项目现场。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3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封存签字后交招标人。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本项目开标后当即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则投标文件无效。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交满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或转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7.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投标开始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竞标文件。

B、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7.4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将承担工程承包责任,自行完成本次招标工程;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否则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另行选择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

八、评标、开标:

8.1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00分)

8.1.1竞标报价(100分):

8.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所有有效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6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8.1.3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评标基准价+5%至-10%范围内(含+5%;-10%)为有效投标报价,即评标基准价+5%≥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投标报价偏差率在

+5%至-10%范围外按废标处理。

8.1.4评分办法:以评标基准价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投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以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扣1.5分,每减少1%(投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以四舍

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扣1分。扣完为止。(超过或不足1%按等比率计算)

8.2评标程序

8.2.1招标人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组织及评标、定标。

8.2.2招标人组织开标会,各投标人当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

8.2.3有效标的确认

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当场开标,由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统计并核实投标人的投标书是否为有效标。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该投标书为废标,反之则为有效标:

A、投标人的报价大写与小写金额不相符;

B、“投标报价书”中凡有一项填写不清楚、不填或被涂改(包括任何涂改)的;

C、“投标报价书”封面或尾页未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印章的;

D、投标人在一个投标文件袋中提交了两份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书;

E、不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F、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

G、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无礼取闹破坏开标现场秩序经劝阻无效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的;

H、承诺工期和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I、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投标控制价的,对安全文明施工费擅自变更或未报价的;

J、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排版或装订等,经评委认定给评标的公平公正造成影响的;

K、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以及不合理或恶意报价的;

M、投标人未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的;

L、有资质、业绩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3资格审查:

以下资审内容任何一项不满足合格标准,则投标文件无效,其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8.3.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营业执照: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法人单位);

8.4定标办法

8.4.1以各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侯选人;得分次之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8.4.2得分相同的,以竞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

8.4.3当投标人少于5个,不开标,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有效标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确定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不再重新组织招标。

8.4.4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此类推。

九、结算与支付

9.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金。工程施工达到60%以上,施工单位可申请支付不超过施工进度比率的进度款。总的进度款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建设方认定的工程造价审计单位结算审计完成后,中标的施工单位向建设方缴纳结算金额的3%,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方再按合同约定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一年,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

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0.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报价函

(2)法人代表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4)竞争性比选文件确认书;

(5)投标承诺书;

10.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翠云街道办事处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渝路三号(长安福特旁边)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67880885/180********

十二、附件

下列附件与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确认书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报价函

附件四工程量清单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确认书

致:

我单位参加的竞争比选,对贵单位发出的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应补遗、答疑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编制竞争性比选报价文件。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单位授权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工程竞争比选,授权代理人在此次竞争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性别:

年龄:单位:

部门:职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报价函

招标单位:

1、根据你方的竞争性比选文书,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踏勘现场和研究竞争比选文件的内容后,我方投标报价为:元,大写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

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竞争比选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3、一旦我方成为承建单位,我方保证完成竞争比选文件约定的项目内容。

4、如果我方成为承建单位,我方将按照竞争比选文件约定提交保证金(现金或转帐支票)作为履约担保。

5、若我方排名第一,成为该项目的承建单位,我方派驻本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为,若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更换,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6、除非达成另外协议并生效,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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