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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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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墙制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国家关于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1、编制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2、加强资金运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4、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5、依法纳税,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二级核算的管理体制;设立财务室、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

第四条财务实行计划定额目标管理。每年一季度,由股东会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制定本年度收支计划和控制目标,并进行计划分解,制定本年度收支计划和控制目标。

第五条公司的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业务收入指接受委托对外承办审计、验资、评估、咨询服务等各种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指利息收入、投资净收益、固定资产盘盈和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及其他收益。

第六条业务收费执行有关收费标准,各项收入必须全部按规定入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七条各项业务收入应与业务已经完成、款项已经收到时确认为收入的实现,跨年度项目可按收款进度确认收入。

第八条其他收入按有关财务制度“款到入账”的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第九条公司支出包括:业务支出和其他支出。业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差旅费、交通费、修理费、租赁费、折旧费、物业用品费、职工教育经费、会费、税金、业务招待费等;其他支出指业务支出以外的开支,包括财务费用、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固定资产盘亏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等。

第十条按财务部的规定比例,提取福利费、工会经费、折旧费、会费、职业保险费和风险基金。

第十一条各项支出原则上在审定的月开支计划内执行,计划外或临时增加的开支,须报经财务主管同意后方能支用。

第十二条各项支出应按国家及本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利润是指公司一定时期的收入减支出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利润是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十五条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按一定比例提留后备基金,剩余部分由股东会制定年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专用基金包括:风险基金、后续教育基金以及从税后利润提留的后备基金。

第十七条各项基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按本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资产指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第十九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等。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应及时清理清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己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实物的安全。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统一归口到办公室管理、由财务部门立账、设卡,做到账、卡物一致。各存放地点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人为固定资产保管人。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按财务制度的要求计提折旧进入费用,报废固定资产由保管人报告,经核准后,财务部门据此办理财务核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所有工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图书资料,均应有专人验收保管;工具及低值易耗品需办理领用登记才能使用,离开岗位后,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并由专人进行管理;领用时,必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专业性的图书资料、工具收由各业务部门报主管所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定购书籍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由部门验收并编号建卡,设专人保管。

第二十四条由股东会指定人员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内审,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监事会履行日常财务监督职能,对年终财务报告、内审报告,实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财务负责入有权按《会计法》行使财务监督权,同时对违反本公司内部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向股东会反映。

第二十七条全体出资人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执行情况,股东会应向全体出资人大会报告财务经营状况。

第二十八条财务室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汇总,并准时报送税务及相关部门。

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流程图

档案管理制度

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纪律规定。

二、认真履行资料整理归档职责,档案由专人管理。

三、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综合部负责归档;工程招投标档案、咨询档案由招标代理部、咨询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四、每项招标代理业务,资料归档必须齐全。主要包括的资料:招标代理合同,发改委立项批文、施工报建、招标、施工许可申请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确定入围队伍公示,答疑纪要,标底公示,评标报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副本),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等一系列文件,经整理形成招投标档案。

五、其它归档资料要求: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永久、长期、定期)、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外出活动时,严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有涉密内容的笔记本,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携带的资料,应注意保管,严防丢失。

七、对涉及招投标记录、资料等,要注意保管好,该销毁时及时及碎纸机销毁,不得随意扔进废纸篓。

八、对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损毁、散失、泄密。

九、借阅相关文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在指定地点和人员范围内查阅,但绝不允许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文件内容;同时要详细登记借阅档案名称、借阅日期、借阅人员的单位和姓名、借阅理由等。

十、不得将档案带出本单位。

十一、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打听的机密不打听。

十二、资料归档时间:一般情况下,招标代理业务完成一周内归档。

十三、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理。

十四、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员工行为规范

一、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戴整洁,仪表大方,待人礼貌,上下级之间、员工之间见面均要招呼,创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公告抽查结果。

三、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和嬉戏;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不准串岗闲谈;交谈工作应轻声细语,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四、办公场所不得随地吐痰,乱仍杂物,资料及用具应摆放整齐;不准在办公室内抽烟、吃零食、就餐,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五、接待客户和接听电话,应文明用语,做到礼貌热情,服务周到。在接待客户时,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不得与客户争吵,不得与客户串通作弊。

六、员工必须廉洁自律。一般情况下,不准饮酒,不得向客户提过份要求,不得接受客户宴请,收受客户礼品、现金,不得参与色情、赌博等不健康娱乐活动,不得要求客户办理私人事务。

七、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泄露客户的各类信息;不得利用执业之便,为他人收集与执业无关的信息;不得对客户及与审计无关的人和事进行任何议论。

八、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应自觉关闭电器(空调、电脑、复印机、饮水机等)开关。

九、公司员工外勤执业必须穿戴整齐,仪表大方,说话文明,举止端庄。

十、在保证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七小时的前提下,应与客户共同商定外勤执业作息时间及执业场地。外勤执业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执业无关的事项,应保持工作场地的卫生整洁,并严格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

十一、廉洁自律,遵守客户提出的工作和生活安排。一般情况下,不准饮酒,不得向客户提过份要求,不得接受客户宴请,不得参与色情、赌博等不健康娱乐活动,不得收受客户礼品、礼金,不得要求客户办理私人事务。

十二、服从项目负责人的指挥,团结协作,尊老敬长、相互关心;并与客户建立正常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得与客户争吵,不得与客户串通作弊,对于客户提出的问题和困难,应耐心解释和帮助。

十三、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泄露客户的各类信息;不得利用执业之便,为他人收集与执业无关的信息;不得对客户及与招标无关的人和事进行任何议论,不准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和泄露招投标机密。

十四、外勤执业中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归入工作底稿,并在现场按要求装订成册,保证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以上各条希望共同遵守,如有违反,将给予批评或按公司制度规定处罚。

政府采购开标会纪律

一、一般纪律

1、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保护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客观、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二、廉洁纪律

1、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以权谋私。

2、不得接受投标人的礼金、礼品、礼券和其他有价值的物资。

3、不得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和消费。

4、与会人员包括工作人员、监委、如发现投标人中有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

避。

三、开标纪律

1、与会人员包括:监委、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代表等。与本次会议无直接

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会议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时,应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

明。

3、开标会场禁止使用通讯工具。

4、会议开始后,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出会场。

5、与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或做其他妨碍开标的事情。

政府采购评标会纪律

一、一般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保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客观、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二、廉洁纪律

1.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以权谋私。

2.不得接受投标人的礼金、礼品、礼券和其他有价值的物资;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和消费。

3.与会人员包括代理机构人员、监委、评委如发现投标人中有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评标纪律

1.所有通讯工具一律集中保管,场内通讯屏蔽。

2.评标的依据只能是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3.采用招标方式的,在评标期间,评委不得接受投标人对投标进行的实质性调整,更不得与投标人协商谈判。

4.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监委的监督。

5.评委不得作带有偏见的引导性发言,以免影响其它评委客观公正评标。

6.与会人员如需上洗手间,请使用场内洗手间。

四、休会纪律

1.评标用餐原则上在会议室内。

2.休会就餐时间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接洽和联系。

3.会议时间如需要两天以上,所有资料晚上必须进入保密柜,由监委张贴密封条,第二天当众开启。

五、闭会纪律

1.闭会以后,不得将与会议有关的任何资料带离会场。由工作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2.与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投标人的咨询,投标人如确需咨询,应持单位介绍信,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进行咨询,代理机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咨询工作,同时另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参与,并如实作好咨询记录。

3.评委、监委和采购人不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接受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邀请考察。确需考察的,应在评标会场确定,并在会上确定参与考察人员,考察费用不得由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负担,考察人员按有关财经制度回单位报销。

六、保密纪律

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标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图

投诉书不符合规定,

告知投诉人修改补正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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