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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提纲

庭审提纲
庭审提纲

一审民事案件庭审提纲

[庭前准备]

(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检查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将开庭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2、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准随意走动;

3、不准鼓掌、喧哗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擅自发言、提问,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不准吸烟、吃槟榔、口香糖和随地吐痰;

6、在法庭审理期间,关闭移动通讯工具。

(注: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 第三人××,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证人××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原告的身份情况?原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1、如原告为自然人,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身份证号码,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单位,应陈述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营业执照或证书等的复印件?

2、如自然人原告有法定代理人的,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与原告的关系?

3、如原告委托代理人系公民的,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由审判长宣读其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其代理权限?。

原告:我叫XXX,………..

原告代理人:XXXXXXXXXXXXXX

审判长:被告的身份情况?被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被告一:XXXXXXXXXXX

被告一代理人:xxxxxxx

被告二:

被告二代理人:

被告三:

被告三代理人:

审判长:第三人的身份情况?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第三人:

第三人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

原告:是的。

审判长:原告对今天到庭的被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

被告:是的

审判长:被告对今天到庭的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一:没有

被告二:没有

被告三:没有

审判长:第三人对今天到庭的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第三人:没有

审判长:参加今天诉讼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注:如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应区别情况,由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或缺席判决。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出现原告相同情形的,参照原告未按时到庭的规定处理。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审判长: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服务合同违约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由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杨添添担任,与人民陪审员陈佩思,人民陪审员汪舒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纪志鸿,余华露担任法庭记录。

下面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1、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向法庭提供证据的权利;3、、对双方争议的事实,有相互辩论的权利;4、双方当事人均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义务:1、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2、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3、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必须履行。

审判长:原告,你对以上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你对以上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一: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二: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三: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你对以上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第三人: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注: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勘验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权申请回避:A是本案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及姻亲关系的;B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C审判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的;D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E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2、根据《法官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3、书记员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如院长担任审判长的,由审判委员会决定。4、如当事人口头申请回避,应记录在案。合议庭能够决定的由审判长当庭宣布并记录在案;须请示院长或审判委员会的,合议庭应宣布休庭,向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口头请示后,恢复庭审,宣布对申请回避所做出的决定,继续开庭或另行组成合议庭再行开庭。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服从决定,如不服从,应告知有复议的权利,但不影响庭审的继续进行。)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

审判长:原告或委托代理人陈述诉讼请求及案件的简要事实和理由。

原告或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是否收到本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那些证据?

原告或委托代理人:是。证据: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案件的简要事实进行答辩。

被告一:

被告二:

被告三:

第三人:

审判长:被告是否收到本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那些证据?

被告一:

被告二:

被告三:

[如已进行庭前交换证据,审判长可作如下表述:原告(或被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对方在交换证据时表示没有异议,本庭不再质证。]

审判长: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双方当事人庭前提供证据(交换证据)的情况,本庭归纳该案的争议焦点为:1、2、3、

审判长:原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及补充?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有无异议及补充?

被告:没有。

审判长:第三人,有无异议及补充?

第三人:没有。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本庭对纳的争议焦点均无异议,本庭予以确认。下面请双方当事人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举证,对所举每份证据,应说明证据的来源、形式、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具体举证顺序,首先由原告结合第一个焦点举证,由被告质证,然后对下一个焦点举证、质证,依次进行。在举证期限内未提供的证据,本庭不组织质证,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下面首先请原告向法庭出示证据。

合议庭对于当庭出示、质证过的证据,认为可以当庭确认的,应当作出采纳与否的决定;认为不能当庭确认的,可宣布已质证清楚,待后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于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该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到场。

原告举证:

审判长:被告,对该证据有无异议?(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被告一:

被告二:

被告三:

审判长:第三人,对该证据有无异议?

(举证、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明对象。被告、第三人进行质证;2、被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明对象。原告、第三人进行质证;3、第三人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明对象。原告、被告进行质证;4、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由审判人员宣读或出示,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第三人:

(审判长对该证据是否确认并说明理由。如暂不确认可表述为:合议庭在合议时将结合其他证据的情况再决定对该证据是否确认。)

(原告举证完毕后由被告向法庭出示证据)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所举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

审判长:(对该证据是否确认并说明理由)

注:1、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可以在旁听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质证)。不予公开质证的证据,仍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是否认证的理由。

2、合议庭对经过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进行认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举证、质证、认证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就一个焦点当事人举证、质证后分阶段认证,或在当事人举证、质证全部结束后进行综合认证。认证时应讲明认证的依据和理由。

(如有证人出庭可按如下程序进行)

审判长:传证人×××到庭。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证人×××,本院依法审理原告×××诉被告×××(案由)纠纷一案,根据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请求,通知你出庭作证。请说明你的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所以及与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关系。

审判长:证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你有义务出庭作证,并且不得拒绝作证和提供虚假证据,否则要负法律责任,同时你的合法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听清楚没有?

证人:听清楚了。

审判长:现在由请求证人出庭的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向证人发问。

原告(被告或第三人):

被告(原告或第三人):

审判长:其他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向证人还有无发问?(法庭认为证人对一些关键问题没有讲清,可以向证人发问)

审判长:证人×××退庭。

审判长:被告(原告或第三人)对证人的证言有何意见?

审判长:(法庭在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后,仍可就案件中的重要事实向双方当事人作必要提问)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审判长对于控辩双方与案件无关、重复意见或互相指责的发言应当制止。

审判长:法庭辩论要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对双方意见一致的问题不再辩论;辩论的内容主要是针对争议问题如何分清是非责任、正确适用法律发表各自的意见,已经发表过的意见不要重复;辩论的顺序为:(一)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二)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三)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原告或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原告或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或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被告一或代理人:

被告二或代理人:

被告三或代理人:

审判长:第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第三人或代理人:

审判长:经过第一轮辩论,双方当事人已经详尽地阐明了各自的观点,法庭已记录在卷,如果没有新的辩论意见,将结束法庭辩论。

审判长:原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

审判长:被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被告一:

被告二:

被告三:

审判长:第三人,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第三人: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原告,有无最后陈述?

原告:

审判长:被告,有无最后陈述?

被告一:

被告二:

被告三:

审判长:第三人,有无最后陈述?

第三人:

[法庭调解]

审判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还可以进行调解。

审判长: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

审判长: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被告一:

被告二:

被告三:

审判长: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

第三人:

审判长:因原告(被告)不同意当庭调解,本庭不进行当庭调解。合议庭将在评议后进行判决。

审判长:现在休庭X X分钟,由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

审判长:合议庭经合议认为:1、

2、

3、

综上,依据《》法条,法庭进行宣判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宣判

审判长:本庭宣判如下:1、2、3、

判决书自本判决后十日内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

份,副本两份。

审:本案审理完毕。闭庭(使用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退庭。

民事案件庭审提纲.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庭审提纲 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査明原告人、被告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 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准发言、提问: (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 4、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全体起立(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审判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审判 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岀生年月日、职业 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 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告:无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被告:无 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审判长,本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 条之规定,在本院第X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第三人XXX,(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XXX、XXX组成合议庭。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 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 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行政管理)关于关于行政案件第一审程序开庭审理规

行政案件第一审程序开庭审理规范 (1994年6月2日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第27次会议原则通过) 为依法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提高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实践,制定本规范。 开庭前的准备 一、开庭审理前审判长主持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书记员作好会议记录。准备会议应当再次核对本案立案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发现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发现诉讼当事人有误的,依法变更或增加诉讼当事人。 合议庭准备会议还应安排以下议程: (一)由主审人介绍案情和阅卷情况; (二)合议庭成员认真审核诉讼材料,明确本案的审理对象和审查重点,了解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和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范,分析研究开庭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 (三)研究和确定庭审提纲; (四)明确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的分工及合议庭成员是否提出回避; (五)确定是否公开开庭以及是否传证人到庭,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及是否邀请有关人员旁听。 二、书记员在法定期限内张贴公告,向诉讼当事人发送传票,向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出出庭通知,通知法警按时执行公务。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及时发出旁听券。 三、审判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审判长的座位位于国徽下正中处,审判员或陪审员分坐两边;法台右前方为书记员座位,同法台成45°角;法台左前方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座位,同法台成45°角;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座位设在法台前方,右边为原告座位,左边为被告座位,第三人座位设在原告一侧;当事人

庭审演练大纲修订稿

庭审演练大纲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一、开庭准备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设一名首席仲裁员),另设一名书记员。 (一)查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报告到庭情况。 (二)宣布开庭纪律。 ——书记员 为了维护仲裁庭的庭审秩序,保障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参加仲裁庭庭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如下纪律: 1、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许喧哗、吵闹,不准吸烟。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进行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 2、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辩论问题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未经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允许不得发言。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按缺席仲裁处理。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理区,不准发言和提问。 5、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旁听人员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振动状态,在庭审期间不得随意接听手机。

6、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员及工作人员有权劝告或制止;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仲裁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询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否明确;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参加庭审的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是否有异议。(当事人身份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家庭住址。委托代理人身份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业。) 询问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到庭(如有证人到庭,请证人在庭外等候)。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经济示范法》的规定,询问当事人是否协议不公开开庭。 ——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 二、开庭审理 (一)宣布仲裁庭公开开庭,并宣布案由。 ——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经济示范法》第一条的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公开开庭。 (二)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 ——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 (三)告知当事人在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受理材料和应诉材料中均载明了当事人有关仲裁的权利和义务,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不再向当事人宣读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

庭审提纲

一审民事案件庭审提纲 [庭前准备] (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检查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将开庭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2、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准随意走动; 3、不准鼓掌、喧哗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擅自发言、提问,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不准吸烟、吃槟榔、口香糖和随地吐痰; 6、在法庭审理期间,关闭移动通讯工具。 (注: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 第三人××,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证人××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原告的身份情况?原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1、如原告为自然人,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身份证号码,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单位,应陈述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营业执照或证书等的复印件?

2、如自然人原告有法定代理人的,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与原告的关系? 3、如原告委托代理人系公民的,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由审判长宣读其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其代理权限?。 原告:我叫XXX,……….. 原告代理人:XXXXXXXXXXXXXX 审判长:被告的身份情况?被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被告一:XXXXXXXXXXX 被告一代理人:xxxxxxx 被告二: 被告二代理人: 被告三: 被告三代理人: 审判长:第三人的身份情况?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第三人: 第三人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 原告:是的。 审判长:原告对今天到庭的被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 被告:是的 审判长:被告对今天到庭的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一:没有 被告二:没有 被告三:没有 审判长:第三人对今天到庭的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第三人:没有 审判长:参加今天诉讼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注:如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应区别情况,由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或缺席判决。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出现原告相同情形的,参照原告未按时到庭的规定处理。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审判长: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服务合同违约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由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杨添添担任,与人民陪审员陈佩思,人民陪审员汪舒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纪志鸿,余华露担任法庭记录。

帮助——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流程之庭审辩护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流程之庭审辩护 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一、案件受理后,辩护律师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系,出示律师执业证,提交如下法律手续: (一)律师事务所函; (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辩护律师在阅卷、会见被告人后,应为出庭辩护作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是否申请回避; (二)是否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被告人要求不公开审理的,辩护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 (三)整理被告人(包括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决定是否自行调查取证; (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四)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人民警察、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五)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六)确定辩护思路及辩护观点,草拟辩护方案,辩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问提纲(包括发问被告人、同案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 2.质证提纲(对公诉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3.举证提纲(依证据目录进行); 4.辩护意见及答辩提纲。 三、辩护律师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应将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复制,并制作证据目录清单,列明证据名称、来源、拟证事实、页数,一式三份,于开庭前五日前或者在庭前会议时提供给人民法院,证据材料原件在开庭质证后提交法院。 四、辩护律师在收到开庭决定通知后,应当再会见被告人,及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的姓名、证据情况、辩护思路、辩护观点等情况与被告人进行沟通,询问是否有需要申请回避等事宜,并将庭审流程及注意事项告知被告人。委托人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的,也可以跟委托人进行沟通。 当辩护律师的辩护思路、辩护观点与被告人、委托人的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被告人的意见或者解除委托,由被告人另请他人辩护。 当两位辩护律师的意见不一致时,沟通时应当尊重被告人的意见。 五、辩护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的,应及时与人民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 (一)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 (二)所收到的通知开庭日期与已经收到的其他案件开庭日期冲突的; (三)具有其他无法准时参加开庭的合理原因的; (四)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 六、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开庭,未获批准,又确实不能出庭的,应当与委托人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七、辩护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更改开庭日期,人民法院不同意更改开庭日期的,辩护律师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八、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信方式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五日前提交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台词版

2010-08-21 09:45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台词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于2003月第二次修订。 一、开庭前的准备 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查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 3、宣请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 4、宣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 5、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二、开庭后庭审调查前的准备 审判长: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XXX到庭(视情解除戒具)。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对起诉书上载明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基本身份情况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等有无异议?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依次查明以下情况) 1、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2、收到清流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 3、是否收到《诉讼权利告知书》和《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告知书》;(如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询问是否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及收到时间。多被告人的,对上述事项应当分别询问)

审判长:(查明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基本身份情况及与被告人的关系。) 审判长:(查明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并询问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附带民事诉状的时间。)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应公开理由)审理由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告人XXX涉嫌XX(案由)一案。 本庭由清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或院长、庭长)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X、XXX(或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出庭为被告人XXX辩护(或由人民法院指定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为被告人XXX辩护)。诉讼代理人XXX出庭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被告人进行诉讼。 审判长:由于本案符合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条件,本庭决定对本案采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方式审理。 被告人XXX,你是否明确在庭审中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举证、辩护和最后陈述等项)诉讼权利?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1):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已一并送达《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告知书》和《刑事案件诉讼权利告知书》,已告知了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申请回避、举证、辩护和最后陈述等项诉权及简化审的方法、步骤、简化范围和内容】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2):如被告人申请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刑诉法第28条、第29条法定情形的,应依照刑诉法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制作《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决定回避和休庭;合议庭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并制作对申请回避的复议决定书》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 审判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XXX,你是否申请回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三、法庭调查阶段

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试行) 一、开庭前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按照各自位置就坐。现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 原告: 诉讼代理人: 被告: 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书记员:原告(被告、第三人)有无证人坐在旁听席上,如有,请证人__________分别到证人室就坐,等候法庭传唤。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呼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有意见可在闭庭后提出,不准擅自录音、录相、摄影。 (三)所带手机、传呼机一律关机。 (四)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法庭有权制止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其他成员入庭。 (入庭后)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全部到庭(已到庭),可以开庭。 (没有全部到庭的,审判长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或缺

席审理的决定) 二、庭审准备阶段 审判长: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或第十八条,中级法院作一审适用)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的原告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或本庭审理的原告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涉及个人隐私<或国家秘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不公开审理;或本庭审理的原告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庭决定不公开审理)。 这是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案件。 现在宣布开庭。 审判长: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法人名称、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诉讼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住址)或(姓名: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下面宣读原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代理权限(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代理权限)。 被告:(核对的基本情况同原告)。 诉讼代理人:(同上)。 审判长:下面宣读被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代理权限(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代理权限)。 第三人:(同上)。 诉讼代理人:(同上)。 审判长:(宣读第三人授权委托书等,内容同上)。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逐一问原、被告、第三人)。 各方均无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

庭审提纲范文

模拟法庭成员; 合议庭: 审判长:审判员 原告代理人: 原告: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证人: 书记员: 庭审提纲 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庭规则》规定, (1)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准发言、提问; (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 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书记员:请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一、正式开庭活动 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的姓名出生年月职业家庭住址 原告代理人姓名职务单位代理权限 审判长:被告的姓名出生年月职业单位家庭住址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姓名职务工作单位代理权限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方出庭成员有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审判长:今天是###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关于##纠纷一案。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即我本人)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左边这位)和审判员(右边这位)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力,可以申请回避。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 审判长:下面进入法庭调查。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台词版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 纲台词版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2010-08-21 09:45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台词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于2003月第二次修订。 一、开庭前的准备 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查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 3、宣请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 4、宣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 5、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二、开庭后庭审调查前的准备 审判长: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XXX到庭(视情解除戒具)。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对起诉书上载明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基本身份情况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等有无异议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依次查明以下情况) 1、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2、收到清流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 3、是否收到《诉讼权利告知书》和《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告知书》;(如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询问是否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及收到时间。多被告人的,对上述事项应当分别询问)

审判长:(查明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基本身份情况及与被告人的关系。) 审判长:(查明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并询问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附带民事诉状的时间。)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应公开理由)审理由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告人XXX涉嫌XX(案由)一案。 本庭由清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或院长、庭长)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X、XXX(或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出庭为被告人XXX辩护(或由人民法院指定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为被告人XXX辩护)。诉讼代理人XXX出庭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被告人进行诉讼。 审判长:由于本案符合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条件,本庭决定对本案采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方式审理。 被告人XXX,你是否明确在庭审中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举证、辩护和最后陈述等项)诉讼权利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1):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已一并送达《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告知书》和《刑事案件诉讼权利告知书》,已告知了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申请回避、举证、辩护和最后陈述等项诉权及简化审的方法、步骤、简化范围和内容】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2):如被告人申请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刑诉法第28条、第29条法定情形的,应依照刑诉法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制作《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决定回避和休庭;合议庭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并制作对申请回避的复议决定书》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 审判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XXX,你是否申请回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三、法庭调查阶段

经典律师庭审礼仪及注意事项.doc

律师庭审礼仪及注意事项 律师礼仪是律师法律服务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现代法治文明的一个重要表征,有其独特的内涵和作用,但在我国律师理论界和实务界却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一、准时出庭作为一名律师,准时出庭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这不仅体现律师对代理案件的重视、对当事人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对法庭、对法官的尊重,试想若在法庭组成人员均已就座、就等候你这位律师的情况下,审判员会作何感想,等候的当事人又该是多么的心急如焚。最好的状态是能够早于开庭时间10~15分钟到达法院,一方面可以趁这段时间整理一下法庭辩论等环节需要的文件,最后整理一下思路,收拾一下匆忙的心情,并且从心理上适应一下法庭环境;另一方面当然是体现对各方的一种尊重,如果代理民事案件,也可以在庭前和当事人进行简单沟通,给当事人以心理上的安慰。如确因客观理由迟到,必须在落座后向审判长说明理由,并向法庭组成人员诚挚道歉。二、注意坐姿法庭落座时,用善意的眼神和表情问候对方当事人及其律师或者是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落座后低头看文件一言不发或者一脸高傲神气都不是明智的选择。鉴于原告、被告席或者辩护人、公诉人席位分列于法庭两侧,面朝对方,因此在旁听席上的人员是能够看到坐在席上律师的坐姿的,因此律师的坐姿也很重

要。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都应该保持良好的坐姿,不能轻易动摇,可以适当的放松,切忌抖腿、翘二郎腿等不雅动作,因为这些小动作法官未必看得到,但是群众对此是一目了然的。本人有见到过一些年轻律师,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不断变换双腿的位置,身体始终处于一种摆动状态,给人直观感觉就是这名律师极度不自信,对于所代理的案件没有把握,也缺乏经验。可见,基于这样一种礼仪的缺失,使得律师的形象大打折扣。三、表情与神态律师要始终注意自己在整场庭审过程中的表情与神态,有时候一个微笑的表情或眼神就可能影响法官对你方的印象或态度。第一、律师的表情要沉稳自信。傲慢和胆怯的神情都是法庭上律师的大忌,前者会给法官以厌恶的感觉,给对方当事人释放一种敌意的信号,而后者则显示出了己方底气不足,从架势上已经先输了一半。第二、律师要尊重他人发言,耐心倾听对方发言。一方面切忌在对方发言时与同伴窃窃私语或者眼神游离不定、左顾右盼,这会让发言者感觉到你的不重视,甚至是不尊重;另一方面也切忌一味低头做笔记或自顾自看材料,要善于通过对方表情捕捉细节和重点,通过对方陈词时的神态揣摩对方心理,同时也要善于利用在对方发言的时间和当事人的眼神交流,因此律师应在庭审中全神贯注、目不斜视、威严正听,这不光是职业礼仪的要求,也是职业能力高低的一种体现。第三、要擅长运用眼神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在刑事

人民法院庭审提纲

人民法院庭审提纲 (敲法槌) ?: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开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XXXXXX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出庭身份和代理权限。 原告XXX,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原:我叫XXX,……(讲自己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职业、现住址等。如是单位则讲单位名称、单位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原告代理人,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出庭身份及代理权限。 原代:我叫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如果是特别代理,要讲明具体授权内容)。 ?:被告XXX,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被:我叫XXX,……(讲自己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职业、现住址等。如是单位则讲单位名称、单位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被告代理人,讲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出庭身份及代理权限。 被代:我叫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如果是特别代理,要讲明具体授权内容)。 ?:经核对,原、被告双方的出庭身份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XXX、XXX、XXX依法组成合议庭,由XXX担任审判长,书记员XXX担任本庭记录(如是独任审判则改为:本案由审判员XXX独任审判,书记员XXX担任本庭记录)。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理为:对法庭组成人员)及回避制度,原告方听清了吗? 原:听清了(或询问不清楚的地方) ?: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或提出申请)

庭审发言提纲(二审) - 模板

庭审发言提纲(二审) 核对当事人阶段: 陈述上诉人/被上诉人基本情况,出庭当事人及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权限。 审判长:双方对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上诉人: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被上诉人: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 审判长:上诉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上诉请求及案件的简要事实和理由。 审判长:由被上诉人发表答辩意见。 审判长: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本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 1、2、3、 审判长:上诉人,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及补充? 审判长:被上诉人,有无异议及补充?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本庭对纳的争议焦点均无异议,本庭予以确认。下面请双方当事人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列举、简要说明在一审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对在原审法院庭审中已经举证、质证,当事人没有异议的证据,不组织质证。对当事人在原审举证期限内提出,质证时上诉方提出异议,原审法院没有采纳的,二审应组织重新质证。)下面首先由上诉人向法庭列举、简要说明(仍称为上诉人举证,被上诉人同此)。 (上诉人举证) 注:对于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在二审时提出的证据,应当严格审查是否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新的证据”的规定,如

确属“新的证据”,应交对方当事人质证。对方当事人对该证据进行反驳,要求重新举证的,应当给予其合理期限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审判长:(对该证据是否确认并说明理由。如暂不确认可表述为:合议庭在合议时将结合其他证据的情况再决定对该证据是否确认。) (上诉人举证完毕后由被上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审判长:上诉人,对被上诉人所举证据有无异议? 上诉人: 审判长:(对该证据是否确认并说明理由) 审判长:(下面就必要的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辩论要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对双方意见一致的问题不再辩论;辩论的内容主要是针对争议问题如何分清是非责任、正确适用法律发表各自的意见,已经发表过的意见不要重复;辩论的顺序为:(一)上诉人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二)被上诉人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三)原审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上诉人发言。 上诉人: 审判长:被上诉人发言。 被上诉人: 审判长:经过第一轮辩论,双方当事人已经详尽地阐明了各自的观点,法庭已记录在卷,如果没有新的辩论意见,将结束法庭辩论。 审判长:上诉人,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目录 一、开庭前的准备 (一)核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宣布法庭纪律 (三)审判人员入庭程序 二、法庭调查前的准备 (一)宣布开庭、案由 (二)宣布到庭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 (三)告知被告人相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四)征询回避 三、法庭调查 (一)宣读与陈述 (二)归纳争议焦点 (三)举证与质证 (四)证人出庭作证 (五)补充新证据、补充发问 (六)当庭认定事实与证据 四、法庭辩论 (一)归纳辩论焦点 (二)按顺序辩论 (三)补充辩论 五、当事人最后陈述 六、法庭调解 七、休庭评议 八、宣判程序 (一)入庭程序 (二)继续开庭 (三)起立宣判 (四)退庭程序 九、送达 说明: 1,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确有难以继续调解的等情形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 2,本提纲中引用了具体法律条文,是为了说明其合法性,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宣读;3,需要当庭传递辨认的证据,原则上应当在开庭前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将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向对方当事人送达,或者将交换证据情况举证、质证和反驳意见计入笔录。

一、开庭前的准备 开庭前书记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落实法庭并检查审判区和旁听区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音响、照明设备及视听资料播放设备是否完好; (三)检查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及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标牌是否齐全、统一; (四)检查法槌是否摆放合适; (五)检查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齐并收回传票,查验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书或其它身份证件; (六)通知法警于开庭前五分钟进入审判区值庭; (七)安排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就坐; (八)宣布法庭纪律。 (一)核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1,书记员:请大家安静。(稍停顿后)请原告、被告、第三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就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在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需要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2,书记员:你是原告***吗? 原告:是。 3,书记员:你的身份证上的地址有没有变化?工作单位是*******、职业是*******? (自然人核对起诉状、身份证,笔录应当记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核对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当事人身份代码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应核对并采录个人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质检总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通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及关键字查询等方式,查询我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注册名称和字号、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开立银行账号的)及其他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式样及基本信息。信息核查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请在“信息核查”开放时间访问!) 原告:_____。 4,书记员:是否有诉讼代理人? 原告:有。 5,书记员:(核对授权委托书)。 (1)律师为委托代理人的,要求笔录中:记明①姓名、②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③代理权限;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及年检信息。 (2)其他自然人为委托代理人的,要求记明①姓名、②性别、③职业、④住所、⑤与当事人的关系,⑥代理权限);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6,书记员:现在核查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权限。 (均同上列2、3、4、5。) 7,书记员:现在核查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今天有没有证人或者鉴定人出庭? (书记员记录《诉讼参与人名单》) (二)宣布法庭纪律 8,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审判案件的场所。为了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现将法庭纪律宣布如下:

庭审提纲(终)

模拟法庭程序提纲

模拟法庭庭审程序提纲 【开庭】 审判长:(敲击法槌)F省A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值庭法警带全 案被告人到庭!依照法律规定,现在查明核实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①第一被告人,你叫什么名字?还有其他名字吗?你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什么民族?文化程度?有无职业?家庭住址? ②在此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前科)什么时间?因为什么事? ③因本案什么时间被采取强制措施?什么时间被批准逮捕? ④你是否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什么时间收到的?(本院开庭前10日,向全案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且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现在开庭符合法律规定。)公诉机关F省A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泽凌、陈章贵、李大航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吴涵犯运输毒品罪一案于2015年5月28日以A检公刑诉(2015)2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经审查决定开庭审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184条、第185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适用刑事第一审公诉案件普通程序,依法公开审理本案。现在宣布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员、辩护人员名单。本合议庭由审判员刘敬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此案,并与审判员赵举钰、郑邵如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刘寒莲担任法庭记录,F省A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田玉华、魏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林泽凌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员名单是否听清?被告人吴涵是否听清?.....(依次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当事人认为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判的,有权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被告人林泽凌你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依次进行)受被告人家属委托,由A市锦绣律师事务所李时蔚律师担任被告人林泽凌的辩护人?被告人林泽凌你是否同意?由A市锦绣律师事务所张小红律师担任被告人吴涵的辩护人?被告人吴涵你是否同意?由A市锦绣律师事务所许瑶梅律师担任被告人陈章贵的辩护人?被告人陈章贵你是否同意?由A市锦绣律师事务所黄庚然律师担任被告人李大航的辩护人?被告人李大航你是否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86条、第192条、第19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93条之规定,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可以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还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可以申请补正,不服一审判决有权提出上诉,上述权利被告人林泽凌是否听清?...(依次进行),除庭前移交的证据外,被告人林泽凌有没有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依次进行)?被告人林泽凌的辩护人有没有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依次进行)?公诉人有没有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被告人在诉讼中应当履行以下诉讼义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回答提问,不得伪造、隐匿、毁灭罪证,应当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以上诉讼义务被告人林泽凌是否听清?...(依次进行)本次庭审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

刑事一、二审案件庭审提纲

刑事二审案件庭审提纲 审判长: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请法警传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你是原审被告人吗? (查明其基本情况) 你以前受过法律处分吗? 人民法院(200 ) 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你收到没有? 是什么时候收到的?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 的规定,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在这 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审被告人一案,这是原审 被告人不服原审判决而提出上诉的第二审刑 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154条的规定,本庭由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组成合议庭,由担任审判长,本院书记员担任法 庭记录,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 湖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受原审被告人委托担 任原审被告人辩护人,出庭为原审被告人辩护。原 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 154条、第156条、第159条、第160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上诉人除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外,有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 利;

二、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 勘验、检查。 三、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作最后陈述; 四、当事人认为法庭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五、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人员与本案有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员回避。 原审被告人,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没有?你是否申请回避?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 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宣布法庭纪律)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现在由审判员宣读一审判决书。 现在由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述上诉理由。 上诉人,你将事实向法庭作简要陈述。 现在由检察人员讯问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辩护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诉讼 代理人有什么要向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发问的 吗? 如果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述有遗漏,可以补充陈述。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你需要补充陈述吗? (审判人员发问)。 审判长:现在开始举证。 上诉人你就你上诉理由有证据要举吗? (一证一质: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委托 代理人,你对上诉人所举的证据有什么异议?) 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本庭出示? (一证一质:①公诉人你对辩护人所举的证据有什么异议? ②上诉人你对辩护人所举的证据有什么异议?) 检察人员是否有新证据向本庭出示?(一证一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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