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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学论“对外援助与国际关系”

国际政治学论“对外援助与国际关系”
国际政治学论“对外援助与国际关系”

论“对外援助与国际关系”

摘要:对外援助是主权国家实现战略目标、维护经济利益、营造道德形象的重要外交工具。从《马歇尔计划》开始,对外援助政策就在国际和地区性冲突的善后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不仅如此,它还涉及了其他许多领域,深入到了发展中国家内部经济、社会乃至政治生活的层面。

关键词:对外援助国际关系国家力量对比国家利益国际地位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受援国之一。据不完全统计,1979年—2003年,中国接受的官方援助总额为1072亿美元。作为援助国,中国提倡平等互利、尊重主权、讲求实效等原则。无论是作为发展中的受援大国,还是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成员,中国都需要比较完整而透彻地了解国际外援提供者的理论、机构、政策和方法,为中国的改革发展事业和外交政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国外研究外援的现状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来看,国外相关研究主要从“国家利益”理论,“超国家”理论,以及多层治理或国家内部因素外部化的理论出发,对外援实践展开研究。

1.传统的援助理论

“国家利益”理论是发达国家提供外援的最为常见的政治理论依据,其中尤以现实主义的理论最具代表性。在摩根索看来,无论什么形式的对外援助,本质都是政治性的,其主要目标都是促进和保护国家利益。其他现实主义者也强调外援作为国家外交政策工具的作用,如华尔兹认为在两极格局的体系中,对外援助政策是霸权工具;瑞德尔认为,欧洲援助国利用外援工具在后殖民时代延续前宗主国和殖民地之间的各种老关系。

活跃在对外援助领域里的多边行为体主张“涓滴理论”和“工业发展替代理论”,以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为典型模式,寻找发展的必要条件,并设法通过国际性的财政转移替代那些必要条件。例如,将外援资金投资于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用以替代通过原始积累才能获得的必要资本;用外援资金购买必要的技术,用以替代技术革命的漫长过程;用外援资金投资于人力资源的发展,用以替代消耗时日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训等。总之,上述理论倾向于推广发达国家的发展道路,忽视发展中国家自身的发展道路和发展逻辑。

2.新世纪的理论

在全球化时代,人类的交流不限于国家间的经贸关系,不停留在国家间的政治对话,已发展到了社会和社会、公民和公民之间在思想、观念、文化等多个领域中的深层交往。这些交往有许多载体,对外援助就是一个载体。通过对外援助政策的实施,许多国内决策都可能在远隔千里的他国产生影响,而这些现象既不能为“国家利益”理论所涵盖,也不能为“超国家”理论所解释。在发达的援助国内,政党的更迭、政府的构成、社会压力集团都可能成为外援政策制订过程中的关键因素,而对外援助就将这些援助国内的信念、程序、方式带到了受援国家。这些现象陆陆续续地为“多层治理”理论和国家内部因素外部化的理论所解释。

国家内部因素外部化的一个例证是挪威学者斯多克提出的“条件论”。他认为,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援助国给其发展援助附加了“经济条件”,即要求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政策改革(如市场化、私有化等),以此作为提供援助的先决条件。冷战结束后,外援的条件从“经济条件”转化为“政治条件”,即援助国将民主、人权、法制和“良治”等作为提供发展援助的先决条件。斯多克指出,数十年的实践表明,外援并没有实现其“造福世界人民”的初衷,而是“通过压力(指以停止外援拨款为压力),使受援国接受本来是不会接受的条件”。由于援助国和受援国之间力量的不对等,有条件的援助从定义上就代表着干涉内政。而且,这些“条件”已经不仅限于由援助国的政府提出,而是由多元的援助主体提出。

二、对外援助与当代国际关系

对外援助涉及了多重的国际关系,其中包括援助国和援助国之间的关系,援助国和受援国之间的关系,还包括了主权国家和超国家外援行为者之间的关系等。

1.援助国之间的关系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来看,西方发达国家的对外双边援助政策至少服务于三种目的:一是追求援助国的既得利益,包括短期的经济和贸易利益,但更重要的是长期的战略和安全利益,包括在国外“购买朋友”(即国际性的贿赂);二是谋求援助国广义的国家利益,包括塑造民族形象、提高国家声望、宣扬社会价值取向(如民主、法制、人权和社会团结)以及传播生活方式等;三是关注人类共同的利益,包括环保、缓解贫困和减灾救灾等,并且通过这些活动营造援助国的国家形象。

各个援助国由于历史和国情的不同,对于上述利益的认同和追求的领域、方式和程度都不相同。它们之间除了双边关系以外,还会根据各自的能力、利益和价值取向,选择在不同的多边援助场所发挥作用。国际组织既是国家利益整合的场所,也是可能在国家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的地方。小国通过国际舞台加强影响力,而一些关系到全球利益的领域也在国际舞台上得到强调和重视。在国际的场合,主权国家发现,由于它们都希望通过外援实现其利益,结果是它们单独实行的援助政策往往相互竞争和抵触。但援助国通过多边的磋商机制,可以在很多问题上达成协议或取得一致,形成主流观念和合力,对整个世界发生影响。它们通常会在一些带有全球性的问题上达成较多的一致,而在其他一些方面则会形成不同的利益组合。

2.援助国与受援国之间的关系

从援助国与受援国之间的关系来看,力量对比的不对等是引起援助国国内因素外部化的一个主要原因。根据经合组织2001年的统计,1999年,美国的官方发展援助拨款仅占其GNP 的0.1%,只有少数北欧国家和荷兰达到或超过了0.7%。但发达国家将这些十分有限的国内资源用于极端贫困的国家,就会在那里形成数量可观的资源。这些资源既可以用于发展经济,也可以用于强化政权,还可以用于改革制度。总之,援助资金可以转化成多种力量,而受援国出于不同的目的,会愿意得到这笔资源,甚至为之付出一定的政治代价。

由于力量对比的失衡,掌握了资源的援助国就获得了一种超越传统主权国家的政治力量或筹码,用以实现对于弱国的政策干预,甚至政治干预和渗透。当然,这些干预或渗透往往是在受援国“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而且,伴随着观念、方法和制度等“软件”转移的是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急缺“硬件”的转移。一位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的官员称:“假如受援国能够提出很好的项目建议书,那么我们会很乐意扮演一个次要的角色,并且提供我们擅长的东西,比如说是技术。”但正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缺乏这样的软力量,缺乏从政府到社会对于发展道路和方式的认同,从援助国转移到受援国的外援才渗透到了受援国从发展战略规划、经济货币政策,一直到民主政治选举等各个领域里的活动,即对外援助干预了受援国的内部事务。

3.超国家、次政府和非政府层面的关系

除了国家以外,活跃在外援领域里的行为者还有超国家的组织、次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它们的工作超越了国家的藩篱,根据各自的专业领域建立起全球性的网络。在这一过程中,

它们以其专业知识影响着整个世界,包括受援国和受援国的社会及民众。

在全球化的时代,世界上出现了一个多元外援行为者追求不同目标的混乱局面。首先,援助大国继续通过双边援助,发挥其优势,并且致力于以少量的投入回收数倍的实惠;其次,一些具有相近目标的援助者在共同的基础上,谋求增强整体实力和实现整体利益;第三,在国际层面上,经过援助国之间的协商形成了一系列或明或暗的原则、标准、规则和程序;最后,许多援助国内的“官民合作”和“地方参与”,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都使得国家非主体化、“超越国家中心”的现象不断出现。此外,对外军事援助继续起着在援助国内保护就业,在受援国内阻碍发展的作用。上述混乱局面由于国际社会中各种不民主、不公平现象的存在而加剧。

对于能够调动本国的“软国力”,自主地制订发展战略,并主动地合理地利用外援资金加强国力和造福人民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强大的国家功能成为引导多元外援提供者“为我所用”的必要中介。对于在“硬国力”和“软国力”方面都处于劣势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合作项目的成功与否,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受援国在文化和精神等“软”领域里的同等地位原则和“自强”精神。在国际关系处于无政府的状态和条件下,主权国家必然要利用对外援助追求其利益,如果受援国没有足够的文化力量去回应和利用这种国际财政转移支付中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力量,反作用于“外援伴随干预”的时代潮流,那么对外援助自身是不会有利于发展事业的。

连敏意

公管092

2009012392

西交利物浦大学专业介绍——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

在高考志愿填报的过程中,广大学生和家长需要对心仪大学的专业特色、课程设置、就业前景等有一个基本了解。下面将为你带来西交利物浦大学专业介绍系列之: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 西交利物浦大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概览 过去三十年,中国经济经历了高速增长,业已成为全球化进程的一部分,中国与世界在社会-经济方面的联系愈加紧密。对于这一相互关系的专业化解读和研究的需求也日渐形成。 西交利物浦大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将传授给学生这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并加深他们的理解,培养具备企业家精神和管理能力的人才,引领中国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 通过对全球事务中政治、经济和法律互联性的跨学科学习,该专业探究在国际框架下国家(及地区)、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跨国公司之间的关系。 在着眼于国际背景下中国的同时,本专业会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国家进行一学期的海外学习的机会。 为什么选择西交利物浦大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 - 学生可以对中国的国际地位有独特的理解。

- 在汉语和英语达到考核要求的前提下学习另一门语言,如西班牙语或日语。- 专门研究某一个国家,并在该国进行为期一学期的学习,作为该课程的一部分。 - 基于一学期海外学习的经历,进行独立的研究工作。 - 获得两个学位: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学士学位和英国利物浦大学的学士学位。 知识与技能 当你从西交利物浦大学国际事务和国际关系专业毕业时,你将: 1. 通过书本学习和在他国的亲身体验,对其他国家及其社会有更深的理解。 2. 掌握中国与世界其余地区的互动、其他国家与中国的交往、国际商务、贸易和投资结构的专业知识。 3. 形成对人文社科领域主要概念、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经济的系列理论的深入理解。 4. 获得高阶的分析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以及跨文化的人际交往沟通能力。 5. 拥有学术研究和政策分析的实践经验。 课程设置 一年级 在英国,本科阶段学习学制三年,而中国本科阶段学制为四年。因此,对于已获得相应学时、证书的学生,在我校可以直接升入二年级进行专业学习;大多数学生则是进入一年级学习,包括众多有吸引力的课程,语言课程以及专业学习相关的核心技能学习。 二年级 英语/汉语/西班牙语/日语 当代国际关系(INR101) 20世纪以来的世界历史(INR103) 欧洲:大陆与国家(INR105) 东亚和东南亚:太平洋世纪(INR106) 国际政治经济学(INR102)

国际关系研究的“宗教转向”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7月/8日/第004版 前沿 国际关系研究的“宗教转向” 徐以骅复旦大学宗教与国际关系研究中心 国际关系学的前两次转向,即“政治经济学转向”和“社会学转向”作为“同类项合并”相对较易;而国际关系学的“宗教转向”虽已被提出,但两者互为“异类项”,合并相当困难。 当今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宗教的作用越来越从隐性转为显性,并且日益成为跨地区和跨国界现象,被称为“全球宗教复兴”,而全球化趋势更放大了宗教对国际关系和各国政治的影响。冷战结束以来,世界上几乎所有的重大事件如巴以冲突、“9?11”事件、国际反恐、科索沃冲突等,或多或少均有宗教的背景和动因。宗教被宣布从“威斯特伐利亚的放逐”回归“国际舞台的中心”,以至于有国际关系学者断言,如“不重视宗教就无法理解国际关系”。宗教甚至成了国际舞台上各方争抢的资源,而宗教与国际关系研究也俨然成为国际关系/政治学科的“新边疆”。“宗教全球复兴对国际关系理论的挑战堪比冷战结束或全球化初现所引起的理论挑战。” “奇特的西方现象”:宗教在国际关系研究中“被放逐” 然而,从国际关系作为一门学科在西方诞生以来,宗教一直是被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所长期忽视、边缘化甚至“放逐”的研究对象,这在冷战期间尤为如此。这种对宗教的排斥可以追溯到近代国际关系的起源。在产生于欧洲宗教战争结束、民族国家诞生、国家主权被“神圣化”的威斯特伐利亚国际关系体系中,并无宗教的一席之地,而在反映或折射此种国际关系体系的、“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关系理论中,宗教自然也无足轻重。对宗教的排斥“似乎被记录在国际关系学科的基因密码之中”。 其实在许多非西方国家和宗教传统中,或者甚至在一些西方国家里,现代化并未导致宗教的边缘化和私人化。因此全球宗教复兴不仅被描述为“上帝的报复”,而且被形容为“东方的报复”或“东方的反叛”。因此,忽视宗教的倾向基本上是“奇特的西方现象”和西方中心主义的体现,而国际关系学在许多方面又是社会科学领域中最以西方为中心的学科之一,可说是“宗教无用论”的“重灾区”。 “宗教觉醒”:把宗教因素融入国际关系研究 全球性宗教复兴,尤其是当代影响国际关系的三大宗教性运动(政治伊斯兰的兴起、美国宗教右翼的“政治觉醒”和拉美解放神学的发展)以及极具宗教性的三大事件(伊朗革命、波兰变局及其东欧剧变以及震惊世界的“9?11”事件),给予忽视宗教的国际关系理论以当头棒喝,而那种认为宗教将日益个人化、边缘化和世俗化的西方现代化理论也像纽约的世界贸易中心大厦那样轰然倒塌。 在宗教从“被放逐”到回归国际关系中心舞台的背景下,西方国际关系学界开始卸下现代化神话的有色眼镜来正视宗教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西方的国际关系科研教学领域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了“宗教觉醒”或“宗教反省”,把宗教因素融入对国际关系的研究,从而扩大国际关系理论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开始成为国际关系学界的新尝试和新共识。有的西方学者甚至倡议在国际关系学中建立国际政治神学(internationalpolitical theology),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建立是要纠正国际关系学科对经济因素的轻视,而国际政治神学的建立则是要纠正国际关系学在对世界事务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时对宗教、文化、观念或意识形态的有系统的忽略。 目前,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对宗教与国际关系关联性的研究已今非昔比,长期以来该学界对宗教的忽视也已基本改观,有关论著可说是层出不穷。有学者(Petr Kratochvil)把这些研究分为两大板块:一大板块是对历史的研究,即探讨国际关系或现代性的宗教根源;另一大板块是对现状的

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历史性变化资料讲解

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历史性变化 摘要:当代中国同世界的关系正发生着历史性的变化。在把握这一历史性变化的实质内涵和根本特征的基础上,剖析这一变化给中国和平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有助于实施正确的对外战略方针。 关键字:中国;世界;相互关系;命运相连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上发生了一系列带有战略性和全局性影响的事件,对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格局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这样一个具有历史性变化意义的时代,处理好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对中国国家建设以及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筹划将具有愈来愈迫切的意义[1]。 1.中国与世界关系的新变化 国际社会一个公认的事实是当代中国外交是全球最有成效的大国外交之一。从新中国外交60年的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呈现出不断发展的历史性变化。 中国与世界关系的第一大参照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第一个30年。这在很大程度上承袭革命战争年代的基本思路与做法、确立与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正式关系、定位中国在当代国际体系位置的中国外交“初级阶段”。 1949 年的中国是一个既强大又贫弱的国家,在建国初期立即实行“一边倒”的对外方针。1956年苏共二十大之后,中共与苏共渐行渐远,最终成为对峙的双方。随之,中国的外交也不得不做出某些调整,朝着更加“左倾”的方向演化,强化了美国主导的国际体系对中国的怀疑和排斥的基本态度。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内政治的某些“极左”做法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损害了周恩来主持外交工作时期的稳健平和方针。必须看到,总体上逐渐偏向“左倾”的毛泽东时代,在最后阶段显现了某些积极的调整动向,尤其是随着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以及中美对话的开启,中国外交的钟摆再次强劲回摆。中国在国际社会的整体形象和作用仍然相当边缘化,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总体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基本上是一种斗争大于合作、猜忌压倒协调、对峙多于对话的关系,是“造反者”对抗“权势者”的态势[2]。

阐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一、阐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互相关系的行为规则。 国内法是调整一国内部个人与个人之间或国家与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 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它们具有法律的共同性:(1)它们都在一定的社会之内发生法律的规范作用,无论是国际社会或国内社会。(2)它们都具有一套行为规则来调整社会关系,无论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或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3)它们都使用一定的外力来强制执行。(4)它们都表现统治阶级意志,属于上层建筑。(5)它们都受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同时也受某些政治因素决定。 另一方面,国际法与国内法又呈现着显著的不同:(1)一般来说,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国内法的主体是个人,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2)国际法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内法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3)国际法是由国家在国际交往中协议的条约和习惯形成的,国内法是由一国的立法机关制定的。(4)国际法是以国家自己单独或集体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执行,国内法是以国家政权机关例如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来强制执行,国际法的强制性显然不如国内法强。(5)国际法是在国际社会中平等的成员―也就是主权国家之间实行的法律,国内法是一国之内主权者对其统治下的人民实行的法律。 二、国际法的主体是什么 国际法的主体是指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的参加者,或者称为国际法律人格者。主要具有三个特点: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具有定居的居民、固定的领土、主权、政府)、国际组织(最为典型的是联合国)、争取独立的民族(如阿富汗)。 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是什么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和接受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原则,具体包括: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表现为三方面: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和自卫权。 (2)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不过,依宪章有关规定采取的集体强制措施、殖民或半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武装斗争等,不受这一原则的限制。具体包括:禁止非法进行武装攻击、从事武力威胁、进行侵略战争宣传。 (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这一原则构成宪章解决国际争端各条款的基础,并成为国际法上集体安全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 (4)不干涉内政原则。不干涉内政是指国家在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简洁的干涉他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务,同时也指国际组织不得干涉属于成员国国内管辖的事项。所谓“内政”,一般是指国家不受国际法约束而能独立自主处理的那些事项,如一国的政体、内部组织、对外政策等。 (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条约必须遵守是传统国际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自觉善意。 (6)国际合作义务。国际合作已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将“促成国际合作”列为宗旨之一。《国际法原则》规定,各国

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

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之间关系紧密,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相互影响。究其原因,无论是国际法学者,还是国际关系学者,他们都具有相同的视野,即在传统上共同关注以国家为中心的和平与发展问题,晚近又同时面对国家与非国家主体,诸如全球化、“国际治理”等全新课题。而进行学科交叉研究,一方面是各个领域的学者对自己所研究的学科范围之外,但紧密相关的领域的研究成果的必然反应;另一方面也是各个领域的学者保持自身领域研究的动态发展的需要。这些特性决定了两个学科之间的紧密联结,并对各自学科的发展大有裨益。一、国际关系及国际法概述国际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国际关系是指主权国家之间的一切互动关系既包括政治、外交、军事方面的关系,也包括文化、科技和法律方面的关系;既包括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包括民间的关系。而狭义国际关系仅指主权国家、政府间的官方政治外交关系,即国际政治关系。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国际关系日益呈现出地域上的全球性,内容上的经济政治文化互动性,层次上的复合性以及变迁的有序性等特征。国际法是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行为准则以及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时所应遵循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传统国际法仅认同对狭义国际关系的调整与规制,但在当今国际关系呈纵横扩展的情况下,国际法本身的发展已经突破了这一案臼,日益关注其他层面复杂的社会关系。国际关系属于国际社会事实层面的内容,具有先在性和客观性等属性;而国际法则属于其价值层面的内容,带有反映性和主观性。

因此,它们之间既存在作用与反作用的关联,又含有现实矛盾,并不能预期二者达成完全和谐的关系状态。故此,承认关联并解析二者的矛盾才是推进其良性互动的根本。二、国际关系同国际法三次联结早期的国际关系著作充斥着对国际法研究成果与方法的运用,甚至可以说它们是从法学研究中脱胎而出。在理想主义理论中这一点尤为明显。一战把维也纳会议以来靠大国均势政策而維持的欧洲百年和平局面打得粉碎,为防止战争,维持和平,一些国际关系学者把目光转向当时已成为哲学世界主导思潮的乌托邦主义。无疑,自近代民族国家诞生以来,国家之间始终遵循着权力与利益至上的法则,这决定了理想主义不切实际的理念注定要破产,但这个时期国际法研究与国际关系理论之间的紧密联结(也是两个领域所实现的第一次联结),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对国际法与国际法学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冷战开始后,现实主义占据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的主流,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研究突然变得疏远。至20世纪80年代,西方学界对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跨学科研究蔚然成风,成为这两个学科最新发展的闪亮之处。在国际关系学界,重新拾起国际法研究与国际关系理论的联结纽带的正是国际机制理论。从国际机制的定义看,国际机制与国际法实际是相近的概念。虽然对于国际机制的定义,学者们尚有分歧。另一方面,从国际机制的特征与功能看,国际法具备国际机制学者所强调的国际机制所应具备的各种特征与功能。冷战结束后,建构主义理论迅速崛起,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提起了很大的挑战。该理论的主要特点是把国际关系理解为一种社会关系。人是社会的人,

国际关系研究方法笔记整理

国际关系研究方法笔记 传统研究方法,主要是指历史研究方法。主要包括过程跟踪和比较研究。 过程跟踪,就是选取一个比较重要的历史事件,对其进行解剖麻雀式的分析,了解 事件的整个发展过程及影响其发展的所有要素。 比较研究,是选择不同的历史事件进行比较分析,找到它们的共同点或者不同之处。 科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三类:即 以案例研究为主的非数量分析方法 以统计分析为主的数量分析方法 以数学建模为主的形式理论。 科学研究并非就是定量分析。 定性分析也是科学研究的一种方式。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最大不同点就在一个环节——检验假设的方式。 定性分析一般使用案例来检验假设,定量分析则使用数据分析来检验假设。 国际关系的分析层次 确定分析层次,即确定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自变量)所处的位置:体系、国家、个人 目的:探究事物内在的逻辑联系,使人们对此事件的来龙去脉有“深刻”的认识。 意义:人类社会所发生的任何事件都是由多种因素的“合力”产生的结果,明确分析层次有助于确定研究的具体问题及需要考察的证据和材料, 使思维更缜密,研究更有逻辑,结论更可靠。 体系分析层次:宏观 “自上而下”的研究世界的方法

假设:所有行为体都处于全球社会-经济-政治-地理环境中; 体系的特征是影响行为体的行为、行为体之间的行为的重要因素;体系层次的分析要素:体系的结构特征: 体系中权威的组织形式、体系中行为体的性质、行为体互动的范围和层次 体系的实力关系: 单极、两极、多极 体系的经济模式: 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相互依赖的程度、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程度 体系的行为规范: 如,对战争的限制 体系层次分析为什么美国会发动伊拉克战争? 单极格局:霸权国所受的制约相对较少,容易对体系面临的挑战作出反应; 国际规范:人道主义干预的必要性,专制政权和独裁领导人不符合国际道德; 国际组织:联合国的权威必须得到维护,联合国谴责伊拉克的决议必须得到执行。 国家分析层次:中观 聚焦于中层 与体系层次分析相同,认为国家是世界体系中最重要的行为体; 强调民族国家及其内部过程也是世界体系发展演变的重要因素。 国家层次的分析要素:政府的类型:民主与集权 形势的类型:危机与非危机 政策的类型:政治、经济、军事等 政治文化:一个社会普遍的、长期的和基本的价值观及其实践 国家层次分析美国为什么发动对伊拉克的战争? 美国必须保护它的安全,而伊拉克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美国必须阻止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获取毁灭性武器; 美国必须确保稳定的石油供应,而伊拉克是世界第二大石油储量国; 伊拉克是专制独裁国家,将其改造为民主政权符合美国在该地区的利益 个体分析层次:微观 分析国际政治的微观方法 个体层次的分析要素:人性:决策过程中的认知、心理和生理因素 组织行为:被组织起来的人们的行为与他们单个时的行为大不一样,所以 “群体决策行为”如何影响决策? 特性行为:个体决策者的特性(个性、健康、经历、观念)如何影响决策? 政治学的研究范围: 政治学研究的是公共之事、众人之事,关注的是“天下之公器”。

中国与世界的关系

2008 年第5 期社会主义研究No.5 , 2008 (总第181 期) SOCIALISM STUDIES Serial No.181 改革开放30 年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变化 赵长峰 【摘要】改革开放30 年来, 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增 强, 但距离名符其实的大国还存在一定差距;中国的国际形象逊于国家形象, 但并非只有消极的一 面;中国的国际责任应该随着实力的增加而增加, 但是不能超出实力范围之外。 【关键词】改革开放;国际地位;国际形象;国际责任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4527(2008)05-0095-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际合作与和谐世界的构建:全球视角的解读”(批准号: 07JC7100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长峰,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讲师。 30 年前的1978 年, 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具有重 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开启了改革开放的 伟大历史航程。30 年来, 改革开放对中国的影响和 价值是全方位的, 它不仅改变了中国自身, 而且也影 响着中国与世界的互动关系。胡锦涛主席在2008 年新年贺词中说, “2008 年, 对中国人民来说, 是十 分重要的一年。我们将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 周 年。”本文探讨改革开放30 年来中国国际地位、国际 形象以及国际责任的变化, 以此来纪念改革开放30 周年。 一、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变化 邓小平在总结建国后的历史经验教训时郑重指 出:“三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 关起门来搞建 设是不行的, 发展不起来。”①“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 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 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 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 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 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 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②基于这些深 刻的认识, 我国做出了对外开放的伟大决策。 对外开放使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较大变 化:不仅接纳中国的国际组织数量大幅增加, 而且对 外关系的内容有了较大扩展, 从对外开放前的政治、 安全领域向经济、文化和科教领域扩展。这说明一 方面中国已放弃国际社会挑战者的角色, 主动参与 国际竞争;另一方面世界也开始以积极的姿态与中 国展开接触和对话。但由于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的 制约, 对外开放初期我们还没有“全面融入”的国际

关于外交及中国外交的相关报告

关于中国外交的相关报告 外交,是指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如参加国际组织和会议,跟别的国家互派使节、进行谈判、签订条约和协定等。国家以和平手段对外行使主权的活动。通常指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和外交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对外交往活动。 从古至今,外交活动的地位一直都很高。从上千年前的城市国家开始,人类就开始从事外交了。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外交官被派到另一个国家里就一个特别问题进行谈判,谈判后立刻回到该国。他们一般出自统治者家庭或者是高级官员,由此使得他们与其他国家谈判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一般来讲,我们认为现代外交是从文艺复兴早期的意大利北部开始的,而最早的大使馆则是在13世纪里设立的。在这个过程中,米兰起了一个尤其重要的作用。首先开始在意大利北部其他城市里设立常驻大使馆的就是米兰。而今天的许多外交习俗也是从当时的意大利开始的。其中一个例子就是大使上任时要向对方国家元首提交其任命书。从意大利出发,这个实践逐渐扩展到了其他欧洲国家。 外交随着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兴起而发展。这些国家在全世界的扩张,使得首先形成于欧洲的外交理论、原则、制度、惯例和形式推广到世界各国,并逐步为国际社会所接受。交通和通讯的发展,尤其是20世纪电讯和航空的发达,更加便利了国际交往,形成了现代外交的开放、联系和世界性的特点。中国古代称外交为外事,清末称外务,近代才开始使用外交一词。英文外交一词源于希腊语δiπλωμα,意为君主派出使节时用以证明身份的证书。 外交活动历史悠久。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确立了主权国家作为国际关系和国际法主体的地位,也明确了外交在国际关系中的职能作用。20世纪随着交通和通信的发展,国际交往的便利,形成了现代外交的开放、联系和世界性的特点。外交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国际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权国家外交的宗旨是,以和平方式通过对外活动实现其对外政策的目标,维护国家的利益,扩大国际影响和发展同各国的关系。外交的活动形式多样,主要有访问、谈判、交涉、缔结条约、发出外交文件、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 各国外交都受该国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国内政策和需要的制约。综合国力是一国外交的基础和后盾。外交也需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紧密结合。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等领域的官方对外联系以及各类民间对外交往,则是对外交的重要和必不可少的补充。 当代外交具有以下特征:①独立自主的外交权是主权国家的标志之一,外交的主导原则是主权平等;②“外交授权有限”,外交涉及国家最高利益,外交决策权在国家最高决策机关,外交机关只是执行决策机关制定的决策,仅在一定限度内可以灵活掌握,遇有重大问题须请示决策机关;③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国家领导人以各种方式的直接参与,起着愈来愈大的作用;④全方位、多元化地参与外交活动是当代外交的发展趋势。各国外交都受该国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国内政策和需要的制约。 当今世界,联合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外交机关。而外交承认的多寡,则成为国家是否独立的重要标准。有时,拥有主权、领土的政治实体也不易获得国际上的承认。比如在历史上,荷兰曾在很长时间里无法获得其他国家承认,即使其最紧密的同盟者为其国家利益也不见得完全承认它;而位于台湾的中华民国政权,则于1970年代因国际政治因素,而退出联合国之中国席次,其他国家转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因此,跟台湾无外交关系的国家,为求

国际法学习题第1部分 国际法基本理论

《国际法学》习题 第一部分国际法基础理论(教材第一、二、三章) 一、判断题 1.国际法是调整一切国际关系的法律,其中包括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 ) 2.国际法具备法律所具有的共性。( ) 3.国际法有强制性,但与国内法的强制方式不同。国内法由各种国内法院强制执行,国际法由国际法院强制执行。( ) 4.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重大历史意义在于确立了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的原则。( ) 5.国际法的阶级性表现为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的总和。( ) 6.一般法律原则为各大法系所承认者就可作为国际法的渊源。( ) 7.国际法委员会是国际立法机关。( ) 8.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具有普遍拘束力。( ) 9.国家不能以国内法无规定为理由为其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辩护。( ) 10.对英国来说,凡在国际上有效的条约,即使议会尚未批准,也在国内法上有效。( ) 11.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各国在国际关系中必须遵守的原则。( ) 12.《联合国宪章》是会员国必须遵守的,它本身就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 1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当今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 14.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但具有强行性质的原则不一定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 15.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法的其他原则都适用于国际法一切领域。( ) 16.国家必须受国际法的约束,因而必须交出一部分主权,这才可以实现国际合作。( ) 17.一国根据国内法作出的行为,不论是否符合国际法,都属于它的内政。( ) 18.国家主权平等是指法律地位平等,但其政治地位或经济地位是可能不平等的。( ) 19.国家不能在外国法院被诉,但可以在外国法院起诉,外国法院可以接受对该国的反诉。( ) 20.民族自决原则是指民族有权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 ) 二、单项选择题 1、国际法是_______的。( ) A、国际组织颁布 B、联合国大会制定 C、国际交往的实践中形成 D、国际法学者编著 2、国际法渊源是指_______。( ) A、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所产生的地方 B、国际法发展的过程 C、国际法所适用的法律文件 D、国家立法的草案 3、关于国际法的特点的描述,错误的是:( ) A、国际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准国家和国际组织 B、国际法以平等协助为基础 C、国际法独立于国际政治,并不明显受国际政治的影响 D、国际法可以称为“不可裁判的法”、“外交法” 4、国际法的阶级性体现为________。( ) A、各国统治阶级之间的协议意志 B、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 C、各国政府的共同意志 D、各国统治者的一致理想 5、规范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为_______。( ) A、宾刻舒克 B、劳特派特 C、格老秀斯 D、凯尔逊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

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三大传统: 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三大传统可以分为理想主义、现实主义、革命主义。 理想主义: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以解决国家在国际关系上控制和限制战争的无能是对格劳秀斯和康德等理想主义外事哲学传统的直接继承和发展。被视为是第一个国际关系的理论。代表人物中最著名的是美国总统威尔逊。 背景:1889年,威氏发表了《国家论》,提出应当使国家和世界民主化,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应实现道德理想。1918年,“一战”结束后,他制定了十四点和平计划,诸如公开外交、集体安全、国际法律、民族自决等等,被称为“威尔逊主义。”在威氏的倡导下,西方国家在1919年成立了国际联盟。后来法、美等国又在1929年签定了“非战公约。” 理想主义的理论前提是道义和法律,其基本主张是: 1.实现欧洲政治上的民族自决是消除战争的主要条件。 2.秘密外交是导致敌对结盟和冲突的根源,而公开的协议则是避免战争的途径。 3.摒弃传统的均势体系,代之以集体安全体系。 4.建立普遍的安全机构—国际联盟。 5.诉诸公众舆论,因为公众舆论是维持世界秩序的强大武器。 6.强调人的价值,认为人性本善,可通过建立和巩固国际合作实现人性善良的一面,人类在进步过程中可逐步消除战争思想。 实质:在帝国主义时代用自由资本主义的价值观观察和处理国际问题。 缺陷:一种超脱现实和世纪的政治理念,缺乏实证的精确的研究,没有提出世纪的理论分析方法,忽视历史经验。 现实主义: 现实主义主张权力政治,国际社会是无政府的状态,是“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霍布斯”文化,对现实主义者来说,政治就是过激行为体为了权力、声望、影响和安全而不间断地进行的斗争。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对人性的悲观看法,对权力的关注,对政治是由利益冲突所决定的,是对权力的争夺和分配的观点,成为现实主义理论的历史和哲学基础。而主权国家中心论,则成为现实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现实主义分为:古典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进攻现实主义;防御现实主义;新古典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的主要观点:权力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国家最终关心的是安全。 革命主义: 是指一系列强调人类社会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国际关系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出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分野仅仅是表面现象,隐藏在国家分野背后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理论形态。革命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就其本质而言,应该是和谐的,但是在现实世界中,远远没有达到和谐的状态。在革命主义理论思想传统的视野下,我们的现实世界是被一分为二的,即“坏人”(异教徒、专制者、压迫阶级等)对于“好人”(选民、公民、被压迫者等)进行统治。因而,人有权利与责任来推翻这种邪恶的现状。而能够代表这种普遍利益的唯一代表,或者说人类利益的唯一代言人则是革命主义者自身。 典型特征: 首先,所有的革命主义思想都具有革命权利思想,认为“好人”有革命的权利。 其次,大凡革命主义者都是从道德主义原则、自我中心出发,具有极为独特的思想方法和精神风貌; 第三,革命主义者具有看轻理智,崇尚激情的特征。

关于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的角色与它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关于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的角色与它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摘要 在国际社会里,组成国际社会的主权国家毫无例外地都在追求某种权力,国家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权力关系,国际政治即权力之争。安全保障理事会是联合国的核心权力机构,它对任何危机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大事情都有权做出决定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安全保障理事会反映了国际政治的权力结构,在国际关系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安全保障理事会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将分析安全保障理事会在国际关系中的角色,以及它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关键词:安全保障理事会;国际关系;影响

目录 摘要 (1) 一、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的创建 (3) (一)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的创建 (3) (二)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的表决机制 (3) 二、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对大国权力平衡的影响 (4) (一)冷战时期——两级博弈的战场 (4) (二)冷战后——体现“一超多强” (5) 三、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对国际安全的影响 (6) (一)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与人道主义干涉 (6) (二)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与恐怖主义 (7) (三)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与私人武力的使用 (7) 三、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在国际关系中的前景展望 (8) (一)权力争夺激烈化和安全保障理事会作用弱化 (8) (二)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的前景 (9) 四、结语 (10) 参考文献 (11)

一、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的创建 (一)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的创建 安全保障理事会是伴随着联合国成立而诞生,并随联合国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反法西斯战争的节节胜利,中、美、英、苏四国首脑先后举行了多次会议,并于1943年10月30日,由中、美、英、苏四国在莫斯科签署了《普遍安全宣言》。 ①1944年8月至10月,中、美、英、苏四国在华盛顿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在第一阶段的会议上美、英、苏三国代表一致同意:战后新的国际机构应该包括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简称“安全保障理事会”)、秘书处和国际法院四个组成部分,大会主要有审议权和建议权,而安全保障理事会被赋予维护世界和平而采取行动的权力,安全保障理事会的决议对所有会员国都具有约束力;第二阶段会议在中、美、英三国代表之间举行。经过两个阶段的讨论,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普遍性的国际组织的建议案》,建议新的国际组织定名为“联合国”,并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会员国的资格以及联合国的主要机构。②在此基础上,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开始生效,这就宣告联合国正式成立,也是安全保障理事会正式运作的开始。 安全保障理事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拥有广泛的职权,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为保证联合国行动迅速有效起见,各会员国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授予安全保障理事会,并同意安全保障理事会在履行此项职务时代表各会员国,这实际上是把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授予安全保障理事会五大常任理事国,确认了它们在维和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决定作用。 (二)国际安全保障理事会的表决机制 《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安全保障理事会以联合国15个会员国组成,中国、美国、法国、英国、俄罗斯为安全保障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其余10个为安全保障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应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定为二年;安全保障理事会理事国自十一国增至十五国后第一次选举非常任理事国时,所增四国中两国之任期应为一年;任满之后不得连选连任。 ①李一文等编著:《当代国际组织与国际关系》,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8页。 ②刘德斌著:《国际关系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33页。

国际关系理论总结

均势理论 均势理论也是国际政治中的一个极为古老的理论之一。它最早源于古希腊城邦国家、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外交实践。均势的含义很广,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指特定的权力分配的状态,如两种或两种以上力量势均力敌的情势;二是指一种国际体系,如1648-1789年威斯特伐利亚体系,1815-1914年的维也纳体系等;三是指一种外交政策,如英国的均势外交传统。从历史上看,均势理论的代表人物有马基雅维利、黎塞留、塔列朗、梅特涅、卡斯尔累、帕姆斯顿、俾斯麦、摩根索、基辛格等。当然,这些人对均势的理念看法不完全相同。正如基辛格提出:“梅特涅的体系是从18世纪把宇宙看作一个大钟表结构的观念中得到启发的。钟表的部件相互错综合,干扰了一个部件就会打乱其他部件的均衡。俾斯麦代表了一个新的时代。在他看来,均衡不是和谐和机械的平衡,而是不断消长的力量的平衡。与他相适应的哲学是适者生存观念。俾斯麦标志着政治概念从理性主义到经验主义的变化。”均势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在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情况下,均势是维护国际安全的最可靠的手段。摩根索讲:“力量均衡及旨在维持均衡的政策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主权国家的社会里的基本稳定因素。”均势体系的首要目标是稳定,而不是和平,均势不能消除战争,但均势的破坏肯定会导致战争甚至世界大战,和平是稳定的副产品。在均势体系下,存在着几个势均力敌的强国,这些国家按其政策,可区分为维持现状的国家或帝国主义国家。维持均势的主要手段有分而治之、补偿政策、军备、联盟与反联盟。对均势操纵国而言,为了维持对自己有利的均势,在必要时应与敌人的敌人结成同盟,因为“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国家利益。”二战以后,由于核武器的出现和第三世界的兴起,传统的均势体系发生了变化,如战后形成了美苏在核恐怖下的两极均势。后来中、美、苏大三角的形成则是对力量均衡的巧妙运用,它抵御了前苏联咄咄逼人的攻势,维护了世界的稳定与和平。均势理论在历史上屡建奇功。依据均势理论创建的维也纳体系曾经维系了欧洲国家近百年的和平。冷战结束以后,世界格局发生转换,美国一家独大,同时又存在多个地区性强国,世界力量对比出现了严重失衡。在这种新的格局下,均势理论对于推动世界多极化的趋势,以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将会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第一次: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 理想主义又称法理主义或规范主义,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是对格劳秀斯和康德等理想主义外事哲学传统的直接继承和发展。它的代表人物最著名的就是美国第28任总统威尔逊。1889年,威氏发表了《国家论》,提出应当使国家和世界民主化,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应实现道德理想。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他制定了十四点和平计划,诸如公开外交、集体安全、国际法律、民族自决等等,被称为“威尔逊主义。”在威氏的倡导下,西方国家在1919年成立了国际联盟。后来法、美等国又在1929年签定了“非战公约。” 理想主义的理论前提是道义和法律,其基本主张是: 1.实现欧洲政治上的民族自决是消除战争的主要条件。 2.秘密外交是导致敌对结盟和冲突的根源,而公开的协议则是避免战争的途径。 3.摒弃传统的均势体系,代之以集体安全体系。 4.建立普遍的安全机构—国际联盟。 5.诉诸公众舆论,因为公众舆论是维持世界秩序的强大武器。 理想主义的实质是在帝国主义时代用自由资本主义的价值观观察和处理国际问题,因此它的破灭是必然的。1919年成立的国际联盟未能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从30年代起,理想主义的主张开始受到人们的批评。 现实主义 现实主义理论的渊源可以追溯到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他们对于人性和自然状态的看法影响了西方现实主义流派的许多代学者。1948年,美国学者摩根索(Hans Morgenthau 1904-1980)发表了《国家间的政治—为权力与和平而斗争》一书,标志着现实主义学派的成熟。在书中,摩氏总结了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辩论,提出了对于实际的人性和实际的历史进程的看法,系统地阐明了政治现实主义的基本原理,从而把

国际局势与中国外交论文

国际局势与中国外交论文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下,国际局势变化微妙,当下的国际是以美国、俄罗斯、日本、欧盟等为主轴的,各国都围绕着自己的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进行着竞争与合作。在利益之间的竞争中,美国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科学技术的发达和经济实力的强大,在利益的竞争中处于有利的攻势地位,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则处于守势地位。在当下的国际局势下要想在国际潮流中站稳脚就必须发展强大的经济实体,采取正确的外交策略,才能使自立于强国之林。 关键词:国际局势;中国外交;和平发展 一、当前国际形势 世界政治对多极化 世界政治走向多极化是大势所趋,但其发展不会一帆风顺。多极化格局将是一个曲折、漫长的过程。多极化格局的形成是世界力量的重新组合和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国都把国家利益放在对外关系的首位。冷战结束后,在国际旧秩序的运行机制下,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美国想构建单级世界,谋取世界霸权,南北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全球化条件下第三世界国家的整体利益呈分化态势,在国际舞台上合力作用的发挥受到制约,国际新秩序的建立还将有一个长期的过程。[1] 国际形势总体和平,局部动荡 当前国际形势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两

大主题,国际形势在总体上是和平的,大多数国家都把发展本国经济作为第一要务。 但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上不稳定和不确定的因素还很多,世界仍然不太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对世界和平存在一定威胁,地区之间特别是中东地区局部动乱频繁爆发,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日益猖獗,核危机的存在这一切都造成世界格局的不稳定。 同时,国际多边军控谈判停滞不前,军备竞争有增无减,主要大国启动核武库更新换代,太空争夺已现端倪。这一切都充分说明核裁军、防扩散问题依然困难重重。另外,频繁发生的海盗活动、国际贩毒等事件也严重国际社会的安全。目前的国际热点不少,而且有增多之势,如非洲之角形势、伊朗—美国关系、俄罗斯—格鲁吉亚关系、乌克兰危机、美国在东欧几个国家部署导弹防御系统问题等。 大国关系的调整 近年来,大国之间的磋商与合作大大加强了,共识和利益汇合点增多了,共同利益也相应拓宽了。各大国通过一系列的高层互访加强了彼此之间的联系,推动了大国关系的发展,建立了各种不同内涵的“战略关系”、“伙伴关系”。大国之间关系的调整是世界格局多极化的表现,同时还推动了世界格局多极化的发展。 大国关系的调整有着深刻和复杂的原因,首先是因为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使各国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程度加深,使经济外交越来越多地成为大国外交的首要内容。因此,大国关系的调整的主

论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诠释意义

论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诠释意义 摘要:国际关系理论为国际法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它解决了国际法理论中长期以来存在的困惑,是国际法研究的新范式。 关键词: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法诠释意义 国际法是随着国际交往的出现与频繁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际关系发展的产物。国际关系理论为国际法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分析问题的框架,具有重要的解释功能,它可以诠释国际法的产生、效力依据等问题,从而消除了国际法理论中的一些困惑。 一、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诠释 1.对国际法产生与发展的诠释。首先,理想主义认为国际法可以保证世界和平并规范国家行为。在此推动下,战后签订了一系列国际条约并成立了国际联盟,为国际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其次,新自由主义主张国际机制、规则、制度是解决国际无政府状态的有效手段,强调经济因素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并且注重国际制度,促成了国际经济立法的繁荣,WTO的成立,各种经济合作协定的制定都与此有关。再次,建构主义认为国际法属于一种规范,即社会认同,该理论把国际法上升到观念的高度,超越了国际法是否为法的争论,从而使国际法作为一种规范的国际地位被广泛接受。 2.对国际法的地位与作用的诠释。理想主义理论认为国际法可以保证世界和平,把国际法提升到一个很高的地位来看待,这带来了战后国际立法的繁荣。建构主义理论提升了国际法的地位。该理论认为国

际法属于各国共同意志的表达并期待一致遵守的“社会规范”,它将对各国的国际行为模式与价值选择产生一定的强制性效果。各国对国际法的观念和意识,属于“文化”范畴,是具有权威效果的非物质力量,应充分重视国际法在现代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建构主义将国际法视为观念,超越了国际法是否为“法”的争论,使国际法的地位提升至前所未有的位置。 3.对国际法发展动力问题的诠释。国际法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自于国际社会对国际法律秩序的需要。但诸如观念、利益等国际因素也可能促进国际法的发展。新自由主义认为观念因素能对外交政策产生影响,观念帮助治理世界,原则化观念指导国际法的具体领域的制度建构,可见,观念对国际法的发展起到一种理念性的动力作用,国际法就是由观念上升而来的。任何一项国际制度首先都是一种观念,当它被国际社会接受后,上升为制度,才成为有约束力的国际法。 可见,利用理想主义、建构主义等国际关系理论来分析国际法的一些宏观问题,可以使人们对国际法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二、具体国际关系理论范式对国际法的诠释 1.博弈论诠释了国际法的产生过程。博弈论是研究利益冲突的双方在竞争中制定最优化策略的理论。博弈论认为国际法是各国博弈后所达成的一致,关键在于各方的利益能否均得到平衡。如果能够达到平衡,国际法便确立;如果不能达到平衡,国际法无法确立。这在WTO 国际立法中显得比较明显。各方在每一回合的讨价还价,如果最终达成一致,则可以消减关税以及各种补贴等;而在农产品市场准入、国

国际关系规范理论衰落与复兴简介

国际关系规范理论的复兴 张旺2007-04-12 摘要:国际关系学科诞生伊始,规范理论占据主导地位,经过学科史上的前两次争论,规范理论渐趋式微,国际关系和政治理论成为两个完全独立的领域。冷战结束前后,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多元化成为本学科的一个重要特点,同后实证主义中的其他非主流理论一道,规范理论对以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为代表的主流理论发起有力的挑战。当代大部分规范理论主要围绕世界主义和社群主义这两种政治哲学的争论而展开,争论的核心问题在于道德价值的载体究竟是个人还是国家共同体。对于世界主义和社群主义在价值取向方面的分歧很难有一个简单的答案,但在当今全球化时代,国际关系规范理论必将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关键词:国际关系;规范理论;复兴;世界主义;社群主义 国际关系学科创立之初,以理想主义面目出现的规范理论占据主导地位,经过学科史上的第一次、尤其是第二次争论,国际关系规范理论渐趋式微。二十世纪80年代中期、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西方国际关系的主流理论——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不断受到挑战,理论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规范理论的复兴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国内学界对规范理论的系统介绍和评论尚不多见,鉴于此,作为理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全貌不可忽略的一个环节,有必要对规范理论的衰落、复兴及其在当代语境中的主要内容和意义作一简单的探讨和分析。 (一)国际关系研究中规范理论的衰落 作为名词的“规范”(norm)是指“适当行为的标准或判断对错的原则、规则”,[1]它主要有两层涵义:首先,它和规则是同义词;其次,规范是对行为是否适当或行为对错、好坏进行评判的标准。规范研究(normative study)则是与实证研究(positivist study)相对的一种研究方法(approach)。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知识产生于我们的感官体验,来源于我们对周围世界的观察,因此它以经验事实为主要研究对象,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实然”;而规范研究侧重于探讨与伦理、道德、信仰、目标等价值取向有关的问题,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应然”。有一点需要指出,规范研究与对规范的研究(study of norms)是不同的,在后一种情况中,规范本身成为研究对象,所采用的方法可以是实证的。 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西方政治学的规范研究方法可谓源远流长,它主要包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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