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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发[2014]25号(安全文明施工费)

渝建发[2014]25号(安全文明施工费)
渝建发[2014]25号(安全文明施工费)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见附表1、2)。

一、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三、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和摊销等费用。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不同的单位工程根据附表2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结)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及签订合同价时应单列计算,该费用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浮动。

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在费用总价表税金前计列;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规定单列计取。

鼓励企业争创工地标准化优良等级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工程办理结算时,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优良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规定标准增加10%;评定为市级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规定标准增加20%。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获得优良且又评定为市级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按20%增加,不得重复计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可对前述事项进行约定。

第六条工程招标时(含设计带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中必须要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相关条款,并由招标人根据本规定计算原则和标准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以暂定价形式纳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价填报。

签订合同时,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并计入合同总价中。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规定的要求按实调整。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至工程开工前,应将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给施工单位,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造成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已支付50%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证明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计划提交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提交的,不得办理安全报监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方案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工

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责令暂停施工。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本规定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的,应承担相应安全监理责任。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收取并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法规及技术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各区县建委可根据实施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要求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由县级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由县级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六条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没有提交50%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证明及支付计划的工程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在新开工的工程中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原《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同时废止。

附表:1.安全文明施工费组成

2.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

附表1:

安全文明施工费组成

注:

1.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的地上、地下设施与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项目,包括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园林绿化和电力、通信、给排水、油、天燃气管线等城市基础设施进行覆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2.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及设施设备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3.生产工人防暑降温费未包含高温补贴费,发生时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4.工程排污费按国家及本市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附表2:

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

注:

1.本表计费标准为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合格的标准。

2.计费基础:建筑、构筑物、仿古建筑、房屋修缮、道路、桥梁、隧道、其他市政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均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基础计算;装饰工程(含幕墙工程)、安装工程(含市政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按人工费(含价差)为基础计算;土石方工程(不含建、构筑物及市政工程基础土石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3.借土回填土石方工程,按借土回填量乘土石方标准的50%计算。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筑、装饰、仿古建筑、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土石方、其他市政等工程按相应建筑、装饰、仿古建筑、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土石方、其他市政工程标准计算。

5.以上各项工程计费条件按单位工程划分。

6.同一施工单位承建建筑、安装、单独装饰及土石方工程时,应分别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承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项目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筑工程标准执行。

7.同一施工单位承建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时,其附属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标准执行。

8.道路、桥梁、隧道、其他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计算按照累进制计取。例如某道路工程造价为1.2亿元,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如下:10000万元×2.90%=290万元,(12000-10000)万元×2.61%=52.20万元, 合计=290+52.20=342.20万元。

重庆市城乡建委办公室2014年3月18日印发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范本(第一版)

合同编号: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 (1) 第二条项目概况 (2) 第三条项目期限 (3)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3)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6) 第八条违约责任 (7) 第九条不可抗力 (8) 第十条损害赔偿 (8)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9)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 第十三条保密 (9) 第十四条通知 (9) 第十五条其他 (10) 附件1:项目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案 (12) 附件2: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 (13) 附件3:保密协议 (14)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史建敏 鉴于: 1.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本协议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 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项目、本项目指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 体项目信息见本协议第2条约定。 节能效益分享期指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次日起 二十五(25)年。

新版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1) 适用于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他类型的合同可以参照采用。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

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 第2节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自始, 至。(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始, 至。(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 ,效益分享期为年。(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万元。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4.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1、在本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能源价格按产出的蒸汽每吨180元的价格计算。 2、甲、乙双方分享节能效益比例:甲方 %,乙方 %。 4.3 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4.4 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应的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方式以及对应的节能量; (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分布式光伏项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编号: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甲方(屋顶业主): 乙方(电站业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简称“本项目”),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本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在真 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执行。 第一条项目主要内容 1.3项目概况: 利用甲方以及甲方子公司的建筑物屋顶建设(以建成运营的实际装机容量为准) 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以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实际接入方案以最 终被批准的接入方案为准),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 1.3项目建设方案: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并负责项目在建设期和 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 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乙方的申请;政策有明确规 MWp 项目(以下 1.1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M\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建筑物屋顶有效使用面积共计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明另附)。 1.4 项目目的: 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 .度(具体发电量以实际为准),达到降低能 耗, 改善环境的目的。 1.5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第二条项目实施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2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进行相关施工手续的申报,甲方予以协助。项目施工手续齐 全后1个月内乙方或乙方所合作的承包方进场施工。 2.3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获得批准的正式并网运行日,项目的节能效益分 享期为25年,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厂房屋顶的使用权。 2.4协议有效期为协议起始日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2.5若乙方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的投资收益因非乙方因素(如甲方用电量下降或不用电、补贴政策调整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动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项目的发电模式。 第三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乙方或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整体设计,依照光伏发电站建设要求 进行施工和安装。 3.3项目完工后,乙方负责调试相关的设备、设施,并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工 作,甲方予以配合。 第四条效益分享方式 4.1本项目的节能量,是指甲方实际使用本项目所发电量。乙方确保本项目发电供 电适合甲方生产所需电压等级要求,投运后供电稳定,优先直接供应甲方生产使用,余 电反送公共电网。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本协议附件1的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4.2节能量的计算公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项目运营合约期内的电价统一为当月市电电价的9折,往后25年期间均以此折扣为甲方供电,随市电价涨幅与下调;阶梯时段与市电一致。(例如: 以甲方缴纳电费发票中电价为准,当月市电峰时电价 1.1002元/度、平时电价0.6601 元/度,谷:0.32元/度,则分别按照当月市电电价的9折计算,确定当月缴费电价为:峰 0.99018元/度,平:0.59409元/度,谷:0.288元/度;峰值时段8: 00?12: 00, 17: 00? 21: 00;平值时段12: 00?17: 00,21: 00?24: 00;谷值时段0: 00?& 00)。 应缴电费=本月峰时用电量X合同峰时缴费电价+本月平时用电量X合同平时缴费 电价+本月谷时用电量X合同谷时缴费电价。 第6页,共16页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丙方),为了明确供热方、用热方和供气方在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同意就 (项目名称)冬季供热事宜 进行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节能效益分享总比例:节能效益分享年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的节能总收益占节能总量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在文件中列明。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第二节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供热服务,使用丙方提供的天然气为甲方项目供热。乙方负责锅炉房内建设,包括锅炉房内锅炉系统及辅机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不包括锅炉房内土建工程及水、电、天然气、接入工程等(本协议服务以下简称“供暖项目”)。 2.4项目供热面积:约平米,其中办公平方米甲方承诺总供热面积不小于平米,具体供热面积以当年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2.5合同期限 2.5.1本项目合同期限(含建设期和分享期)自合同签署日始,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双方另行协商。 2.5.2 项目建设期为日,以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为准,乙方须在期 限内完成项目建设;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项目建设,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项目方案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上述文件之间如有冲突应以详细的施工方案为准。 3.2 附件项目方案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 2.5条规定的时间和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供暖项目施工完毕后7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工程质量;工程检查合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Word版

技改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节能效益。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在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项目期限 1.1 本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起始,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本项目涵盖的空压机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厨房节能改造三个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实施改造分享节能效益的36个月都结束,且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止。 1.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日后一天始,至甲、乙双方共同对本项目涵盖的空压机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厨房节能改造等三个项目实施改造并且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施工期为90天,验收期为15天,二期项目独立施工、验收、计算、分享收益。 1.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项目通过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的次月1日,效益分享期共为36个月(每月1期)。 第二节节能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服务的地点:。 2.2 服务的内容:对甲方拥有的空压机、照明和厨房等(具体项目见《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进行节能改造。 2.3 服务的方式:由乙方投资并进行设备节能改造、承担维护及售后服务。 第三节验收标准

3.1 验收测试原则上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一般采用甲方测试,乙方见证的模式。 3.2 验收期为自产品安装完毕能正常使用,至验收完成总时间不超过15天。甲乙双方应将验收意见在测试验收报告文件(见附件《空压机节能改造验收表》、《照明验收表》、《电磁厨房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如实反映。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验收义务,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四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本项目(共分两期实施技改)乙方需投资人民币¥5686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可在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取得技改后节省的固定总效¥801630.00元(大写:捌拾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含税)。 4.2 本项目改造除第一期技改项目外,第二期技改项目的节能效益以每年甲方实际工作量计算,但每年不能低于3300小时工作量。改造设备清单及合同总额参见《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 4.3 甲方支付分享效益方式如下: 项目安装完成并经甲方测试、乙方见证的方式共同确认验收合格后次月起,甲方按约定(即约定金额=第一期每月固定技改分享金额¥7276.50(大写:柒仟贰佰柒拾陆元伍角),第二期每月实际计算出分享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月节能效益款项,并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节能效益款项,总共支付36个月。(每月甲方付给乙方的收益额参见《节能技改项目年收益计算方法》)(第二期改造项目若乙方收益额提前收完,则该第二期改造项目的收益期提前结束,但不影响第一期每月固定技改分享金额的如常继续收取直至36个月分享期届满为止。)其中第二期技改项目中涉及改造设备每月工作小时数,由电表读数为准,甲、乙双方共同见证并在每月15日确定上月工作小时数。工作小时数由每月15日至下月15日为一个周期计算。若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确认工作小时数,则以乙方在设备电表处获取的小时数为准。 4.4 若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广东立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计未能收到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PC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号机组(设备) ××项目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PC)与技术服务合同

1 项目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向甲方提供 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 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术语和定义节第1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相关的名词、技术术语的定义和解释,主要包括: 1.1“合同能源管理” 1.2项目名称 1.3项目的主要内容 1.4项目所要达到的目的 1.5项目施工、验收 1.6能耗基准、节能量计算(确认)方法 1.7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1.8附件:附件一(技术协议);附件二(节能量及节能收益协议);附件三(项目验收单);附件四(节能量确认单);附件五(项目涉及的主要设备清单) 第2节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始,自年 月日止。(应根据项目技术协议中项目方案填写)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年月日始,自年 月日止。(应根据项目技术协议中项目方案填写)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年月日 效益分享期为。(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行,经甲乙双方验收后,确定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 2.4如项目需要在机组检修期间进行,项目的开工日期应根据机组停机检修 2 日期进行确定。实施和项目的验收项目方案设计、第3节 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技术协议》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项或者依照本合同第除非双方另行同意,7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3.3 乙方应当依照第2.2 设、实施和运行。 3.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技术协议)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节能效益分享方式第4节 预计的节能效益, /4.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 。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在项目改造完成后可按照附件二中规定的为

(完整版)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能源管理合同

1总则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项目内容: 包括共两期阶段,涉及项目建设,能耗监测分析系统建设阶段及能源 优化改造。 2.2.1一期阶段,乙方负责在酒店建设能源监测分析系统,对酒店内涉 及水电气供应管路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测和数据采集,并提供 能耗监测系统平台,甲方可以通过网络接入后进行相关的管理软 件操作。甲方在合同执行期内享有该系统平台的使用权。乙方对 该系统所产生数据提供服务器并进行数据保存,定期分析和提供 酒店内各区域能耗表现及设备功效运行情况报告与节能建议。 2.2.2二期阶段,乙方综合酒店各单位或部门的运营数据并据此进行可 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 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等服务。本阶段将从管理行为节能和优化 设备节能两方面中提供一系列的节能优化方案。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优化内部能效管理表现,降低能耗, 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起始日后六十个月为 效益分享期。六十个月后,如甲方未变更经营范围及经营所有权,则合 同由节能效益分享期顺延六十个月,此阶段为效益分享延续期。 3.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1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 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5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修 改之外,不得修改。 3.6乙方应当依照第 3.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 设、实施和运行。 3.7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4合同收费模式, 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包括两部分:能耗监测分析服务费用和节能效益分享 4.2能耗监测分析服务费:费用标准为酒店总电费1%,按月收取。该费用 收取的起始日为双方对该监测系统签名确认的验收之日。 4.3节能效益分享:按节能方案实施所得节能效益,效益分享期内节能效益 的80%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效益分享延续期内乙方的收取比例由80%调整 为20%。 5节能效益的计算 5.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预计约为人民币50万元(以每月实际节能效益为准) 5.2节能率的计算方法 5.2.1在进行节能改造工程前,乙方安装能耗监测系统,并用此系统测 量所得之数据按不同区域的用电结构情况实行分区计算某具体 区域的节能率: 5.2.2各区域的节能验证和节能率计算请见附件2. 5.3节能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日历月为单位,对通过节能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以区域A1为例, 公式定义: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精简版)

合同编号: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平等互利项 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元 (小写: 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 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 前A,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目标设备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 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以设备A1为例, 当月设备A1节电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 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节电率SA1) MA1抄表=节电改造后当月的目标设备中设备A1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 SA1为设备A1的节电率 当月目标设备节电效益(元)M=MA1+MA2+MA3+MA4+…… 4.4 双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本协议本项第3、第4条的计算方法计出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甲方(屋顶业主): 乙方(电站业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MW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本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执行。 第一条项目主要内容 1.1 1.2项目容量: 利用甲方以及甲方子公司的建筑物屋顶建设(以建成运营的实际装机容量为准) 终被批准的接入方案为准),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 1.3 项目建设方案: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并负责项目在建设期和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建筑物屋顶有效使用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房屋产权证明另附)。 1.4 项目目的: 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 _ _度(具体发电量以实际为准),达到降低能耗,改善环境的目的。 1.5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乙方的申请;政策有明确规

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第二条项目实施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2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进行相关施工手续的申报,甲方予以协助。项目施工手续齐 全后1个月内乙方或乙方所合作的承包方进场施工。 2.3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获得批准的正式并网运行日,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年,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厂房屋顶的使用权。 2.4协议有效期为协议起始日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2.5 若乙方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的投资收益因非乙方因素(如甲方用电量下降或不用电、补贴政策调整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动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项目的发电模式。 第三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 乙方或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整体设计,依照光伏发电站建设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 3.3 项目完工后,乙方负责调试相关的设备、设施,并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工作,甲方予以配合。 第四条效益分享方式 4.1 本项目的节能量,是指甲方实际使用本项目所发电量。乙方确保本项目发电供电适合甲方生产所需电压等级要求,投运后供电稳定,优先直接供应甲方生产使用,余电反送公共电网。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本协议附件1的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4.2 节能量的计算公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项目运营合约期内的电价统一为当月市电电价的9折,往后25年期间均以此折扣为甲方供电,随市电价涨幅与下调;阶梯时段与市电一致。(例如: 21:00;平值时段12:00~17:00,21:00~24:00;谷值时段0:00~8:00)。 应缴电费=本月峰时用电量×合同峰时缴费电价+本月平时用电量×合同平时缴费电价+本月谷时用电量×合同谷时缴费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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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甲方提供专项节能服务,双方经友好商定达成如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主要内容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主要设计方案 乙方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 MWp光伏发电站,所发电 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实现企业节能降耗。(最终安装容量以设计单位的施工图为准)。 除甲方提供的屋顶外,未来所建成的项目所有权归属于乙方。 1.3 项目建设方案 1.3.1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许可、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 承担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维护以及承担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1.3.2 甲方在本项目履行期内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 1.4 项目实施目标 1.4.1 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1.4.2 甲、乙双方共同分享通过节能项目实施获得的节能效益。 1.4.3 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kWh,以实际发电量为准。 第二条项目履行期、节能效益分享期及建设周期 2.1 项目履行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止。 2.2 节能效益分享期:二十五年。分享期自项目建成运营发电之日起开始计算。 2.3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自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第三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及项目的验收

3.1 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乙方需提交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收到设计方案 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如甲方未能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设计方案。项目设计方案一经甲方书面认可或视为甲方认可,除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变更或甲乙双方另行书面变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 改。 3.2 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乙方编制的设计、施工方案,由乙方全权负责工程项 目的施工,甲方在工程施工方面给予积极配合。 3.3 项目施工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项目验 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如甲方未按约定进行验收,则项目运行【一个月】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3.4 如节能效益分享期内发生项目地点产权或租赁主体变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 方与新的业主或租户签署合同并使本协议继续执行完成。如项目实施期限发生项目所有权转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项目所有权转移,并使本协议继续执行完成。 第四条节能量计量、节能效益分享及付款方式 4.1 节能量计量 4.1.1 节能量计量通过电量计量装置(包括有功、无功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 及二次连接导线)计量,该计量装置应通过省或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才能投入安装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各单元光伏电站发电量和用电量均以该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计量的数据为准。 4.1.2 本协议任一方认为该计量装置工作异常时,任一方可委托省或市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正常,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提出检验的一方承担;若检验结果异常,由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未提出检验的一方承担,异常时段电量参考此前三个月的供电量平均值进行核算。 4.1.3 节能量计算公式: P=(A1c-A1r)*B1+(A2c-A2r)*B2+(Anc-Anr)*Bn-Ad P: 节能量(kWh),即项目光伏系统总供电量

(完整word版)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能源管理是对能源的生产、分配、转换和消耗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计划、组织、检查、控制和监督工作的总称。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依据《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就甲乙双方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方式及期限: 甲方将其T5节能灯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负责为乙方安装。作为回报,乙方将节能灯前期运行_三_年节省的电费,按下面的比例与甲方分成以作为设备租赁费。双方分成满三年后,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其后节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分成比例为:自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 第一年年甲方90%,乙方10%。 第二年年甲方80%,乙方20% 第三年年甲方70%,乙方30% 2、总平均节电率的计算: 甲方在安装节能灯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电度表,并协助甲方在所有的目标回路中安装到位。 总平均节电率%=(Q前-Q后)÷Q前X100%=节电率 其中:Q前=安装节能灯前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 Q后=安装节能灯后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 在同一线路负载相同的条件下,安装节能灯前一周的照明及动力

系统用量和安装节能灯后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电量数据,由乙方负责人员会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确认。 计算出实际的节电率后,所有参加抄表人员均需签名确认,并由双方公司盖章生效,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若发现节能灯节电效果有变化可以随时要求重新确认。 3、设备月租费的计算: 设备月租费=(M前-M后)×当年甲方分成百分比% 其中:M前=M后÷(1-总平均节电率%) M后=安装节能灯后当月的电费 安装节能灯后当月的电费为:所有已经安装节能灯的回路中所有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总和。 二、付款方式: 节能灯安装完毕,总平均节电率达到35%以上(如乙方电压稳定〈220V以上〉无线路混装现象,节电率可达35%以上)验收合格达到甲方承诺的性能技术指标后,安装完毕之日起,乙方在每月10日前支付给甲方上月的设备月租费,其月租费用的计算方法,即以双方认可的节电率,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确定的设备月租费(元),乙方每月按期支付给甲方。此费用双方约定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如乙方限电影响),按时支付。乙方财务每月10日前将应付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在每月3日前给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便于乙方入账 三、设备归属: 在租赁节电器合约期内,设备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合约期结束,

合同能源管理完整版

合同能源管理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能源管理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嬴的效果。

合同模板能源管理合同模板-能源费用托管型[DOC]

XXXXX与 XXXXX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项 目 合 同 二○一年月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利用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能源费用托管型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和能源托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 术语和定义 1.1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 节能项目的节能(供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供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或用能费用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1.2 能源费用托管型:用能单位委托能源服务公司对能源系统 进行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能源服务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甲方 (用能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节能服务 公司)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拥有全部或部分能源费用。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 1.3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其他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第二节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年。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年,自始,至。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能源费用托管期为年。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厂区内及用户小区内的施工许可、环评审批、项目报备等手续,乙方给予协助,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方案、图纸等。因未获施工审批而影响工期的,工期自动顺延。乙方负责办理项目厂区外的相关手续。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 项目验收 3.4.1 甲方根据项目的运行情况,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

合同能源管理(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832-49 合同能源管理(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合同能源管理(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嬴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

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在合同期间,EMC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EMC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合同结束,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有。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GBT 24915-2010)

xxxxxxxx公司 节能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2节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 ,效益分享期为。(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

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 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4.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期分享比如 下: ......................................... 4.3 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4.4 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 4.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应的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方式以及对应的节能量; (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4.5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5节甲方的义务 5.1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5.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251-72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General technical rules for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 保护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 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山东融世华租赁 有限公司、上海久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硕人海 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施耐

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挪威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远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新时空(北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鹏程、陈海红、赵明、谌树忠、李铁牛、钱靖、于力、王康、程丹明、聂海亮、刘昕、何生、范莉莉、贾洲平、刘秋生、罗丽芬、李明奎、邢向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 本标准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GB/T 2587 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13234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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