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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

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
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

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的组织管理体系,监测的内容、方法和信息报告,预警的指标和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各级学校。幼儿园和普通高校可参照实施学校工作人员传染病症状监测。

2引用标准

以下文件是应用本文件所必需的。对于有日期的引用,只有有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此文件。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2《中小学传染病防治管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档。

3.1监测学校传染病症状

系统、持续地收集、分析在校学生临床诊断前能反映学校传染病流行情况的症状信息,开展公共卫生调查。

3.2学校传染病症状预警

为及时发现和控制学校传染病疫情,对学校传染病监测中的信息进行收集和判断,达到规定的指标后及时进行处理。

3.3类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员

受过培训并负责监测和报告各班传染病症状的全职(兼职)工作人员。

3.4早、午(晚)检

每天第一节课前和下午,我们都要对所有学生进行疾病筛查,并在第一节课前和晚上寄宿和参加学生自习前进行记录和报告。

4组织管理体系

4.1学校成立传染病症状监测与预警领导小组,由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与预警工作。

4.2按照GB 28932规定,建立健全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信息报告流程。

4.3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及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学校传染病报告人按GB 28932规定设置,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由班主任或班主任担任。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每学期培训和考核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员。只有通过考试的人才可以从事相关工作。

4.4学校实施必要的防控保障,包括设置临时观察场所、提供消毒设备及物品、个人防护装备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建立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系统。

监测学校传染病的症状

5.1内容

5.1.1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包括上午和下午(晚上)检查、病案缺勤登记和跟踪、全天健康观察。

5.1.2了解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头痛、喉咙痛、腮腺肿大、腹痛、腹泻、呕吐、皮疹、头晕、疲劳、结膜充血等症状,以及症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根据传染病疫情情况,可增加或调整症状监测类型。其中包括:

-热:高温生产和减少散热引起的发热源直接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体温的功能障碍中心或各种原因,导致体温上升超出了正常范围,这通常被认为是由腋窝温度≥37.3℃;

-咳嗽:因炎症、异物、对气管、支气管黏膜或胸膜的物理或化学刺激而引起的常见呼吸症状;

-头痛:眉弓上端、耳廓上端、枕隆线上端疼痛;

-喉咙痛:由咽部疾病引起。它也可能是咽部疾病的表现,毗邻咽部或全身性疾病。其表现为刺痛感、钝痛、灼痛、钝痛、钝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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