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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2005-7-8)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2005-7-8)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2005-7-8)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

1.1979年10月26日通过的《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以下称“公约”)的标题由以下标题代替:

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公约

2.“公约”的序言段由以下案文代替:

本公约缔约国

承认所有国家享有为和平目的发展和利用核能的权利及其从和平利用核能获得潜在益处的合法利益,

确信需要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和核技术转让,

铭记实物保护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环境和国家及国际安全至关重要,铭记《联合国宪章》有关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及促进各国间睦邻和友好关系与合作的宗旨和原则,

考虑到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忆及1994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第49/60号决议所附《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

希望防止由非法贩卖、非法获取和使用核材料以及破坏核材料和核设施所造成的潜在危险,并注意到为针对此类行为而进行实物保护已经成为各国和国际上日益关切的问题,

深为关切世界各地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行为的不断升级以及国际恐怖主义和有组织犯罪所构成的威胁,

相信实物保护在支持防止核扩散和反对恐怖主义的目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希望通过本公约促进在世界各地加强对用于和平目的的核材料和核设施的实物保护,

确信涉及核材料和核设施的犯罪是引起严重关切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或加强现有措施,以确保防止、侦查和惩处这类犯罪,

希望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依照每一缔约国的国内法和本公约的规定制定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的有效措施,

确信本公约将补充和完善核材料的安全使用、贮存和运输以及核设施的安全运行,

承认国际上已制定经常得到更新的实物保护建议,这些建议能够为利用现代方法实现有效级别的实物保护提供指导,

还承认对用于军事目的的核材料和核设施实施有效的实物保护是拥有这类核材料和核设施国家的责任,并认识到这类材料和设施正在并将继续受到严格的实物保护,

达成协议如下:

3.在“公约”第一条第三款之后新增以下两款:

四、“核设施”系指生产、加工、使用、处理、贮存或处置核材料的设施,包括相关建筑物和设备,这种设施若遭破坏或干扰可能导致显著量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释放;

五、“蓄意破坏”系指针对核设施或使用、贮存或运输中的核材料采取的任何有预谋的行为,这种行为可通过辐射照射或放射性物质释放直接或间接危及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或危及环境。

4.在“公约”第一条之后新增以下第一(一)条:

第一(一)条

本公约的目的是在世界各地实现和维护对用于和平目的的核材料和核设施的有效实物保护,在世界各地预防和打击涉及这类材料和设施的犯罪以及为缔约国实现上述目的开展的合作提供便利。

5.“公约”第二条由以下案文代替:

一、本公约应适用于使用、贮存和运输中用于和平目的的核材料和用于和平目的的核设施,但本公约第三条和第四条以及第五条第四款应仅适用于国际核运输中的此种核材料。

二、一缔约国建立、实施和维护实物保护制度的责任完全在于该国。

三、除缔约国依照本公约所明确作出的承诺外,本公约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影响一国的主权权利。

四、(一)本公约的任何条款均不影响国际法规定的,特别是《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定的缔约国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武装冲突中武装部队的活动(用语按照国际人道主义法理解)由国际人道主义法予以规定,不受本公约管辖;一国军事部队为执行公务而进行的活动由国际法其他规则予以规定,因此不受本公约管辖。

(三)本公约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是对用于和平目的的核材料或核设施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合法授权。

(四)本公约的任何条款均不宽恕不合法行为或使不合法行为合法化,或禁止根据其他法律提出起诉。

五、本公约不适用于为军事目的使用或保存的核材料或含有此种材料的核设施。

6.在“公约”第二条之后新增以下第二(一)条:

第二(一)条

一、每一缔约国应建立、实施和维护适用于在其管辖下核材料和核设施的适当的实物保护制度,目的是:

(一)防止盗窃和其他非法获取在使用、贮存和运输中的核材料;

(二)确保采取迅速和综合的措施,以查找和在适当时追回失踪或被盗的核材料;当该材料在其领土之外时,该缔约国应依照第五条采取行动;

(三)保护核材料和核设施免遭破坏;

(四)减轻或尽量减少破坏所造成的放射性后果。

二、在实施第一款时,每一缔约国应:

(一)建立和维护管理实物保护的法律和监管框架;

(二)设立或指定一个或几个负责实施法律和监管框架的主管部门;

(三)采取对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必要的其他适当措施。

三、在履行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规定的义务时,每一缔约国应在不妨碍本公约任何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在合理和切实可行的范围内适用以下“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一:国家责任

一国建立、实施和维护实物保护制度的责任完全在于该国。

基本原则二:国际运输中的责任

一国确保核材料受到充分保护的责任延伸到核材料的国际运输,直至酌情将该责任适当移交给另一国。

基本原则三:法律和监管框架

国家负责建立和维护管理实物保护的法律和监管框架。该框架应规定建立适用的实物保护要求,并应包括评估和许可证审批或其他授权程序的系统。该框架应包括对核设施和运输的视察系统,以核实适用要求和对许可证或其他授权文件的条件的遵守情况,并确立加强适用要求和条件的手段,包括有效的制裁措施。

基本原则四:主管部门

国家应设立或指定负责实施法律和监管框架的主管部门,并赋予充分的权力、权限和财政及人力资源,以履行其所担负的责任。国家应采取步骤确保国家主管部门与负责促进或利用核能的任何其他机构之间在职能方面的有效独立性。

基本原则五:许可证持有者的责任

应当明确规定在一国境内实施实物保护各组成部分的责任。国家应确保实施核材料或核设施实物保护的主要责任在于相关许可证持有者或其他授权文件的持有者(如营运者或承运者)。

基本原则六:安全保卫文化

所有参与实施实物保护的组织应对必要的安全保卫文化及其发展和保持给予适当优先地位,以确保在整个组织中有效地实施实物保护。

基本原则七:威胁

国家的实物保护应基于该国当前对威胁的评估。

基本原则八:分级方案

实物保护要求应以分级方案为基础,并考虑当前对威胁的评估、材料的相对吸引力和性质以及与擅自转移核材料和破坏核材料或核设施有关的潜在后果。

基本原则九:纵深防御

国家对实物保护的要求应反映结构上的或其他技术、人事和组织方面的多层保护和保护措施的概念,敌方要想实现其目的必须克服或绕过这些保护层和保护措施。

基本原则十:质量保证

应当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政策和质量保证大纲,以确信对实物保护有重要意义的所有活动的特定要求都得到满足。

基本原则十一:意外情况计划

所有许可证持有者和有关当局应制定并适当执行应对擅自转移核材料、蓄意破坏核设施或核材料或此类意图的意外情况(应急)计划。

基本原则十二:保密问题

国家应就那些若被擅自泄露则可能损害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的资料制定保密要求。

四、(一)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缔约国根据核材料的性质、数量和相对吸引力以及与任何针对核材料的未经许可行为有关的潜在放射性后果和其他后果以及目前根据对核材料威胁的评估而合理地确定无需接受依照第一款建立的实物保护制度约束的任何核材料。

(二)应当按照谨慎的管理实践保护根据第(一)项不受本条规定约束的核材料。

7.“公约”第五条由以下案文代替:

一、缔约国应彼此直接或经由国际原子能机构指明并公开其与本公约事项有关的联络点。

二、缔约国在核材料被偷窃、抢劫或通过任何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或受到此种威胁时,应依照其国内法尽最大可能向任何提出请求的国家提供合作和协助,以追回和保护这种材料。特别是:

(一)缔约国应采取适当步骤,将核材料被偷窃、抢劫或通过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或受到此种可信的威胁的任何情况尽快通知它认为有关的其他国家,并在适当时通知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

(二)在采取上述步骤时,有关缔约国应酌情相互并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交换信息,以便保护受到威胁的核材料,核查装运容器的完整性或追回被非法获取的核材料,并应:

1.经由外交和其他商定途径协调其工作;

2.在接到请求时给予协助;

3.确保归还已追回的因上述事件被盗或丢失的核材料。

执行这种合作的方法应由有关缔约国决定。

三、在核材料或核设施受到可信的蓄意破坏威胁或遭到蓄意破坏时,缔约国应依照其国内法并根据国际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尽最大可能提供以下合作:

(一)如果某一缔约国明知另一国的核材料或核设施受到可信的蓄意破坏的威胁,它应决定需要采取的适当步骤,将这一威胁尽快通知有关国家,并在适当时通知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以防止蓄意破坏;

(二)当某一缔约国的核材料或核设施遭到蓄意破坏时,而且如果该缔约国认为其他国家很可能受到放射性影响,它应在不妨碍国际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步骤,尽快通知可能受到放射性影响的国家,并在适当时通知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以尽量减少或减轻破坏造成的放射性后果;

(三)当某一缔约国在第(一)项和第(二)项范围内请求协助时,接到此种协助请求的每一缔约国应迅速决定,并直接或通过国际原子能机构通知提出请求的缔约国,它是否能够提供所请求的协助以及可能提供协助的范围和条件;

(四)根据第(一)项至第(三)项进行合作的协调应通过外交或其他商定途径进行。执行这种合作的方法应由有关缔约国在双边或多边的基础上决定。

四、缔约国应酌情彼此直接或经由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和磋商,以期获得对国际运输中核材料实物保护系统的设计、维护和改进方面的指导。

五、缔约国可酌情与其他缔约国直接或经由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进行磋商和合作,以期获得对国内使用、贮存和运输中的核材料和核设施的国家实物保护系统的设计、维护和改进方面的指导。

8.“公约”第六条由以下案文代替:

一、缔约国应采取符合其国内法的适当措施,以保护由于本公约的规定而从另一缔约国得到的,或通过参与为执行本公约而开展的活动而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的机密性。如果缔约国向国际组织或本公约非缔约国提供保密信息,则应采取步骤确保此种信息的机密性得到保护。从另一缔约国获得保密信息的缔约国只有得到前者同意后才能向第三方提供该信息。

二、本公约不应要求缔约国提供国内法规定不得传播的任何信息或可能危及本国安全或核材料或核设施的实物保护的任何信息。

9.“公约”第七条第一款由以下案文代替:

一、每一缔约国应在其国内法中将以下故意实施行为定为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惩处:

(一)未经合法授权,收受、拥有、使用、转移、更改、处置或散布核材料,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任何人员死亡、重伤或财产重大损失或环境重大损害;

(二)偷窃或抢劫核材料;

(三)盗取或以欺骗手段获取核材料;

(四)未经合法授权向某一国家或从某一国家携带、运送或转移核材料的行为;

(五)针对核设施的行为或干扰核设施运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违法犯罪嫌疑人通过辐射照射或放射性物质释放故意造成或其知道这种行为可能造成任何人员死亡、重伤或财产重大损失或环境重大损害,除非采取这种行为符合该核设施所在缔约国的国内法;

(六)构成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任何其他恐吓手段勒索核材料的行为;

(七)威胁:

1.使用核材料造成任何人员死亡、重伤或财产重大损失或环境重大损害或实施第(五)项所述违法犯罪行为,或

2.实施第(二)项和第(五)项所述违法犯罪行为,目的是迫使某一自然人、法人、某一国际组织或某一国家实施或不实施某一行为;

(八)意图实施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九)以共犯身份参加第(一)项至第(八)项所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十)任何人组织或指使他人实施第(一)项至第(八)项所述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协助以共同目的行动的群体实施第(一)项至第(八)项所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应当是故意的,并且是:

1.为了促进该群体的犯罪活动或犯罪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此类活动或目的涉及实施第(一)项至第(七)项所述违法犯罪行为,或

2.明知该群体有意实施第(一)项至第(七)项所述违法犯罪行为。

10.在“公约”第十一条之后新增以下两条,第十一(一)条和第十一(二)条:

第十一(一)条

为了引渡或相互司法协助的目的,第七条所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得视为政治罪行、同政治罪行有关的罪行或由于政治动机引起的罪行。因此,就此种罪行提出的引渡或相互司法协助的请求,不可只以其涉及政治罪行、同政治罪行有关的罪行或由于政治动机引起的罪行为由而加以拒绝。

第十一(二)条

如果被请求的缔约国有实质理由认为,请求为第七条所述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引渡或请求为此种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相互司法协助的目的,是为了基于某人的种族、宗教、国籍、族裔或政治观点而对该人进行起诉或惩罚,或认为接受这一请求将使该人的情况因任何上述理由受到损害,则本公约的任何条款均不应被解释为规定该国有引渡或提供相互司法协助的义务。

11.在“公约”第十三条之后新增以下第十三(一)条:

第十三(一)条

本公约的任何条款均不影响旨在加强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为和平目的进行的核技术转让。

12.“公约”第十四条第三款由以下案文代替:

三、如果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在国内使用、贮存或运输中的核材料,而且被指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所涉核材料均仍在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地的缔约国境内,或违法犯罪行为涉及核设施而且被指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仍在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地的缔约国境内,则本公约的任何条款均不应被解释为要求该缔约国提供有关因此种违法犯罪行为而提起刑事诉讼的信息。

13.“公约”第十六条由以下案文代替:

一、在2005年7月8日通过的修订案生效五年后,保存人应召开缔约国会议审查本公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当时的普遍情况审查公约的序言、整个执行部分和附件是否仍然适当。

二、此后每隔至少五年,如果过半数缔约国向保存人提出召开另一次同样目的会议的提案,应召开此种会议。

14.“公约”附件二脚注b/由以下案文代替:

b/未在反应堆中辐照过的材料,或虽在反应堆中辐照过,但在无屏蔽1米距离处的辐射水平等于或小于1戈瑞/小时(100拉德/小时)的材料。

15.“公约”附件二脚注e/由以下案文代替:

e/在辐照前根据其原始易裂变材料含量被列为一类和二类的其他燃料,虽在无屏蔽1米距离处的辐射水平超过1戈瑞/小时(100拉德/小时),但仍可降低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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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作为21世纪的新人,我们不仅要学好文化科学知识,也要掌握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从小养成道德好习惯 一、“爱国守法”是公民道德规范中最重要的内容 国家法令是每个公民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同学们熟悉的我们宋代的“青天”包拯(包公)曾说:“法令即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意思是,制定好法律条文之后,人们所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范也就随之而明确了,那么就没有什么不能治理的国家了。这便是所谓的“法行则国治”一个国家治理得好不好,其主要标志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种社会秩序是否良好。这也是国家、社会正常运转,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条件。接受法纪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大到国家宪法,小到社会公德、学校的各项纪律,只要是正确的,我们都要遵守,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成为一个法制的社会、一个安定的社会。 二、“明礼诚信”是每一个公民必备的道德素质

保护濒危动物重要性

保护濒危动物重要性 保护濒危动物重要性Some people think that human needs for farmland, housing, and industry are more important than saving land for endangered animals.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with this point of view? Why or why not?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answer.[范文]In the past, there have been many endangered animals. Now they are extinct. Does it matter? Has our environment been affected by their absence? Has the quality of our own life been changed? The answer to these questions is “Yes.” I t does matter if we destroy an endangered species habitat to develop more farmland, housing or industrial parks. There is a delicate balance of nature. If one small part is removed, it will affect all the other parts. For example, if certain trees are cut down, bats will have no place to roost. If they cannot roost, they cannot breed. If there are no bats, there will be no animal, or bird to eat certain insects that plague our crops.Our environment has been affected by the absence of certain animals. Certain flowers are pollinated by butterflies which migrate from Canada to Mexico. Some of the breeding grounds of these butterflies were destroyed. Now these flowers are disappearing from certain areas. We will no longer be able to enjoy their beauty.The quality of our life has been changed. America used to be covered with giant trees. Now we have to visit them in one small park. Rainforests around the world are being cut down to make room for humans. We will never be able to see or study this fragile ecosystem.I would encourage us humans to look for other alternatives for our farmlands, housing, and industries. We have alternatives; the animals do not.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资料关于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资料都有哪些资料呢?下面由小编为您搜集提供回来的关于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资料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学习。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资料: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

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初中生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2至15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

保护濒危动物的演讲稿【精选】

濒危动物是指所有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或受到人类活动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下面是为大家收集关于保护濒危动物的演讲稿,欢迎借鉴参考。 保护濒危动物的演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 大家中午好。今天,就让我来向大家宣传保护珍稀动物的小知识吧。 在开始之前,我首先我你们几个问题: 1、你认为,怎样才能保护动物呢? 2、可以有什么方式来保护呢? 3、怎么让猎人们不伤害动物呢? 请大家分小组讨论,讨论完了举手发言。 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动物吧!先来读读保护动物的要求吧。 不要再不择手段地伤害危在旦夕的野生动物了,生态灾难不能重演朋友们,地球是我们的家,也是动物的家,我们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了地球,也就是保护了我们的家。 看,这些都是珍稀动物,这些是北极的动物,看它们毛茸茸的,多可爱呀!大家千万不能伤害它们。 请欣赏歌曲“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 这些也是珍稀动物,它们已经濒临灭绝了,所以,我们更要保护好它们了。 下面请再欣赏歌曲“猪之歌”。 让我们宣传宣传保护珍稀动物,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我们应该多多向那些捕杀动物,特别是这些动物的人,让他们不再猎杀,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保护珍稀动物演讲稿 各位同学: 大家好!大自然创造了许多美丽轻灵、富有生命的精灵,它们聪明伶俐,温和可爱。但是它们已经被一些残酷的人类杀死,做成美丽时髦的奢侈品,我看到这些,难道不会觉得心痛吗?

4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枪声中瞬间毙命。这是3年前发生在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境内哈尔腾草原的一起特20xx年1月3日,一阵阵零星的枪声划破了哈尔腾草原的宁静。阿克塞县林业局的兼职巡防人员发现有陌生车辆非法潜入并有捕杀野生动物的嫌疑,便立即通过卫星电话向阿克塞县林业局报告。次日下午4时许,阿克塞县公安局与森林公安民警一道赶赴出入哈尔腾草原的各个要道盘查。经过4个多小时的围追堵截,于当晚9时截获一辆越野车,控制了4名嫌疑人,并发现了被肢解的野牦牛肢体和大量刀、斧、半自动步枪、子弹等作案工具。随后,警方顺藤摸瓜,经过5天5夜的侦查破获了这起特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大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我为这些人感到耻辱,难道人和动物不可以好好在一起生活吗!? 20xx年2月9日晚上,施永全与朱云超在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内“小北港”浅滩处,将事先准备好的农药“克百威”撒在浅滩滩涂上,共毒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天鹅1只,野鸭20只。次日中午,二人联系黑车司机顾永仁进行送货,由顾永仁将毒杀的小天鹅和野鸭送到收购人朱耀香处。当天下午,顾永仁驾车送货途经陈家镇瀛陈公路、瀛东村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据查,20xx年1月至2月间,施永全、朱云超2人用上述方法,先后4次在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共毒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天鹅2只;绿头鸭16只、斑嘴鸭26只。这些人太可耻了,竟然外了自己的利益去杀害这些无辜的小动物,太可耻了!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保护这些可爱的动物朋友吧! 保护野生动物演讲稿 同学们: 早上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每年十一月为全国“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早在100多年前,意大利传教士圣·弗朗西斯就倡导在每年的10月4日“向献爱心给人类的动物们致谢”。为了纪念他,人们把10月4日定为“世界动物日”。每年的这一天,世界各国的人们都会以不同的形式开展爱护动物的各种活动。 人类进化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我们身边的动物。不幸的是,随着城市的扩张、环境的污染、人类对自然的无度开采,动物的家园被侵犯了,它们的生命正受到威胁。从娱乐项目中作为活靶子的野兔,到身体里永远插着管子被活取胆汁的月牙熊;从顷刻间轰然倒下的百年老林,到可可西里依偎在母亲尸体旁取暖的小藏羚羊……无不记着人类对动物、对大自然犯下的罪行。 在这个孤寂的星球上,动物是我们的芳邻,大自然是我们的家。爱护动物、保护环境就是爱护我们自己。同学们,一个人保护动物的能力有限,如果大家联合起来,力量就会无限!让我们每个人从“不吃野生动物;做动物的好朋友,不残害动物;用实际行动宣传和落实动物保护措施;对残害动物的行为予以谴责和举报”做起,以实际行动去抚平动物们流血的创口;构筑一顶屋檐,为那弱小的生命挡风遮雨;生出一对翅膀,插在地球背上,让她能够飞翔! 同学们,让我们提高自己的生态道德文明意识,为进一步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而努力吧!

学校法制宣传材料

学校法制宣传材料 一、健全制度建设,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有效预防和遏止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学校首先成立了由校长,主任,教研组组长等11人为成员的乐盛小学依法治校领导小组。与此同时还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与辖区派出所实行警校桂钩,并聘香巴派出所所长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负责协助、指导学校开展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法制教育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协助解决整治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问题,使我校的德育工作一年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学校把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德育教育、精神文明教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治理规划之中,特别在“五五”普法期间,广泛动员教师、学生家长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了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增长势头。学校每学年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学校还制定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规程、方案、制度等,如《乐盛小学依法治校规程》、《乐盛小学以德治校工作方案》、《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乐盛小学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案》等,在具体实践中,学校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其它计划措施同筹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确实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做到“五坚持”。 推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校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积累了一些经验:第一,我们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根本指针,始终保持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第二,坚持把培养四有新人作为根本目标,不断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三,坚持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不断促进学生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正确意识;第四,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作为根本途径,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第五,坚持把学校党政重视,全校教职员工共同参与作为根本举措,不断增强推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合力。学校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

语言文字普法宣传资料

(一)大标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规范语言文字中做表率 1、什么就是普通话? 答:普通话,即现代标准汉语,又称国语、华语,指通行于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海外华人得共通语文,为现代汉语共通得交际口语与书面语。普通话基于现代北方汉语得语法与北京话语音,并作为官方、教学、媒体等标准语,就是中华人民共与国以及台湾地区得官方语言,就是新加坡共与国四种官方语言之一。 普通话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得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得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从语音、语汇、语法三个方面来对普通话加以规范。 2、为什么推广普通话? 答:推广普通话就是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得需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是否拥有统一、规范得语言,就是关系到国家独立与民族凝聚力得具有政治意义得大事。《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得普通话”.使用国家通用得语言文字,就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得义务,也就是公民具有国家意识、主权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现代意识得具体体现。我国就是一个多民族、多方言得国家,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我国各民族得交流与往来,增强中华民族得凝聚力,而且有利于我国在国际社会中得影响。

3、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得重大意义就是什么 答:现在,世界各国(包括发展中国家)都通过国际交往、国际合作来发展自己。中国要进行改革开放,也需要放眼世界,吸取世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以及一切有利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得东西。规范化与标准化得中国语言与文字,既就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载体,也就是中国文化得组成部分与生动象征。中国语言文字得规范化、标准化过程中还融合了语言文字标准化方面得国际经验。 因此,当前推行国家通用规范语言文字不仅有利于人们掌握好社会交际工具为社会发展服务,还对当今时代得国家改革开放与信息化发展有着重大得意义。同时,语言文字得运用就是否合乎规范标准,往往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得文明程度.语言文字就是人们得交际工具,就是信息得载体。加强语言文字得规范化标准化,对社会得发展、科学得进步与交流与文化教育水平得提高,都有重要得意义。 4、普及普通话主要普及哪四种用语? 答:普及普通话主要普及教学用语、工作用语、宣传用语、交际用语。 (二)大标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 1、我国现在有多少种语言文字?

濒危动物的保护

濒危动物的保护 摘要: 伴随现代科技的进步,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量愈发增大,对自然环境的破环愈发严重。在此严峻的背景下,濒危动物的生存现状早已令人堪忧。人类的砍伐森林、勘探煤矿石油、排放有毒废弃废液、过度放牧等行为无时无刻不影响着濒危动物本就脆弱的生活结构。在我们导致了濒危动物的灭绝的同时,至少我们应当意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并每一个人起爱护濒危动物,保护濒危动物。 关键词:濒危动物,生物多样性 1.背景 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与自然的冲突在各个方面突显。一方面是人类的大量原料需求均源自于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另一方面是自然环境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必要元素,其质量无时无刻不影响着人类的生活质量。在这样的矛盾下,从工业革命开始的大肆资源消耗和环境的严重污染已经持续了将近三百年,然而人类对物质的无止境的需求大大降低了对环境正日益遭受破坏的关注度。砍伐森林、勘探煤矿石油、排放有毒废弃废液、过度放牧……正在啮食着我们曾经享有的优质环境。其中,由于人类的贪婪索取,还有一部分被我们忽视的群体一边被我们侵害,一边与我们共同分担着如今的恶劣环境,他们就是无辜的动物。 西藏藏羚羊遭受的世纪末的洗劫,广东地区对各种美味的近乎残忍般的追求,前日江西地区曝光的村民对野生动物的大肆捕杀……不仅如此,人类对环境的改造和破坏,大气、海洋、土壤的严重污染,生物入侵等等事例都是人类为了经济利益,为了快速发展和满足自身需求,不顾一切地从自然界中索取……在近40亿年的生命演化史中地球上的生物经历了5次大灭绝。然而现在,科学家估计地球的物种在700万左右,并且灭绝的速度约每年25000种,照此速度,只需250年,90%以上的现存地球生物将会灭绝。这无疑是生命演化史上的第六次大灭绝,而且是最快、最严重的一次!试想,当动物的种类真的越来越少,自然环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1.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 __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xx—xx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答:“六五”普法的规划从xx年开始实施,xx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xx 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xx年下半年至xx年,组织实施阶段。xx 年,检查验收阶段。

4.“六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 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5.“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同步推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民参与。 6.“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 __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广安”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倡议书

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倡议书 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倡议书 同学们: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我国是一个野生动物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人为破坏,致使我国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范围正日益缩小,许多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处于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最近,我们进行的采访调查表明:我市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还十分严重;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正受到越来越多谴责.要彻底改变滥食野生动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为此,我们倡议: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法力度,媒体和社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使《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我们倡议: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林业、工商、卫生检疫、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坚决打击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全社

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举报并协助执法部门,坚决与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我们倡议:为了保护港城的生态环境,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摒弃不良饮食陋习,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做起,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公民. 朋友们,为了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为了让城市成为更加美好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大地处处充满生命的绿色;让野生动物与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平安地生活. 让我们携手共创21世纪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美好家园! 倡议人 时间 *

濒危动物保护措施【精选】

保护濒危动物不单纯是一般地保留该动物物种,更重要的是如何保护濒危动物的生存和繁衍,它关系到野生动物这一可再源的财富持续利用、对正常生态系统的维持以及各种遗传物质的长久保存,造福当今人类和我们的子孙后代。以下是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保护野生动物种群 保护濒危动物首先是保护它们的野外种群和个体,使它们能够在各自的分布区内满足生存的基本要求(包括食物、水、隐蔽物、栖息环境、繁殖条件等)。不得惊忧和捕杀野生濒危动物,未经许可不能私自动物种群是保护濒危动物的关键,它直接关系到濒危动物能否生存和延续它们的种群。 2.栖息地的保护 保护濒危动物的生存环境、取食区域、繁殖条件、求偶或迁徙通道,是恢复濒危动物种群的重点工作。中国已经建立了保护对象为野生动物的自然保护区100多处。这些保护区的建立,对保护濒危动物种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建立救护和繁殖种群 对很难在自然状态条件下繁衍或是种类数量已经达不到自然扩大种群的濒危动物。应特别批准救护繁殖单位采取人工繁殖措施和饲养的自然繁殖,为濒危动物扩大种群创造条件。对增殖后的濒危动物种群,应采取两种方法扩大种群;一是选择繁殖基群(亲本群)继续在当地繁殖后代,增加濒危动物的数量基数。二是将新繁殖群(子代群)释放回原分布共栖息地,或适合它们栖息的其它地区,以恢复和扩大该濒危动物的野外数量。 4.减少和消除不利因 人口的增长,粮食产地的开垦,城市的扩大,湖泊、湿地的开发、森林的减少、河流的污染,这些人为因素和经济活动却无时不在干扰和影响着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应当采取必要和有效的措施,限制、减少和延缓这些不利因素对野生动物。 5.加强管理,严惩偷猎 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各项保护野生动物法规,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偷猎行为,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偷猎、走私和贩运国家保护动物的犯罪分子,实行对濒危动物的重点保护。 中国是濒危动物分布大国。据不完全统计,仅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原产于中国的濒危动物有120多种(指原产地在中国的物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257种,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鸟类、两栖爬行类和鱼类有400种,列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还有成百上千种。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中国的濒危动物种类还会增加。

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材料

《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部分条款 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第四十六条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第七十九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

法制宣传资料

法制宣传资料

实验中学法制宣传资料 一、法律普及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学习掌握: 一、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 二、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 三、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 违法行为按其性质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其中,危害社会、违反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是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的,三者不可分割。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行为违反刑事法律,当然是违法行为,但是

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就不等于犯罪行为,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际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过程,若不注意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用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学生守则等来要求自己、管理自己、熏陶自己、养成良好的习惯,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法律意识,而沾染上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不加管束,任其发展,必然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方面教训和事例枚不胜举,青少年朋友要注意啊!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是一个最通俗的比喻,一个人不注意克服小毛小病,必然会变成大毛大病。不妨我们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事例加以剖析,看看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进而提高预防不良行为的自觉性。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现列举一些不良行为发展的轨迹,请青少年朋友注意: 吸烟——易伤害健康、诱发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之所以把吸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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