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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项目前期工作资料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含立项批复文件);√

3、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及批准文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

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5、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报告;√

6、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准文件(包含年度投资计划、资金下达批准文件);√

7、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文件(包含图纸审核报告);√

8、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大材料或设备

采购等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

9、中标通知书;√

10、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重大材料或设备采购等合

同书及其附属的廉政合同,投资合作协议;√

11、各种管理制度(包含项目组织管理文件、项目法人成立文件、项目管

理办法等);√

12、有关前期工作的其他资料。√

二、工程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大纲;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工作报告(含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监理工作指令、监理月报、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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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5、有关监理工作的其他资料。

三、工程施工资料√

1、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文件资料;

3、工程开工令、开工报告;

4、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原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

5、工程变更文件(含变更令、变更通知书、变更图纸等);

6、施工中有关各方往来文件及补充协议;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工程质量评定、验收资料;

8、工程量现场签证表;

9、工程完工报告;

10、其他影响工程价款结算的资料。

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须签字盖章手续合法且完整);√

2、建设单位结算书(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

3、工程竣工图纸(须有监理单位审核签章);※√

4、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含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验收证明书等);√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工程移交使用资料。

五、建设项目财务资料√

1、审定的全部工程结算及汇总表(按工程项目一览表排序)与项目有关的会计账册、会计凭证、会计报表;※

2、参与建设的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合同执行及款

项支付情况编制的“工程价款清理表”(表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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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清理表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全套;

4、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及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5、建设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

注意事项:1、以上资料必须是原件,若是复印件必须由经办人签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签字盖单位公章;2、包含电子数据(标※的);3、标√的必须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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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具有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重要作用。随着政府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社会对政府投资审计关注越来越高,认真履行好政府投资审计职责,保障审计质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努力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招投标审计。随着工程招标计价方式逐步由费率招标、工料单价招标向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模式转变的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一是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准确、不完整,缺项、漏项丢项,容易造成工程结算时产生较多的变更及纠纷,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如某大型钢结构建筑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钢构件没有列入对防火涂料的描述,也没有单独列防火涂料的分项,在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防火涂料增项变更,涉及金额300多万元。清单工程量描述不准确、不完整是造成费用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审计中需要对招标标代理机构、工程量编制单位加强监督,通过审计及主管部门规范加强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特别是装修工程由于材料价格差异较大,工程量清单必须正确、完整、合理。二是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在审计中发现一些投标文件工程

量清单分项、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随意删增减分项,修改工程量,仍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如某农业设施项目,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删除部分清单子目和修改工程量低价中标,在施工中,利润没有达到施工单位预期,提出了增加删减子项和增加投标修改减少工程量的变更。按照《清单规范》规定对于没有填人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按照《合同法解释》投标文件属于邀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视建设单位接受了一个不合理的邀约,按照合同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矛盾,应以投标文件为准。就会在结算审计中会造成极大的争议,而这种情况本应在评标的时候解决。在审计中应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到尽责,是否按评标办法认真履职,加强对评标委员会不负责行为的追究,建议主管单位加强评标人员素质的管理。理顺招投标计价过程。三是先开工后招标的结算。对于先开工后招标的工程结算,应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如某项目先开工后招标混凝土价格远远高出一般情况报价。通过收集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控制价的详细组成,发现招标控制价单价编制错误,虽然责任不在施工单位,但是存在先开工后招标的程序问题,报价是否有效是存疑的,通过审计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障建设资金安全有效。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项目前期工作资料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含立项批复文件);√ 3、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及批准文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 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5、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报告;√ 6、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准文件(包含年度投资计划、资金下达批准文件);√ 7、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文件(包含图纸审核报告);√ 8、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大材料或设备 采购等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 9、中标通知书;√ 10、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重大材料或设备采购等合 同书及其附属的廉政合同,投资合作协议;√ 11、各种管理制度(包含项目组织管理文件、项目法人成立文件、项目管 理办法等);√ 12、有关前期工作的其他资料。√ 二、工程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大纲;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工作报告(含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监理工作指令、监理月报、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等); - 1 -

4、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5、有关监理工作的其他资料。 三、工程施工资料√ 1、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文件资料; 3、工程开工令、开工报告; 4、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原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 5、工程变更文件(含变更令、变更通知书、变更图纸等); 6、施工中有关各方往来文件及补充协议;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工程质量评定、验收资料; 8、工程量现场签证表; 9、工程完工报告; 10、其他影响工程价款结算的资料。 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须签字盖章手续合法且完整);√ 2、建设单位结算书(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 3、工程竣工图纸(须有监理单位审核签章);※√ 4、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含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验收证明书等);√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工程移交使用资料。 五、建设项目财务资料√ 1、审定的全部工程结算及汇总表(按工程项目一览表排序)与项目有关的会计账册、会计凭证、会计报表;※ 2、参与建设的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合同执行及款 项支付情况编制的“工程价款清理表”(表式如下): - 2 -

竣工结算审核资料清单

竣工结算审核资料清单 年月日 被审核单位名称:被审核项目名称: 被审核单位经办人:教科体局经办人:

财政投资项目送审资料清单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经办人:评审机构经办人: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算 报审函 邻水县财政资金投资管理中心: 现将我单位项目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你中心予以审查,本单位对所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所报资料都已做好备份,我单位城南不再索还相关资料。 附件:1、审计(核)承诺书; 2、《工程竣工结算评审资料清单》; 3、《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 4、工程竣工结算书及附件。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邻水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邻水县黎家乡崔家岩村道路硬化工程,该项目为政府改善居民出行要求,提升生活品质项目。该项目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程序,经严格审批审查招标,于2015年6月18日由华蓥市华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负责施工。施工队伍按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说明。 1.合同计划开竣工时间应为:2015年6月25日-2015年8月23日,工期为60天。 2.因现场实际情况及当地村民的需求,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期及尽快完成本项目,导致施工单位合同补签。 情况属实,特此说明。望贵局给予谅解! 邻水县黎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邻水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邻水县黎家乡渔场村道路硬化工程,该项目为政府改善居民出行要求,提升生活品质项目。该项目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程序,经严格审批审查招标,于2015年6月18日由四川建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负责施工。施工队伍按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说明。 1.合同计划开竣工时间应为:2015年6月25日-2015年8月23日,工期为60天。 2.因现场实际情况及当地村民的需求,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期及尽快完成本项目,导致施工单位合同补签。 情况属实,特此说明。望贵局给予谅解! 邻水县黎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20060120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废止)

审计署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审投发〔20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现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审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各级政府为建设主体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国债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主权外债资金项目;使用各类专项建设资金项目;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

行审计监督,依法对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或调查。 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包括检查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真实和合规,评价投资效益情况,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将拟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编入本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各级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加强计划协调,避免重复监督。 第六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第七条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作为主要被审计单位,审计通知书只发送建设单位。同时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审计发现相关单位存在问题需要做出处理处罚的,应当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补发审计通知书,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

徐州市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操作指南

徐州市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操作指南(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工作,规范审计操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徐州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特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通过财政性资金投资、银行贷款以及发行债券等形式,组织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对投资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分析评价其投入、管理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提出改进建议的专项审计行为。 所谓“经济性”,是指在充分考虑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投资成本,即少支出。 所谓“效率性”,是指项目建设与其所用的资源(如土地、建筑材料、机械、人工等)之间的关系,即一定的投入所能得到的最大产出,或一定的产出所需的最少投入,即支出合理。 所谓“效果性”,是指项目的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项目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以及其他预期效果,即支出得当。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目标是通过项目资金的绩效审计,在保证项目资金真实、合规的基础上,揭露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效益性问题,提出加强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的建议,促进项目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规范管理,促进项目的后续运营达到预期效果,促进项目达到公共服务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选项应遵循《徐州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试行)》所确定的原则和重点关注的内容。 第一,利用财务资料和非财务资料,对资源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作出评价; 第二,对一个单位、一个计划和项目的总的业绩作出报告; 第三,对提高政府部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提出总的建议。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审前调查应重点关注: (1)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职责范围或业务经营范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2)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情况; (3)项目概算或预算的批准与调整情况; (4)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5)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方面的招投标和承发包情况; (6)建设资金筹措计划与实际筹集、到位情况; (7)工程现场管理、工程财务核算、工程物资收发、工程价款结算、工程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 (8)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及投入使用、管理情况; (9)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审计范围主要包括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审计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征迁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经济活动。 审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经济性。审查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工程建设成本的节约性和建设资金筹集成本与使用成本的节约性。 (二)效率性。审查项目建设与其所用的资源(如土地、建筑材料、机械、人工等)之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区财政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上级补助投资、债券、由区政府承诺还款的贷款资金,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以及区政府指定审计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区审计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区审计局应对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资金来源、资金管理及使用、工程结算、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投资额不 足3000万元,但属于区政府指定或社会特别关注的政府重

点投 -2- 资项目,区审计局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第六条区政府各部门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应积极协助配合区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七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到位情况; (三)项目征地、拆迁费用支出管理情况; (四)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对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概(预)算审批、执行、调整情况; (二)项目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三)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内容: (一)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真实、合法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三)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11-1-1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六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五)工程质量情况; (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八)环境保护情况; (九)工程造价情况; (十)投资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第七条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第八条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前,审计机关应当先进行审计。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 第九条审计机关对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一般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确需延长审计期限时,应当报经审计计划下达机关批准。

投资额审计报告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土地评审报告格式—— ? 《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 《审计决定书》 ? 《跟踪审计阶段性报告》及《通报》 ? 《土地储备支出评审报告》及《审核意见》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前言:审计依据、审计范围、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会计责任和管理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情况;可研、立项批复、概算情况;项目法人、资金来源情况;工程招投标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其他需要反映的基本情况。 (二)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核减金额,分别具体说明核减、核增的内容和原因。 二、审核评价意见 围绕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和重点内容,以审计结果为基础,逐一评价,主要表述审计结论。 【规范要求:1、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2、审计评价意见要与审计结论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统一,不能自相矛盾。3、审计评价用语要准确、适当,以写实为主。】 【参考内容:建设程序的执行、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造价控制、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等,其中造价控制是核心内容。】 三、审核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建设程序方面发现的问题 (二)造价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三)建筑工程质量方面发现的问题 (四)其他内部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四、审核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项目结算中应注意的事项,提出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建议。】《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前言:审计依据、审计范围、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会计责任和管理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参考内容: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情况;可研、立项批复、概算情况;项目法人、资金来源情况;招投标情况;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竣工交付验收情况;其他需要反映的基本情况。 (二)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包括工程审计、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 【参考内容:1.工程结算审计情况及其结果; 2.建设项目投资完成和资产交付使用情况;3. 概(预)算执行情况;4.建设资金的到位、使用、结余及债权债务情况;5.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内容及其适用的绩效评价标准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围绕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和重点内容,以审计结果为基础,逐一评价,主要表述审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容与重点

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容与重点 (一)工程立项及前期费用审计 1、审核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审计要审核基建工程开工前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一是审查对所提出的项目背景是否真实,建设条件能否落实,可行性研究内容是否齐全,深度能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二是审查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对项目论证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批准是否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三是审查可行性研究中的技术论证、经济论证、财务投资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3、审核设计内容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批复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实际标准是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相符,有无超规模、超标准问题。 4、审核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手续。审核设计概算的范围是否与批复相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和标准。初步设计经批准后,设计概算即为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5、审核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三通一平”等相关基础性设施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二)工程招投标审计 1、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招投标,有关招投标文件、记录是否完备、合法,是否符合有关程序进行审核: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招标监督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标底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开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铜陵市政府有关规定等。 2、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队伍是否经过比选进行审核。分包队伍的选择也应实行招投标,对其施工能力和报价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确定。 (三)合同审计 1、审核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审计进点后签订的合同,在合同签定之前要对合同草本进行审核,审核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全面性、严谨性。 2、对审计进点前已签订的合同,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惩、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是否成立、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根据审核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 3、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审核,对分包合同签定条款的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核。 4、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四)工程监理的审计。 审查监理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有无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审查项目建设监理的体制是否规范合理;是否加强现场监理和实施跟踪监管;对工作失误或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要会同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理处罚。 (五)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审核竣工决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定额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项目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如何。主要包括:

竣工结算资料组成清单及具体要求讲解学习

竣工结算资料组成清单及具体要求 一、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组成清单(因应项目结算实际情况调整) 1、竣工图 2、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协议书) 3、图纸会审(开工到竣工 全部)4、设计变更单(开工到竣工全部)5、现场签证6、工程联系单(开工到竣工全部)7、工程洽商记录(开工到竣工全部)8、工程专题会议纪要(开工到竣工全部)9、工程材料/设备看样、选型、定板确认表(开工到竣工全部)10、材料设备单价审核单(从开工到竣工全部)11、建设单位施工指令 (从开工到竣工全部)12、综合单价申报/审批表(从开工到竣工全部)13、 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从开工到竣工全部)14、开工报告15、竣工验 收报告16、承包方送审结算书(含电子文档)17、工程量计算稿(含电子文档)18、钢筋抽料表(如有,含电子文档)19、结算其他补充资料20、工程 结算申请表 二、结算送审资料的具体要求: 结算送审资料必须在监理单位审核完毕的竣工资料基础上进行编制整理 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一式3套,其中原件1套(无 法提供原件的资料可以复印加盖施工单位红章作为原件),承包单位自留 1原件,2套结算送审。监理公司 1、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承包人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

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如实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 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的增减,在结算评审中不予考虑。 招标图纸:采用总价包干合同的招标工程,应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原始招 标图纸。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协议书):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主合同书、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以及各类补充合同或协议书、合同附件等 ,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 装订成册,尽量提供原件,没有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必须经业主盖 章确认与原件相符。 图纸会审(开工到竣工全部):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设计变更单(开工到竣工全部):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便于查找。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要求有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盖章确认。 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必须明确签证出现的原因、详细描述签证实施的过程、明确签证的内容、数量、单位、部位、日期并提供详尽的计算过程和签证的支持依据,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便于查找。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项流程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项流程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的行为,加强项目结算审计流程内部控制的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协审单位接受项目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以下简称审计中心)报送审计实施方案,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对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抄送审计中心负责人一份。(表一)第二条项目联系人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与项目的现场踏勘,对现场踏勘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总结材料(附现场记录签证单)报送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抄送一份给分管局长。(表二) 第三条送审资料中如存在变更情况,建设单位需在送审时填写变更事项的理由和原因,协审单位在项目《审计事项说明》中填写已查明的工程变更理由和原因。(表三、四、五) 第四条协审机构对项目初步审计完成后,初审结果必须经过协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复核,复核无误后,将初审报告报送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审批并在审批表情况说明中提出拟定的工程对账时间和待定的工程量造价核减内容。 第五条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根据初审报告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项目工程造价对账事宜。 第六条协审机构在具体的项目对账过程中,认真做好

项目对账记录,项目对账结果经过技术负责人复核无误后,将项目对账结果(附项目对账记录)报送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将项目对账结果(附件项目对账记录)向审计中心负责人抄送一份,并对协审机构下达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的通知。(表六)第七条在工程造价对账过程中,遇到需要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的,项目联系人应向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提交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的申请,申请获得通过后,由分管局长或审计中心负责人委派审计员负责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协调完毕后,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整理会议纪要,并向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各抄送一份。(表七) 第八条协审机构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项目资料不齐全且影响审计报告结果的情况,协审机构应先向审计中心提出补充资料的申请,申请由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其补全项目资料。(表八) 第九条协审机构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漏报工程量且需核增工程造价的情况,应及时向审计中心提交工程量核增申请,申请经项目联系人复核确认后,报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分管局长审批。(表九)第十条协审机构提交的《审计情况说明》必须通过协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复核,再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确认。如果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发现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在《审计情况说明》中详细阐述,应予以退回。

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绩效审计问题研究

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绩效审计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18-06-11T16:45:16.847Z 来源:《建筑模拟》2018年第5期作者:宋树彬[导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就优化政府组织结构问题明确要求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 武城县审计局山东德州 253000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就优化政府组织结构问题明确要求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绩效管理不仅深入到政府管理的层面,而且渗透到各个领域,并且成效明显。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了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地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社会建设等方面不断新上投资项目。如何对政府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审计监督全覆盖,达到有效促进项目绩效管理目标,是基层审计机关不容回避的问题。本文就这一问题的对策进行初步探析。 关键词:政府投资领域;审计体制;完善;创新引言 政府投资审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政府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等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监管的行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开展是保障宏观调控效度,提升经济运行水平的重点。现阶段,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面临诸多问题,如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升投资效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迫切需要从完善投资审计工作体系上来渐进达成。 1 投资审计的现状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具有强制性、权威性、针对性特点,也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的行为。 1.1 关注制度执行问题 基层各个领域的政府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涉及到决策、立项、审查、招投标、资金管理拨付、组织项目施工等环节,各个环节又由相关部门主导或管理,而每个环节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定或一定的制度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机制制度能否有效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的绩效。政府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推动建设项目加强绩效管理,就要关注建设项目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从制度执行层面查找问题和分析原因,坚持利用审计监督手段,推动政策、法律、制度执行到位,实现以制度保障绩效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的落实。 1.2 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现阶段,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相关约束的存在,都导致受委托关系难以得到充分保证。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直接体现就是政府利益被侵吞,同时还会存在较为严重的资金浪费情况。该现象的存在,与政府自身缺乏竞争有着紧密联系,但是更为关键的还是相关的法规不够完善,监督和审计监督机制不合理。由此可见,在对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进行审计时,要先解决该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各项质量问题。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的还没有完全针对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相关法律,尤其是在效益方面的规模较为笼统,因此需要加强在该方面问题上的研究与分析。 1.3 关注流程监管问题 投资建设项目涉及内容多、主管部门多、工作流程多,其资金使用和建设质量与项目效益以及民生需求密切相关,需要全程监管。部门在项目投资管理中,基本上实行信息化管理,但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程度差,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容量不全面,而且中标承建单位经济属性不同,经济数据信息不透明。在这种状态下,投资建设项目亟需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全程监管(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流程监管时常缺位和不到位)。基层审计机关推进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就要把关注点放在流程管理和全程监管上,以监督推动关联方规范管理行为。 2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绩效审计措施 开展政府投资审计体系的完善,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营造政府投资审计环境,整合监督资源、协同部门间的对接,形成合力,来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综合效益。 2.1 坚持覆盖中突出重点 中央部署的完善审计制度的改革中,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实行审计全覆盖。作为政府财政资金主导和支撑的建设项目,必然是审计全覆盖的重点。由于各地投资项目不同、资金额度不一、建设周期有别、效益预期各异,基层审计机关推进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必须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并行的举措。要针对动态中的投资建设项目,搞好审前调查,必要时建立投资项目数据库,坚持从工程进展、轻重缓急、社会关切等方面综合分析,力求既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在兼顾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的同时,将重点审计项目纳入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2.2 重新确定审计介入时间、审计标准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开展,要走出传统事后监督的弊端,要积极重新设定审计介入时间,为审计工作争取和搜集更多的参照资料。结合政府投资工作,从相关项目投资实际来确定政府审计介入时间;另外,政府当出台统一的审计标准,对审计的内容和深度进行规定,使得审计工作能够有章可循,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的深度也有准确把握,从而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审计结果。 2.3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优化审计监督力量 考虑到当前及未来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对政府投资审计队伍的组建,要立足政府投资审计实际,引入复合型、综合性人才。比如在各级政府的日常管理中,增加审计经费,配置审计人员;加强现有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特别是在审计信息化技能使用上,要提升审计作业水平。另外,当前政府投资审计任务繁重,单纯依赖政府审计机构人员是无法完成审计工作的。因此,要从审计工作的分解管理上,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以审计工作转包方式来破解当前政府审计队伍不平衡问题,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2.4 坚持实施关联性审计 投资建设项目已成为地方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不仅承载着相应的经济责任,而且有些投资项目关系着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民生利益。投资建设项目作为基层常态性工作和审计全覆盖的重点,为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成果相互利用,要坚持做到实施关联性审计。在对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时,不仅要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而且要将审计的重点放在项目绩效上。同时,在审计实施中要坚持厘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鉴证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只有实施关联性审计,成果多用,才能达到项目绩效审计的最终目的。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方案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方案 1、审计目标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提高其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情况,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价和审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帮助其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在“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提高效能”等方面的作用。具体目标如下:(1)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和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查明有关超支和超支原因,有无概算外项目和超标准、超规模建设。 (3)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成本计算是否正确,移交的手续是否完备、合规,查明在建工程未能及时建成和交付使用的原因,并核实其投资额。 (4)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和摊资的分摊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 (5)按概算和形象进度核实尾留工程的未完工程量,留足投资。 (6)核实结余资金(即库存物资、结算资金和货币资金)的真实性,结余资金的处理是否合规,查明物资积压和债权债务未能及时清理的原因。 (7)基建收入及处理是否合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 (8)各种竣工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合规。

2、审计范围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具体内容为:① 竣工决算编制依据;② 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③ 建设成本;④ 交付使用资产;⑤ 尾工工程;⑥ 结余资金;⑦基建收入; ⑧ 投资包干结余;⑨ 投资效益评价。 3、审计依据 (1)法规依据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17 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 号); ?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 号)。 (2)行为依据 ?项目法人财务资料; ?工程结算咨询报告; ?其他与竣工决算相关的资料。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备案管理办法

万盛经开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 审计结果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必审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备案管理行为,根据《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2〕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经开区范围内,单项工程结算金额基建工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万元以下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装修装饰工程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时,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备案申请 第三条备案申请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工程质量已验收合格; (二)审计资料已经建设单位书面承诺真实性、完整性; (三)审计资料已经建设单位盖署公章; (四)应已履行投资立项、招投标等基本程序,程序不完善的,建设单位应对成因作出书面说明; (五)具体项目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第四条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前,应先到经开区审计局从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受托中介机构。

受托中介机构确定后,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审计项目备案申请表,将其连同选择记录等资料盖署公章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部门和经开区审计局审查认可,由经开区审计局通知受托中介机构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审计业务委托合同进入审计程序。 第三章备案审查 第五条备案审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本办法第四条备案申请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齐全; (二)受托审计中介机构已按要求提供初审结果的详细书面说明、工程量复核计算的详细过程和依据等书面及电子资料; (三)受托审计中介机构的从业资质证书、主审人员的执业资格印件等复印件; (四)审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第六条经开区审计局应重点从以下环节对备案审查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监督: (一)工程现场抽查。受托中介机构应事前通知经开区审计局参与工程现场复核的监督,未事前通知的,不得备案。 (二)工程造价的审计情况。受托中介机构应编制详细的初审结果说明以备审查,主要应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合同及招标文件的主要结算条款;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送审金额、审定金额、审计调整金额;调增调减的主要事项、调整原因及金额;工程超概(或超合同价)的主要项目分析说明;重大争议说明等。

竣工决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1 建设期各年度基建报表 2 全部账目 3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 5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6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7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8 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9 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10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11 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12 会计帐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13 投资包干结余、基建结余资金等的上交分配情况 1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15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16 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17 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18 科目余额表 19 各期各种税金纳税申报表 20 各期各种税金缴款书 21 工程借款合同 22 联营、保抵、押险合同 23 材料设备和其他各项费用的调整依据 24 竣工验收文件

25 全套施工、设计变更、竣工图纸 26 工程结算书 27 设计变更洽商 28 工程变更签证资料(含设计、施工、材料等) 29 隐蔽工程资料 30 债权、债务对帐签证资料 31 工程支出明细表 32 待摊投资明细表 33 其他投资明细表 34 基建借款情况表 35 工程项目点交清单 36 财产、物资移交和盘点清单 37 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补充资料 38 以前年度审计报告 39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 40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 41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 42 工程基本情况表 4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44 历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批复文件 45 批准的初步设计任务书 46 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任务书 47 批准的工程预算及补充修正预算 48 招投标文件(包括标底、投标文件等)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研究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研究 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所进行的审计,其本质是对于投资项目的监督,是核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重要根据,是对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进行的全方位审查与监督,有了较为完善的监督与审计体系,才能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合理性,才能让项目信息更加透明,切实提高项目投资的有效性。 标签: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研究 引言: 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工作,是对于投资项目的监督与核算,确保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益型、效果性,有了绩效审计,才能更好地监督中标单位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中标单位弄虚作假以及和其他单位相互串通造假的现象,而绩效审计应该是贯穿整个投资项目的,有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以及事后审计,但经常出现的只有事后审计,事前审计较少,事中审计更是稀少,这是重大问题,需要人们关注。 一、绩效审计的内涵 本着阐述详尽的原则,笔者认为有必要简单介绍项目开设的整体流程,首先,政府投资项目多是建设类项目,这里就以建设类项目为主,其次,一个完整的建设类项目,需要有施工单位(中标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组成,施工单位中标之后,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图纸以及初步施工计划,随后施工单位开展细致划分施工计划,开展施工,但可能存在施工单位与其他单位造假、虚列工程、偷工减料、高估冒算等现象,因此有必要加设监督与审计部门,即监理单位与审计单位,但现实情况是:前两者常见,而后两者则有不同程度的职能缺失现象,这对于小型建设项目来说尤为常见,监理单位与审计单位也有一定程度不同,监理单位侧重于工程质量,而审计单位更侧重于造价管理,但两者在工作上有必然联系,比如最终的审计支付钱款必须有监理单位的质量证明才行,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来说,后两者的监督与审计工作还比较到位,也就是选题的前提。 而审计单位又分为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本文中的绩效审计是指国家的审计机关对项目工程的全方面审计,可以说社会审计偏向于财务审计,而绩效审计不仅要审计工程建设的经济性,更要审计工程项目的效益型、效果性,要明确绩效审计的定义与内涵,才好开展相应的研究课题[1]。 二、绩效审计的工作范围、 上文提到,绩效审计从原则上说应该是贯穿整个投资项目的,对整个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审计,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但以前事后审计较多,事前审计较少,随着社会的发展,事前审计也变得多了起来,但事中审计仍不多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要点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要点 一、前期工作: 征地手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招投标工作: 中标人(成交人)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中标人是否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现场勘查审计(具体见现场勘查工作要点)。 四、合同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是否有资质施工,是否有超出施工能力范围现象。 2、监理单位是否有资质监理,是否有超出监理能力范围现象。 3、施工合同是否明确工程预付款拨付作如下约定: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预付款按合同金额10%以下确定,并且履行履约担保的规定;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预付款按合同金额20%以下确定。 4、施工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一是工程进度款支付不超过工程价款80%;二是对在建预(概)算超支或其他原因增加工程造价部分,应按不高于工程价款50%,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 5、合同条款是否明确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不低于经

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5%,并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方可清算。 6、施工合同是否明确约定: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五、建设管理方面 1、造成总投资额10%以上变更或超过投资总额10万元以上的,是否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需要财政追加投资的,是否有经财政部门审批预(概)算,是否落实资金来源。 2、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项目工程量比原设计扩大,增加工程造价10万元或以上的,是否有经监察、财政等监管部门会同建设单位施工现场代表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进行现场签证,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是否有2人以上组成,签证单是否逾期补签。 3、是否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规模和标准(建设规模和标准与立项批文是否相一致)。 六、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是否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是否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七、项目竣工及运行效果 1、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是否有验收报告,是否有验收结论,有关单位和验收人员是否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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