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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工作规范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工作规范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工作规范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工作规范

一、房源核验申请、受理

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申请核验,也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上申请核验。申请核验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存量房房源核验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央产房、保障性住房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受理房源核验申请后,应向申请人出具《存量房房源核验受理回执》。

二、房源核验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房屋登记簿或权属档案记载的信息进行房源核验,核验应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事项包括:确认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和权利状况与房屋登记簿或权属档案记载的信息一致,且房屋无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信息。

在房屋交易权属系统中无记录的房屋,房源核验时,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先在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存量房录入模

块补录该房源信息。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同步该房源信息后,完成房源核验。

三、房源核验结果告知

申请人可凭核验编号和验证码查询核验结果。核验通过的,申请人可凭受理回执到受理窗口领取《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核验未通过的,应告知申请人相关情况。

四、房源信息发布

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房源核验的,核验通过后,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自动发布房源信息;房屋所有权人自行申请房源核验的,应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核验房源完成网签或发生限制权利状况影响交易的,信息发布自动终止。

五、房源核验和房源发布撤销

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持以下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申请撤销房源核验:(一)《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撤销房源核验的,仅需提供《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申请表》和《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委托书》。

已完成房源核验的房屋,除转移登记(存量房买卖、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已购经济适用房买卖)、异议登记、限制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外,如需办理其他房屋登记业务的,应先撤销房源核验。

六、提供自有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试点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为存量房买卖提供自有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自有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交易当事人网上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买受人应当支付给出卖人除贷款外的全部资金。

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买卖双方应通过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开设的监管账户划转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自行达成交易的,可协商选择是否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自有交易资金。

温州市区存量房交易网上备案管理办法

温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提高存量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存量房经纪和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 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全国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建房〔2015〕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 有权证书的房屋。温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存量房交易均按本办法规定实行网上交易管理。 第三条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市行政 区域内存量房网上交易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存量房网上交易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各

房屋登记机构(以下简称实施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存量房交易信息发布、档案信息查询、合同网上签约等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应当自1 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管理机构申请经纪 机构备案。管理机构准予经纪机构备案的,应向经纪机构发放备案证明。 申请经纪机构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三)负责人和规定数量的执业经纪人员身份证明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纪公司需5名以上,个体中介机构需2名以上);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包括取得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及经过房地产经纪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 书的人员。 第五条经纪机构在取得备案证明后,应当向实施机构申请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取得登录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的操作资格。经纪机构的用户认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7日内向实施机构申请办理变更认证手续。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实用版

YF-ED-J871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经纪成交版)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七年五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

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1.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1.1. 应用系统建设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房产管理部门通过楼盘表,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应用。省级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包括: (一)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管理子系统; (三)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子系统; (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子系统; (五)存量房网签管理子系统; (六)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子系统; (七)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子系统; (八)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子系统; (九)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 (十)房屋抵押备案管理子系统。 为加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交互共享数据的使用管理,各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房屋交易、管理和产权登记实际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设置前置数据交换机(或中间交换数据库),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共享信息写入前置数据交换机(或中间交换数据库),供双方办理相关业务使用。 1.2. 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共享 1.2.1.信息共享原则 依据《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要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应用协同。 实时性原则

全省各级房产管理部门实时将房产交易相关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应实时将不动产登记结果等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房产管理部门。通过数据实时共享,保障交易安全及便民利民。 标准统一原则 为保障房产登记数据的安全和规范,依据本通知数据共享内容,制定全省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的信息共享标准,为实现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奠定基础,保障各地房产交易和产权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顺利对接,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1.2.2.信息共享内容 1 房产管理部门共享内容 共享内容包括楼盘表信息和房屋交易信息。 自然幢信息:丘编号、自然幢号、建筑物名称、竣工日期、建筑物高度、幢占地面积、幢用地面积、期房建筑面积、实测建筑面积、建筑物基本用途、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下深度、X坐标、Y坐标、Z坐标等。 逻辑幢信息:自然幢号、逻辑幢号、门牌号、建筑面积、地下面积、占地面积、其他面积、建筑物名称、竣工日期、房屋类型、房屋建筑结构、建筑物高度、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下深度、建筑物状态、状态日期等。 层信息:层号、自然幢号、层建筑面积、层套内面积、层阳台面积、层公用面积、层分摊面积、层半墙面积、层高等。 户信息:逻辑幢号、户号、室号部位、户型、户型结构、实测绘建筑面积、实测绘套内建筑面积、实测绘分摊建筑面积、实测绘其它建筑面积、实测绘分摊系数、预测绘预测建筑面积、预测绘套内建筑面积、预测绘分摊建筑面积、预测绘其它建筑面积、预测绘分摊系数、共有土地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独用土地面积、房屋类型、实际层、名义层、实测绘地下部分面积、预测绘地下部分面积; 预售许可信息:许可证号、许可证类型、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预计竣工面积、预计竣工套数、预计竣工日期、实际竣工面积、实际竣工套数、实际竣工日期、房屋类型、建筑类型、房屋结构、房屋幢号、层数、套数、总建筑面积、许可面积、许可套数、销售面积、销售套数、销售开始日期、销售结束日期等。 新建商品房交易信息:合同编号、房屋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坐落、合同签

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业务需求

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业务需求 一、业务描述 (一)托管协议登记 存量房交易双方持本人XX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或存折)至房产交易机构办理交易手续。房产交易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接口向XX 银行系统发起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登记,XX银行系统向房产交易部门返回协议登记结果(以交易买方 名义生产虚拟子账户)。 (二)划款申请 房产交易部门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向XX银行系统 发出收款申请,申请将购房资金从买方个人结算账户划转到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对应虚拟子账户下。 XX 银行收到房产交易部门收款申请后,根据买方个人结 算账户资金到账情况,一次性或分多次将收款申请的申请资金划转到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对应虚拟子账户下。向房产交易部门返回收款结果通知。 (三)付款申请 房产交易完成后,房产交易部门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向XX 银行系统发出付款申请,申请将购房资金从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对应虚拟子账户划转到卖方个人结算账户下。 XX 银行收到房产交易部门付款申请后,将购房资金从交 易资金监管账户对应虚拟子账户划转到卖方个人结算账户下。向房产

交易部门返回付款结果通知。 (四)退款申请 房产交易中止,房产交易部门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向XX银行系统发出退款申请,申请将购房资金从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对应虚拟子账户退回到买方个人结算账户下。 XX 银行收到房产交易部门退款申请后,将购房资金从交 易资金监管账户对应虚拟子账户划转到买方个人结算账户下。向房产交易部门返回退款结果通知。 (五)贷款 XX 银行将存量房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到资金监管账户对 应的买方虚拟子账户。 二、业务需求 根据上述业务描述,需要行内系统开发协议登记、划款操作、付款操作、退款操作和贷款资金入账。同时根据管理需要,开发相应报表管理模块。 三、详细需求 (一)监管协议登记查询 交易功能 实现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登记,生成虚拟子账户的功能。 一期实现协议手工登记,生成虚拟子账户,打印交易资金托管账户确认书。 二期实现协议有第三方发起,行内系统自动登记的功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编号:FW-2021114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Parties hereto may revise or supplement through negotiation matters not mentioned herein.

[标签: titlecontent]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工作规范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工作规范 一、房源核验申请、受理 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申请核验,也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上申请核验。申请核验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存量房房源核验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央产房、保障性住房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受理房源核验申请后,应向申请人出具《存量房房源核验受理回执》。 二、房源核验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房屋登记簿或权属档案记载的信息进行房源核验,核验应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事项包括:确认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和权利状况与房屋登记簿或权属档案记载的信息一致,且房屋无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信息。 在房屋交易权属系统中无记录的房屋,房源核验时,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先在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存量房录入模

块补录该房源信息。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同步该房源信息后,完成房源核验。 三、房源核验结果告知 申请人可凭核验编号和验证码查询核验结果。核验通过的,申请人可凭受理回执到受理窗口领取《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核验未通过的,应告知申请人相关情况。 四、房源信息发布 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房源核验的,核验通过后,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自动发布房源信息;房屋所有权人自行申请房源核验的,应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核验房源完成网签或发生限制权利状况影响交易的,信息发布自动终止。 五、房源核验和房源发布撤销 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持以下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申请撤销房源核验:(一)《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撤销房源核验的,仅需提供《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申请表》和《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委托书》。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身份证: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坐落 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号,填发单位为北京市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 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__ __,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__。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四)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 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未通过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未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 ___元(小写),_ _元整(大写)。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 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

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

市城市房地产交易 管理制度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1 9 9 9年9月2 3日昆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1 9 9 9年11月2 6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三章房地产抵押 第四章房地产租赁 第五章中介服务 第六章其它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 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 维护房 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的转让、抵押、租赁和中介服务活动。 第三条昆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 负责全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县(含县级市, 下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工商、物价、税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协助做好房地产交易活动中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 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 依法纳税和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 第六条房地产转让, 是指房地产权利人经过买卖、互换(交换)、赠与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她人的行为。 第七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在出让年限内能够转让。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BF——2007 0129 合同编号:CY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C七年十二月修订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 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 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 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存量房交易相关税收政策(2011版)

二手房交易相关税收政策(2011版) 几个概念: 普通住房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普通住房面积标准以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不包括单独注明的车库、地下室面积。 建筑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营业税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包括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 应用示例: 2011年5月某人出售住房,合同转让价格50万,面积为145.13平方米,为非普通住房,其获取房产的时间为2008年9月,未满5年。 营业税及附加税额(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下同)=50*5.5%=2.75万元

二、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应用示例: 2011年5月某人出售住房,合同转让价格200万,面积为256平方米,为非普通住房,其获取房产的时间为2004年3月,已满5年,房产原值为50万元。 营业税及附加税额=(200-50)*5.5%=8.25万元 三、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于原政策相同,未变) 应用示例: 2011年5月某人出售住房,合同转让价格100万,面积为120平方米,为普通住房,其获取房产的时间为2004年2月,已满5年。按规定减免营业税及附加税额。 四、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专业机构评估) ——《中华人民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 个人所得税 一、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7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包括: 1. 负责本市房地产交易的日常管理。 2. 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网上用户认证、 房地产交易各类合同网上备案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3. 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的监测、房产市场信息的分析。 4. 负责本市房屋调查成果的事务管理,做好本市新建项目 房屋预搭楼盘表工作。 5. 负责完成委交办的重大工程房屋调查工作。 6. 承担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设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总师室、信息技术科、产权管理科、督查考核科、档案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法律顾问室、房屋建设监测科、交易业务科、交易管理科、测绘成果管理科、测绘技术管理科。

第二部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房地产交易管理规定

房地产交易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房地产交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的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财政、税务、物价、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应当公开条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当事人。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报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在本市、县(市)行政区域内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法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尚未确定由一个部门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在一个场所统一受理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并发放房地产权属证书。

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 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章、业务操作流程 (3) 一、用户登录 (3) 二、房屋挂牌 (4) 三、合同管理(网上挂牌出售委托协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 (8) 四、银行抵押 (21) 第二章、系统管理操作流程 一、用户管理 (27) 二、日志查询 (31) 三、密码修改 (32) 第三章、系统设置及其控件安装 (33) 一、控件下载 (33) 二、系统要求、环境设置 (34) 三、电子密钥驱动安装、数字证书关联及PIN码修改 (42) (1)电子密钥驱动安装 (42) (2)数字证书关联步骤

第一章、业务操作流程 本系统分为房屋挂牌、合同管理、银行抵押以及系统管理(中介机构管理员、银行管理员、操作员、项目管理)四大模块。下面我们将按具体操作流程作详细的介绍。 一、用户登录 中介机构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登录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前先把usb-key插上,然后打开“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此系统在“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二手房”栏目中的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点击“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时将会看到如下页面(图1-1),输入用户PIN码,即进入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如图(1-2) 注:有关电子密钥驱动安装、证书链安装、数字证书关联的步骤及PIN码修改我们将在第三章为您作详细的介绍。 图(1-1)

图(1-2)此为登录后的首页 二、房屋挂牌 用户登录后,即进入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我们在左边可以看到不同的栏目,这些栏目是公告信息、房屋挂牌、合同管理、银行抵押、系统管理、系统其他。根据权限的不同,您只能进入相应的模块进行相应的操作。 如下图(图1-3),中介机构人员通过输入房产证号、权利人姓名,选择所属中介公司,进行查档挂牌(根据中介公司使用费用交纳情况,给出可以查询信息的次数,按查询次数逐个扣除,直至不能使用查询功能为止),注:挂牌前需签订网上挂牌出售委托协议,在第三点合同管理有介绍

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监证书

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监证书 监证编号: 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属其所有的座落在 的房地产(产权证号: ,其中房屋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 该房地产,并愿意在年月日前预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不超出总房款20%)给甲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冲抵。为保证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甲乙双方商定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名称)通过“二手房交易资金委托监管业务”划转交易资金。付款方式:。 三、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移交给乙方。房屋移交时,该房屋依法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将定金双倍返还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万分之的滞纳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同意先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常见问题答疑

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常见问题答疑 一、系统用户备案注册常见问题答疑 1、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用户备案注册的具体手续及流程? 答:经纪机构登录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1612201513.html,),点击信息网首页中的“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登录”图标,进入网签系统。在网签系统登录界面内,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备案注册界面。 经纪机构进入用户备案注册界面后,应首先导入本机构基本资料并填写系统用户信息。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即可打印用户备案申请表。经纪机构持打印的用户备案申请表及申请系统用户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介协会办理用户备案手续,并领取系统登录钥匙盘。 2、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用户备案注册的具体手续及流程? 答:交易保证机构登录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1612201513.html,),点击信息网首页中的“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登录”图标,进入网签系统。在网签系统登录界面内,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界面。 交易保证机构在用户注册界面内,填写机构资料及系统用户信息

后即可打印用户备案申请表。交易保证机构持打印的用户备案申请表及申请系统用户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介协会办理用户备案手续,并领取系统登录钥匙盘。 二、房源录入与房源公示常见问题答疑 1、所有房源均需网上挂牌,并生成房源唯一编号后才可发布广告吗?答: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源均应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公示并在取得房源发布编号后方可发布广告。 2、房源录入后多长时间能够发布? 答:管理部门对房源所在典型区域核对无误后,即可发布。 3、第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录入房价与第二家不一样怎么办,以哪家录入为准? 答:系统自动默认第一家录入的房源价格。如您掌握的房源价格与第一家机构录入的不一致,您可以与第一家经纪机构或委托人进行协商后修改房源价格。 4、房源公示后,如发现房源公示信息有误,可以进行修改吗?修改后还需等待24小时后才可进行签约操作吗? 答:房源公示信息有误的,录入房源的系统操作人员可以在房源发布列表中直接对该房源进行修改,修改后系统重新对该房源的公示时限进行计时。

北京市房屋买卖协议书示范文本

北京市房屋买卖协议书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北京市房屋买卖协议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房屋所有权人)、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 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执 行: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徐州市 号25栋4单元4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 (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用面积为 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用面积为平方 米。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 同)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以下金额均为

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一)房屋权属登记;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 (四)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理政策、要件、程序、收费及服务时限 (一)房屋权属登记 1、初始登记 (1)需提交的证件 ①《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拨地文、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范围图或转让合同;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标准定位图(红线图); ④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⑤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提交经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单位提交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个人提交身份证; ⑥拆除直管公房的需提交市房地局接管归还公房产权的文件; ⑦属于法院判、裁、调解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⑧属于在建工程产权认定的,还需提交: a.建设工程开(施)工许可证; b.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c.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办理程序 ①现场测绘调查; ②受理登记; ③审查; ④审批; 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 ①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 ②测绘费:住宅1.00元/平方米、非住宅1.40元/平方米、综合楼 1.90元/平方米; ③印花税:5元/证;

④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 (4)办理时限 自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情形,由登记部门向当事人出具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通知书。属于暂缓登记的,顺延办理时限。 (5)具体办理窗口 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大厅2—9号窗口 咨询电话:4607029 2、转移登记 (1)需提交的证件 ①转让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组织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房屋所有权证》; 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房地产赠与公证书; ④1993年1月30日以前划拨土地上自建房向社会公开出售的,须提交拨地文图及修建许可证。1993年1月30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自建房向社会公开出售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⑤其他证明材料: a.全民性质的房产转让时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售房产的证明; b.集体性质的房产转让时,需提交职代会同意出售房产的决议; c.股份制企业房产出售时,需提交董事会决议。 (2)办理程序 ①现场测绘调查(已作过面积界定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2002年1月1日后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成套存量住房上市转让的不进行现场调查); ②受理登记; ③审查; ④审批; 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 ①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收,由受让人缴纳。其中1999年8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税减半征收; ②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由受让人缴纳; ③手续费:住宅每平方米6元,非住宅每平方米10元,双方各缴二分之一; ④土地收益金:根据不同地段、不同用途按5—15元2计收,由卖方或受赠人缴纳;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8讲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上) 一、内容提要: 1、房地产交易管理概述 2、房地产转让管理 3、商品房销售管理 二、考试目的和考试要求: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的掌握程度。重点考察应考人员对房地产转让政策理解、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本讲的考试基本要求包括: 掌握:房地产交易的内涵,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房地产转让的概念及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要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 熟悉: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商品房现售的条件,商品房销售代理的要求,商品房销售中禁止的行为。了解: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及职能。 三、内容辅导: 第一节房地产交易管理概述 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 1988年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城镇房地产交易,包括各种所有制房屋的买卖、租赁、转让、抵押,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及其他在房地产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经营活动,均属房地产交易活动管理的范围,其交易活动应通过交易所进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三种形式。 房地产交易管理是指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以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对房地产交易活动行使指导、监督等管理职能。它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例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 A.房地产转让 B.房地产开发 C.房地产抵押 D.房地产权属登记 E.房屋租赁 答案:ACE 解析: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权属登记不是房地产交易形式,因此ACE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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