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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现场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建筑现场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建筑现场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自1999-5-1起执行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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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第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检查评分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外用电梯和起重吊装五部分检查表。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负责具体解释单位是: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地址:北京西郊百万庄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嘉兴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山西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秦春芳刘嘉福戴贞洁丁传波姜敏关海欧戴宝荣夏静姚天玮孙锦强叶松荣唐伟康琮

1999年2月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

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

在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分值×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数

/100(2.0.7)

2.0.8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100(2.0.8)

2.0.9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70分及其以上;

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3检查评分表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表3.0.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3.0.2

续表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表3.0.3

续?表

续表

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1

续表

续?表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2

续?表

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3

续?表

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续?表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评分表表3.0.4-6续?表

续?表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5

续?表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6

续?表

“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表3.0.7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表3.0.8

续表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表3.0.9

续?表

续?表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表

塔吊检查评分表表

续?表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表

续?表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表

续?表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本标准编制的目的。

1.0.2规定了本标准的用途和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在考核工程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情况、评选先进、企业升级、项目经理资质时,都必须依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0.3说明本标准编制时采用的方法和依据。

1.0.4说明本标准与相关标准的关系。

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本标准采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将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利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五年来发生的职工因工死亡的810起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到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占44.8%)、触电(占16.6%)、物体打击(占12%)、机械伤害(占7.2%)、坍塌事故(占6%)这五类事故占总数的86.6%。为此,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将消除以上事故确定为整体系统的安全目标。这些事故集中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利用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个方面。列为十七张检查表(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基坑支护检查评分表、模板工程检查评分表、“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塔吊检查评分表、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因此,把这十个部分列为本标准的检查评分内容,以检查表的形式用定量的方法,为安全评价提供了直观数字和综合评价标准。

2.0.2分项检查评分表的结构形式分为两类,一类是自成整体的系统,如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列出的各检查项目间有内在的联系。按其结构重要程度的大小,对其系统的安全检查情况起到制约的作用,在这类检查评分表中,影响安全的关键项目列为保证项目,其他的项目列为一般检查项目。另一类是各检查项目之间无相互联系的逻辑关系,因此,没有列出保证项目,如“三宝”、“四口”防护和施工机具。

2.0.3是说明分项检查评分表中的评分

2.0.6在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列在保证项目中的项目对系统的安全情况,起着关键的作用,为了突出这些项目的地位,而制定了保证项目的评分原则。

2.0.7汇总表也采用百分制。各分项内容在汇总表中所占分值,依据对因工伤亡事故类型的统计分析结果而确定。且考虑了计算简便,将除文明施工分表(20分)起重吊装分表(5分)施工机具分表(5分)外,其它各分表分值都确定为10分。由于起重吊装只是施工中的一个工序过程,在组织检查中遇到机会较少;施工机具近些年有较大改观,防护装置日趋完善,所以各确定为5分;而文明施工是独立的一个方面,也是施工现场整体面貌的体现和树立建筑业现象综合反映,所以确定为20分。

2.0.8

2.0.9在组织检查时,遇到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为了突出安全专职人员的作用,采用加权评分的方法。

根据检查评分汇总表实得分数,确定了整体系统(即一个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三个等级。等级划分的原则是:优良的标准为在施工现场内无重大事故的

隐患,各项工作达到行业平均先进水平。合格的标准为达到施工现场保证安全的基本要求。对于有一分项检查表不得分的,汇总表总得分为75分以上的,也定为合格,是考虑有一项工作存在隐患,其他工作都比较好。本着帮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精神,也定为合格。不合格的标准为施工现场隐患多,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的几率比较大。如汇总表得分不足70分,就说明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较多,随时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因此定为不合格。考虑到起重吊装与施工机具检查评分值仅为5分,因此确定为这两项检查表未得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80分以上时为合格。

3检查评分表

3.0.1

3.0.2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考核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的,在事故类别分析中没有分析安全管理工作,但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我们分析的事故中有89%都不是因技术解决不了造成的,都是因违章所致。其中由于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缺乏安全技术知识、不作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因此,把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部分列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能够做好,整体的安全工作也就有保证了。一般在较大的工地应该设安全人员,主要任务是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表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指: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专职安全员应按建设部的规定,每年集中培训40学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施工管理人员按建设部规定每年也要进行安全培训。

3.0.3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按照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要求,施工现场不但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整齐有序,把过去建筑施工以“脏、乱、差”为主要特征的工地,改变为城市文明的“窗口”。针对我们建筑工地存在的管理问题,诸如工地不围档、现场布局不执行总平面布置、垃圾乱堆乱倒、污水横流、施工人员住宿在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内,既混乱又不安全以及高层建筑施工中的消防问题等,为此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中将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列为保证项目作为检查重点。对必要的生活卫生设施如食堂、厕所、饮水、保健急救和施工现场标牌,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五牌一图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服务等项也是施工现场做到文明工地的重要工作,列为检查表的一般项目。表中凡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条款均以国家及当地卫生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高层建筑是指30m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3.0.4脚手架是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从脚手架上坠落的事故占高处坠落事故的5%,脚手架上的事故如能得到控制,则高处坠落事故可以大量下降。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将近年来发生的事故用事故树的方法进行分析,得到的主要方面有两种,一种是脚手架倒塌,一种是脚手架上缺少防护设施。从这两方面考虑,找到引起倒塌和缺少防护的基本原因。因而确定了检查项目,按每项在总体结构中的重要程序及由它的缺陷而引起的伤亡事故的几率,确定了它的分值。由于建筑类型比较复杂,不同的施工条件及施工工艺,所采用的脚手架形式也不同,应按其脚手架形式选用检查评分表。遇有钢木混用或钢竹混用者都应视为不得分。脚手架的荷载:结构架3000N/m2,装修架2000N/m2,工具式脚手架1000N/m2。斜道的坡度为1:3,每30cm设一防滑条、临边要做防护等。

1.落地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主要指从地面塔起的木、钢脚手架,包括各种高度的脚手架、应该按照搭设技术规范进行检验。一般搭设高度在25m以下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作法详图;搭设高度超过25m时,不允许使用木脚手架。使用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双立杆及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并绘制搭设图纸及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由于竹材满足不了四年生长期的材质要求,因此竹脚手架从安全角度考虑应该逐步淘汰,如若使用竹脚手架应进行特殊计算。

2.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包括从地面、楼板或墙体上用立杆斜挑的脚手架,提供一个层高的使用高度的外挑式脚手架和高层建筑施工分段塔设的悬挑脚手架。外挑式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标明立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方法,不能将外挑立杆与建筑结构以外的不稳定的物体连接。外挑立杆除必须满足间距要求外,还应按规定设置大横杆以增加立杆的刚度。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脚手架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计计算书要经上级审批。悬挑梁或悬挑架应为型钢或定型桁架,安装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脚手架必须按设计规定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主要指定型的门型框架为基本构件的脚手架,由门型柜架、水平梁(脚手板)及剪刀撑组合成基本单元。脚手架之间除按规定设置连接件外,还应用大横杆和剪刀撑加强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一般搭设高度为45m以下,搭设时要及时装设连墙杆与建筑结构拉牢防止架体变形。严格控制首层门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面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在5mm以内,上下门架立杆对中偏差不大于

3mm。

4.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主要指悬挂在建筑结构预埋件上的钢架,并在两片钢架之间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此种脚手架的跨度不能大于2m,使用中除去对埋件的设计制作与埋设应确保牢固外,还应对钢架进行认真检查和荷载试验。由于脚手板的跨度较大,所以特别注意脚手板的选材、固定和严格控制施工荷载。

5.吊篮脚手架检查表。吊篮脚手架是将预制组装的脚手架悬挂在挑梁上,挑梁与建筑结构固定,脚手架的升降用手(电)动葫芦和钢丝绳来带动。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吊篮和挑梁的设计及挑梁的固定方法。吊篮在使用前应做荷载试验,使用中必须有2根直径为12.5mm的钢丝绳做保险绳,葫芦必须有保险卡,在吊篮提升(或下降前)必须先把保险绳固定好,待提升(或下降)到一定距离(小于1m),再重新固定好保险绳,然后再继续提升(或下降),反复进行,一直到需要的高度。严禁在保险绳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就提升(或下降)。

6.附着式脚手架,是将脚手架架体附着于建筑结构上,并能自行升降,可单跨升降,多跨升降,也可整体升降,因此,也称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因其使用方便、经济,自1993年以来,在全国各地普遍使用。但由于在架体构造、附着支撑、升降方式和使用管理中均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隐患,因此,使用中坠落伤人事故不断发生。为推进脚手架技术进步,完善这类脚手架的使用和管理。自1993年以来,建设部利用两年多的时间,在全国进行了调研,召开各方面的专家研讨会,多次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确定了这类脚手架的构造、设计和管理等规定。为了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管理,表里提出了由建设部组织鉴定等要求,这主要是指由厂家生产并在各地使用的产品,要由建设部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并发放使用证,其他的可由建设部认可的单位鉴定或派人参加鉴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由落地式的双排立杆外脚手架发展而来的,它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架体应是钢性较强的整体,因此,要求有定期的主框架和相邻两主框架中间的架体的定型的支撑框架,支撑框架还必须以主框架做为支座;二是架体上的荷载应通过主框架均匀、合

理地传递到建筑结构上去,也就是说架体要在结构上生根;三是升降时不坠落、不倾斜。因此,本着这个要求,列出了保证项目。主框架可固定在导轨上,导轨再与每一楼层固定。

3.0.5基坑支护及模板工程。近年来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中坍塌事故比例增大,主要原因是:开挖基坑、基槽时未按土质情况设置安全边坡和做好固壁支撑;楼板拆模后,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在楼板上堆物过多,使楼板超过允许荷载;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支撑系统强度不足,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造成整体失稳坍塌等。坍塌事故已列入建设部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要求各施工现场必须认真做好。基坑支护及模板工程在总表中作为一个项目考核,在检查评分时如二者同时出现,则该项目得分为各自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基坑、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对于较深的沟坑,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对于边坡和支护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按照规定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确保边坡的稳定,如施工机械确需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3.0.6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针对模板施工管理的主要问题列入检查项目。要求模板施工前,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设计不仅有计算书而且还要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方案应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模板工程安装完毕,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检查验收后,才能浇筑混凝土。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模板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2m。大模板存放必须有稳固措施。

3.0.7“三宝”及“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三宝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四口主要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的防护,两者之间无有机的联

系,但这两部分引起的伤亡事故却是相互交叉,既有高处坠落又有物体打击,因此,将这两部分放在一张表内,但不设保证项目。其中,由于“三宝”利用不好发生事故较为普遍。为突出重点。将其分值定为55分。在发生的物体打击的事故分析中,由于不戴安全帽的受伤者占事故总数的90%,而不戴安全帽都是由于怕麻烦图省事造成的。无论工地有多少人,只要一人不戴安全帽,就存在被打击造成伤亡的隐患,同样,有一人不戴安全带的,就存在高处坠落伤亡一人的危险,因此,在评分中突出了这个重点。这次在修订中取消了平网在建筑的外围的使用,改为立网全封闭,立网应该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其标准:1.每10cm×10cm=100cm2的面积上,有2000个以上网目;2.做耐贯穿试验(将网与地面成30°夹角,在其中心上方3m处,用5kg重的钢管(管径48~51mm)垂直自由落下)不穿透。这次标准的修订提高了对“四口”防护的要求,经过多年的实践各地已有许多好的办法,考虑了各地施工条件没有对防护方法和设施做统一要求,但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临边及洞口防护的具体做法应该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0.8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标准,临时用电也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各部位有相互联系和制约的关系,但从事故树的分析来看,发生伤亡事故的原因不完全是相互制约的,而是哪里有隐患,哪里就存在着触电的危险,根据发生伤亡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确定了检查项目。其中由于施工碰触电力线路造成的伤亡事故占30%;由于工地随意拖拉电线造成触电事故的占16%;现场照明不使用安全电压造成事故的占15%,以上三类事故占触电事故的61%。为消除触电事故隐患,《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末级)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或15mA,0.1S)实行“一机一闸”每台

设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的规定,从而提高了临时用电的本质安全。由于现场住宿工棚高度较低,所以照明一般应使用安全电压供电。为此,安全检查评分表把以上内容列为保证项目。另外《规范》还规定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工地,都要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局每路敷设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并作为工地临时用电档案的主要资料之一。

3.0.9施工现场一般使用的提升机有两种:一种是专为解决物料的垂直运输的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另一种是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型式较多,绝大多数不是定型产品,尤其是低架提升机,多为企业自己制作,存在设计不合理,管理责任不明确问题,所以发生事故较多。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在总表中作为一个项目考核,在检查评分时如二者同时出现,则该项目得分为各处牵头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是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编写的,主要是指经过专门设计后,用型钢制作成标准节或标准件,运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的升降机,施工现场要杜绝采用脚手架钢管和扣件,临时组装成井字架替代的提升机。物料提升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自己生产自己使用,设计不合理,产品没有主管部门认定;二是安全装置不能满足规范规定,流于形式;三是缆风绳或与建筑物连接不符合要求,使用中架体晃动大、失稳;四是提升机安装后,不经验收,给使用带来隐患。存在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产品没有定型,企业自己制作不经设计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工艺落后,没有检测手段。运到施工现场没有作为专用设备纳入设备部门管理,形成只使用,无管理,检查验收流于形式。因此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中将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提升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及安装验收都列为保证项目作为检查重点。这次检查标准针对断绳保护存在不安全不可靠问题,改为吊盘不能只用断绳保护装置,必须使用安全停靠装置。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外用电梯一般附着在建筑物外侧,所以也称外用电梯。多以齿条传动,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保证架体的稳定,载重量一般为1000kg,可以乘载施工人员或物料上下,是由专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人货两用电梯也是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梯笼上下运行中常常载人,如果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事故损失,所以必须在每班使用前按规定检查制动、各限位装置、梯笼门和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司机经过专门培训,不准超载使用。不装配重时不准载人。为保证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安全,必须先制定方案,作业队伍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架体与建筑物的附着,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按说明书要求预先设计连接方式和垂直间距,并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各层卸料口的防护门制作与管理问题。

塔吊检查评分表包括了各种类型的塔吊,在使用中常常因安全限位装置(四限位、两保险)不齐全或不可靠造成事故。“四限位”主要指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装置,“两保险”主要指吊钩保险和卷筒保险装置,这是一般的塔吊应该具有的安全装置,还有一些塔吊在说明书中有其他的安全装置要求时,应该按照其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夹轨钳是轨道运行式塔吊的安全装置,在下班、吃饭及较长时间的临时停车时,必须将四个轨钳同时卡紧,防止大风突然来临造成事故。高塔的附墙装置必须按说明书要求,不能随意变动或中途拆除。塔吊在安装拆除中也发生过多起倾翻事故,主要是没有预先制定作业方案和施工队伍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安装拆除的资质,没按说明书要求作业造成的。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主要指建筑施工中的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工程,起重吊装是专业性较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一些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是:一、没有直对作业条件和工程情况编制作业方案,或方案过于简单不能具体指导施工;二、对选用的起重机械或起重扒杆没有进行

检查和试吊,使用中不能满足要求;三、钢丝绳选用不当或地锚埋设不合设计要求;四、司机、指挥、起重工未经培训,不懂专业知识;五、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造成的。为此,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中,将制定施工方案,起重机起重扒杆、钢丝绳、地锚、构件吊点以及司机,指挥列为保证项目作为检查重点。

(完整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高端节能环保纳米润滑剂生产项目,位于青白江工业集 中发展区创新路 466号。其中综合楼: 1#楼建筑层数 4层,建筑高度14.75m,2#楼建筑层数 4层,建筑高度 13.25m。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按 7度(0.10g)抗震设防烈度进行设计,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结构抗震等级四级,裂缝控制等级三级 (0.3mm)。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厂房:采用门式钢结构体系。室内夹层采用完全脱开单独钢框架结构体系;主体结构设计正常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分为丙类,抗震设防裂度为 7度,建筑抗震等级四级,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0g分组为三组,设计特征周期值为 0.45s,轴线平面尺寸; 79.0m*91.0m,柱高 12.15m,柱距 8.1m;8.5m,柱脚 连接形式 ;铰接、钢接。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二、现场勘察 进行现场勘察:必须确实实地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和正式工程的位置,现场建筑材料堆放场所,生产生活用建筑物的位置;各用电设备的装设位置和容量等。只有经过现场勘察才能为合理选择配电室位置、电源进线等提供合理依据。 三、编制依据 1.根据 JGJ46-20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2.根据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本工程主要施工机具及施工总平布置图(图附后)。

四、临时用电的原则 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箱变式 2.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应遵循如下原则 1)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满足用电设备在使用中的可靠性、安全性,从而提高电能质量; 2)线路布置、配电箱和电器设置,简单可靠、安装维修方便; 3)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 4)采用 TN-S中性零线保护系统; 5)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锁”的要求; 3.楼层供电方式 1)主体施工阶段 主体施工阶段主要是作业层用电,供电面单一。采用橡套电力电缆随层提升供电。由地面二级配电柜供电,通过电缆送到楼层移动分配电箱,移动分配电箱内电器设置与地面固定配电箱基本相同。接线端子板用插座代替,从地面进入建筑物的线路穿套管埋地敷设。 2)装饰施工阶段 装饰施工阶段的用电特点是多层用电,用电较多,供电电缆。导线线路穿套管沿墙固定安装。隔层设接线点对楼层供电,以便接线时能切断电源作业。 3)楼梯 楼梯的照明灯采用漏电保护低压电源供电。 4.用电布置 施工现场设总配电柜一台。 总配电柜内的电器设置应满足供电要求,同时应符合标准 JGJ5-99 的要求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两级漏电保护,漏电开关设置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 施工现场专用中性接地的电力线路,采用 TN-S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品文档 1 精品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第322 号 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

准,编号为JGJ46-205 ,自2005 年7 月1 日实施。其中,第1.0.3 、3.1.4 、3.1.5 、3.3.4 、5.1.1 、 5.1.2 、5.1.10 、5.3.2 、5.4.7 、 6.1.6 、6.1.8 、 6.2.3 、6.2.7 、 7.2.1 、7.2.3 、 8.1.3 、8.1.11 、8.2.10 、8.2.11 、8.2.15 、8.3.4 、 9.7.3 、 10.2.2 、10.2.5 、10.3.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4 月1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J 405-2005 1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业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代号 2.1术语 2.1.1低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1KV及以下的电压。 2.1.2高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1KV以上的电压。 2.1.3外电线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1.4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 2.1.5强电磁波源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 电压的电磁辐射波。 2.1.6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2.1.7工作接地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 2.1.8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 的接地。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1039-2014 8 电气 8.1 一般规定 8.1.1医院的医疗场所应根据电气安全防护的要求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使用医疗电气设备接触部件的医疗场所应为0类场所; 2 医疗电气设备接触部件需要与患者体表、体内(除2类医疗场所所述部位以外)接触的医疗场所,应为1类场所; 3 医疗电气设备接触部件需要与患者体内(指心脏或接近心脏部位)接触以及电源中断危及患者生命的医疗场所,应为2类场所。 8.1.2医疗场所分类及自动恢复供电时间宜符合表8.1.2规定。 表8.1.2 医疗场所及设施的类别划分及要求恢复供电的时间

注:a为照明及生命支持电气设备;b为不作为手术室;c为需持续3h~24h提供电力。8.1.3 医疗用房内严禁采用TN-C接地系统。 8.2 电源 8.2.1医疗场所供配电系统应根据医疗场所分类及自动恢复供电时间的要求进行设计。

8.2.2医疗场所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便于电源从主电网自动切换到安全电源系统。 8.2.3当医疗设备需要采用净化电源时,宜按科室集中设置。 8.2.4放射科大型医疗设备的电源,应由变电所单独供电。 8.2.5 放射科、核医学科、功能检查科、检验科等部门的医疗设备电源,应分别设置切断电源的隔离电器。 8.2.6 大型医疗设备的电源系统,应满足设备对电源压降的要求。 8.3 安全保护 8.3.1 1类和2类医疗场所使用隔离特低电压设备(SELV)和保护特低电压设备(PELV)时,设备额定电压不应超过交流方均根值25V或无纹波直流60V,并应采取绝缘保护。 8.3.2 1类和2类医疗场所应设防止间接触电的断电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IT、TN、TT系统,接触电压不应超过25V。 2 TN系统最大分断时间230V应为0.2s,400V应为0.05s。 3 IT系统中性点不配出,最大分断时间230V应为0.2s。 8.3.3 当采用TN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1类医疗场所中额定电流不大于32A的终端回路,应采用最大剩余动作电流为30mA 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2 在2类医疗场所的下列回路应设置额定剩余电流不超过30mA的漏电保护器; 1)手术台驱动机构供电回路; 2)移动式X射线装置回路; 3)额定容量超过5kV·A的大型设备的回路; 4)非生命支持系统的电气设备回路。 8.3.4当采用TT系统时,应按本规范第8.3.3条的规定执行,且所有配电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8.3.5 除本规范第8.3.3条第2款所列的电气回路外,在2类医疗场所中维持患者生命、外科手术和其他位于“患者区域”范围内的电气装置和供电的回路,均应采用医用IT系统。当采用医用IT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多个功能相同的毗邻房间,应至少安装1个独立的医用IT系统。 2 医用IT系统必须配置绝缘监视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流内阻应大于或等于100kΩ; 2)测试电压不应大于直流25V; 3)在任何故障条件下,测试电流峰值不应大于1mA;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要求规范(2014版)gb51039-2014

1 . 总则 1.0.1 为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综合医院 general hospital 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 Medical process 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 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 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 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 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3.1.3 医疗工艺流程应分为医院各医疗功能单元之间的流程和各医疗功能单元部的流程。 3.1.4 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 3.2医疗工艺设计参数 3.2.1 医疗工艺设计参数应根据不同医院的要求研究确定,当无相关数据时可按下列要求测算: 1 门诊诊室间数可按日平均门诊诊疗人次/(50人次~60人次)。 2 急救抢救床数可按急救通过量测算。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示意图)(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参考) 1.三级配电二级漏保总体要求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图一三级用电、两级漏保示意 2. 总配电箱设置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配电箱、开关箱电器可靠、完好,进出线整齐。

设置要求: 1、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2、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3、总配电箱的电器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4、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5、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6、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7、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综合医院住院部建筑设计规范

住院部设计参照 ——摘选自《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1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综合医院”: 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 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 三、设置正规病床。 第1.0.4条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 第1.0.5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 1.0.6条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2.1基地 第2.1.1条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 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 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 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四、地形力求规整; 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2.2总平面 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二、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 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 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 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 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 七、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 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第2.2.4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施工用电明细表 (4) 四、设计内容和步骤: (5) 五、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及负荷计算 (6) 六.安全技术措施 (11) 七.电工管理措施: (14) 八、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16) 九、安全组织架构 (19) 十、附件 (19)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荔枝湾(二期)综合整治工程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和平南 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勘察单位:建材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广东奥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盛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和平南,总用地面积3309.997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约2575.5平方米。建筑物层数为8层,建筑高度H=31.50m,含1层地下室,地下室深度约5.25~6.35m。总建筑面积4992.78平方米,其中地上3621.37平方米,地下1371.41平方米。 本工程总工期为550天,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17年3月15日至2018年9月15日,最终以开工报告为准。 二、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规程规范及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现场用电电源:电源从业主指定的接线点将线路引至工地配电室,再从配电室相继引入各施工用电点,整个现场用电设配电箱。施工用电采用TN-S系统,严格按JGJ46-2005、J405-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做好用电机械与电动工具的接地、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运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一、关于临时用电电气产品管理和电工测试仪器、工具的配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等电气产品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国家“3C”认证和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购买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质量进行核查,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临时用电工程。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电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电工工具,并应配齐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检测仪。 二、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供配电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和环境安全的原则。同一台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各用电系统中,接地保护的型式必须保持一致。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方式: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当采用电缆配线时,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当采用绝缘导线架空配线时,每一架空分路也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当采用电缆配线时,一个分配电箱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 5、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宜选用电缆,电缆的类型、电缆芯线及截面、电缆的敷设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1)总配电箱(配电柜)至分配电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2)分配电箱至开关箱与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的相数和线数应保持一致。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一般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 (3)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供电开关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向设备配电。 6、电缆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PE线),五芯电缆芯线绝缘色标为绿/黄双色、淡蓝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其中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为相线色标,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工作零线(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保护零线(PE线),N线、PE线绝缘色标同样适用于四芯、三芯电缆。 三、关于重复接地及防雷接地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供电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当三相四线进线的首端处未装漏电保护器(RCD)且现场用电系统可采用TN 接零保护型式时,配电室(总配电箱、配电柜)电源进线零线必须作重复接地,同时引出保护零线(PE线),保护零线(PE线)应贯穿于各分路至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14版)gb51039-2014

1 . 总则 1.0.1 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综合医院general hospital 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Medical process 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 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 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 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 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3.1.3 医疗工艺流程应分为医院内各医疗功能单元之间的流程和各医疗功能单元内部的流程。 3.1.4 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 3.2医疗工艺设计参数 3.2.1 医疗工艺设计参数应根据不同医院的要求研究确定,当无相关数据时可按下列要求测算: 1 门诊诊室间数可按日平均门诊诊疗人次/(50人次~60人次)。 2 急救抢救床数可按急救通过量测算。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编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 方案编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一、编制说明: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目的在于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有一个可遵循的科学依据,从而保障其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另一方面,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作为临时用电工程的主要技术资料,有助于加强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技术管理,从而保障其使用的安全和可靠性。因此,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可靠的、首要的、不可少的基础性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任务是为现场施工设计一个完备的临时用电工程,制定一套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即所设计的临时用电的要求,同时还要兼顾用电方便和经济。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 (三)工程结构及占地面积。 三、临时用电设计步骤 1)现场勘探,了解工程概况,掌握施工用电需要。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设备选择、线路设计和配电箱、开关箱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已有旧设备、旧电缆和旧配电箱的充分利用)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5)绘制电气平面图、接地系统图和接线系统图。 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的防火措施。 2、采用方式 在施工现场中,施工电源的规模与工程的大小相适应,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施工用电供电一般采用下列方式:

1)小型现场(一般指电源的供电量在200KW以下,不单设供电变压器的现场),一般采用一路主干线供电,各支线由主干线上引接,即成为树干式供电系统。 2)中型现场(一般指设有一至二台施工电源供电变压器的现场),一般采用两路主干线供电,而构成现形闭合网路以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3)大型现场(一般指有多台施工电源供电变压器,且分散在各现场点),采用放射形多路主干线,送至各区域,而在每区域内则又分块构成环形网路。 3、设计原则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设计应以“简单、灵活、安全、可靠、多用”为原则,采用TN-S系统供电,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气线路中,必须设置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分配电箱,做到三级配电、二级及其以上保护,确保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 4、负荷计算 负荷是电力负荷的简称,负荷计算,就是计算用电设备、配电线路、配电装置,以及变压器、发电机中的电流和功率。这些按照一定方法计算出来的电流或功率称为计算电流或计算功率。 负荷计算通常是从用电设备开始的,逐级经由配电装置和配电线路,直至电力变压器。即首先确定用电设备的设备容量(或额定负荷)和计算负荷,继之计算用电设备组的计算负荷,最后计算总配电箱或整个配电室的计算负荷。 设备容量的确定: 设备容量或额定负荷,不能简单的理解为用电设备的铭牌功率或容量,而是根据用电设备的工作性质和铭牌功率或容量经换算后得到的换算功率或容量。为了便于统一说明问题,假定每台用电设备的铭牌额定功率和容量分别用P’e和S’e表示,经换算后的设备容量分别用Pe和Se表示。 以下将分别介绍各种用电设备容量的换算方法。 (1)长期工作制电动机的设备容量,等于其铭牌额定功率,即: Pe=P’e (2)反复短时工作制电动机(如吊车中的电动机)的设备容量只是指统一换算到暂载率JC=25%(或用JC25表示)时的额定功率 式中Pe——换算到JC=25%时电动机的设备容量,kW;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要求

临时用电配电箱的基本要求 一、必须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 二、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三、必须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一锁 四、一级箱必须设置重复接地并与PE线连通 五、二、三级箱的末端箱必须设置重复接在并与PE线连通 六、所有设备的金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连通 七、二、三级箱门上应书写上几级箱,什么地方用,应有电工的姓名和电话。 八、所有配线必须分色。开关和配线的大小应跟据用电负荷的大小来确定 九、所有配电箱必须安装牢固,且应有防雨措施 十、一级配电箱箱门上必须设有电压表、电流表、电压转换开关 十一、一级配电箱应设置总配电室 基本要求 1、应有防雨、防鼠、防雷、防火、通风、照明等到措施 2、应配备2只以上干粉灭火器 3、所有地面必须捕设绝缘垫 4、室内应比室外高200MM以上 5、配电箱应比地面高200MM以上 6、配电箱与墙壁的净距正面应大于1500MM;背面应大于800MM;则面应大于1000MM 7、配电室的净高应不小于3000MM 8、配电室门必须向外开,空气对流,排气扇齐全、防鼠网、必须采用防火门。

十二、配电箱的材质要求 1、一级箱:①箱体的板材厚度≥1.5mm ②规格:宽1000mm 厚400mm 高1500mm ③为前后双开门 2、二级箱:①箱体的板材厚度≥1.2mm (室外型) ②规格:宽1000mm 厚250mm 高1500mm ③为前双开门 3、三级箱:①箱体的板材厚度≥1.0mm (室外型) ②规格:宽500mm 厚150mm 高650mm ③单开门 十三、配电箱内电器元器件的设置要求 1、一级箱:①总隔离开关 ②透明空气开关 ③漏电开关(动作电流应≤150mA,动作时间应≤0.2S) ④接地、接零排 ⑤接线端子 ⑥电流互憾器 ⑦动力计度表 ⑧照明计度表 2、二级箱:①透明空气开关 ②漏电开关(动作电流应≤100mA,动作时间应≤0.1S) ③接地、接零排 ④接线端子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计划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用电设备技术参数及用电总量核算 四、电缆选用及线路走向 五、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六、安全用电和电气防护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二、工程概况 (一)、概况 1、建设单位:阜平环阜生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阜平国际农林示范区-生态养殖区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阜平县平阳镇 (二)施工用电区域的划分 施工用电区域主要分施工区、办公生活区和加工区。主电缆由甲方提供的箱变敷设到加工区的总配电箱(一级箱),分配箱(二级箱);活动配电箱(三级箱)。施工区的各单体技术参数见下表: 办公生活区主要分布在场地的东北侧,配套了相应的办公用房及生活设施。(三)、现场平面布置 现场供电条件 在施工现场的东区南端,由业主提供一台630KvA的变压器。电缆线全部采用地下埋设,分区段设置配电箱,以满足不同施工段,施工期的各种用电设备的需要。

三、用电设备技术参数及用电总量核算(一)、施工区各类机械设备总计 序号设备名称 型号规 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额定功 率(KW) 总功率备注 1.弯曲机GF20 1 上海 2.2 2.2 2.钢筋切断机GQ40 1 上海 2.2 2.2 3.砂轮切割机J36-40 2 杭州 2.2 4.4 4.数控钢筋调直机YGT4-12 1 成都9 9 5.交流电焊机BX3-300 2 杭州30KVA 60 6.砼搅拌机J350 1 宁波 7.5 7.5 7.插入式振动机ZH-50 3 杭州 1.1 3.3 8.平板振动机ZW-J 1 宁波 1.5 1.5 9.木工圆锯机MJ-105A 2 中国 4 8 10.潜水泵PYX100 1 杭州 1.2 1.2 11.办公区空调 6 1.5 9 生活区照明12 0.6 7.2 合计总功率115.5 (二)、用电总量核算 通过用电设备的分析,得出不同阶段的用电总量计算式为: P总=1.05(K1P1/ COS¢+K2P2+K3P3+K4P4) P1--电动机额定功率总量:结构、140.9KW P2--电焊机额定容量总量:结构、230KW P3--室内照明办公区用电总量:结构、108KW P4--室外照明总量:结构、47KW C0S¢——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在施工现场最高时0.75~0.78,一般0.65~0.75)这里取0.75;K1、K2、K3、K4、—需要系数,按现场所用数量统计分别定为:0.6、0.6、0.8、1.0; P总=1.05(0.6×140.9/0.75+0.6×230+108×0.8+1×47=384.12KV A﹤400KVA 通过计算现场提供的总电源400KWA分别能够满足结构装饰阶段的用量要求。 四、电缆选用及线路走向 (一)、电缆截面选用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样本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11-23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 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综合医院”: 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 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 三、设置正规病床。 第1.0.4条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 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 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 第1.0.5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 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 1.0.6条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2.1基地 第2.1.1条综合医院选址, 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 点的布局要求。 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方便, 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 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 三、环境安静, 远离污染源; 四、地形力求规整; 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 并远离高压线 路及其设施; 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2.2总平面 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合理, 洁污路线清楚, 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二、建筑布局紧凑, 交通便捷, 管理方便; 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 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

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 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 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 七、对废弃物的处理, 应作出妥善的安排, 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 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 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第2.2.4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 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 第2.2.5条环境设计 一、应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它空地布置绿化, 并应有供病人康复活动的专用绿地。 二、应对绿化、装饰、建筑内外空间和色彩等作综合性处理; 三、在儿科用房及其入口附近, 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 第2.2.6条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 且不宜小于12m.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状及解决办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状及解决办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是保证建筑工程正常施工的基础,是建筑工程开工前和施工中必须做好的一项保障工作。临时用电是施工现场极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一个项目,触电事故更是建筑领域五大伤害之一。 建设部为了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预防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编制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执行多年,施工现场触电伤亡事故大为减少。根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后加以修订,编号为JGJ 46-2005,从2005年7月1日施行。在新修订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增加了25条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到。其中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①采用三级配电系统;②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③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另外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此外规范对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接地与接地电阻、防雷、配电室及设备电源、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等项目也提出了相应的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在此不再赘述。

新修订的《规范》已经执行两年多了,从对各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来看问题不少,有少部分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与《规范》要求相差甚远。主要表现在: 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不规范或者未编制。 (1)部分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不是由专业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而是由施工员、安全员或者是电工进行编制,根本不能用于指导现场施工。有的仅写出方案或者是编制、审核、批准不符合程序。 (2)编制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规范》规定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8项内容,但是有的仅2~3项;有的无机械设备台数统计,就直接计算出用电量,计算结果毫无根据;有的没有架空线路和外电防护,而是把规范中的规定照抄照搬;有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仍在引用JGJ 46-88。 2、安全技术档案不全 临时用电施工完成后,没有验收表;运行过程中没有检查表;电工没有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没有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置标准

目录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配电箱分类标准 (3) 4 临时用电方案编制 (5) 5 临时用电供电半径 (5) 6 临时用电布置图 (5) 7 临时用电线缆选择 (5) 8 室外临时电缆敷设 (6) 9 楼层内临时电缆敷设 (7) 10 配电(开关)箱设置 (7) 11 固定施工机械用电 (8) 12 中小型机具用电 (8)

13 照明用电 (9) 14 重复接地 (9) 15 防火措施 (10) 16 用电管理 (10) 1. 目的 1.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配置标准,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制度,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万科集团发布的各项安全文明环保管理类制度内容,特制定此标准。 2. 适用范围 2.1所有在建项目,包括现场职工宿舍区临时用电设施。 3. 配电箱分类标准 3.1 0级配电箱:与杆式变压器连接的低压配电总箱或箱变的低压出线端,出线回路一般为五至六回路。0级配电箱必须采用配电房的形式,封闭管理并设门上锁,配置计量表。形式参照图1所示。

图1 3.2 1级配电箱:从0级配电箱引出的第1级配电箱,一般此级电箱安装电表,设置于室外或首层。建议按区域或高层按楼栋配置。推荐出线回路数不低于4回路,可分为室内楼层用电、室外加工棚 。 设备用电、大型重要设备用电、照明用电等。配电箱门外侧需标“编号1-XX”。形式参照图2所示 3.3 2级配电箱:从1级配电箱引出的第2级配电箱,一般按楼层设置或按负荷性质及等级设置。建议楼层内每三层设一个二级电箱。配电箱门外侧需标“编号2-XX”。形式参照图3所示。 图3 3.4 3级配电箱:从2级配电箱引出的第3级配电箱,一般为末端开关箱,供机械设备使用(如塔吊、电梯、搅拌机等)。配电箱门外侧需标编号3-XX。形式参照图4所示。 图4 3.5 4级配电箱(仅限装修阶段用):室内装修阶段,在正式用电未到位之前,供小型手持电动机具使用,形式参照图5所示。推荐采用简易插座箱,并且要求每个插座都必须确保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传染病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 目录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 1□总则 2□术语与略沿 2.1 术语 2.2 略语 3□选址 4口总体规划 5□建筑设计 5.1 —殷规定 5.2 门诊郎与接诊部 5.3 急诊部 5.4 医技科室 5.4.1 放射检查室 5.4.2 功能检查室 5.4.3 血库 5.4.4 中心供应室 5.4.5 手术部 5.4.6 病理科 5.4.7 药剂科 5.5 住院部 5.6 后勤保障部门 5.6 1 洗衣房 5.6.2 营养膳食科 5.6.3 锅炉房 5.6.4 太平间 5.6.5 车库、停车场 5.7 室装修和其他要求 6□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 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电气 9□智能化 10□医疗气体 11□环境保护 12□节水与节能 13□防火与消防 1.总则 1.1适用围 本建筑设计规适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建筑,为该类建筑物建筑设计与规划应遵循的原则与依据。有关章节亦运用于附设于综合性医院的传染病区或独立传染病区。

1.2设计原则 1.2.1本建筑设计规核心是从传染病传播的传染源、宿舍、环境三角形关系,切断传染链, 控制传染源的原则。在建筑总体布局,平面与竖向布置上,明确功能分区,明确各部门洁污分区与分流。并针对传染病医院的特点,重视医疗区病患者诊疗活动区域与医务工作人员工 作区域的相对区划。减少洁净与污染人流物流的相互交叉与相互感染机率。突出与一般综合性医院建筑不同的设计特点与措施要求。 1.2.2发展变更可能性 与其他医疗设施类似,传染病医院具有预留发展空间的特性。要有具备改扩建灵活性以及在 总体布局上应为医院的日后发展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其平面与竖向布置以及结构选型应考 虑医院日后改扩建的灵活可能性。 1.2.3医疗空间环境 从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出发,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病患者就医诊治的医疗环境空间,考虑在院区长期工作的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空间。人性化医疗环境外空间的创造注重绿色生 态环境技术的运用。构筑以人为本,回归自然的医疗设施。 1.2.4 环境保护 传染病医院的规划与设计应充分重视医院外环境的卫生安全,既要防止院区外污染环境对院 医疗区的干扰污染,更要防院区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不造成二次污染。病患者使用接触过的一次性用品、污染梯、纱布、食物残渣、病患者的排泄物以及检验用血样、体液标本、病 理组织标本等均应根据不同传染病种采用有效对路,适宜的合理的定点定人收集渠道,采用可靠的无菌消毒处理措施。 传染病医院医疗垃圾收集、焚化,医院污废水汇集处理应予以高度重视,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1.2.5公用系统设计 如采用机械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时,应特别注意建筑物的气流组织。严格保证清洁区空流流向次清洁区再流向污染区。即应当对清洁区、次清洁区与污染区的气疏压力形成级差,由清洁区向次清洁区、污染区依次递减,严禁倒流。 楼宇自动化、信息自动化BAS、PACS、LIS、RIS等将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有助于减少医务 工作人员的来往活动,提高工效并减少院交叉感染的风险。大型医院以及在有条件地区应尽 量配置。 2.术语与略语 2.1 术语 2.1.1 传染病医院 Infections diseases Hospital 2.1.2门诊与接诊 Outpatient Dept & referal dept. 2.1.3急诊 emergency dept. 2.1.4医技部门 medical technical sections。 2.1.5住院部 inpatient dept. 2.1.6后勤保障部 logistic dept. 2.2略语 2.2.1 CT 计算机断层扫描 Computerized Tomography 2.2.2 EEG心电图 Electro cardiograph 2.2.3 EKG肌电图 Electro 2.2.4 PACS图文存储传输系统 Picturized Archiefing communication system 2.2.5 LIS化验信息系统 Laboratory information system 2.2.6 RIS放射信息管理系统 Radiology information system 2.2.7 1CU重症监护 Intensive Care Unit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版)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 2007-11-23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综合医院”: 一、设置包括大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 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 三、设置正规病床。 第1.0.4条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 第1.0.5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应符合有关专业规的规定。 第1.0.6条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2.1基地 第2.1.1条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

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 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 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四、地形力求规整; 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2.2总平面 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二、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便; 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 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 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 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 七、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 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第2.2.4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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