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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社会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

第五章工伤社会保险

一、单项选择题

1.城镇工伤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比例占其工资额的百分之几?

A.1%B.2%C.3%D.不需要缴纳

2.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且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能否按工伤处理?

A.按工伤处理B.不能按工伤处理C.由企业自行决定

3.城镇职工在上下班路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按工伤处理?A.机动车事故B.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C.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的机动车事故4.我国工伤社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哪类企业及其职工?

A.中国境内所有企业B.城镇所有企业C.城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D.国有企业5.工伤社会保险实施所依据的理论是什么?

A.有过失补偿理论B.雇主责任补偿理论C.无过失补偿理论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共有多少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A.5种B.7种C.8种D.10种

7.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鉴定劳动者伤残后丧失什么能力的客观依据?

A.生活能力B.劳动技能C.劳动能力

8.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哪一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A.原用人单位B.借调单位C.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共同承担

9.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其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A.基本医疗保险基金B.工伤保险基金C.都可以

10.职工在下列情形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是哪一类?

A.患职业病的B.医护人员在救护“非典”病人过程中感染“非典”

C.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1. 工伤保险根据下述什么原则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A、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B、社会统筹和单位管理C、社会统筹D、个人帐户管理

参考答案:1D,2A,3A,4A,5C,6B,7C,8A,9B,10D,11C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工伤社会保险费率采用哪几种模式?

A.均一费制B.差别费率制C.浮动费率制

2.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部分?

A.医疗待遇B.伤残待遇C.因工死亡待遇D.亲属工作安置待遇

4.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哪些补助?

A.丧葬补助金B.供养亲属抚恤金C.一次性工亡补助金D.精神损失费

5.职工因工伤而死亡,以下哪些亲属有可能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A.父母B.未成年子女C.没有收入来源的妻子D.祖父母

6.《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工伤保险要做到哪二者相结合?

A.工伤事故预防B.职业病鉴定C.工伤康复D.医疗保险

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哪一些不能认定为工伤?

A.犯罪或违法B.自杀或自残C.斗殴或酗酒D.借调至外单位受伤

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哪些可认定为工伤?

A.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B.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C.因工作需要陪酒伤亡的

D.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9.我国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一些?

A.“有过失补偿”原则B.“优待”原则

C.企业一方缴费和差别费率原则D.保障与赔偿相结合的原则

10.工伤职工出现了下列哪些情形,应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A.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B.拒绝治疗C.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D.自愿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参考答案:1BC,2ABC,3AC,4ABC,5ABCD,6AC,7ABC,8ABD,9CD,10ABC 三、是非选择题

1.凡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均可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答案要点:

(1)对。

(2)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或职业病的界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工伤认定的范围,不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且也包括“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由此判断:凡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均可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2.工伤保险必须与工伤预防相结合。

答案要点:

(1)对。

(2)工伤保险是对职工发生了工伤及职业病后的一种事后补偿,无论是对职工本人还是工伤社会保险而言,花费代价均比较大,而工伤预防作为一项事前的预防性行为,花费相对要少得多,因此将两者结合能够减少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更为有效。

3.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答案要点:

(1)错。

(2)工伤事故属于职业性伤害,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具有明显的劳动力修理与再生产投入的性质,属于企业生产成本的特殊组成部分,因此个人不必缴费,由企业负担全部保险费。

1.职工因公外出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同时享受工伤保险补偿和民事赔偿。

答案要点:

(1)错。

(2)工伤社会保险实现的是工伤保险补偿与民事赔偿不同时享有的原则。

5.临时工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答案要点:

(1)错。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是否是正式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均应认定为工伤。

6.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伤职工基本权益的重要条件。

答案要点:

(1)对。

(2)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果没有工作社会保险制度的保证,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就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7.我国的工伤社会保险实现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答案要点:

(1)对。

(2)实现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其目的是要做到预防与救治并举。既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又确保工作职工的基本权益。

8.凡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企业,其职工患职业病后均能够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答案要点:

(1)错。

(2)只有当企业职工患了国家法定的职业病,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论述题

1.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为什么采取差别费和浮动费率?

答案要点:

(1)差别费率。即对单一企业或某一行业单独确定工伤社会保险费的提缴比例,以体现对不同工伤事故发生率的企业、行业实行差别性的负担,以保证该行业、企业工作保险基金的收付平衡。由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职工权益和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因此,出于工伤社会保险的实行目的,采用差别费率能够体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奖优罚劣。

(2)浮动费率。是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每年对各行业或企业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由主管部门决定该行业或企业的工作保险费率上浮或下浮。通过费率的活动可以促使企业将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作为已任,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

2.什么叫工伤?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根据什么原则?

答案要点:

(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劳动者(雇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和准备生产劳动的过程中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等等,不慎导致本人或他人负伤、致残、死亡的情形,这些都属于工伤的范围,应当界定为工伤。

(2)在工伤社会保险中所称的职业病,通常是指国家法律明文作出规定的法定的职业病类型。目前我国确定的职业病各类包括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等九类共四种职业病范围。

(3)工伤的认定实现无责任赔偿制度,也即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的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况,均应该作为工伤处理;举例来说:如劳动者在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了机动车交通事故,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均属于工伤。但劳动者如若违法犯罪、自杀等情形的,不算工伤。关于职业病的确定。必须以职工工作的环境和诱发职工致病的成因作为依据。按照卫生部制定和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案例分析题

1.某建筑施工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死伤概不负责”条款,后来该劳动

者在施工过程中因跳板断裂滑落,摔成重伤,施工单位要该劳动者工作自负,医疗费自理,单位概不负责。请问该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不正确的。

(2)本案例中的劳动合同虽然表面上是双方自愿订立的,但“死伤概不负责”一类的生死合同不可能是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约定这类条款的主观用意非常明显,是利用了劳动者的弱者地位。根据《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而是不合法的,不能作为处理职工工伤事故的依据。企业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查、报告、处理,并要根据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职工王某,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另一骑车人刘某相撞,造成骨折。责任完全在刘某,刘对此无异议。事后王某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为由,要求按工伤处理。请问王某的要求是否合理?能否按工伤对待?

参考答案:

(1)王某不应按工伤处理。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王某虽然符合上下班路途这一要件,但却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条件不符,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3.1997年3月,某集体砖厂职工与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中注明:"......如发生伤亡,砖厂概不负责......"。不幸的是,该职工在第8天工作时左脚就被砖头砸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砖厂以该职工已承包,合同中已有规定为由,拒绝支付与其脚伤有关的任何费用。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参考答案:

(1) 不对。

(2) 根据规定,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因此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此合同将伤亡的风险推给职工,不符合宪法和社会保险政策的规定。

4.1996年7月7日,某县一运输公司职工,在送货路上因超车不当,与对面一货车相撞,造成车毁人亡。请问,此种情况能按因工伤亡处理吗?

参考答案:

(1) 能。

(2) 根据劳动部劳办发[1996]271号文规定,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任务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即使司机负有责任,只要不是故意犯罪、自杀、自伤、酗酒和蓄意制造交通事故,本人伤亡都应认定为工伤。

5.申诉人刘某系某制药厂临时工,于1997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药厂五楼仓库往简易货梯上装货物时,货梯突然与吊钩脱离,致使申诉人刘某从五楼坠入地面摔伤,经治疗于1997年6月23日出院。申诉人申诉到仲裁委后,在审理过程中,申诉人坚持不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请问刘某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分析要点:(1)不能。

(2)申诉人刘某发生的意外事故,根据工伤认定的原则,理应属于工伤。

(3)但此案中申诉人的请求事项必须依赖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做出是否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但申诉人拒不同意做劳动能力鉴定,只能中止审理。

6.某厂职工小A长期旷工,按照该厂厂规,扣发其3个月工资。小A得知后心怀不满,经预谋策划于某日闯入厂长办公室,持铁棍将厂长手部击伤。经鉴定为骨折,该厂长能否算做工伤?

分析要点:

(1)应认定为工伤。

(2)该厂长因履行职责,遭致报复伤害,按照工伤社会保险条例,凡非本人主动动机所受的伤害包括“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该厂长应认定为工伤。

7.某职工从家里驾驶摩托车到公司上晚班,途中与停在路边维修的公交车相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职工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这位职工能认定为工伤吗?

答案要点:

(1)能。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只要不具有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事由,就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这位职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即使其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也应认定为工伤。

8.杨某原系某厂职工,经厂方安排借调到某公司工作,并由某公司向杨某支付劳务费。99年2月,杨某在某公司工作时意外受伤。由于其劳动关系在某工厂,故杨某向所在的工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该工厂认为,杨某是在某公

司受的伤,应该由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请问某厂的看法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

(1)不正确。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3)本案例中的杨某虽然是在某公司受的伤,但由于其劳动关系在某厂,因此某厂应该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但由于某厂与某公司之间存在一种职工的借调关系,因此两家企业之间可以协商,如果某公司同意,由某公司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

9.某厂职工小A和小B上班期间,因互相开玩笑而引发口角,小A被小B打伤,小B被刑事拘留。小A认为,其所其的伤害是在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要求按工伤处理,请问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答案要点:

(1)不合理。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为工作原因三个条件。小A所受的伤害虽然符合前二个条件,但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没有关系,因此不符合工作保险中的工伤认定原则。

(2)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申请民事赔偿,由小B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10.张某为A建筑公司的员工,一天其在某综合楼工程第十层梁上施工,梁底料突然断裂,从2.9米高处坠落,造成左手版头条关节上段粉碎性骨折。在其治疗期间,其所在的A 公司被另一家B建筑公司收购。张某要求B建筑公司按工伤处理,但B建筑公司以工伤发生在A公司为理,予以拒绝。请问B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

(1)B公司的做法是不正确。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职工所在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及转让等情形时,由承继单位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张某原所在的A公司已经转让给B公司,因此B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六、实务操作题

1.某搪瓷厂职工刘某,在喷花车间工作20多年。2000年的一天,刘某感觉胸闷气喘、呼吸困难,经职业病防治所检查,被诊断为I期矽肺病。如果刘某要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她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参考答案:

(1)刘某应该在职业病确诊后,要求企业在30天内为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应该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一是必须有企业确认是因为生产工作中长期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造成的意见,二是经市以上职业病防治所(小组)诊断,三是属于国家规定的102种职业病名单中的病种,四是报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并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的性质和原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9204 工伤保险的性质和原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伤保险的性质和原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直是近些年来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政府重大的议事问题。之所以成为社会焦点,因为它既是安慰、保护、鼓励劳动者搞好生产,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一项社会经济政策,又是宪法确立的保护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工伤保险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实施范围最广的社会保障制度。据1987年141个实行社会保险国家的统计,有136个国家实行了工伤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的有110个,还有20多个国家

20070531工伤社保办理流程

一.工伤办理流程 1.工伤认定处理程序时限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电话、传真),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如工伤事故是属交通事故或受他人暴力伤害的,须在事故发生后向交警部门或公安部门申报。并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交警或公安部门的证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或单位拒绝工伤认定申请(出具工伤证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参保人或单位没有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由用人单位负担。注:以上指的“该期间”指的是由工伤发生当天到用人单位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之日为止。 2.参保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参何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 (3)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4)参保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非参保人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1)职工和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表(或工资记录)或招工表(或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等 (2)《工伤认定申请书》 (3)职工本人身份证明(非本人办理的,办理人须提交身份证明、与受伤职工的关系证明或委托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指首次的诊断证明原件)、病历本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有关旁证材料原件如:旁证、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查询,一般由本人申请的必须提供,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 (8)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9)事故现场示意图(交通事故路线图) 3.工伤认定受理时间: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后,如果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材料后经核实属于受理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和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工伤社会保险

第五章工伤社会保险 一、单项选择题 1.城镇工伤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比例占其工资额的百分之几? A.1%B.2%C.3%D.不需要缴纳 2.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且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能否按工伤处理? A.按工伤处理B.不能按工伤处理C.由企业自行决定 3.城镇职工在上下班路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按工伤处理?A.机动车事故B.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C.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的机动车事故4.我国工伤社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哪类企业及其职工? A.中国境内所有企业B.城镇所有企业C.城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D.国有企业5.工伤社会保险实施所依据的理论是什么? A.有过失补偿理论B.雇主责任补偿理论C.无过失补偿理论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共有多少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A.5种B.7种C.8种D.10种 7.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鉴定劳动者伤残后丧失什么能力的客观依据? A.生活能力B.劳动技能C.劳动能力 8.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哪一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A.原用人单位B.借调单位C.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共同承担 9.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其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A.基本医疗保险基金B.工伤保险基金C.都可以 10.职工在下列情形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是哪一类? A.患职业病的B.医护人员在救护“非典”病人过程中感染“非典”

C.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1. 工伤保险根据下述什么原则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A、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B、社会统筹和单位管理C、社会统筹D、个人帐户管理 参考答案:1D,2A,3A,4A,5C,6B,7C,8A,9B,10D,11C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工伤社会保险费率采用哪几种模式? A.均一费制B.差别费率制C.浮动费率制 2.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部分? A.医疗待遇B.伤残待遇C.因工死亡待遇D.亲属工作安置待遇 4.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哪些补助? A.丧葬补助金B.供养亲属抚恤金C.一次性工亡补助金D.精神损失费 5.职工因工伤而死亡,以下哪些亲属有可能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A.父母B.未成年子女C.没有收入来源的妻子D.祖父母 6.《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工伤保险要做到哪二者相结合? A.工伤事故预防B.职业病鉴定C.工伤康复D.医疗保险 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哪一些不能认定为工伤? A.犯罪或违法B.自杀或自残C.斗殴或酗酒D.借调至外单位受伤 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哪些可认定为工伤? A.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B.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C.因工作需要陪酒伤亡的

工伤处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伤处理流程 1、组织救治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用工单位应立即将受伤员工送至就近医疗机构救治,伤情稳定后转至二级(含二级)以上或社保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与就诊医生积极沟通,建议在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的围用药和诊疗。 2、事故上报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工单位应在48小时将事故报告表上报;事故(疾病)人的、年龄、到岗工作时间、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发生工伤的原因分析(缺一不可)。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重大意外事件(包括疾病死亡)及重大疾病住院的,应在2小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并通过沟通、医院看望、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员工伤情信息,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3、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根据事故伤害发生的情形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三要素为:①工作时间;②工作场所;③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员工因违章操作负伤、员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暴力侵害等属于工伤。 注解: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2)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员工本人或者双方同等责任;(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5)员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 员工下班以后加班或者避开高峰时段之后再回家等情形,属于合理的时间。 员工从工作地往返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如下班途中到菜场买菜再回家)属于合理的路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2、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3、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4、工伤待遇审批表。 5、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承办机构】:社保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事项】: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咨询电话】:12333 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 3、已经过工伤认定。 报销资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2 、工伤治疗原始病历;3、工伤 认定结论;4 、其它资料。【注】: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报销流程: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报销比例: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报销比例100%。 1. 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5. 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6、每月20 日-30 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 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工伤保险知识试题汇总(doc 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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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1月1日起施行。 8.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_____________待遇。 9.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称用人单位)应依照《__________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10.国务院于2004年1月9日颁发的“国发[2004]2号”《国务院_________________的决定》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同时,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向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的员工或家属支付赔偿金。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建立企业负责人自觉保障安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机制。”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30分) 1.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______,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违章违纪者B.事故责任者C.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______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可以征得从业人员同意的B.不得以任何 C.可依法以补充协议 3.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

工伤社会保险

第十章工伤社会保险 一、工伤及工伤保险的概念 1.工伤的含义 “工伤”是职业性伤害的简称,一般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中所确定的工伤范围是:身体处于疾病状态者,由于职业伤害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工资收入中断者,由于永久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完全失去生活来源者。 由此可见,工伤包括两大类别:一是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人体器官及其生理机能受损,二是因职业性质和工作环境因素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这种职业伤害有三种具体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因工负伤,第二种情况是因工负伤致残,第三种情况是职业病。 因工负伤:在工作中,遭遇不测,使身体器官或正常功能受到损伤,经过治疗可以痊愈,因此造成的暂时、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后果。 因工致残:工作中遭遇意外伤害,虽经治疗、保养、仍不能完全康复,致使身体或智力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包括五官、肢体缺损和智力丧失两大类。表现为永久的,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力。 职业病:在生产或工作环境中,由于工业毒害,不良气候条件,生物因素及一般卫生条件恶劣等职业性原因而引起到疾病,其特征为形成时间长,大多数表现为身体器官生理功能损伤,很少有痊愈的可能,属于不可逆性损伤。 2.工伤保险的含义 工伤保险的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组织实施,劳动者在工作中或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而负伤或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本人或其家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生活保障、医疗服务、经济补偿、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3.工伤保险的功能 现代意义上的工伤保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作用:通过预防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通过康复工作,使受伤者尽快恢复劳动能力;促进受伤害

社保工伤保险详解

社保工伤保险详解 社保工伤保险 现代意义上的工伤保险,实际上是“职业伤害”保险,既包括工伤事故,又包括法定职业病。这一保险制度走过了从雇主责任保险向社会保险发展的历程。 工伤保险: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因上述两种情况导致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业病: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而引起的所有疾病。 工伤保险的对象 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曾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作出下列限定: 1.身体受职业病伤害呈疾病状态者; 2.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工资收入者; 4.由于供养者因工伤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构成: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期间的待遇) <2>工伤医疗期待遇 <3>伤残待遇 <4>康复待遇 <5>死亡待遇 工伤保险费率: 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工伤保险费率,一至三年浮动一次。 一类行业(风险较小行业:金融\服务\科研等):0.4% 二类行业(中等风险行业:房地产\制造\运输): 0.8% 三类行业(风险较大行业:石油\化工\冶炼\采矿): 1.2% 怎样的情况才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社会保险概述(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7273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工伤社会保险概述(正式 版)

工伤社会保险概述(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工伤的概念 1、概念:工伤是国际上通用的术语,内容包括 因工意外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概念的产生和发展: 国际上,关于工伤的范围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的公约中提及的工伤不包括职 业病,仅即“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伤害事故为 工伤”。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工伤 事故津贴公约》将职业病纳入工伤的范围。所谓职业 病,从广义上说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性 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环境而引起的所有疾

病。 在法律上,职业病有一定的界限,只有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了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二、工伤社会保险的概念 1、工伤社会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概念 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工伤社会保险的产生 最早实施工伤社会保险的是德国,于1884年通过了《工人灾害赔偿法》。 现代工伤保险中,保险事故即广义工伤,包括狭义工伤和职业病。历史上最早的工伤保险立法,仅以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 程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社保机构补办转院手续。 5、在医院治疗时,除国家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外,其他为治疗所需的自费用药需证得厂方同意。 6、治愈后需备齐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伤残等级评定 1、因公伤残员工在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人力资资源部负责跟进社保部门对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

工伤保险题库完整版

工伤保险题库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工伤保险题库 一、填空题 1、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视同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省公司本部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1996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它对工伤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企业和职工责任、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为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375号令)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6、《工伤保险条例》共八章64 条。 7、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7种,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有3 种。 9、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1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单项选择题。 1、什么是工伤保险( A ) A、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B、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 C、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B、城镇企业 C、个体工商户 3、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 A ) A、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职工缴费 C、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哪种费率( B ) A、统一费率 B、行业差别费率和用人单位浮动费率 C、协商费率 5、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由谁来负责( A ) A、用人单位负责 B、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2019年社保工伤死亡赔付标准参考-范文模板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社保工伤死亡赔付标准参考 社保工伤死亡赔付标准 对于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劳动者而言,如果其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话,那么社保工伤经办机构会对其家属作出一定的工亡赔偿。究竟这个社保工伤死亡赔付标准是怎样的?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 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 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 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 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 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对工伤死亡职工的家属社保工伤经办机构会作出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 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的赔偿标准,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为大家做了详细 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工伤死亡赔偿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网 站进行详细了解。 工伤认定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的认定与赔偿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关于工伤认 定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的参考。 一、工伤的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社保机构补办转院手续。 5、在医院治疗时,除国家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外,其他为治疗所需的自费用药需证得厂方同意。 6、治愈后需备齐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伤残等级评定 1、因公伤残员工在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人力资资源部负责跟进社保部门对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社保法规解读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社保法规解读 ◆课程背景 经过四次审议的《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配合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国务院已修改《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出台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另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37号)、《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37号)等社保政策;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改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法,它的颁布实施及《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相关社保政策的出台对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及用工成本将产生哪些重大影响?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对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又有哪些重要保障?主办单位特邀知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专家梁硕南老师为参会人员全新解读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剖析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并通过最新社保典型案例,指出企业社保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传授预防及应对社保风险、社保争议的方法和技巧,减少企业社保管理成本。 ◆课程大纲 一、社会保险法及最新社保政策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剖析及典型案例评析(解读问题时,结合案例进行评析)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本概况 1、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过程 2、社会保险法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 3、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体系 (二)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1、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当或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招用外国人、台港澳人员,是否应当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2、外省或外市户口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否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本省或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单位和职工怎样分担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多少记入统筹基金?多少记入个人帐户?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否提前支取?如何计息?可否继承?达到退体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否一次性支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5、基本养老金由哪些项目构成?根据哪些因素确定和调整?基本养老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如何处理? 6、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怎么办?可否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或一次性缴足15年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本省或本市户口与外省或外市户口有何不同? 7、一次性缴足养老保险费的,如何确定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办理缴费程序如何? 8、没有能力一次性缴费或者想回原籍继续缴费的,可否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9、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伤残的,其遗属或本人可以享受哪些待遇?死亡职工遗属的范围如何确定? 10、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否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及统筹基金如何转移?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和支付?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和继续缴费地? 11、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对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及男性年

工伤保险习题库

工伤保险题库 一、填空题 1、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视同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省公司本部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1996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它对工伤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企业和职工责任、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为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375号令)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6、《工伤保险条例》共八章64 条。 7、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7种,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有3 种。 9、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1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单项选择题。 1、什么是工伤保险( A ) A、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B、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 C、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B、城镇企业 C、个体工商户 3、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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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题库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工伤保险条例题库 就业促进法(简答题) 1.我国的就业方针是什么? (1)劳动部门介绍就业。(2)自愿组织起来就业。(3)自谋职业。 我国现行的就业方针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2.为什么要制定《就业促进法》 制定《就业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国家应当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什么位置? 制定《就业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什么权利? 《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5.《就业促进法》对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就业促进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哪些主要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就业促进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7.国务院哪个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促进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8.《就业促进法》对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就业促进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社保工伤认定流程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工伤处理流程及理赔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及理赔流 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一、工伤保险处理流程及理赔流程 总体分为四个流程: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 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其次,工伤申请认定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再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首先,要根据哪些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视为工伤等来认定。 其次,劳动能力签定程序, 一是申请条件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是申请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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