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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给水水质超标的危害

锅炉给水水质超标的危害
锅炉给水水质超标的危害

一、水中的杂质

水的杂质除氧、二氧化碳等气体和悬浮物外,还有溶解固形物。溶解固形物最常见的有八种离子:氯离子(Cl--)、硫酸根离子(SO2-4)、重碳酸根离子(HCO--3)、碳酸根离子(CO2-3)、钠离子(Na+)、镁离子(Mg2+)、钙离子(Ca2+)、钾离子(K+)。以上杂质的水溶液,假如直接用于锅炉给水,则对锅炉和蒸汽品质都会直接或间接地造成危害:产生水垢与沉渣;对锅炉腐蚀;恶化蒸汽品质。

二、各种杂质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钠离子:限制炉水中的含钠量是为了保证蒸汽品质。因蒸汽带水,使炉水中的钠盐带入蒸汽,当含盐量超过一定数值时,蒸汽带水量会明显增加,使蒸汽品质明显变坏。过热蒸汽带入汽轮机的钠化合物,由于钠化合物在过热蒸汽中的溶解度不大,而且随着蒸汽压力的下降,溶解度也会很快下降。所以在汽轮机内,当蒸汽压力稍有降低时,它们在蒸汽中的含量就高于溶解度,因此很容易从蒸汽中析出而沉积在汽轮机内,不仅影响汽轮机的出力,而且还危机安全运行。

氧:自然水中,大多都溶解有氧。氧存在于水中,对于钢、铁、铜等金属,都具有不同的腐蚀作用。pH值较低的水,能促进溶解氧的腐蚀作用;pH值较高的水,可使这种作用减弱。当水温升高,但不足以使溶解氧从水中析出时,腐蚀作用的速度会加快,所以在热水管和凝聚水管中,氧腐蚀更为

严重。经验得知,此温度约在60~90℃之间。溶解氧的腐蚀,只有在水溶解中才能发生。溶解氧的腐蚀,是锅炉金属表面腐蚀的主要和常见的原因。二氧化硅:在所有自然水中,二氧化硅的含量差异较大,江河中二氧化硅在一年中变化也很大。二氧化硅在锅炉内形成的水垢是非常坚硬的,且呈透明或半透明状态,类似玻璃。用机械方法清除这种水垢,要比清洗一般碳酸盐水垢多几倍工时,这种水垢的导热性能极差。当水垢产生后,会使受热面降低传热作用,以致造成受热面过热烧坏。

铁:自然水中含铁量小于0.1mg/L时,并无影响,但当含量超过0.3mg/L 时,水就会有味、混浊。地下水含有铁时,会出现红色氢氧化铁沉淀。锅炉补给水中含铁量过高,会导致锅炉受热面炉管产生氧化铁垢。氧化铁水垢的导热性能很差,平均导热系数只有0.1~0.2kcal/(m·h·℃),仅为钢材的1.67‰~5‰;即使与锅炉内常见的钙镁水垢相比,平均导热数也要低很多,约为钙镁水垢平均导热系数的1.67%~40%。而资料显示,锅炉受热面上附着1mm厚的水垢时,其燃料的消耗将增加1.5~3.0%,由此可见,在锅炉炉管上生成的氧化铁水垢将大大降低锅炉的经济性。氧化铁水垢不仅严重阻碍传热,而且会造成传热面局部温度过高,导致金属强度下降。因此,锅炉给水的铁含量超标,还容易造成炉管变形,进而危及锅炉的安全。

锅炉水质标准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二、水质标准 1、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给水锅水 额定蒸汽压力, MPa≤1.0>1.0>1.6 ≤1.0 >1.0>1.6≤1.6≤2.5≤1.6≤2.5 悬浮物,mg/L≤5≤5≤5总硬度,mmol/L1)≤0.03≤0.03≤0.03 总碱度,mmol/L 无过热器6-266-246-16有过热器≤14≤12 pH(25℃)≥7≥7≥710-1210-1210-12溶解氧,mg/L3)≤0.1≤0.1≤0.05 溶解固形物,mg/L 无过热器 < 4000 <3500<3000有过热器<3000<2500 SO2-3,mg/L10-3010-30 PO3-4,mg/L10-3010-30 相对碱度游离NaOH/溶解固形物<0.2<0.2 含油量,mg/L≤2≤2≤2 含铁量,mg/L6)≤0.3≤0.3≤0.3 1) 硬度mmol/L的基本单元为c(1/2Ca2+、1/2Mg2+),下同。 2) 碱度mmo1/L的基本单元为c(OH-、1/2CO2-3、HC03-),下同。 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值可适当放宽。 3) 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时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6t/h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0.05mg/L。 4) 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C1-)的方法来间接控制,但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Cl-)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比值关系。 5) 全焊接结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 6) 仅限燃油、燃气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如对汽、水品质无特殊要求)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洗工作,其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给水锅炉水 悬浮物,mg/L≤20

锅炉水压试验方案

一、试验目的: 1、锅炉检修后进行工作压力水压试验,以检查锅炉受热面及其它承压部件有无泄漏现象;尤其是锅炉受热面管大面积更换后的焊口及检修的阀门、管道的泄漏情况,确保锅炉的检修质量。 2、通过水压实验,检验受热面经过多年运行后的强度水平,在机组冷态暴露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机组启动后安全稳定运行。 二、本措施编写依据: 1、《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20xx) 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xx) 3、《蒸汽锅炉安全技术检查规程》 4、《锅炉运行规程》。 三、锅炉工作压力水压试验范围: 炉本体汽水系统水压试验范围:从给水操作台到汽机自动主汽门前,工作压力为18.62mpa,超压试验压力为23.28mpa。 再热器系统水压试验范围:从再热器冷段入口水压试验堵阀至再热器热段出口水压试验堵阀,工作压力为3.71mpa,超压试验压力为5.57mpa。 (一)水压试验压力:略按照压力容器监察规程要求,本次#1锅炉大修后过、再热系统水压试验做超压试验。 (二)锅炉水容积(吨)略 四、水压试验时检查的重点: 1、大包内联箱、导汽管、减温器喷嘴定位螺栓焊缝、温度测点管座角焊缝; 2、低温过热器、省煤器; 3、修后各换管处和堆焊处; 4、各给水、减温水、疏放水管座角焊缝等;

5、水冷壁两排悬吊管穿墙处(折烟角部位); 6、后竖井前包墙管穿墙处(水平烟道转向处); 7、本次更换过的受热面管子焊缝。 8、各部承压阀门填料、自密封、阀盖、阀芯是否泄漏。 五、水压试验应具备的条件: 1、与一、二次汽、水系统有关的工作全部终结或停止,工作票已终结或收回押到值长处; 2、锅炉受热面管子更换完毕,并经探伤合格;所有修复焊口都已经无损探伤及有关检查合格; 3、汽包安全阀、过/再热器安全阀用水压试验专用装置隔离,过热器pcv阀前手动门关闭,汽包就地双色水位计要参与工作压力试验,做超压试验前必须隔绝汽包就地双色水位计、电接点水位计。热工过热汽、再热汽流量变送器及汽包三个差压水位计变送器隔绝。设计中未考虑到水压试验的其它部件必须隔离; 4、蒸汽管道及大包内部支吊架检查;主蒸汽管道恒力、弹簧支吊架处用导链临时固定; 5、汽水系统所有阀门正确安装就位,经过传动试验合格,受热面管子或承压部件上的鳍片、密封件、人孔门和热工监测件、保温及外护板均恢复。需要检查部位的保温已拆除; 6、参与水压试验的汽水系统及阀门周围在升压过程中确保无人; 7、一次系统水压试验压力以汽包就地压力表为准,汽包安装0-40mpa的压力表;再热汽系统水压试验压力以再热汽入口疏水处就地压力表为准,再热器入口安装0-10mpa的压力表,压力表精度等级不低于0.5级,并经校验合格;在试验过程中汽包就地压力表与控制室应保持通讯联络,加强就地与集控的联系校对。 8、锅炉超压试验必须在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9、通知热工隔绝不参与超压试验的有关仪表门; 10汽包加药门待做完工作压力试验后关闭;各化学取样门待做完工作压力试验后关闭; 11、水压试验的水温30-70℃,水压试验时汽包壁温度≮30℃; 12、检查确认再热器入/出口堵阀已安装完毕; 13、在锅炉上水前,应按运行操作措施的规定,检查汽水系统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锅炉水压试验规范样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锅炉水压试验规范(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815锅炉水压试验规范 Boiler hydraulic pressure test specifica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锅炉水压试验 水压试验是在锅炉本体安装后对锅炉承压部件、锅炉整体结构安装质量、焊接质量以及工厂制造质量进行检验的一道非常重要的程序,水压试验的完成标志上述的安装、制造质量达到了设计要求,同时为下一步工作的进行起到了保障作用。水压试验应严格按照"水压试验方案"进行,水压试验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现场验证。 1水压试验前安装工作须具备的条件 参加水压试验的所有受热面焊口完成并检验合格;与承压部件相焊的密封件、铁件全部焊接完;水压试验范围内管道系统、阀门安装完毕;全炉支吊架调整完毕并验收合格;弹簧吊架销定在固定位置上;安全阀已安装水压堵头;试验用压力表检验合格;上水、放水、升压管路接通;上水泵、升压

泵试运转合格. 2水压试验标准 水压试验为锅炉本体部分,其试验压力为汽包工作压力的1.5倍。 锅炉的超压试验会降低承压部件的使用寿命,且试验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要避免重复做超压试验,为了保证超压试验一次成功,在水压试验前先进行气压试验,气压试验的压力为0.3Mpa左右。 水压试验的水质和进水温度应符合锅炉制造厂技术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的规定执行,一般水温不应超过80℃,对合金钢受压元件,水压试验的水温,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上水时间一般控制在3~4小时。 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时,保持5分钟后降至工作压力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期间保持压力不变,检查中若无破裂、变形及漏水现象,则认为水压试验合格。 3水压试验操作程序

锅炉水质化验分析

锅炉水质化验分析 一、数值范围 1、碱度18~20me/L (毫克当量升) 2、硬度w 0.03mmol/L(毫摩尔每升) 3、说明:硬度的标准是变化的,根据锅炉的型号不同而不同。(2 吨,4 吨) 二、锅炉水的运行原理天然水经水软化设备软化后进入锅炉加热使用。如不经过软化,则锅炉内会有大量的水垢。 分板水时,一是取自软化设备中的水时行分析,一是取锅炉中的水进行分析(取水时应先放一阵子, 见表)三、使用药品 1 、碱度试验(1)药品:酚酞(浓度0.01%), 甲基橙(浓度0.1%), 硫酸(浓度0.1n,) 用具:三角瓶,100ml量筒,CE管(吸管),滴定管。 (2)试验方法; 取水100ml, 放在三角瓶内,加一滴酚酞, 加3~4 滴甲基橙, 然后用硫酸进行滴定,滴定时,要轻轻摇动三角瓶,瓶内液体变橙色为滴定终点,此时消耗的硫酸mL数为碱度值。 2、硬度值 ⑴药品:EDTA浓度0.03mmol/L毫模耳每升),氨缓冲液(2-3),黑T(浓度 0.5%,)用具:三角瓶,100ml量筒,CE管(吸管),滴定管。 (2)试验方法 取水100ml,放在三角瓶内,加2~3mL氨缓冲液(可能硼砂代替),再加3~4 滴黑T,然后用EDTA进行滴定,滴定时,要轻轻摇动三角瓶,瓶内液体变蓝色为滴定终点,此时消耗的EDTA m数为硬度值。 四、检测频率 标准要求,每 2 小时进行检验两种水。 附:锅炉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锅炉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 化验记录 锅炉型号: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迄时间: 年月日?年月曰

锅炉水压试验作业指导书(标准)

精品文档

目录 1.工程概况 (3) 2.依据的图纸、文件及标准 (4) 3.作业准备和条件要求 (5) 4.施工工序关键的质量控制点 (6) 5.水压试验范围 (7) 6.水压试验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 (7) 7.水压试验程序及操作步骤 (9) 8.水压试验后废水排放处理措施 (12) 9.水压试验后锅炉保养措施 (12) 10.作业检查验收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12) 11.安全措施 (13) 12.环保要求 (14) 13.附录 (14) (N为电子分发) 本版文件于2007年月日开始实施。 批准人:

#3锅炉整体水压试验 1. 工程概况 1.1 锅炉简述 福建华电可门火电厂二期工程2×600M机组锅炉本体为上海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锅炉,炉型为全钢架悬吊结构,∏型露天布置,燃烧系统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固态排渣煤粉炉,炉膛高度为63550mm。锅炉炉膛断面尺寸为18816×17696mm,后烟井断面尺寸为18816×13200mm,锅炉顶棚管中心线标高为71850mm,炉顶采用全密封结构。 锅炉炉前沿宽度方向垂直布置2只启动分离器,其进出口分别与水冷壁和炉顶过热器相连接。炉膛由膜式壁组成,炉膛上部布置分隔屏过热器和后屏过热器,水平烟道依次布置末级再热器和末级过热器,尾部烟道从上到下依次布置有低温再热器和省煤器。 1.2 锅炉主要设计参数 1.3 锅炉各部件水容积:

锅炉水压试验是检验设备缺陷和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工序,其目的是在锅炉受热面设备受压部件安装完毕以后,在冷态下受压部件母材、焊口、阀门、检测装置的强度及其严密性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 2. 依据的图纸、文件及标准 2.1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参考资料; 2.2 上海锅炉厂提供的《600MW级超临界直流锅炉整体水压试验方案》; 2.3 福建电力设计院提供的有关设计图纸及参考资料; 2.4 火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 2.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2.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厂化学篇); 2.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及射线、热处理等规范; 2.8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869——2004; 2.9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2.10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11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612-1996; 2.12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647-2004; 2.13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2年版; 2.1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

锅炉水质化验分析

锅炉水质化验分析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锅炉水质化验分析 一、数值范围 1、碱度 18~20me/L(毫克当量升) 2、硬度≤L(毫摩尔每升) 3、说明:硬度的标准是变化的,根据锅炉的型号不同而不同。(2吨,4吨) 二、锅炉水的运行原理 天然水经水软化设备软化后进入锅炉加热使用。如不经过软化,则锅炉内会有大量的水垢。 分板水时,一是取自软化设备中的水时行分析,一是取锅炉中的水进行分析(取水时应先放一阵子,见表) 三、使用药品 1、碱度试验 (1)药品:酚酞(浓度%),甲基橙(浓度%),硫酸(浓度,) 用具:三角瓶,100ml量筒,CE管(吸管),滴定管。 (2)试验方法; 取水100ml,放在三角瓶内,加一滴酚酞,加3~4滴甲基橙,然后用硫酸进行滴定,滴定时,要轻轻摇动三角瓶,瓶内液体变橙色为滴定终点,此时消耗的硫酸mL数为碱度值。

2、硬度值 (1)药品:EDTA(浓度L毫模耳每升),氨缓冲液(2-3),黑T(浓度%,) 用具:三角瓶,100ml量筒,CE管(吸管),滴定管。 (2)试验方法 取水100ml,放在三角瓶内,加2~3mL氨缓冲液(可能硼砂代替), 再加3~4滴黑T,然后用EDTA进行滴定,滴定时,要轻轻摇动三角瓶,瓶内液体变蓝色为滴定终点,此时消耗的EDTAmL数为硬度值。 四、检测频率 标准要求,每2小时进行检验两种水。 附:锅炉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锅炉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 化验记录

锅炉型号: 单位: 起迄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水质化验及水处理设备运行记录 年月日

锅炉用水要求

一、电力锅炉除盐水处理系统,锅炉除盐水系统 二、锅炉是生产蒸汽或热水的换热设备。随着经济的发展,锅 炉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部门。水是锅炉的换 热介质,锅炉给水的水质好坏,对于锅炉的安全运行、能源消 耗和使用寿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三、 四、电力锅炉除盐水处理系统,锅炉除盐水系统锅炉种类繁多, 可按本体结构、压力、蒸发量、燃烧方式、燃料品种等划分为 不同类别。由于其容量、水容量、蒸发量、工作压力的不同, 各类锅炉对给水和炉水水质要求各异。一般情况下,容量越大,水容量越小,蒸发量越大,工作压力越高的锅炉对水质要求越 高。 五、 六、二、锅炉分类 七、 八、低压、中压、高压和超高压锅炉是由锅炉产生蒸汽的压力 大小不同而划分的。按照表压力分等级如下: 九、 十、低压锅炉:<2.45Mpa(<25kgf/cm2); 十一、 十二、中压锅炉:3.82-5.78Mpa(39-59kgf/cm2); 十三、

十四、高压锅炉:5.88-12.64Mpa(60-129kgf/cm2); 十五、 十六、超高压锅炉:12.74-15.58Mpa(130-159kgf/cm2); 十七、 十八、亚临界锅炉:15.68-18.62Mpa(160-190kgf/cm2); 十九、 二十、高临界锅炉:>22.45Mpa(>229kgf/cm2); 二十一、 二十二、由于锅炉的工作压力不同,对于水质要求以及控制方法上也有不同。工作压力越高的锅炉,对水质的要求也越高, 控制也越严。水质控制的目的是防上锅炉及其附属水、汽系统 中的结垢和腐蚀,确保蒸汽质量,汽轮机的安全运行,并在保 证上述条件下,减少锅炉的排污损失,提高经济效益。低压锅 炉可以在炉内水处理,但目前一般是采用炉外水处理的方式以 软化水作为补给水;中压锅炉及部分高压锅炉,通常采用脱碱、除硅、除盐和钠离子交换(中压锅炉)后的软化水作为补充水。 而在炉内主要采用磷酸盐处理。对于高压及亚临界汽包锅炉, 现在一般都是用化学除盐水补给,而在炉内采用磷酸盐处理或 是挥发性处理。对于直流锅炉必须采用挥发性处理。此外,对 给水处理中的溶解氧、炉水的含盐量、SiO2和pH值的调节等,也因锅炉压力的提高而要求更严。 二十三、电力锅炉除盐水处理系统,锅炉除盐水系统

锅炉水压试验要求

锅炉水压试验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1水压试验的要求 1.1锅炉的水压试验,一般分为额定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和超水压试验,锅炉本体(包括过热器)超压试验压力为汽包额定工作压力的1.25倍,再热器超压试验压力为再热器进口额定工作压力的1.5倍。 1.2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超压水压试验: a.新安装的锅炉在开始试运前; b.锅炉受压部件经过重大改造或更换后; c.运行中的锅炉每六年进行一次(结合大修 后进行)。 1.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工作压力水压试验: a.一般大、小修或抢修后锅炉,在检修后做 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 b.停炉备用超过30天以上者,点火前须做 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 c.再热器系统水压试验一般不做,特殊情况 由技术部门提议,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4锅炉的水压试验,应按<<电力工业锅炉容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5锅炉水压试验须附有试验方案及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1.6试验操作应由运行值长统一指挥,指定二人负责控制压力和监视压力表。 1.7联系检修在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上的所有恒力吊架和顶部吊挡装置中的所有弹簧吊架,均应用插销或定位片予以临时固定(水压结束后拆除)。以免这些吊架超载失效。 1.8水压试验时,锅炉上应安装不少于二块校检合格的压力表(要求压力表精度0.5级以上,量程40Mpa),试验压力以上部汽包压力表读数为准,控制室的汽包压力表及过热器出口压力表由热工人员校验与上部压力表一致。

1.9升压时应作好事故预想,严防超压,紧急情况(如给水泵失控,调门失控等)可顺序采取下列措施: a.开启过热器联箱疏水门; b.开启汽包事故放水门; c.开连排或定排门; d.紧急停给水泵。 2水压试验范围 2.1第一回路包括给水管道、省煤器、汽包、下降管、水冷壁、过热器、主蒸汽管道以及联箱和相连接的管道。 2.2第二回路包括冷再管道、再热器、热再管道和有关联箱及相连管子。 2.3所有排汽管、疏水管、仪表管、加药管的水压试验做至二次阀。 2.4汽包就地水位计和安全阀只参加工作压力水压试验,不参加超压水压试验。 3水压试验前的检查与准备 3.1检查与锅炉水压试验有关的汽水系统,确认检修工作已经结束,工作票已终结,炉膛和尾部烟道无人工作。 3.2接到水压试验通知后,联系化学做好锅炉水压试验准备工作。 3.3汽包和再热器进口就地已装上标准压力表,压力表已校验正确,压力表精度0.5级以上,且具有两只以上不同取样源的压力表投运,并进行校对。就地与集控室之间应配备通讯工具。汽包、过热器、再热器、给水的压力表和汽包电接点水位计投入。 3.4做好防止汽轮机进水的措施。 3.5将事故放水阀接通电源,并开关灵活,放水管畅通。 3.6水压试验用水应采用精处理的除盐水,其水质要求按水压试验方案。 将过热器电磁泄压阀控制开关置关位置。 3.7检查各阀门位置正确。 4水压试验操作

工业锅炉用水水质标准

1) 硬度mmol/L的基本单元为c(1/2Ca2+、1/2Mg2+),下同。 2) 碱度mmo1/L的基本单元为c(OH-、1/2CO32-、HCO3-),下同。 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值可适当放宽。 3) 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时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6t/h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L。 4) 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Cl-)的方法来间接控制,但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Cl-)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此比值关系。

5) 全焊接结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 6) 仅限燃油、燃气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如对汽、水品质无特殊要求)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洗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2规定。 项目给水锅炉水 悬浮物,mg/L≤20 总硬度,mmol/l≤4 总碱度,mmol/l8-26 pH(25℃)≥710-12 溶解固形物,mg/L<5000 3 、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进行锅外水处理,对于额定功率小于等于非管架式承压的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 项目锅内加药处理锅外化学处理 给水锅水给水锅水 悬浮物,mg/L≤20≤5 总硬度,mmol/L≤6≤ PH(25℃)1)≥710-12≥7 溶解氧,mg/L2)≤ 含油量,mg/L≤2≤2 1)通过补加药剂使锅水pH值控制在10-12。 2)额定功率大于等于的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除氧,额定功率小于的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给水应尽量除氧。 4、直流(贯流)锅炉给水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其水质按表1中额定蒸汽压力为大于、小于等于的标准执行。 5、余热锅炉及电热锅炉的水质指标应符合同类型、同参数锅炉的要求。 6、水质检验方法应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执行

锅炉水质处理

锅炉水质处理 一、锅炉用水基本知识: (一)天然水的种类 天然水主要有三种:雨水、地表水、地下水 1、雨水:在降雨过程中吸收氧、氮、二氧化碳、尘埃等。雨水由于是水蒸汽凝结而成,故含盐量低,但雨水收集困难,不宜作锅炉用水。 2、地表水:江、河、湖、海洋中的水。地表水的来源,主要是雨水、雪水、泉水、地表水含有大量泥沙、腐殖质、矿物盐等,地表水可做锅炉用水。 3、地下水:地表水渗入地下的水。地下水含泥沙等杂质很少,水清澈,透明度高,但地下水穿过地下岩石时,溶解了大量的矿物盐,水的硬度高,锅炉用水主要是地下水。 (二)天然水中的杂质及危害 天然水中的杂质主要分三类:悬浮物、胶体物、溶解物。 1、悬浮物 (1)组成:极细的泥沙、动植物尸体腐烂物等杂质,这些杂质悬浮在水中,使水变混浊,存放后大部分悬浮物可沉降在水底。 (2)危害:易在水处理交换器内沉淀,污染离子交换树脂。在锅炉中易沉积在锅内底部形成沉积物,影响锅炉的传热、增加排污量,严重时可破坏水循环,造成锅炉烧坏事故。

2、胶体物 (1)组成:硅、铁、铝等矿物质,动植物的腐植物等。胶体物颗粒极小,在水中长期悬浮不沉淀。只有用化学方法处理才能出去。 (2)危害:可结成坚硬的水垢,不易清除,使锅水品质变坏,易发生汽水共腾。 3、溶解物: (1)组成:钙、镁、钾、钠等矿物盐类。从土壤和岩石中溶解而来。 (2)危害:在锅炉中遇热后在金属表面结成水垢,影响传热、降低锅炉热效率,严重时破坏水循环,造成锅炉鼓包变形裂纹等烧坏事故。 (三)锅炉用水的分类 1、原水:未经处理的地表水、地下水。 2、给水:经过水处理后供锅炉使用的软水。 3、回水:蒸汽做功后形成的凝结水和热水换热后的低温水回收利用的水。 4、软化水:经水质处理,使水的硬度达到一定标准的水。 5、锅水:锅炉内的水。 二、锅炉用水水质指标 (一)悬浮物

锅炉水检测方法

锅炉水的检测方法 1锅炉水检查1.1水样的采集水样的采集是保证水质分析准确性的第一个重要环节.采样的基本要求是:样品要有代表性;在采出后不被污染;在分析之前不发生变化. 取样装置对取样装置一般有以下要求: (1) 取样器的安装和取样点的布置应根据锅炉的类型,参数,水质监督 1锅炉水检查 1.1水样的采集 水样的采集是保证水质分析准确性的第一个重要环节.采样的基本要求是:样品要有代表性;在采出后不被污染;在分析之前不发生变化. 取样装置 对取样装置一般有以下要求: (1) 取样器的安装和取样点的布置应根据锅炉的类型,参数,水质监督的要求(或试验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布置,以保证采集的水样有充分代表性. (2) 除氧水,给水的取样管,应尽量采用不锈钢的制造. (3) 除氧水,给水,锅炉水和疏水的取样装置,必须安装冷却器.取样冷却器应有足够的冷却面积,并接在连续供给冷却水量的水源上,以保证水样流量为500~700ml/min ,水样温度为30~40℃. (4) 取样冷却器应定期检修和清除水垢,锅炉大修时,应同时检修取样器和所属阀门. (5) 取样管应定期冲洗(至少每周一次).作系统检查定取样前要冲洗有关取样管道,并适当延长冲洗时间,冲洗后应隔1~2小时方可取样.以确保水样有充分的代表性. 水样的采集方法 (1) 采集有取样冷却器的水样时,应调节取样阀门,使水样流量控制在500~700ml/min,温度为30~40℃的范围内,且流速稳定. (2) 采集给水,锅炉水样时,原则上是连续流动之水.采集其它水样时,应先将管道中的积水放尽. (3) 盛水样的容器,采样瓶必须是硬质玻璃或塑料制品(测定微量或分析的样品必须使用塑料容器).采前,应先将采样容器彻底清洗干净,采样时再用水样冲洗三次(方法中另有规定的除外),才能采集水样.采集后应尽快加盖封存. (4) 采样现场监督控制试样的水样,一般应用固定的水瓶.采集供全分析用的水样应粘贴标签,并注明水样名称, 采样人姓名,采样地点,时间,温度. 1.2 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容量法) (一)试剂 1、硝酸银标准溶液(1ml相当于1mgC l-):称5g硝酸银溶于1000ml蒸馏水,以氯化钠标准溶液标定; 2、10%铬酸钾指示剂; 3、1%酚酞指示剂;

锅炉水质指标及水质标准

锅炉水质指标及水质标准 (一) 水质指标 水质指标时表示水的质量好坏的技术指标。主要有以下几项: 1.悬浮物。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将水过滤分离得到的不溶于水的物质的含量,单位mg/L 。 2.硬度(YD )。水中能够形成水垢或水渣的钙、镁盐的总含量,包括暂时硬度和永久硬度。 暂时硬度直重碳酸盐硬度,即23)(HCO Ca ,23)(HCO Mg 硬度,可以再加热煮沸过程 中使之沉淀消除;永久硬度指非碳酸盐硬度,包括钙,镁的硫酸盐和氯化物等。暂时硬度和水永久硬度简称暂硬和水硬。 表示硬度的单位有以下几种,其中(1)为我国法定单位,(2)及(3)是国外常见单位,也是国内过去的惯用单位。 (1)mmol/L (毫摩尔/升):每升水中含有钙、镁离子的一价毫摩尔数或钙、镁盐的一介毫摩尔数,及以一价离子为基点的毫摩尔数。它在数值上与过去使用的毫克当量/升相同。采用本单位便于进行化学反应计算;同时,既可以表示某种物质,也可以表示该物质中的正离子或负离子。 (2)德国度:与每升水中含10mg CaO 相当的钙、镁盐或钙、镁离子的含量,叫做1德国度或简称1度。 由于1mmol/L 的CaO 是28mg/L ,所以, 1度= 28 10 mmol/L=0.357mmol/L 1mmol/L=2.8度 (3)ppm (百万分单位):指1百万份水中含有1份3CaCO ,或者每升水中含有 1mg 3CaCO 这样的硬度。 由于3CaCO 的一价摩尔质量为50g/mol ,1mmol/L 3CaCO 是50mg/L 3CaCO ,所以有: 1ppm= 50 1 mmol/L=0.02mmol/L 1ppm=0.02×2.8度=0.056度 1mmol/L=50ppm 1度=17.86ppm 3.碱度(JD )。水中由于离解或者水解而使- OH 浓度增加的物质的总含量,称为碱度。 水中碱度主要由碱及碳酸盐、重碳酸盐、磷酸盐等构成。由碱直接离解出- OH 者叫氢 氧根碱度;由碳酸根、重碳酸根水解出- OH 者叫碳酸根碱度及重碳酸根碱度。 水中暂硬是钙、镁的重碳酸盐,在水中也水解出- OH ,因此暂硬也构成碱度,叫暂硬 碱度。暂硬碱度是碳酸盐碱度及重碳酸盐碱度的一部分。 纳与负离子构成的碱度,如NaOH ,3NaHCO ,32CO Na ,43PO Na 等,叫钠盐碱

锅炉补给水水质标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锅炉给水标准(GB1576-79、DL/T561-95)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二、水质标准 1、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1-10批准2001-10-01实施 表1(完)

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 安全监察机 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值可适当放宽。 3) 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时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6t/h的锅炉如发现 局部腐蚀 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 0.05mg/L。 4) 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C1-)的方法来间接控 制,但溶 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Cl-)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并应定期复 试和修正此 比值关系。 5) 全焊接结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 6) 仅限燃油、燃气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和汽 水两用锅炉(如对汽、水品质无特殊要求)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 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洗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 2规定。 表2 3 、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进行锅外水处理,对于额定功率小于等于4.2MW非管架式承压的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

给水:送进锅炉的水。主要由汽轮机的凝结水、补给水、生产返回水和各种热力设备的疏水等组成。 锅水:指在锅炉本体的蒸发系统中流动着受热沸腾而产生蒸汽的水。 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 2009.3.23

《工业锅炉水质》 一、修订概况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的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项目计划编号:20064862-T-469),对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进行的修订。 1、修订原则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修订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性 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要求进行修订。 (2)连续性 GB1576自1979年颁布以来,经历了1985年、1996年和2001年三次修订,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标准,具有较好的适用性。近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该标准为确保我国工业锅炉安全运行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鉴于此,凡是实践证明符合我国国情,且能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执行有效的内容,在新标准中均予以保留。GB/T1576-2008是在GB1576-2001基础上进行修改、充实、完善的。 (3)适用性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对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工业锅炉产品发展趋势,JB/T10094-2002《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的适用范围在2002年修订时已将工业锅炉额定压力扩大至小于3.8MPa,本标准在修订时适用范围随之扩大到小于3.8MPa。为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近几年贯流锅炉、直流锅炉得到广泛应用,这种锅炉对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标准已不适用于这类锅炉的要求;再则,用于工业锅炉的阻垢剂和除氧剂的种类日渐增多,效果也比原标准规定的药剂有所提高,新标准应适应发展的要求;另外,在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为了促进工业锅炉节能减排,修订标准时,对有关指标作出相应的规定。 (4)可操作性 充分考虑我国锅炉水处理现状和现有的分析条件、技术水平、可能达到的程度进行修订。针对原标准中个别水质指标的测试方法难度较大,例如悬浮物测定,不少单位不具备测试条件,为此参照了国外和国内同类标准作了修改,以便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 (5)先进性 参考国际标准和先进国家的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使修订后标准的技术性、科学性、先进性有所提高。在修订本标准时,充分参考了ISO(国际标准)、JIS(日本标准) 、BS(英国标准)、美国ASME的锅炉水质导则等。 (6)针对原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标准本身的不足进行修订。 (7)根据试验结果和锅炉用户的实践经验修订水质控制项目的具体指标。 2、本标准与GB1576-2001的主要差异 ——根据我国政府入世时的承诺,使标准符合《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的规定,本标准性质由强制标准修订为推荐标准; ——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要求进行编写,增加了目次、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章节; ——适用范围扩大到额定压力小于3.8MPa的锅炉,并规定了本标准不适用

(1)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资料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规①及有关机,为统一火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定》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构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变电工程凡接人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 质量监督检查。适用于电力建以下简称本《大纲》)102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 督检查典型大纲》(,对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监督)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范围包括:锅炉本体的全部承重结构、受热面、承压部件、炉外管道、杂项管道、密封结构和各种元、部件以及参加水压试验的主蒸汽、再热蒸汽、主给水等管道系统,水压用临时上水和升压用设备系统以及水压试验的工作环境、 技术管理等条件。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 对火电工程 1.0.3 各《大纲》中内容相同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1.0.4 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技术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或 1.0.5 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大纲》。 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锅炉的水质要求要点

供暖与供热方式简述 我国是供暖大国,按我国现行政策,集中供热为城镇最主要的供热方式,而建筑物采暖的最主要方式仍为热媒为热水的散热器供暖。由于城市集中供热的出现,集中供热的外网和建筑物内的供暖系统逐步分为两个技术范畴。所以,就建筑物内采暖系统而言,由于热源的不同,出现一户一炉、一楼一炉、一区一炉及城市集中供热的供暖系统等四种情况。其供热方式可归结为锅炉直供和换热器供热两类供热方式。前者热媒水通过锅炉及散热器实现循环;后者是换热后的二次热媒水通过散热器与换热器实现循环,而不与锅炉直接相通。换热器的热源侧与锅炉实现一次热媒水循环,或由蒸汽加热。由于锅炉和换热器对热媒水质的要求不同,所以处于以上两种供热方式下的散热器,分别承受着不同水质的热媒。锅炉直供的供暖系统,水质按锅炉水质控制;换热器供热的供暖系统,水质按换热器控制,按密闭式循环冷却水水质采用。至于那些水质特别恶劣的水(如一些地下水,某些工业废水等),因其腐蚀性太强而不应作为供暖系统的热媒用水。 2、我国现行标准中有关供暖水质的内容

除个别地方法规外,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采暖系统热媒的水质要求。现将现行标准中有关供暖水质的内容简述于后。 2.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1576-2001) 本标准中除了悬浮物、总硬度、含油量指标之外(从略),与供暖直接相关的水质要求为:炉外化学处理时:给水PH(25℃)≥7、溶解氧≤0.1mg/L;锅水PH(25℃)为10~12,并规定额定功率<4.2MW的承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应尽量除氧;额定功率≥4.2MW的承压热水锅炉应除氧。 2.2射频式物理场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HG/T3729-2004) 密闭式循环水(空调、供暖)应符合如下水质要求:酸碱度PH=7.5~9.5;总硬度(以CaCO3计)≤700mg/L;总碱度(以CaCO3计)≤500mg/L;铁细菌≤100个/ml;含铁Fe2+≤1.0mg/L.同时要求当系统中C1-、SO42-含量分别大于100mg/L或C1-+SO42->300mg/L时,特别是系统材质为不锈钢、铜合金时应采取措施,控制其含量。处理后的水质,对缓蚀型(SF型)设备,碳钢的年腐蚀速率应小于0.125mm/a,不锈钢、铜合金的年腐蚀速率应小于0.005mm/a. 2.3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95)

锅炉水压试验的水温问题

锅炉水压试验的水温问题 1、锅炉上水水质要合乎标准要求。锅炉对水质的要求随着锅炉额定压力的提高而提高。给水品质还随电厂的性质而有差别。凝汽式发电厂比热电厂要求高,单段蒸发比分段蒸发要求高,直流锅炉比汽包锅炉要求高。对锅炉给水一般有如下要求: (1)锅炉给水必须是经过化学处理的除盐水。 (2)锅炉给水的压力和温度必须要达到规定值。 (3)锅炉给水品质标准要求:硬度、溶解氧、PH值、含油量、含二氧化碳、含盐量、联氨量、含铜量、含铁量必须合格,水质澄清。 锅炉上水前为什么要将除氧器水箱内的水加热到规定的温度呢? 一方面是锅炉在冷状态下上水时,上水温度要高于汽包材料的所规定的无塑性转变温度33℃以上,若上水温度低于此温度,则可能发生设备的脆性破裂;但上水温度太高又将增大设备的热应力,因此,在冷状态下上水时,水温应控制在40~70℃(焦作电厂规定)的范围内。 另一方面,锅炉在热状态下上水时,因为汽包壁很厚,内外壁温差也大,故热应力也很大。若此时向汽包上冷水,必须给汽包壁增加了一个附加热应力,使汽包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因此,一般要求上水的温度应与汽包壁金属温差不大于40℃为宜。鉴于上述原因,锅炉上水前应根据锅炉所处的状态将除氧器水箱内的水加热到所要求的温度。 何谓脆性转变温度,发生低温脆性断裂事故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是什么? 脆性转变温度是指在不同的温度下对金属材料进行冲击试验,脆性断口占试验断口50%时的温度,用FATT表示。含有缺陷的转子如果工作在脆性转变温度以下,其冲击韧性显著下降,就容易发生脆性破坏。发生低温脆性断裂事故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是:①金属材料在低于脆性转变温度的条件下工作。②具有临界应力或临界裂纹,这是指材料已有一定尺寸的裂纹且应力很大。 2、水压试验水温按制造厂规定的数字控制,一般水温以40~70℃为宜。进入汽包的水温与汽包壁温差最大不超过40℃,控制汽包壁温任意两点温差≯40℃。进水温度与汽包壁温差不大时,可适当加快上水速度。上水应有专人操作,水位计、空气门应有专人监视。 3、锅炉上水前、后应分别记录锅炉各部膨胀指示数值。 4、由于考虑到上水温度与汽包壁温的差值影响。根据汽包壁温情况,锅炉上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给水泵通过给水管道向锅炉上水。另一种是用上水泵(疏水泵)通过锅炉底部水冷壁联箱向锅炉汽包上水。 a)给水泵上水:上水前,关闭锅炉所有疏放水门及各排污门;开启对空排汽及所有试验范围汽水系统空气门。联系启动给水泵,待给水管道空气门冒水后,关闭该空气门。然后用旁路给水电动调节门(或者用水压试验给水调整门)控制上水速度。如果是调速给水泵,也可结合调节给水泵转速来控制上水速度。 b)用疏水泵上水:疏水泵上水是用疏水泵通过锅炉底部排污管经水冷壁底部联箱向锅炉水冷壁上水最后上水到汽包的上水方式。此种方式打开锅炉省煤器再循环门,使得锅炉省

TSG G5001-2010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001-2010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Boiler Water(Medium)Treatmen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0年11月4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2) 第三章安装调试 (3) 第四章使用管理 (3) 第五章锅炉清洗 (4) 第六章检验检测 (4) 第七章监督管理 (5) 第八章附则 (6)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7)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所规定的锅炉水(介)质处理,主要是指为了防止锅炉结垢、腐蚀,保持受热面清洁,保证水汽和有机热载体质量而采取的措施。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条例》所规定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以下统称锅炉)。 第四条锅炉以及水(介)质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的制造、使用,锅炉化学清洗以及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检测等工作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进口或者按照境外规范、标准在境内生产并且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也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第五条锅炉水处理方式和有机热载体的选用应当与锅炉类别、品种以及炉型、参数等相适应。工业锅炉水质应当符合GB/T 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电站锅炉水汽质量应当符合GB/T 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DL/T 912-2005《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的要求。有机热载体的质量应当符合GB 23971-2009《有机热载体》和GB 24747-2009《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六条承担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与有机热载体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 第七条锅炉使用单位和化学清洗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接受检验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检验。 第八条为了促进锅炉节能减排工作,应当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或者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蒸汽冷凝水,进行合理排污,充分利用排污水的热量。 第九条鼓励和支持国家锅炉水处理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按照自愿的原则,对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有机热载体等产品进行注册,对锅炉化学清洗单位的能力进行评定,开展锅炉化学清洗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引导锅炉水(介)质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执行。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第十一条锅炉水处理系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根据相应水汽质量标准、设计规范的规定以及使用单位对水汽质量的要求,设计合理有效的锅炉水处理方案。锅炉水处理方案至少包括水处理方法、药剂和树脂的选择、主要系统设计、设备选型、仪器仪表配置等内容。 第十二条新设计、制造的锅炉应当在锅炉上设置水汽样品取样点,所有水(介)质取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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