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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发行方:【】公司

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版权所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0

声明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简称《承销协议》)的著作权属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除非为本协议下有关业务或进行教学、研究的目的,未经著作权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复制、复印、翻译或分发《承销协议》的纸质、电子或其他形式版本。

协议各方可依照《承销协议》的有关约定并经协商一致,对《承销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修改《承销协议》第二十一条),签署相应补充协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将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及其修改)报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目录

第一条定义......................................... 2第二条?协议的构成与效力等级4?

第三条?对承销方的委任5?

第四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5)

第五条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7

第六条募集资金划付................................. 9第七条?费用及支付.................................. 9第八条?信息披露1?3

第九条?付息和本金兑付............................. 13第十条?债务融资工具的后续治理14?

第十一条声明、保证和承诺14

第十二条先决条件15?

第十三条重大不利事件1?7

第十四条违约事件及违约责任....................... 19第十五条不可抗力21?

第十六条保密.................................... 22

第十七条转让2?3

第十八条不放弃权利 (23)

第十九条通知方式及其生效?23

第二十条协议的签署和生效26?

第二十一条协议的修改27?

第二十二条协议的解除和终止27?

第二十三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28)

第二十四条附则29?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为规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行为,明确发行方和主承销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治理方法》

等相关法律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以下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甲方/发行方:【】公司

乙方/主承销方:【】

丙方/主承销方:【】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债务融资工具:指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治理方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2发行方:指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联合发行人。

1.3主承销商: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质,并已在本协议中被发行人委任的承销机构。

1.4主承销方:指与发行方签署本协议并同意发行方委任负责承销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1.5簿记治理人:指依照本协议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并负责簿记建档操作的主承销商。

1.6承销团:指主承销方为发行本协议项下某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其他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1.7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方为与其他承销商共同承销本协议项下某期债务融资工具而签署的用于明确各方在承销活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责任和工作安排等内容的书面协议。

1.8交易商协会: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1.9注册金额:指本协议项下的,经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该金额在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通知书》中确定。1.10注册有效期:指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通知书》中核定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有效期。

1.11发行公告:指发行方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治理方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为发行本协议项下某期债务融资工具而制作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公告。1.12募集讲明书:指发行方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治理方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为本协议项下某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制作,并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讲明文件。

1.13簿记建档:指在发行日记录投资者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并进行配售的程序。

1.14余额包销:指主承销方在募集讲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比例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

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1.15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

1.16公告日:指刊登发行公告、募集讲明书等文件之日。1.17 发行日:指募集讲明书确定的发行日。

1.18 缴款日:指募集讲明书确定的缴款日。

1.19中国法律/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不行政区、澳门特不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境内有效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治理权限或职能的机构依法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协议的构成与效力等级

2.1 本协议由以下部分构成:

2.1.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简称“承销协议”);

2.1.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若有);

2.2上述文件构成协议各方之间单一和完整的协议。(简称“本协议”)。

2.3补充协议(若有)与承销协议不一致的,补充协议有优先效力。

第三条对承销方的委任

3.1 发行方委任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主承销商。

发行方委任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主承销方同意同意发行方委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协助发行方进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备案、销售及后续治理等工作。3.2发行方委任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簿记治理人。

乙方同意同意发行方委任,负责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工作。

3.3簿记建档的配售结果及最终发行利率由主承销方协商确定。第四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4.1发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在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通知书》确定的注册金额限额内按照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4.2发行方有权依照法律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自主决定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

4.3发行方有权在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通知书》确定的注册金额限额内与主承销方协商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数以及每期发行的期限、金额、利率/价格区间等发行条款,并可书面签署《利率/价格区间确认函》,最终发行利率/价格依照第三条第3.3款确定。

4.4本协议生效后,发行方有权决定是否向交易商协会提交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申请,以及在取得交易商协会的发行注册通知后是否实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4.5发行方有权要求主承销方及时通报因其承担本协议项下义务而先于发行方明白的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信息。

4.6发行方有义务按本协议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销费及其他费用。

4.7发行方应配合主承销方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进行的尽职调查工作。

4.8发行方应及时向主承销方提交与本协议相关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监管部门、交易商协会等相关机构对本次发行及交易流通相关发行文件及其修改或补充的批准、许可或注册/备案通知、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或暂停使用发行文件的通知、公司经营、财务、法律状况及评级的文件、资料、数据,并保证其提供

的上述文件、资料、数据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4.9发行方应当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债务融资工具托管、流通、兑付和信息披露等事项。

4.10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前(包括交易流通首日)的任何时候,假如发行方了解到任何将使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声明、保证或承诺存在错误或者变得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主承销方,并依照法律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按主承销方的合理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补救或予以公布。4.11发行方应在公告日前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登记托管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就托付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托管、转托管、债权治理、代理本息兑付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收费等事宜进行约定。

第五条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

5.1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为发行方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由主承销方承销的中期票据。

5.2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

乙方、丙方包销的额度比例为【】%:【】%。主承销方之间

不对对方的包销额度承担连带责任,每一主承销方对其承销义务的违约不构成其他主承销方的违约。

5.3主承销方应依照有关要求对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进行尽职调查,并有权要求发行方提供发行所需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财务、法律状况及评级的文件、资料和数据。

5.4主承销方应当按本协议规定按时、足额向发行方划付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

5.5主承销方有义务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从事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承销工作。

5.6主承销方有义务在发行方提出要求时向发行方提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建议或方案。

5.7主承销方有义务对发行方所出具的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有关的文件提供咨询建议,但就会计、法律、评级等事项发行方仍应依靠相关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并独立做出决策和推断。5.8主承销方负责组织承销团,开展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工作。

5.9 主承销方负责承销团成员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协助发行方共同协调会计、法律、评级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第六条募集资金划付

6.1除非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募集资金采纳以下第6.1.2种方式划付:

6.1.1在缴款日,簿记治理人将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全部划入发行方指定账户;

6.1.2在缴款日,簿记治理人将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全部划入发行方指定账户。

6.2若发生承销团其他成员缴款违约或认购不足而导致主承销方承担余额包销责任,未担任簿记治理人的主承销方应不迟于缴款日当日14:00将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簿记治理人指定账户。

6.3发行方和主承销方特此确认,在簿记治理人按照本第六条的约定足额向发行方划付了募集资金且发行方实际已收到了该等募集资金,主承销方在本条下的承销义务和责任即告终止,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并不因此而终止。

6.4簿记治理人向发行方履行划款义务,以第十二条先决条件在缴款前持续得到满足为前提。

第七条费用及支付

7.1基于主承销方就本协议项下某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为发行方提供的承销服务,发行成功后,发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

支付方式向主承销方支付承销费。承销费计算方式如下:承销费=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面值总额×发行年限×年承销费率

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年承销费率为(请勾选):

□短期融资券:_____%;

□中期票据:_____%;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_____%;

□其他请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

7.2 承销费包括支付给主承销方的所有承销费用,分为主承销费和销售佣金,销售佣金的分配方式和比例由主承销方与其他承销团成员另行约定。

7.3除非补充协议另有约定,上述承销费通过以下第7.3.2.1种方式支付:

7.3.1一次性支付:

7.3.1.1由簿记治理人在缴款日从募集资金中一次性扣收;7.3.1.2由发行方在缴款日后___个工作日内另行向簿记治理人一次性支付。

7.3.2按年支付:

7.3.2.1由簿记治理人在缴款日从募集资金中扣收首年承销费

(含销售佣金),剩余承销费按年平均由发行方在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的缴款日在当年的对应日(到期还本付息日除外)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首年承销费为承销费总额的___%;

7.3.2.2由发行方在缴款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簿记治理人支付首年承销费,剩余承销费按年平均由发行方在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的缴款日在当年的对应日(到期还本付息日除外)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首年承销费为承销费总额的___%;7.3.3除非补充协议另有约定,主承销费在乙方、丙方之间的分配比例与本协议第五条第5.2款约定的包销额度分配比例相同,由簿记治理人向发行方足额收取应收承销费。簿记治理人在收到应收承销费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担任簿记治理人的主承销方足额支付当期应收承销费。

7.4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需之会计、法律、评级及与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托管、兑付等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因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发行方承担,并由发行方直接支付给相应机构。

7.5在本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后的有效期内,假如发行方放弃发行本次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全部额度或在两年注册有效期内没有发行,发行方仅需向主承销方支付发行顾

问费。除非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发行顾问费金额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的0.05%,并在其放弃全部额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或注册有效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主承销方支付。在丙方存在时,除非补充协议另有约定,上述发行顾问费在乙方、丙方之间的分配比例与本协议第五条第5.2款约定的包销额度分配比例相同。

7.6本协议各方指定账户如下:

甲方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乙方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丙方

户名:【】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1、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2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备案,由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工具PPN)(非公开定向发行) 1、规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2011年4月29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债券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发行方式。 非公开定向发行由发行人与投资人通过达成《定向发行协议》,协商确定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及方式,具有“定向发行、有限转让、内部披露”的特点。定向投资人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定向工具发行前遴选确定。定向投资人投资定向工具应向交易商协会出具书面确认函。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的,应向企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2年。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在协会进行要件注册,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集中托管。

三、债务融资工具 1、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1)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 (2)定义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披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发行期限一般为3-10年。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没有硬性的评级要求) (3)发行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9)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实际来看,目前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企业多为大型企业,其中发

2018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8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8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原则 (4) 第六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4) 第三章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标准 (4) 第四章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标准 (9) 第五章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的管理和发布 (10) 第六章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报告制度 (11) 第七章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11) 第八章保密措施 (12) 第九章与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的沟通 (13) 第十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 (13)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14) 第十二章责任追究机制 (14) 第十三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市场披露。 第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五条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本办法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具有约束力。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20080415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对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尽职调查行为,提高尽职调查质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主承销商及其工作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企业进行充分调查,掌握企业的发行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和企业的业务、管理及财务状况等,对企业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做出判断,以合理确信企业注册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行为。 第三条主承销商应按本指引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撰写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作为向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备查文件。 第四条本指引是对尽职调查的指导性要求。主承销商应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尽职调查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主承销商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尽职调查,保证尽职调查质量。

第六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工作流程、参与人员等。 第七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应组建尽职调查团队。调查团队应主要由主承销商总部人员构成,分支机构人员可参与协助。 第八条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四)公司治理结构; (五)信息披露能力; (六)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七)财务状况; (八)信用记录调查; (九)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第九条主承销商应保持职业的怀疑态度,根据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的特点,对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重要事项展开调查。 第十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可采用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方法。 第十一条查阅的主要渠道包括:

金融发展与企业融资约束缓解

中国金融发展与企业融资约束地缓解Post By:2009-12-16 10:28:48 ——基于系统广义矩估计地动态面板数据分析 摘要:利用中国上市公司2003—2007年地面板数据和动态面板GMM估计方法,考察了中国金融发展对企业融资约束地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融资约束;金融发展有助于降低企业地融资约束水平,民营上市公司地融资约束比国有上市公司得到了更为明显地缓解;金融中介地发展在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中地作用远比证券市场地作用大. 关键词:金融发展,融资约束,欧拉方程,GMM估计 融资约束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地问题.Fazzari等(简称FHP)将融资约束定义为:在资本市场不完善地情况下,企业由于内外部融资成本存在较大差异,无法支付过高地外部融资成本而出现融资不足,从而导致投资低于最优水平,投资决策过于依赖企业内部资金.融资约束地出现是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地结果,表现为企业内源资金积累不足、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不能发行股票或债券等.金融发展水平,如金融业、信贷资金分配地市场化程度等,是影响企业融资约束程度地重要因素. 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金融发展也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融资约束具有一定地转轨经济特殊性.那么,融资约束在中国企业地投资实践中是否存在?金融发展能否降低企业地融资约束水平?本文利用中国上市公司2003—2007年地面板数据和动态面板系统广义矩(GMM)估计方法,分析金融发展能否缓解中国企业地融资约束水平,进一步从公司财务层面研究金融发展促进中国经济增长地微 观机理.

一、文献回顾 Modigliani和Miller(1958)认为,在完美地资本市场中,企业地投资完全取决于技术偏好和产量需求,投资决策与其财务结构、融资渠道无关.然而,现实中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地完美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会提高外部资金地使用成本,使得留存收益、负债和发行股票等作为投资资金地来源并不等价,企业地融资能力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投资行为.Stigliz和Weiss(1984)、Mye rs和Mailuf(1984)以及Myers(1984)等发现,非对称信息所导致地市场不完全以及在此市场中融资决策所具有地信号传递作用,会导致企业外部融资成本高于内部融资成本.Bemanke和Gertler(1989)以及Gertler(1992)等从代理问题出发,认为代理问题同样会使外部融资成本高于内部融资成本.当企业面临地内、外融资成本存在差异时,企业地投资决策将受到内部融资可得性地影响,即企业地投资数量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地内部融资能力,外部融资越困难、成本越高,企业地投资对其内部融资能力地依赖程度就越高. 为了证明融资约束地存在及其对企业投资地影响,FHP选择1970—1984年421家美国制造业企业地面板数据作为样本,根据股息支付高低来估计企业融资约束地程度,实证检验了企业投资与内部现金流地关系.他们发现,如果交易成本、信息成本使外部融资成本高于内部融资成本,则对于一个具有较好投资机会地企业来说,支付大量股息是不符合价值最大化原则地;如果融资约束问题很重要,则对一个具有相当好地投资机会地企业来说,投资对现金流将非常敏感.其后一些学者采用不同样本和方法进行地研究,如Hoshi等(1991)、Calomiris(1994)以及Lamont(1997),也证实了FHP地结论. 近年来,越来越多地研究者开始关注影响企业融资约束地因素.一些研究者从企业自身地角度,考察了融资约束地影响因素.Pagano等(1998)发现,企业地融资约束与其信贷记录有密切地关系,良好地信贷记录可以提高企业地声誉,降低企业地融资约束,从而帮助企业以较低地成本进行直接或间接地外部融资.Cull和Xu(2003)认为,企业良好地经营表现可以使银行对其未来地现金流有

简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

简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类型。 CP: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1年内到期偿还本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MTN: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SMEC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了方便中小企业融资,于2009年11月推出的创新金融产品。 SCP: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

评级较高(一般为中央AAA级企业)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九个月)以内的短期融资券。SCP期限最短为7天,也可以此类推为14天、21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九个月。这意味着SCP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产品,发行规模将不受净资产40%的红线约束。这将进一步丰富市场的利率期限结构、风险结构以及流动性结构,有利于形成短、中、长期兼备的市场化收益率曲线。SCP比短期融资券更为灵活,可以满足企业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瓶颈,有助于提高企业流动性管理水平,特别适合财务集中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利率上也比银行流动性贷款更有竞争优势、更市场化,而银行贷款还要制约于央行的管制利率。ABN:是银行间市场的资产支持票据简称。(非公开定向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本质跟ABS一样,只是是非公开定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期限相对较短。 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由于发行时只需向定向投资人披露信息,无需履行公开披露信息义务且其构成较为多元化,发行方案灵活,利率、规模、资金用途等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发行规模可突破“40%”限制,可化解中小企业、新兴产业等发行人的融资困局。

浅析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76920373.html, 浅析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 作者:陈恒坚 来源:《时代金融》2011年第29期 【摘要】2008年9月,美国爆发了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大规模的金融危机,金融危机迅速 演变为经济危机,并迅速向全世界蔓延,中小企业首当其冲受到影响。为进一步了解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笔者走访了西山区辖内10多家金融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对当前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进行进一步分析,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 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工业经济景气总体上不容乐观。从我支 行收回的《工业经济景气问卷》和重点联系企业情况反映出,大部分企业的资金周转情况、销货回笼情况、企业支付能力较差;原材料供应及储备情况明显不足;产品成本普遍增加,而产品销售价格由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呈下降趋势。2009年商业银行面临诸多压力已成为不争的 事实。如何监督各商业银行信贷切实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还需监管部门之间协商制定更细致的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增加的信贷规模是否能够落实到中小企业头上仍存疑虑。于是我们便到西山区辖内10家金融机构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 一、目前西山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 (一)从2008年1月份以来,西山区辖内各商业银行、信用社的资产、负债资金已由上级行集中,各项贷款规模均由上级行定时控制,辖内没有出现存贷款比例超出现象 (二)商业银行对贷款投放的企业意向选择一般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担保落实、风险小、综合效益高、市场好的企业进行意向选择,对上级行规定限制进入的行业原则上不再进行 贷款的投放 而且从2008年10月后,各商业银行更加重视对地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方针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扶持,2008年西山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30.66%,其中:短贷增长9.08%、中长期贷款增长47.79%。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了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从调查情况看,西山区辖内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都集中到上级部门,支行要对客户进行贷款投放,必须进行行业准入,省分行按总行的相关要求逐笔上报上级行审批;少数金融机构在授权内的贷款权限办理各项贷款业务。 (三)贷款规划控制后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结构逐步从房地产企业、原材料生产、加工企业为主转变为中、小型生产企业和银政合作项目,企业贷款主要是市场好的企业资金需求增加 因中小企业在竞争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与大企业有较大差距,达不到贷款要求。目前,各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主要集中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持中小客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概念

同业拆借:指的是银行之间为了解决短期内出现的资金余缺而进行的相互调剂,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发生在一个工作日结束后银行对账目进行结算时发现资金出现多于或短缺的情况下,为了使第二天的工作照常进行或对富余款项进行利用。 同业拆借的主要交易对象为超额准备金,拆入行向拆出行开出本票,拆入行则对拆出行开出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存款支票即超额准备金。对资金贷出者而言是拆放,对拆入者而言是拆借。 超额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及存款性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的实际准备金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务;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是为证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对证券交易进行周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为证券交易顺利进行提供一个稳定、公开、高效的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类型。 债券融资工具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 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票据是一种债务融资工具,该票据由特定资产所产生的可预测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应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资产支持票据通常由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或多个中小企业把自身拥有的、将来能够稳定生成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将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基础发行商业票据,并向投资者出售以换取现金。资产支持票据在国外发展比较成熟,其发行过程与其他资产证券化过程类似,即发起成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通过真实销售将应收账款、银行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资产出售给SPV,再由SPV以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发行票据在市场上公开出售。 城投债: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期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和尽调内容清单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期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和尽调内容清单 尽调内容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本面资料、公司主营业务资料、公司财务资料和公司或有风险资料。 一、公司基本面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和密码; 2、公司章程; 3、公司历史沿革和股权、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及合营企业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主要业务收入和净利润; 5、公司对下属公司的人财务管理制度及其模式; 6、公司部门设置的组织架构图,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简介; 7、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如战略规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 8、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性别、学历、职称、履历、任职起始日期; 9、截止日前,公司员工总数、学历构成、年龄构成和职称构成。

二、公司主营业务资料 1、公司业务板块构成、各板块最新经营情况介绍,几个板块在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中的金额和占比,主营业务毛利润和毛利率(需采用近三年又一期数据); 2、公司业务的地域分布; 3、公司所处行业分析、竞争形势、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4、公司3-5年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 5、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和政策方面的风险; 6、公司近三年年终工作报告几个部门工作总结; 7、公司与上下游的业务合作客户(较多时可选取前5大或10大)、合作模式、采购量、销售量、结算方式等; 8、公司获得的主要资质证明、历年获得奖项和荣誉、财政贴息、政府补贴等。 三、公司财务方面资料 1、近三年审计报告(合并及母公司口径),近一期财务报表; 2、发债募集资金的用途(项目投资、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调整负债结构等),并明确指出各用途的比例,如用于项目投资,请提供项目

企业融资的几个阶段

企业融资的几个阶段 绿天使以为,一个企业从注册到稳定成长,主要是经历这么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种子期,第二个阶段是发展期,第三个阶段是扩张期,最后一个阶段是稳定期。企业每一个阶段的融资方式不同,整个成长过程中的融资方式也有不同。主要分为: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以及首次公开募股。 企业初创期一般会接触天使投资,天使投资实际上是风险投资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对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初创企业的第一笔投资。很多创业企业会通过各种途径取得投资人的关注,参加融资路演、创业大赛、争取政府的创业扶持基金等。 企业发展期会引入风险投资,也称vc,金额一般也不会太大,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期限至少3-5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30%左右股权,而不要求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这笔资金主要用于扩大业务,加强团队,也是企业做大最主要的阶段,产品、品牌及企业知名度是重点。企业扩张期有的会引入私募股权投资,也叫做PE,一般属于机构投资,且投资数额较大,推动非上市企业价值增长,最终通过上市、并购、管理层回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出售持股套现退出。 最后一个是大家最熟悉的,IPO,也就是上市。 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需要融资,融资方式怎么选择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如果企业不知道如何融资,可聘请绿天使投资公司的融资顾问,绿天使融资顾问团由多位企业融资专家组织,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匹配合适的融资方式,并可推荐合适的投资公司。同时,绿天使也是一家投资公司,主要针对于环保项目进行投资,并有一支1.5亿的环保基金。 绿天使是一家专注于节能环保领域的专业创业孵化和投资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和资金支持。其中包括:股权投资、融资顾问、股权交易、企业挂牌、债券金融等服务,不断拓宽中小企业投融资渠道、规范企业经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给企业插上资本的翅膀。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 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5月4年2008( 24月2年2009 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第一条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发行注册, 号)及相关1第[2008](中国人民银行令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第二条 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简称企业)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负第三条 责受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 接受发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第四条 注册不能免除企业及相关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 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法律责任。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实行注册会议制度,由注册第五条 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 名经5注册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注册会议由第六条 济金融理论知识丰富、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从业经验丰富、职业 声誉较高的金融市场专家(简称注册专家)参加。 注册专家由交易商协会会员推荐,交易商协会常务第七条 理事会审定。

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设注册办公室,负责注册 文件的第八条 接收、初评和安排注册会议。 企业通过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达注册办公室。注第九条 册文件包括: (一)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报告(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的 有权机构决议); (二)主承销商推荐函及相关中介机构承诺书; (三)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拟披露文件;(四)证明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披 露信息的其他文件。

企业融资的全过程

企业融资全过程: 投资和融资是进入企业的两个门 如果你不会管钱,你有再多钱最终也会破产 投资者要把学问越做越深,把人吓愣,把钱给他管 融资者要把学问越做越浅,让深奥的道理让投资者听明白,没有人会投资一个自己不明白的项目的 为什么要融资? **企业有两个不同的发展战略: 1上楼梯战略:凭自身积累,滚雪球般从小发展壮大, ( 还有就是进入的门坎太低,如果你赚钱了,所有人一看这东西好,这个行业能够发财,所以唏里哗啦全进来了.这样的话就没你什么事了,竞争马上就会变得非常激烈) 2上电梯战略:企业融资,借金融资本之力迅速扩张,一步到顶,成为行业老大(从外部获得几百万的风险投资资金,收购了兼并一些企业,这样别人就没有了竞争优势,而你的竞争对手就大大减少,这时候你的企业出了问题才是问题) 融资者是卖家投资者是买家,双方买卖的资产是项目,是项目的股权. 融资者要考虑两个问题:1卖家在哪?2他们在想什么?如果你有了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那么你就知道该怎样来包装产品和项目了 怎么样去了解买家呢?最好的办法是换位思维:也就是你自己当一回买家,你就知道买家在想什么了,你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那么你就知道该怎样来包装产品和项目了 资本运营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是:要两面打算盘, 我给他带来了资金和技术,带来了管理和市场,他出土地和劳力,我实际上是把他的劳力放土地盘活了,给他的劳力发工资 正确的做法是,在签约之前算盘两面打,在签约之后,算盘只打一面,你只管自己挣钱就行了,你不要管别人挣多少钱别人挣的多那是别人的本事> 把融资视为商品交易 投资者融资项目企业家 *项目买方项目卖方 *考察商品包装商品 考察卖家了解买家 反打算盘交换立场 买家在哪?他们是谁?他们靠什么环节挣钱? 1实业投资者买鸡卖蛋他是鸡的最终消费者, 赚的是卖蛋的钱他是你的长期合作伙伴,他能控股就尽量控股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标准分销协议文本【模板】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标准分销协议文本 甲方:乙方: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而成,所有条款均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债券全称)(债券简称:,代码:)初始登记前的债券额度分销事宜达成协议。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浮动利率债券及含权债指首次票面利率)。 第二条本期债券分销额度的分销采用券款对付的方式,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不晚于下午时(北京时间)同步办理债券分销额度的交割和款项结算,完成本次分销交易。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全价100元/百元面值的价格向乙方分销面值总额人民币元整(¥)的债券分销额度,乙方同意买入上述金额的债券分销额度。 第四条乙方保证具有投资甲方分销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合法权利、授权及批准,且认购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甲方保证其分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行为合法合规。甲、乙双方保证本次债券额度分销事宜不存在利益输送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五条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管辖并据其进行解释。

第六条双方应完整保存本分销协议及分销结算记录,保存期至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结束后的五年止。 第七条本协议各签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排除或修改以下内容: (一)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示的债券信息要素应至少包括债券全称、债券简称及债券代码; (二)本协议第二条关于“券款对付”分销结算方式的约定; (三)本协议第三条关于按照全价100元/百元面值的价格进行分销的约定; (四)本协议不设置手续费相关条款; (五)本协议第四条至第七条。 对于结构化产品、零息票据、外币结算债券等特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由于产品设计、结算机制等合理需求无法满足本条第二、三款的,可以对本条第二、三款进行相应修改,所做修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自律规则及本条款相关精神。 在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若双方协议对有关条款进行特别约定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需在本第七条之后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双方不得以财务顾问协议、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规避或违背本条相关约定。 第八条双方一致同意,除不可抗力外: (一)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本期债券分销额度分销款划

企业融资20种方式全解读

企业融资20种方式全解读 导读:企业因股东出资而成立,企业的日常运营离不开现金流,企业的发展壮大亦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故融资行为贯彻企业始终。现总结企业融资的方式如下,以供读者参考。目录一、民间融资1、企业向员工借贷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4、让与担保5、网络借贷(p2p)6、融资性贸易7、托管式加盟二、类金融融资1、商业保理2、融资租赁3、典当4、小额贷款公司5、私募股权基金6、股权众筹7、股权质押8、动产浮动质押9、仓单质押10、保单质押贷款三、金融融资1、银行贷款2、信托贷款3、银行承兑汇票4、信用证5、内保外贷6、公司债7、金融租赁8、银行保理9、存单质押10、企业债11、优先股12、资产证券化13、上市公司14、新三板企业15、商业承兑汇票16、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17、福费廷18、贸易融资19、应收账款质押贷款20、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 本文将企业融资区分为民间融资、类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融资三类: 一、民间融资1、企业向员工借贷法律依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附件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2017年8月29日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促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企业可以向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机构投资人(简称专项机构投资人)或债务融资工具特定机构投资人(简称特定机构投资人)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第三条交易商协会秘书处(简称秘书处)注册发行部门负责接收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文件、对注册文件及拟披露信息的齐备性进行核对。秘书处注册发行部门不对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作实质性判断。 第四条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等环节相关文件及信息应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对定向投资人披露,接受定向投资人监督。 第二章定向投资人

第五条本规程所称定向投资人包括专项机构投资人和特定机构投资人。 第六条本规程所称专项机构投资人,是指除具有丰富的债券市场投资经验和风险识别能力外,还熟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风险特征和投资流程,具有承担风险的意愿和能力,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履行会员义务的合格机构投资人群体。 专项机构投资人由交易商协会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常务理事会确定的程序遴选确定并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告。 第七条本规程所称特定机构投资人,是指了解并能够识别某发行人定向发行的特定债务融资工具风险特征和投资流程,具有承担该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风险的意愿和能力,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履行会员义务的合格机构投资人。 特定机构投资人由企业和主承销商遴选确定。 第八条由定向投资人作为资产管理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接受客户的委托或者授权,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业务所设立或管理的各类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保险产品、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养老基金等非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人(简称非法人类定向投资人)参照定向投资人管理,由其资产管理人行使相关法定或约定的权利,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非法人类定向投资人的资产管理人应遵守与委托人之间的约定,不得投资于超出投资范围或委托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企业如何从金融机构轻松融资

企业如何从金融机构轻松融资? 在商会为会员服务的过程中,发现有许多茶企在经营过程中,一些习惯和经营方式阻碍了其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能力,或者说增加了困难。 如何才能更好的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维护好您的信用纪录,您配偶的信用纪录和您是一体的。所以要确实维护好您二人的信用。(已有专门章节阐述信用问题) 二、尽量减少现金交易环节。如何向银行展示您良好的还贷能力和企业经营能力,主要是要去看您的经营流水(在茶企账目不规范和正规的情况下,这是唯一的手段)。许多茶企都有现金交易的习惯,最终体现在银行流水(企业和个人)上就很少,很难取得银行的认可。现在商会与银行的合作中,银行非常看重流水这一个指标。 三、尽量只和一家银行打交道。我们许多茶企和很多家银行打交道,这样可能很方便,但是很难让银行正确去评价你的实力。如果只和一家银行打交道,您会是这家银行的

VIP客户,当然融资就会更简单。 四、及时还款,不要拖欠。如果您及时还款,信用纪录良好,您就会成为银行重要的客户。银行会给你优惠的利息以及简便的贷款手续、更高的额度。 五、不要挪用借款资金,特别是进入国家明确禁止的项目。目前通过商会融资的资金,在借款合同中,资金的用途都是用于茶业相关项目的。但是在实际中,许多人挪用了这笔资金投入其他行业。这样一旦被银行和商会发现,会被马上取消贷款资格,归还贷款。如果是进入了现在国家明令禁止的股市、楼市和民间借贷,还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入银行黑名单系统。(有专门的案例)如果危害大,商会还会终止其会员资格。 六、需要购买部分固定资产和其他有价单证。如果您能提供您名下的固定资产(如房产、车辆、基金、商业保险等)比较多,也会增加银行和您合作的信心。 如果你做到了这几条,您就可以通过商会很容易获得资金的支持。

非金融企业主要债务融资工具

非金融企业主要债务融资工具 一、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 (一)SCP超短期融资券 定义:超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主管部门:交易商协会 审批机制:注册制 发行、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生产经营活动 担保方式:无担保 发行成本:票面利率;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的0.5%左右;评级费用债项信用评级收费15万元,主体信用评级收费最低10万元,跟踪评级费约为5万元/年;律师费用5-15万元(如有其他方式增信等会有相应的费用成本) 分期发行:可在2年内分多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 审核时间:2个月左右 发行准备、审核时间合计:3-4个月 发行规模:不受企业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的限制 发行额度:不占用其它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额度

简要发行流程:1、与企业沟通,取得发行初步意向和方案;讨论确定发行方案:规模、期限、担保方式、预计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 2、确立初步意向,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确定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 3、承销机构等各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完成相关报告;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4、签署各项协议文件;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 5、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寻找潜在投资者 6、完成注册后择机发行 7、发行工作结束后的信息披露 8、到期按时还本付息 (二)CP短期融资券 定义: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365天)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主管部门:交易商协会 审批机制:注册制 发行、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生产经营活动 担保方式:无担保 发行成本:票面利率;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的0.5%左右;评级费用债项信用评级收费15万元,主体信用评级收费最低

互联网金融+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互联网金融+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发表时间:2018-12-05T09:15:12.727Z 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2期作者:刘清源[导读] 本文通过互联网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调查指出了存在的一些不足,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刘清源 郑州财经学院河南郑州 450049 摘要:中小企业在我国企业中数量占比巨大,对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然,中小企业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也较多,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融资困难,中小企业相比大型企业来讲,在经营稳定性、资产可靠性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局限性,以银行从资金安全和收益考虑,必定会将大部分资金投给比较稳定、成熟的大型企业。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为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了希望,本文通过互联网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调查指出了存在的一些不足,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 据工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2015年我国新登记企业数量为443.9万户,同比增长了21.6%,平均每天新增加的企业为1.2万户。11315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12月11日我国企业总数收录已达到6097.4315万户,而中小企业有将近5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80%左右。如此庞大的基数,造成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被融资难所制约。一方面中小企业在创造产品、服务和解决就业等方面所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财政资金补贴又是杯水车薪,中小企业由于缺少资金导致项目无法发展。互联网金融由于融资多样化、支付电子化、需求多元化,在放贷上主要依据是企业信用,一般无需抵押,门槛低、灵活、高效,为中小企业带来了新的融资模式。 一、互联网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 目前,互联网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的平台种类较多,主要有三种类型:电商小贷、P2P网贷平台和众筹类平台。(一)电商小贷助力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电商小贷是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融资,这种模式依托于电商平台自身的海量客户数据以及引入的大量的外部数据,形成大数据,利用先进的数据挖掘、云计算等技术,完成小额贷款审核与放贷,相对减少了中间成本和信息不对称,加快了放款速度,缓解了中小企业用款之急。网络小额信贷以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为代表。电子商务领域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业务正被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所接受。以阿里小贷为例,目前已累计放贷超过6000亿,为300多万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不良率1%左右,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切实、高效的资金支持。从地域分布情况来看,电子商务企业融资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线城市,在淘宝网、天猫这样的电商平台上,获贷次数超过百次的卖家已经过万。(二)P2P网贷平台助力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自2007年开始,P2P网贷被引入中国以来,其发展可谓是风生水起。P2P网贷主要代表有陆金所、宜信、人人贷、拍拍贷等。2015年12月P2P网贷行业成交量达到了1337.48亿元,伴随着政策利好的支持,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P2P 网贷作为个人资产配置的部分,截至2016年3月底,P2P网贷投资人数达到了286.09万人,借款人数达到了76.98万人,P2P网贷平台数量为3984家。P2P网贷平台打破了借贷双方地理限制使信息传达更为高效极大地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急”问题。(三)众筹平台助力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筹平台般担当项目发起人与出资人中介。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国正常运营众筹平台有283家,比2014年增长了99.30%。据盈灿咨询发布的2015年全国众筹行业年报,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国众筹行业共计筹资金额近140亿元。2015年全年,全国众筹行业共新增项目49242个,投资人次达7231.49万人次,成功筹资114.24亿元,历史首次全年破百亿元。 二、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困难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话题由来以久,它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我们平时的认为当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门槛高,这是一个大家取得共识的意见。在现在的新常态的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融资难又凸现出一些新的困难,这些困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企业钱荒 前不久,大家关注到整个的市场面有一些资金紧张的状态。我觉得钱荒的状况对于现在新常态经济形势下的市场影响是比较突出的。因为在银行里面,我们过去用在基础设施,政府平台,用在一些大型企业的投资是比较多的,整个市场的资金面在银行分流比较突出,银行分流突出以后,银行的存贷比就存在着矛盾。在这种矛盾下,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是令人担忧的,所以在这样一种形势下,我觉得中小企业钱荒会在以后相当长时间内会有一个明显的矛盾期。(二)经济转型过程中,整个经济面出现了下行的趋势房地产等一些产能过剩的行业,一些主导的行业上,经济层面上出现了一定的困难。这些困难会传递到中小企业,整个经济面不乐观的话会对整个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造成很大的影响。中小企业融资本身就难,在这样一种经济下行的形势下,经营状况更是不容乐观,那融资就更加艰难。 (三)市场活力 我们国家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大力号召要激发市场活力,号召从业者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在这样一股热潮下,有很多的社会人士,包括一些大学生,包括一些转岗的职工,还有很多热心创业的人士,他们就要走上创业之路,在这个创业前期最缺的就是资金。 三、互联网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意见和建议 (一)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安全 互联网金融是依靠自身的大数据和网络客户基础,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网上融资提供坚实的评价基础。而信息化和电子化在给数据处理和分析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定的隐患,一旦客户和中小企业信息发生泄露,由于数据在网络的传播的快速性,无疑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确保大数据的安全性,是利用互联网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保障和前提。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完整地保存客户资料、借贷双方匹配信息以及客户借贷、还款等交易信息,以备事后追责;不得虚构债权或篡改借贷信息,P2P平台的股东或工作人员如果在自家平台上融资,要如实披露信息,防止利益>中突和关联交易;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确保投资者和借款者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实披露经营信息,包括公司治理情况、平台运营模式、业务数据,供客户参考;保障客户信息安全,防止客户信息的灭失、损毁和泄露,不利用客户信息从事超出法律许可和未经客户授权的活动。(二)中小企业自身应加强财务管理,减少信息不对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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