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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签到表.doc

工程竣工验收签到表.doc
工程竣工验收签到表.doc

工程竣工验收签到表

2014年12月15日建

设(开发)

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设计单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其它专业工程师:

施工单位企业法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各专业工长:

监理单位企业法人:

项目总监:

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霸州市武平·名郡小区一期1#、2#地下车库工程竣工验收签到表

2014年12月15日建

设(开发)

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设计单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其它专业工程师:

施工单位企业法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各专业工长:

监理单位企业法人:

项目总监:

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2014年1月3日建

设(开发)

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设计单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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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其它专业工程师:

施工单位企业法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各专业工长:

监理单位企业法人:

项目总监:

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2014年1月3日建

设(开发)

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设计单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其它专业工程师:

施工单位企业法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各专业工长:

监理单位企业法人:

项目总监:

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2014年1月3日建

设(开发)

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设计单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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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企业法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各专业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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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年月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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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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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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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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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年月日建

设(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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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设计单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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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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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年月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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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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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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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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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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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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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工程竣工验收签到表

年月日

设(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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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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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5日建

设(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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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5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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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2013年11月25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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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5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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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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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2013年11月25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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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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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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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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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2013年11月25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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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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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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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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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2013年11月25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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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单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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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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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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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企业法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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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

沿河县田坝移民安置房工程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案 一、验收主体: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 二、参加验收人员签到表,宣布参加验收单位,进行现场分组,明确记录 人。 (一)建设单位 (二)施工单位 (三)监理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咨询单位 (六)检测单位 三、验收容 (一)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设计的情况;(二)建筑节能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情况; (三)建筑节能设计认定情况; (四)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标识认定及现场复验情况; (五)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 (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及质量控制资料; (七)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外窗气密性检测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节能相关检查容。四、验收资料准备 (一)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文件、建

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二)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 (三)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四)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质量合格文件; (五)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六)建筑节能相关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七)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八)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传热系数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和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九)建筑节能工程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十)建筑节能相关问题的处理案和验收记录。 五、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建设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和验收意见 (一)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2、重点汇报执行强制性条文,原材料控制和施工试件情况; 3、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图、合同容和有关标准、规进行施工; 4、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验收规的合格要求; (二)设计和咨询单位:设计变更说明对本工程在施工中是否按图或设计

工程验收及移交程序(精)

1目的 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及移交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规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及相关文件(图纸会审、技术、设计变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进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最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顺利移交物业管理单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及移交控制。 3 职责 3.1 工程部项目组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3.2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备案申请,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项目土建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的验收,各专业局配套验收由各专业局组织验收,工程部、开发部进行现场配合、协调。 4 工作程序 4.1 工程验收组织与依据 4.1.1 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后,必须进行相应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单位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 4.1.2在规定的阶段工程施工后,只有通过中间验收的工程才可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可进行移交。 4.1.3各阶段工程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监督验收的全过程检查活动,工程验收的依据包括有: a 施工合同; b 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资料;

c 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 4.1.4按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工程各阶段验收应有以下部门或单位代表参加,公司派出的代表为工程部,必要时包括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a 桩基和基础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b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c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公司代表、监理单位、设计院、勘察院、规划部门、施工单位。 4.2验收程序 4.2.1 工程验收的程序一般分两步进行,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a 资料审查,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监理单位确认验收资料后,交公司工程部复审,经工程部复审通过后, 由工程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b 现场检查,按照工程部的安排,工程部项目经理组织设计单位、勘察院,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部门代表或公司领导参与、并监督现场验收检查。 4.2.2 工程中间验收 4.2.2.1工程部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在确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中间验收申请》 , 必须审查以下方面: a 验收资料是否完整; b 验收资料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c 监理单位是否已有明确的意见; d 监理单位要求改进的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已落实。

项目总承包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第十五节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1.竣工验收的计划、措施及承诺 1.1.1相关人员的培训 在工程竣工后投入使用前,组织专业人员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厂家技术人员对发包人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的培训,以确保物业管理人员在工程投入使用后能立即独立进行必要的操作、维护和故障排除。 1.1.2工程使用说明书的准备 准备好相应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包括维修手册和操作说明等;维修手册和操作说明作为竣工培训的主要参考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工程使用说明书》,编写的《工程使用说明书》真实、完整、详尽地反映本工程实际情况。在竣工验收前将编写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初稿报给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认真修改、整理《工程使用说明书》,并将修改后的《工程使用说明书》报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使用说明书》的最终稿经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承包人必须在三方签字确认后一周内将正式的《工程使用说明书》(包括电子版)移交给发包人。 1.1.3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基于合同图纸、变更指令、经审批的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和配合图以及过程质量记录等进行准备和制作;此类图纸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及重庆市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准备和递交。提供竣工图电子文档、晒印蓝图,所提供竣工图图纸的数量和格式、装订方式等满足业主的要求,并且负责本工程竣工图向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归档责任。 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果有)制作自己的竣工图和整理自己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将要求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果有)的竣工资料随工程进度逐步提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统一分类整理。 在工程实际竣工前,发包人承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根据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给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竣工图在竣工移交证书颁发前提供。 1.1.4竣工验收的规章承诺 应在整个过程中严格依照政府相关法规、规章和合同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质量保证、材料的进货检验、分部分项工程的隐预检等与质量记录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 1.2竣工验收综合调试的组织 机电工程在竣工前对所有各系统进行整体调试(包括由专业分包人完成的部分),并在发现问题后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综合调试工作是机电安装施工的重点工作,也是检验前期各系统施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要求的重要阶段,而且机电安装系统调试是包含多系统、多专业的综合性的工作。因此需要各专业在开始系统调试前分别作出专项调试方案。并报甲方及监理审批。 1.2.1检验工作流程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方案

中牟县郑庵镇盛和社区2#地块 1#、2#、8#、9#楼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验 收 方 案 2017年3月12 日

一、验收主持:由总监理工程师(张维)主持。 二、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宣布参加验收单位人员名单,进行现场分组,明确 记录人。 三、宣布验收内容及标准: 1、资料核查 2、观感检查 3、实测检查 4、验收标准: (1)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 (2)《建筑工程施工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4)《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 四、参加验收人员对工程实物进行检查和验收。 五、施工、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和验收意见(一)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2、重点汇报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原材料控制和施工试件情况; 3、工程是否按设计图、合同内容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二)设计单位:设计变更说明,对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图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从设计角度对参加现场检查认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是否同意验收? (三)监理单位: 1、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理情况; 2、对材料、设备进场审查签字认可情况;

3、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图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重点工序 和旁站监理情况; 4、有无违反强制性条文及处理结果,对质检部门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5、工程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是否同意验收。(四)建设单位: 1、对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建手续完善情况说明; 2、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到位管理及服务情况说明; 3、对工程质量的看法和意见,就工程质量是否同意验收发表意见; 六、资料复核组,工程实体验收组、观感验收组介绍各组验收情况: 1、资料复核组: 2、实体验收组: 3、观感验收组: 七、验收组宣布验收结果并作出结论(专家组分别表态): 1、观感检查组汇报情况 2、实测组汇报情况 3、资料审查组汇报情况 4、验收组组长综合各组验收意见宣布验收结论。 八、质监站: 对验收程序、形式、内容是否符合建设部门规定发表意见。 九、通过验收会议纪要,验收组人员签字认可。 十、请业主单位领导讲话。 附件:1、验收组成员签到表 2、验收组成员分工表 3、主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4、实测记录表 5、观感检查记录表

工程竣工验收签到表.doc

工程竣工验收签到表 2014年12月15日建 设(开发) 单 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设计单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其它专业工程师: 施工单位企业法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各专业工长: 监理单位企业法人: 项目总监: 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霸州市武平·名郡小区一期1#、2#地下车库工程竣工验收签到表 2014年12月15日建 设(开发) 单 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设计单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其它专业工程师: 施工单位企业法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各专业工长: 监理单位企业法人: 项目总监: 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2014年1月3日建 设(开发) 单 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勘察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 设计单位单位法人: 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其它专业工程师: 施工单位企业法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 各专业工长: 监理单位企业法人: 项目总监: 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单位法人不能到场参加验收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一代理人行使法人权利。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指导 本文件是监理部组织分部工程的有关验收的程序指导,是以深圳市有关规定制作的,深圳地区以外工程,根据本文件,结合当地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验收工作。 1、分部工程的划分

2、检验批的划分及合格规定 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面划分检验批;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检验批质量合格的条件,共两个方面:资料检查、主控项目检验和一般项目检验。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分部工程验收组织 分部工程验收,是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必 须及时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说明:分部验收的责任单位为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如果分部验收组织不及时或验收存在问题,监理单位将承担责任。 工程所属所有分部,都应由监理组织进行分部验收。只是根据分部工程具体情况在参加人员及组织形式上有所不同。 另外,对于以下重点子分部或工序验收必须请邀请质量检查监督站相关人员参加: (1)地基基础工程分部及桩基子分部(桩基完工并应力检验合格后)、支护子分部(边 坡及基坑支护完工直到地基基础完成土方回填前)、底板钢筋(第一性底板灌注混凝土前)、 地下室防水子分部(施工方案、防水材料及检验、施工单位资质); (2)主体结构分部:转换层施工(钢筋部分,在混凝土灌注前)、混凝土强度检测及 统计计算(回弹或抽蕊,在大面积室内、外抹灰开始前);

工程验收及移交程序

工程验收及移交程序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1目的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及移交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规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及相关文件(图纸会审、技术、设计变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进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最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顺利移交物业管理单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及移交控制。 3 职责 工程部项目组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备案申请,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项目土建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的验收,各专业局配套验收由各专业局组织验收,工程部、开发部进行现场配合、协调。 4 工作程序 工程验收组织与依据 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后,必须进行相应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单位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 在规定的阶段工程施工后,只有通过中间验收的工程才可进入下一步的施工; 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可进行移交。 各阶段工程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监督验收的全过程检查活动,工程验收的依据包括有: a)施工合同; b)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资料; c)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 按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工程各阶段验收应有以下部门或单位代表参加,公司派出的代表为工程部,必要时包括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a)桩基和基础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 单位; b)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 单位; c)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公司代表、监理单位、设计院、勘察院、规划 部门、施工单位。 4.2验收程序 工程验收的程序一般分两步进行,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a) 资料审查,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监理单位确认验收资料后,交公司工程部复审,经工程 部复审通过后,由工程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b)现场检查,按照工程部的安排,工程部项目经理组织设计单位、勘察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部门代表或公司领导参与、并监督 现场验收检查。 工程中间验收 4.2.2.1工程部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在确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中间验 收申请》, 必须审查以下方面: a)验收资料是否完整; b)验收资料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c)监理单位是否已有明确的意见; d)监理单位要求改进的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已落实。 4.2.2.2对于上述要求确认事项如存在疑问,工程部项目经理负责向监理单位 发出《整改通知单》。只有所有存在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工程部经理 方可签署《中间验收申请》。

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一、验收条件 1、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内容; 2、施工单位已组织自验合格,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3、监理(建设)单位已组织预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已出具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意见; 4、根据工程需要基础(主体结构)可分阶段验收,除尚未到龄期的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与结构抽检报告外(但应提供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测委托单,核查试块留置数量就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其她资料应齐全,并经监理审查合格; 5、具备结构抽检条件的楼层,应经检测单位抽检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应至少提前3天向监督站提出书面申报(详见表B-2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申报表、表B-2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申报表); 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建设单位报送分部工程验收实施方案,经监督站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 3、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三、分部工程验收形成的资料: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见表B1-10,主体结构

分部工程见表B1-11);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表》(表B-14); 3、《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表B-2); 4、《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签到表》(表D-5)。 四、应注意的问题 1、未组织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主体结构施工;未组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到监督站办理工程结构备案手续。地基与基础分部未办理备案的,不得进行主体结构验收;主体结构分部未办理备案的,不得进行初步验收。办理结构备案时,需提交的资料目录见附表2。 五、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 监督单位人员:(项目监督负责人、监督员等不少于2人); 建设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等); 勘察单位人员:(勘察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人员:(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参加,建筑、设备专业视情参加); 施工单位人员:(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必须参加); 监理单位人员:(总监及土建、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以上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否则不予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一条工程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建设单位复验。 第二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 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 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部组织技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 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四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79569647.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主体分部验收方案

主体结构分部验收方案 工程名称:府东小区5#楼 建设单位:南乐县兴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方案 单位工程名称府东小区3#楼 建筑面积3009.53 建筑规模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施工单位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濮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设计单位濮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开工时间主体完工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府东小区5#楼,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为3009.53m2,建筑高度为31.90米,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 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振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地基为天然地基,屋面防水等级一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主体结构验收人员: 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同时组织成立了以建设单位为主的主体结构验收小组。 验收依据: 1、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标准;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6、本工程施工合同。

验收检查方案 1、确定检查部位: (1)主体分部:首层、顶层为必查层,通过随机抽取,确定再抽查四层、十层,总计共查四层。 (2)以上各层的钢筋混凝土柱、墙,填充墙等,抽查数量为各层构件的10%不少于三件或三间,确定每层抽查柱、墙各三件,砌体各三间。 2、确定检查内容: (1)观感验收主要验收混凝土结构表面质量,混凝土表面是否存在严重缺陷,混凝土构件尺寸偏差是否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详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结构有无混砌现象,错缝搭砌、灰缝厚度宽度、梁底砌法、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实测组验收内容主要是混凝土轴线位置、垂直度、标高、截面尺寸、电梯井、表面平整度,预留洞中心线位置,砌体轴线位移、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门窗洞口高宽度、外墙上下窗口偏移等。 (3)资料验收组验收内容分为:质量控制技术资料、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原材料进场等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情况。 3、确定检查方法: 根据上述分项工程及其检查内容,备齐检测工具进行检查。 测量工具:经纬仪、水准仪、塔尺、钢尺、测距仪、2M靠尺和塞尺等(根据不同的验收项目,确定相应的测量工具)。 主体结构程序: 1、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并核查相关单位主要人员资质; 2、宣读本验收方案,并讨论通过该方案; 3、施工单位汇报主体施工情况; 4、设计单位汇报主体阶段设计变更情况; 5、监理单位宣读质量评估报告; 6、宣读工程验收小组分组名单。 7、按照验收检查方案对工程分别进行观感、实测、资料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8、各验收组汇报验收情况,验收主持人根据汇报情况宣布验收结果; 9、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过程发表意见。

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教程文件

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

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 一、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事后控制的主要环节,是承包单位向业主进行工程移交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管理部将督促承包单位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和竣工验收计划,搞好工程验收。 由监理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指导书。其主要内容为:竣工验收的依据、验收的范围、验收的方法和步骤。主要包括消防系统验收、给水系统功能试验、排水系统功能试验、喷淋系统、消火栓、照明系统、防雷接地摇测等。项目管理人员参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竣工预验收,直至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备案手续。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和程序 (1)、初步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结构、设备安装设计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查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专业部门验收文件进行审阅。施工单位应对初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需做好记录,待总监理工程师复查无问题后方可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竣工验收

①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职能科室参加。 ②验收程序 a、监理单位组织到会人员签名。 b、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人员(单位、职务)。 c、主持人宣布组成验收组及专业组的人员名单(组长须由建设管理单位人员担任)。 d、建设管理单位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e、施工单位宣读施工总结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f、监理单位宣读质量评估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汇报初验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 i、勘察单位宣读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g、设计单位宣读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强调施工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流 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流程 一、流程 消防、节能、防雷接地验收单的取得 (各专业甲方代表负责) 验前检查、功能性检测 (甲方代表、施工单位、监理参加) 工程预验收 (土建代表组织,物业公司、所有工地代表、所有施工单位、物业处、 计划处、预算处参加) 工程正式验收 (土建代表组织,物业公司、所有工地代表、监理、设计、地勘、所有施工单位、物业处、计划处、预算处参加) 移交 (物业公司、物业处、该工程工地代表) 竣工备案 资料归档 二、管理要求 1.消防、节能、防雷接地等验收合格单必须在工程验收前取得,否则,不允许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验前检查时,所有工作量必须全部完成,找补、清理等工作基本完成。

3.预验收时,所有项目必须全部完成,修整、清理等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4.正式验收前,各项功能性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包括公司单独发包工程的检测。甲方代表必须按照《功能性检测项目汇总表》要求亲自组织对每项内容进行检测,所有检测表格须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并报经处室备案后,方可组织正式验收,如不能按时间安排完成验收的,将视为逾期竣工。 5.甲方代表在工程移交时必须要求物业验收人员详细对工程质量进行确认并签字留存,其中对功能性检测项目要逐户进行签字确认,移交时间以物业公司验收通过为准,移交必须在公司规定工期内完成。 6.备案资料由工地代表负责收集,处室内业负责竣工备案,正式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备案工作,否则,视为逾期交工。 7.竣工资料归档工作(包括向城市档案馆和公司档案室移交的资料)由处室内业及工地代表负责在工程竣工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视为逾期竣工。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四章工程移交 ············································································································第五章保修期内维修 ······································································································第六章附则 ···············································································································房屋、设备验收移交单(GCGL-表55)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GCGL-表5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 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压供电工程、天 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 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 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 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 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 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和对监理单位 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 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范文.doc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重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范文1: 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1、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⑴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⑵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⑶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⑷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⑸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⑹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⑺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⑼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⑽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 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⑵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申请资料、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的责任单位。 ⑷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2.1.1 2.1.2 2.1.3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及矿业公 司低成本发展年的理念,结合各参建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工程管理的需要,总结几年来我矿工程管理的实践经验,维护各参建单位的利益,确保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能够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 为达到预期的控制效果,明确各环节、各参建单位(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且便于工程从建设到投入使用的实际操作,由工程管理部门于2016年6月进行编制、审批。 本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实施,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矿建、机电等现行规范和国家标准为验收依据。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工程管理工作。本管理规定在使用过程中,须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及工程建设的需要不断补充、优化、完善。管理规定中相关事宜由工程预决算部质量检查团队负责管理和解释。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二、工程竣工验收 2.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 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 2.1.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2.1.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2 单位工程验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2.2.1 单位工程完工(安装工程经试运转)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

工程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

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 一、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事后控制的主要环节,是承包单位向业主进行工程移交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管理部将督促承包单位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和竣工验收计划,搞好工程验收。 由监理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指导书。其主要内容为:竣工验收的依据、验收的范围、验收的方法和步骤。主要包括消防系统验收、给水系统功能试验、排水系统功能试验、喷淋系统、消火栓、照明系统、防雷接地摇测等。项目管理人员参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竣工预验收,直至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备案手续。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和程序 (1)、初步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结构、设备安装设计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查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专业部门验收文件进行审阅。施工单位应对初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需做好记录,待总监理工程师复查无问题后方可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竣工验收 ①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职能科室参加。 ②验收程序 a、监理单位组织到会人员签名。 b、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人员(单位、职务)。 c、主持人宣布组成验收组及专业组的人员名单(组长须由建设管理单位人员担任)。 d、建设管理单位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e、施工单位宣读施工总结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f、监理单位宣读质量评估报告,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汇报初验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 i、勘察单位宣读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g、设计单位宣读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强调施工图经审图机构审查情况、设计变更的复核情况、是否体现设计意图)k、专业组成员现场查验工程质量及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l、专业组发表意见。(由组长综合组员意见统一发表,也可由各

主体分部验收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主体分部验收规范 篇一: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一、验收条件 1、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内容; 2、施工单位已组织自验合格,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3、监理(建设)单位已组织预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已出具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意见; 4、根据工程需要基础(主体结构)可分阶段验收,除尚未到龄期的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和结构抽检报告外(但应提供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测委托单,核查试块留置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其他资料应齐全,并经监理审查

合格; 5、具备结构抽检条件的楼层,应经检测单位抽检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应至少提前3天向监督站提出书面申报(详见表b-2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申报表、表b-2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申报表); 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建设单位报送分部工程验收实施方案,经监督站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 3、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三、分部工程验收形成的资料: 1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见表b1-10,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见表b1-11);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表》(表b-14); 3、《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表b-2); 4、《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签到表》(表d-5)。 四、应注意的问题 1、未组织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主体结构施工;未组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

建设工程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成地铁发〔2013〕331号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验收及 移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公司《建设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第四次安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0月23日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及四川省、成都市现行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并结合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进行编制。成都地铁工程各专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必须与本办法配合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成都地铁工程土建工程、站后工程、地铁车辆、设备、材料以及零星工程等工程的质量验收和移交工作。 成都地铁公司负责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其他建筑工程(非地铁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可参照本办法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0-2001执行。凡未作规定的,均按国家及四川省、成都市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本办法也适用于投融资项目的工程验收和移交。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土建工程是指车站、区间、车辆段、控制中心、供冷中心等工程的土建部分和轨道工程。 站后工程是指除土建工程以外的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主变电所工程、牵引供电工程、接触网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综合监控工程、屏蔽门工程、自动售检票工程等工程。 零星工程是指工程投运后由于受运营组织变化、功能升级、技术改造等因素影响造成的局部改造工程,不影响原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主要功能,不需要重新进行行政审查和备案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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