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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清华法硕考研

2019清华法硕考研
2019清华法硕考研

2019清华法硕考研

我们在网上看过很多关于介绍清华法硕的贴子。不是n年前写的或者就是非清华的学生,在不了解清华的情况下,误倒性地介绍清华,给很多考清华的同学带来了困惑,即不客观也不负责。因此凯程法硕小姐姐总结了最新的清华法硕介绍,带大家还原一个真实的清华法硕。

清华法学院概况简介

清华大学法学院位于清华大学中央主楼以南,毗邻清华大学东门。院馆"明理楼",占地面积7418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楼内设有教室、办公室以及法律图书馆、模拟法庭、学术报告厅等教学设施。至2017年9月,清华法学院有全职教师67人,其中教授36人,副教授29人。在校学生1217人,其中本科生416人,各类研究生801人。清华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教育,按通才培养理念,只设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法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除军事法学外的所有专业,并设有法律硕士项目和面向外国留学生的"中国法"硕士项目。法学学科是清华大学重点建设、优先发展的学科之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在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法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强调学术研究与教学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学院的国际交流十分活跃,已与一批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现在,清华法学院已经成为国内著名法学院之一。

清华法硕情况介绍

1、就读地点:清华法硕目前已经全面安排三年在北京就读,而不再是原来的一年深圳,两年北京的模式。

2、学院实力:关于清华法学的实力,清华不是法学的传统院校,但绝对算是很具实力的法学强校。报清华法硕不仅仅是冲着清华的名气去的,清华法学院实力强劲,而且发展势头很猛。自95年复建法律系99年复建法学院以来,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就已经成为了中国名列前矛的著名法学院之一。清华把法学院定的目标不是国内一流,而是国际一流。清华法学院每年都有国际班中国法项目。全英文授课。来自各国的海外学子都来清华学习中国法。法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共有专业教师51人, 80%以上的教师拥有在海外长期学习和研究的经历。

3、学费情况:清华法硕学费三年6.5万人民币,目前每月补贴900余元。扣一下,应该说,清华的学费在北京几所院校中算不贵的了。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4、关于分数:清华法硕近两年分数线一直稳定在370,18年最新分数线是365,有仅次于北大,稳居分数线第二的趋势。

5、关于师资:清华的法学师资队伍一流,80%以上的教师拥有在海外长期学习和研究的经历。这在中国所有法学院当中是独一无二的。拥有像张明楷、王保树、高其才等中国法学界牛人。

6、关于理想和现实的差距:这在每个学校都会有,不仅仅是清华。很多人上学前对自己未来估计过高,结果理想和现实差距很大。其实不管是哪个学校的,提高自己水平才是最重要的。学校牌子只是锦上添花而以。最后靠的还是自己。读研三年过了司考,好好学习英语。有能力的话再多考些注会口译之类的证书,多实习多锻炼,这些才是我们最需要做的。

7、关于校友资源:很多人说清华的法学界校友不如吉大北大人大之类的多,因此就断定清华在法律行业就不好混不好进。法律行业无非公检法和法务、律所。首先是公检法,现在公检法都是按照公务员考试严格公平地录用,你法律界校友资源多,你就能进公检法了吗。我就没听说过,西南政法毕业的不用考试直接经校友推荐进入法院。而进企业特别是国字号国企、律所、金融机构,清华这种综合性的大学,似乎更具优势。清华校友遍及各行各业,而且大多数都是成功人士,这似乎是其它学校无法与之相比的。

8、关于招聘会:清华每年有大量的招聘宣讲会。在中国所有高校当中是属一属二的。对广大清华学子好处多多。清华这个牌子是个无形资产,名气如日中天。对毕业生好处多多。

9、关于讲座:清华每年的讲座是非常多的,法学院几乎每周都会有一两场学术交流会和讲座,此外学校平台上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文化类的讲座更是层出不穷,无论是诺奖大佬还是商业精英,只要你想得到的名人都有可能出现在清华的讲台上。

10、关于就业:历年的数据看应该算是非常好的了。现在的法学类专业普遍就业不佳。就业无非就公检法,公务员,国企,私企,金融机构,律所。清华进公检法和公务员,国企的比例还是挺大的。其实我个人认为反映一个学校就业是否有优势不在于进公检法和公务员人数的多少。而是进其它单位的就业质量。现在考公务员都统一进行,过不了笔试,再好的学校都没用。所以一个学校考上公务员的数量多只能说这里学生个人水平高。学校因素个人觉得对考公务员帮助不是很大。只是会增加自己的自信而以。但进入其它单位(比如国企,律所,金融机构,大公司等等),除了学生自己的实力之外,有一所好的学校牌子就能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11、关于培养模式:在读三年所修的课程算是中国所有法硕高校中最多的了。而且比较严格。比较重视法硕教育,不存在歧视问题。我个人觉得这基本上都是自己心理做怪。自己如果有实力还怕被别人歧视吗。法硕又怎样,不见得法学硕士能牛到哪去。

12、关于复试:很多同学对清华的复试只用两个字形容:变态。其实没大家说的那么严重。笔试可能考的杂了点。所以很多考生有畏惧心理。但是考前系统地准备一下,我相信应该没问题的。

13、关于录取:很公正。不歧视自考生,不歧视普通学校的。只要你有实力老师就会要你。清华每年都有大量的保送生名额。很多都是清华本校的学子,这也反映了清华的实力。

报考清华法硕应知事项

在报考事项规定上,清华法硕与其他法硕高校存在很大不同,个性鲜明,想报清华法硕的同学,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清华法硕招生门类中,近几年来都只有法硕(非法学)。

(2)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即专科学生没有报考资格。

(3)初试外语语种仅为英语。

(4)复试分数线清华自主划线。

(5)复试包括外语水平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包括政治、经济、历史、逻辑、语文、一般科技知识,涉及面很广,侧重于综合素质。

(6)学习地点:北京校本部。学制:三年。学费:第一年交纳2.1万,第二年、第三年分别交纳2.2万。

法硕考研法制史复习重点归纳

法硕考研法制史复习重 点归纳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2018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归纳 一、从纵向看 古代部分所占比重一般在试题总量的70%-80%,甚至高于80%.所以,古代法律制度无疑是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的考试重点。 而在古代部分中,不同的朝代又有各自的重点问题: 1.夏商周时期 夏商周时期又被称为"奴隶制时期"或"习惯法时代".主要是因为在这一时期中,中国古代法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以不成文的习惯法为主要形态。这一时间主要涉及中国法的起源、夏朝法制概况、商朝法制概况及西周法律制度等问题。其中,西周法律制度是这一部分的重点。 2.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在此期间,中国古代法律实现了由不成文习惯法向成文制定法的伟大转变。同时,在社会变革中兴起的"诸子百家",特别是儒、法、道、墨等学派提出的法律主张与法律思想,也成为中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法律思想、法律理论。在这一时期内,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运动、战国时期的《法经》、秦国的"商鞅变法"以及儒家、法家的主要法律主张,都是应该掌握的重点内容。 3.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制全面确立的时期。在此期间,秦朝及两汉的法律制度各有特色,也各有其独特的历史地位。秦朝的法制特色,在于全面推行法家的"以法治国"、"轻罪重刑"等法律主张,因而秦朝的刑事法律、经济法规、司法诉讼制度都是颇有特色的内容。汉朝法律制度的重点,则在汉初主要立法、西汉中期的刑罚改革、法律指导思想的转变、法律原则的变化及司法制度中的"春秋决狱",等等。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成文法飞速发展的时期。在此期间,封建立法技术、法典结构、法律内容等方面都有巨大的进步。其中,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名例律的形成与封建法典结构的完善,"八

2019中山大学法律(法学)考研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与497法硕联考综合考试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

2019中山大学法律(法学)考研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与497法硕联考综合考试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 本复习全析是分为三册,由逸仙中大考研网依托多年丰富的教学与辅导经验,组织逸仙教学研发团队与高分研究生共同整理编写而成。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是参加2019中山大学考研的考生在初试复习的全程必备专业课资料。 该书通过总结梳理《民法(王利明)》、《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两本教材各章节复习和考试的重难点,浓缩精华内容,并对各章节的课后习题进行解答且配备相关的名校真题,再提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历年考研真题与答案解析,使复习更有针对性,从而提高复习效率。 适用院系: 法学院: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适用科目: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内容详情 一、考试重难点(复习笔记): 通过总结和梳理《民法》、《刑法学》两本教材各章节复习和考试的重难点,浓缩精华内容,令考生对各章节内容考察情况一目了然,从而明确复习方向,提高复习效率。 二、课后习题详解:

对《民法》这本教材各章节的课后习题进行了解答,并根据各章节的重难点补充了典型题。通过做每一章节配套的课后习题,可以巩固各章节考察的知识点,加强理解与记忆。 三、名校考研真题详解: 根据《民法》、《刑法学》两本教材各章节复习和考试的重难点,精选相关的名校考研真题并进行解析。以加强对知识点的理解,并更好地掌握考试基本规律,全面了解考试题型及难度。 四、历年考研真题与答案: 整理该科目的2000-2017年考研真题,并配套2000-2017答案详解。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9法硕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9年法硕联考(非法学)综合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肆意橫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C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 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 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A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分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齐划归。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除,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的规定,适用的原则应该是:B A.法不溯及既往: 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一律视为违规酒席,下嫁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正确的是:B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下嫁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C A.义务性规则 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 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B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 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 7.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观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法律全球化要求实现所有国家法律的一体化 B.法律全球化的目标是形成超主权的法律体系

法硕法制史经典考点整理

法硕法制史经典考点整理 一、《魏律》—(《曹魏律》、《新律》) 1、“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2、将“具律”改学刑名,置律首 3、18篇体例 二、《晋律》—(《泰始律》、《张杜律》) 首立“准五报以制罪”的制度 三、“官当”首在《北魏律》和《陈律》 指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拆抵途罪的一种特权制度 四、《北齐律》 1、《名例律》开始于此 2、规定“重罪十条” 3、最早确立12篇体例 五、《开皇律》 1、篇章体例定型化12篇 2、封建制五型法定化 3、区分公罪与私罪 4、明确规定“八议”制度 5、确立“十恶”罪 谋反—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封建君主政权的犯罪谋大逆—图谋毁环寺庙、陵寝及宫阙的犯罪谋判—背判朝廷,投弃外国的犯罪恶逆—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的犯罪不道—杀人一家非死罪者三人以上和支解人的犯罪大不敬—盗大祀神御之物,盗窃、伪造玉玺不孝—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不义—杀本属府主、判史、县令、现授业师等方面的内乱—奸小功以上亲,成父、祖妾的犯罪不睦—谋杀或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成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的犯罪 六、历代立法思想 夏、商—王权神授、天讨与天罚西周—“明德慎罚” 战国—“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主刑”、“法布于众” 汉朝—1、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 2、汉武帝“德主刑辅”思想确立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产生唐朝—1、“德本刑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2、立法宽简、稳定、划一宋代—1、强化中央集权; 2、重典治“贼盗”;元朝—1、“附会汉法” 2、“分而治之” 明朝—1、“刑乱国用重典” 2、“明刑弻教” 清朝—“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七、中央审判机关 隋唐:大理寺—审判 刑部—复审 御史台—监察 明清:刑部—主审 大理寺—复审

2017法硕考研法制史各朝代司法官名称一览

2017法硕考研法制史各朝代司法 官名称一览 商朝中央司法审判机关称为司寇(或大司寇)司寇下设正、史等官,协助审理。商朝畿内司法长官称士,畿外司法官吏称蒙士西周大司寇,为六卿之一。大司寇下设小司寇。其下再设专职属吏,如掌囚、掌戮、司刑、司约等。秦朝廷尉为中央司法机关长官,御史大夫与监察御史负责法律监督;郡守为地方行政兼司法长官,县令负责全县审判,基层设乡里组织,负责治安与调解。汉朝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权。廷尉为中央司法长官(审理皇帝交办案件 诏狱 )。重大案件实行丞相、御史大夫、廷尉等高级官吏共同审理制度称为 杂治 。汉朝中央负责法律监督的长官,西汉为御史大夫,东汉为御史中丞。地方司法机关,郡守、县令同时是司法长官。南北朝南北朝尚书省三公曹、三千石曹执掌司法。唐朝刑部以尚书和侍郎为正副长官御史台 (中央监察机构,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为正副长官)。唐中央对重大案件,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到地方审理称三司使。 地方司法机构, 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设司法佐、史等。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有纠举权。宋朝中央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宋太祖建隆年间另设审刑院。宋代从太宗时在州县之上设立提点刑狱司。元朝元朝中央司法机关混乱,设刑部取代宋朝的大理寺,设大宗正府审理蒙古贵族案件。设枢密院,兼掌军法审判。设宣政院,专理宗教审判,设道教所,主理道教案件,设中政院,兼理宫内案件。地方司法机构分路府州县四级明朝中央有刑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察院都御史。地方司法机关分省、府、县三级。省设按察司,府县实行行政司法合一,知府、县令掌管狱讼事务。还在各县乡设申明亭,张贴榜文,申明教化。清朝中央有刑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察院都御史。清朝地方司法机关分州县、府、省按察司、总督(巡抚)四级。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凯程简介: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1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中传等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凯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综合课 (科目代码:498)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 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A.义务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考研法硕法制史脉络详解

考研法硕法制史脉络详解 近现代重要法制演变线索 一、宪法 清末《钦定宪法大纲》(1908君主立宪制)、《十九信条》(1911)─→南京临时政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1总统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内阁制)─→北洋政府“天坛宪草”(1913《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内阁制)、“袁记约法”(《中华民国约法》1814总统制)、“贿选宪法”(《中华民国宪法》1923内阁制)─→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五院制建立)、“五五宪章”(1936《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华民国宪法》(蒋记宪法,1947年总统集权制)。 二、刑法(从体例、内容两方面掌握) 清末《大清现行刑律》(1910,民刑分立,废除酷刑)、《大清新刑律》(1911,附《暂行章程》)─→北洋政府《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1912附《补充条例》)─→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刑法》(1928) 三、民法(从篇名、特点两方面掌握) 清末《大清民律草案》(1911)─→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民法》(1929) 四、诉讼法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1906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1910)─→《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1931)、《中华刑事诉讼法》(1928) 特别注意: 中国法制的演变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习惯法的成文化、成文法的儒家化、儒家化封建法的现代化。这是非常重要的线索,可以帮助记忆。 中国法制史的学习中有两条线索,即横向以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的发展为线索;纵向以法律成文化、儒家化、现代化的进程伟线索。 中国古代法制演变的六大线索 一、主要法典: 1 战国 《法经》,(六篇:《盗法》、《贼法》、《网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李悝在魏国制定。 2 汉朝 《九章律》,(九篇:《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既律》),刘邦命令丞相萧何参照秦法作律。 《傍章律》,有关礼仪制度方面的专门法律,叔孙通在高祖和惠帝年间制定。 《越宫律》,有关宫廷警卫方面的专门法律,武帝时期张汤制定。 《朝律》,《朝贺律》,有关朝贺制度方面的专门法律,武帝时期赵禹制定。 3 三国

考研:2016法硕考研法制史分析题:元朝

2016考研QQ群: 2016考研法制史分析题:元朝 1.试述元代法律中有哪些体现民族不平等、民族歧视的规定。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王朝。其统治集团为蒙古军事贵族。蒙古军事贵族由蒙古高原向欧亚大陆扩张时,民族压迫、民族歧视就已在军事征服的铁蹄下在其统治方式上打下深深的烙印。 就元朝而言,一方面由于生产方式和文化制度上与中原地区有着巨大的差距,蒙古贵族不得不吸取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封建文明,参照唐宋旧制,积极进行政权与法制建设;另一方面,蒙古贵族又深怕其被中原汉族所同化,失去民族优越感,所以刻意实行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政策。其表现在: (1)将统治区内的各民族分为四个等级,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由 北方汉人、契丹人、女真人、高丽人组成)、南人。在四等中汉人,尤其是南人的地位最为低下。四等人的划分不仅是简单的将人民划分为四个不同的等级,更重要的是在刑罚适用、审判机构、职官任命、民事政策上给予不同的规定,强化民族间的差异性; ⑵在法律指导思想上保存旧制,实行民族压迫。元朝初年,以习惯法《大札撒》为基本法。在法律内容和司法制度中渗透蒙古民族的传统文化精神,呈现出民族压迫的特征。有些原本施用于蒙古人的习惯法的一些内容也被运用于其他民族。 (3)刑事法律上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规定。在刑法方面,蒙古人享有法律上的种种特权,犯罪除死罪外一般不必拘押,在刑罚适用上南北异制”实行 公开的不平等,在审判机关上,刑部掌握汉人案件,大宗正府掌握蒙古、色目人犯奸盗诈伪装案件。法律明文规定:蒙古人打汉人不得还”汉人如去官府进行 诉讼,官府只会作出偏袒蒙古人的判决。在杀人犯罪方面,蒙古人因争斗或醉酒杀死汉人,只须罚断出征,给死者家属50两烧埋银,而汉人打死蒙古人,是必定要被处死的。刺字”刑不适用于蒙古人。元朝法律允许将大量的汉人、南人沦为罪人”

2019法硕考研法制史

1.夏商 夏标国家法终成;世袭划地公权立;夏法泛称为禹刑;刑罚适用讲宽恕;昏墨贼再加不孝;商继夏法有创新;法律总称为汤刑;诰命誓同习惯法;又增乱政疑众罪;三风十愆为治官;墨劓剕宫及大辟;五刑体系影响大;天罚神判显特色;监狱名称多陷阱;常规圜土临时台;商还称囹圄羑里。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家国一体宗法制;刑始于兵礼源祀;德礼政刑兼特色;自然经济为base。 2.西周 敬天保民为政治;明德慎罚来立法;穆王吕侯作《吕刑》;审案原则要记牢; 九刑含义有两种;刑书九篇刑罚九;周公制礼成礼典;亲亲尊尊更重要;礼刑关系要记住;出入礼刑可会考;宗法制度三原则;大小宗继承家国;三赦三宥和三刺;中正制宜罪两则;主要罪名有三种;政治财产和渎职;民事傅别和质剂;婚姻制度心头记;大小司寇听周王;刑民狱讼交金矢;断案辞色耳目听;五听审案开先河; 西周婚姻制度: 一夫一妻多妾制;父母之命媒妁言;同姓不婚为宗法;采名吉征期迎礼;离婚七出三不去;注:西周部分由于刚刚开始编,口诀里有些知识点有遗漏,不够详细,记得要对着分析看。 3.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很动荡;礼崩乐坏不可挡;郑国子产铸刑书;乃是成文法滥觞;邓析竹刑晋之鼎;其中意义难估量;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网(囚)捕杂具; 六篇法律在其中;具法总则见最后;六禁之规在杂法;若问六禁是什么; 淫狡城(禁)嬉徒金;秦国连坐分户令;法变律原是商鞅 4.秦 缘法而治法一统;严刑重法令人惊;睡虎地云梦秦简1155;七五年律令及法律; 答问封诊式又廷刑事;罪名种类极繁杂;量刑原则却还行;死刑肉刑劳役刑; 财产刑又耻辱刑;责端脏共累教首;诬告反坐连坐广;中央司法当廷尉;断

2019清华法硕考研

2019清华法硕考研 我们在网上看过很多关于介绍清华法硕的贴子。不是n年前写的或者就是非清华的学生,在不了解清华的情况下,误倒性地介绍清华,给很多考清华的同学带来了困惑,即不客观也不负责。因此凯程法硕小姐姐总结了最新的清华法硕介绍,带大家还原一个真实的清华法硕。 清华法学院概况简介 清华大学法学院位于清华大学中央主楼以南,毗邻清华大学东门。院馆"明理楼",占地面积7418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楼内设有教室、办公室以及法律图书馆、模拟法庭、学术报告厅等教学设施。至2017年9月,清华法学院有全职教师67人,其中教授36人,副教授29人。在校学生1217人,其中本科生416人,各类研究生801人。清华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教育,按通才培养理念,只设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法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除军事法学外的所有专业,并设有法律硕士项目和面向外国留学生的"中国法"硕士项目。法学学科是清华大学重点建设、优先发展的学科之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在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法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强调学术研究与教学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学院的国际交流十分活跃,已与一批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现在,清华法学院已经成为国内著名法学院之一。 清华法硕情况介绍 1、就读地点:清华法硕目前已经全面安排三年在北京就读,而不再是原来的一年深圳,两年北京的模式。 2、学院实力:关于清华法学的实力,清华不是法学的传统院校,但绝对算是很具实力的法学强校。报清华法硕不仅仅是冲着清华的名气去的,清华法学院实力强劲,而且发展势头很猛。自95年复建法律系99年复建法学院以来,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就已经成为了中国名列前矛的著名法学院之一。清华把法学院定的目标不是国内一流,而是国际一流。清华法学院每年都有国际班中国法项目。全英文授课。来自各国的海外学子都来清华学习中国法。法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共有专业教师51人, 80%以上的教师拥有在海外长期学习和研究的经历。 3、学费情况:清华法硕学费三年6.5万人民币,目前每月补贴900余元。扣一下,应该说,清华的学费在北京几所院校中算不贵的了。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华成法硕网法制史讲义

2011年华成法硕网法制史讲义 中国法制史命题趋势图 ★《唐律疏议》 ★皇权的极端化 一、法律思想 1、夏商的神权法思想 2、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德的要求:敬天、敬祖、保民。 3、西汉中期以后“德主刑辅,礼刑并用”(董仲舒)。 4、宋代以后“明刑弼教”(朱熹)。 5、清末“中体西用”。 二、中国古代重要的民事立法 (一)周礼 1、基本精神:“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 2、五礼:吉礼(祭祀)、凶礼(丧葬)、军礼、宾礼、嘉礼(冠婚)。 3、礼刑关系:“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含义。 4、结婚: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5、离婚: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三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6、继承:身份(嫡长子继承制);财产(诸子均分)。 7、契约:买卖契约:质(长券)、剂(短券);借贷契约:傅别;质人是专门管理契约的机构。 (二)宋代 1、婚姻:婚龄的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禁止五服以内亲属结婚(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例外);原则上禁止在任州县官与部下、百姓交婚;允许妻子在一定条件下离婚改嫁。 2、继承: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权,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南宋绝户立继

承人分为立继(夫亡妻在从妻)和命继(夫妻俱亡从其尊长亲属)。 3、契约: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赊卖;租、赁、借(对房宅的租赁)、庸、雇(对人畜 车马的租赁);负债(不付息的使用借贷)、出举(付息的消费借贷)。 三、中国古代重要法典的演变及其特色 1、“铸刑书”:公元前536年;郑国;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2、“铸刑鼎”:公元前513年;晋国;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3、《法经》:李悝制定;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盗、贼、网、捕、杂 (淫、狡、城、嬉、徒、金六禁)、具(总则部分)。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 4、《曹魏律》:18篇;将“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八议”正式入律(源于西 周,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5、《晋律》:20篇;在“刑名”后增加了“法例”;“准五服以制罪”(服制愈近,以尊犯卑, 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张斐、杜预为之作注。 6、《北魏律》、《南陈律》:正式规定了“官当”制度,以官职折抵徒刑。 7、《北齐律》:12篇;将“刑名”、“法例”合并为“名例”,置于律首;规定“重罪十条” (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影响最深远的法典。 8、《开皇律》:隋文帝;规定了“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不道、恶逆、不 孝、不睦、不义、内乱),注意与“重罪十条”区别:去掉“降”,多了“不睦”,强调“谋”; 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以劳役刑为主。 9、《武德律》:唐高祖;唐代首部法典。 10、《贞观律》:确立了唐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增设了加役流制度。 11、《唐律疏议》:《永徽律》与《律疏》,元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 的最高水平,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最大特点为“礼法合一”。 12、《唐六典》:首次规定法官回避制度。 13、《宋刑统》: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封建法典;内容沿袭唐律,但篇下分门。宋 代还有编敕:始于宋太祖,仁宗之前“律敕并行”,神宗以后“以敕代律”,神宗时设有“编敕所”。 14、《大明律》:洪武二十二年形成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洪武三十年 最后定型。 15、《明大诰》:与《大明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重典治吏。 16、《大清律例》: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颁布后,律文不再变化,乾隆十一 年定制:条例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 17、大清会典: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会典”;从《乾隆会典》开始, 典、例分编。 四、中国古代重要的司法原则 1、西周:狱(刑事案件)、讼(民事案件);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死刑的 总称);三刺(群臣、群吏、万民);五听(辞、色、气、耳、目)。 2、秦:(1)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甲小未及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 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赏(偿)稼”——《法律答问》;(2)公室告(贼杀伤、盗,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法制史部分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5)法制史部分 一、填空题(本题共2题、4空,每空1分,满分4分) 1.夏商统治者在君权神授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_____和_______的神权法思想。 【答案】天讨,天罚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夏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夏商两代,天命神权观念,一直占支配地位,表现在司法上便是将原始宗教和神明审判相结合,形成天讨,天罚的思想。一方面,对于案件的定罪量刑通常通过神明裁判。另一方面,王作为最高的裁判者,出于巩固奴隶制社会制度的需要,把天上的神明裁判和人间的王的裁判合二为一,把天讨,天罚,王罚沟通起来借以增强王权。 【考生注意】夏商司法审判,由从重神权到重人事的倾向不断加强,但天讨和天罚思想,仍长期存在历代的司法文化并不断发生影响。本题与西周的明德慎罚,敬德保民思想联系识记。 2.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____、___制度的形成,标志着封建特权法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答案】八议和官当 【考点分析】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豪门世族集团的势力日益膨胀,享有经济和政治特权,与这种状况相适应,维护世族门阀特权的法律制度――八议和官当制度,正式写入法律。八议制度源与西周时期的八辟之法。三国曹魏新律开始将八议载入律文,以后历代法律均沿袭不改。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除十恶重罪以外,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应将所犯罪状及应议情况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犯流罪以下可以减等处刑。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官当是中国封建法律允许贵族和官僚用官品和爵位抵当徒流罪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封建司法特权原则在法律上的另一具体体现,南北朝时期《陈律》始有官当之制,从八议到官当,能够享受减免刑罚特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官当与八议和赎刑等制度的结合,对于保护垄断当时高官显爵的门阀世族更加周延。 【考生注意】本题考查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门阀世族的司法特权的法律制度。官当制度实施中区分公罪和私罪,若犯公罪,各加一年当,此外,官当是对八议以外的官吏的特殊保护。官当制度确立以后,隋、唐、宋朝的封建法典均予以沿用,明清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代之以罚俸、革职等一系列制度继续维护封建官僚的司法特权。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 ( )1.质剂是西周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 【答案】 【考点分析】质剂是西周的买卖契约形式。《周礼·地官·小宰》:所卖买以质剂,《周礼·地官·质人》记载有质、剂之别,其中大市以质,小市以剂。质剂是长短不同的两种契约券书,凡人口、牲畜之类的大宗交易谓以大市, 使用长券,即质,而器具珍异之物所使用较短的契券,即剂。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考生注意】该题考查西周主要契约形式,并与借贷契约傅别相区分,其性质、制作形式和

2019年郑州大学法律(法学)考研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与 497法硕联考综合考研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

2019年郑州大学法律(法学)考研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与 497法硕联考综合考研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 《2019年郑州大学考研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复习全析(共三册)》由鸿知郑大考研网依托多年丰富的教学辅导经验,组织教学研发团队与郑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合作整理。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为参加2019郑州大学考研同学量身定做的必备专业课资料。 《2019年郑州大学考研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复习全析》全书编排根据郑州大学考研参考书目: 《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民法》,王利明、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资料旨在帮助报考郑州大学考研的同学通过郑大教材章节框架分解、配套的课后/经典习题讲解及相关985、211名校考研真题与解答,为考生梳理指定教材的各章节内容,深入理解核心重难点知识,把握考试要求与考题命题特征。 通过研读演练本书,达到把握教材重点知识点、适应多样化的专业课考研命题方式、提高备考针对性、提升复习效率与答题技巧的目的。同时,透过测试演练,以便查缺补漏,为初试高分奠定坚实基础。 适用院系: 法学院: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适用科目: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内容详情 本书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Part 1 - 考试重难点与笔记:

通过总结和梳理《刑法学》(高铭暄第七版)、《民法》(王利明第六版)各章节复习和考试的重难点,建构教材宏观思维及核心知识框架,浓缩精华内容,令考生对各章节内容考察情况一目了然,从而明确复习方向,提高复习效率。该部分通过归纳各章节要点及复习注意事项,令考生提前预知章节内容,并指导考生把握各章节复习的侧重点。 Part 2 - 教材配套课后/经典习题与解答 针对教材《刑法学》(高铭暄第七版)、《民法》(王利明第六版)课后习题/经典题配备详细解读,以供考生加深对教材基本知识点的理解掌握,做到对郑州大学考研核心考点及参考书目内在重难点内容的深度领会与运用。 Part 3 - 法硕联考历年考研真题答案 整理该科目的2000-2017年考研真题,并配套2000-2017年答案详解。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8法硕考研:法制史主观题之旧律

2018法硕考研:法制史主观题之旧律 2018考研法硕(含法学)专业课复习要把握哪些呢?根据对历年真题的研究,各科目分值的分布情况。小编整理了一些必背的主观题,2018考研的同学们。快来看看吧!下面是法制史部分必背的主观题,包括简答题和分析题和论述题。 2018法硕考研法制史必背主观题 【分析题】 旧律(指汉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故(新律)集罪例以为《刑名》,冠于律首。一《晋书·刑法志》 请分析上述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 )《法经》的体例是什么样的?它的历史地位是什么? (2 )“旧律”具体是指什么?它在篇目上增加了哪三篇? (3 )“新律”较“旧律”有何变化? (4 )《晋律》在法典的篇目体例上又是如何演变的? 解析 (1)《法经》在篇目结构上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历史地位:《法经》作为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首先,《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其次,《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也多为后世封

建法典所继承与发展,在封建立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此,无论从其历史作用还是从对后世的影响来看,《法经》都是中国法制史上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 (2)“旧律”具体是指汉朝《九章律》,它在《法经》和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篇。 (3)魏国于太和三年(229年)制定的《新律》,又称《魏律》或《曹魏律》。《曹魏律》在继承汉律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对后世封建法典具有重要影响,主要改变是:第一,删繁就简,增加篇目至18篇,扩充了法典的内容,又删减了条文。第二,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律”,置于律首,集中规定刑罚种类及刑法适用的总原则,突出了法典总则的性质和地位。第三,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使礼律进一步融合。第四,改革刑罚,使刑罚制度进一步规范化。《新律》的颁布使中国封建法典的制定在系统性和科学性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它在结构、体例、规模上的许多创新对后世封建法典有很大的影响。 (4 )《晋律》把《魏律》中的刑名分为《刑名》、《法例》二篇,仍置于律首,进一步完善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2019法硕考研史上最详细择校指南

关于法硕考研择校又是每一届决定考法硕的考生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到底考哪个学校更适合自己?那我们来看看往届的学长学姐们都会在择校时考虑哪些因素又要避免哪些误区呢? 择校考虑因素 (一)法学院校的排名 我们在进行院校选择时,肯定还是要第一时间看高校排名和法学院的综合实力的,像法学界知名的“五院四系”、清北复交、浙南厦中、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院校等无论实在学校知名度还是法硕培养都是很强的,在这些学校就读的话,毕业之后的选择也会更多。 温馨提醒:以上只是法学院的大致排名,个别院校因为没有参与排名,所以有的考生可能没有看到你们的目标院校,所以,要想知道更具体信息可以后台咨询哦~

(二)录取分数和报录比 这可能是影响到学生择校方面影响仅次于院校排名的因素。其实小编想说的是,考虑这一因素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因为一个学校的近几年的分数线是具有参考价值的,它决定了学校的考取的难易程度,对于报录比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学院校考取的难易程度,所以大家在择校的时候应当考虑到这一影响因素,一定要事先研究好以下几个因素: 1.最近一两年的复试的分数线; 2.每年的录取的人数; 3.最终录取的最低分数。 温馨提醒:这里的分数线是指该专业最后一名的录取分数,国家线仅仅是参考分数线,报考非985、211高校的同学最好在国家线基础上上浮10分——20分,对录取来说较为有优势。而对于自主划线的学校来讲,至少比目标院校自己划定的分数线高出20分左右才是比较有优势的。 (文末附送史上最全的法硕院校复试分数线整理,让你的择校更轻松!) (三)自身的条件 很多考生,在择校的时候往往考虑到自己出身普通,报的太高会不会受到歧视。其实,小编想说的是,越好的学校,特别是985、211这类院校,无论是复试的程序还是其他方面,都是比较透明、公正的,所以只要你有能力,不要害怕受到歧视。老师们在复试中也比较注重学生的综合实力,不会带着有色眼镜看大家。在现实中也不乏自己的本科院校很差,依然能够考上类似北大等名校的学生,所以,要理性看待这一因素。 (四)地域影响 其实凯程法硕带的这么多届的学生当中,在选择院校时,多数也会考虑到地域,因为自己在读本科的时候离得家比较远,所以这次想离得近一点,这样有了假期也可以能回家看看自己的父母。此外,离家近了也可以在实习的时候有天然的优势,因为自己将来想在离的家近的地方找工作,这也是一种天然的优势。还有很

2019北师大法硕考研权威分析

2019北师大法硕考研权威分析 2019年北师大法硕考研的同学们估计要开始备考了,本文系统介绍北师大法硕考研难度,北师大法硕就业,北师大法硕学费,北师大法硕考研参考书,北师大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北师大考研机构! 一、北师大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2015年北师大法硕招生人数为200人,含推免生80人左右,2016年北师大法硕招生人数为200人。专业招生人数多,从这方面来讲考研难度不大,但是其复试分数线相对于北交大、地大等院校来说会高一些,复试竞争较大。据凯程从北师大法硕统计数据得知,95%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 只要能有计划的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北师大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硕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二、北师大法硕就业怎么样? 北师大研究生院本身的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出国机会也不少,北师大法硕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北师大在社会上地位也不容小觑,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 法硕的就业优势在于其专业背景的复合性。法硕可以把本科专业知识跟法律知识有机结合,很容易融入到实际的法务操作中去,在有些需要很强行业知识的法务工作中(如知识产权、经济法等),没有相关行业知识的法律硕士们往往需要在上岗前恶补其知识缺陷,由于是临阵磨枪,其学习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现今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当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亦可以从事原有专业与法律结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凯程考研常年从事法硕考研辅导,根据多年经验,认为法硕就业前景不错。但由于研究

法硕考研资料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doc

2019法硕考研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 1.法学专业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各行各业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按法学一级学科和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确定的,课程设置覆盖了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力求体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在知识能力结构上的要求。培养工作不仅与法律本科教育相衔接,还与法学硕士研究生和其他专业学位教育相联系。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培养的全过程要体现法律职业对其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理念,即法律意识及价值观、法律思维的逻辑与方式、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法律人员的从业素质和从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总之,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一大批既掌握本专业、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高层次、基础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科学地规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和培养过程,进一步完善我国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结构和学位制度,促使法律研究生教育适应我国法律实务部门和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高层次法律人才多样化的迫切需求。 9.2019法硕考研复习方法 报考法硕这样的热门专业,就意味着更大的竞争压力,想脱颖而出就要在专业课复习上下点苦功夫。 (1)基础知识部分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练习题部分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模拟题部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模拟试卷及解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联考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硕的准官方教材是人大出版社出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简称“指南”。这本书在几年前一度处于法硕“圣经”的地位。

2019法硕考研:刑法法条分析范例

2019法硕考研:刑法法条分析范例 法硕复习,有关于刑法学法条的部分分析题,考试吧为大家整理了部分重要考点内容。 法条分析题 1.《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刑法》第316条第1款:“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刑法》第270条第1款、第3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4.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试分析条款规定。 5.《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6.《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7.《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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