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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复习重点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复习重点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复习重点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复习重点

一简单题

1.简述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2.简述刑法中不作为的概念和不作为构成犯罪应当具备的条件

3.简述犯罪过失的概念、特征和罪责内容

4.简述单位犯罪的概念、成立条件和处罚原则

5.简述犯罪即遂的概念、认定及处罚原则

6.简述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具备的条件

7.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8.简述累犯的概念及刑事责任

9.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10.简述假释和减刑、缓刑的区别

11.简述我国刑法总则关于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12.简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信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3.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4.简述一半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二辨析题

1.请对“作为是身体的积极行为,不作为是身体上的消极行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2.请对“君子报仇,75岁不晚”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3.请对“…应为而不为?就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4.请对“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是间接故意”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5.请对“无犯意则无犯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6.请对“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只能存在于犯罪实行阶段”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7.请对“一旦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其犯罪形态就是犯罪既遂”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8.请对“故意犯罪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过失犯罪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9.请对“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都应当视为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10.请对“同种数罪都是非并罚数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11.请对“教唆未遂即为犯罪未遂”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三法条分析题

1.《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试说明:

(1)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确认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2)本条规定中的“其他手段”的含义是什么?

(3)本条规定中的“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含义是什么?

(4)什么是“轮奸”?

(5)本条规定中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的含义是什么?

2.《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试说明:

(1)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确认本条规定犯罪的犯罪构成。

(2)第170条中规定的“首要分子”的含义是什么?

(3)试分析伪造货币罪和持有假币罪的关系是什么?

(4)行为人伪造货币后又将伪造的货币出售的,应当如何处理?

3.《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试说明: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的主客观要件和本条规定的“明知”的含义。

(3)试举例说明本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

(4)甲与乙预谋盗窃,事先明确分工,由甲负责偷盗物品,乙负责望风并事后为甲提供隐藏处所,两人分赃获赃款。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4.《刑法》第1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试说明:

(一)根据本条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二)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骗取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如何区分贷款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四)如何理解贷款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

5.《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说明:

(1)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确认徇私枉法罪的犯罪构成。

(2)什么是“司法工作人员”

(3)本条第3款规定的罪名是什么?

(4)本条第4款规定的罪数形态是什么?

(5)本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之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6)在一起甲涉嫌抢劫的刑事案件中,甲的家属通过关系找到该案承办人侦查员乙,希望乙能“关照”甲,并送给乙人民币2万元作为疏通费。乙通过审查该案,明知甲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故意采取毁灭有罪证据的手段,使其逃避追诉。对乙的行为该如处理?

6.《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试说明:

(1)根据犯罪构成原理确定贪污罪的犯罪构成。

(2)本条中“国家工作人员”、“公共财物”的含义是什么?

(3)本条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是什么?

(4)“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能够成为挪用公款的主体吗?为什么?

(5)某国有银行的会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自己经手管理的存款,该行为如何处理?

7.《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试说明:

(1)本条规定的罪名、罪状类型及罪名的本质特征。

(2)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携带”和“携带凶器抢夺”的含义?

(3)对“携带凶器抢夺”案件认定处罚时应注意的问题。

8.《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试说明:

(1)如何区分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和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

(2)如何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因意外事件致人死亡的界限。

(3)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

9.《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试说明:

(1)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确认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

(2)非法拘禁罪本身是哪一种典型的罪数形态?

(3)本条有关“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反映了哪一种罪数形态?

(4)本条规定中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含义是什么?

10.《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试说明:

(1)试分析本条规定的罪名、罪状类型和本罪罚金刑的适用方式。

(2)本条规定中“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的含义是什么?

(3)本条规定中的“拒不退还”、“告诉才处理”的含义是什么?

凯程教育: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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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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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实体学校校区:有些机构比较小,就是一个在写字楼里上课,自习,这种环境是不太好的,一个优秀的机构必须是在教学环境,大学校园这样环境。凯程有自己的学习校区,有吃住学一体化教学环境,独立卫浴、空调、暖气齐全,这也是一个考研机构实力的体现。此外,最好还要看一下他们的营业执照。

2018法学专业考研真题(4)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 业综合课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 B.批判法学派认为衡量法律优劣的最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 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与社会主流道德和人性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 D.历史法学派认为一国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决定着法的内容和性质 1.【答案】C 【考点】西方不同法学流派的观点 【解析】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是19世纪英国法哲学家、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约翰·奥斯丁的观点,A项错误。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实施的效果,认为法律优劣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B项错误。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人定法应于自然法保持一致,C项正确。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D项错误。 2.关于法律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 B.法律应当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意志 C.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只能通过司法予以实施和实现 D.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在一国之内所有人都应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 2.【答案】B 【考点】法律的特征 【解析】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主要是以权利为本位,故A项错。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故B正确。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等方式,C项错误。法的普遍性,是指法所具有的普遍约束力。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在

考研法硕全年复习规划

考研法硕全年复习规划 2018考研法硕全年复习规划 (一)基础阶段(现在-2017.3-7月) 2.此阶段要做到对专业课基础知识有整体印象,全面细致的了解知识点。 3.专业课法律硕士考试分析和大纲配套练习同步训练,这样对知识点详细撑握。我报了四联法硕专业课全程班,所以赠送去年视频课,做完训练后再看视频,这样样儿效果很好。 4.此阶段要清晰地了解专业课各科的一级重要知识点,建立一个完整的逻辑框架,并根据重点、难点进行攻克。 5.政治是第一轮复习了解框架体系,方便记忆,对知识点的了解。做肖1000题 6.英语是用软件背或用星火词汇书背也可以,做英语历年真题。 (二)强化阶段(2017.7-10) 1.这个阶段老师都会把考点,重点都给你们讲出来了,你们要认真看老师讲的考点,重点,这样,重点去背诵考点和重点。 2.历年真题要反复做,近10几年的真题,因为历年真题会反复 考的,只是每年以换个题型考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做4或5遍真题。 3.英语和专业课并重,英语做历年真题,10多年的。阅读很重要 和单词每天安排时间看。专业课是每天背诵重点和考点还有做历年 真题。政治也是强化背考点。 4.同学们都在网上报考了学校了。 (三)提升阶段(2017.10-11)

1.关注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和专业计划,调整专业课复习计划。 2.认真回顾暑期强化笔记,启动习题练习。 3.政治在这个阶段占复习时间的比例要有所提升。这时间肖八快出来,就可背肖八。 4。专业课是串讲班老师都会把所有重点和考点给你们复习一遍,这样可以对自己检查一遍复习情况 (四)冲刺阶段(2017.11-12) 1.对各门课的知识进行认真的梳理,有效地整合,在头脑中形成对整个章节的知识框架图。 2.开始进行考场模拟训练,每天固定时间做整套试卷。 3.每天要抽出一定时间对重点和高频考点知识进行强化记忆。 4.这段时期可能大家都进入了复习疲倦期,要知道这是很正常的,不用过多地感到焦急,可以适当出去走走。 5.政治背重点和肖1000题,肖八和肖四都得背呀。 (五)考前一周 1.突击强化记忆每门课老师预测的重点大题。 2.做一套真题,按照考研时间的安排,模拟实战。 3.好好休息,调整心态,平和地去对待考试。 (六)特别注意 每周固定一天作为休息时间,不到这一天不休息,到这一天一定要休息。 (一)基础阶段(3月-6月) 1.学习目标:完成至少1轮的单词背诵,巩固语法基础 3.复习建议:

法硕专业考研考前的知识点

法硕专业考研考前的知识点 法硕专业考研考前的知识点 一、法硕考试科目,题型和分值比例 (1)专业基础课 刑法75分 民法75分 题型分值分布: 题型分值备注 单选题20分通过案例的形式来考察 多选题10分 简答题12分相对简单,答案在书本上。 辨析题8分会有对一些俗语的辨析,从民法的角度辨析 法条分析题10分对给定的法条进行分析,制度、罪名等 案例题15分给定案例,有具体的情节需要对各种案例的答题方法有一个总结。 (2)专业综合课 法理学60分 题型分值 单选题27分 多选题

简答题8分 分析题10分 论述题15分 宪法学50分 题型分值 单选题32分 多选题 简答题8分 分析题10分 分析题10分 中国法制史40分 题型分值 单选题22分 多选题 简答题8分 分析题10分 二、法硕复习时间规划与导学 (1)3-6月基础阶段根据基础班的课程,完成第一轮的复习,看书《法硕考试指南》2-3遍,熟悉60%的知识点,熟悉知识体系、知识框架。 (3)9-11月强化阶段II跟随课程进行第三轮复习,配合辅助用书,配套练习,总结答题技巧,掌握90%以上的知识点,强化理解法条,案例分析笔记成型,开始强化记忆。 三、专业课各科特点,复习方法

1、刑法学:刑法学逻辑性强,结构清晰,首先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部分又可以分为犯罪论和刑罚论,分则部分则根据犯罪客体的 不同分为十大类犯罪。“重点恒重”是刑法学考试的最大原则,也 就是说刑法学部分的中带你是不变的,相来讲,总则无疑是最大的 重点,总则中的犯罪论又是重点的重点。 对于刑法学分复习,总则部分由于含有一定的理论知识,考试应当在掌握我国刑法规定的基础上了解理论背景对分则的重点罪名则 是要在掌握其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注意各个相似罪名之间的区别与联 系对于修正案部分,其实可以将之并入重点罪名中来学习。 由于民法是一个理论知识的还有,掌握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非常重要: 其次,建议考生在一开始一定要牢牢掌握基本概念,一般来说,掌握了其基本的含义也就能从中得出其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了。在 掌握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掌握各个制度的具体规定。 实际上,法理也是来源于生活之理,用生活之理来阐释法学之理,理清思路,把握知识线索,法理学的理解和学习就会势如破竹。法 理学的知识线索:概念——被指和特征——来源与演进——作用及 局限——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解 释与推理——法与社会。 4、法制史与宪法:法制史和宪法在复习备考中一直被广大考生 所忽视,认为到最后背一背就可以。这中想法大错特错。 宪法和法制史的知识虽然是以记忆为主,但是单纯的记忆并不能很好的掌握知识,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所述,首先法硕的复习一定要结合真题与大纲,其次要多注意归纳和总结。第三,要多做题。 四、法硕复习参考资料 (1)必备的用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2015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2015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1.结合实例,谈谈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意义与标准。(20分) 2.某甲在16周岁前三天对乙实行敲诈勒索3万元,乙当时没有钱,筹备了三天以后放在指定位置,甲16周岁后的生日第二天去把钱取走,对甲怎么处理?(20分) 3.刘晓东意图qiang jian,深夜潜伏在路边,见一女子路过,当女子走近突然上前抱住该女子欲实施qiang jian,结果该女子喊了一句:“刘晓东,你这个臭流氓!”刘吓得仓皇而逃,请问刘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20分) 4.为什么行为无价值采取(部分)犯罪共同说而结果无价值论采取行为共同说?(20分) 5.《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请问会产生什么缺陷?(20分) 6.某甲借款10万元,租一套办公室,准备格式合同,向乙公司商谈要购买价值100万的金银首饰。乙公司业务员携百万收拾到甲处签合同,甲拿出十万元作为定金。甲在乙点钱过程中趁机夺走金银首饰,跑出门外,将乙锁入门内,携价值100万元首饰逃走,致乙被困3小时。请问对甲应当如何处理?(20分) 7.甲为公司总经理,乙为某市经贸书记。甲为了公司的利益乙,以自己的名义,将公司的2万元存入银行卡。甲将卡与密码交给乙,乙之后一直给予甲所在公司好处。甲在半年后又将30万元以相同方法存入另一张卡后给乙。乙一直将两张卡放在家中没有使用。后来乙被纪委调查,乙怕事迹败露,将卡交给知情的丙保存。甲听说乙被调查,便去银行挂失,将两张卡内的32万元存入自己别的账户。请分析本案。(30分) 新祥旭https://www.wendangku.net/doc/197723183.html,

法硕考研:《刑法》必备知识点

法硕考研:《刑法》必备知识点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2020年考研:法学刑法学重要考点

2020年考研:法学刑法学重要考点第一章绪论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2、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犯罪概念 1、犯罪的定义 2、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三章犯罪构成 1、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内容 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4、危害行为 5、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6、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及因果关系的认定 7、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 8、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理应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9、单位犯罪主体 10、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11、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12、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13、法律上的理解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 14、事实上的理解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第四章正当化事由 1、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2、特别防卫 3、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4、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5、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6、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7、避险过当的概念 8、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 9、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1、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有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2、犯罪既遂的形态 3、实害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人大法硕考研难度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人大法硕考研难度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孤独是一笔财富。因为孤独,我们的人生才会变得充实。在孤独中,可以遍游名山大川,驰骋古今。在孤独中思考,在孤独中求索,采一朵思想的白云,让自己的灵魂高洁。凯程人大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凯程就是王牌的人大考研机构! 一、人大法硕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些年来,法律专业成为热度不减的热门专业,法律硕士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而中国人民大学一直以来又是众多学子的梦,因此作为一个重点大学的热点专业,要想考上中国人民大学的法硕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据凯程从对人大法硕统计数据得知,每年法律硕士考研的考生都在增加。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多,竞争自然也在增大,但是只要能有计划的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即使是凯程,考上法律硕士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中国人民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律硕士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二、人大法硕就业怎么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身的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出国机会也不少,中国人民大学法硕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中国人民大学在社会上地位也不容小觑,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 首先,法律硕士的就业优势在于其专业背景的复合性。法律硕士可以把本科专业知识跟法律知识有机结合,很容易融入到实际的法务操作中去,在有些需要很强行业知识的法务工作中(如知识产权、医学等),没有相关行业知识的法学硕士们往往需要在上岗前恶补其知识缺陷,由于是临阵磨枪,其学习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其次,现今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当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亦可以从事原有专业与法律结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凯程考研常年从事法硕考研辅导,根据多年经验,认为法律硕士就业前景不错。但由于研究生的常年扩招,还需要好的工作还需要学生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质,才能在就业大潮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人大法硕学费是多少?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硕招生人数为150人,人大法硕(非法学)研究生的学费学费为20000元/年,学制是两年制。与北大法硕、清华大学法硕相比,中国人民大学法硕学费不算是高的,相对于其他专业,法律硕士是高投入高产出的专业,没有一流的老师就没有一流的学生,请最好的老师培养法律硕士人才,这是行业需要。确实,法律硕士就业薪水高是事实,只要将法律学精了,未来的路一定会越走越顺。 四、人大法硕辅导班有哪些? 人大法硕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人大法硕,您直接问一句,人大法硕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都不能立即回答,或者推脱说他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人大法硕考研,更谈不上人大法硕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人大法硕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

北大法学考研知识点

北大法学考研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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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考研知识点 试比较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异同。 【最后一段可独立设题“两大法系的融合。 概述法的继承。 简述法的移植。 第五章法与社会 试述法与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 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如何理解法与政治的相互关系和区别 ? 概述法与国家的相互关系。 法与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 如何理解法与道德的一致性和区别。 试述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 试述法与科技的相互关系。 简述法的作用及其局限。 第六章立法 试述立法的特征。 如何理解立法的外延? 如何理解立法的宪法原则、法治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 ? 为什么要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及如何坚持? 试述立法体制的含义和构成。 试述中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概述立法的过程的准备、正式、完善三阶段。 《立法法》产生的历史环境。 《立法法》是如何适应历史环境的。 简答《立法法》的优点与不足。 第七章法的渊源和形式 如何理解法的渊源? 试述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 试论法的渊源的范围和种类:资源、进路和动因。 简述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 简述当代中国法的形式。 法律渊源与法律形式的界分。 试述中国现时期法的渊源中的法律和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主要区别。 概述规范性法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 生总体就业率高达 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 .5 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 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 ,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 5% ”】 【第二阶段即正式阶段为立法的基本程序。 】

2017法硕考研刑法学必背知识点100条(3)

2017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必背知识 点100条(3) 41、使用假币罪的两个考点总结如下:(1)"使用",既可以是以外表合法的方式使用(如购物、存入银行、赠与他人),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如赌博);(2)必须让假币进入流通领域,即"转起来"才成立本罪。若将假币作为证明自己能力的资本而给他人观看或炫耀的,不成立使用假币罪,而应成立持有假币罪。 42、经过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盗窃罪的行为方式目前有五种:(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多次盗窃;(3)入户盗窃;(4)携带凶器盗窃;(5)扒窃。其中,后三种是修正案(八)新增的行为方式,务请注意。 43、(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这里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1000-3000元以上;(2)多次盗窃:"多次"是指三次以上,此外,多次盗窃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3)入户盗窃:首先,盗窃的故意必须形成于入户之前,否则就是一般盗窃;其次,“户”应做缩小解释,同“入户抢劫”;最后,虽不要求数额较大,但也不能是价值极为微薄的财物,例如一张白纸;(4)携带凶器盗窃:首先,与"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一样,这里的"携带"="暗藏",凶器只是"备而不用",即不能显示凶器,否则,可能成立抢劫罪;其次,没有数额的限制;(5)扒窃:首先,扒窃行为必须发生在公共场所;其次,扒窃的对象必须是他人紧密贴身占有的财物,但不限于体积较小的财物;最后,虽没有数额较大的要求,但也不能是价值极为微薄的财物。 44、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1)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对于由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不能成立盗窃罪,只能成立侵占罪;(2)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首先,是"占有"而非"所有",这就意味着自己所有但由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其次,是"占有"就可以了,不一定必须是"合法占有",这就意味着,即使是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例如"黑吃黑"。试举3个例子:(1)甲的财物借给乙之后,甲又偷回来:甲是盗窃罪;(2)甲的财物被乙偷走之后,甲又偷回来:甲无罪;(3)甲的财物被乙偷走后又被丙偷走:丙是盗窃罪。 45、既然自己的财物都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那么,他人的财物就更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了。这是典型的"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因此,将盗窃罪的对象解释为"他人的财物",是当然解释而非缩小解释。 46、 数额较大 (3年以下) 数额巨大 (3年以上10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 (10年以上或无期) 备注 盗窃罪1000—3000元以上3万—10万元以上30万—50万元以上敲诈勒索罪的最高刑不包括无期徒刑。 抢夺罪1000—3000元以上3万—8万元以上20万—40万元以上 敲诈勒索罪2000—5000元以上3万—10万元以上30万—50万元以上

法律硕士复习计划

法律硕士复习计划 法律硕士复习计划第一阶段基础阶段(4/5月——8/9月) 这一阶段是最重要的。基础是否打牢对于后期的复习乃至最后的成绩都至关重要。这一阶段建议从4、5月开始一直持续到8、9月。政治在9月份之前不需要看,所以这一阶段主要就是专业课和英语。 英语的基础是词汇。所以这个阶段一定要把词汇背的很熟才行。背单词是一项持久的工作,要一直持续要考前,但是前期时间花的要长些,后期可以适当减少些时间在单词上。 关于背单词的方法,大家把它换成考研词汇就行了。记住,一定要自己制订一个表格,哪一天背哪些list,要做到心中有数。在暑假之前,英语的主要任务就是背单词,另外可以看些课外阅读。而且,大家还可以每天抽出半小时来进行朗读和背诵,这样对于提高语感有很大的帮助,背诵的材料可以用新概念、外刊、精美散文、名家演讲等等。 进入暑假,就要开始做真题了,第一遍做的时候要按照考试时间来做。第二遍的时候仔细的弄懂每篇文章。暑假2个月的时间主要任务就是做2遍真题,当然单词每天要抽时间来巩固它。 专业课这个阶段主要就是看教材。可以先看2遍指南,然后专攻分析。当然刑法分则部分还是要看指南的。才开始看的速度都是很慢的,这个不用着急,到后来会越来越快的。刚开始不要

做笔记,看完2-3遍之后再做笔记效果比较好。做题也是这样,看完3遍教材之后再做题,否则会被打击的很惨。记住,分析+真题是最重要的,其他任何东西都比不上这两样! 第二阶段提高阶段(9月-11月) 这一阶段要开始看政治了。大家要把红宝书看2遍。然后做些习题巩固一下,比如序列一。政治大家有时候可能看不下去,觉得很啰嗦,而且很多大话空话。大家可以用大声朗读的方法,眼口耳能同时接受到信息,这样效果更好,也可以保证自己不走神,而且还能训练普通话。真是一举三得啊。哈哈。 英语的话,这个阶段要开始做阅读练习了。相信大家在背完几遍单词、做完2遍真题之后英语水平会有一个不小的提高,这时候去做阅读会感觉比以前更顺手了,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成就感。这是用来泛读的,不是精读的。 这个阶段英语还需要做3件事:1、把真题再做一遍,主要是比较选项,找出选项间的不同点,关于这一点华成法硕论坛上已经有很多经验贴了,不再赘述。真题做3遍就到此为止了,有人说真题要做5遍8遍甚至10遍以上,这一点我不赞同。我认为3遍足矣。第一遍按照真实时间做完,第二遍弄懂每篇文章和单词长难句,第三遍研究选项揣摩出题人意图。2、单词要继续背,继续巩固。这项工作一直到考前,不能中断。3.、多看、多背作文的范文,搜集一些材料和好句子、好文章。 专业课这时候在继续看分析的同时。要重点做真题。建议大家至少做2-3遍。如果时间比较充裕的话,可以看看大串讲、法条释解模拟题这些书。这里涉及到一个看书和做题的关系问题。

法硕考研:《法理学》知识点整理

法硕考研:《法理学》知识点整理 第五章、法的要素 本章内容比较重要,重点在第三节,去年出了判断题,以后仍有可能出判断题或选择题。 1、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的概念:★ 2、法律原则的种类: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或在法律中间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可作如下分类: 1、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2、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3、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二、法律原则的作用(可出论述、分析题)P32★ 法律制定中、实施中法律原则的作用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或在法律中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 1、法律制定方面: (1)法律原则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 (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例如:任何法律都必须有合宪性。 (3)法律原则对法制对改革具有导向作用。 2、法律实施方面: (1)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2)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3)限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范围。 2、法律概念★ 1、定义; 2、分类(一般了解) #3、法律规范(重点、每年必考)(分析题)★

一、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二、法律规范的结构:(重点)★ 1、条件(假定):法律规范中指出该法律规范的条件或情况的部分: 2、模式(处理):法律规范中所规定的行为规则的部分; 3、后果(制裁):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的部分。 法律条文从行为模式上分为:可以这样的行为模式(授权性规范);必须这样的行为模式(义务性规范);不准这样的行为模式(禁止性规范)。从后果上分为:肯定式后果和否定式后果. 三、法律规范的种类 1、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按照调整方式的不同。 2、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按照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前者义务很明确,不许修改;后者不是必须性,而是相对任意性的。 3、确定性规范、委托性规范、准用性规范——按照内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确定性规范:明确规定行为内容的规范,大多数法律规范都是确定性规范,这类规范中假定、处理、制裁都是确定的;委托性规范: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行为内容,而是委托给有关机关加以确定的规范;准用性规范:没有直接转述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在某一个规范必须参照某一法规,如:一审规定的程序清楚,而二审中则规定,本章未规定的按照一审规定办理。 4、保护性规范、奖励性规范、制裁性规范——按照后果的不同性质。 关于凯程: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平衡:找到工作、生活、家庭的平衡点

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 学试题答案及解析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 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 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 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答案:6—10: D D C C C

人大刑法学研究生考试历年真题

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 1、犯罪构成 2、立功 3、间接故意 4、国家工作人员 二、简答题目 简述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牵连犯 2、间接故意 3、国家工作人员 4、立功 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部分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4*5=20分): 1、挪用公款罪; 2、量刑; 3、遗弃罪; 4、洗钱罪 二、简答题(1*10=10分): 简述刑法规定的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刑法一、名词解释(4*5)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行为犯 3、防卫过当 4、玩忽职守罪二、简答题(1*10) 简述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从犯 2、立功 3、妨害公务罪 4、假冒注册商标罪二、简答: 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累犯 2、想象竞合犯 3、交通肇事罪 4、挪用公款罪二、简答: 教唆犯的处理原则。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主犯 2.剥夺政治权利 3.侵犯著作权罪 4.强迫职工劳动罪二、简答题:

我国刑法关于死刑核准权的规定。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犯罪对象 2、自首 3、犯罪中止 4、抢劫罪二、简答题: 简述附加刑的种类和内容。 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1、正当防卫 2、时效中断 3、假释 4、职务侵占罪二、简答: 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预备犯 2、特别累犯 3、牵连犯 4、重大责任事故罪二、简答题: 简述犯罪不作为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罪刑法定 2、没收财产 3、抢夺罪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2、简述贪污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部分一、名词解释: 1、犯罪故意 2、连续犯 3、玩忽职守罪二、简答: 1、简述犯罪的不作为。 2、简述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3分/题): 1、过于自信的过失 2、结合犯 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二、简答题(8分/题): 1、简述数罪并罚的几种不同情况。 2、简述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

2011法硕复习计划-给准备稍晚的人

方法; 以下内容,是我在论坛上曾经看到的,可是现在找不到这个帖子,当时我觉得发这个贴的人简直和我是孪生的,方法几乎一摸一样,所以复制了下来。现在在这里引用。——以下内容为引用,并非原创,再次感谢以下内容的发帖者。 英语: a)最重要的就是真题,真题最重要的是阅读。反复做,起码三遍以上,最好五遍以上,要求把每个选项都搞透(不管正确选项还是错误选项),这样足以让你60以上了。当然,最最好把近十年阅读的所有文章的每句话全部搞透,时间充裕的话最最最好把近十年阅读文章背出(年代越是近的文章越是重要),这样足以70甚至75了。 其次重要的是词汇,词汇是基础,每天都要背,前期可以背得慢一点,中期开始加快速度,争取以十天以内为一个轮回,快速多遍。当然,假如你已经如a)所言的做到背出近十年的阅读文章,那么事实上核心词汇在这个过程中已经被你完全掌握了,单独的词汇背诵可以不要。 c)背10篇以上不同类型的作文范文,范文要自己选,文章一定要好,背得一定要熟。当然,假如如a)所言的把十年阅读背出的话,那么这步也可以省略。' n; E+ d)做到a)、b)、c)的要求的话,那么任何真题以外的阅读都可以不做,任何模拟题都可以不做,分数可以保证能上65,一般能上70。 5 总结一下:词汇是基础,阅读是关键,真题最重要,其他是鸡肋。 2)政治: a)千万别看得太早,最早9月份开始看,时间也绰绰有余。 b)第一阶段,买一本比较权威的书(红宝书或者序列1),反复看几遍,做到看懂。 ! c)第二阶段,结合看书,做基础性的题(如陈先奎2000题或序列2)。第一遍可以做得慢一些,至最终考试前争取做过2到3遍,解决客观题部分。 d)第三阶段,背诵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试分析,很薄的一本书,而且不需要全背,只要背重点章节(哪些是重点章节,到后期你自然会清楚)。背完这个,完全可以轻松解决主观题部分。 10月份以后,随便买本时事政治的小书,或者网上下点资料,看熟。 f)做到以上几点,那么不需要做任何模拟题,不需要报任何班(但是推荐听一下法律硕士联盟论坛的录音,每个辅导班当年最新的录音他们都第一时间提供给自己的会员,只有几百就可以得到全部的辅导班录音全程,还要高分学长在线答疑服务和考前内部资料,每天去吃饭的路上用mp3听),不需要背任何其他的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知识点:量刑情节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知识点: 量刑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一)量刑情节的概念量刑情节,又称刑罚裁量 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 罚的各种情况。(二)量刑情节的特征1.它与定罪即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 犯罪并无关系。2.它能够表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及其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3.它对刑罚裁量的结果即处刑轻重或者是否免除刑罚处罚,具有直接的影响。(三) 量刑情节的种类量刑情节可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二、法定量刑情节(一)法定量刑情节概念和分类法定情节,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司法人员必须予以考虑的影响 量刑的因素。法定情节有从轻、从重、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情节。(二)法定量刑情节主 要适用规则1.从轻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规则《刑法》第62条规定:犯 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2.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规则《刑法》第63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 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 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该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 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 刑罚。3.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第37条的规定,免除处罚,是对 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三、酌定量刑情节1.概念:指人民法 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2.种类:(1)犯罪的动机;(2)犯罪的手段;(3)犯罪的时间、地点;(4)犯罪侵 害的对象;(5)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6)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7)犯 罪后的态度。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 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对法硕参 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 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 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 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法硕(非法学)考研 《刑法学》练习题(四)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 练习题(四 2017年法硕考研的序幕已经拉开,刑法学是法硕考研命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凯程教育总结了部分法律硕士复习备考之刑法练习题、附答案。 1.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张、郭6000多元的报酬一直不付。张、郭二人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于是,张、郭商定将A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 ****了A。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A卖给了陈某。陈某买回A后,要与A结为夫妻,遭到A的拒绝;陈某担心A逃走,便将A 关在房间里反锁了1个多月,但A仍不愿意与陈某结婚;陈某后来觉得A年纪小、太可怜,便让A回原居住地与家人团聚。陈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到了张某,让张某退回自己的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答案: (1张某和郭某为索取债务而扣押赵某女儿A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二人具有共同的故意和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共同对这一非法拘禁犯罪负刑事责任。 (2张、郭将A卖给他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出卖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二人在出卖A的犯罪中具有共犯的故意和行为,构成共犯。二人都是主犯。 (3郭某****A具有****性质,但属于在拐卖妇女过程中****被拐卖妇女,依法作为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死刑。不需要另行单独定****罪,数罪并罚。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精选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周岁18周岁,不满16已满A.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10: D D C C C —6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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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硕考研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 1.法学专业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各行各业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按法学一级学科和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确定的,课程设置覆盖了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力求体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在知识能力结构上的要求。培养工作不仅与法律本科教育相衔接,还与法学硕士研究生和其他专业学位教育相联系。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培养的全过程要体现法律职业对其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理念,即法律意识及价值观、法律思维的逻辑与方式、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法律人员的从业素质和从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总之,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一大批既掌握本专业、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高层次、基础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科学地规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和培养过程,进一步完善我国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结构和学位制度,促使法律研究生教育适应我国法律实务部门和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高层次法律人才多样化的迫切需求。 9.2019法硕考研复习方法 报考法硕这样的热门专业,就意味着更大的竞争压力,想脱颖而出就要在专业课复习上下点苦功夫。 (1)基础知识部分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练习题部分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模拟题部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模拟试卷及解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联考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硕的准官方教材是人大出版社出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简称“指南”。这本书在几年前一度处于法硕“圣经”的地位。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答案】C、 【考点】对法律格言的理解 【解析】有关法律格言涵义阐释的题目,最好的做题方法是采取排除法。选项A,权利不因 为是否知道法律而受到影响。选项B,权利只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好比冰山一角。选项D, 权利和法律显然不能等同。再分析选项C,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对应的是实然和应然。首 先是法律赋予了某项权利,其次是在现实中行使某项权利。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 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 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 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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