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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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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29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为了搞好脱硫工程防火安全工作,有效地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脱硫施工、特别是防腐作业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项目部专业专工、安监专工对动火作业票实施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四、实施细则如下:

(一)一级动火区,是指在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动火;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三级动火是指一般动火。

(二)动火作业票为一式三份,第一份由动火人或监护人持有;第二份由施工单位持有;第三份留项目部安监专工备案。

(三)动火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作业票1天有效,二级动火作业票3天有效,三级动火作业票10天内有效。

(四)动火作业票的申请: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逐栏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动火的地点、工作内容、动火人、监护人等的内容相符。

(五)动火票的签发: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票由大唐环境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签发;

(六)动火票的审批: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票由防腐施工单位和大唐环境项目部安全专工审批。三级动火票由施工单位安全消防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员要亲临现场检查:动火区域及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清理干净;防火措施是否牢固可靠,对没有清理干净的和未做防火隔离措施的应拒绝签字;

(七)动火票的确认:动火人必须清理动火部位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后并在动火前确认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一级和二级动火票动火单位负责人、安监、消防负责人共同确认,三级动火由施工单位、作业班组确认。

(八)、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

(1)一级和二级动火时,项目部安监专工、动火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2)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

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作业。

(3)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九)动火后确认:动火结束后,一、二级动火负责人和监护人应仔细检查,确认无火种留下并在“动火后确认”签名后方可离开。

(十)未经批准私自动火及不履行职责者,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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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制度、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3、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动火作业? hot work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3.2、易燃易爆场所 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area本制度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4.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4.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

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4.3、二级动火作业4.3.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4.3.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4.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5.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5.1.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5.1.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5.1.4、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

新版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除固定动火区以外)。3.职责 3.1厂区机修车间为固定动火区; 3.2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审核,审批二级动火证; 3.3一级动火证需由副总审批;特级动火证需总经理审批; 3.4指定监火人及动火人需对安全动火负责。 4.工作程序 4.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公司全管理科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4.2按动火作业的危险程度,动火作业分为三个级别: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危险动火作业、二级危险动火作业。 a)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b)一级危险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 C)二级危险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危险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必须一直在现场,一级危险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科须参与一些安全措施的落实。 4.3 “动火证”由动火部门申请,填写动火证后逐级审批,二级动火由安全管理科批准,一级危险动火作业须报副总经理批准,特殊危险动火作业须报请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4.4“动火证”上应明确动火负责人、动火执行人、有效期、动火地点、位置、设备名称、动火内容、动火方式、监火人、安全措施及安

全措施组织实施人。 4.5动火负责人由动火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担任,动火负责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全面负责,检查动火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认可。4.6动火执行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管理科报告。动火执行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每次动火前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操作班长呈验"动火证"。 4.7“动火证”只能在审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内使用有效,每次审批的动火时间最长不超过七天,特殊动火时间最长不超过8小时,如动火期满工程未完,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8"动火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证"。 4.9动火监护人由动火地点在班负责人担任或由动火负责人指定,监火人必须对动火区域的工艺危险性熟悉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并具有一定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监火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汇报。 4.10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地点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科共同制定,动火地点负责人安排措施实施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签字认可。 4.1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有毒等物料的管口道、容器、设备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堵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或检查确认后方可动火。动火分析人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取样要有代表性,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 4.12进入设备内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动火管理制度》。风力大于5级时禁止高处作业动火。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工作票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填写、使用和管理等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企业安监部门对本企业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一)工作必要性。 (二)工作是否安全。 (三)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四)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五)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第七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 (一)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二)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三)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四)检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五)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工作中及时制止工作人员的任何违章行为。 (六)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动火作业提及管理制度

靖江市伟林气体有限公司动火作业提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 强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 号)以及《市安监局关于对动火作业提及管理的通知》(泰安监(2016)126 号)通知文件要求,加强我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决定,提出以下制度: (一)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 号),明确我公司负责人夏伟林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并组织修订完 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动火作业的风险管控,扎 实开展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动火作业许可票证管 理,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二)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内必须做到“三个明确” :企业必须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明确涉及一级和特 殊动火作业的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标准 要求,明确动火作业许可票证审批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动 火作业器具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杜 绝擅自动火行为,凡是未经动火作业审批或动火作业票证 失效的,一律不得借领动火作业器具。 (三)实行动火作业提级审批。公司特殊作业提级为总经理夏伟林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提级为安全副总夏君臣;二级

动火作业提级为安全员朱寒松审批。节假日不能安排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应向西来镇安监报备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四)加强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前必须制定方案,强化动火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到位。涉及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副总必须到现场监督作业,检查作业风险分析情况.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清理和处置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可请兼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涉及一级或特级动火作业的实行全程录像,要求“一票一录” ,动火作业录像至少要保留三个月。五)加强动火作业队伍建设,各部门须配合实施动火作业所必须的风险分析.应急处置人员。器材设备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并保持人员稳定。 靖江市伟林气体有限公司 2016 年09 月01 日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新版)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新版) 本细则适用于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2.总则 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在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均应使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所谓明火作业:系指在明火禁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动火工作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3.1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48小时; 3.1.1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对于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还必须采取特殊的重点防火措施。其包括: (1)加油站、油库围墙以内,锅炉燃油系统及燃油管路周围5米及以内; (2)油罐、油泵房、及有油污存在的沟道及地势低洼的场所,和油管道直接连接的蒸汽管道;油罐、油池、油站和距油罐、油池5米及以内场所; (3)汽轮机油系统及周围10米以内; (4)小型油库及油处理室内; (5)制氢站围墙内及距氢气系统(含氢管道、氢气瓶、阀门、法兰等)10米以内;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作业。 (二)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生产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第 2 页共 8 页

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11)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①生产不稳定。 第 3 页共 8 页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

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GHFD-03-TB-14/XD)

文档仅供参考 -04-01 发布 -04-01 实施

细则控制表

1 目的 加强生产现场的消防管理,防止发生人为火灾事故,特制定此细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神华国华西来峰发电厂生产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安全生产法》 3.1.2《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1.3《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1.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3.1.5《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3.1.6《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2关联子系统 无 4 专用术语定义 防火重点部位: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危险场所:火力发电厂的危险场所系指其中的乙炔发生站、氮氧站、储煤场、机组的油系统及油箱、油站等。 禁火区域:防火重点部位及危险场所均为禁火区。 5 执行程序

5.1在下列部位明火作业和电、气焊作业或检修作业时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灼热表面,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5.1.1控制室、油区、集中油库、运输和储油容器、用油设备、乙炔容器、危险品库、化验室、各类油泵房内。 5.1.2内装化学物品,有可能经化学作用而转变成易燃易爆气体容器、电缆夹层、竖井、电缆隧道和电缆沟道内、输油管道等。 5.2由于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对象不同,存在火灾危害程度也不一样,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审批手续都应有所区别。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一级和二级动火工作票。 5.2.1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的部位及场所: 5.2.1.1燃油储存区域,输(回)油管道及输油设备2米及以内区域。 5.2.1.2汽轮机、发电机润滑油系统、密封油系统,空压机润滑油系统2米及以内区域。 5.2.1.3距易燃易爆及可燃气体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2米及以内区域。 5.2.1.4锅炉燃油及原煤仓至锅炉炉膛燃料系统2米及以内区域。 5.2.1.5变压器、电缆间、隧道、竖井区域。 5.2.1.6脱硫系统吸收塔及烟道2米及以内区域。 5.2.2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的部位及场所: 5.2.2.1距易燃易爆及可燃气体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外2-10米区域。 5.2.2.2煤场、输煤系统、电气电缆设备周围5米及以内区域。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潞宝集团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为执行好《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规范九项作业票证的办理使用,结合本企业工作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集团公司机动部负责管理。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和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 、设备计划检修的项目(大、中、小)由设备所在单位下达,并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填写检修项目、地点、时间和检修要求,将一、二联交检修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到设备所在单位办理相应的工艺处理。由技术部或主管领导负责编制工艺处理措施和签字。岗位主操作人员负责落实执行工艺处理的内容后,方可交出《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机动部监督执行。 、 、计划外零星检修和抢修项目,由设备所在单位下达《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工艺处理措施由设备所在单位工艺技术人员或主管领导制订。工艺处理措施由岗位主操作工执行,单位负责人监督执行。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检修设备的清洗、置换方案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测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修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制订施工中安全措施栏目,指一般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编制填写,并负责监督执行。如果施工中可能影响化工生产或者化工生产某些因素可能危及安全检修,应由设备所在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由分厂生产厂长或主管工程师进行最终审批。 、检修人员每次检修和中断检修后再次工作前,必须主动找工艺操作人员检查验证,以免配合不当,发生事故。 、制订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自留一份,机动部、设备所在单位各存一份。 、二、《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集团公司环安部负责管理。 、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联系,由设备所在单位安全员办理,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交动火项目负责人,不得空项。 、 、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将作业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正式版)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 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三、工作程序 (1)、动火类别 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 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 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2)厂内区域划分 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2、禁火区 A、危险区, 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 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B、一般区域, 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动火原则 1、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 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 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 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 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 就不要动焊, 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 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 将动火区围起来, 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 必须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 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 下水道或密室工作, 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 佩带必要防护用品, 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 申报人应填明危险区的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 送安全环保办和第一防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现场动火管理工作,提高动火安全监控水平,使动火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避免发生火灾事故,保障动火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规定了动火安全管理职能、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本办法适用于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工作 2、术语动火作业:是指焊接、切割、明火烘烤、打磨等引入点火源的作业。 3、管理职能 1、安生部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消防培训;消防监督、检查;动火作业监督、检查;对特别危险部位的动火作业,消防负责人始终在现场监督。 2、安生部是公司动火管理的归口部门,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动火作业的签发、安全监督、检查、考核。 3、运行、检修是动火作业的许可与执行部门。 4 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2)、工作的必要性; (3)、动火条件是否具备; (4)、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运行许可人应审查: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6、检修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7、消防人员应负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 (2)监督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3)消防负责人不得进行动火作业,要在动火区域内,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4)动火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8、动火执行人应负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并随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最新版)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为了搞好脱硫工程防火安全工作,有效地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脱硫施工、特别是防腐作业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项目部专业专工、安监专工对动火作业票实施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四、实施细则如下: (一)一级动火区,是指在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动火;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三级动火是指一般动火。 (二)动火作业票为一式三份,第一份由动火人或监护人持有;第二份由施工单位持有;第三份留项目部安监专工备案。 (三)动火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作业票1天有效,二级动火作业票3天有效,三级动火作业票10天内有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6、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等地方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 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项目有: 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c)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d)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e)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化工装置或罐区、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3.2 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 类区域的场所。 3.3属地:是指动火作业点所在的某一区域,该区域为企业组织架构中有明确管 理负责人的一个管理单元,如:分厂、车间、独立的生产装置、仓库等。 3.4固定动火区:是指由企业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 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3.5禁火区:是指企业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含设施),需要办理《动火安 全作业证》的区域。 3.6动火作业单位:实施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或队伍。

-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规定了作业许可管理内容及要求。 1.2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销售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1.3 本文件适应于油(气)库、加油(气)站任何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 2 引用标准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3 术语及定义 3.1 动火作业 油(气)库、加油(气)站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具体包括: a) 各种电焊、气焊、锡焊、铅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 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 熬沥青、炒沙子、烧(烤、煨)管线、电钻、风镐、喷沙、铁锤击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d) 在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f) 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区域作业。 3.2 动火作业人 动火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3.3 动火作业申请人 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

人。 3.4 动火作业批准人 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授权人。 3.5 动火作业监护人 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 4 职责 4.1 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公司油库、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作业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 4.3 各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负责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各分公司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动火作业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 4.4 各分公司和所属油(气)库、加油(气)站按要求执行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并对本程序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5 动火单位参与动火作业的员工要接受动火作业培训,执行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参与动火作业的现场核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凡是没有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以及安全施工方案有重大变动而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严禁与安全施工方案和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的动火。 5.1.2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动火作业监护人。当动火单位为承包方时,双方应同时设置现场监护人,如有一人未到现场禁止动火。 5.1.3 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动火作业。 5.1.4 风力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室外高处动火作业,六级以上时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5.1.5 在同一动火作业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2013-01-14 作者:本站来源:燃气安全网点击量:16167次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规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工作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电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各电厂必须根据本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但要求不得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工作票的分类 1. 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分为内部使用、外包使用和工作票附件三类。 2.内部使用包括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根据各厂的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和事故紧急抢修单五种。 3.外包使用包括外包电气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三种。 4.工作票附件包括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措施票和继热作业措施票三种。 5.工作票的名称: ××电厂电气工作票; ××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热控工作票(根据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 ××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 ××电厂外包电气工作票;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 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制度、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 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 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 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 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

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动火作业hot work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area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

Q/GHDD 神华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GHDD210-024-2012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2012年9月20日发布 2012年10月12日实施神华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制度控制表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火票管理中的执行程序、职责分工以及检查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神华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 部分:热力和机械》( GB26164.1—201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 《消防管理标准》(GHFD-03-TB-03) 《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GHFD-06-TB-04) 《发电供电消防安全》发电分册(2003)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 术语及定义 3.1 防火重点部位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危险场所:火力发电厂的危险场所系指其中的氨区、制氢站、氮氧站、储煤场、机组的油系统及油箱、油站、制粉系统等。 3.2禁火区域 防火重点部位及危险场所均为禁火区。 3.3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域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发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 执行程序 4.1动火工作票管理范围和原则 4.1.1在下列部位明火作业和电、气焊作业或检修作业时可能激发火花(例:角磨机打磨物件飞溅火花等情况),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4.1.1.1控制室、油区、集中油库、运输和储油容器、用油设备、乙炔容器、各类油泵房内; 4.1.1.2内装化学物品,有可能经化学作用而转变成易燃易爆气体容器、电缆夹层、竖井、电缆隧道和电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动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司的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动火作业。 3.规定 3.1凡是从事明火、焊接、切割、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 击作业等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动火作业。从事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办理《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最长期限一天,第二天如需动火要重新办理,《动火作业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安全管理部存档,一份作业监护人随身携带,作业完成后交车间办公室留存。 3.2按动火作业的危险程度,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动火作业分为三个级别:特 级危险动火作业、危险动火作业、一般动火作业。 3.2.1特级危险动火作业:包括在油库内,油罐上,油管上,油变压器上,机 组各轴承上,危险的电缆沟,暗井内,易燃易爆物附近的动火等。其动火作业由部门经理批准,车间主要负责人在场监护(最少一人)。 特级动火审批程序:首先由动火地点的负责人确认签字,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然后动火单位作业人及监护人确认签字,最后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动火。 3.2.2危险动火作业:车间内的动火作业。其动火作业票由车间主要负责人批 准,班组长人员(最少一人)在场监护。 3.2.3一般动火作业:车间外的动火作业,附近无易燃易爆物。其动火作业由 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字,动火部门人员(最少一人)需在场监护。 4.其他 4.1动火作业票的使用:动火作业票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有效使用期,几个动 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作业票。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二: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归口管理企业以及工程服务承包商在油(气)库、加油(气)站等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不包括满足设计要求、为动火作业设置的固定场所,如化验室、专门的维修场所、锅炉、厨等。办公等其它场所的动火作业参照执行。控股、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等生产型企业应参照执行炼油与化工企业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Q/SY1238-2009 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 Q/SY1241-2009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 油(气)库、加油(气)站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具体包括: ——电焊、气焊、锡焊、铅焊、塑料焊等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金属切割作业; ——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熬沥青、炒沙子、烧(烤、煨)管线、电钻、风镐、喷沙、铁锤击打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在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注:非防爆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的相关规定参见《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区域作业。 3.2 动火作业人 动火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3.3 动火作业申请人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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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除固定动火区以外)。 3.职责 3.1厂区机修车间为固定动火区; 3.2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审核,审批二级动火证; 3.3一级动火证需由副总审批;特级动火证需总经理审批; 3.4指定监火人及动火人需对安全动火负责。 4.工作程序 4.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公司全管理科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4.2按动火作业的危险程度,动火作业分为三个级别: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危险动火作业、二级危险动火作业。 a)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b)一级危险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 C)二级危险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危险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必须一直在现场,一级危险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科须参与一些安全措施的落实。 4.3“动火证”由动火部门申请,填写动火证后逐级审批,二级动火由安全管理科批准,一级危险动火作业须报副总经理批准,特殊危险动火作业须报请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4.4“动火证”上应明确动火负责人、动火执行人、有效期、动火地点、位置、设备名称、动火内容、动火方式、监火人、安全措施及安全措施组织实施人。 4.5动火负责人由动火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担任,动火负责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全面负责,检查动火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认可。 4.6动火执行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管理科报告。动火执行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每次动火前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操作班长呈验"动火证"。 4.7“动火证”只能在审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内使用有效,每次审批的动火时间最长不超过七天,特殊动火时间最长不超过8小时,如动火期满工程未完,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8"动火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证"。 4.9动火监护人由动火地点在班负责人担任或由动火负责人指定,监火人必须对动火区域的工艺危险性熟悉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并具有一定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监火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汇报。 4.10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地点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科共同制定,动火地点负责人安排措施实施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签字认可。 4.1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有毒等物料的管口道、容器、设备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堵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或检查确认后方可动火。动火分析人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取样要有代表性,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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