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提高评标质量,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的管理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统一组建、维护、管理评标专家库;

(三)审核评标专家的入库申请;

(四)建立评标专家的个人档案,维护、管理评标专家信息;

(五)监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过程,依法受理投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初审本行政区域内评标专家的入库申请;

(三)维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评标专家信息;

(四)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过程,依法受理投诉,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为通信行政监督部门。

第六条评标专家专业包括一级专业和二级专业(具体专业分类标准见附件1)。

第七条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通信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掌握通信新技术的特殊人才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视为具备本项规定的条件;

(二)熟悉国家和通信行业有关招标投标以及通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具有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未曾因违法、违纪被取消评标资格,未曾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前款第一项中“同等专业水平”是指本科毕业满12年、硕士毕业满6年、博士毕业满3年、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掌握通信新技术的特殊人才经工作单位推荐”是指从事通信新技术相关工作满3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工作单位认可并推荐。

第八条评标专家申请进入评标专家库的程序为:

(一)申请人通过“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18129512.html,,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填写《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2)、选择申请专业(每个申请人最多可申请两个一级专业),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等材料,掌握通信新技术的特殊人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二)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同意后,通过“管理平台”报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初审或审核。

(三)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工作单位为部直属事业单位或中央管理企业集团公司的,直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评标专家库。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向社会公布评标专家的名单及其专家编号。

第九条从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通过“管理平台”在评标专家库中选择并聘用足够数量的评标专家,组成本机构的评标专家子库。

招标代理机构选聘评标专家应当征得评标专家同意。

第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据《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随机抽取或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其具体程序为:

(一)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可以选择从招标代理机构的评标专家子库中抽取评标专家。

(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设置专家地域、专业、数量等抽取条件。设置抽取条件后,可供抽取的专家总数不得少于拟抽取专家数量的5倍。

(三)“管理平台”随机抽取专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逐一联系、确认评标专家是否出席,系统存档备查。

(四)评标专家需要回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出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继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直至确认出席的专家人数达到要求。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应当从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直接确定。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

评标专家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未提出回避的,招标人和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发现后,应当立即停止其参加资格审查或评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评标专家出席资格审查或评标活动后,发生评标专家临时不能到场或需要回避等特殊情形的,应当按照原抽取方式补抽确定。

第十三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参加资格审查或评标活动;

(二)依法对资格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三)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举报资格审查或评标活动存在的违法、违规或不公正行为;

(四)依法获取劳动报酬;

(五)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履职评议进行申辩;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评标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通信行业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通信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协助配合有关检查及投诉处理;

(二)准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评标活动,并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遵守职业道德,不徇私舞弊,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三)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资格审查或评标有关信息,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四)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五)参加评标专家培训和继续教育;

(六)及时登录“管理平台”维护个人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负担评标专家在资格审查或评标工作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支付评标专家报酬。

第十六条评标专家工作单位应当对评标专家参加资格审查或评标活动、培训和继续教育给予支持。

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抽取评标专家时,不得利用各种借口拒绝评标专家参加资格审查或评标,禁止违规挑选评标专家。评标专家抽取过程及专家名单应当保密。

第十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工作结束后,重新登陆“管理平台”对评标专家的综合表现进行履职评议。

履职评议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专家的能力、态度、成效等进行评分,并填写相关评语。评标专家对履职评议无申辩的,该履职评议记入评标专家档案;评标专家对履职评议有申辩的,由通信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判定。

第十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有关机构对进入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第二十条评标专家的联系电话、职称等个人信息变更的,由评标专家自行登录“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更新。

评标专家的工作单位、专业等变更的,由评标专家工作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管理平台”提交申请,评标专家工作单位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对专家信息进行更新。

第二十一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核实后将暂停其参加资格审查和评标活动的资格6个月:

(一)连续三次被抽取但拒绝参加评标活动;

(二)无正当理由,承诺参加但未参加评标活动;

(三)评标出现重大疏漏或者错误;

(四)通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投诉进行调查时,不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后将取消其参加资格审查或评标活动的资格:

(一)以虚假材料骗取进入评标专家库;

(二)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三)评标期间私下接触投标人;

(四)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

(六)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资格审查申请人或投标人要求;

(七)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影响评审公正性;

(八)自进入评标专家库之日起3年内未参加评标专家继续教育;

(九)被暂停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格期满后,再次出现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

(十)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第二十三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标专家的,注销其相关信息:(一)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

(二)工作调动不再适宜继续参与评标活动的;

(三)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评标专家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专家个人情况,包括个人申请或推荐登记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入选专家库的审查确认过程以及结果;

(二)评标专家评标情况及其履职评议;

(三)评标专家奖惩信息;

(四)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第二十五条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可依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对评标专家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条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信息保密的规定,并加强“管理平台”的安全防护,防止相关信息泄露。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信息产业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信部规〔2001〕632号)同时废止。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工作单位名称”一栏须明确单位属性,如工作单位属于电信下属子公司,则在“电信系”前划勾。

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申请表

编号: 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申请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所有栏目均为必填项。 1、“家庭地址”栏,请填写常住地详细地址。评标专家所在区域据此确定。 2、“固定及移动”栏,请填写常用。评标专家将通过收到评标通知。 3、“单位名称”栏,请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若有变更,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更改。已退休申请人填写原单位名称。无单位申请人可不填写此项。 4、“是否愿意成为应急专家”栏,请填写“是”或“否”。应急专家应能够随时响应专家抽取需要,在短时间赶到指定的评标地点。 5、“评标专业”栏,请填写申请参与评标的专业。申请人最多可以选择5个专业。专业请在《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中查找,并按照最低层级的专业进行申报,填写相应编码。申报新能源设备专业的,请在“评标专业”栏中直接选择填写风电设备、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热利用设备、氢能设备、地热能设备、海洋潮汐能设备、生物质能设备等,编码暂不填写。 6、“与申报专业有关的主要业绩或评标实践经验”栏,请填写参与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所任职务或从事工作、参与项目时间等。 7、“单位推荐意见”栏,请申请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已退休申请人此项应由原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印章。 8、请申请人在表后附上、学历、职称、职业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参加评标、评估、论证活动和专业研究成果(包括课题、著作、奖励等)等其他符合入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doc-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依据2009年3月征求意见稿改编)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评标原则的实现,组织编制《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以下简称《分类标准》),作为国内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设置专家分类、招标人选择专家类别、确定符合要求的评标专家的依据。 二、《分类标准》依据国民经济统计类别、高等教育专业划分、项目类别划分标准、建筑业资质及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的分类编写,包括工程、货物和评标专家分类,并依据评标特点对部分专业进行了合并,以适应招标人选择评标专家的要求。 申报专业时,评标专家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熟悉的专业同时申报,审查合格后入库。 三、工程类评标专家分为工程规划、工程勘察与地基处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经济及其他等7个大类。 1.工程设计中一些通用专业,如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专业,适用于其他各类工程。工程设计依据工程设计专业分类设置专家分类。 2.工程施工整合了目前行业间一些交叉专业,如建筑工程中的各专业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建筑工程,交通工程中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专业,适用于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和水运工程涉及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和交通安全设施,电子、通信,广电工程中的电子系统工程适用于所有行业涉及的电子系统工程。 3.工程监理12个专业主要依据目前必须进行监理的工程项目类别,监理企业资质类别,以及监理工程师实际从事的专业设置专家分类。 4.工程经济专业考虑了工程类别以及造价工程师的管理、专业分类设置,对一些没有设置造价工程师的行业或工程项目,此处依据实际需要设置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专家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活动,促进评标评审专家规范、公正地履行职责,保证评标评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下称省专家库)专家的考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专家考评采取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适度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铁路等部门负责专家考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省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机构负责专家考评的组织工作,并将专家履职负面行为记录和考评结果上报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认定。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交易项目发起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监督单位负责将专家履职负面行为记录上报省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机构。 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和依法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负责提供与专家相关的违法违规信息和信用信息。 第二章专家行为记录 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交易项目发起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监督单位在专家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如出现异议、投诉,可顺延至处理完毕),应在省专家库专家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填报《专家履职负面行为记录表》,并通过专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反馈至专家本人。情况记录应包括事件时间、地点、责任主体和基本事实描述等要素信息。 专家认为其履职情况记录与事实不符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向信息填报单位提出异议。信息填报单位应自受理异议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属信息有误的,应及时更正。 第六条省专家库日常维护机构应制定实施专家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目录和接口规范,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电子行政监管系统、司法执法信息系统等互联互通,交互共享相关专家违法违规信息和信用信息,并自动推送至专家管理信息系统。

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健全评标评审专 家选聘与退出机制,提高评标、评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以及评标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 选聘、抽取、考核和退出等活动。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依法需要专家评标评审的,应当 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三条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组建、资 源共享、管用分离、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专家库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组建。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以下简称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等工作。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专家库组建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专家库组建 第五条专家库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组建,并与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等互联互通。 第六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评审工作职责,遵纪守法;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本人愿意并且能够胜 任评标评审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入选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 (三)曾被清退出专家库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申请入选专家库, 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 被推荐人同意。 申请入选专家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关领域评标专家入库标准

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关领域评标专家入库标准 一、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入库标准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具有重大项目实践经验;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 8 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岁; 5、未曾因违法、违纪被取消评标资格的; 6、未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入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 建筑工程类似项目规模标准如下,申请人须有 3 项类似项目业绩。 1、规划:主持编写或评估过建筑工程专项规划。 2、投资策划与决策:主持编写过 5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

筑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或项目后评价报告。 3、设计:担任过 5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 100000 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4、监理:担任过 5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 100000 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5、工程造价:担任过 3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 50000 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工程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主管。 6、施工:编写过 3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 50000 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担任过 3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 50000 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 7、货物:担任过《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对应建筑机械、锅炉、起重运输机械、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等科研、设计、生产制造的相应设备技术负责人。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方式和大数据手段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省人民政府授权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唯一政府授权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实行统一征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 第四条本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法人招标以及实行代建制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的评标专家,应当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国家对有关招标项目的专家使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可适用其规定。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省级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本行业评标专家的认定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各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行政监管。 第六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按照专业、地域等进行分类,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方式覆盖全省各级各区域。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涉及专业技术服务、通信网络服务等内容,由省发改委按政府采购程序向企业或相关单位购买服务。 第二章专家评聘 第七条评标专家采用公开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方式评聘。申请评标专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以下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10/11 11:16: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一条为健全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规范评标行为,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消除地区、行业局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全省统一的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第三条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由贸易、工业、农林、交通、建筑、水利、能源、环保、铁道、民航、科技、信息、教育文化、卫生医药、法律等相关行业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组成。每行业人数不得少于50人。 省专家库根据使用功能,按行业(专业)和地方(区域)分类设置子库。为全省的工程建设、服务和货物采购等招标活动提供相关评标专家并对相关的评标活动实施管理。 第四条省专家库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组建和管理。 省专家库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组织对入选专家进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及职业道德的培训; (二)办理评标专家的入库登记手续; (三)对评标专家资质组织定期复审和考核; (四)组织协调和审查监督,随机抽取和选定评标专家,包括二次抽取或补充抽取; (五)审查监督由招标人按规定直接选择的评标专家; (六)建立评标专家档案,整理、归档、保管有关文件资料。 根据授权,省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可以委托省招标投标行业自律组织负责。 第五条入选省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熟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实践经验; (三)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分担的任务。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入选省专家库的评标专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特点和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条件。专业资格条件有关标准和要求由省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 第六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均可申请入选省专家库,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人向专业对应的省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并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附送相关材料。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经省专家库管理机构登记后正式入选省专家库,颁发省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并统一编号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省专家库:

雄安综合评标专家入库真题满分

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入库考试试卷 试卷总分:100合格分:70答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标红选项为正确选项) 第1题.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用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中,按
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简化环节、优化流程、限时办理、提高效率,从()综合考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服务功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A:投标人视角? B:交易人视角? C:采购人视角? D:中标人视角 您的答案:B 第2题.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日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A:15? B:20? C:30? D:60 您的答案:A 第3题.能在()小时内自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常驻地抵达雄安新区交易中心评标场所的评标专家,可自主申请加入与交易中心相对应的应急专家库。
A:1? B:? C:2? D:3 您的答案:B 第4题.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可以包括 A: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 B:招标人的主要负责人? C:招标人的主要负责人? D:投标人控股母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您的答案:B 第5题.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投标人以()形式澄清。
A:书面? B:电话录音沟通?

C:视频沟通? D:其他有效媒介 您的答案:A 第6题.投标保证金的作用是 A:仅保护招标人的利益? B:防止双方违约? C:仅保护投标人的利益? D:维护招投标秩序,保证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 您的答案:D 第7题.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由评
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A:开标前? B:开标后? C:接收投标文件时 您的答案:B 第8题.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代建工作并对公路代建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A:各省自治区? B:全国公路? C:各地级市? D:国道主干线 您的答案:B 第9题.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加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A:中标候选人? B:非中标候选人? C: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 D: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 您的答案:A 第10题.承诺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A:技术资料? B:投标文件? C:实施方案? D:招标文件 您的答案:D 第11题.某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师小赵在从业过程中,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相
关法律法规,受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警告,并责令其改正。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给小赵的处理

甘肃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甘肃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专家申请表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填报时间: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甘肃省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申请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炭素笔,内容要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从事专业年限”为当前主要从事专业年限,要求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满足规定的专业业绩要求。 3.“职称”填写当前评审的最高职称,要求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从事专业”按照货物、工程、服务三个大类选择一类填写,除主评专业外,尚可选择两个本人较为熟悉的兼评专业,专业名称按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印发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中的“二级或三级类别代码及名称”规范填写,填写二级类别代码及名称的必须熟悉二级类别下所含三级类别专业。 5.“执业资格名称”指获取的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如,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若有多个,请在“专业特长的具体说明”栏中注明。 6.“执业资格注册号”为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或注册证号。 7.“所属行业”依照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填写。 8.“单位名称”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已退休人员请填写退休前所在单位名称。 9.本表须填报一式三份。 10.本申请表由甘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给于资格认证。 另:提交该表时,请务必附上本人身份证、最后(高)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以及1张两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若有相关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也可以同附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姓名性别出生年 月 两寸近期 免冠彩照 政治面貌职务健康状 况 文化程度职称毕业专 业 毕业院校毕业时 间 外语种类、熟练程度最高学 位 从事专业 货物□ 工程□ 服务□ 主评专业兼评专业1 兼评专业2 兼评专业3 执业资格名称执业资格注册号 工作单位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邮编 单位电话传真 所属行业(部门)所在地区 家庭地址邮编 从事专业年限邮箱 住宅电话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专业特长的具体说明: 参与项目评标需回避单位: 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单位及职务证明人

一、电力工程评标专家入库标准

轻纺工业工程评标专家入库标准 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满足规定的专业业绩要求;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5、未曾因违法、违纪被取消评标资格的;未曾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 事处罚的。 6、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入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专业条件 类似项目规模标准如下,申请人须有3项类似项目业绩。 1、规划:主持编写或评估过大型轻纺行业建设项目专项规划; 2、投资策划与决策:主持编写过大型轻纺行业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或项目后评价报告; 3、设计:担任过大型轻纺行业建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或申报专业负责人,或主持过大型轻纺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评审或评估工作; 4、监理:担任过大型轻纺行业建设项目总监工程师,副总监工程

师或申报专业监理负责人,或担任过上述规模的轻工业建设管理负责人; 5、工程造价:担任过大型轻纺行业建设项目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负责人; 6、施工:编写过大型轻纺行业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担任过大型轻纺行业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担任过大型轻纺行业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 7、货物:担任过《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对应轻纺行业设备、材料等科研、设计、生产制造的技术负责人,或组织过上述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或运行管理工作。 注释:大中型建设项目执行轻纺行业建设项目模划分标准

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入库考试试卷

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入库考试试卷 单选题(标红选项为正确选项) 第1题.申请雄安新区普通评标专家的年龄不超过()周岁 A: 65 B: 60 C: 55 您的答案: A 第2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依法必
须进行货物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或者
信息网络上发布。
A: 电视媒体 B: 河北日报 C: 公告栏 D: 报刊 您的答案: D 第3题.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的规定,择优选定中标人。
A: 特定 B: 具有总承包资质 C: 具有专业初步资质 D: 不特定 您的答案: D 第4题.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不超过()
个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
A: 5 B: 4 C: 3 D: 2 您的答案: C 第5题.雄安新区评标专家考评形式分为综合考评和 A: 动态考评 B: 项目考评 C: 专业考评 D: 能力考评

您的答案: B 第6题.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
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
A: 国家 B: 水利部 C: 建设部 D: 交通部 您的答案: A 第7题.下列情形不属于违法发包的是:

A: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B: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 C: 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 D: 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您的答案: D 第8题.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 A: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B: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C: 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主要综合评价标准 D: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您的答案: D 第9题.招标人最终必须将澄清与修改的内容以()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而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A: 邮件 B: 口头 C: 书面 D: 传真 您的答案: C 第10题.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规定,探索建立本行业统一的(),指导地方行业推进“互联网+”监管。 A: 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B: 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管理平台 C: 电子招标投标行政服务平台 D: 电子招标投标行政交流平台 您的答案: C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桌面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桌面系统 操作手册

目录 1引言 (5) 1.1编写目的 (5) 1.2定义 (5) 2系统概述 (5) 2.1背景介绍 (5) 2.2功能 (5) 3浏览器支持情况 (6) 4系统入口 (6) 5注册申报 (7) 5.1账号注册 (7) 5.2资格申报 (9) 6系统登录 (16) 6.1登录验证 (16) 6.2密码找回 (16) 7桌面系统状态区 (17) 7.1系统首页 (17) 7.2专家状态 (18) 7.3我的消息 (20) 7.4意见建议 (20) 7.5账户管理 (21) 7.6退出系统 (22) 8当前评标活动 (22) 8.1当前无评标活动 (22) 8.2当前有评标活动 (23) 9通知公告 (24)

9.1工作动态 (24) 9.2处罚通报 (25) 10专家信息 (25) 10.1个人资料 (25) 10.2回避单位 (29) 10.3历史评标活动 (30) 10.4电子证书 (31) 11专家办事 (32) 11.1应急专家申请 (33) 11.2 长期请假 (34) 11.3续聘记录 (36) 11.4退库申请 (36) 12专家培训 (37) 12.1资料下载 (38) 12.2政策法规 (39) 13统计分析 (42) 13.1信用查询 (42) 13.2报表统计 (43) 13.3劳务费查询 (45) 13.4考评管理 (45)

1引言 1.1编写目的 本文档的编写目的主要是用于指导评标专家用户操作和使用本系统。 1.2定义 [本文档中使用的符号代表意义如下: 表示需要注意的内容; 表示提示或使用小技巧 // 表示注释 表示警告。 2系统概述 2.1背景介绍 根据《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为落实好“全省一库”任务,提供专家稳定安全、便利的操作,开发专家桌面系统,提供全省评标专家用户个人信息管理、日常办事、培训考试、信息查询、资料下载等全方位服务。 2.2功能 本手册描述专家桌面系统中评标专家在参与评标过程对专家入库申报、自身信息维护、个人办事、信息查询、评标等各个功能的操作,按桌面系统功能区划分进行描述。 注册申报:账号注册是对专家资格申报的流程及资料维护; 系统登录:专家用户登录系统,实现系统登录,密码找回的功能; 状态区:状态区主要包含专家关键状态信息、动态消息推送、意见建议反馈、账户管理、退出系统等常见信息展示和常用互动功能; 当前评标活动动态区:该区域为专家核心功能区,依据专家是否存在评标项目以及评 标项目情况进行不同的功能、信息展示,提供专家便捷操作、一键评标的功能; 通知公告:展示专家管理部门发布的动态消息及处罚通报信息; 专家信息:提供专家个人资料管理、回避单位管理、历史评标活动记录、电子证书等 和评标活动相关的信息查询、管理; 专家办事:提供包括应急专家申请、长期请假、续聘记录查询、退库申请在内的日常 办事活动; 专家培训:提供资料下载、政策法规学习以及通过培训系统在线学习、在线考试在内 的专家技能学习功能;

甘肃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填报时间: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甘肃省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申请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炭素笔,内容要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从事专业年限”为当前主要从事专业年限,要求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满足规定的专业业绩要求。 3.“职称”填写当前评审的最高职称,要求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从事专业”按照货物、工程、服务三个大类选择一类填写,除主评专业外,尚可选择两个本人较为熟悉的兼评专业,专业名称按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印发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中的“二级或三级类别代码及名称”规范填写,填写二级类别代码及名称的必须熟悉二级类别下所含三级类别专业。 5.“执业资格名称”指获取的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如,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若有多个,请在“专业特长的具体说明”栏中注明。 6.“执业资格注册号”为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或注册证号。 7.“所属行业”依照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填写。 8.“单位名称”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已退休人员请填写退休前所在单位名称。 9.本表须填报一式三份。 10.本申请表由甘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给于资格认证。 另:提交该表时,请务必附上本人身份证、最后(高)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以及1张两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若有相关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也可以同附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1. 专家本人只需填写前2页及第3页上半部分,另外报名需同时交两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4张,粘贴于申请表封面右上角; 2. 随本申请表附专业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建筑领域专家入库标准(试行)

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入库标准(试行) 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具有重大项目实践经验;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 8 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岁; 5、未曾因违法、违纪被取消评标资格的; 6、未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入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专业条件: 建筑工程类似项目规模标准如下,申请人须有 3 项类似项目业绩。 1、规划:主持编写或评估过建筑工程专项规划; 2、投资策划与决策:主持编写过 5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或项目后评价报告; 3、设计:担任过 5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 100000 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4、监理:担任过 5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 100000 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5、工程造价:担任过 3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 50000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工程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主管; 6、施工:编写过 3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 50000 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担任过 3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 50000 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 7、货物:担任过《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对应建筑机械、锅炉、起重运输机械、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等科研、设计、生产制造的相应设备技术负责人。

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申请表

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 申请表 姓名: 职称: 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所有栏目均为必填项。 1.“家庭地址”栏,请填写常住地详细地址。评标专家所在地区域据 此确定。 2.“固定及移动电话”栏,请填写常用电话号码。评标专家将通过电 话收到评标通知。 3.“单位名称”栏,请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若有变更,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更改。已退休申请人填写原单位名称。无单位申请人可不填写此项。 4.“是否愿意成为应急专家”栏,请填写“是”或“否”。应急专家 应能够随时响应专家抽取需要,在短时间内赶到指定的评标地点。 5.“评标专业”栏,请填写申请参与评标的专业。申请人最多可以选 择5个专业。专业请在《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中查找,并按照最低层级的专业进行申报,填写相应编码。 6.“单位推荐意见”栏,请申请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已退 休申请人此项应由原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印章。 7.请申请人在表后附上身份证、学历、职称、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参加评标等其他符合入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粘 帖 处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文化程度 专业 固定及移动 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信箱 家庭地址 邮 编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单位地址 是否退休 申请专业及编码 评标专业1 专业编码 从事该专业年限 评标专业2 专业编码 从事该专业年限 评标专业3 专业编码 从事该专业年限 评标专业4 专业编码 从事该专业年限 评标专业5 专业编码 从事该专业年限 是否愿意成为应急专家 职称情况 证书名称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执业/职业资格情况 证书名称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暂行标准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专家酬劳暂行标准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评审专家酬劳标准,根据《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6〕128号)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专家酬劳,是指依法组建的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论证小组)成员在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资格预审、评标、评审、谈判、磋商、询价、论证、咨询等工作后所应获得的合理报酬。 第三条评标评审专家酬劳由评标评审费和其他补助两部分构成。 第四条专家酬劳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在专家评标评审工作结束后由交易项目发起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发放或在线支付。 第五条本标准所规定的酬劳标准为最低标准,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其酬劳按不低于本标准统一给付。 国家对于评标评审专家酬劳费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评标评审费按照评标评审时间的整数时数进行计算和支付。超过整数时数不足0.5小时(含0.5小时)的不计算,0.5小时以上至1小时按增加1小时计算。

评标评审时间从系统所通知的专家到达评标评审地点集中的时间起至评标评审结束(完成评标评审报告)止。 第七条评标评审费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评标评审在当天完成的: 1.评标评审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含1小时),按每人每次200元支付; 2.评标评审时间1小时至2小时以内(含2小时)的,按每人每次400元支付; 3.评标评审时间超过2小时且总评标评审时间不超过8小时(含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 4.评标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 (二)评标评审时间超过一天的,按每人每半天600元支付。 第八条其他补助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误工补助。对于到达评标评审地点的专家,按规定须回避或评标评审因故取消、改期的,提供补助100元。 (二)应急补助。应急专家提供补助200元。 (三)交通补助和在途补助。 1.本地评标评审和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原则上不提供交通补助和在途补助。 2.异地评标评审,应当提供交通补助和在途补助。其中:在途补助标准为200元;交通补助费用凭当次有效公共交通(包括公

电力工程评标专家入库标准-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

石油化工工程评标专家入库标准(试行) 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满足规定的专业业绩要求;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5、未曾因违法、违纪被取消评标资格的;未曾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 事处罚的。 6、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入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专业条件 类似项目规模标准如下,申请人须有3项类似项目业绩。 1、规划:主持编写或评估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专项规划; 2、投资策划与决策:主持编写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或项目后评价报告; 3、设计:担任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总负责人或申报专业负责人,或主持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评审或评估工作; 4、监理:担任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总监工程师、副总监工程师

或申报专业监理负责人,或担任过上述规模的石油化工建设工作负责人; 5、工程造价:担任过大中型石油化工工程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负责人; 6、施工:编写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担任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担任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管理负责人; 7、货物:担任过《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对应石油化工设备、材料等科研、设计、生产制造的技术负责人,或组织过上述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或运行管理工作。 注释:大中型建设项目执行石油化工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标准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出库和考核评价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监管主体】省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机构,会同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入库管理 第四条【入选条件】入选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熟悉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与招标投标业务相关的实践经验; (三)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不少于4年且工作业绩突出);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8岁; (五)未曾因违法、违纪被取消评标资格,未曾在招标、评标以及其

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接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入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专家初审】专家申请入选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关申请表格。 申请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一家省发展改革部门公布的评标专家初审单位,向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出示相关原件。鼓励中央驻粤及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集中申报,由集中申报单位核对申请人相关材料原件。初审单位和集中申报单位将初审通过的专家材料及时提交省发展改革部门。 申请人员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初审单位和集中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和符合性负责。 第六条【初审材料】专家申请入选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应向初审单位或集中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亲笔签名的《广东省评标专家申请表》1份; 2.近期彩色一寸证件照1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6.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相关工作业绩材料。 初审单位或集中申报单位应对初审通过的专家材料予以盖章确认。以上材料在专家终审入库后建档统一管理。 第七条【终审入库】省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组成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评审委员会,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对通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 .doc

本人提供的文档均由本人编辑如成,如对你有帮助,请下载支持!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在线服务平台使用说明书

目录 专家在线服务平台使用说明 ............................................................... - 1 -1 使用前的准备 ................................................................................. - 1 -1.1 注册新用户 .................................................................................... - 1 - 1.2 登录系统......................................................................................... - 4 - 2 非正式专家系统菜单 ....................................................................... - 4 - 2.1专家信息维护功能 ......................................................................... - 5 - 3 正式专家系统系统菜单 ................................................................... - 7 - 3.1专家信息维护 ................................................................................. - 8 - 4 回避单位操作说明 ......................................................................... - 10 - 5 专家请假操作 ................................................................................. - 12 - 6 评标统计查询操作 ......................................................................... - 12 - 7 专家培训报名操作 ......................................................................... - 14 - 8 通知查询操作 ................................................................................. - 14 - 9 专家年度自评操作 ......................................................................... - 15 -10咨询建议......................................................................................... - 16 - 11 文件资料下载................................................................................ - 17 - 12 密码修改........................................................................................ - 18 -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