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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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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中学陈光德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有着深刻的感悟。尤其,书中第三章:教师执教中的法律问题给我的教育教学事业点亮了一盏明灯。

我们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

《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利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第26条规定:“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节能自由的尊重。”很明显,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无论是作为人的学生,还是作为人的教师,被尊重的权利是由于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教师作为教育者在七职业范畴内,更应从教育目的出发,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并加强对学生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没有任何可能在选择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寻找尊重或不尊重学生的理由。

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二、受教育权的发展

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治实践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现代社会,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了它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它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的重要意义。依法规定和保证受

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表现在想追求学习权发展、向报章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发展的态势。

学习权是基于现代社会对受教育权的新认识而对受教育权的一种新的表述,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利益。

如果社会的不平等阻碍着明天社会的前进,教育策略就必须做出鉴定的努力,更广泛地传播学习的方式与方法。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做出了法律规定,以依法报章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

第一、保障女子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向与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36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向与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与管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平等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别规定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保障女子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这是与我国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确立的基本原则相符合的,它有利于防止性别歧视,实现受教育者在受教育机会和受教育成就上的平等。

第二、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青年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7条规定:“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受到了影响,特别是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缴费上学制度给学生增加了降级负担。对此,国家以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方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的受教育

权。

第三、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8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时时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残疾人是由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为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国家颁发了《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

第四、保障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39条规定:“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

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为保障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我国已经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除进行思想品行和行为矫治外,还进行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以保障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受教教育权以及促进他们的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其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司法机关、政府、家庭和社会,都有义务依法保障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第五、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是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于以往我国基础教育实行的是依户籍就地就近入学的制度,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人口的子女在入学受教育方面出现了困难。因此,原国脚教委和公安部于1998年联合下发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对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并对保障《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和提高全民素质提供了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不是以教师与学生占有只是多少的相对关系为前的,也不是以学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为教育者为条件的。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利,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虽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

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法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永无止境。

参加推广行动学习法专题研讨班培训总结-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推广行动学习法专题研讨班培训总结-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推广行动学习法专题研讨班培训总结 这次组织的全区党校推广行动学习专题研讨班,非常及时、十分必要,是一次统一思想和行动的专题培训,收获很多,启发不少。如何准确把握干部成长规律与党校教育规律,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行动学习法为各级党校提供了一个可行之有效的具体实践方法。 一、工作上的困惑与本次学习的收获 在基层党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一直以来有个现实的困惑:党校教师课堂所讲的,到底有多少能转化为学员干部所用的。时常听到来党校培训过的学员讲的一句话:老师们讲的都非常好非常正确,可基层干部能用上的却非常少。就这么一句看似肯定实际是一句要求高的话,深深刺痛了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的内心,我们搞培训,效果最终要体现到培训对象“学有所获”上来,现实中存在的这种“学用两张皮”“理论与实践联系少”的问题值得思考和重视。而行动学习法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强调通过行动来学习,从而获取能够指导实际工作的知识与能力,学以致用,并在运用中继续通过新一轮的行动来开展新一轮的学习,形成良性循环。从参加这几天的专题研讨班的学习与实际操练来看,行动学习法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各级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就必须担负起这个责任来。 另外,行动学习还有个优势就是能较好地解决干部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问题在一线,让一线干部直接参与到解决问题的学习中去,这个方法就能从形式上解决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的困惑——培训者注重学习,培训对象在实践,行动学习让学习与实践实现无缝对接。行动学习中参与者本身就是结构化的,在行动学习中能从不同方面提出见解,这个过程是分析的,准确全面地分析问题是解决问题最重要的途径,分析问题的过程又是结构化的——群策群力,这是行动学习的精髓所在,是传统学习无可比拟的。当然分析的目的是为了综合施策——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而我们得领导干部的长项恰恰在综合总结提炼上,这样一个过程,就在行动中完成了学习提升,特别是这种学习是奔着解决问题去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 本次学习培训感触最深刻的还是开展行动学习的“柳南模式”,党校在没有场地,没有师资的情况下,创造出一条“处处是场地,人人是师资” 的行动学习法推广模式,值得我们去借鉴学习。成功本身是难以复制的,但成功背后的经验却值得总结学习。结合来宾市近年来开展行动学习的实际,下一步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解决好谁来推的问题。这实际上体现为领导重视的问题。行动学习如果只是党校原地在划圈圈,作用和成效是有限的,成果是难以物化成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近年来,来宾市委党校成了市直极少数来推动和开展行动学习法的单位。我们每年在重点培训班次,比如中青班都开展多次行动学习,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他们工作实际中面临的重大问题,选好题目,深入进行调研,通过行动学习物化成调研成果。而每年自治区组织的全区行动学习项目申报,就成为市党校独一家的事,与该项目密切相关的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刚才上面提到的困惑再升一层——为什么党校来推动这项工作并不那么容易。柳南区党校常务副校长由区委办副主任兼任,他们搞行动学习如火如荼,成效非常显著。而在市党校层面,一般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来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在全市组织协调推动该项工作的成效就大打折扣,成了自己原地划圈圈,上面的困惑依然在那里。要在市直全面推广行动学习法,建议由市委

学思践悟学习情况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学思践悟学习情况汇报 篇一:学思践悟心得体会 学思践悟心得体会 韩向花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谈到,学习、思考、实践、感悟是一个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螺旋式上升,循环往复的过程,永无止境。学习必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得进去、浅得出来。在“学思践悟”的风气中,我们学校开展了一些列的活动,这里以”新一轮的观课议课“为例,谈自己的深切体会。 学习是永葆生机与活力的前提和基础。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和信息化时代,很多知识需要我们重新学习,很多领域需要我们重新认识与把握。时代发展日新月异,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一定要坚持学习、锲而不舍,做到温故知新、闻一知十,学而不已、日有所进。 思考是探讨分析并破解难题的有效办法。“世事深如海,要得细思量。”人贵善思。学习不善于思考,就会对许多问

题一知半解、困惑不解。通过思考,就可以获得真知,力求把握事物的基本特征,起到举一反 三、触类旁通的作用。新形势下,我们各项工作肯定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审时度势,密切结合实际,认真思考,深入辨析,使学习与思考的过程成为创新与超越的过程。 学习与思考的落脚点在于实践。“一语不能践,万卷徒 空虚。”施耐庵在《水浒传》中曾用“赵括徒能读父书,文 斌殒命又何愚”两个典故告诉我们,只有书本知识而没有实践经验,只重“知”而不重“行”,只会纸上谈兵而盲目出击,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们面对新的国情、省情、市情和县、乡(镇)情,一定要头脑清醒、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开展缜密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到问情于民、问实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善于掌握新情况、采取新举措、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以扎扎实实、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践成果来检验我们学习与思考的效果。 学、思、践的过程就是加深领悟、探寻规律的过程。“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这9个字不是什么典籍的原话, 而是新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从读书、做事和文化熏陶中,悟出的一个道理。也可以说,这是李克强同志在长期的学习、工作实践中探寻的一个规律,并且用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的

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6篇

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6篇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 __的 __。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职责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透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 __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

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用新的作用。 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 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 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 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下面是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请参考! 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 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 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 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

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

行动学习学习心得

行动学习学习心得 我有幸参加了公司的“行动学习”的学习,随着王老师的层层递进的讲解,我不仅学习了管理经验,同时也对我的观念产生了一次强烈的冲击,通过行动学习将以前自上而下的指挥方式,转变为自下而上的群里群策的过程,下面谈下我的心得体会 “行动学习”产生于50年代的英国,作为一种理念和方法系统,强调理论探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机结合,它是“做中学习”与“思考中学习”的结合。行动学习不同于传统培训学习方法:前者注重边用边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后者注重先学后用;前者注重全面素质发展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后者重在知识拥有;前者围绕问题研究和解决学习,后者围绕学科知识学习;前者以学员为中心,突出学员的主体性,后者以教师为中心;前者围绕同一主题的持续学习,是“问题-反思与学习-行动-新问题-反思与学习-再行动”的过程,传统学习是不同主题的结合,是间歇性学习;前者与组织发展结合紧密,后者与组织发展结合松散;前者是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相结合,是具有承诺和责任的学习,传统学习缺乏激励。我对其重平等、重实践、重反思、重互动、重分享的特点感受至深。通过行动学习法中三种头脑风暴法以及点投、分投、2*2矩阵等工具的应用,使我们在短短3天的时间里,就能掌握和运用这种全新的、富有针对性的、高效的讨论与决策方法。这次培训的时间毕竟是短暂的,在日后的各项工作中,我们还会在实践中发现很多新的问题。只要掌握了科学的学习与决策方法,就可以在工作岗位上,运用这些方法,与

同事们一起查找问题,寻求新的解决方案。在行动中学习,在学习中行动。不断提升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与决策水平。 一、行动学习法有助于形成平等的氛围 在行动学习过程中,小组成员没有领导与被领导之别,也没有职务高低之分,将平等、开放、自由的理念贯穿于学习研究的全过程。 二、行动学习法有助于培养思维创新和行动创造力 行动学习中,选好主题是行动学习的关键,一是把握工作重点;二是把握破解难点;三是把握打造亮点。通过头脑风暴等集体研讨方式,在提出细致问题、分析原因,查找对策、制定方案等一系列程序基础上,探索解决问题的最佳切入点,达到激发每一位员工的创意、创新和创造力。 三、行动学习法有助于理念与思想的融合,真正成为学习的自我创新:把行动学习中的思考、互动、感受运用到日常工作,注重围绕中心拓展多维视角,在学习和反思中汲取团队智慧,从而实现自我发现和自我创新,把行动学习真正变为学为所用、学以致用、活学活用、边学边用的自觉行动。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钻石模型了,整个模型经历了发散、震荡、收敛三个过程,所有问题都是通过这个过程解决的,发散过程是通过运用头脑风暴找出所有影响的要素,震荡期是所有小组成员讨论、澄清并达成共识的过程,收敛期是整个小组通过点投、分投等手段进行收敛,最终确定要因

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新《义务 教育法》心得体会六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做老师就应该是懂法、守法的老师。因此,利用空余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

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新《教育法》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通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北京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们成为进中学的敲门砖。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教育中的热点问题,在《义务教育法》中都有了明确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即将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就是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落实安全生产法,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张居正曾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说的就是抓落实的至关重要性。安全生产法实施多年,但生产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关键是已确定的政策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首先就要求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严肃法纪,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保好驾、护好航。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使每人都明确自己的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落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就是要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学习心得

规范司法行为大家谈征文 从案件管理的视角来看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案件管理办公室作为一个年轻的部门,承担着管理、服务、参谋、监督的职能,其日常工作和每一个案件本身以及嫌疑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权益密切相关。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这对于案件管理工作来说,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标准。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综合业务部门,在自身案件管理工作方面存在一些不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的问题,作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对办案部门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不依法依规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等行为负有监督职责。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既对解决案件管理工作自身不规范、不严格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案件管理部门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发挥统筹

司法规范化建设作用提供了重要契机,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高检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充分履职,加强监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深入剖析,对照检查,集中解决案件管理工作自身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一)广泛开展学习活动。要按照《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好规定内容的学习。全面认清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对案件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案件管理部门在统筹司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深入查摆自身问题。案件管理部门要围绕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问题,认真查找梳理统一受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律师接待、涉案财物管理、案件信息公开、统计信息管理以及业务信息化管理等工作中,有无不依规定程序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问题,有无违规干扰办案、影响正常司法活动的问题,有无不愿、不会、不敢管理和监督的问题等。 (三)坚持集中整改落实。要认真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要重点抓好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案件管理工作的“制度链”。各级院案件管理部门要对现有制度规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一: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非凡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北京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们成为进中学的敲门砖。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二: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1027字) 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学习新安法心得体会-心得体会

学习新安法心得体会 新公布的安全生产法(简称新安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xx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结合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实际,我在建立完善“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监管职责,加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等四个方面将新安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做了一些对比学习。 一、新安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均强调了“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安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超前意识”,强调

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行动学习心得体会

行动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行动学习法心得体会 行动学习法心得体会 行动学习法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强调通过行动来学习,从而获取能够指导实际工作的知识与能力,学以致用,并在运用中继续通过新一轮的行动来开展新一轮的学习,形成良性循环。 通过这次授课,我们对“行动学习法”的学习有以下体会: 通过行动学习法中头脑风暴法和团体列名法的应用,使我们在短短4天的时间里,就能掌握和运用这种全新的、富有针对性的、高效的讨论与决策方法。这次培训的时间毕竟是短暂的,随着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还会在实践中发现一些新的问题。只要掌握了科学的学习与决策方法,就可以在工作岗位上,运用这些方法,与队友们一起查找问题,寻求新的解决方案。在行动中学习,在学习中行动。不断提升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与决策水平 一、行动学习法有助于形成师生平等、学员平等和研讨平等关系 在行动学习过程中,小组成员没有领导与被领导之别,也没有职务高低之分,将平等、开放、自由的理念贯穿于学

习研究的全过程。 二、行动学习法有助于培养系统创意、思维创新和行动创造力 行动学习中,选好主题是行动学习的关键,一是把握工作重点;二是把握破解难点;三是把握打造亮点。通过头脑风暴、深度分析、鱼骨刺图等集体研讨方式,在认真细致描述症状、分析原因,查找对策、制定方案等一系列程序基础上,探索解决问题的最佳切入点,达到激发学员的创意、创新和创造力。 三、行动学习法有助于理念与思想的融合,真正成为学习的自我创新:把行动学习中的思考、互动、感受运用到日常工作,注重围绕中心拓展多维视角,在学习和反思中汲取团队智慧,从而实现自我发现和自我创新,把行动学习真正变为学为所用、学以致用、活学活用、边学边用的自觉行动。 篇二:行动学习心得体会 行动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3月以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两区一轴”发展战略,把《县“两区一轴”建设科学发展研究》作为县级研究课题,开展行动学习活动。经过参加县农业局举办的“行动学习法”的一番学习之后,我深深感受到行动学习犹如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了工作的新局面。下面

对义务教育法的认识与体会 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对义务教育法的认识与体会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制度。新义务教育法是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自从《义务教育法》1986年颁布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要准确把握新义务教育法的涵义和精神,必须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 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 ___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

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 ___的 ___。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 ___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6篇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6篇 Experience document of teachers' learning new safety p roduction law 编订:JinTai College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6篇 小泰温馨提示: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本文档根据心得体会内容要求和针对主题是安全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 2、篇章2: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 3、篇章3: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 4、篇章4: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 5、篇章5: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 6、篇章6: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下面是带来的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章1: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 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教育法心得体会6篇

《教育法》心得体会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教育与社会等事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本文是《教育法》的心得体会,仅供参考。 《教育法》心得体会??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

著成就。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 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一)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

行动学习心得体会

行动学习学习行动 对于行动学习的认识,源于本单位的几位老师参加先期行动学习培训班后为我们进行的扫盲。本次参加区委组织部及柳州市委党校共同举办的行动学习培训班,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方面,都全面加深了本人对行动学习的认识和理解,其实质意义在于,参加行动学习,必须要学习怎么行动,这应该是我们学习行动学习的题中应有之意。 首先,行动学习的最本质的要求,就是要在行动中进行学习,提升个人的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从而使个人的潜能通过行动学习得以激发,并在实现组织目标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通过行动学习,努力提升自己,是本次参加培训班的最大收获之一,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了行动学习的意义和主要的方法,如头脑风暴、鱼骨图法、六顶帽子及十二项技能等等,对自己今后的学习、特别是教学等方面工作有极为重要的影响,简而言之就是直接帮助自己教学的提升。 其次,行动学习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位组织成员,要从团队的总体出发,考虑团队的整体要求,为实现团队目标尽心竭力,关键在于我们要用过行动学习增强团队意识,培养团队合作精神,这是本次学习给我自己带来的第二个重要收获。没有团队意识,就难以参与团队行动,有利于团队之外做一个旁观者,也就不被团队所接受;当然,没有团队合作,每个人各行其是,组织目标的实现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应该是本次培训班学习的另一个重要收获之一。关于对我们中国人的评价,早在三十年前柏杨关于《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

就有论及,即所谓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一群中国人则是一条虫,至少说明了中国人在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等方面的欠缺,而此次的行动学习,则明确的告诉我们,工作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靠一个人是很难完成的,尤其是一些比较难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没有团队的合作和努力也是根本就解决不了的,个人的能力在任何时候都是十分有限的,所谓英雄拯救地球也不过是影视剧中的情节或者就是传说,面对诸多难题或困难,合作是必不可少的。 再有就是对于个人的生活及为人处世也有极大的帮助。如韦利如教授教会我们的六顶帽子的认识方法和技能,起码告诉我们如何以正确的态度和乐观的心态,即以黄色帽子来面对生活、工作或为人处世,而不是以黑色或绿色的帽子来看待事物,面对工作和生活。 总之,本次学习收获颇丰,即从行动学习中切实学会了如何行动,进而也特别感谢区组部和柳州市委党校组织的此次培训,尤其感谢各位老师精心备课和组织教学,为我们奉上的行动学习的知识大餐。 2015、11、13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大文千信小学李自珍 7月15日,我校组织学习了《义务教育法》,通过学习和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

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幼教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孩子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 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 名普通的幼教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因为当你走进幼儿园大门时,

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感谢您的阅读! 学法知法更在于执法守法 ----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运行五值:朱江玉电运行 自2014年12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新安法的学习热潮。近日,通过新安法的学习和解读,我对安全生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新安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这两个特点的出发点在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法,以安全为一切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并以此为目标,预防为主,包括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治理,通过政府和社会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及企业内部各职能、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它具体体现在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等,都得到落实。 谨守安全,首要的是在意识理念上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切实的消除只说不做、弄虚作假、安全资金不落实、安全职责不落实的弊端;其次,严格控制安全目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治理;三是,严格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得失职、懈怠,否则就可能踩到安全红线。此外,"安全生产九禁令"的颁布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坚决取缔无证上岗,无培训上岗,使得安全生产红线格外鲜明。 企业的发展取决于人,企业的发展不能以任何形式的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企业的发展当以人为本,人是主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上至管理决策层,下到具体实施的工人,都必须深刻认识到人在整个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只有发乎于心,付诸于行,才能切实的践行新安法,保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和不断创新,提出更优化的管理模式,制定更合理更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保障生产过程更安全更有序;基层工人,站在生产第一线,当在思想上时刻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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