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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1 目的

通过对吊装作业的严格计划和管理,降低相关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吊装货物的完整。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塔里木油田甲乙方各单位。

3 术语和定义

吊装作业

使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升降机等起吊设备进行的作业。

吊具、索具

吊装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支腿

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4 标准/程序

吊装作业计划

4.1.1计划内容

为了确保安全和高效,吊装作业负责人必须制定起吊计划。计划应该包括:准备执行的任务描述;

需要的工作步骤清单;

各个环节的要求;

该任务的作业负责人;

作业地点;

需要的工具和设备;

约定指挥信号;

个人防护用品准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滑鞋、手套、高空作业用的全

4.1.2关键性起吊

4.1.2.1定义

当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条件时,可认为是关键性起吊:

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起吊的;

偏离负载能力标牌上标明的能力或限制;

吊臂在障碍物另一边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吊臂接近管线、设备或电线;

气候异常,风、雨、雪、雷电、沙尘暴等。

4.1.2.2关键性起吊计划

起重技师/起吊指挥应该准备一份书面的关键性起吊计划,计划至少应该包括4.1.1条及以下内容:

解释确定为关键性起吊的原因;

起重机的类型和生产厂家;

吊臂的长度;

吊臂的角度;

操作的半径范围;

货物的规格尺寸和重心;

起吊的支(固定)点;

起吊过程中的各种阻碍;

起吊所必须的吊、索具的类型。

如果偏离起重设备厂家的说明书建议的参数,应提前与厂家进行咨询。

4.1.3起吊计划由生产单位或项目(甲方)的起重技师或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培训取证)审核,并按照附录中的检查表进行检查,由生产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批准。

起重设备(不含汽车吊)

4.2.1起重设备的要求:

1)起重机应该有负荷能力标牌,该标牌应醒目易读且能够抵抗不良气候和长期的环境侵蚀,并固定在操作舱内易被操作员读到的位置;

2)操作舱中应准备干粉灭火器;

3)必须在所有起重机上都安装一个吊钩安全限位装置,并确保灵敏有效,且有报警设施。

4.2.2 起重机操作员的资格要求:

1)通过有资质的医院对操作员进行年度体检,操作员的体检结果应该同操作员的资料放在一起;

2)操作员应持证上岗,并由生产单位专业人员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对操作员进行起重机操作方面的测试,保留测试结果;

3)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性能、风险的评估及安全常识。

4.2.3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1)作业前,操作员应该对工作地点进行一次检查。如果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直线领导报告,以便进行修正。

2)起重机操作员在操作过程中,除了生产厂家的建议和施工条例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安全措施:

a)

b)起重机操作员与指挥员应始终保持听觉或视觉上的联系。不论任何原

因,如果操作员同指挥员失去了联络,那么操作员应该马上停止一切操

作行为直到恢复联系。最好使用下列方式联系:视觉联系、有线电话、

无线对讲机(无线对讲机波段应不同于任何其它用途的波段)等。

c)

d)将所有工具和材料放在工具箱里,操作舱中不得留下任何零散物品。

e)

f)在货物起吊的调整、升起和降下过程中或者起重机的移动(旋转)过程

中应鸣笛示警。

g)

h)在将起重机驶入某一区域时,应该先估计地面及地下土层的条件,以确

保起重机的稳定性,并且不会损坏地下设施、不会伤到人员。

i)

j)确保起吊钢索始终保持垂直。

k)

l)始终保持货物就在吊臂的正下方。

m)

n)确保起重机吊钩的安全插销和安全舌片处于良好状态且被正确使用。

o)

q)

r)风速超过设备生产厂家规定的条件时禁止操作起重机。如果厂家没有规定,高于5级风禁止吊装作业。

s)

t)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引绳、拉钩来控制货物的摆动,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u)

v)确保起重机水平度。

w)

x)在货物装卸过程中确保工作区域和起重机活动区域没有无关人员。还应确保当起重机装卸卡车的时候车厢和驾驶室里无人。

y)

z)在货物还处于悬吊状态或者起重机还在运动的时候不要停止操作控制。

只有在以下情况可以离开操作仓:

货物不是处于悬吊状态;

所有操作手柄的安全销都已经复位;

手刹处于制动状态;

起重机已经关闭。

aa)

bb)确保悬吊的货物下方无人,且货物或者吊钩上无人。

cc)

dd)在操作期间起重机上不允许有其他人。

ee)

ff)遵循生产厂家所规定的允许的最大负荷能力以及允许的最大吊臂长度。

(注意:吊钩、吊摆、吊索和其他协助起吊货物的设施的重量也属于负载的一部分)。仔细阅读并理解设备生产厂家的说明。拆卸或收回由螺栓固定的吊臂的延伸部分时,不能让这些部件直接掉在地上,也不能通过升高吊臂而让它们滑下来。

hh)注意检查进行起吊工作的区域是否靠近易燃易爆物品。在防爆危险区域工作要获得相应的许可。

ii)

jj)在加油时确保设备已经关闭且准备了有效的灭火器。

3)吊装和运输过程中的预防措施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起重机来运输吊起的货物。如果必须要这样做,应该使用适合道路运输的特殊起重机或者履带式起重机,并且采取下列最低限度的安全措施:

a)

b)对这类操作必须参阅专门的负荷标牌;

c)

d)用轮胎式起重机运输时,要考虑到车辆减震弹簧与轮胎两方面的弹性带来

的额外倾斜度,防止导致更大的倾斜;

e)

f)注意行进路线地面的坚实和水平状况;

g)

h)限制速度以保持对货物的控制;

i)

j)货物须固定绑牢;

k)

l)使用引绳保持稳定性。任何情况下严禁人员通过直接触摸货物来调整平衡,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m)

n)在起重机运输过程中应鸣笛警示。

汽车吊

4.3.1设备最低要求:

1)

2)确认合适的吊车最大负荷能力;

4)有安全插销和舌片的吊钩;

5)

6)负载标牌要固定在易于看到的位置,且防腐蚀,无皱折;

7)

8)干粉灭火器;

9)

10)软管不能漏油。

4.3.2驾驶员的资格确认(注:不同与中的操作员,操作员是指除汽车吊以外的人员,这里是指汽车吊驾驶员)

只有合格的驾驶员才能操纵吊车。吊车驾驶员的最低要求如下:

1)

2)A2级驾照;

3)

4)驾驶员应持证上岗,并由生产单位专业人员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对驾

驶员进行吊车操作测试,保留测试结果;

5)

6)经过防御性驾驶培训。

4.3.3吊车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吊车驾驶员在操作过程中,除了应遵守生产厂家的建议和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之外,还应随时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a)

b)检查吊具、索具及其他附件的安全性。

c)

d)停车之后,在轮胎下放置轮挡。

e)

f)定期检查油量。

g)

h)遵循生产厂家允许的最大负载能力和最大吊臂长度的参数。注意吊钩、

i)

j)从操作员一边缩回吊臂。

k)

l)将所有工具和材料放在工具箱里,操作舱中不得留下任何零散物品。m)

n)完全伸展支腿的液压杆,保持水平并牢固支撑在垫板上。

o)

p)确保吊车处于水平状态,最大倾斜角度不超过一度。

q)

r)在升起、旋转、放下货物时应鸣笛警示。

s)

t)确保货物起吊的吊索始终保持垂直状态。

u)

v)将整个吊臂的活动范围围隔起来。

w)

x)当吊车上有货物悬吊时严禁停止操作或离开驾驶舱。

y)

z)禁止在悬吊的货物下有人工作、通过或者站立。

aa)

bb)禁止任何人爬上吊钩或者货物。

cc)

dd)除了驾驶员之外任何人不能呆在操作中的吊车上。

ee)

ff)保持货物装卸区域没有无关人员。

gg)

hh)保持吊臂回转区域没有人。

ii)

jj)在没有完全收回吊臂之前禁止移动吊车。在收回支腿之前先收回吊臂。kk)

ll)注意检查进行起吊工作的区域是否靠近易燃易爆物品。在防爆危险区域工作要获得相应的许可。

mm)

吊装人员应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设备检查

4.5.1所有起重设备在进入工地使用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4.5.2起重设备的维修、检测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年检标志贴于设备明显处。

起重设备附件的管理

4.6.1所有起重设备附件,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对每个附件建立检查维护台帐。任何有磨损、腐蚀或不规则形状的附件都不能使用。

4.6.2 运输和存放起重设备附件要卷放或直放,不能被压和受损。禁止将废弃的起重设备附件带至作业现场。

4.6.3 任何起重设备附件的使用都不能超过其最大负载能力范围。

4.6.4 确保起重设备附件在使用过程中采取正确的连接方式并连接牢固可靠。

4.6.5 禁止擅自加工、制造起重设备附件。

特殊条件下的吊装作业

4.7.1 电网附近的吊装作业

在电线附近有起吊设备经过或操作起吊设备时应当遵守以下附加安全条件:

1)所有空中电缆应当被视为带电,除非电线所有者或其授权代表检测或声明其没有电流。禁止起重机及操作人员与电缆有任何接触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下表

2)在电线附近吊装作业应制定书面的作业计划并严格实施。

3)在允许的情况下,应断电且在良好接地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4)安排专人负责警戒,与起重机操作员保持联络,以防止设备的任何部分接近电线。

4.7.2 在管道附近的操作

4.7.2.1如在管道附近米或管道上空进行起吊,应事先在管道上加装保护设施,并制定书面的起吊计划,作业前进行交底。明确起重设备型号、吊臂回转角度、货物的移动轨迹及控制晃动的方式、增加监护人员、警示警戒标志等。

4.7.2.2若操作员不能直接看到周围情况,应指派一人监视起重机、货物与管道之间的距离,并随时进行警示和提醒。

4.7.2.3货物在移动过程中,其任何部分和管道的边缘距离不得小于2米。

4.7.2.5 应在操作区域周围设置路障,不得允许任何非直接参与操作的人员进入该区域。

4.7.2.6 应事先拟定处理管道被碰或断裂状况的应急措施并经过生产单位负责人审查。生产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将此应急措施告知其相关人员或岗位。

5 吊装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

以下情况需要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

1)在油气生产区、炼化装置区、井场进行吊装作业;

2)非经常性的临时吊装;

3)关键性吊装;

4)没有操作程序控制风险的吊装;

5)生产单位明确要求须办理许可证的吊装。

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由吊装作业单位的起重技师/起吊指挥等专业人员制定起吊计划,提出吊装作业许可申请,由吊装作业负责人对起吊计划进行审核、确认,生产单位负责人批准。

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取消

生产单位和吊装作业单位的安全人员发现吊装作业不能满足安全标准的要求时,有权将吊装作业许可证抽走并告知吊装作业单位。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必须立即停工,在保持现场安全的情况下,通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

吊装作业许可证的时限

吊装作业许可证期限在审核起吊计划时确定,并在许可证上明确标注,超过此期限,必须重新办理许可证。

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分发

吊装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放在作业现场;第二联放在调度室或值班室;第三联由生产单位留存。

吊装作业结束后,吊装作业负责人与许可证批准人须共同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且现场已恢复至正常状态后,分别在许可证第一联签字关闭。

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存档

吊装作业结束后,由生产单位将已关闭的许可证的第一、三联存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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