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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中的经济适用房政策

公共管理中的经济适用房政策
公共管理中的经济适用房政策

浅谈公共管理中的经济适用房政策

摘要: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体现了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本文对经济适用房的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公共政策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政策问题公共政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c9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8-0024-01

从1998年以来,我国基本建立了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的作用在于保护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权力,是一项带有福利性色彩的民生项目。对于实现“居者有其屋”,抑制房价起到了巨大作用。

一、经济适用房所存在的问题

经济适用房虽然起到了巨大的成效,但是它与商品房巨大的价格差,惊人的利润使得相当多的一部分人铤而走险运用各种方法得到经济适用房。而且住房市场本身就是供大于求,这种情况更是加剧了矛盾。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各种负面新闻比比比皆是,它本身的正面作用已远远小于其负面作用。经济房不经济已成为事实。

(一)经济适用房政策滋长了寻租腐败

在市场经济中供给决定价格,当供小于求,进入卖房市场的话,高价格是必然的。而经济适用房却是在卖方市场的时候所提供的廉价住宅,高额的利润差则必然会造成寻租腐败。经济适用房济适用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2019经济适用房买卖又出台了什么新政策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最新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9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 一、公共管理效率 1 公共管理效率的概念 (1)效率和公共管理效率 公共管理效率是指公共管理主体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取得的管理成果、效果、社会效益与其所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各项公共资源投入的比率。 公共管理效率概念所包含的两层含义: 1)内涵—经济价值观; 2 )外延—社会价值观。 现代公共管理价值观的实质是追求内涵与外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数量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2)公共管理效率的特点: (1)综合性; (2)层次性; (3)可测定性; (4)相对性; (5)滞后延伸性。 2 公共管理效率的分类 性质:(1)正效率(2)负效率 主体:(1)个体效率(2)群体效率 层次:(1)决策效率(2)管理效率(3)执行效率 实现程度:(1)计划效率(2)实际效率 3 公共管理的效率与公平 总:当前我国政府明确提出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社会公平的政府发展思想。 因为:(1)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性质决定的,同时也符合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 (2)提高公共管理效率有利于更好的保障社会公平。 (3)社会公平为公共管理效率的提高和公共政策目的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中国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 1 经济调解 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 1)促进经济增长 2)增加就业 3)稳定物价 4)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手段: 1)计划手段 2)财政政策 3)货币政策

2 市场监管 1)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2)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加强制度建设 ◇2加强信用建设 ◇3从严监管 3)反对垄断 垄断分为:市场垄断、自然垄断、行政性垄断 行政性垄断是我国垄断的主要形式,也是反垄断的主要对象 3 社会管理 1)人口管理 2)环境管理 3)调节居民收入和国民财富分配 4)维护社会秩序 4 公共服务 1)组织与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 2)基础设施建设 三、行政组织 1 行政组织的概念 含义:是公共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公共管理活动的——核心主体 构成要素: 1)组织目标 2)机构设置 3)职权划分 4)职位配置 5)人员结构 6)管理方式 7)运行程序 8)法律规范 2 行政组织的特点: 1)权威性2)服务性3)层级性4)适应性5)合法性6)强制性 3 我国行政机关的性质和构成 性质:——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执行权力机关的决定,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 行政机关的构成: 1)领导机关——中央机构 2)职能机关——又称执行机关、业务机关(各部、委、办、局等) 3)辅助机关——分:政务性、事务性、综合性、专业性) 4)监督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政治监督 审计机关——经济监督 5)派出机关

公共管理学复习题

公共管理学复习题 第一章导论 1、什么是公共治理? 公共治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治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 2、简述公共治理的性质。 1.公共治理承认政府部门的正当性; 2.公共治理强调政府对社会治理的要紧责任; 3.公共治理强调政府、企业、公民社会的互动以及在处理社会及经济咨询题中的责任共负; 4.公共治理强调多元价值 5.公共治理强调政府绩效的重要性; 6.公共治理重视法律、制度,更关注治理战略、治理方法; 7.公共治理以公共的福祉和公共利益为目标; 8.公共治理将公共行政视为一种职业,而公共治理者视为职业的实践者。 3、简述公共治理的构成要素、原则与目标。 公共治理的构成要素:公共治理的主体:各级政府;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公共治理的客体:政治事务;经济事务;社会事务;公共治理的环境:经济体制形状;政治体制形状;社会体制形状 公共治理的原则:人本性原则;服务性原则;均衡性原则;效能性原则 公共治理的目标:治理目标具有两重内容,一是预期结果;二是达到这一预期结果所应采取的治理措施。 4、简述公共治理进展的时代背景。(★参见课件) (1)政府规模的扩大和政府角色的膨胀以及社会对政府的不满(2)经济因素与财政压力(3)社会咨询题与政府不可治理性的增加(4)新右派学讲与保守主义政治意识形状的庞大阻碍 5、简述公共治理的研究途径。波兹曼:公共政策途径;企业治理途径 6、公共治理的特质以及与私人部门治理的区别有哪些?政治权威与经济权威;多元制衡与自主性;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法的支配与意思自治;政府与市场;多元理性与经济理性 7、简述胡德对新公共治理的归纳。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又出台了什么新政策呢,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最新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 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1、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惠政策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税收优惠方面,我们对现行的税务政策总结如下: 1.营业税: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2.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如湖南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 但是需要完备备案手续,例如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7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开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增值税预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区别与联系

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互动关系 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即既有差别性又有统一性。 一、统一性 (一)、公共管理理论是在公共行政理论基础上的发展和超越 自威尔逊以来, 公共行政一直是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主要理论。在其一百多年历史中, 经历了从传统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的形式变革,公共管理学是70 年代末期以后因为受到公共政策学科范式和工商管理学科范式的影响而在原新公共行政学的基础上形成的。 从历史发展的脉络上可以看出,公共管理是在公共行政的发展中成长起来的。公共管理是 对公共行政的继承和扬弃, 是对公共行政的延续和发展。 (二)、两者隶属于同一理论框架 在广义上, 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二者是相等的, 都可以理解为公共部门对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主要是包括政府公共管理)。也就是说, 二者的外延是一致的。 在狭义上,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被用来指公共部门管理的两种不同模式。一方面, 理论界倾向于把公共行政看成是政府为主体的管理活动, 在国内也被称为行政管理。 另一方面, “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满足公众的利益需求, 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社会事务所实施的有效管理。它强调的是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而弱化了政府的政治统治职能。 二、差别性 (一)学科设置: 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在管理科学门类中,把公共管理定为一级学科,行政管理被定为公共管理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与行政管理相并列的是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这是从公共管理的领域划分出的二级 学科。 (二)内涵区分: 公共行政的内涵与公共管理的内涵学界存有较多争议和分歧,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观点: 1、公共管理基本等同于公共行政 一种观点是认为二者内涵是同一的。西方坚持传统范式的学者认为公共管理完全等同于公共行政,代表人物就是罗森布卢姆。

顾建光《现代公共管理学》配套题库【课后习题-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

第十一章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 1.为什么说非政府组织在一些方面比政府部门能够更加灵活、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 答:非政府组织能比一些政府部门更加灵活、有效的提供公共服务,原因在于: (1)政府对于社会管理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政府不可能包办一切,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非政府的公共组织以及广大公众的广泛参与,一起构成公共管理不可或缺的公共管理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将弥补政府在一定条件下的失效。 (2)公共性、公共精神是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和现实表现形式。公共精神既包括公正的原则,也包括共同参与的原则。现代许多国家,政府都通过非政府和非营利组织来向社会传送公共服务,都充分注意发挥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因此,社会管理还应当包括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包括非政府公共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 (3)在当今的许多社会矛盾中,政府包办的传统做法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政府作用“失效”。在这方面,社会组织能够较好地对社会矛盾加以调适。在政府的主导下,让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涉及社会管理理念的创新。这也就意味着,让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团体以社会管理实体的形态自主,以自助、自治的方式组织起来,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的解决。 (4)政府可以通过发展一些低税与无税部门,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发展和开展公益性活动。 2.为什么说非营利组织在许多社会服务和公共物品提供的领域能发挥很好的作用? 答:非营利组织在许多社会服务和公共物品提供的领域能发挥很好的作用,原因在于:

(1)人类可持续发展对人类社会用以调节和控制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工具也提出了多样化的要求。 在今天,科学、经济、社会的发展加速了社会的复杂化,特别是高新技术革命改变着人类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当代政府面临着复杂、动态、多元的环境,政府已无法成为唯一的治理者。它必须依靠与民众、企业、非政府组织共同治理与共同管理。政府不可能将全部事务纳入其管理范围。 (2)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大量社会事务必须由社会自行来管理,某些特定的事务由政府来管理。 政府职能也是调整变化的,这客观上要求存在多元主体来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政府对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并不是管得越多越具体就越好,而是要充分考虑管理的正当性、有效性,不断将一些可由社会自我管理的事项和权力返还给社会,发挥其他管理主体的作用。 (3)市场失效和政府失效可能会同时出现,从而使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失控。 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并不能涵盖整个社会管理领域,在国家领域(公域)和市场领域(私域)之外存在非政府及非营利的组织。 (4)人类社会面对着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在组织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方面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各类非政府组织以及借以运作的社会机制就是这种创新。 3.如何在我国公共管理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答:要在我国公共管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需做到: (1)要为行业协会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①行业协会发展空间的大小涉及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 政府如果不能从生产经营领域中退出来,行业协会便无法获得发挥其作用的空间。政府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已经出台了,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最新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

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 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 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_规章制度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_规章制度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发布时间:2020-04-08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已经出台了,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最新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3、怎么购买①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19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19×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19×0.0005=171元的印花税。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4、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

公共管理学名词解释

贵州大学研究生复试公共管理学名词解释 1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就是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公共组织,就是研究以政府行政组织为核心的各种公共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及其规律的学问。 2公共行政:公共行政可概括为国家行政组织或公共行政组织在宪法与有关法律的规定范围之内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这个定义包含着“谁在管理”、“如何管理”、“管理什么”三个方面的:含义。 3行政管理:就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 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最广义的: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与执行的社会活动。广义的: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 狭义的: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4 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就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与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 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 5公共治理:就是由开放的公共管理与广泛的公众参与二者整合而成的公域之治模式,具有治 理主体多元化、治理依据多样化、治理方式多样化等典型特征。 6善治:就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就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就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就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7政治行政二分法:行政与政治不同“行政管理的领域就是一种事务性的领域它与政治领域 的那种混乱与冲突相距甚远 8 公共选择理论:以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为前提,依据自由的市场交换能使双方获利的经 济学原理来分析政府的决策行为,民众的公共选择行为以及两者关系的理论学派、 9 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现代经济学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主张在政府等公共部门广泛采用私营 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与竞争机制,重视公共服务的产出,强调文官对社会公众的响应力与 政治敏感性,倡导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她人事行政环节上实行更加灵活、富有成 效的管理。 10、公共治理理论:关于不要求政府整天疲于应付,而希望政府有自知之明,做自己应做与能做 的事;不强求自上而下、等级分明的社会秩序,而重视网络社会各种组织之间的平等对话 的系统合作关系的一系列理论。 11、新公共服务理论: 公共管理者在其管理公共组织与执行公共政策时应该集中于承担为公 民服务与向公民放权的职责,她们的工作重点既不应该就是为政府航船掌舵,也不应该就 是为其划桨,而应该就是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与回应力的公共机构。 12、公共组织:从广义而言,凡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就是服务社会大众,提高公共利益为宗 旨的组织,从狭义上来瞧,乃就是行使行政权,达成公共目的的组织。 13、组织:从广义上说,组织就是指由诸多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联系起来的系统。从狭义上 说,组织就就是指人们为实现一定的目标,互相协作结合而成的集体或团体。 14、事业单位: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 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 15、科层制:科层制又称理性官僚制或官僚制。她就是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 16 公共领导:指社会公共组织协调统一地在公共领域,为实现社会共享性利益的有效维护、 合理享用与可持续增长,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并且为此进行战略、规范的确定, 及相应的资源配置与调控的领导活动。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问: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要办理哪些手续?(转自中国税网)答: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税收优惠方面,我们对现行的税务政策总结如下: 1、营业税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2、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如湖南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但是需要完备备案手续,例如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7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开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确认备案表》、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准文件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明细资料(包括街号、楼号、楼层、

经济适用房交易政策正式出台

经济适用房交易政策正式出台,5年内差额补交70%土地收益(2008-4-16 9:56:35) 分类:市场动态标签:段宗树搜房博客经纪人 |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统一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销售,并已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按原价出售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购房人放弃购买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后续的购房人。 3.购房人查验房屋和相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买卖双方信息,出具相关证明。 4.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三)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查看,了解房屋状况,确认产权人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与产权人签订回购协议,支付购房款。 4.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的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或作为实物配租房源向廉租家庭配租,所需回购周转资金由各区县财政统筹安排。

行政管理与公共管理的联系

行政管理与公共管理的联系 篇一: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联系与区别 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联系与区别 内容摘要:公共管理学,是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群体系。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公共管理学的问题引起了行政管理学界的关注。其中一个基本问题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从国外的研究情况来看,公共管理学就是行政管理学,两者的差别是由于翻译的不同而造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等同。但这种差别何在?后者没有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笔者认为,在今天的中国探讨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不能仅仅以西方学者的观点为依据,而主要应依据中国目前的理论与实践来探讨。本文试图首先通过对公共部门的科学界定来确定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究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关键词:行政管理,管理体系,协调,服务 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也称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它是一门研究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科学,是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科学,在20世纪初成立以来,得到了长足的发

展。在发达国家,行政管理已成为一个独立,具有众多理论流派,多学科交叉的,理论联系实际的一门科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学的研究也蓬勃 发展。行政管理和公共管理是一门比较广的学科,作为初学者简单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公共政策的本质:一,公共政策集中反映或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愿望。二,公共政策作为政党国家或政府的公共管理手段,服务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 公共政策的目标:政策目标的价值前提。政策目标涉及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既要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又要解决“应该是什么”的问题。一方面,确立政策目标要以社会的事实或客观条件为基础,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即人们选择什么样的目标实由社会现实决定的。但另一方面,公共政策作为政府对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干预措施或解决问题的手段,该达到何种理想状态,关建取决于全社会及社会成员个人价值判断或价值观。 一、关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区别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又是各个部分组成的。人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部分给予不同的称谓,如社会团体、社会群体、社会部门等。其中,有关这些社会部门的分类,人们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标准对之加以区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文档3篇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文档3篇Beijing affordable housing application conditions docu 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文档3篇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2、篇章2:北京经济适用房怎么购买 3、篇章3: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 品房。大家知道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怎么购买吗?申请的条件又 是怎样的呢?下文就等小泰告诉你们吧! 篇章1: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 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

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 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篇章2:北京经济适用房怎么购买【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 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 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 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 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区别

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区别 在西方,公共行政学本身大体经过了早期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60-70年代以后的新公共行政学两大阶段。早期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发端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并持续到60年代。其主要特点:①多采用法理式或旧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并以政府组织结构或官僚体系作为主要研究对象;②坚持政治与行政二分论,只强调行政本身的原理性研究,忽视政治过程或政策过程的作用;③强调以“效率”为核心。 发端于40年代、流行于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的新公共行政学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提出诸多挑战,主要表现:①由单纯的法理或制度性研究方法向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成果和研究方法转变;②抛弃了政治与行政二分论,把政治或政策与行政看成是政府管理中的连续或交融的过程,开始重视政府管理中的政策问题研究;③由仅仅以效率研究为核心转向更关注公平、责任和伦理等行政民主性价值取向的研究。 公共管理学是70年代末期以后因为受到公共政策学科范式和工商管理学科范式的影响而在原新公共行政学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主要特点:①在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同时更重视从经济学视角来研究公共管理问题,在重视定性分析的同时更强调定量分析工具的运用;②以公共利益为核心展开对公共机构与其它社会机构(各类企业和公共组织等)以及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的研究,大大拓展了以往公共行政学的研究领域:它涉及的对象,除了政府组织管理外,还包括一般的社会公共组织、公益性组织或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的管理问题;它涉及的主题众多,如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外部性、公共物品、公共选择、政府失败、公共政治管理、公共(人力、财力、信息)资源管理等等。

公共管理学作业参考答案

政策评估的( B )反映的是政策的效率和效能标准。 A.稳定标准 B.事实标准 C.价值标准 D.成本标准 公共政策的权威性来源于它的(B )。 A.合理性 B.合法性 C.操作性 D.强制性 以下哪项不是常见的政策手段?( D )。 A.行政手段 B.经济手段 C.思想政治手段 D.文化手段 我国的社会团体具有“半官半民”的特点,说的是其组织的( B )。 A.广泛性 B.双重性 C.针对性 D.中介性 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基本特征有( CD )。 A.公益性 B.正规性 C.专门性 D.志愿性 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能力主要包括( ABCD )方面的能力。 A.管理认知能力 B.管理诊断能力 C.管理决策能力 D.人际沟通能力 )( A 。,在1776年撰写《国富论》论述了对政府角色理解的学者是 A.亚当·斯密 B.凯恩斯胡德C. D.史蒂文·科恩 )界定政府职能的主要依据是( 3 A.财政赤字商品服务质量下降 B. 市场失灵 C. D.政府干预 公共管理学是一门研究( C )的学科 A.公共决策 B.公共组织维护 C.公共管理活动规律

D.公共环境 ( C )是由公共政策制定主体的本质特点决定,也是其阶级性的反映。 A.目标指向性 B.权威约束性 C.功能多极性 D.利益选择性 公共政策具有( ABCD )等特征。 A.公共性 B.利益的选择性 C.权威的约束性 D.功能的多极性 本来应当由政府承担的职能,却因没有尽到职责而出现了“真空”现象,我们称其为政府职能的( A )。 A.缺位 B.越位 C.错位 D.不到位 公共管理者主要是指( ACD )。 A.政府官员 B.企业领导 C.政府公职人员 D.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管理人员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社会和经济实施全面的干预,是一个(B )。 A.小政府 B.全能的政府 C.间接的政府 D.恰当的政府 政府失效的主要表现及原因有(ABCD )。 A.公共政策失效 B.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 C.内部性与政府扩张 寻租及腐败D. 现代公共管理是以( B )为核心的、多元化的开放主体体系。 A.企业 B.政府 C.文化团体 D.研究机构

2014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模拟试题

2014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模拟试题 公共管理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1~10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的是管理学家() A法约尔B巴纳德C泰罗D梅奥 2.将公共组织划分为政府组织和第三部门组织的依据是() A管理公共事务的不同B组织公共程度高低 C组织权限范围大小D公共权力的强制性大小 3.采用函询调查的方式,分别向参与预测活动的专家提出问题,而后将其意见整理和综合并匿名反馈给有关专家,再次征求意见,再综合、反馈,经过多次反复循环之后得到一个可靠一致的意见的方法被称为() A回归分析法B德尔斐法C假设分析法D层次分析法 4.领导者所处管理层次越高,对其()技能的要求就越高。 A人际关系B技术C观念D战略 5.从协调性质上看,可以将公共组织协调分为() A.促进式协调与纠偏式协调B.认识性协调与利益性协调 C.合作式协调与应变式协调D.会议协调与非会议协调 6.根据人力资源的“蓄电池”理论,人力资源经过新的开发后,素质能积蓄起来,反映了人力资源的()特点。 A能动性B.连续性C知识性D.可再生性

7.19世纪,以政务官与事务官相分离和考试择优录用为两大基石的现代文官制度,首先在()形成 A英国B日本C法国D美国 8.将行政立法分为一般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的依据是() A行使行政立法权的主体不同B立法权力的来源不同 C行政立法内容、目的的不同D立法适用的范围不同 9.从公共管理伦理的类型上分析,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属于()A体制伦理B.职业伦理C政策伦理D社会伦理 10.英国公共部门引入商业管理技术的标志是() A《公民宪章》B《改变政府管理:下一步行动方案》 C“雷纳评审”D《为质量而竞争》 二、多项选择题(11~20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1.韦伯在代表作《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中,把人类社会的权威划分为()等基本类型。 A传统型B魅力型C法理型D精英型 12.里格斯划分的行政生态模型包括() A农业社会(融合)型B后工业社会(发散)型 C工业社会(衍射)型D过渡社会(棱柱)型 13.方案设计的方法主要有() A综摄法B德尔斐法C对演法D头脑风暴法 14.信息失真的原因包括()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惠政策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税收优惠方面,我们对现行的税务政策总结如下: 1.营业税: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2.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如湖南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 但是需要完备备案手续,例如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7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开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确认备案表》.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准文件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明细资料(包括街号、楼号、楼层、房号、户型、面积、价格或预计价格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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